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厄特(Antonia Susan Byatt, 1936-)是英国著名小说家玛格丽特·德拉布尔的姐姐,出生在谢菲尔德的一个律师家庭,曾就读于剑桥大学。拜厄特以教授文学为职业,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里陆续写了三部长篇, 一部短篇集, 两本批评专著, 享有相当的声誉, 可以算是文坛宿将了。不过, 她“一炮打红”却是相对晚近的事情。长篇小说《着魔》(Possession: a Romance)[1]1990年问世, 一面在英国拿了当年的布克奖; 一面上了美国畅销书排名榜,居久不下。据说其电影版权也卖了个大价钱。此后,她又陆续出版了几部作品,包括《思想的激情》(1991)和《天使与昆虫》(1992)等。 作为一本畅销书, 《着魔》的特点在于它是不能批量生产的讲究质量的工艺品——光是编写书中两位维多利亚时代人的尺牍和诗作要用多少力气! 而若是作为1990年代的“严肃”作品, 它又具备传统小说和流行文学的种种特征。如副标题“浪漫传奇”(a romance)所明白宣告的, 这部小说真正是在讲故事: 它不仅是双料的浪漫爱情史, 也是扣人心弦的推理小说。被种种困惑和新潮“主义”团团包围的现代人又体会到久违了的听(或“读”)故事的乐趣, 纵容自己轻松的好奇心不断地探问——后来呢? 故事的主角罗兰·米契尔是半失业的穷文学博士,和女友瓦尔住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公寓。他从小迷上了维多利亚诗人艾什(虚构人物, 多少有些像罗伯特·勃朗宁)的诗。不过等他拿到博士学位, 流行的时髦是后结构主义、解构分析以及女权主义之类, 他这样的老派文本分析学者已经不吃香了。他能找到的最好的工作是在英国一所大学为研究艾什的著名老学者布莱凯德教授打打杂。此外零星授课, 甚至刷盘洗碗打零工。就这样尚难以对付日用, 还要多方依重瓦尔作女秘书的收入。 一天,罗兰去伦敦图书馆翻阅该馆收存的艾什私人藏书, 想从眉批旁注中发现点什么。他边翻书边作笔记, 不料忽然看到书页中夹着两页对折的纸。罗兰小心翼翼地展开纸页, 认出了上面的字是艾什本人的手迹。其中一页的第一句话是: “自从我们不寻常的谈话之后我再无法移心思虑其他任何事。” 这是一札情书的草稿。另一页纸也是同一封信的草稿, 只是稍长些。两页上都有他本人的地址和写信的月日, 但没有年代, 也没有署名。对对方的称呼是“亲爱的小姐”。正经严肃、有家有室的艾什给某位不知名的女士写情书! 顿时罗兰的心跳加快了, 由于好奇, 也由于意识到了这个发现所包含的宝贵机会。仿佛是着了魔,他离开图书馆时把那两页信稿揣进自己的口袋, 打算查出受信人的身份, 追个水落石出。 罗兰根据信稿中一些细节大致判断出该信的年代,并开始查阅当时文化人的日记等材料。经过一番紧张的文学考证工作, 他终于断定受信人是女诗人克丽斯贝尔·拉摩特(她似乎是伊·巴·勃朗宁和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结合体)。他不失时机地赶往林肯大学,会见了毛德·贝利教授。毛德是位年轻有成的女性主义学者, 主持着一个拉摩特研究中心。她客气而疏淡地接待了来访的不速之客, 允许他利用该中心的资料, 并告诉他, 当年拉摩特的姐姐嫁了一位乔治·贝利爵士, 她本人算来是拉摩特的曾曾侄孙女。 罗兰在拉摩特的女友格拉弗的日记中发现了一些隐约相关的记录, 于是把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毛德,还给她看了艾什信稿的复印件。毛德的态度起了变化——也许是罗兰出乎寻常的坦率诚恳态度感动了她, 也许是他探究的热忱有传染性, 也许是两位诗人的恋爱秘密有不容抵御的吸引力。她提供条件使阮囊羞涩的罗兰得以留宿一夜,完成他在林肯大学的研究工作,第二天毛德还驱车带他去看位于西尔院附近的拉摩特的坟墓。西尔院的主人即当今的乔治·贝利爵士,算起来是毛德的远亲, 但两族间素无来往;而且乔治爵士以怪僻著称,从不允许人参观打扰。 然而这一次探访却注定是吉星高照。罗兰为人热忱, 主动上前帮助一位坐在轮椅中的老妇, 不想她却是西尔院的女主人。于是他的好心为他们赢得了“入门券”。乔治爵士最后甚至拿上手电,带他们去久已无人居住的二楼看拉摩特住过的房间。 房间的陈设器物一如当年。两个年轻人一心想找到女诗人留下的文字材料, 却毫无收获。突然, 毛德朗朗地背诵起拉摩特的诗: “娃娃信守秘密 牢靠胜过朋友 娃娃沉默不语 同情绵绵无期。 …… 像是得了神秘的提示, 她直奔小小的娃娃床, 拿起躺在其中的娃娃, 在毯子和床垫下找到了一个扎裹得很严实的小包。包里藏着艾什和拉摩特的通信. 其中第一封信是艾什表示爱慕(即罗兰所发现的信的修订稿), 最后是他应拉摩特要求归还全部旧信, 忍痛断情。毛德和罗兰虽然尚不能仔细研究全部信稿, 但已激动万分。他们不愿意这些材料落入美国人手, 也不想让别人染指。罗兰说: “我真不知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些该死的信生出如此的占有心。” 侦探工作这才刚刚开场。寒假里罗兰和毛德终于得到贝利夫妇允许仔细研读信件并作索引。罗兰在读信时得到某种暗示;而毛德意识到拉摩特日记中1859年有一段空白, 直到她的女友次年自杀。艾什在1859年夏天曾独自到约克郡海岸旅行,考查自然历史, 莫非拉摩特曾和他一路相伴? 两位青年学者深入侦察, 在艾什妻子爱伦的日记中发现了蛛丝马迹。他们结伴重走了艾什当年的旅程, 细细重读了两人当时的诗作, 找到了种种证据。是的,几乎可以断定他们曾瞒着世人共享了一段难忘的浪漫旅行。可后来呢? 又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艾什和拉摩特的爱情嘎然而止, 为什么拉摩特突然消失了? 一连串的什么和为什么指引向艾什-拉摩特的浪漫故事的揭秘与完成, 指向毛德自己家世中的一个重大秘密, 也促使毛德和罗兰两位合作者之间生成了一种温存的情谊。 罗兰和莫德有许多竞争者, 如倚仗资金雄厚无孔不入地搜罗艾什遗物的美国佬克罗博教授; 张口“性”闭口“肉体”的咄咄逼人的女权主义学者利奥诺拉·斯特恩; 还有曾在法国(后)结构主义大师巴尔特和福柯门下修行、然后杀回英国猛“镇”一盘的新潮派福格思; 以及老布莱凯德, 等等。可以说在这场文学侦探案和文学遗产争夺战中,当代英语文学学术界的各式人物都粉墨登场了。 小说的主题, 如书名所标示的, 为“possession”。该词多义, “着魔”只是意思之一. 此外它还可以被理解为“占有”、“拥有”、“所有物”以及“财产”(用作此意时常为复数形式)等意。“possess”和“possession”两词在小说中曾多次出现, 显然书中具有驱动力的热情都与各种意义上的possession有关, 如艾什和拉摩特和的恋爱关系; 罗兰对他发现的艾什的书信所生出的占有欲及他和毛德的探究秘密的狂热; 以及克罗博象猎狗一样四处追寻艾什遗物的举动, 等等。 “占有”或“着魔”的主题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层面上展开——即艾什的时代和罗兰(也即当今)的时代。多年来维多利亚人的道德意识和行为方式等等一直是20世纪作品的“攻击”目标。然而《着魔》却反其道而行之。在这部小说里对比是有利于艾什和拉摩特们的。他们的诗歌和书信真挚动人。不论艾什的凝重(也似有些呆板)深沉的戏剧性独白诗,或拉摩特的直接诉诸女性经验的童话和新颖奇特的短诗,还是他们往来的信件, 都表达了极为认真的精神探索。他们诚挚而严肃地讨论信仰和怀疑,议论彼此的诗歌创作,惶然急切地谈到这不期而至的友情引发的思想危机和生活危机, 动情地描述一次次林中相会在心中留下的波澜。他们不断地诉诸理智和责任(这使拉摩特不肯放弃独身妇女的自由, 使艾什不愿伤害自己并不爱的妻子), 但是当热烈的性爱燃起时也并不退缩或虚饰。拜厄特以神似的风格模拟了种种维多利亚文本, 颇有怀旧之情, 全无讽刺之意。与此相比, 罗兰作为“幸运吉姆”[2] 式的当代小人物, 生活只给他留下了狭隘、寒酸、局促的空间。在私人关系里真正的理解和爱情似乎不复存在,有的只是苟且的性关系。罗兰和女友瓦尔同居只是出于习惯和生存的方便(瓦尔是主要的“养家人”); 曾与毛德一度尝试同居的新派风流学者福格思似乎对对方的感情毫无兴趣或敬意; 斯特恩劝毛德试试同性恋, 就如劝人换个菜谱。艾什们关心一切知识和真理, 严肃而又不安地讨论上帝存在与否, 兴致勃勃地从事植物和地理的考察, 在精神上和心智上拥抱整个世界。而如今就连事业和追求似乎也变得猥琐渺小了。罗兰的学术探险开端不怎么光彩, 往好里说也只是被好奇心加投机心所驱使。而罗兰其实是书中小小学术世界中最不机会主义的老实人之一。克罗博的贪婪,福格思的机敏轻佻, 等等, 岂不更令人齿冷? 小说中出现的当代人的文学批评文字大抵是以令人解颐的讽拟笔调写成的。如罗兰在侦探过程中读到这样一些文章: 《白手套: 布兰什·格拉弗: 拉摩特被阻抑的同性恋倾向》或《阿利亚什妮之断纬: 拉摩特诗中将艺术比拟为被放弃的织作》等等。仅从这类标题就可见现代批评之一斑。其特点之一是“性”与“艺术”为两大时髦母题。特点之二是寻章摘句, 强拉硬比。有些联系有一定的道理和启发作用, 如将纺织和艺术相比; 也有些恐怕大可怀疑, 如从“白手套”(white glove)直接跳到拉摩特的亲密女友格拉弗的名字(Blanche Glover)——根据大约是两者有谐音或近意之处——从而推断拉摩特关于“白手套”的诗隐喻同性恋爱, 等等。特点之三是一种追求新奇、玩世不恭的恣意旷达的游戏态度, 强调解读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正在密切跟踪维多利亚人精神轨迹的罗兰们对比之下不禁对现代人有些不满: 你不觉得我们的比喻吞噬了我们的世界吗?……所有这些手套,我们刚才还在玩儿挂钩和扣眼的职业游戏——中古时期的手套, 巨大的手套。布兰什·格拉弗……而一切又都像熬果酱似的,最后被归结为性。就如利奥诺拉·斯特恩把整个世界读成女人的身体。语言——一切都是空言。 罗兰还向毛德发牢骚说: “我们被禁闭在自身中, 不再看见事物。” 文风和态度的差异指示着世界观和文化氛围的某种根本区别。维多利亚人似乎为种种具体问题所纠缠所折磨, 但是对真理和“进步”深信不移;而福格思或克罗博视万事为游戏为交易的态度则意味着在他们眼中终极的真理或责任的消逝。在罗兰们(包括作者拜厄特?)看来, 这不是进步, 而是一种退化。 当一切秘密都已揭开(此前罗兰早已将私窃的艾什信稿悄悄退还图书馆), 当自卑犹疑的罗兰和羞涩而又矜持的毛德终于在散伙的前一分钟说出了他们彼此间的爱恋, 读者便也跟他们走到了故事的结尾。这结尾是一种满足, 又似乎是一种背叛。如同是失望和无望的起始——我们原来还在指盼“后来呢”, 可现在只有一个老掉牙的浪漫结局: 罗兰不过是从瓦尔的地下室搬到毛德的床上,在社会生存的等级中爬高了一个阶梯。虽然他和毛德的爱情多少复现了艾什-拉摩特关系的真挚, 但难道它真能有补于世, 或维持一个温馨的私人空间吗? 不过, 这类问题问得太多, 故事就要被“解构”得七零八落了。拜厄特小心地也很聪明地避开了现代人的困境, 在结尾时把读者带回1868年的夏天: 原野上满是野花和新鲜的干草。有个小姑娘在木门上悠着玩。一名留胡子、戴宽边草帽的高大男人走过来。他问小姑娘叫什么名字。孩子说, 她的“长名字”叫梅亚·托马辛·贝利, 不过她喜欢人们简简单单叫她“梅”, 还说到她的家,她的哥哥们和她的小马。来人说: 我想我认得你母亲, 你真像你母亲。孩子说: 没人说我像她。我认为我像我父亲。我父亲又有劲儿, 又和气, 带我骑马跑得像风一样快。来人说她也像她父亲。他们并肩坐下, 聊起天来。男人说他愿为小姑娘编一个花冠, 来换取她一小束发卷。他做好花冠, 为她戴上, 说她美极了, 犹如小仙女, 犹如女神普罗塞耳皮娜。[3] 他随后念了一段关于普罗塞耳皮娜的诗。小姑娘有点轻蔑地说: 我有个姨妈, 老给我念那样的诗。我可不喜欢诗。陌生人拿出一把小剪子, 剪下一小缕浮云般的秀发。孩子亲手替他把发缕编起。很遗憾你不喜欢诗, 他说,因为我是个诗人。啊我喜欢你, 孩子说, 你会做好东西,又不多事。男人说:“告诉你的姨妈, 说你遇到一位诗人。他在寻找美丽的宽恕女郎, 却见到了你。他向她致意, 他将不打扰她,而去寻找新的树林和草场。”[4] 说罢他轻轻吻了吻孩子就离去了。小姑娘在回家路上碰见了她的哥哥们, 又发生了好多别的事。于是好看的花冠残破了, 口信也被遗忘了。 这部小说以第三人称叙述贯穿, 叙述者很少出面, 每每只是从人物的角度出发讲述,“前朝”人物的故事尤其多用文中文来表达。然而, 在讲述这段动人的小小尾声之前, 全知全能叙述者直接出场解释说, 这次相逢没有留下任何记录或痕迹, 但不等于它不存在或毫无影响。约翰·福尔斯为《法国中尉的女人》(1969)构思了三种不同的结局, 凸现了小说的虚构性和不稳定性, 也进一步在历史可能性的框架里深入地讨论了偶然与必然,选择与命运等一系列富有哲学意味的问题。与此相似,《着魔》的作者有意地强调尾声部分没有任何考证依据, 纯属虚构(小说其它部分至少貌似写实),展示的是一个难寻踪迹的纯真清新的童话天地。指责说这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全面真实写照(它显然没有包括狄更斯笔下的贫民窟里的泥尘)未免太轻巧了。嘲笑其中的田园诗幻境也不过是重复一种众人熟知的老调。问题在于,为什么那一片原野、那一场相逢仍能感动许许多多的人?这魔力是否与现代西方后工业化社会的生活与文学的得和失, 与人们的向往和失望,甚至与我们的追求、尝试乃至挫折都有关联? 这至少值得再仔细想一想。 [1] 该书名常被译作《占有》,中译本定名为《隐之书》(于冬梅、宋瑛堂译),由南海出版公司2008年推出。 [2] 指英国小说家金·艾米斯(1922-1995)的小说《幸运的吉姆》(1954)中的主人公。 [3] 普罗塞耳皮娜为罗马神话中的女神, 相当希腊神话中的佩耳塞福涅,相传她曾戴着水仙花环在草地上睡着了, 被冥王发现并掳走。 [4] 关于树林和草场一句出自弥尔顿的诗《李西达思》结尾的名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