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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马银琴《两周诗史》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龙文玲 参加讨论


     在中国古代诗歌研究中,要在先秦诗歌领域有所突破是相当难的。其难主要有三:一是先秦文献历经沧桑不断散佚,研究资料缺乏;二是代表先秦诗歌最高成就的《诗经》、《楚辞》自汉代开始就一直为学者重视,研究成果丰硕。其中,《诗经》自汉武帝开始就被定为儒家一尊,成为古代文人士子修学入仕的必读书,对《诗经》文本的解读、诗歌的作年、本事、涉及的礼制等各方面的研究著作也因此汗牛充栋;三是历代读者在解读先秦文学作品时,由于文献限制、时代差异、观念不同,往往各执一端,导致疑案重重。在此情况下,欲在先秦诗歌领域开展研究并有新创获,何其难哉!马银琴就是在如此难关前心无旁骛、潜心问学,历经七年寒暑,为学术界捧出了一部沉甸甸的勾勒周代诗歌发展史的著作——《两周诗史》(下省称《诗史》)!这部新著获得的成绩是相当突出的。
     第一,这是目前第一部关于两周诗歌的断代分体文学史,具有填补学术空白的重要意义。
     尽管学术界对周代诗歌的讨论颇多,但对周代诗歌发展史进行专门研究却前此未有。因为,要写出一部有分量的周代诗史,就必须对此期诗歌进行历时性的考察,清理各阶段诗歌创作呈现出的不同特点,由此发现某种具有规律性的东西。这就必然涉及到《诗经》作品编年断代的问题。由于文献阙佚,如果没有对相关文献材料的充分把握及分析材料的独到眼光、没有广博的学术视野、没有行之有效的研究指导思想、没有知难而进的学术勇气,是难以解决《诗经》的编年问题的,从而难以完成勾勒周代诗歌发展史的这一艰难课题。所以,马银琴《诗史》的出现,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填补了学术空白,更在于此书在研究的角度、运用的材料,研究的方法等方面,为今后的同类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第二,在研究角度的选取上,此书从考察《诗经》文本形成史与传播史的角度切入,对《诗》文本进行断代编年研究,由此揭示周代各个历史时期《诗》文本形成及传播的特点,历史性地展现周代诗歌发生与发展的历史。
     马银琴《诗史?绪论》曾就如何开展周代诗史的研究工作说道:“诗文本的形成史与传播史,实质上反映了周代诗歌发展的基本轨迹。从这个意义上说,两周时代诗歌史的研究,就是以《诗经》作品为主体对象的诗文本形成史与传播史的研究。”基于这样的认识,此书从清理《诗》文本的形成史与传播史的角度切入,对《诗经》作品的创作年代及编入《诗》文本的年代进行了全面考证,在此基础上,考察《诗》文本在周代各个历史时期的形成特点,与周代礼制的互动关系,并兼及周代其它诗歌,最后进行理论归纳与总结。这样的研究角度,可谓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因为今存周代诗歌文献是以《诗经》为主的,《诗经》之外的诗篇及逸诗幸存者少。所以,唯有对周代《诗》文本的形成史与传播史进行考察,才能有条理地把握周代各个历史时期的诗歌创作呈现出的特点,弄清当时对《诗》文本结集的时代要求、《诗》文本的形成、传播与当时社会政治、制度的关系等重要问题,进而有效展现出周代诗歌发展的历史风貌。
     第三,此书在研究材料的运用方面,注意把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结合起来解决问题。
     自王国维在《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中指出:“古来之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现。……自汉以来,中国学问上之最大发现有三:一为孔子壁中书;二为汲冢书;三则今之甲骨文字,敦煌塞上及西域各处之汉晋木简,敦煌千佛洞之六朝及唐人写本书卷,内阁大库之元明以来书籍档册”,并开创了把传世的纸上材料与考古发现之新材料结合起来研究的“二重证据法”。此后,这种研究方法在学术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就周代诗歌研究而言,于省吾先生《泽螺居诗经新证》曾将金文材料与传世的纸上文献相印证,对《诗经》部分诗歌的文字训诂与作年等问题进行研究,每每新见迭出;日本白川静先生的专著《诗经》中也注意引用金文材料,以增强其论著的说服力。近年学术界更是对郭店楚简、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中有关《诗经》的材料给予了极大关注。由此可见,要在周代诗歌研究方面有突破,就必须重视出土文献的运用。而这一点在马银琴《诗史》中体现得特别突出。
     研读《诗史》不难发现,此书除对甲骨文、金文等相关出土材料进行了穷尽式的搜集外,还对郭店楚简、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简称“上博简”)等新出文献及时予以关注,在此基础上,结合传世文献,解决相关问题。
     例如,《诗史?绪论》在讨论《诗序》的时代问题时,除将《诗序》与汉代四家诗说之异同进行比较,将《诗序》首序的解诗模式与周代礼乐制度之间的内在对应关系进行分析外,还把《诗序》与上博简《孔子诗论》作了比较分析,得出了“《毛诗》首序是周代乐教的成果,它产生在孔子之前,与诗文本的形成过程相始终”,《诗序》具有不可低估的史料价值的结论。这一结论不仅有传世文献作依托,而且有可靠的出土文献相印证,因而颇具说服力。
     又如,《诗史》第二章根据《静簋》等周穆王时代铜器铭文记载的射礼发展轨迹,判断《周颂?潜》不应产生于荐鱼之祭被废弃的穆王之后,而应作于穆王时代;在讨论穆王时代燕享乐歌的产生问题时,首先结合《簋》、《长由》等此期铜器中关于穆王“乡”的记载,说明“穆王时代,燕飨之礼已相当成熟”,这正是此期燕享诗产生的礼制基础;然后将三《礼》、《史记》等相关传世文献与出土的铜器铭文结合起来,考证《大雅》中的《行苇》、《既醉》、《凫》等三首诗作于穆王时代。其中考证指出:《长由》和《簋》铭文记载的燕享礼恰与《行苇》、《凫》二诗反映的燕享活动暗合。这就为论证此二诗作于穆王时期提供了有力旁证。再如,《小雅?采薇》文本并未直接透露此诗作年信息,《诗序》续序系之于文王之时,魏源《诗古微》则系之于宣王之世。面对异说,《诗史》将金文材料中出现“猃狁”一词的时代与《诗经》中出现“猃狁”一词的年代可考的诗歌进行比照,指出:“猃狁”一词最早出现于厉王时铜器中,《诗经》中出现“猃狁”一词的《大雅》中《出车》、《六月》、《江汉》等诗皆出于宣王时代,因此,《采薇》应创作于厉、宣之世。这一论证,否定了续序观点,而对魏源观点作了有力补充。
     在马银琴看来,《诗》文本的形成史与周代礼制的发展变迁有密切联系。本着这样的学术观念,她不仅关注到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中的相关文字材料,而且对出土的相关非文字材料也极为重视。如,书中在讨论周代礼制在穆王时期的发展情况时,就吸收了郭沫若、马承源、郭宝钧等学者的殷周青铜器考古的研究成果,提出“无论是在器形、器类还是器物组合上,西周青铜礼器的嬗变都以穆王时代为分界”,由此结合对穆王时期土地制度的确立、职官制度的体系化、册命制度及射礼等具体礼仪的程式化与制度化等问题的考察,推出“周初即已开始的‘制礼作乐',经过周公、成王、康王几代人的努力,终于在昭王、穆王时代臻于大备”的结论。
     应该说,马银琴在准备研究材料时,已明确认识到把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相印证对研究周代诗歌发展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她在《诗史?绪论》中谈到周代铭文对《诗经》作品断代研究的重要性时就说:“对《诗经》作品的断代而言,铭文的重要价值首先从其内容所提供的史料中体现出来。铭文所记载的历史事件,以及通过祭祀、册命等各种仪式反映出来的周代礼乐制度在不同时代的发展变化,提供了一批可与《雅》、《颂》仪式之歌相互比证的材料。……与《诗经》作品相关联的铭文材料出现的文化背景及其时代,是确定《诗经》作品时代的重要参照系。”她这种重视出土文献的学术理念,固然与她的博士生导师王小盾先生的引导有密切关系,同时也与她本人的学术勇气和开阔视野密不可分。本着对出土文献重要性的认识,她在研究中往往带着问题意识去对相关文献材料进行搜集、整理、分析,从而得出了一个个令人耳目一新而又具有说服力的结论。这样的学术理念,是值得同类研究者重视的。
     第四,在研究方法的运用上,此书将文献学与文艺学方法贯串通融起来,并注重语言学、考古学、历史学等方法的综合运用,展现出开阔的学术视野。
     文学史的研究需要有坚实的文献学研究夯实基础,也需要有宏观的理论研究通融升华。在先秦文献不足、可以据信的材料相对较少的情况下,研究周代诗歌发展史更是需要文献学与文艺学的贯串与通融。马银琴可谓深谙其中三昧。在搜集各种材料之时,她接受了程千帆先生“两点论”的启发,“即用文献学不能解决的问题,在其所提供的背景材料的基础上,可以通过文艺学的方法来解决”(《诗史?绪论》)。在这样的治学思想指导下,她不仅清理出自己的研究思路:“通过考订两周时代诗歌作品的年代及其与礼仪制度的关系,把周代诗歌的创作与结集还原为一种制度与文化的存在,将两周时代诗歌的发展历史与两周时代社会生活及其礼乐制度的发展过程结合起来,在周代社会生活、文化制度的大背景下,充分利用传世文籍与考古出土的金石简帛资料,参借历史学、语言学、考古学、制度史等研究领域取得的新成果,来追索和复现诗文本产生、存在的历史真相”(同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跳出前人研究的思维定势,排除传世文献不足的不利因素,在宏观探讨与具体分析方面,都得出了不少新颖结论。
     在宏观探讨方面,令人印象至深的是《诗史》依据大量的历史、文本信息,提出《诗》文本经过了六次结集,即:康王时代、穆王时代、宣王时代、平王时代、齐桓公时代、孔子时代,并提出了“诗文本的形成过程,不但表现为一个作品内容不断扩大、结构形式日趋稳定的过程,同时也表现为一个仪式色彩不断弱化、德义成分不断加强的过程。……当历次由王室乐官主持的、发生于礼乐复兴时代的诗文本的编辑活动,最后转变成孔子的个人行为在春秋末年发生时,作为一种标志,这一事件实质上宣告了周代礼乐制度的完全崩溃”的结论;书中还通过“歌”、“诗”称名之辨,结合对周代各历史阶段的《诗》文本结集情况进行文献学的考证与内容的比较分析,提出两周诗歌经过了一个由歌到诗,再到歌、诗合一的发展历程;通过对两周各阶段《诗》文本情感表达的分析,指出周代诗歌经过了一个由主要表达集体情感到重视抒发个人情感的发展历程。这些结论,都是建立在文献考证与理论贯串基础上的,不仅发人所未发,而且极富理论意义。
     在具体分析方面,《诗史》在考察《诗序》首序的解诗模式时,发现在同一时代被编入《诗》文本的乐歌,其《诗序》解诗往往表现出鲜明的“类特性”。这种“类特性”受到《诗史》的高度重视并运用于诗歌作年的考订中。如,在考察宣王时期乐歌时,指出《伐木》、《常棣》与《鹿鸣》序“所反映出来的思想意识与语言习惯完全相同”,《彤弓》与《湛露》序在称谓、格式上呈现出同一时代的语体特征,这种鲜明的“类特性”,可作为这几首诗同时进入《诗》文本的旁证;在考证《鹿鸣》作年时,认为此诗“着重描写了饮酒燕乐之时和乐融洽的气氛以及由燕乐而表现出来的好贤友贤之心”,其与《常棣》诸诗体现出的“对燕饮场合和乐气氛与感受的关注则真正构成了新的哲学观念——‘和'产生的基础”,由此结合《国语》、《左传》记载的太史伯等对“和”的阐述进行考察,把《鹿鸣》确定在宣王中兴之时;在讨论宣王时期《诗》文本的结集意义时,通过对宣王时期乐歌的作年考证与内容分析,指出此期“诗文本的性质开始从根本上发生改变,诗教开始突破乐教的束缚走上独立,向着以德教为中心的阶段发展,中国诗歌史上影响深远的美刺传统开始确立,中国的政教文学由此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崭新时代”;通过对《郑风》、《齐风》内容的分析及其篇目编排次序的考察,认为《郑风》的编排体现了周礼“尊尊”的伦理秩序,《齐风》的编排则体现了“亲亲”的原则,由此指出:“《诗三百》之所以最终能成为传世之‘经',其结构本身与伦理制度之间因这种异质同构关系而产生的内在亲合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问题的分析与总结,不仅显示出作者扎实的文献功底,而且也因其注意理论的阐发而大大加强了全书的理论深度。
     《诗史》除注重文献学与文艺学方法的融会贯通,还注意到对语言学、考古学、制度史等相关学科研究方法的借鉴运用,使全书呈现出学术视野开阔、研究方法灵活的特点。其中尤以语言学方法的运用最为突出。
     为《诗》文本断代是《诗史》研究的一个重要基础工作,但《诗》文本直接透露作年信息的诗篇所占比例极小,对此,《诗史》在重视《诗》文本历史背景信息的挖掘、礼仪制度信息的阐发外,还从诗歌的语法结构、音韵特征、套语运用等方面出发,对《诗》文本进行断代研究。
     例如,关于《周颂?执竞》作年,《毛传》、《郑笺》认为作于成王时,朱熹《诗集传》则认为作于康王之后。面对异说,《诗史》第二章从语言分析入手,认为此诗在五个方面表现出穆王时代诗歌具有的特点:第一,诗中“福禄”连用,与周初“福”字单用不同,而与《凫》的“福禄”之祈有相同的历史背景;第二,诗中的“其”字作为代词使用,此语法现象不见于周初;第三,诗中连用叠文进行场面描写,此方法亦不见于周初诗歌;第四,诗中“执竞武王”一语与恭王时器《墙盘》铭文的语言结构、意义相类,反映了同一时代的语言特点;第五,此诗在写法上体现了“诗歌创作者或者说唱颂者身份的改变,暗示了西周社会祭祀礼仪制度的改变”。《执竞》语法结构上所具有这五个方面的特点,证明其应是穆王合祭武王、成王、康王的仪式乐歌。这是从诗文本呈现出的语法结构特征考证诗歌的作年。
     又如,《诗史》第三章将《小雅》中《采薇》、《出车》和《杜》放在一起比较以考证其作年,除注意到诗文本历史背景的辨析、相关铜器铭文的印证和语法结构的分析外,还根据王力先生《诗经韵读》,指出《采薇》与《杜》都因使用虚字韵脚中的止字脚而构成了“富韵”。按王力先生观点,富韵兴起于西周后期,因此,《采薇》等诗使用富韵,也可作为其产生于宣王中兴时期的一个佐证。这是借鉴音韵学的研究成果,从诗歌的用韵方式探讨诗歌的作年。
     《诗史》还较多结合套语理论对诗歌作年进行考证。自上世纪70年代王靖献先生《钟与鼓——〈诗经〉的套语及其创作方式》借鉴帕里、洛尔德等西方学者的套语理论来分析《诗经》的基本创作方式,兼及《小雅》中的《采薇》、《出车》、《六月》、《十月之交》、《小弁》、《巧言》和《商颂》的作年问题后,套语理论开始受到《诗经》学界的重视。受此思路启发,马银琴《诗史》在文献考证基础上,极重视借鉴套语理论辅助解决《诗》文本的断代问题。如第二章对《周颂》中的《潜》,《载见》、《》的作年考释,就在对诗歌句式结构的分析把握基础上,参以西周铜器铭文,发现《潜》“以享以祀,以介景福”,《载见》“以孝以享,以介眉寿”,《》“绥我眉寿,介以繁祉”等句子,是西周中期以后才流行的祈福套语,由此判断《潜》等三诗的产生不当早于穆王之世。这是借鉴套语理论讨论诗歌的作年。
     当然,由于文学语言具有较顽强的继承性,从语言学角度讨论诗歌作年,虽可以有效解决诗歌产生的上限问题,但难以确定诗歌产生的下限。马银琴对此是有清楚认识的:“套语和词义在作品断代中的意义,只有在与其他标准结合使用时才能显示出来。”(《诗史?绪论》)因而,她在运用语言学方法进行考证时,往往结合考古学、制度史等方面的成果作综合论证。这些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使《诗史》的考证结论多能自圆其说。
     第五,《诗史》在文献考据基础上得出许多新见,大大提高了此书的学术价值。可以说,此书在对《诗经》歌与诗的关系、“四诗”的名义、《毛诗序》的创作时代及其与周礼的对应关系、《诗经》文本的创作年代及其进入《诗》文本的年代等问题的考证方面,得出了许多令人耳目一新而富于说服力的结论,使读者常为之目不暇接、为之欣喜叹赏。聊举几例:
     《诗史?绪论》通过对“四诗”名义进行详细考释,并将其与“四始”作了列表区别,揭示出“四诗”、“四始”与《诗经》结构的关系:“实质上反映了周代礼制下四分结构的音乐观。也就是说,在诗教隶属于乐教的时代,‘乐'的结构决定了‘诗'的结构,诗文本的结构与体制,实质上反映了周代音乐的体制与结构,是周代乐制的缩影”;对《毛诗》首序与诗文本的内容进行排比对照,对首序的解诗模式进行分类,进而讨论了首序解诗与周代礼乐制度之间内在的对应统一关系,提出:“《毛诗》首序产生于诗歌被采辑、记录之时;它是周代乐官记录仪式乐歌、讽谏之辞以及那些为观风俗、正得失的政治目的采集于王朝的各地风诗时,对诗歌功能、目的及性质的简要说明。”这些观点不仅为此书后面讨论《诗》文本的断代与结集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对读者了解《诗》文本的结构特点、认识《毛诗》首序的重要性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诗史》正文对《诗》文本的创作与结集时间的考订,是全书用力最勤之处,亦最能显示出作者知难而进的学术勇气。如,第一章考证了《大武乐》的篇目与创作时间,认为《大武乐》歌辞顺序为《周颂》之《我将》、《武》、《赉》、《酌》、《桓》,初作于武王克商后,终成于周公平定天下之后。考证认为《豳风?鸱》中的“鸱”与“玄鸟”一样,为商民族的图腾,此诗为武庚叛乱时周公所作;第二章从西周初、中期的历史背景与诗歌反映的仪式背景入手,考证《周颂》之《闵予小子》、《访落》、《敬之》、《小毖》等四诗作于周穆王即位之初,是穆王登基大典中使用的仪式乐歌;第三章根据西周中期燕享礼仪的成熟、《诗序》的解诗之例、诗文本的语言习惯及反映的思想意识等,考证《小雅》中《鹿鸣》、《伐木》、《鱼丽》等燕享诗于宣王中兴时期产生并进入《诗》文本;第四章考证《豳风?七月》初作于周初,于宣王时代写定并进入《诗》文本。考
     证了《商颂》的作年,认为“《商颂》本是殷商文化的遗存,……西周末、春秋初,正考父据殷商旧辞进行改制,得《商颂》十二篇,在宋国内部流传;至齐桓公尊王攘夷、称霸中原之后,《商颂》五篇被纳入以《诗》为名的诗文本”;第六章结合史料记载与诗歌文本透露的信息,考订《卫风》之《氓》、《竹竿》、《河广》与《风?桑中》作于卫宣公之世。这些考证,都是建立在对文献的全面把握基础上的,因而比较公允,富于说服力。
     总之,《诗史》围绕着《诗》文本的形成史与传播史问题,对周代诗歌的发生、发展与传播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获得了突出的成绩。当然,如常言所说,“玉无全璧”,此书在令人耳目一新的同时,在个别地方还可以推敲完善。如,以《诗序》作为判断诗文本年代的一个标准,其可信度究竟有多少?这仍是有待深入讨论的问题。如书中对《召南?甘棠》作年的考订,否定了《诗序》以此诗为美召公的观点,而对《卫风》作年考订时,又以《诗序》的解说为依据。这种判断标准的不一致,易引起读者对考证结论的准确性的怀疑。又如,在语言学论据的运用方面,书中认为《大雅?卷阿》表现了西周后期诗歌的语言特点,论据之一是此诗“凤皇于飞,其羽”与《小雅?鸿雁》“鸿雁于飞,肃肃其羽”、《豳风?东山》“仓庚于飞,熠耀其羽”等句式相同。但《周易?明夷》有“明夷于飞,垂其翼”,句式亦与此相类,则当作何解释?再有,书中对个别诗篇作年的考订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当然,这些问题相对于整部书而言,是瑕不掩瑜的。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文学院]
    原载:《文学评论》2007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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