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在友人处见到四张唐代韦氏家族墓志拓片,分别是:韦应物墓志(贞元十二年)、夫人元苹墓志(大历十一年)、子韦庆复墓志(元和四年)及庆复夫人裴棣墓志(会昌六年)。大小约45厘米左右见方。个别字有缺损,但可通读。据称,这四方墓志于今年出自西安市长安区韦曲镇东北原上。韦应物是中唐时期的著名诗人。有《韦苏州集》十卷存世,他的诗作对后世有深远影响,在唐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白居易曾对韦诗给予充分的评价:“其五言诗又高雅闲淡,自成一家之体,今之秉笔者谁能及之?”苏东坡也说:“乐天长短三千首,却爱韦郎五字诗。”但是,这样一位负有盛名的大诗人,有关他的生平记载却非常少。新、旧《唐书》没有为他立传,《旧唐书》并无一字提到他。所以,新发现的这四方墓志,对于我们了解韦应物的家世及生平事迹,以及研究韦诗艺术,都具有重要价值。现就墓志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略作考释,以就教于方家。 一、关于韦应物的世系 京兆杜陵韦氏,是关中的世家大族。所以,有关韦氏先祖世系的材料比较丰富。韦应物墓志所记叙其先祖至逍遥公韦夐,与史籍及历年所出韦氏家族墓志所载基本相同,不再赘述。而自其高祖韦世冲以下,墓志所载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四的记载有些不同,这是值得重视的。现分述如下。 关于韦应物五代祖韦世冲。韦应物墓志载:“逍遥公有子六人,俱为尚书。五子世冲,民部尚书、义丰公,则君之五代祖。”而《新唐》表四却说:“夐字敬远,后周逍遥公,号逍遥公房。八子:世康、洸、瓘、颐、仁基、艺、冲、约。”这就是说,《新唐》表四所记逍遥公的儿子比墓志所载多了二人。韦应物五代祖韦世冲是第五子,而新表却记为第七子。这条材料是以前所未曾见到过的。 关于韦应物的高祖韦挺,新、旧《唐书》皆有传,所载官职与墓志大体相同。但韦应物墓志对韦挺因居官失职,被贬为象州刺史一职未提。志文说:“皇刑部尚书、兼御史大夫、黄门侍郎、扶阳公(挺),君之高祖。”笔者推测,很可能因“为尊者讳”而有意不提。另,墓志所记韦挺任刑部尚书,而非《新唐》传中所载曾任吏部侍郎,应以墓志为准。 韦应物的曾祖韦待价,新旧《唐书》有传,武后时任宰相,与墓志所载相同。 韦应物的祖父韦令仪,《新唐》表四说曾为宗正少卿,《元和姓纂》则记为司门郎中。宗正少卿,从四品上;司门郎中属刑部,从五品上。韦应物夫人元苹墓志载:“祖银青光禄大夫、梁州都督,袭扶阳公讳令仪。”韦应物墓志也说:“皇梁州都督令仪,君之烈祖。”银青光禄大夫,散官从三品。梁州,唐时为山南西道所辖,后因“梁”与“凉”声相近,曾几次改名(见《新唐书》卷四十地理志),梁州所管户数三万七千多户,应为中州,梁州都督应为中都督,正三品。 韦应物的父亲韦銮,《姓纂》与《新表》均未载其官职。据傅璇琮先生考证,韦銮在当时是一位善画花鸟、山水松石的知名画家,韦应物从小就生长在一个富有艺术修养的家庭(见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韦应物系年考证》)。韦应物、夫人元苹、子庆复三方墓志均称韦銮官“宣州司法参军”,弥补了史料的不足。唐时宣州属江南西道所辖,管户十二万多,辖八县。按唐制,上州司法参军,从七品下。宣州即今安徽省宣城、泾县一带,历来是较富庶之地,盛产文房四宝,著名的宣纸就是因宣州而得名。韦銮的品阶虽然不高,但在这样的环境里成为一名优秀的画家,当在情理之中。 关于韦应物的排行。据《新唐》表四,韦銮只有应物一子。但据韦应物志文:“君司法之第三子也。”由此可以确知,韦应物在兄弟中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兄长。 关于韦应物有几个子女。《新唐》表四载,韦应物有子二人,长名庆复,幼名厚复。但据韦夫人元苹墓志载“一男两女,男生数月,名之玉斧,抱以主丧。”韦庆复志文说“公讳庆复,字茂孙,少孤终丧。”如果未理解错的话,“玉斧”应为庆复的乳名。而韦应物志文也只字未提其原配夫人病逝后再婚生子的事情。由此带来一个问题:韦应物到底有几个儿子?从志文看,韦应物只有一子庆复,而《新表》却载有两个儿子,还有一子名厚复。这个问题牵涉到晚唐时期著名诗人韦庄的世系。按《新表》,韦庄的曾祖就是韦厚复。如果厚复非韦应物之子,则韦庄的世系就成为一个有待研究的难解之谜。当然,墓志上没有提及韦应物再婚生子,并不等于事实上的不存在。从墓志志文可知,韦妻卒于大历11年(776),韦应物于贞元七年(791)葬,其间有15年时间。我们不能排除在此期间韦应物有再婚或蓄妾的可能。唐代世家大族择妇多重门第族望,或许因为此等原因而不便于记入志文,也未可知。 据韦应物志文:“长女适大理评事杨凌。次女未笄,因父之丧同月而逝。”可知,杨凌是韦应物的女婿,未成年的二女儿与父同月而丧。韦应物曾几次赠诗给杨凌,并与杨凌互有唱和。其中一首是《送元锡杨凌》(见《全唐诗·韦应物四》),从诗意看,这首五言诗是杨凌结婚时所赠。韦诗中还有一首为后人所称道的五言诗《送杨氏女》,诗意表达父亲送女出嫁时难以别离的复杂心情。情真意切,读后令人感动。诗中自注:“幼女为杨氏女所抚育。”此前不知杨氏女是何许人,现在确知,杨氏女乃韦应物长女,因嫁给杨凌,故称“杨氏女”。杨凌在当时就很有文名(《新唐书》卷一六○杨凭传:“与弟凝、凌皆有名,大历中,踵擢进士第,时号‘三杨’)。”傅璇琮先生据《柳河东集》考证,柳宗元是杨凌兄杨凭之婿。柳宗元对杨凌的文章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全唐文》卷五七七柳宗元《大理评事杨君文集后序》:少以篇什著声于时,其炳耀尤异之词,讽诵于文人,盈满于江湖,达于京师。……学富识达,才涌未已,其雄杰老成之风,与时增加。由此可知,韦应物择婿,既重门第,又重才学。杨凌是弘农杨氏望族,又有文学才能,真可谓佳婿。 二、关于韦应物的身世 韦应物的生年,史籍无载,墓志也未明述。傅璇琮先生依据韦诗本身提供的材料,结合唐代有关文献,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在其所著《唐代诗人丛考·韦应物系年考证》书中对韦应物一生作了详细的考证。他根据韦集卷三《京师叛乱寄诸弟》诗“弱冠遭世难,二纪犹未平”句推算,韦应物生于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韦妻志文曰:“以天宝丙申八月廿二日配我于京兆之昭应。”天宝丙申即天宝15年(756),如果按韦应物生于开元25年推算,韦应物结婚时的年龄为20岁,其妻16岁,符合当时的婚龄习惯。所以,傅先生考证韦应物生于开元二十五年应当是可信的。 韦应物志文对其历任官职也未注明起止时间,但依先后顺序记述颇详:荫补右千牛、改□羽林仑曹、授高陵尉、廷评、洛阳丞、河南功曹、京兆府功曹、除户县、栎阳二县令、迁比部郎、领滁州刺史,加朝散大夫、寻迁江州刺史、赐封扶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征邦左司郎中、寻领苏州刺史。上述历官,朝散大夫是散官,扶风县男是爵封,其余共十三任,所以志文说“历官一十三政,三领大藩。”三领大藩即指担任滁州、江州、苏州刺史。 上述任职中,右千牛全称“右千牛备身”,属左右千牛卫大将军所领。韦应物以资荫补右千牛,按唐制“三品以上荫曾孙”(见《大唐六典》尚书吏部卷二“资荫”条下注。《新唐书》卷四十七《百官四》亦有详述)。韦应物曾祖韦待价,武后时宰相,正合此制。当时的门荫入卫,多选少年郎,一般在13、14岁左右。所以韦应物墓志称:“丱角之年,已有不易之操,以荫补右千牛,改□羽林仓曹。”羽林仓曹,全称“羽林仓曹参军事”,为左右羽林军卫大将军所领,正八品下。韦应物初为右千牛,后改为羽林仓曹,通称为所谓“三卫”(见《旧唐书》卷四十三兵志)。《韦苏州集》卷一《燕李录事》:“与君十五侍皇闱,晓拂炉烟上赤墀。花开汉苑经过处,雪下骊山沐浴时。”可知其15岁时为玄宗皇帝侍卫,因其资荫较高,成为三卫中的亲卫。按时间推算,应在天宝十年左右。 现据韦应物墓志所提供的任职顺序及傅璇琮先生考证,参照韦诗自注的时间(见《韦集》卷二、卷三、卷四),大体可以列出韦应物生平年表如下: 1岁 玄宗开元25年(737)生于京兆 14岁 玄宗天宝九年(750)本年前后以门荫补右千牛 15岁 玄宗天宝十年(751)在“三卫”为玄宗侍卫。 ……改羽林仓曹,正八品下。 ……授高陵尉、廷评。 20岁 玄宗天宝十五年(756)本年8月在京兆府昭应县成婚,夫人元苹16岁。 23岁 肃宗乾元元年(759)安史乱后撤出三卫,后数年在长安,曾一度在太学读书。 27岁 代宗广德元年(763)本年秋冬间为洛阳丞。 29岁 代宗永泰元年(765)仍为洛阳丞,后为河南兵曹。永泰中因惩办不法军士被讼,后弃官闲居洛阳。 33岁 代宗大历四年(769)本年前后,从洛阳至长安。 38岁 代宗大历九年(774)任京兆府功曹,正七品下。 40岁 代宗大历十一年(776)朝清郎,正七品上。九月夫人卒,十一月葬。 42岁 代宗大功十三年(778)本年秋已为户县令。 43岁 代宗大历十四年(779)六月自户县令除栎阳县令,七月以疾辞官。 44岁 德宗建中元年(780)在长安闲居。 45岁 德宗建中二年(781)四月,迁尚书比部员外郎。从六品上。 46岁 德宗建中三年(782)仍在尚书比部员外郎任。 47岁 德宗建中四年(783)夏,由前任领滁州刺史,秋到任,正四品下。 48岁 德宗兴元元年(784)仍在滁州刺史任上,冬罢任。 49岁 德宗贞元元年(785)春夏闲居滁州西涧,秋加朝散大夫,迁江州刺史,正四品下。 50岁 德宗贞元二年(786)在江州刺史任。 51岁 德宗贞元三年(787)本年赐封扶风县男,食邑300户。入京为左司郎中。 52岁 德宗贞元四年(788)七月,由左司郎中领苏州刺史,从三品。 53岁 德宗贞元五年(789)仍在苏州刺史任上。 54岁 德宗贞元六年(790)本年春仍在苏州任上,后罢刺史任,闲居苏州永定寺。 55岁 德宗贞元七年(791)去年冬或本年初卒于苏州官舍。后运回长安,十一月归葬少陵原祖茔。 德宗贞元十二年(796)本年十一月廿七日与夫人合葬。 三、韦应物的夫人 韦夫人元苹的墓志是韦应物亲自撰文并书写的。这不但增加了一篇非常难得的唐代文献,而且让我们第一次看到了韦应物的手书。志文言简意赅,清晰明了,后半部分饱含对夫人的深切怀念之情,读后使人动容,真不愧为大家手笔。 志文简述了夫人的家世及身世,“夫人讳苹,字佛力,二魏昭成皇帝之后”。昭成皇帝是北魏开国皇帝拓拔珪之祖拓拔什翼犍,南朝十六国时期的鲜卑贵族。北魏自孝文帝拓拔宏于太和18年自山西平城(大同)迁都洛阳后,于太和20年诏令改汉姓元氏,代居洛阳,后世称河南元氏。夫人之曾祖元延祚,中唐时任尚舍奉御,从五品。祖元平叔,官简州别驾,从五品下,赠太子宾客。父元挹,官尚书吏部员外郎,从六品下。元苹生于玄宗开元28年(740);天宝15年(756)出嫁,时16岁。20年后的大历11年(776)九月卒,享年仅36岁。志文曰:“疾终于功曹东厅内院之官舍。”“十一月五日祖载终于太平坊之假第。”夫人病逝在韦应物的官舍,举行葬礼时是在含光门外太平坊临时租借的房子。“祖载”一词是指将葬之际,以柩载于车上行祖祭之礼。由此可见,韦应物当时的家境是比较清贫的。正如志文所说“又况生处贫约,殁无第宅”。 志文格式打破常规,用大段篇幅来表达对夫人怀念之情,其中一些词句感人至深:“每望昏入门,寒席无主,手泽衣腻,尚识平生,香奁粉囊,犹置故处,器用百物,不忍复视。”由此使人联想到《韦集》卷六中有《伤逝》、《送终》等悼亡诗十几首,感情诚挚感人,某些诗句同志文有相似之处。可知这些悼亡诗均为韦应物丧妻之后所作。 值得注意的是,韦应物撰写夫人墓志时署衔“朝请郎、前京兆府功曹参军”。朝请郎属吏部,文散正七品上。夫人去世时韦应物年40岁,这时很可能已从京兆府功曹卸任。 四、韦应物的儿子韦庆复 如前文所述,韦应物只有一子名庆复,乳名玉斧,其母去世时(776)未满周岁,其父去世时年方15。当时“庆复克荷遗训,词赋已工,乡举秀才,策居甲乙”。韦庆复志文称:“少孤终丧,家贫甚。……困饥寒伏。编简三年,通经传子史而成文章。贞元十七年(801)举进士及第,时以为宜。二十年会选,明年以书词尤异,受集贤殿校书郎。顺宗皇帝元年召天下士,今上(宪宗)元年试于会府,时文当上心者十八人,公在其间,诏授京兆府渭南县主簿。”志文中的这段文字,是士族子弟韦庆复继承父亲遗志,刻苦攻读争取入仕之途的真实写照,也反映了中晚唐时期科举制度中的选官途径。元和二年,韦庆复为监察御史里行,跟随兵部尚书李鄘。元和四年以本官加绯,为河东节度判官,当年(809)七月病逝于渭南县灵岩寺,享年34岁。并于十一月二十一日,葬于“京兆府万年县凤栖乡少陵原苏州府君之墓之后”。 韦庆复墓志的撰文者是他的外甥、即韦应物的外孙杨敬之。杨敬之是杨凌之子,《新唐》卷一六○有传,记叙颇详:“敬之字茂孝,元和初,擢进士第,平判入等,迁右卫胄曹参军。累迁屯田、户部二郎中。坐李宗闵党,贬连州刺史。文宗尚儒术,以宰相郑覃兼国子祭酒,俄以敬之代。未几,兼太常少卿。是日,二子戎、戴登科,时号‘杨家三喜’。转大理卿,检校工部尚书,兼祭酒,卒。敬之尝为《华山赋》示韩愈,愈称之,士林一时传布,李德裕尤咨赏。敬之爱士类,得其文章,孜孜玩讽,人以为癖。……”笔者之所以不厌其烦抄录这段文字,因为这是又一则士族子弟通过科考成功入仕的事例。杨敬之无疑是一位既通儒典,又精文词诗赋的才子,仕途中虽有挫折,但最后官至三品高位。这也说明,唐代中晚期的进士科考,以其文辞优劣来决定举子的去留升迁,在客观上对唐代文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韦庆复夫人裴棣,河东闻喜县裴氏家族出身。16岁出嫁,生二子,长子在韦庆复去世后十六日丧。夫人强忍失夫丧子之痛,日夜操劳,“抚育小子,濡煦以节,训诱以义。故小子以明经换进士及第,受业皆不出门内”。由此可见,韦庆复夫人裴棣也是一位知书达理的才女。与韦应物夫人元苹“尝修理内事之余,则诵读诗书,玩习华墨”如出一辙。在其夫去世后37年的会昌六年(846)卒,享年约六十几岁,并被封闻喜县太君。当年十一月葬于韦氏墓地。 唐代世家大族择妇,多重门第族望。京兆韦氏韦应物娶妻河南元氏,嫁女弘农杨氏,儿媳为河东裴氏,无一例外。 韦庆复子韦退之,为其母撰墓志时署衔“将仕郎、前监察御史里行”。将仕郎是品秩最低一级的文阶散官,从九品下。巧合的是,其父去世时,亦官“监察御史里行”。 五、关于丘丹及其对韦诗的述评 给韦应物撰写志文的丘丹也是一位诗人。《全唐诗》收其诗十一首,其中有四首与韦应物相往还。《韦苏州集》中有七首诗是赠与丘丹的,如《秋夜寄丘二十二员外》、《赠丘员外二首》、《复理西斋寄丘员外》、《送丘员外还山》、《重送丘二十二还临平山居》、《送丘员外归山居》(见韦集卷三、四)。从诗文内容分析,这些诗均为韦应物在苏州时所作。可见两人私交之深。正如丘丹在志文所称:“余,吴士也,尝忝州牧之旧,又辱诗人之目,登临酬和,动盈卷轴。”关于丘丹其人,《全唐诗》卷三○七注:“丘丹,苏州嘉兴人,诸暨令,历尚书郎,隐临平山,与韦应物、鲍防、吕渭诸牧守往返,存诗十一首。”丘丹为韦应物撰写志文时署衔“守尚书祠部员外郎、骑都尉、赐绯鱼袋”。祠部员外郎属礼部,从六品上。骑都尉为勋阶,视从五品。这就使我们对丘丹有了更多的了解。 特别值得重视的是丘丹在志文中对韦应物作品的记叙和评价:“所著诗词、议论、铭颂、记序,凡六百余篇行于当时。”“公诗原于曹刘,参于鲍谢,加以变态,意凌丹霄,忽造佳境,别开户牖。”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全唐诗》共收韦诗568首(含补遗四首),另《全唐文》卷三七五仅收韦应物撰《冰赋》一篇。丘丹对韦诗的评价,出于当时同行之手,更加难能可贵。“原于曹刘”之“曹刘”,当指三国时期的曹植和刘桢,二人皆为建安作家中成就最高者。曹植为曹操之子。刘桢,字公干,东平宁阳人,建安中为曹操军谋祭酒掾,建安二十二年卒,有集四卷。后人常“曹刘”并称。刘勰《文心雕龙·比兴》:“至于扬班之伦,曹刘以下,图状山川,影写云物。”“参于鲍谢”之“鲍谢”,是指南朝刘宋时期的代表诗人鲍照和谢灵运。鲍谢二人皆为“元嘉三大家”中人,在中国文学史上皆有定评,不赘。丘丹的评价,对于我们现今研究韦诗艺术风格的形成,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 原载:《文汇报》2007/11/0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