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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认知与民族身份构建(3)

http://www.newdu.com 2017-11-16 《外语研究》 肖燕 文旭 参加讨论

    2.2 语言与民族国家身份构建
    语言与民族、国家是不可分割的概念,一个独立的国家常常被称为民族国家(nation state),民族与国家两个概念几乎是等同的,一个完整的民族国家往往由不同族群构成。Steedly(1996)和López(2014)认为,每一个国家都是一个民族,有其国家型态(还是形态?)和语言,语言是民族国家的灵魂。在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中,语言输入方式对信息选择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语言参与的各种信息输入和输出建构了个体和群体的思想意识、影响其行为规范,使个体和群体之间持续互动,塑造了一个由庞大个体组成整体,这个整体就是“生活在共同法律体系下,由立法机构表征的个体集合所组成的一个民族或国家”(Hobsbawn 1996:缺页码)。
    语言的多角度表意和应用功能使其在社会现实中充当了一种特殊的社会资源。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反映了人的心智特征与属性”(Evans & Green 2006: 5),它也是一种思维方式。从文化语言学的角度看,语言是一种文化遗产;从人类学和社会语言学理论视角看,语言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语言作为一种文化遗产不仅承载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历史传统,也在民族与国家意识形成过程中帮助构建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整体身份。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语言和文化是等同的,语言如果不能承载相应的文化,势必导致学习者身份的迷失。例如,在中国台湾,民进党执政之前的台湾教科书,国语课本与大陆的语文课本一样传递中国文化,历史课本讲大中国历史,台湾历史部分与中国其他省份历史部分地位相当,台湾人整体认同的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而台独势力为了抹去或模糊人们的中国身份认同,2000年陈水扁上台后开始搞“去中国化”,修改课纲和教科书,编写了《发现台湾》这套教材,包含国语、社会、历史、地理、艺术与人文等10多个科目。这套教材在叙述方法、语言文字使用上做文章,例如,禁用“台湾地区”“历史上”“古时候”“古代”“上古时代”“老祖宗”“古人”“先人”“全省各地”“两岸”等词,禁用“国字”“国画”“国剧”“京剧”“古典诗词”等词汇来描述“中国特有的文物、文字、书画、戏剧、诗词等”(张方远 2014)。该套教材的语言和文化自相矛盾,历史课本中的台湾史与中国史分开,台湾史部分成为主体。这样做的结果是,台湾人的视野会变得越来越狭窄,对于语言承载的中国文化无法说清楚来龙去脉,语言习得、文化习得与身份习得三者无法协调,习得的是一种不清晰的矛盾身份,持续下去,民族文化的继承会逐渐走向断层。
    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造就国家精英、创造民族身份。在文化的组成成分中,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Whorf & Carroll(1964:65)直接把语言称为一种文化现象,它为文化提供方向性指针并成为文化的标记,各种文化形式最终都是语言表达出来的,“语言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行为”(Johnson & Rohrer 2007:44)。在某种意义上,语言的力量既塑造一个民族,也是这个民族国家中人民共同拥有的思想宝库,它稳固种族情感和希望,通过知识分子和有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的实践活动,成为民族性中所有其他概念和标记的载体,Bulck & Poecke(1996)甚至认为,语言作为一种符号几乎可以代表整个民族,这种说法虽然有些偏颇,却反映了语言与民族身份之间的密切的关系。
    由于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族群)国家,语言呈现多样化,人民包括多维度,Demont-Heinrich(2005)认为,无需用清楚的理由去解释为什么讲同一种语言或不同语言的人有着相同或不同历史和现实情景的人民组成了同一个国家,这也是民族意义上的国家,它使民族成为国家的象征,它可以包含多个有着自己文化、语言、宗教、历史传统的族群,他们共同组成一个代表国家的民族整体形象。例如,澳大利亚有着多元文化的民族身份,但实际上是双语和二元文化的,对外形象是英语和英语文化身份(Harvey 2003);中国的五十六个民族组成了中华民族,每一个族群有各自的语言和文化标识,共同代表中国,但国家语言文化身份象征是汉语和中华文化。因此,一个民族的形象可以是多文化和多语种的,但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实现对外交流、体现整体身份时,往往只有一种或两种文化和语言能够代表这个国家被标识。
    语言与文化意识形态的不可分离性决定了标准语言在一个多族群国家存在的必要性。语言与意识形态两个概念在人类学、社会语言学和文化研究中常常共同出现,几乎成了一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语言意识形态可以被界定为文化思想(Wodak 2012),它不仅仅涉及语言形式,还把群体与个体身份、道德、美学、认识论等联系起来,支撑起社会习俗与制度,使国家、教育、法律等社会制度在语言意识形态框架下实施(Woolard & Schieffelin 1994)。因此,语言不能置身于社会之外,也不是简单反映社会,而是塑造了个体和群体的意识形态。个体、族群和政府所遵循的价值标准以及公共意识、政治、经济、文化等意识的形成和思想表达都是通过语言完成的。同时,意识形态极大影响语言和语言选择,在语境中,通过媒体、政治、民族归属叙事、广告、学术文本和通俗文化表现出来(Wodak 2012)。在社会政治范畴内,国家内部的诸多事务涉及不同族群的生活,往往需要一门标准语言来促进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理解沟通。Hobsbawn(1996)认为,标准语是民主的象征,它帮助政府管理国家、所有公民参与社会政治事务。因此,一门具有代表性的标准语言不仅仅是民族国家身份象征,也是政府与公民以及公民之间沟通的必要条件,对于多族群组成的国家来说,社会成员参与国家的政府事务会更加高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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