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铁川在《新民晚报》撰文指出,近年来兴起的“国学热”,在弘扬传统文化精华方面功不可没。但是,国学中的主要内容是儒学,而儒学与现代法治精神存在许多对立,主要有: 第一,儒家信奉性善论,用泛道德主义思维处理问题,是一种“内倾文化”而忽略外在约束;而现代法治则假定人性善恶兼具,因而重视用法治约束人性之恶,张扬人性之善。 第二,儒家主张义务本位,人人都是履行义务的主体,不能主动争取自己的利益,而要靠政府恩赐和别人行善获得;法治则主张权利本位,认为权利是做人的资格,其实质是自由。人首先要拥有权利,才能去谈履行义务。妨碍人们实现权利的阻力,往往首先是公权力的滥用,其次是他人的侵害。因此,人们要防范公权力的越界,排除他人的侵权。 第三,儒家主张贵贱有别,法治主张人人平等。儒家重视礼制、礼仪、礼教,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礼所以别贵贱”。因此要“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现代法治正好与之相反,它非常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不懈地反对一切特权,不屈不挠地反对一切歧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