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问题的研究正逐渐成为人文科学领域的一个热点。讨论哲学中的生命观和文学艺术中的生命主题的译著、论著陆续问世。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也出现了这方面的论文。我想,从生命及生命问题这一角度研究文学,是对“文学是人学”这一思想的一个深化和具体化,是一个可取的思路。但是目前来看,古典文学领域的这种研究,还停留在单一的、个案式的主题研究的阶段。而事实上文学中的生命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个主题的问题,它应该是涉及文学全部的整体性的问题。所以,要使这方面的研究深化,必须思考文学与生命问题的整体性关系,作一些理论上的探索。 当我们说文学中的生命问题时,最容易想到大概是文学作品中所表现的作家的生命意识和生命情绪,也就是作家在作品中所反映的他的生命问题。所以,这种研究往往是直奔生命主题。其实,只要我们稍作思考,就会发现问题并不这样简单。“文学中的生命问题”这句话,有着比上面这种理解更丰富的含义。它至少应该包含以下这几个层次。 首先,从文学活动对于个人的价值来看,是主体实现其个体生命价值的一种方式。我国古代的生命价值观,在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个很重要的变化,就是在宗族大生命观之外又发展出以注重个人生命价值的实现的个体生命价值观。这可以说是先秦士阶层形成的产物。由于以儒家为代表的先秦诸子百家重视文献的传述和阐释,所以著述立言被视为士人实现自身生命价值的重要方式。于是形成了广义的“文”的概念,“文”成了一个成熟了、自我实现了的个体的一种内涵。这个“文”当然也包含文学的部分。在原始儒家那里,虽然没有自觉地开展纯文学的创作,但从他们对《诗经》的阅读鉴赏活动、以及注重言辞之美这样一些观念来,他们对“文”的追求,是包含着文学活动的因素的。屈原在创作上的巨大成功,更是强化了个体的文学生命价值观念,有汉一代的文人从事辞赋华翰的创作,就受到了他的直接启迪。司马迁就是自觉地以文章著述实现其生命价值的代表性人物,他在这方面还作出了理论的阐发。到了魏晋南北朝时代,人们更自觉地将文学创作视为表现生命之才性的必要方式。这时期出现的曹丕、陆机、刘勰、钟嵘等人的文学生命价值论,标志着这种价值观的成熟。中国古代士人将“文”和“文学”理解为一个成熟的生命的必要内涵,说明他们是很自觉地将文学活动作为一种生命活动来看待的。因此我们可以说,文学生命价值观是传统文学思想的轴心,是古代文学繁荣的重要原因。对于这方面的思想,我们还没有作出充分的现代阐释。 其次,从文学作为艺术来看,它的一个重要性质就是表现了生命本身。这里还包含着几层意思:一是指从内容上看,文学是以人类的各种生命活动为材料(或称表现对象)的。这层意思即传统所说的文学是人生的表现。吴宓论文学与人生之关系云:“文学是人生的精髓”[(1)];又云:“最佳文学作品含有人生最大量的、最有意义的、最有兴趣的部分(或种类),得到最完善的艺术的处理,因此能给人以一个真与美的强烈、动人的印象,使读者既受到教益、启迪,又得到乐趣。”[(2)]循此观点,自应对文学与伦理道德、情感、理智、才性等各项人生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人生是包罗万象的,所以文学研究也应该是开放性的,应不断发现其与人生某些要素的新的联系。除了这一层意思之外,另一层意思是指文学作品中反映出生命的某些性质。文学创作及鉴赏是一种生命活动,主体要求在对象上体现出生命体的特征,所以文学和艺术从广义上说是对生命的象征。人类的一切活动当然都可以理解为生命活动,但只有文学艺术活动能够将生命自身的性质被直接赋予对象。宗白华云:“艺术为生命的表现,艺术家用以来表现生命,而给予欣赏家以生命的印象”[(3)],可以看成是艺术与生命这层潜在的、象征性关系的完整的阐述。苏珊?朗格的《情感与形式》一书的核心思想,就是认为艺术既表现了生命的含义又体现了生命的形式。她论音乐云:“音乐有着意味,这种意味是一种感觉的样式——生命自身的样式,就象生命被感觉和直接了解那样”;又云:“音乐能够通过自己动态结构的特长,来表现生命经验的形式”[(4)]。在论述绘画艺术时,她引用麦克斯?雷勃曼等画家对绘画作品的生命形式的论述,指出了艺术品的生命性质[(5)]。其实这种具有生命本体性质的美学思想,在我国古代的书画理论里也是被作为一种基本观念被不断地阐述着。谢赫《古画品录》所运用的“气韵生动”、“骨法”等概念,就体现了这种思想。文学作为一种语言艺术,不能象音乐、绘画那样直观地象征生命的形式,但这不是绝对的,当我们对文学作一种审美的把握时,仍然能从它的语言表达、结构章法、韵律处理等方面体验到生命经验的形式。创作者很自然将他所体验到的最佳的生命状态延伸到对作品生命性的追求。我国古代文论中的不少术语都来自于医学、生理学,如血脉、体格、风骨、活法等。不少诗话、词话都很自由,几乎是不加任何限制地运用这类术语。姜夔《白石道人诗说》云:“大凡诗自有气象、体面、血脉、韵度。气象欲其浑厚,其失也俗;体面欲其宏大,其失也狂;血脉欲其贯串,其失也露;韵度欲其飘逸,其失也轻。”又云:“雕刻伤气,敷衍露骨。”这种把握方式完全建立在生命体验的基础上。以往我们常认为这种表述方式及其所运用的术语缺乏明确性,不科学,这种看法恐怕过于简单,说明我们运用现代的知性批评的方式时,对古代文学家们在创作和鉴赏中注重生命体验这一事实的隔膜。对于体现于古代作品和批评中的这方面的许多信息,确实有进一步阐述的必要。同时我们也可以从生命体验、表现生命形式这一角度研究古典文学。如律诗、骈体文这些体裁的形成,就可以从生命体验、生命形式方面去研究。又如从诗人的用韵习惯中也会反映出他的生命情调。 最后,我们从内容方面来看文学与生命的关系。广义来说,一切文学活动都体现了“生命”这一大主题。但从狭义来说,我们只把在作品中直接地表现出人类的生命观念、生命意识、生命情绪的作品称之为表现生命主题的作品。在这里我们从是否直接表现生命主题这一角度把文学分为生活、自然、生命这样三种境界。大部分作品仅仅是表现现实、现实生活境界的,并没有引起对生命和生存的反思情绪。当然,人们的现实生活从其根本指向来看,是具有一种自觉性的。即使是一个最淳朴、单纯的人,如乡村的一些本色的农民,他们的那种淳朴的生活也指向某种意义,受一种坚定的生命观的支配。比如为了子女这一单纯的生活目标,就是宗族繁衍大生命观的反映。所以让每个人反躬自问,大概很少有人是不受某种生命观支配的。我们在生活的同时,都潜在进行过生命观的选择,所以广义地看,文学中表现的生活,无不蕴含着生命观念。这也为我们挖掘作品的深层意蕴提供了一种思路。但是当作品的主人公(包括抒情主人公)没有在生活的同时表现其对生命、生存主题的反思情绪,而作者也不直接评判作品主人公的生命观时,我们仍然将它视为生活境界的作品。当人们对现实生活进行审视、寻问其意义的时候,生活的自然自足的状态就被打破,种种的生命问题、生存问题挟带着浓厚的情绪涌现出来。王羲之的《兰亭诗序》就描写了由自然山水的审美境界、生活境界向生命境界的转变:“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这时候,人们处于自然自足的现实生活或山水审美境界,没有发生对生命的反思,忘怀生死,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这里表现的则是由生活境界向生命境界的转变。由“倦”而生感慨,由“俯仰之间,已为陈迹”这种时空经验,引发出生命的终极性问题。 生活境界、生命境界、自然境界三种文学,本身没有高低之分。就我国诗歌的两大源头来说,《诗经》主要是表现生活境界,《楚辞》则主要是表现生命境界的。写超自然事物的游仙、神灵、鬼魂之类的作品,因其建立在强烈的生命幻想的基础上,所以也属于生命境界的文学。以此类推,其它各种超自然、超现实的文学,都属生命境界。当然,生活、自然、生命三种境界在文学中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比如《红楼梦》这部小说,写的是现实生活,但作者乃至作品中的一些人物对生命的反思是明显的。尤其是“石头”由空生色,由无生命到生命,最终又归于空、归于无生命这一象征性情节的存在,使作品中所表现的生活境界呈现出鲜明的生命主题,而这部作品也就跨越、或说包容生活与生命两种境界。我们把文学作品分为这样三类,关键不在于为某一作品确定类别,而是为了从整体上把握文学作品与生命关系的不同层次。 注释: (1)(2)吴宓《文学与人生》,清华大学出版社“清华文丛”之三,P16、P21。 (3)宗白华《艺术学(讲演)》,《宗白华全集》,安徽教育出版社版,P560。 (4)(5)《情感与形式》,刘大基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P42、P93-9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