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书局点校本《金史》,其校点工作,集清人施国祁以来众多名家研究成果之大成,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准。但白璧微颣,自己在读书中,仍偶发现一些可斟酌处,列举出来,就教于方家。 1/2/23 《太祖纪》① “(太祖二年)乃入见宣靖皇后,告以伐辽事。”“宣靖”误。本书卷六十五《后妃传》:“肃宗靖宣皇后蒲察氏。太祖将举兵,入告于后。”《大金集礼》卷三“天会十四年奉上祖宗谥号”:“柔德合众曰静,圣善周闻曰宣。请上皇曾叔祖太师尊谥曰穆宗皇帝,庙号肃宗,妣曰静宣皇后。”则“宣靖”应作“靖宣”。(“静”、“靖”相通。) 1/2/29 《太祖纪》 “(收国二年五月),阿徒罕破辽兵六万于照散城。”此句应移至四月末。《金史》卷七十一《斡鲁传》:“斡鲁方趋东京,辽兵六万来攻照散城, 阿徒罕勃堇、乌论石准与战于益褪之地,大破之。五月,斡鲁进兵,永昌遂杀胡沙补等来拒。”知照散城之役在五月斡鲁克东京以前。 1/3/54 《太宗纪》 “(天会三年十二月)甲辰,宗望诸军及宋郭药师、张企徽、刘舜仁战于白河,大破之。”“张企徽”误。《宋史》卷四百七十二《郭药师传》:“药师及张令徽、刘舜仁、甄五臣为将。”又:“金兵已南下,破檀、蓟,至玉田,蔡靖遣药师、张令徽、刘舜仁帅师出御。”《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十三引许采《陷燕记》:“令郭公披城下寨,可遣张令徽、刘舜仁偏师以往。”皆作“张令徽”。 1/3/55 《太宗纪》 “(天会四年八月)刘臻以兵出寿阳,娄室破之。”又卷七十二《完颜娄室传》:“宋统制刘臻救太原,率众十万出寿阳,娄室击破之。”刘臻,宋人典籍皆作“刘█”。█《宋史》卷四百四十六有传:“是时,诸将救太原,种师中、姚古败,以█为宣抚副使,至辽州,招集纠募,得兵四万人。”《宋史》卷二十三《钦宗纪》:“刘█自辽州引兵与金人战,败绩。”即《娄室传》所载之役。作“刘█”是。 1/4/73 《熙宗纪》 “(天眷元年十月)丙寅,封……太宗子斛鲁补等十三人为王。”“十三”应作“十二”。据同书卷七十六《太宗诸子传》,太宗共十四子,宗顺天会二年早卒,至皇统四年始赠官,长子宗盘天会十三年已经封王。故至天眷元年,受封者十二人,“十三”误。 1/5/92 《海陵纪》 “(皇统)八年六月,拜平章政事,十一月,拜右丞相。”“右”当作“左”。本书《熙宗纪》:“八年十一月辛丑,以尚书左丞相宗贤为左副元帅,平章政事亮为尚书左丞相兼侍中。”同年十二月乙卯,“左丞相亮为尚书右丞相”。 1/5/92 《海陵纪》 “(皇统九年)熙宗尝以事杖左丞唐括辩及右丞相秉德,辩乃与大理卿乌带谋废立。”“右丞相”误。本书《熙宗纪》:“九年九月戊戌,平章政事秉德为尚书左丞相兼中书令。”同卷:十二月熙宗遇弑,“左丞相秉德等遂奉亮坐,罗拜呼万岁。”则秉德乃左丞相。 1/5/116 《海陵纪》 “(正隆六年十月丁未)徒单贞败宋将王权于盱眙。”记事有误。完颜亮越淮南侵,西路主力自寿州入庐州,东路徒单贞自泗州取盱眙。《宋史》卷三十二《高宗纪》:“十月戊申,王权闻金兵大至,自庐州引兵遁,屯昭关。”王权所当,乃西路金军。又:“十月乙巳,刘 錡引兵次淮阴,金人将自清河口入淮,錡列兵于运河岸以扼之。”所扼即徒单贞之众。继而王权败于尉子桥。《系年要录》卷一百九十三:“刘FDA1闻王权败,乃自淮阴引兵归扬州。淮甸之人,初恃錡以为安,及闻退军,仓卒流离于道,死者十六七。”则徒单贞所败乃是刘錡,并非王权。 1/6/136 《世宗纪》 “(大定五年五月)癸酉,罢山东路都统府,以其军各隶总管府。”由“各”字,知所罢不止山东一路。本书《兵志》:“正隆末,复升陕西统军司为都统府,大定五年复罢府,降为统军司。”河南当时亦然。则“山东”二字后佚“等”字。 1/6/139 《世宗纪》 “(大定七年七月)戊辰,许王永中进封越王,郑王永功封随王。”以永功国号为“随”,同卷:“(九年五月)戊辰,尚书省奏越王永中、隋王永功二府有所兴造。”又写作“隋”。考本书《职官志》:“凡封王,次国三十,曰泾(原注:旧作隋)。”则“随”为误书,作“隋”是。 1/6/143 《世宗纪》 “(大定八年十二月)戊子朔,遣武定军节度使移剌按等招谕阻█。”“移剌按等”应作“移剌按答”。本书卷九十一《移剌按答传》:“除武定军节度使,以招徕边部功,迁东北路招讨使。”移剌按《金史》亦有其人,乃称剌道,同书卷九十《移剌道传》:“本名按。”仕至刑部尚书,无武定军节度使仕历。 1/12/273 《章宗纪》 “(泰和六年)正月……丁亥,宋使陈克俊朝辞。遣御史大夫孟铸就馆谕克俊等云云。”又“二月甲戌,御史中丞孟铸言云云。”孟铸前后官称不一。《校记》:“按本书卷一〇〇《孟铸传》:‘泰和四年入为御史中丞。’称‘御史大夫’者,或宋金外事官多假高位之故。”按,此说不确。宋金交聘,宋人确有假职奉使之习,金人大都以本职出使,极少假官。且御史中丞已为从三品,无须再假高位。“御史大夫”应属误记。检《章宗记》:“泰和四年八月辛巳,以西京留守崇肃为御史大夫”,泰和六年在位。 2/15/332 《宣宗纪》 “(兴定元年十月)甲寅,命高汝砺、张行简同修《章宗实录》。”“张行简”应作“张行信”。行简贞祐三年十二月已卒。同书卷一百七《张行信传》:“史馆修《章宗实录》,尚书省奏:‘……今修《章宗实录》,左丞高汝砺已充兼修,宜令参知政事行信同修。”可证其误。 2/15/333 《宣宗纪》 “(兴定元年十一月)壬午,从宜移剌买奴言:‘五朵山贼鱼张二等若悉诛之,屡诏免罪,恐乖恩信。……’诏许之。”此句语次有颠倒。应写作:“从宜移剌买奴言:‘五朵山贼鱼张二等,屡诏免罪,若悉诛之,恐乖恩信。……’诏许之。” 2/24/555 《地理志》 “沈州,昭德军刺史,中。……辽太宗时置军曰兴辽,后为昭德军,置节度。明昌四年改为刺史。”按“昭德军”,世宗即位后,册其故妻乌林答氏为昭德皇后,为避讳,乃改为“显德军”。如本书卷六《世宗纪》:“(大定)元年十月丙午,卢万家奴显德军节度使。”明昌四年后,降为刺史州。至贞祐兵兴,沈州复升为节度。仍称显德军。卷一百三《纥石烈桓端传》:“婆速路温甲海世袭猛安、权同知府事温迪罕哥不霭迁显德军节度使,兼婆速府治中。”事在贞祐。 2/25/591 《地理志》 “陕州,下,防御。……贞祐二年七月升为节镇。”未言节镇之名。据考,所升为西安军节度。本书卷一百十三《完颜赛不传》:“(兴定)二年四月,进兼西南等路招讨使,西安军节度使,陕州管内观察使。” 2/25/592 《地理志》 “裕州,本方城县,泰和八年正月升置,以方城县为倚郭。”“泰和八年”或误。《金文最》卷三十五杨宏道《裕州防御使题名记》:“泰和六年,宋既渝盟,沿淮上下,增益屯戍,于是改曰裕州,置刺史。”泰和八年战事既终,已无升置必要,作“六年”是。 3/31/762 《礼志》 “二十二年,增皇伯太师辽王斜也。撒改、宗干、宗翰、宗望,其下以次列。”此句有两误:斜也乃完颜杲,太祖之弟,世宗叔祖,不称皇伯。大定八年初定佐命功臣次第,斜也已在其列,不应二十二年始增。此句之谬,在大定二十二年所增者乃是宗干,并非斜也。宗干太祖庶长子,完颜亮之父,于世宗为皇伯。亮即位后,尊其父为德宗皇帝,大定二十二年始削去帝号,改封皇伯太师辽王。既去帝号,即入佐命大臣之列。此句应述为:“增皇伯太师辽王宗干,斜也、撒改、宗翰、宗望,其下以次列。” 4/46/1040 《食货志》 “于是,令吏部尚书贾执刚、吏部侍郎高汝砺先推排在都两警巡院。”两“吏部”皆应作“户部”。本书卷一百七《高汝砺传》:“遣官诣各路通检民力,命户部尚书贾执刚与汝砺,先推排在都两警巡院。”高汝砺承安二年迁户部侍郎,非吏部官。 4/47/1047 《食货志》 “遂从大兴少尹王脩所奏,以不种者杖六十,谋克四十。”“王脩”应作“王翛”。本书卷一百五有传,约大定二十一年在大兴少尹。 4/51/1144 《选举志》 “泰和二年,上命定会试诸科取人之数,司空襄言云云,平章徒单镒等言云云,平章张汝霖亦言云云。遂定制,策论三人取一,词赋经义五人取一。”“张汝霖”误。汝霖明昌元年已卒,不应复预泰和二年议论,疑为张万公,时在平章政事。 4/51/1152 《选举志》 “元光二年,东京总帅纥石烈牙吾塔言云云。”“东京”应作“京东”。本书卷一百十一《牙吾塔传》:“元光元年五月,以京东便宜总帅兼行户、工部事。”牙吾塔久在山东,其地北宋时为京东东西路。 4/54/1202 《选举志》 “(大定)八年,省臣奏御史中丞移剌道所廉之官。”“八年”误,应作“九年”。本书卷六《世宗纪》:“九年三月丁卯,诏御史中丞移剌道廉问山东、河南。”所据应为《金实录》,时月可信。 4/55/1246 《百官志》 “翰林待制,正五品,……衔内不带‘知制诰’”。校语:“原脱‘不’字,按上文,翰林学士承旨下‘衔内带知制诰’注:‘直学士以上同。’翰林待制在直学士以下,则不应‘衔内带知制诰’,今依文意补‘不’字。”按,校语误。并非脱“不”字,而是脱“同”字。直学士以上衔内带“知制诰”,待制以下则带“同知制诰”。如本书卷九十六《许安仁传》:“徙翰林修撰,同知制诰。”又卷一百十《赵秉文传》:“明昌六年,入为应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诰。”即是。 4/56/1278 《百官志》 “大理寺。天德二年置。”其说误。本书卷六十《交聘表》:“天会二年十二月,勃堇高居庆、大理卿丘忠为贺宋正旦使。”又卷八十三《张浩传》:“官制行,以中大夫为大理卿。”时在天眷初。则建国之初已设,天眷改官制,亦相沿不改。 5/68/1592 《欢都传》 “欢都,劾孙子。世祖初,袭节度使。而跋黑以属尊,蓄异谋,不可制。”标点有误。应作:“欢都,劾孙子。世祖初袭节度使,而跋黑以属尊,蓄异谋,不可制。”袭节度使者世祖,非欢都。 6/77/1760 《刘豫传》 “阜昌二年,豫迁都于汴。”“二年”误,应作“三年”。《刘豫事迹》:“阜昌三年四月,豫因势迁都于汴。”《宋史》卷四百七十五《刘豫传》以事在绍兴二年,即伪齐阜昌三年。 6/79/1781 《郦琼传》 “泽死,调戍滑州。时宗望伐宋,将渡河,戍军乱。”叙事有误。宗望第二次伐宋在天会四年冬,滑州兵乱亦此时事,而宗泽死于天会六年(南宋建炎二年)。 6/79/1792 《高士谈传》 “宣和末,为忻州户曹参军。入朝,官至翰林直学士。”“入朝”应作“入国朝”,忻州户曹参军乃北宋仕履,翰林直学士则为金官。 6/83/1862 《张浩传》 “以疾求外,补除彰德军节度使。”断句误。当作:“以疾求外补,除彰德军节度使。” 6/83/1866 《张汝霖传》 “一日,世宗召宰臣谓曰:‘……卿等老矣,殊无可以自代者乎?……’因顾汝霖曰:‘若右丞者,亦因右丞相言而知也。’”本书《世宗纪》亦载此事,有曰:“顾右丞张汝霖曰:‘若右丞者,亦石丞相所言也。’”“右丞相”此作“石丞相”。石丞相指石琚,琚大定十八年为右丞相,不久致仕,二十二年薨。以汝霖仕历言,为太子少师、中都路都转运使、御史大夫等,皆石琚为相时。石琚薨卒次年,汝霖拜参知政事。则曾为石琚所荐,在情理之中。“右丞相”亦指石琚而言,但不似“石丞相”指意明晰,后者为是。 6/84/1892 《白彦敬传》 “改太原尹,兼河北东路兵马都总管。”“河北东路”误,应作“河东北路”。太原乃河东北路总管府所在地。 6/91/2020 《杨仲武传》 “及伐宋,以仲武为威定军都总管,驻兵归德。”“威定军”或应作“武定军”。海陵伐宋时,置三十二总管兵,以“神”字和“武”字开头,如神略、神勇、神果,武捷、武扬、武威、武胜等,无“威”字开头者,知必误。 6/92/2034 《毛硕传》 “天德二年,充陕西路转运使。”“陕西路”佚“西”字,应作“陕西西路”。金时陕西设两路转运使,东路驻京兆,西路驻平凉。下文有:“硕以陕右边荒,……巩、会、德顺道路多险”,知为西路。 6/93/2062 《荆王守纯传》 “(兴定)四年九月,守纯欲发丞相高琪罪。”“四年”误。高琪兴定三年十二月已诛。本书卷一百六《高琪传》亦载此事,记为三年九月。 6/95/2101 《移剌履传》 “赐大定三年孟崇献榜下进士及第。”“孟崇献”,本书卷一百二十五《杨伯仁传》作“孟宗献”,《中州集》有此人小传,亦作“孟宗献”,是。《金史》中,完颜氏“宗”字辈人名多写作“崇”字,或乃避讳使然。 6/96/2124 《黄久约传》 “世宗曰:‘荐举人才惟宰相当为耳,他官品虽高,岂能皆有知人之监。’”“监”似应作“鉴”。 6/96/2125 《李晏传》 “历中牟令。……丁内艰,服除,召补尚书省令史。”“内艰”误。下文有:“以母老乞归养,授郑州防御使,未赴,母卒。”则中牟令所丁为外艰。 7/97/2147 《张亨传》 “起授户部尚书。世宗问宰臣曰:‘御史中丞马惠迪与张亨人才孰优?’平章政事张汝霖曰云云。……时车驾东巡,费用百出。”“平章政事”误。车驾东巡在大定二十四年,时张汝霖在参知政事。至大定二十八年十二月,世宗不豫,始进平章政事顾命。此处应作“参知政事”。 7/97/2150 《巨构传》 “补尚书省令史,授振武军节度副使。”“振武军”应作“震武军”,河东北路代州震武军节度。 7/98/2175 《完颜纲传》 “元帅右监军充右都监蒲察贞分总其事。”此句应断为:“元帅右监军充、右都监蒲察贞分总其事。” 7/100/2205 《路铎传》 “明昌三年,为左三部司正。”“三年”误。下文有:“明年,卢沟河决。”考本书《河渠志》:“明昌三年六月,卢沟河决。”则“三年”应作“二年”。 7/100/2207 《路铎传》 “上召……大理卿麻安上及铎,问赵晏所言十事。”“赵晏”误,应作“李晏”。本书卷九十六《李晏传》:“章宗立,晏画十事以上。”李晏乃金代中期名流,史无“赵晏”其人。 7/101/2239 《乌古论庆寿传》 “历镇南集庆军节度使,卒。”应标点为:“历镇南、集庆军节度使,卒。”南京路蔡州镇南军节度,南京路亳州集庆军节度。 7/104/2290 《孟奎传》 “孟奎字元秀,辽阳人也。大定二十一年进士。”“二十一年”误,该年非科举年,应作“二十二年”。《金文最》卷八十三孔叔利《改建题名碑》:“大定二十二年张甫。”乃该年状元。又本书卷一百二十六《赵沨传》:“大定二十二年进士。” 7/104/2301 《完颜传》 “大定二十八年进士,累调河东北路提刑司知事。”“河东北路”佚“南”字。大定二十九年在全国置九路提刑司,河东南北两路合置一路提刑官署,称“河东南北路提刑司”。 7/106/2329 《张行简传》 “章宗即位,转修撰,进读陈言文字。摄太常博士。……转翰林修撰,与路伯达俱进读陈言文字,累迁礼部郎中。”行文有复叠。校语:“不应复出。下文‘改礼部侍郎,提点司天台、直学士、同修史如故’。其‘直学士’一官‘如故’上无所承,疑‘翰林修撰’当作‘直学士’。”按,直学士从四品,而下文有“累迁礼部郎中”,乃从五品。知校语误。本书卷九十六《路伯达传》:“召为尚书礼部员外郎,兼翰林修撰,勅与张行简进读陈言文字。”与《行简传》同,事在大定二十九年。则此处复出文字,所指为同一年同一事,可以删除一处。 7/107/2352 《高汝砺传》 “伏自大定四年通检前后,迄今三十余年。”“前后”似应作“之后”,否则文意不畅。 7/110/2428 《赵秉文传》 “进《无逸直解》、《贞观政要》、《申鉴》各一通。”标点误。《贞观政要申鉴》为一书。赵秉文《滏水集》卷十五有《贞观政要申鉴序》:“谨撮其枢要,附以愚见,目之曰《贞观政要申鉴》。” 7/111/2446 《完颜讹可传》 “河中告急,合打蒲阿遣王敢率步兵一万救之。”可标点为:“河中告急,合打、蒲阿遣王敢率步兵一万救之。”合打也写作“合达”,与蒲阿皆金末名将。 7/111/2454 《内族思烈传》 “天兴元年,汴京被围,哀宗以思烈权参知政事,行省事于邓州。会武仙引兵入援,于是思烈率诸军发自汝州,过密县,遇大元兵,不用武仙阻涧之策,遂败于京水。”标点可以商榷。“会武仙入援”之“会”,是相会,约请,不是副词“恰逢”。当时汴京被围,而左近无可援之兵。武仙自三峰山败后,收拢溃卒,数近十万,军势复振,屯于邓州,却并无援汴之意。故哀宗命思烈行省邓州,官在武仙之上,迫其入援。此句应标点为:“天兴元年,汴京被围。哀宗以思烈权参知政事,行省事于邓州,会武仙引兵入援。于是思烈率诸军发自汝州。过密县,遇大元兵,不用武仙阻涧之策,遂败于京水。” 8/115/2528 《崔立传》 “人人窃相谓曰:‘攻城之后七八日之中,诸门出葬者开封府计之凡百余万人,恨不早预其数而值此不幸也。’”“七八日”应作“七八月”。指天兴元年三月汴京被围,到二年正月崔立降敌,其间七、八个月。 8/116/2545 《蒲察官奴传》 “移剌蒲阿攻平阳,官奴请行,论功第一。”“平阳”误,应作“庆阳”。本书《哀宗纪》:“(正大)七年春正月,副枢蒲阿、总帅牙吾塔、权签院事讹可解庆阳之围。”《官奴传》所载即此事。 8/125/2720 《郭长倩传》 “与施朋望、王无竞、刘岩老、刘无党相友善。”“朋望”应作“明望”,施宜生字明望。 8/126/2735 《李纯甫传》 “正大末,坐取人逾新格,出倅坊州。”“正大末”误。李纯甫卒于元光二年,寿不至正大。“取人逾新格”一事,见于本书卷一百《李复亨传》:“(兴定)五年三月,廷试进士,复亨监试,进士卢元谬误,滥放及第。读卷官礼部尚书赵秉文……当夺三官降职。”李纯甫亦为读卷官,也在案中,故而左降。而“正大末”应作“兴定末”。 注①:1/2/23,指中华书局点校本《金史》第一册第二卷第二十三页,下同 原载:(《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2006年第11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