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宋初思想文化重建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也由于与宋代诗文发展内在趋势的深刻契合,韩愈的文集盛行于宋代。钱钟书先生曾在《谈艺录》中说:“韩退之之在宋代,可谓千秋万代,名不寂寞矣。”指出了庆历之后韩愈在宋代思想文化界的显赫地位。“千家注杜,五百家注韩”,更是中国古代文人中少有的际遇。宋代的韩集注释可以分为部分注释、通注全集、集注集解三个阶段,而作为整个宋代韩集注释总结的第三阶段中,其最有代表性的三种成果就是魏仲举的《五百家注音辨昌黎先生集》、王伯大的《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廖莹中的世彩堂本韩集。由于整个封建后期思想文化运动的结果,三个本子的际遇也经过了升沉变化的过程。 魏本韩集号称“五百家注”,自然有着很强的商业广告色彩,作为一个书商的商业行为,魏本韩集并不足以反映宋代韩学的全貌,但同时它也确实是宋代韩学的渊薮。但魏本在校勘上却是较为薄弱的,它虽吸收了赵德《文录》本、欧本、石本和常见各本的优点,但对于最能够体现宋代韩集校勘水平的方崧卿的《韩集举正》和朱熹的《韩文考异》,则基本上没有采用,这在程朱理学成为官方哲学之后,是尤其无法为主流意识形态所接受的。校勘上的这种先天不足,是它后来被王伯大本、世彩堂本韩集取而代之的重要原因。 随着“庆元党禁”的解禁,特别是嘉定更化之后,程朱理学已成为学术主流,朱熹的地位日渐上升,“朱熹的《韩文考异》遂大行于世,甚至驾《举正》而越之,风靡一时。但《举正》曾附方崧卿本人在南安军任职时所刻的韩文流行,而《考异》代之以后,一时间却无与它配套的韩集。于是,宝庆三年(1227),在南剑州任通判的王伯大遂取单行的《考异》,将其逐条散入韩集相应的正文之下,刊印以行。王伯大所据之韩文底本,谓为州中旧有之板,据其序中所言“此本有集注,有补注,章析句释,—一明白。”又其卷首所列诸儒姓氏,有樊汝霖、孙汝听、祝充、韩醇等诸家注。据此,王伯大所用底本有可能就是魏仲举《五百家注》本。但其取诸家之注,多于题注之下,正文中所采较少,远不及魏本详密。王伯大本人又参考前人所为,作音释附于每卷之后。后来麻沙刻本在翻刻时,更将王伯大所为音释亦散入正文之下。王编本刻行以后,在宋代以后屡经翻刻,传本至多,所以清代的顾嗣立说:“是书一出,而魏注遂废。”(《昌黎先生诗集注》卷首凡例) 但事实上,王本的价值主要是依附在朱熹《考异》之上的,如果说到注释,无论是此前的魏本还是以后的廖本,所提供的材料都要比它丰富得多。所以,当明代东雅堂将廖本翻刻之后,在清代居于主流地位的韩集就变为廖本了,“明东吴徐氏东雅堂韩集,藏书者家置一编”(方成珪《韩集笺正》卷首自序)。清代的两种重要的韩学著作陈景云的《韩集点勘》和方成珪的《韩集笺正》,都是以廖本为主要对象,纠缪补遗,试图为读者提供一个更完善的读本的。直到今天,廖本都是最为通行的本子。 廖本之能够取得最后的主导地位,不是偶然的。在宋代最后出现的魏、王、廖三个集注本中,魏本较为广泛地保存了宋代几个重要的韩集注本和丰富的注释、评论材料,但其对于一般读者或许过于繁复,而且,它在校勘方面对方、朱二校的忽视也不合于时代思想文化发展的趋势。王本虽独尊朱注,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普通受众对权威的尊崇心理,但它在注解方面却很单薄,相对于宋代丰富的韩集注释、评论成果,王本也是不能满足读者的要求的。而廖本虽然也有种种的不足,但它在这两方面都达到了一个可以被接受的度。清代韩学家方成珪在谈到此问题时说,魏本“未免失之太繁”,王本“稍有笺疏,不为赅备”,“惟此本录《考异》之文,节取魏本各注,易于循览耳”(《韩集笺正》卷首自序)。在一定层面上,解释了清代此本大行的原因。 但实际上廖本的命运也是颇为坎坷的。直到明代东雅堂徐氏将其翻刻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都寂寞无闻。东雅堂在翻刻时,也有意地削去了原刻的板记,讳去了编者的姓名。所以当清代韩学复兴之初,包括一些重要的韩学专家,并不知廖莹中世彩堂为何物。如顾嗣立在谈及廖本时就说:“后复有某氏者,仿朱子《离骚集注》例,悉削去诸家姓氏,汇辑群说,自为一书。其所增益颇多,即今所传明季东雅堂徐氏翻刻本也。玩其词气,大约出自朱子弟子之手。而其人不传,良可惋惜。”(《昌黎先生诗集注》卷首凡例)而清初另一重要韩学家、著有《昌黎诗集编年笺注》的方世举和刊行《编年笺注》的卢见曾,也是只知道东雅堂,不知道世彩堂。直到陈景云《韩集点勘》才将此书始末道破。而几乎与此同时,中国文化中泛道德主义的倾向,就使得对廖本编排处理上的批评和对其道德上的贬斥错杂在了一起。 廖莹中(?—1275),字群玉,号药洲,邵武人。登进士第。曾为贾似道门客。度宗时,似道擅权,政事多决于莹中。德祐元年(1275),贾似道革职放逐,廖莹中相随不舍,自杀死。廖莹中曾翻刻法帖多种,其所刻诸经史著作和韩、柳集,校雠、刻印、纸墨皆极精美,即宋刻中亦为难得之珍本。 廖本韩集刻于度宗咸淳六年(1270)。关于此书编排的宗旨,廖氏在凡例中有所说明,谓:“是集庆元间魏仲举刊《五百家注》,引洪兴祖、樊汝霖、孙汝听、韩醇、刘崧、祝充、蔡元定诸家注文,未免冗复。而方崧卿《举正》、朱子校本《考异》却未附入,读者病之。今以朱子校本《考异》为主,而删取诸家要语附注其下。庶读是书者,开卷晓然。”(世彩堂本韩集卷首凡例)这段话其实是有问题的,在五百家注所引诸家中,他特别提出了洪、樊、孙、韩、刘、祝、蔡七家,这成为后世在谈到五百家注时惯常举的七家,而如果认真加以研究,可以发现,魏本引刘崧注不多,魏本中所称的“补注”是否出自蔡元定之手也有疑问。但这并不影响其意图的表达,可以看出,廖氏是以魏本之繁杂和未能充分参考《考异》为憾的。而他所进行的主要工作,主要也在于这两个方面。 在前一个方面,他的做法与王伯大相同,采用了简单化的处理,即直接将朱熹《考异》原文散入正文之下。除《考异》和《考异》所引之《举正》外,它本概无所取;对于文中异文,也基本上如朱熹的处理,一律用“或”字标示,而不注明异文出处。但它对《考异》也偶尔有所删节,删去内容主要是一些多余的议论。如卷一《感二鸟赋》中“光耀如此”句下,诸本有“可以人而不如鸟乎”一句,方崧卿校从阁本、《唐文粹》,删掉了此句,《考异》从之,而后面有大段议论,谓方本从阁本、《文粹》删去此句,颇有“为贤者讳”之意;又谓此句“恐或公所自刊,故且从方本云”。在廖氏看来,最终既从方本,则前面一段出于猜测之议论就没有必要了,故予刊略。但这种情形并不多见。 按照我们的理解,《举正》和《考异》是各有长处的,《考异》虽有其议论宏通的一面,但在版本的收集、源流的考辨上,是无法与《举正》相提并论的。廖氏尽管也提到了《举正》,但他显然没有直接利用《举正》,其中所引《举正》全部转引自《考异》,这不仅在其凡例中可以看出,在正文的校勘中也可窥见一斑。如韩集卷七《晚寄张十八助教周郎博土》中“叹息岁将淹”一句,方校云:“淹当作为殗。殗,残也,没也;淹,延之意。不可通用。”(《韩集举正》卷三)《考异》在引录这段话时,脱“没也”二字,而世彩堂本韩集亦不参考原文,径将《考异》文字引入。对《考异》的推重,实际上代表了一种普遍的意识,即随着朱熹四书学的盛行,朱熹本人已开始被神圣化。所以廖本在校勘方面的做法虽然极为简单,由于符合主流意识形态,受到的指责却并不多。 而在集注方面,廖氏可能费力较多,他在这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就是仿照朱熹《离骚集注》的体例,将卷中注文中所引各家的姓氏一并删去。魏本韩集于卷首附《评论诂训诸儒名氏》,正文中校注只出姓,不出名。这已经给后来的研究带来了麻烦,如其注中所引蔡氏之说,而卷首名氏中有三蔡氏:蔡居厚、蔡元定、蔡梦弼,特别是后面二蔡氏,其一曾“纂注《昌黎集》”,其一曾为“补注”,究竟出自谁手,颇费猜详。廖本更加变本加厉,削去全部姓名,这无论对一般读者或是对韩学研究者,都是不够负责的;如果不是魏本幸存,其流毒于后世不浅。对此,方成珪《韩集笺正序》中已有所批评。 其次,补充注释。廖本在注释方面,主要采用魏本注,“其注采建安魏仲举五百家注本为多,间有引他书者,才十之二三”(陈景云《韩集点勘》跋)。这并不足怪,因为廖本本来的作法就是要“删取诸家要语”,用简便的方法裁取出一部适合普通读者的韩集;尽管其凡例中也说“如集中有关系时政及公卿拜罢日月,更博采新、旧史、唐登科记附益之”,但实际上,洪、樊、孙、韩、祝、严等家对于相关之史实考辨已颇详密,容廖氏措手处不多,在绝大多数时候,他仍然是从各家注中略加选择而已。所以即使陈景云这样的估计也可能还有些太高。 第三,删并、改换题注。魏本每篇下差不多均有题注,用以揭示主旨、考证背景,或辑录评论,是注释中极重要一部分。廖本在题注上也颇有一些删并调整,其主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两家或多家题注各有所长,故撮取其主要意思,合并为一注。由于不注各家姓名,廖氏在操作上颇为自由。此种情形是廖本中最常见的形式,随处可见,故不烦举例。 2.魏本诗文题下存多家题注,而所言则大致相同,故廖本于其中只取一说以概之。如韩集卷一《琴操·拘幽操》题下,魏本有祝、孙两家题注,所述之史实基本相同而孙注较详,故存之,而删祝注。又如韩集卷四《送区弘南归》题下有祝、洪、樊三家注,祝、洪两家皆言及区姓之来历,故删去较略之祝注,而保留洪、樊二家注。 3.某些注家的题注或考证事实,或发表议论,篇幅略长,而廖氏以为无关题旨,故有删节。如韩集卷五《将归赠孟东野房蜀客》樊氏题注引《讳行录》、《登科记》、《房武墓志》、韩愈《祭房君文》、孟郊《祭房十五次卿少府》考房氏生平行实,廖本尽删之,只留五字:“蜀客,名次卿。”韩集卷十六《答崔立之书》,魏本采樊氏题注,除考明事实外,又以极具感情色彩的笔调对韩文之不遇发表感慨,谓“然公所学者,尧舜三代孔孟之道,文则六经古文也;时吏部所试者,时文尔。公以古文为宝,而吏部试以时文。则公之玉盖未尝献也”。廖本将此段文字删去。卷三十九《潮州刺史谢上表》对樊氏题注的删节亦属此类。 4.廖本对魏本各家题注均感不满,而采用方、朱系统的解释。如韩集卷二《醉赠张秘书》,孙、樊两家题注皆以为张彻。廖本从方、朱说,认为非张彻。 5.删去原有之题注,而从正文注释中择取相关部分作为新的题注。如卷十一《原鬼》,魏本所用韩醇题注,廖本全删之,而将文后所附李石之评改为题注。 6.原无题注或题注较简略,从正文注释中择取重要者转换为题注。如卷十三《蓝田县丞厅壁记》,魏本无题注,廖本将其“再进再屈于人”下之句注改为题注。卷十五《与孟东野书》,魏本无题注,廖本题注实从魏本“脱汴州之乱,幸不死”句下孙、严注删节而来,交代此书所作之大致年代。卷二十五《张圆墓碣铭》原无题注,廖本将正文中“死途中”句下注引《国史补》有关张园之死的记载改为题注。卷十九《答友人论京尹不台参状》原有韩醇题注而较简略。正文中“何况京尹”下有洪氏注,“岂有定制也”下有樊氏注,分别言及台参制度和此事件之因果由来,廖本将三家注合为题注。 7.将原有之题注转为句中注,取消题注。如卷九《春雪》樊引沈括对“入镜鸾窥沼,行天马渡桥”两句的评论为题注,廖本变为相应的句中注,无题注。同卷《木芙蓉》孙题注:“水生者为水芙蓉,木生者为木芙蓉。《尔雅》曰:菡萏,芙蓉也。此所谓水芙蓉也。”廖本全删,无题注。 以上种种情形中,廖氏进行的删并改换大多是有其理由的,也大多是可以接受的。但也有一些删并改动并不合适。如上引韩集卷五《将归赠孟东野房蜀客》樊氏题注,虽所引材料丰富而语言极简练,篇幅并不长;删去全部证据而仅保留结论并不合适。不过,这些对于一般的读者尚不至于影响理解。但其有些错误则是可以误导读者的。如卷三《赠郑兵曹》韩、樊二家题注实相矛盾,韩从“或说”以为郑兵曹可能就是郑通诚,而樊意颇以为疑;廖本不加别白,将二题注删去姓氏后合而为一,令人不解。又如卷四《青青水中蒲》三首,樊、韩、孙三家题注意思本不同,樊引古乐府以比类,韩以为兴寄之作,孙以为妇人思夫之意,廖本不顾其龊龌而勉强将三者合为一注,令读者不知所云。此类“强彼就此,轇轕不清”的情况,相当多是由于其“不标注家姓名”所致。 第四,对正文中注释的删并。廖序谓魏本“冗复”,主要就在这一部分。所以廖本对文中注释删改颇多,除个别情况外,如上文所及将少量题注转为文中注之外,很少对注释有所补充。廖本对魏本文中注的删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文字已从方、朱校本,异于魏本,则原注自无保留之理。如卷一《元和圣德诗》“柴焰嘘呵”,韩醇注曰:“柴,燔柴。嘘呵,火气。”廖本“柴”从方本作“紫”,魏本之注释自无保留之理。同篇“赤鳞黄龙”,孙汝听注曰:“赤鳞黄龙,皆王者之瑞。汉宣帝时黄龙见广汉郡,因是改元黄龙是也。”廖本“鳞”亦采方说作“麟”,故删去原注。 2. 词意明白,本无须注者。如卷一《琴操·猗兰操》“扬扬其香”,孙汝听注曰:“扬扬,香之远闻也。”廖本删之。同卷《南山诗》“吾闻京城南”,孙注“城南”为“长安城南”,廖本删之。此种情形以删孙注为多,孙注中确实有一些大可不必注的地方。 3.删去部分单纯注音释义的注释。如卷四《游青龙寺赠崔群补阙》“燃云烧树大实骈”魏本注:“骈,并也。祝曰:驾二马也。庄子:骈拇枝指。○骈,蒲眠切。”廖本尽删之。卷十四《蓝田县丞厅壁记》“易桷与瓦,墁治壁”,魏本注曰:“补注:墁,泥也。祝曰:《孟子》:‘毁瓦画墁’。注:‘画墁,画地也。’○墁,莫于切。”同篇“水虢虢绕除鸣”,魏本引祝注曰:“虢虢,《说文》:‘水声也’。除,阶也。○虢,古柏反。”廖本删之。此类情形以偏于注音释意的祝充注为多。 4.删各注中所引的部分书证。受李善注《文选》的影响,后来古书注释中有重视语源的传统;而宋人关于杜诗韩文无一字无来处的信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韩集注释中对语源的寻求。祝充、韩醇两家注对这个方面最为用力,其中也难免有得有失。廖本在这方面有一些删节。如卷六《符读书城南》“飞黄腾踏去”,魏本注:“孙曰:《淮南子》:‘黄帝时飞黄服皂。’飞黄,神马也。韩曰:《诗》:‘乘彼乘黄。’《选》张景阳《七命》:‘整顿云珞骖飞黄’。”孙、韩共引三书证,廖本删去前两条,只保留《文选》中一条。又如卷十六《上宰相书》“孜孜焉亦不为利”,魏本引韩醇注曰:“《孟子》: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鸡而起,孳孳为利者,跖之徒也。”这条注释不仅单纯追溯词语的出处,对于文意的理解也有帮助,但也被廖本删去。 5.删各家注中所引用的部分背景材料或评论材料。魏本各家注释中常引用一些史志材料阐释写作背景、相关的人或事,在篇子中间或篇后有时也引用一些评论,对一句或整篇的作法、技巧或是其中的旨意加以评论或阐发。这是魏本最有价值之一方面。廖本保存了许多重要的材料,也删去了不少。如卷六《读皇甫湜公安园池诗书其后》诗后有孙汝听和补注两家注,孙注阐明一篇主旨,补注则引孔平仲、胡仔之语对韩诗中重韵的现象加以总结,廖本全删之。卷十九《上宰相第二书》,文后引黄唐语对韩愈的道德人格有所批评,廖本或出于对韩愈形象的维护,亦删之。又如卷二十八《试大理评事王君墓志铭》“发狂投江水”句下,樊汝霖注不知从何处钩稽出了侯高的生平事迹,如果此材料可信,是极为难得的;而廖本不加辨别说明,径删之。 廖本对五百家注的处理大致如上,其中的是非得失确实有许多可以讨论的地方。大概魏本的立足点是为普通读者提供一简便的韩文读本,从这个角度看,廖本基本上是可以接受的。但大量的删改,即使不出现技术性的错误,也必然会减少原本的信息量,降低其在学术研究上的价值。廖本自明、清重新出世以后,一方面被迅速地传播,一方面又不断地受到专家学者的批评,这种批评固然有其泛道德主义的立场,但也和廖本自身固有的缺陷有关。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同一对象,其结论自然是不同的。 原载:《古典文学知识》2006年第4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