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是一门传统的学问,但至今未见有人作系统的研究。到了现代,在整理中华古代文化之时,人们才把注释从学术的角度提了出来,认为注释是整理古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并没有给“注释”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更没有注释学的专著。 一、古籍注释的起源 古籍注释是我国古代文化赖以传承的主要方式。古籍注释的起源是春秋战国时期纯粹地用口语对前代典籍作注解。由于时代的推移导致环境和语言的变化,在春秋时期,有些前代典籍已经不容易懂或不大容易懂了,于是出现了纯粹用口语对前代典籍中的某些篇章作讲解的情况。据有关的古籍记载,孔子曾向其弟子子夏等讲授《诗经》和《春秋》,子夏等孔子的门人后学又将他们对《诗经》和《春秋》的理解纯粹用口语辗转传授。三国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云:“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鲁国毛亨,毛亨作《话训传》,以授赵国毛裴。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袭为小毛公。”《汉书·艺文志》云:“毛公之学,白谓子夏所传。”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说:孔子“既取周诗,上兼商颂,凡三百一十一篇,以授子夏,子夏遂作序焉,口以相传,未有章句。”“未有章句”即是说没有书面语注解。由以上叙述看来,由毛亨形诸文字的注解《诗经》的《诂训传》,在西汉以前是未著于竹帛的口耳相传之作。上述纯粹用日语注解古籍的情况,与用书面语注释古籍没有本质的不同。出现于汉代的某些古籍的书面语注释如注解《诗经》的《诂训传》、注解《春秋》的《公羊传》等,大体上就是这些古籍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口语注释的书面语化。因此,春秋战国时期用口语注解古籍,无疑是后来书面语古籍注释的源头。 二、注释与古籍整理注释是古籍整理和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古籍整理和研究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是使中华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的的保证。 古籍整理主要包括(一)校勘、(二)标点、(三)注释、(四)翻译、(五)汇编、(六)影印、(七)辑佚、(八)编制目录索引等八个方面的工作。除汇编、影印、编制目录索引以外,其余各项都与注释有或多或少的联系。 1、校勘是用不同版本或其他资料,通过比较或推理,发现并纠正古籍在流传过程中发生的文字讹误。它是古籍整理的一个专门学问,但它又与注释有密切的联系。 首先,对某种古籍进行注释的第一要事是要有一个最合版本原貌的底本,这种底本的得到,靠的就是校勘。如给宋·沈藻《竹斋词》作注,其《减字本兰花·十劝》:“十巡今止,乐事要须防极喜.(自注:淳于口口:‘酒极则乱,乐极则悲。’)”首先要校出“淳于”后所缺的两个字,否则淳于是谁都不知道,就无法给此人做注。考《史记·滑稽列传》载淳于凳答成王为何“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事,答语有“凳曰:‘……故日酒极则乱,乐极则悲。’”如此方可注释:“‘淳于口口’,据《史记·滑稽列传》为‘淳于凳曰’。淳于晃,战国齐赘婿。齐威王好为淫乐长夜之饮,沉酒不治。凳以酒乐讽谏,谓‘酒极则乱,乐极则悲;万事尽然。’威王乃罢长夜之饮。”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