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1]。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2],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赏析】 李白与孟浩然的友谊是诗坛上的一段佳话。二人彼此结识,固然不乏饮酒唱和、携手邀游的乐趣,但是至为重要的,则是在追求情感的和谐一致,寻求灵性飘逸的同伴和知音。史载孟浩然曾隐鹿门山,年四十余客游京师,终以“当路无人”,还归故园。而李白竟亦有类似的经历。他少隐岷山,又隐徂徕山。后被玄宗召至京师,供奉翰林。终因小人谗毀,被赐金放还。的确,笑傲王侯,宏放飘然,邈然有超世之心,这便是两位著名诗人成为知交的根本原因。这首诗就是二人友谊的见证。 首联即揭出“吾爱”二字,亲切挚恳,言由心出,一片真情掩蔽全篇。“孟夫子”,点出所爱之人,扣紧题目。孟浩然比李白长十二岁。年岁既长,襟怀磊落,生性潇洒,诗才又特出,自然令李白仰慕钦敬,所以才以“夫子”相称。“夫子”非章句腐儒,那是作者鄙夷不耻的。这是对孟浩然倜傥旷放生涯的赞誉。果然,下面使补充道:“风流天下闻”。 接下来二联,作者集中笔墨刻画这位儒雅悠闲的“孟夫子”形象:“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红颜”对“白首”,当是概括了孟浩然漫长的人生旅程,“轩冕”对“松云”,则象征着仕途与隐遁,象征着富贵与淡泊。前者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后者虽有人表示倾慕,但未见有几人能守本持一。孟浩然不同。他拋弃了功名富贵,便安心林下,终日与劲松白云为伍。自少至老,心志如一。这里,一“弃”,一“卧”,准确生动地描绘出孟浩然对人生所作出的抉择。其欲摆脱世俗羁绊的高风亮节,其迷恋山水的自得之貌,呼之欲出,形神毕现。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这一联写孟浩然闲居无事,日以饮酒赏花为乐。前一联作纵向勾勒,此一联则作横向铺染,纵横反复,详尽描绘了孟浩然的隐士风流。谢榛《四溟诗话》曾谓,“红颜”句与“迷花”句,“两联意颇相似”。其实,李白的描写是各有侧重的。醉酒迷花,亦是李白乐为之事。写此,意在突出孟浩然的洒脱不拘。同时,也愈益显出二人的灵犀相通。 尾联在赞誉对方时发出由衷的喟叹:“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以“高山”喻对方,流露无限慕敬之情,又与首句呼应;“安可仰”,翻进一层,以己之惭愧不如进行反衬。这就自然逼出结句——对孟夫子,自己只能徒然向他清幽芬芳的人品拜揖。这是礼赞,这是天性率真的诗人向自己爱慕的人坦露出的赤诚。 注释: [1]风流:潇洒清雅。 [2]中圣:古时嗜酒的人,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见《三国志·徐邈传》。中圣即喝醉酒的意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