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美等国,以侦探小说为主要形式的侦探文学日益成为文化-文学研究关注的焦点。侦探小说以情节取胜,是一种高度程式化的小说样式,一百六十余年来历经变化,却长久不衰,拥有众多的读者大众。 工业化的进程使现代警察制度在约200年前应运而生,为侦探小说的发展提供了土壤。1829年,英国通过都市(伦敦)警察法案,正式建立依照法律设置的警察队伍,包括担任侦探职责的便衣警察。1842年,俗称 “苏格兰场” 的伦敦警察厅成立。1850年,第一位私家侦探艾伦·平克顿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开设了第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1841年,美国浪漫主义作家埃德加•艾伦•坡发表了短篇小说《莫格街凶杀案》,被视为侦探小说的发仞之作。自他之后,作家、批评家们制定并完善了一套约定俗成的程式,逐渐使得侦探小说成为一种区别于其他创作的小说门类。侦探小说需要回答的问题不外乎案子是 “谁做的”、“怎样做的”、“为何要做”等等,换言之,它必须涉及对一起神秘案件的破解。其基本套路是:一件神秘的罪案发生、许多人涉嫌,最后以真凶被捕或死去终结。 福柯把侦探小说的问世归结为 “权利关系的改变” , 其实质是一场司法制度的革命。在至高无上的权利展示力量过程中对犯罪的惩处渐渐被对犯罪的调查取代。福柯还进一步指出,读者在阅读作为反面教材的种种 “警世宣传品” 时,获得的阅读感受往往相反,“一个罪犯死后能够成为一种圣人,他的事迹成为美谈、他的坟墓受到敬仰” 。他还说,“……这种文学所表现的罪犯狡诈、机警、诡计多端,因而不留痕迹,不引人怀疑;而凶手与侦探之间的纯粹斗智则构成冲突的基本形式……重大凶杀案变成了举止高雅者不动声色的游戏” 。 福柯之前,英国作家、批评家德昆西还专门撰文在审美观念上为这种“举止高雅者不动声色的游戏”开脱过。他的演讲《作为一种艺术的谋杀》在文学观念上将现实生活中血淋淋的谋杀与虚构文学作品中的谋杀,将杀人者与那个同侦探“斗智” 的人区分开来,改变了创作界一度将艺术与道德混为一谈的做法。 本辑中的四篇小说基本属于传统的“智力游戏”型的经典派之作,即不多作煽情、以丝丝入扣的演绎推理吸引读者、鼓励他/她同警方侦探展开竞争,参与案件的侦破。四篇小说均选译自罗伯特·温伯格等编辑的《100篇阴险的犯罪小故事》(100 Crooked Little Crime Stories, 纽约 Barnes & Nobel 出版公司, 1994年)。编者的入选原则似乎是艺术性,即犯罪-侦探小说的写作技巧:悬念、逻辑性、科学性、符合人物个性的推理演绎、令读者获得心理满足的完满结局,等等。他们并不刻意求新,故选本中亦有埃德加•艾伦•坡、欧·亨利、大仲马等小说大师的经典之作。 ·孤 篷· 缀上一颗绿纽扣 柯·哈姆林 袁洪庚 译 猫儿舒展开身子躺在窗台上,静静地打瞌睡,只有尾巴仍在抽搐。窗外是狭窄的天井,充满黝黑的夜色,但仍比屋里的一团漆黑稍微亮一些,因此依稀看得见猫儿的侧影。 玛米坐在摇椅里,双手放在膝上,细长的手指交叠着搭在一起。她望着那只猫儿,却又对它视而不见。此刻她眼里只有乔,十分清晰,就像他也在屋里似的。乔,还有那支枪。 故事不是从那支枪开始的。故事是从玛米在第二大街那家酒吧里当侍应时开始的,那时乔常在柜台旁坐着,同玛米开玩笑。乔是个大块头,乍看起来很迷人,相貌英俊。玛米很快便毫无保留地全盘接受了他,就像一个小孩子迫不及待地吞下一块偷来的糖。 那是故事的开始,就像电影的第一盘胶片。第二盘是关于玛米和乔的婚事。结婚是玛米的主意,乔极力反对,但是玛米明白该如何握住到手的东西。 婚后过了一个月,也许是两个月,玛米发觉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其实她一开始便觉察到事情不大对头。乔不工作,可他总有钱花。钱虽然不是很多,可也够用,够付租金低廉、没有电梯的三居室公寓的房租,够吃够喝的,也有钱不时为玛米买一套新装、让乔总穿着花里胡哨的衣服。有时钱用完了,乔便出门去再弄一些来。他总是夜里出去,回家时便带回钱来。他从不说明钱是从哪儿来的。 起初玛米只是疑心,后来发现了枪,她便明白了。 星期二早晨她首次看到它,就藏在乔放衬衣的抽屉角落里,是一把价格低廉的镀镍手枪。她伸手去摸它、把它抽出来。她正在那儿站着,手里平端着那吓人的东西,乔来到她身后。她在梳妆台上方那块布满污斑的镜子里看到乔的脸,这张脸不再英俊,倒显得又丑又令她惊恐不安。 乔说:“你不该这么做,宝贝儿。”他的声音里也流露出令她惊恐不安的东西。他伸手从她身后取走了枪,握在自己手里,枪口不经意地指向玛米的后背中央。“枪很危险,尤其是装上子弹的枪。这把枪是上好子弹的,宝贝儿。” 玛米焦躁地舔舔嘴唇,口干使她的舌头变得笨拙。 “乔。” 乔的手指僵硬了,漫不经心的神气也不见了。他的声调变得尖刻起来,像粗糙的玻璃。 “别说啦。” 有好长一段时间两人都没有动,后来乔把玛米推到一边、把枪放回原处,再用衬衣把它盖好。他关上抽屉,回到另一间屋里去。他们没有再谈起这件事。 玛米想,他们没有必要再谈起这件事。她慢慢摇动椅子,脑子里反复琢磨这件事。虽然他们没有再谈起这件事,但是它仍悬在他们之间。此后不论乔夜里何时出去,玛米知道他带着枪,今晚也带着。 楼下很远的地方有一扇门砰地关上了。她停住摇动的椅子侧耳细听,那脚步很轻捷,偷偷摸摸的。她知道,那是乔回来了。 乔打开门走进来,然后关上门。他就站在门口,压着嗓子低声道:“玛米?” 玛米在摇椅里带着几分倦意动了动。“我在这儿呢,乔。” 她听见他伸手摸灯的开关。“你怎么不开灯呢?” 玛米没有说话。乔摸到开关,啪地一声打开灯。 “你好,宝贝儿。”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冲着她咧嘴笑。他显得有些焦虑不安,笑得不自然。有好莱坞演员派头的运动夹克搭在他的胳膊上,红黄棕三色,花哨、款式时髦,衣扣是暗红色的。乔从门口走过来,把运动夹克放在桌上。 “猫儿把你的舌头吃啦?” 玛米不搭腔。乔点燃一支烟,把熄灭的火柴扔进天井里。他漫不经心地走进卧室,只是那种随随便便的态度是假装出来的。梳妆台的抽屉开了又关上。 乔在卧室里说:“咱们穿上晚礼服去快活快活。咱们发财啦。” “什么钱,乔?” “你别管什么钱。穿上你那件红色的新衣服,咱们去喝一杯。” “那是件绿衣服,乔。” “红的、绿的对我来说全一样。” 他走出卧室站在她面前。“这一件和那一件差不多。好啦,去还是不去?” 玛米摇摇头道:“我不很舒服呢,乔。眼睛痛。再说天也不早啦,一点多了。” “你准是疯了。”说着他走进卧室里去把钟拿出来。“你瞧,才十二点差五分。” 玛米既不看乔也不看钟。“我一小时以前就看过了,那会儿就已经过了十二点。” “你弄错了。”他没有碰她,但是他的话触动了她,那种威胁是实实在在的,就像咽喉被人用手扼住似的。“我对你说过,十二点差五分。别忘了。” “那又有什么不同吗,乔?” “别多管闲事。你只要记住:我回家时还不到十二点。” “好的,乔。” “别忘了。” “不会的。乔。” “好。”说完他走进卧室里去,手里仍拿着钟。她听到床在他身下吱吱作响。他说:“我要睡了。你最好也来睡吧。” “好的,乔。” 她从摇椅上站起来,朝灯的开关走去。那只猫睡醒了,它打个哈欠、伸伸懒腰,跳下床台,在桌下自己的床上蜷缩成一团。玛米关上灯。 她六点起身。一夜未能入睡,她的眼睛干涩、灼热。她慢腾腾地穿衣,肩负着失眠和恐惧的双重压力。到了六点半,她下楼到街角的报摊上买了一份早版的晨报。回家的路上她读完了那篇报道。 报道不很详细,只是说有人遭到抢劫后被害,中了三枪。警方认为案发时间是午夜刚过那会儿。死者手里捏着一枚暗红色的纽扣,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线索。玛米把报纸塞入一个垃圾箱。她回到公寓里时乔仍在酣睡,她坐在摇椅里,目光呆滞地瞪着天井的砖墙。 快到十一点钟时乔才开始在卧室里走动,他没有马上出来。玛米打开门望着他,他正坐在床上擦拭那把镀镍手枪。 “我忙着呢,宝贝儿。” 玛米并不从门口走开。 “我说了,我忙着呢。快出去。” “乔,你的钱是哪儿来的?” “什么钱?” “你知道那是什么钱。昨晚你出门时一分钱也没有。” 乔眯着眼睛仔细对着枪筒瞧。“我赢的。我和一个人赌,他输了,输了很多。” “你撒谎的手段可不高明,乔。” “我就是这么对你说的。我就是这个说法,你要按照我的说法说。” “我是你的妻子,乔。我有权知道真情。” 乔拿一块破布擦拭那把手枪,试着扳了两次枪机。击铁发出喀哒声,在小房间里听起来很响亮。他把六粒子弹从容不迫地压入旋转弹膛,转动一下,啪地扳回可以发射的位置。枪放在他手上,枪口指向玛米。“听着,宝贝儿。你要记住的是,做老婆的不能上法庭去让她的老公丢脸。” “我也许会离开你,乔。我也许会同你离婚。” “嗯?”乔先看看枪,再瞧瞧玛米,然后再回头看着枪。他的笑容有几分狰狞。“我可不喜欢那样,宝贝儿。我一点也不喜欢那样。那会叫我发脾气的。一旦我发起脾气来,你说不上我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玛米关上门,坐回到摇椅上来。 乔从卧室里出来时在吸烟。他站在窗边,把烟雾吹进天井里。“你今早买报纸了吗?” “没有,乔。” “我这就去买一张。”他又朝窗外喷出一股股烟。“也许再买一罐啤酒。不过你得先帮我弄好夹克衫,昨晚掉了一个扣子。” 玛米憋了一会儿才从发紧的喉咙里强挤出这几个词儿:“扣子在哪儿,乔?” “我怎么知道?弄丢啦。你缀上一个相同的。”乔从窗前疾速转过身来面对着她又说:“明白吗?要一模一样的。” “好的,乔。” 她费力地从摇椅上站起来,把夹克拎进卧室、平铺在床上。这件衣服上本应有五个红纽扣,中间的那只不见了。她在针线篮里翻腾了好一阵,这才找到她要的那只纽扣。她挑出一个线轴开始慢慢地缀扣子。乔进来时她正好缀完。 “这一只同那一只一模一样吗,宝贝儿?” 她把衣服举到乔眼前。“你能看出有什么区别吗?” 他眯起眼睛仔细端详一番,耸耸肩道:“我看是一样的。我一小时之内就回来。” 室外很暖和,他解开夹克衫的扣子,任凭它随着甩动的胳膊飘动。他在街角买了一份报纸,边走边看,一度偷偷伸手捻一捻玛米替他缀上的 那颗纽扣。它在那儿。他把报纸塞进一只衣袋,吹起口哨来。走到下一街区中段,他折进一家酒吧里。 不等乔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坐定,酒吧老板麦克便把一杯啤酒摆在柜台上。乔先急不可耐地把它喝下去,然后抽出报纸、把它铺在面前。“昨晚有人被杀掉啦。” 麦克应道:“嗯。” “真糟糕。” “嗯。” “准是在什么地方露财啦。” “嗯。准是这样。” “再给我一杯啤酒。” 啤酒一端上来他便把它一口灌下去。 麦克道:“那个侦探又来了。” 乔扭头去看,酒吧的门先打开又关上。进来的那人又高又瘦,他弯着腰走路,好像大衣的重量使他不堪重负。麦克给他端去一杯啤酒,以后又回到乔这儿来。他俯身贴在柜台上对乔耳语道:“他在找一个掉了一只红扣子的人。” 乔说:“那不是我。我的扣子全在。” 麦克漫不经心地从上到下瞥了一眼那夹克衫的前襟,然后愣住了。乔顿时慌了,肩上像有蚂蚁爬过一般。 “你在看什么?” “没看什么,乔。” “我的扣子全在。对不对?” “嗯。当然啦,乔。” “那你还在看什么?” 麦克连声道: “没看什么。没看什么。” 麦克慢慢走开。那个侦探忘了喝啤酒,他一步步朝乔走过来,眼睛死死盯着乔的夹克衫的前襟,嘴边浮现出笑容。 乔的前额上沁出汗珠。他倒退着来到一个角落里。“你在看什么呢?怎么回事儿?” 那侦探迅速从衣袋里伸出手来,随即拿枪指着乔道:“别动。” “我的扣子全都在。” “的确如此。”那侦探喀哒一声给乔戴上手铐。“你是色盲吧,对不对?” “那又怎样?我的扣子全都在。” 侦探嘿嘿笑起来。他伸出一个指头拨拉一下夹克衫中间那颗扣子,也就是玛米缀上去的那颗扣子。他说,其他的扣子都是红的,他不明白为什么单单这一颗是翠绿的。 乔张口赌咒发誓说自己是无辜的,可是不管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