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老师上班还讲方言,小心被“扣分”!本周是全国第18个推普周,主题为“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而刚刚出炉的《江苏省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指标体系》则明确作出规定,要求公务员、教师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据《扬子晚报》9月16日报道) 公务员、教师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三级甲等以上,类似的规定其实并非江苏独有,更非江苏首创。但不管在哪个地方,在出台类似规定时都引发了一些公务员和网友的质疑。人们争议的焦点大都集中在公务员上班尤其是面对群众时,到底是该讲普通话,还是该说方言。笔者以为,这个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会讲普通话,是公务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公务员法》明确规定,进入公务员队伍必须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公务员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而我国教育法也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在人口大流动时代,作为公务员理应带头讲普通话,从而引导民众讲普通话,这对消除沟通障碍,具有重要意义。 但同时也要看到,公务员是讲普通话还是讲方言,还需视场合、情况和服务对象而定。笔者是一名基层公务员,平时和老百姓打交道时一般都说当地方言,一些外地来的同事也会特意用当地方言拉近和百姓的距离。在基层,公务人员用普通话和老百姓打交道,不但会让群众有距离感,而且群众有时也未必听得懂,反而不利于联系群众、开展工作。 其实,不管是讲普通话,还是讲方言,都应以群众听得懂、方便交流沟通为要旨。笔者相信,江苏省这个规定并非不让公务员说方言,而只是让公务员具备讲好普通话的基本技能。至于什么时候用普通话,什么时候用方言,并不是一个相互冲突、非此即彼的事情。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理应会讲多种话:在适合说普通话的场合说普通话,在适合说方言的场合说方言,才能契合现代政府的治理理念,也更符合国家公务员的素质能力要求。 总之,对于公务员来说,不管是普通话还是方言,只要是老百姓乐意听、听得懂的话,就是最好、最有用的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