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家最初立于诸子,是作为学术流派。吕不韦用抄撮他书,纂为一书的方式编撰了以儒、道思想为主,兼有墨、法、名、农各家思想的杂家代表著作——《吕氏春秋》。杂家一立,后代目录多沿袭不废。自《汉志·诸子略·杂家》至清代《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类》,[1]杂家逐渐发展成为下分六小类的庞大书籍群体。[2] 《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分十四类:儒家、兵家、法家、农家、医家、天文算法、术数、艺术、谱录、杂家、类书、小说家、释家、道家。子部杂家类下又分六小类:杂学之属、杂考之属、杂说之属、杂品之属、杂纂之属、杂编之属。[3] “立说者”谓之杂学。[4]杂家类小叙叙述了汉以后学者大多“株守”前代目录之例而每每为日渐衰微的诸子如名、墨、纵横家单独立类的情况,并认为这是“拘泥门目”。《四库全书总目》在这一点上不同于前代,它采用《千顷堂书目》的体例合并诸家入杂家。杂学之属所收的书籍大致分为三部分:先秦秦汉诸子之作;先秦秦汉之后诸家著作以及明代出现的西学类著作。“辩证者”谓之杂考。[5]“议论而兼叙述者”谓之杂说。[6]这两类是六小类中收录书籍较多的类别。杂考之属代表著作《白虎通义》的主要内容是“考证经义”,[7]《独断》、《资暇集》等书沿袭了这一传统,至宋代洪迈《容斋随笔》,杂考之属著作的内容已经扩展到考证经典史实、词章典故。杂说之属代表著作如《论衡》、《风俗通义》、《梦溪笔谈》,其主要内容是“或抒己意、或订俗讹、或述近闻、或综古义”。[8]“胪陈纤琐者”谓之杂品,[9]属于收录书籍较少的类别。所收书籍如《洞天清录》、《云烟过眼録》《续録》。杂品这一类目的设立就是为了容纳宋以后产生的有关“赏心娱目之具”的品鉴书籍。[10]“类辑旧文,途兼众轨者”谓之杂纂,[11]杂纂之属 “采摭众说以成编”。[12]收录的书籍如《意林》、《类说》。“合刻诸书,不名一体者”谓之杂编。[13]杂编所著录的书籍,多是丛书。著录部分只有三部书籍,[14]分别是:《俨山外集》;《少室山房笔丛》正集、续集;《钝吟杂録》。 四库馆臣对子部杂家类下书籍进行的分类是前代诸目录所没有的。虽然这种分类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应该看到,这种再分类是目录分类上的进展,反映了修撰《四库全书》时的目录编制水平。 它能帮助我们更好地检索、阅读杂家类书籍;也成为我们认识前代目录杂家类著录情况的工具。姚振宗在《〈隋书·经籍志〉考证》中指出:由《尉缭子》五卷迄《金楼子》十卷,则“诸子之属为一类。《四库提要》所谓杂学之属是也”。由《博物志》十卷至《论集》八十六卷,则“杂家之不明一体者,为一类,其中亦略有分别,以类相从。故撰人如沈约、卢辩皆前后两见。《四库提要》所谓杂考、杂说、杂品、杂纂之属皆有之”。由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姚振宗正是用《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类下细分的小类来认识和划分《隋志》杂家类书籍的。同时杂家类下细分的小类也体现了清代学术发展的新情况。如四库馆臣合并诸家入杂学确实是出于维护儒家正统地位进而维护封建统治需要的,但这种合并确实符合清代修《四库全书》时图书的实际情况和学术发展状况。又如杂考、杂说之属的设立,使得历史上隶类一直存在牵涉的笔记、小说在《四库全书》中分流。杂考、杂说之属中考据笔记的大量著录说明了清初考据的发展以及当时学界对于考据的重视,也为《四库全书》撰成之后的考据大兴埋下了伏笔;再如杂纂、杂编之属中所收的大量明、清两代书籍反映了当时图书出版业的兴盛。 然而,《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的分类以及书籍著录并不完善。笔者归纳其中的不科学之处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对于杂家之“杂”理解的偏差。 四库馆臣认为明末清初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合并诸家入杂家是“变而得宜,于例为善”,[15]因为“杂之义广,无所不包。班固所谓合儒、墨,兼名、法也”。[16]所以杂学之属著录了杂、名、墨、纵横多家著作。但《汉志》杂家类的“杂”并非此处所说的无所不包的“杂”,而主要是指作为学术流派的“杂”。班固所说的“合儒、墨,兼名、法”是指杂家对于诸家著作内容的吸纳以及对各家思想的吸收,并非指杂家可以包含各种各样类型的书。《汉志》“杂家”概念的内涵在《隋书·经籍志》时已经发生了较大改变,作为学术流派之“杂”的意义渐渐淡去。但四库馆臣在此处将后代“杂家”之“杂”上溯为《汉志》“杂家”之“杂”,认为《汉志》“杂家”之“杂”就是合并诸种书的“庞杂”,是理解的偏差。 (二)分类标准不一。 对一本书进行归类的时候,首先应考虑其内容所属,同时必须考虑其著述体例。当研究者在进行分类这项工作时,也大都希望能有一个唯一的、明确的、严密的标准。但是,想做到这样,尤其是在极其复杂的实际情况中,例如《四库全书》的修撰过程中,往往是做不到的。《四库全书》的修撰者们注重书籍内容,将书籍内容作为划分类目的主要标准。《四库全书》沿袭了我国古代传统目录的四部分类法,而四部分类本身就是以内容为基础的。但在一些单纯以书籍内容为标准不便分类的情况下,四库馆臣也将书籍体例作为辅助标准。子部杂家类下六小类的划分,就不是运用单一标准而得到的结果。杂编类著作是将不同种类的书籍编在一起,丛书下子书的选编以及丛书书名的确定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编纂者自己的意图。也因此杂编类以其特殊的书籍体例在杂家六小类中显得有些特殊,而这个子目也更像是以体例作为标准进行划分而得到的结果。但是,应当注意两个标准的同时运用也正适应了杂家类书籍的复杂。 (三)有强为之分类的痕迹,使得某些类目与杂家外以及杂家内部一些类目之间界限不清。 1.杂考、杂说之属与杂史类、小说类的牵涉。 隋唐以后书目中的杂家往往著录考据笔记类著作,这使得杂家与小说家类、史部一些类目之间产生牵涉。 《四库全书总目》并没有彻底改变这种状况。杂考、杂说之属与史部杂史类以及子部小说类之间仍存在许多牵涉不清。例如杂史类书籍与杂考、杂说之属书籍都有关于史事的记录或者评述。而杂考、杂说之属与小说的混淆主要表现在“说部”一词的使用。“《总目》对‘说部’的使用很不严谨,涉及到子部小说家、史部杂史类、子部杂家类等……‘说部’覆盖了小说、笔记、杂著等几个相互牵涉的范畴”。[17]兹将杂考、杂说之属著录部分书籍提要中涉及“说部”的(雷坤已举的除外),列举几例如下: 《能改斋漫录》,宋吴曾撰。 提要云:“此书乃所著说部”。[18] 《霏雪录》,明镏绩撰。 提要云:“以其可取者多,录备明初说部一家耳”。[19] 下面两例为小说家杂事之属书籍提要中的“说部”,如: 《南窻记谈》,不著撰人名氏。 提要云:“然籍见天书一事,《曲洧旧闻》亦载之。盖宋人说部之通例,固无庸深诘者矣”。[20] 又如: 《随隐漫录》,旧本题宋临川陈随隐撰。 提要云:“尤非他说部所及也”。[21] 可以看出杂考、杂说之属与小说共同使用 “说部”一词指代自身。 2.杂考之属与杂说之属的牵涉。 虽然,我们可以用书籍所包含的小说类内容的多少,所包含的诗话文评内容的多少以及写作方式的不同等标准区分二类。但实际上,二类书籍的区别很小,后代往往将其统称为“考据笔记”。 3.杂纂之属与类书的牵涉。 类书类中收录了“兼收四部,而非经非史非子非集”的“类事之书”。杂纂之属与类书的牵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些杂纂类书籍本身是类书中的一部分。如: 《帝皇龟鉴》,宋王钦若撰。 提要云:“详检其文,即《册府元龟》中‘帝王’一部”。[22] 有些摘抄类书中内容成书。如: 《叶书》,清黄生撰。 提要云:“盖亦从类书摘抄以备文字之用”。[23] 还有的杂纂类书籍与类书体例相近。如: 《经子法语》,宋洪迈撰。 提要云:“体例略如类书,但不分门目,与经义绝不相涉”。 [24] 又如: 《元明事类钞》,清姚之骃撰。 提要云:“……是编盖摘取元,明诸书,分门隶载,亦江少虞《事实类苑》之流。而核其条目,似乎类书,实则非类书也”。[25] 但是馆臣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不是类书。文中所引用的此书提要为中华书局版《四库全书总目》,而文渊阁版《四库全书》此书提要与划线部分对应处为“则实类书也”。如果按照文渊阁版此书提要的说法,那么此书应当归入类书类,而现在却在杂纂之属。前后说法不一。反映了四库馆臣对于此书是否类书并不明确,由此也可以看出杂纂与类书的不易区分。 4.杂纂之属与杂编之属的牵涉。 按照丛书的概念来衡量,有些杂纂之属中的书籍应被归入杂编。具体例子如下: 《政训》 提要云:“二卷…是编凡《文公政训》一卷,皆采掇《朱子语类》中论政之语;《西山政训》则真德秀《西山集》中所载帅长沙及知泉州日告谕官僚之文也”。[26] 另外下面几部书籍也是杂纂之属中的丛书:《说郛》,[27]《欣赏编》,[28]不著撰人名氏,《古今名贤说海》,[29]《名贤汇语》,[30]《续说郛》,[31]《广百川学海》,[32]《明百家小说》。[33] (四)六子目的命名,强行划一,使某些小类的名称不能反映其实质。 馆臣划分类目时,将六小类首均冠以杂字,后继一个能够说明此类图书特点的字,使得原本芜杂的杂家类书籍显得井然有序。但是为了整齐划一,却舍弃了一些书籍本质的特点,产生含混。例如杂纂之属与杂编之属。“编”、“纂”二词的意义极为相近,而却被用来命名两类编撰形式截然不同的书籍。虽然当时学界对于丛书的起源、在目录中的隶类等问题存在一些分歧,但是丛书之名已早出,用丛书来命名杂编之属书籍,简明可行,但四库馆臣却没有这样做。 (五)杂编之属的位置问题。 清高宗早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二月十一日即已颁谕曰:“从来四库书目,以经史子集为纲领,裒辑分类,实古今不易之法。”[34]所以《四库全书》的修撰者谨奉皇帝的命令,是绝不会将丛书与经史子集四类并列的。而只是将丛书命名为“杂编”放置在子部杂家类六小类之末,反映了四库馆臣对于丛书这一书籍形式的轻视。与当时一些私家书目已将丛书升为一级类目的做法相比,[35]馆臣对于丛书的重视是不够的。然而《四库全书》的修撰促进了丛书编撰活动的发展,后代的丛书在学术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不能因为后代丛书的发展而对四库馆臣对于丛书的此种隶类过于苛求。毕竟馆臣修撰《四库全书》时,丛书的质量普遍不高,大量高质量的丛书是在《四库全书》修撰完成之后产生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四库全书》本身就是一部大丛书,要修成这部卷秩浩繁、旷古未有的丛书必定要将当时众多丛书中的子书摘出,《四库全书》中确实存在将已经收录的丛书下的子书再次收录的情况。可见馆臣对于当时的丛书是有一些取之、用之却又轻之的用心的。 那么馆臣对于杂家类的再分类为什么会出现以上所论述的不完善之处呢?历史上书目中的杂家类往往成为难以归类书籍的安身处,使得杂家类书籍愈到后代愈庞杂,这给为这些书籍划分类目增加了难度,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除此之外,四库馆臣对于杂家类所采取的“不以其为重”的轻视态度是另一个重要原因。正因为轻视,馆臣将一些体例混乱、内容驳杂的书籍放入杂家类,使得《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类收录书籍的庞杂程度较之前代目录有过之而无不及,使原本就困难重重的杂家分类愈加复杂化;正因为轻视,使得馆臣将当时学者们评价不高的丛书也归入杂家类。那么如何可以看出馆臣是轻视杂家的呢?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探求馆臣对于杂家的态度: 首先,由杂家在《四库全书总目》子部中的位置可以看出馆臣的轻视。中国古代目录中类目的排列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编纂者对于不同类别的书的重视程度。例如经、史、子、集四部的排列,反映了对于儒家著作的重视;又例如历代目录编撰时,都将儒家排在子部第一,也是出于尊儒的立场;杂家在我国传统古代目录中一般位于子部诸家中的偏后位置。但在一些合并法家、墨家、名家、纵横家入杂家的书目,例如宋代尤袤的《遂初堂书目》、明末清初黄虞稷的《千顷堂书目》以及清朝官修的《明史·艺文志》,因为“杂家类”收录书籍数量的增加,编撰者将其置于子部第二位,儒家类之后。在《四库全书》中,杂家虽然也包括了名、墨、纵横诸家著作但在子部的排列次序和前面那几个书目不同,馆臣将其退于子部十四类中的第十位。可见馆臣对其的轻视。 其次,馆臣行文时在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杂家的轻视。《四库全书总目》中的凡例、部叙、类叙以及各书提要,都是馆臣撰写的文字,是推求其态度和看法的很好的材料。从《四库全书总目》凡例到子部总叙到杂家类杂学之属按语,馆臣反复阐明了修撰《四库全书》时尊崇儒家经典,不以杂学为重的原则,且层层论定——以杂为名的杂家之学是理所当然的杂学。《凡例》云“九流自《七略》以来,即已著录……盖圣朝编录遗文,以阐圣学明王道者为主,不以百氏杂学为重也”。[36]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馆臣认为“百氏杂学”与“阐圣学明王道者”是不同的。“百氏杂学”应该包含自《七略》以来便著录的“九流”即《汉志·诸子略》的十家,去除小说家。杂家自然在其列。既然杂家是馆臣不以为重的杂学,自然会受到轻视。在杂家类下书籍的提要中,也常有文字可以作为馆臣对于杂家采取轻视态度的证据。下面各书提要中划线部分所使用的词语和口吻正流露了馆臣的此种倾向。如: 《丹铅余录》,明杨慎撰。 提要云“而取名太急,稍成卷帙,即付枣棃,饾饤为编,祇成杂学”。[37] 《天池秘集》,旧本题明徐渭编。 提要云“其书体例驳杂,标目诡异……四库之中无类可入,以其杂出不伦,姑附之杂家类焉”。[38] 馆臣认为此书“杂出不伦”,这显然是对此书的负面评价,此书无类可归,被附在杂家类。可见在馆臣的概念中,杂家类是那些不易归类、本身有缺陷或者评价不高的书籍的去处。 此种轻视和历史上杂家类所著录书籍的复杂共同促成了《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著录和分类情况的形成;同时也是本文所论述不完善之处产生的重要原因。 附 录
|
书数 属类 |
著录部分书籍数量 |
位次 |
存目部分书籍数量 |
位次 |
著录与存目部分书籍总数位次 |
杂学之属 |
22 |
3 |
184 |
2 |
3 |
杂考之属 |
57 |
2 |
46 |
4 |
4 |
杂说之属 |
87 |
1 |
168 |
3 |
1 |
杂品之属 |
11 |
4 |
26 |
6 |
6 |
杂纂之属 |
11 |
4 |
196 |
1 |
2 |
杂编之属 |
3 |
5 |
45 |
5 |
5 |
[1]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类的著录和分类情况,采用的是中华书局1965年6月版的《四库全书总目》。但本文同时参照了电子版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人民出版社和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合作将影印台湾文渊阁版的《四库全书》制作成电子版)。文渊阁《四库全书》中的总目部分与中华书局版《四库全书总目》存在不同,如果这种不同,不影响论文分析,那么本文予以忽略。如果这种不同会导致分析结果的不同,则本文予以阐述。此条以下凡引用中华书局1965年6月版的《四库全书总目》时,均写作《总目》;凡引用电子版文渊阁《四库全书》时,均写作文渊阁《四库全书》,而略去“电子版”和有关出版者的说明。
[2]《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著录书籍一百九十一部,二千二百二十二卷;存目书籍六百六十五部,六千七百二十一卷,内有四十九部没有卷数。若以书籍部数论,那么,杂家类在子部十四类中居首位,共八百五十六部书。若以书籍卷数统计,杂家类在十四类中居第二位,第一位是以卷帙浩繁著称的类书类。以上这些数字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杂家类著录书籍的丰富,或者是庞杂。
[3] 六小类著录与存目所收书数量以及排次参看附录表格。
[4]《总目》子部杂家类小叙
[5] 同上
[6] 同上
[7] 《总目》子部杂家类杂考之属按语
[8] 《总目》子部杂家类杂说之属按语
[9] 《总目》子部杂家类小叙
[10] 《总目》子部杂家类杂品之属按语
[11] 《总目》子部杂家类小叙
[12] 《总目》子部杂家类杂纂之属按语
[13] 《总目》子部杂家类小叙
[14] 据中华书局版《总目》
[15] 《总目》子部杂家类小叙
[16] 同上
[17] 雷坤《〈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分类考》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论文打印稿 第28至29页
[18] 《总目》子部杂家类杂考之属
[19] 同上
[20] 《总目》子部小说家类杂事之属
[21] 同上
[22] 《总目》子部杂家类杂纂之属存目
[23] 同上
[24] 同上
[25] 《总目》子部杂家类杂纂之属
[26] 《总目》子部杂家类杂纂之属存目
[27] 《总目》子部杂家类杂纂之属
[28] 《总目》子部杂家类杂纂之属存目
[29]《总目》子部杂家类杂纂之属存目
[30] 同上
[31] 同上
[32] 同上
[33] 同上。以上从《说郛》至《明百家小说》是吴哲夫先生在《四库馆臣处理丛书方法之研究》中提到的书籍。
[34] 《总目》圣谕
[35] 明季私人藏书目录中著录丛书的例子不多,但明末大藏书家祁承 在《澹生堂书目》中将丛书设为二级类目,置于子部。后其孙祁理孙在其《奕庆藏书楼书目》中,创经、史、子、集、四部汇五部,四部汇就是丛书部,丛书此时已经上升为一级类目。清代康熙年间,姚际恒在他的《好古堂书目》中承袭祁理孙的做法,将丛书设置为一级类目,名为“总”,与经、史、子、集并列。
[36] 《总目》凡例
[37] 《总目》子部杂家类杂考之属
[38] 《总目》子部杂家类杂纂之属存目
原载:《中国典籍与文化》2006/02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