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台话定中结构的居中形式有“个”、“的”和“的个”三种形式,它们有时候可以互换,有时候相冲突,根本原因在于“个”有两个:一个是前面存在隐性指示词或数词的量词,这占绝大多数;另一个和“的”一样用作定语标记,这只有极少数。用作定语标记的“个”在形式、语义、功能和句法位置上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含有“个”的定中结构在烟台话中只出现在强陈述、强祈使、强疑问三类句子的话题位置。 关键词: 烟台话 “的” “个” “的个” 定语标记 作者简介: 刘探宙,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句法与语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