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代文献中,多称上古货币为“泉”。本文就“泉”为货币的渊源进行讨论,指出“泉”本应读作“線(线)”,意谓将蚕茧制作成绵线,且“線(线)”亦与“钱”音近或相同。故周代文献中将国家官方发行的货币称作“泉(線)”。 作者简介: 段颖龙,从事经济史研究、古货币研究、古文献整理编校及文博工作。研究方向:先秦文献学、文物考古、古文字学、经济史等。作者单位:北京阳光书苑。 在汉代文献中,多称上古货币为“泉”。“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说文解字·贝部》)可知“泉”的称谓可始于周代。西汉后期,王莽篡汉并建立新朝,发布了一系列改革货币的政策。为避讳需要,王莽将“钱”之称改为其古称“泉”,更是将西汉流通的“五铢”钱更铸为“货泉”、“布泉”以及“小泉直一”至“大泉五十”等六泉。这就使“泉”字第一次出现在由中央政府发行的货币上。 关于“泉”为货币的渊源,最早见于《周礼·地官·廛人》:“廛人,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郑司农注:“絘布,列肆之税布。”郑玄注:“总布,谓守斗斛铨衡者之税;质布者,质人所罚犯质剂者之泉也;罚布者,犯市令者之泉也;廛布者,货贿诸物邸舍之税。”贾公彦疏:“知布、泉一物者,此布皆入泉府,故知泉、布一也。”《周礼·天官·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孔颖达疏:“布,泉也。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遍也。”又,《礼记·檀弓上》:“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孔颖达疏:“古者,谓钱为泉、布,所以通布货财。泉亦为布也。”因“布”、“泉”互训,且贾公彦、孔颖达皆谓之钱币,故周代的“泉”应是一种布帛类的实物货币。《周礼》透露了周代贸易中实物货币布帛的流通是由外府、泉府等机构操控,不但交易使用布帛,根据先郑与后郑对《廛人》所注,布帛还可作为店铺租金、各类商业税款及罚款来支付。汉代人认为,被藏于府库中的“泉”,是以其流通似泉水一般而得名。但以货币的流通形式来类比泉水之流淌貌并以此取名,似不可信。 关于“泉”、“钱”之辨,我们似乎可以从古文字形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先秦文献传至汉代,不但多有残泐脱衍,而且还有因文字古文异形而导致的传抄错讹,这在后世的经学注疏训诂中习见。所以推测,“泉”者可能为汉代传抄之误。根据郑玄谓“泉”为“布”,即“泉”为布之属,盖“泉”可能为“帛”字之讹。新莽时期的“布泉”、“货泉”等铜质货币,其面文“泉”与秦篆之“帛”字形颇类,故可印证前说。“帛”与“布”自当义通,所以周代货币“泉”可能是指实物货币缣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