库伦旗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推出一系列措施方便蒙古族当事人参与诉讼。 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了双语案件绿色通道,选配法律知识丰富、通晓蒙汉双语的法官负责立案工作,为蒙古族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登记立案、送达举证须知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手续提供了便利,印制了双语诉讼须知、收费办法等,使蒙古族群众参加诉讼活动更加便捷、高效。 近3年,该法院运用双语审理案件占案件总数的37.5%,双语案件调撤率均为80%以上,蒙汉兼通的双语审判员、双语书记员,均能熟练地运用蒙语告之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在庭审中充分尊重蒙古族的风俗习惯,当事人双方是蒙古族的,推行全程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对一方为蒙古族当事人的,充分告之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为当事人提供翻译工作,确保庭审过程透明、公开。 在蒙古族聚居的苏木乡镇设立双语特色法庭,针对当地农牧民大多不懂汉语的情况,双语法庭采取进农牧区巡回办案的方式开展工作,用农牧民听得懂的语言讲法律、讲政策。此外,在嘎查设立联系点,聘请当地威望高、责任心强的蒙古族农牧民为调解员和普法宣传员,将法律送到农牧民家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