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广信府志二十卷/(明)张士镐修 江汝璧纂 按:纂者当录为:费寀、江汝璧等纂。汪俊序称修是志“适编修费君子和(费寀之字)、江君懋谷(江汝璧之字)、县尹杨君仁甫(杨麒之字)辈之家食,乃以委之。” [康熙]1广信府志二十卷/(清)周俊升修 孙世昌纂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孙世昌修,史志、祝雷声纂。是志原刻仅日本内阁文库有藏,今有成文影印本行世。是志续修姓氏列孙世昌为“总裁”,七属邑知县为“汇辑”,都阳贡士史志、上饶举人祝雷声为“较订”。孙世昌序称修志“下牒属邑共捐俸以襄厥事,延耆绅学博稽古订讹……。”周俊升则不知何来。是志当以“较订”为纂者。 [乾隆]广信府志二十六卷首一卷/(清)连柱等纂修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康基渊、连柱等纂修。连柱序云:“惟郡志一稿为前守康(基渊)手订,未全。其辛丑(乾隆四十六年)八月,前署府蔡(佚其名)始踵辑成编。……余……逐一厘正”而刻成。 [同治]广信府志十二卷首一卷/(清)蒋继洙纂修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蒋继洙修,李树藩、章学绪等纂。蒋继洙序称修志“因于邑绅中之公正博雅者,延之共襄是举”。是志纂修姓氏录蒋继洙为“总修”,李树藩等七位邑绅为“分修”,当以“分修”为纂者。 [道光]上饶县志三十二卷首一卷/(清)陶尧臣修 周毓麟等纂 按:纂者当录为:周毓麟纂。周毓麟序称修志“属草大略成编,寻以总核未竟,属为踵而成之。老愧不才,忝承其乏”。则周氏当为总纂。 [同治]上饶县志二十六卷首一首/王恩溥 邢德裕修 李树藩等纂/清同治十一年刻本 按:修者当录为:王恩溥、邢德裕等修。修志姓氏虽录王恩溥、邢德裕、区作霖、沈镕经四人为“总修”,而总修实为前三人。区作霖云:“前令王(恩溥)、邢(德裕)两君承命纂辑(县志)……编辑讫事,而余以量移莅任……因与诸君重加校订,授之梓人。”邢德裕序云:“兹闻后任区令君云甫(区作霖之字)详加删定已付枣梨。”版本项当录为:清同治十二年刻本。是志邢德裕、沈镕经序均作于同治十二年,记事也止于同治十二年(见卷十六秩官第46页)。 [民国]上饶县简志/(民国)上饶县志馆纂修/民国三十六年油印本 按:联目未录,今存上饶县档案馆。 [康熙]新修玉山县志十卷/(清)唐世徵修 郭金台纂/清康熙年间刻 雍正年间递修本 按:联目录是志仅“北京”有藏,查《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知是志除有雍正间递修本外,尚有清康熙十年刻二十年续刻本(今见成文影印本与此合),二本皆为彭天福续修本。知是志康熙十年刻本已佚,所存乃康熙二十年刻本及其递修(当为增修)本。其卷端有“知府高梦说总裁/同知侯七乘鉴定/知县楚潭唐世徵纂修/楚潭郭金台编辑”字样,显然彭天福修志时不愿掠人之美。黄世兰跋称唐世徵于康熙十年修成邑志后,“旋值闽省告变……惜玉志不成数载,复付之祖龙一炬矣。……谋重刻之,幸未毁者尚存百余版,仍前帙而补其缺遗,是举诚难已已。遂上其事于三韩彭侯(天福),侯可其请,爱捐赀为既禀需,函命就梓”。是次修志又续增康熙十年至二十年事。显然,康熙十年与二十年为两次修志,著录当分开,康熙十年本已佚,所存为康熙二十年本及其增修本。故著者项当录为:(清)彭天福修 黄世兰纂。版本项当录为:①清康熙二十年刻本;②清康熙二十年刻雍正年间增修本。 [乾隆]玉山县志十三卷首一卷/(清)连柱修李宝福纂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李实福纂修。联目将“李实福”误作“李宝福”。是志官阶姓氏列连柱为“总修”,李实福为“与修”。而是志主修实当为李实福。李实福为本县知县,其序云:“奉上宪檄饬郡邑修辑志书,经前郡伯康开局汇纂郡志及七邑志,未竟厥功;赖今郡伯连(柱)芟补厘订,悉禀亲裁,八籍就竣。”若录连柱为修者,则其前任“康”亦当列为修者。 [道光]玉山县志三十二卷首一卷/(清)武次韶等纂修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武次韶修,余轸、刘子敏纂。修志姓氏列武次韶为“总修”,余轸、刘子敏为“与修”。武次韶序云:“因与邑绅士设局分修,往复讨征。”此处“与修”当即纂者。 [万历]弋阳县志十二卷/(明)程有守修 汪逊 李春纂/明万历九年刻本 按:联目未录,今有台湾成文影印本行世。 [康熙]1弋阳县志十卷/(清)陶燿纂修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陶燿修,邓瑗等纂。陶燿序称修志“遂屈指六人可以属是役者,燿以礼敦聘,择日开局”。邓瑗序云:“瑗等同事六人,媿非补阙之褚、高才之融,猥承币聘,时竭一得,簪笔从事。先生躬总其成,不三月而告竣。”康熙二十二年《弋阳县志》凡例云:“康熙壬子(十一年)而陶公燿复修,贡士邓瑗、诸生汪嘉锡等实司讨论焉。” [康熙]2弋阳县志八卷/(清)谭瑄纂修/清康熙二十二年刻本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谭瑄修,李骏声等纂。修志姓氏列同知姚二震、通判范文在、知县谭瑄为“纂修”,韩世登等四人为“校正”,李骏声等三人为“编集”,周道新等二人为“参订”。其纂修当为主修.编集当为编纂。版本项当录为:清康熙二十三年刻本。是志序作于康熙二十二年秋,记事止于康熙二十三年(见卷一祥异第16页)。 [乾隆]1弋阳县志十八卷/(清)陈元麟修刘照纂/清乾隆十五年刻本 按:纂者当录为:陈仁、谢璜等纂。刘照不是纂者,其序云:“是书也,予虽未赞一词,窃喜与予有神契者,乃附之以序。”修志职员列刘照为“分理”,陈仁等为“校修”。当以“校修”为纂者。版本项当录为:清乾隆十五年刻十九年增修本。是志原刻今已不存,所见增修本仅“辞书”有藏。增修本记事见秩官所记最后一任知县富泰(未署任职年代),查后志知富泰于乾隆十九年任弋阳知县,当年卸任,任期仅三个月。 [同治]弋阳县志十四卷首一卷/(清)俞致中修 汪炳熊等纂 按:纂者当录为:汪炳熊纂。俞致中序云:“是举也,汪化亭(汪炳熊之号)太史总其成。”则注炳熊当为总纂。 [民国]弋阳县志二十卷/汪树德纂修/民国十四年刻本 按:卷数当录为:十九卷首一卷。是志目录与内容均为十九卷首一卷。著者项当录为:汪树德修,汪拔群、严岩等纂。是志纂修姓名列汪拔群等三人为“总纂”。版本项当录为:民国十五年刻本。是志序作于民国十四年十二月,记事止于民国十五年(见卷七职官第8页) [康熙]1贵溪县志八卷/(清)毕士俊修 汪熙龙等纂 按:纂者当录为:杨燝、江熙龙等纂。修志衔名虽未列杨燝为纂者,但毕士俊序云:“举学博杨君燝董其事(指修是志)。”江熙龙序云:“公(指知县毕士俊)承檄征收,应洽初心,举学博杨君(燝)开局于儒学之西庑。余不敏,与同邑绅士朝斯夕斯,旁搜博采,汇集成书。” [康熙]2贵溪县志八卷/(清)高骏升修江既入孙兆璧等纂/清康熙二十二年刻二十四年增修本 按:联目未录,今有成文影印本行世。 [同治]贵溪县志十卷首一卷/(清)杨长杰修 黄联珏等纂/清同治十年刻本 按:修者当录为:杨长杰、刘锡琪修。修志衔名列杨长杰、宋秉钧、刘锡琪、沈镕经四位知县为“总修”,但宋氏仅任职一个月,沈氏为志成之后方上任。版本项当录为:清同治十一年刻本。是志序作于同治十年仲秋,记事止于同治十一年(见卷六职官第29页)。 [嘉靖]铅山县志十二卷/(明)费寀纂修 按:著者项当录为:(明)朱鸿渐修,费寀纂。费寀序云:“嘉靖癸未(二年)秋,姑苏朱侯于磐(朱鸿渐之字)来试吾铅。越明年,爱及志事,顾予于垩室之中,诚不可辞,且亦不肖夙志而愿因侯以成之,乃就馆,纂辑成编。” [康熙]铅山县志八卷/清康熙二十二年刻本 按:版本项当录为:清康熙二十三年刻本。是志序作于康熙二十二年孟冬,记事止于康熙二十三年(见卷五选举第44页)。 [乾隆]2铅山县志十三卷/(清)阳浩然纂修 按:卷数当录为:十三卷首一卷。是志目录、版心、内容均有卷首之标识。著者项当录为:(清)郑若玉 沈士玉纂修。修志姓氏录知府连柱为“总修”,知县阳浩然为“与修”。然阳浩然实未与修是志,其序云:“甲辰(乾隆四十九年)春,余始承乏兹邑,于接篆视事之日,适铅志告成之初。”又乾隆四十五年,广信知府康基渊奉檄修志,设志局于郡城,府、县志同时修纂,铅山也在其中,由知府及各属县知县参加修纂,稿成,康氏卒,继任知府蔡某、连柱踵其成,至乾隆四十九年,府、县志次弟刻成。查是志知县,乾隆四十三年至四十七年者为郑若玉,乾隆四十七年至四十九年者为沈士玉,故推此二人为著者。 [同治]铅山县志三十卷首一卷/(清)张廷珩修 华祝三纂/清同治十二年刻本 按:卷数当录为三十卷或二十九卷首一卷。是志目录与内容均未标识有“卷一”,其“卷一”由“卷首”代替。修者当录为:张廷珩、毓斌修。鉴修职名列张廷珩、毓斌、杨辅宜为“总理”,然杨辅宜并未修志,张廷珩序云:“惜属稿未定,廷珩移檄珊城。”毓斌序云:“余以甫及下车,不遑从事,既而志稿定。”是志卷十一职官第20页录知县杨辅宜于“同治十三年署任,捐廉成志。”显然杨氏仅有刻志之功,且于同治十三年刻成是志。故版本项当录为:清同治十三年刻本。是志封面所题“同治癸酉(十二年)秋镌”,当为开雕年。 [嘉靖]永丰县志四卷/(明)管景纂修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管景修,周书、杨天伦纂。杨天伦之跋称管景主修邑志,“因属东岩周君(书)与予,僚友分采同辑,更四月而稿成。……管君(景)曰:二先生意公而论确,吾裁总有据,责可塞矣。遂刻之。” [康熙]1广永丰县志二十四卷/(清)夏显煜修 李煜纂 齐赞宸续修 史志续纂/清康熙十年刻二十二年增刻本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齐赞宸修,史志纂。版本项当录为:清康熙二十二年刻本。是志虽依前志体例依类增修,实为另修一志。且康熙十二年左右兵乱,许多府、县之志均遭毁,致康熙二十年后几年各府、县多有修志之举。故前志之著者项、版本项不宜再录。 [康熙]2广永丰县志二十四卷/(清)夏显煜原本 傅而保续修/清康熙四十一年增刻本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傅而保纂修。版本项当录为:清康熙四十一年刻本。是志续修姓氏录有:“康熙四十一年岁次壬午,广信府永丰县知县嵩阳傅而保箕庵续辑。”显然是志为另一次修志,仅沿前志体例而已。且著者既录“原本”,则亦当再录齐赞宸之续修。但既为另修一志,则前志各项均不应再录。 [乾隆]1广丰县志十六卷首一卷/(清)游法珠纂修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游法珠修,张弥等纂。游法珠序称修志“与诸绅士厘定”;张弥序称修志“曾忝与分校”。可见是志当以“分校”张弥等人为纂者。 [乾隆]2广丰县志十三卷 按:卷数尚应录有:首一卷。是志目录、内容及版心均表明有卷首。 [道光]广丰县志三十二卷首一卷/(清)文炳修 徐奕溥纂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文炳、陈增印修,徐奕溥、周素书等纂。文炳序称己于是志“不获始终”;陈增印序称“余初莅兹土,得从诸君子后,窃与纂辑之功”。二人之序均称:“董其役者,如徐子奕溥、周子素书、徐子伟、傅子德海等。” [同治]广丰县志十卷首一卷/(清)双全 王麟书修 顾兰生 林廷杰等纂/清同治十一年刻本按:卷数尚应录有:末一卷。是志目录有“附志书板片查数”,检书末有“广丰县志书板片查数”,并注明为“卷尾”。修者当录为:(清)双全、刘承辇等修。刘承辇序云:“同治九年,前知县事双君全奉饬兴修(县志)。逮十二年,双君去,陈君聿昌继之。逾年,陈君去,余又继之。十有三年……书告成。”王麟书序云:“志始事于前邑宰双君,竣事于前邑宰刘君,而余适观厥成。”可见王麟书并无修志之功。版本项当录为:清光绪元年刻本。是志封面题“同治十一年镌”,当为开雕年。王麟书序作于光绪元年,并称:“光绪建元之春.余奉宪檄来权县事……越数日,邑绅士以新志刊成来告。”又是志记事亦止于光绪元年(见卷六之一文职第7页)。 [康熙]1兴安县志八卷/(清)胡裕世纂修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胡裕世修,廖如珮纂。胡裕世序云:“属学博廖如珮参阅焉。”此“参阅”当即纂者。是志康熙五十六年刻本另录,见下。 [康熙]2兴安县志八卷/(清)孔鹏纂修/清康熙五十六年刻本 按:联目录是志为“[康熙]兴安县志”之孔鹏补刻本。笔者虽未目见是志,但同治《兴安县志》将康熙二十二年刻本与康熙五十六年刻本分作两志,其李宾晹序云:“康熙癸亥(二十二年)有胡(裕世)志,丁酉(五十六年)有孔(鹏)志。”其凡例云:“孔侯鹏因其(胡志)板毁已半而再刻之,且续之。”光绪《江西通志》亦录之为二志,称孔志为“康熙五十六年修本”。故两部康熙《兴安县志》分录方妥。 [道光]兴安县志三十二卷首一卷/(清)余成彪修 饶元英纂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余成彪、申佑修,邹梦莲、饶元英等纂。余成彪序称修志:“事功未半……遽婴重病……于是引退。”申佑序石:“时值重修县志将届告成,系前任余公(成彪)任内奉大宪饬修。……佑细加披阅,删改得宜。”同治《兴安县志》凡例云:“申(佑)志经前任余侯伯岩(余成彪之号)、邹学博晓江(邹梦莲之号)、邑明经洪雨甘三人手订。旋余侯卒于任,申侯佑继之,尽委其事于饶学博元英。” [同治]兴安县志十六卷首一卷/(清)李宾晹修 赵桂林纂 按:纂者当录为:赵桂林、陈时仁等纂。李宾晹称修志:“爰邀学博赵君松友(赵桂林之字)、陈君寿田(陈时仁之字)、邑明经杨君铺甫(杨麟之字)相与删繁补缺、刊谬存真。” [康熙]1婺源县志十二卷/(清)刘光宿修 詹养沉纂 按:纂者当录为:詹养沉、游有伦等纂。刘光宿序称己“从乡大夫詹(养沉)、游(有伦)诸子之后”修志;詹养沉序称己“从乡先生之木”修志。显然纂者为邑人,且不止一、二人。民国《婺源县志》卷一“修志源流”载是志纂者为詹养沉、游有伦等21人。 [康熙]2婺源县志十二卷/(清)蒋灿纂修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蒋灿、张绶修,戴本长、余杲等纂。是志各门目均有前“引”后“跋”,“引”必称“蒋灿曰”,“跋”必称“张绶曰”。蒋灿任婺源知县至康熙三十二年,张缓继其任并于次年修成是志。蒋灿序称己“捐俸开局,敦请绅士名儒取旧志重续之”。民国《婺源县志》卷一“修志源流”载是志纂者为戴本长、余杲等16人。 [乾隆]1婺源县志三十九卷首一卷/(清)俞云耕修 潘继善纂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俞云耕、陈士元修,潘继善、江永等纂。陈士元序云:“迄乙亥(乾隆二十年)冬,志成……疑案未决,是以中止。……途适逢其会,因得订证以传信也。”民国《婺源县志》卷一“修志源流”载是志纂者为潘继善、江永、余炼金三人。 [嘉庆]婺源县志三十九卷首一卷/(清)赵汝为纂修/清嘉庆十二年刻本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赵汝为修,董国英、朱学楷等纂。赵汝为序称修志“择邑之缙绅先生十余人商订去取,矢公矢慎,同事斯役”,则志有其他纂者。民国《婺源县志》卷一“修志源流”载是志“纂修”为赵汝为,“分校”为董国英等若干人。据序意则“分校”当为纂者。版本项当录为:清嘉庆十三年刻本。是志序作于嘉庆十二年,记事则止于嘉庆十三年(见《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江西卷》)。 [道光]婺源县志三十九卷首一卷/(清)黄应昀 朱元理纂修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黄应昀、朱元理修.董桂科、程组等纂。黄应昀序称修志“余商之邑绅,设局纂辑,诸绅士踊跃从事。”民国《婺源县志》卷一“修志源流”录是志“分校”有董桂科等30余人。是分校当即分纂,即纂者。 [光绪]婺源县志六十四卷首一卷/(清)吴鹗修 汪让兀纂 按:纂者当录为:汪正元、李昭炜等纂。是志修志名籍列汪正元、李昭炜、张贵良为“纂修”。[正德]饶州府志四卷/(明)陈策纂修 按:著者项当录为:(明)陈策修,刘录纂。陈策序称修志“得鄱阳乡进士刘录世臣,礼聘就席,论以编集……总归世臣(刘录之字)裁之”。又卷端亦题有“鄱阳后学刘录” [康熙]1饶州府志四十卷首一卷/(清)王泽洪修 吴俊等纂/清康熙十一年刻本 清康熙二十二年黄家遴增刻本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翟凤翥、王泽洪修,史彪古、邓士杰等纂。贺登选序云:“先兹太守河东翟公(凤翥)……谋修府志,,三年未就,以晋秩去。今太守郇雨(王泽洪之字)王公……征七邑绅士修志。”江泽洪序云:“史公(彪古)曰:‘……前任翟公祖来守是邦,驰札燕邸,属余校雠。嗣公以观察去,未竟乃志。今议重修,郡之幸也。……七邑宿儒某某幸以礼进之。’随即致书敦请……番令邓君(士杰)慨任受飡笔札之需。于是史公董共事,诸君裒成帙,两阅月而告成。”版本项中“黄家遴增刻本”当另录.见下。 [康熙]2饶州府志四十卷首一卷/(清)黄家遴修 王用佐 王吉纶等纂/清康熙二十三年刻本 按:联目以是志为康熙十一年刻本之增刻本,误。黄家遴序云:“部檄诸道各进其通志,而江西道遂下各属()辑府、县志汇萃以献。饶故有志……刻于康熙之十一年,甲寅(十三年)之乱,板毁于兵。家遴……遂申请各台,秉宪指,倡僚属,凡聘名儒,偕乡大夫士蚤夜编摩,始克成帙。”显然黄家遴所修志与康熙十一年刻本为两次修志,应分别著录。且黄家遴所修志亦将康熙十一年刻本诸序作为前志之“旧序”。版本项应录为康熙二十三年刻本,而非康熙二十二年刻本。是志序作于康熙二十二年冬,记事止于康熙二于三年(见卷十九选举第56页) [同治]饶州府志三十二卷首一卷/(清)锡德修 石景芬等纂/清同治十一年刻本 按:纂者当录为:石景芬纂。是志修志姓名列石景芬为“总纂”、版本项当录作:清同治十二年刻本。是志有序作于同治十一年冬;石景芬序未署年,然称修志于“壬申(同治十一年)四月开局,十月定稿付梓,癸酉(同治十二年)三月校对蒇事”。封而所题“同治壬甲年镌”为开雕年。 [康熙]鄱阳县志十六卷/清康熙二于二年刻本 按:版本项当录为:清康熙二十三年刻本。是志查培继序作于“康熙二十三年岁次甲子嘉平(十二月)之望(十五日)” [乾隆]鄱阳县志二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黄登榖等纂修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黄登榖修,凌之调、熊兆飞等纂。黄登榖序称修志“乃聘延予同年友新建凌工部广心(凌之调之字)主持笔削,并延予门人浮梁熊生兆飞,偕邑绅士之博雅者各任分纂、校对之事,惜乎开局两阅月,而凌工部遽以疾辞归。……诸君……谬推予为总其事。……因就其所分纂者,十案犊余暇亲为裁正”。道光《鄱阳县志》卷末录是志重修姓氏,黄登榖为“掌修”,凌之调为“纂修”,熊兆飞等5人为“分修”。 [道光]鄱阳县志三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陈骧修 张琼英等纂 按:修者当录为:霍树青、陈骧修。张琼英作于道光四年序云:“道光三年九月,鄱阳明府陈公(骧)以助修志事请余,余以荒学衰病不胜任,重辞。去年既以是辞霍明府(树青)请矣。……修鄱志始事之期实在是年春。”显然霍树青有修志之功,且是志重修姓氏亦列霍树清、陈骧为掌修。 [民国]鄱阳县志十二卷/鄱阳县修志局修 曹锡福 江思清纂/民国三十八年稿本 按:今存十卷,联目未录,藏鄱阳县档案馆。 [康熙]1余干县志十卷首一卷/(清)江南龄纂修 按:卷数当录为:十二卷首一卷。江南龄序云:“书(即是志)成,厘十有二卷。”又是志仅“北京”有藏,《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录》亦录作:十二卷首一卷。著者项当录为:(清)江南龄修,唐钟星、叶宝持纂。是志史大成序云:“幸其(指江南龄)乡叶宝持先生同志,相与参订,草创渐成,愿就正焉。……江子(南龄)又曰:‘学博唐钟星曾葺若干卷,虽未成书,心亦勤矣,善不可掩,宜并书之。’”显然纂修是志尚采用了唐钟星所辑若干卷志稿。 [康熙]2余干县志十二卷首一卷/(清)吕纬修 胡思藻 黄家遴纂/清康熙二十三年刻本 按:纂者当录为:张洁、胡思藻纂。吕玮序云修志:“爰请乡进士张狷庵洁、岁进士胡毅庵思藻公同较订,付之梓人。”黄家遴身为本府知府,不可能在属下知县吕玮的主持下去纂修县志,而事实亦然。版本项尚应录有:①清康熙二十五年增修本(存卷三~十二;记事止于康熙二十五年,见卷五官师第11页;今藏乐平市图书馆);②清康熙三十八年递修本(今藏台湾,有成文影印本行世;其记事止于康熙三十八年,见卷六人物等27页;联目作台湾藏本为清康熙二十三年刻本,误)。 [道光]余干县志二十三卷首一卷/(清)李暕修 洪锡光纂 按:纂者当录为:洪锡光、吴韶等纂。是志纂修衔名列洪锡光、吴韶等8人为“分纂”。 [民国]余干县志/余干县文献委员会修 曾秀章 吴曰熊纂/民国三十八年稿本 按:联目未录,今藏余干县档案馆;是志稿未分卷,原稿20册,今缺第4册地质考。 [顺治]乐平县志十四卷/(清)王德明修 程绍明 胡士懿等纂/清顺治十一年修 十六年刻本 按:修者当录为:王德明、索景藻修。索景藻序云:“旧帙(指王德明所修志稿)已成,勿庸辑,独新裁者尚佥谋未定也……今古燕未竟之志而余续焉。”版本项当录作:清顺治十六年刻本。纂修年代似不必著录。 [乾隆]2乐平续志四卷/(清)杨人杰纂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陈讷、王猷等修,杨人杰纂。是志并非私修,而是官修之志。杨人杰序云:“邑侯陈公(讷)莅政九稔,慨然有念于邑志未修,恐年远无征,爰于丁卯(乾隆十二年)春详请宪允.授简于余……戊辰(乾隆十三年)春二月,陈公解组,浮梁邑侯李公、闻喜杨公相继署篆,未遑终事。幸今会稽王公(猷)以名进士来莅兹土……仍命予详加更定,乃分正、续志,上之王公。”是志王猷识语云:“兹志乾隆丁卯、戊辰、己巳(十四年)间修于学博杨君人杰之手,业已成书,因采访失实,致滋物议,讦讼者数年。余……因将舆情允协者归于正志,以仰副上宪慎重名义之至意。其余仍因杨君之旧,汇为四卷,题曰续志。” [同治]乐平县志十卷首一卷/清同治九年翥山书院刻本 按:版本项当录为:清同治十年刻本。是志有胡友梅序未署年月,而卷六职官第46页则有同治十年六月胡友梅复任县学训导之记载,此记年为本志最晚记年。此外,是志封面有“板藏翥山书院”之题,并未言明由翥山书院刻。 [道光]德兴县志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蒋启敭修 余廷恺纂/清道光三年刻本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江志鹏、蒋启敭修,余廷恺、董接华等纂。蒋启敭序云:“故令江君(志鹏)倡议续修(县志)……延邑之贤士大夫分董其事……惟历年既久,网罗散失,未易奏功。敭初在兹土……续奉檄催……四阅月而书成。”卷五秩官也称江志鹏“倡修邑志,未蒇事而没。”修志姓氏列江志鹏、蒋启敭、宋大寅为“主修”,余廷恺等13人为“纂修”,其中宋大寅为道光四年修订本之主修者。版本项当录为或另应录有:清道光三年刻四年宋大寅修订本。道光四年宋大寅序称道光三年县志“鋟锼告备,俾大寅绾铜戾止,拱手而观厥成,嘻其幸已。既诸绅请上呈,属更厘定……因重加披绎,间有词驳理郁、句钩字棘、脱讹不治者,证以足之所及,耳目之所涉。并延孝廉程步矩、余道杰,明经程步瀛,茂才余廷琳,相与刮磨爬剔,求衷至是,其义例事实毫不涂缀。斯本既出,而前所印若干部分藏四乡者,不便寻览,举为废帙云”。且是志记事也止于道光四年(见卷五秩官第11页)。江西省图书馆、日本国会图书馆所藏均为道光四年修订本。 [民国]德兴县志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沈良弼修 董凤笙纂 按:修者当录为:何振澜、沈良弼修。沈良弼序称何振澜修志“自夏徂秋,将五阅月,何知事(振澜)乃捐馆舍,奉电令以弼代理斯篆,是书也几告竣焉。” [道光]2安仁县志三十二卷首一卷/(清)陈天爵 沈廷枚修 郑大琮 郑善徵纂/清道光六年刻本 按:纂者当录为:郑大琮、彭祖栋纂。修志衔名列此二人为“纂修”,郑善徵则为“校修”之一。版本项当录为:清道光九年刻本。是志有余桂芳、彭祖栋作于道光九年序,备述是志纂修、付梓之详情,余桂芳序云:“故稿脱于丙戌(道光六年)之冬十有一月,越今己丑(道光九年)如获蒇事。”联目称江西省图书馆藏有是志,今查无藏。 [康熙]万年县志十卷 按:卷数当录为:十卷首一卷。是志仅“北京”有藏,《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录是志有“首一卷”。 [道光]万年县志二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周履祥 张宗裕等纂修/清道光七年刻本 按:著者项当录为:(清)周履祥、张宗裕等修,彭世瑛纂。同治《万年县志》卷十二文苑·彭世瑛传云:“道光四年修辑邑志,多所纂述。”版本项当录为:清道光四年刻本。是志周履祥、张宗裕序均作于道光四年,周履祥序云:“道光二年,大宪议修通志,檄各属修志送省。谋之邑人,欣然乐从……甫开局,而余己谢事,幸接任张公家栻及张公宗裕……正伪补缺,越岁而告成。”此外,光绪《江西通志·艺文略》与《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亦录是志为道光四年本。同治《万年县志》亦称是志为“甲申(道光四年)志”。
(作者工作单位:江西省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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