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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补校刍议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张固也李秋实 参加讨论

    宋代《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以下简称《秘目》)是今存最早的国家藏书目录之一,明清以后仅有几个抄本流传,多数学者无缘获见。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叶德辉据丁丙迟云楼藏抄本刻印行世,并取宋代公私目录作了初步的校勘。但他对这部目录的编撰年代和性质并未真正认识清楚其校勘体例不够完善,还有不少偶然漏校。因此,这部目录实有重作补校考证之必要。笔者谨就这个问题略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秘目》清初朱彝尊省称之为“绍兴书目”,叶德辉以来所
    有学者也都公认为宋高宗绍兴中的官撰目录,这种认识恐怕
    是不准确的。这里不拟对此作过于枝蔓的考证,只把我们的
    看法简略表述出来。
    首先,《秘目》全称之义为“秘书省陆续采编到的四库原阙图书之目录”。它著录北宋元二年(1087)至政和年间(1111~1117)秘书省陆续访求补写的3295部、14900卷秘阁原阙之书。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采用向子固的建议,在《新唐书·艺文志》、《崇文总目》、《秘目》南渡后秘阁所阙之书下,注明“阙”字,由国子监刻印,颁行全国,作为访求遗书的依据。绍兴十七年,郑樵据以编撰《求书阙记》7卷、《外记》10卷。后又撰《通志·艺文略》及《校雠略》,其中常引《四库书目》,实即《秘目》之绍兴改定本。后人不太注意文献中“改定”二字,径称《秘目》为绍兴官撰目录,显然是不对的。这正如《新唐书·艺文志》、《崇文总目》不可称为南宋目录,道理至为明显。
    其次,今本《秘目》收书3557部、18000卷,而且有几部绍兴末年以后著作。如地理类《镇洮补遗》1卷,徐松辑《四库阙书目》、《宋史艺文志》并作李洪撰,李洪生于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别集类相次著录《洪迈集》7卷、《韩少师诗》1卷,洪迈生于宋徽宗宣和五年(1123),韩世忠绍兴九年(1139)授少师。这三部书不但北宋原本不可能著录,也不太可能见于绍兴十七年前的改定本。由此可以进一步推断,今本约1/3图书不见于《通志·艺文略》,其中大部分似为郑樵嫌其杂碎而有意舍弃,也有不少图书可能为《秘目》原本和绍兴改定本所未收,是孝宗以后增补进去的。但这些增补图书绝大多数仍为北宋甚至唐前著作,主要应是根据北宋其他公私目录增补的。
    最后,清道光十四年(1834)徐松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四库阙书目》540条,合清初朱彝尊《经义考》所引《绍兴书目》、《绍兴阙书目》多出的28条,附于各类之末,编为一卷。朱彝尊所引为今本《秘目》,徐松未见抄本,直接认作一书。今人误解《秘目》书名,以为即其“续编”。这两种看法都不够妥当。细检其著录图书,4/5皆见于今本,二者必有某种关系;然即此残本之内,已有近百部不见于今本,又绝不可当作同一书。其谱系类著录李焘《晋司马氏本支》1卷、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40卷、丁维皋《百族谱》3卷,皆成书于绍兴中甚至绍兴末年。仪注类著录朱子《释奠仪式》1卷,初稿成于绍兴二十五年,绍熙五年(1194)最后定本,故今存《指海》本名为《绍熙州县释奠仪图》。即以著录初稿论,亦当在孝宗以后。既然今本《秘目》已非原本,而是孝宗以后的增补本,则与其将二目视作不同的两书,不如看作《秘目》的两种增补本。
    由以上三点来进一步评论《秘目》的学术价值,可以得出一些全新的认识。《崇文总目》与《秘目》,分别代表了北宋前期、后期的藏书成就,理应同等重视。今本《秘目》著录之书,除少数为南宋时增补外,多数为北宋前期馆阁阙收,后期陆续采编补写;其不注“阙”字者,南宋绍兴中期以前已入秘阁;注“阙”字而《中兴馆阁书目》有之者,为绍兴后期至孝宗前期搜求得到;注“阙”字而南宋公私目录皆无著录者,恐已亡佚于南渡之际。掌握这一规律并善用之,《秘目》必将在学术研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而校勘此书,自然应该注意它的这些特点。
    
    由于叶德辉并未认识到上述问题,以及没有看到更多抄本和徐松辑本等,其所作校勘在利用材料方面存在一些先天不足。
    (一)叶氏仅据清人李兆洛抄本付印,没有得到其他抄本来用作对校。今本《秘目》有5个抄本。[1]明蓝格抄本,题“绍兴改定”。陆心源(1834~1894)宋楼旧藏,光绪时被日本人购去,今藏静嘉堂文库。[2]旧抄本,张金吾(1787-1829)旧藏,后归瞿镛(1791~1864)。解放后,瞿氏后人捐献给北京图书馆,即今国家图书馆。[3]李兆洛道光十三年抄本,有李兆洛、丁申、丁丙三跋。李氏跋称,是书为元人手录,末有隆庆辛未(1571)陆治题识,常熟张蓉镜(1803-?)所藏,寄示李兆洛,因录副本。后归杭州丁丙,今藏南京图书馆。[4]清佚名抄,录李兆洛跋,今藏青海化隆县图书馆。[5]清倪恩福抄本,叶德辉批校,今藏湖南省图书馆。叶氏仅得其一,无别本可作对校。前三个抄本似乎各有宋元古本为依据,今后若作补校,应在三本中选一底本,以另二本作对校。
    (二)叶氏没有看到徐松《四库阙书目》,未能利用它来作校勘。
    《四库阙书目》与今本同属孝宗以后增补本,徐松辑本中有400多部书亦见今本,理应作为校勘依据,叶氏未能利用,当因其未见辑本。这些图书有的今本之外仅见于此,如路惟衡《帝王历数图》10卷、杨备《历代纪元赋》1卷、《年代录》1卷、章实《历代统纪》1卷、柳芳《唐宰相表》3卷等;有的亦见其他目录,唯此与今本相同,如陈在中《周易卦象赋》,其书《宋志》注云:“颍川陈君作,名亡”,此亦作陈在中撰,虽无异文可校,然可证今本可信。其与今本歧异者,尤足资校勘。如书名之异:《略例正义》作《补阙周易正义略例疏》,《易卦统论疏》“疏”作“说”,《毛诗郑学》作《毛郑诗学》,《毛篇》作《毛诗判篇》,《通纪建元录》作《建元历》。作者不同:《周易正义补阙》、《易义类》、《毛诗名物解》、《春秋序》、《春秋解问》、《徐诜家谱》、《唐宰相历任记》、《唐表状》诸书,今本皆无作者,可分别据此补为孔颖达、顾叔思(《中兴馆阁书目》作顾思叔,《通志》作顾棠)、蔡卞、贺道养、丁裔昌、徐商、梁宰(疑为载之误)言、李程。张邰《毛诗别录》“邰”作“郃”,当据改。黄敏《孟子余义》“黄”作“王”,疑此误。又《春秋字源》2卷,此作“尹玉羽《春秋字源赋》二卷,杨文举注”,书名、卷数俱较详确。卷数之异:《毛诗名物解》10卷,此作20卷;《唐春秋》28卷,此作60卷。
    在利用《四库阙书目》校勘时,应注意徐松辑本参考《宋志》分类归类,又附辑朱彝尊所引28条出于今本,皆不应作为校勘依据。其多出近百部书,非今本原有,可以附载于各类之末,合两种增补本于一,以便读者参考。还应注意“阙”字之有无,反映南宋秘阁是否有其书。今本《秘目》不少绍兴中添注的“阙”字,到《四库阙书目》中已经没有。仅以经部为例,就有《会通正义》、《略例正义》、《略例义》、《周易正义补阙》、《毛诗提纲》、《尚书玉宗》、《春秋比事》、《春秋字源》、《春秋序》、《春秋经社》、《广陵止息谱》、《乐府广题》等12部。这似乎说明今本增补时这些图书秘阁仍然阙收,到《四库阙书目》之时已经陆续访求到。但也有少数图书,如经部《论语要义》、《孝经讲义》二部注有“阙”字,今本却无,为后人误加,或者今本原有此字,传抄脱之。今本《崇文总目》亦注明阙书,叶氏引校时,从不说明“阙”字之有无,这是其校勘体例上的一个缺点。
    (三)叶氏对《通志·艺文略》与《秘目》的密切关系未予重视,未能利用它来作校勘。
    叶氏刊书自序云:“仿钱氏考证《崇文目》之例,取宋人官私书目,悉录以资校勘。”又云:“郑樵《通志略》出自抄胥,马氏《文献通考》第录旧目,弃而勿,以画鸿沟。”意在仅用反映宋代藏书的公私目录来校勘,其例原本精善。但如果考虑到绍兴改定本《秘目》原为《通志》依据的主要目录之一,今本《秘目》为后人增补本,则《通志》对于今本校勘就具有特殊意义。
    《通志》与今本《秘目》共同著录之书约2400多部,超过其他任何目录。因而叶氏未加按语的大量图书,往往见于《通志》。仅以易类为例,就有勾徽《周易广书》,郭思永《周易明文》,白云子《周易元统》、《易说精义》,刘遵《周易异义论》,刘牧《周易先儒遗事》,陈希亮《制器尚象论》、《辨刘牧易》、《易旨归议》、《周易文言》,邱铸《周易卦断》、李觉《大衍义》、《周易括囊大义》13部。对于这些图书来说,无论有无异文,《通志》作为唯一的校勘依据,都值得重视。《通志》没有著录之书,大部分从书名、卷数上可以推测为郑樵有意舍弃。如今本别集类“××诗”、 “集外文”、“碑文”,总集类“唐贤×× ”、“××杂文”之类,以及时代事迹隐晦的作家诗文集,就有数百部之多。以上两种情况相加,已在3000部以上,剩下数百部,出于后人增补的可能较大。因此,详列《通志》著录与否,可以作为判断是否出于原本《秘目》的参考依据。
    由于郑樵所据为绍兴国子监刻本,《通志》历代传刻,讹误较少,而今本后世传抄,脱误甚多,可据以校改。如《周易广书》“书”作“疏”,僧录希觉《周易会释记》撰人作“伪吴僧陆希觉”,《毛诗折衷义》无“义”字,《乐议》作《乐仪》,牛俭《帝王事迹相承图》作“牛检”,石符问《谏史》“符”作“待”,《翰林酬唱集》“王洪”作“王溥”、“杨悦”作“汤悦”,《滁阳境内诗记》“滁阳”作“池阳”,《体物集》“集”上有“赋”字,律三极《律诗洪范》“律”作“徐”,李春时《太元先生气经》“春”作“奉”,《太上镜》作《太上道鉴》,除最后“鉴”字为宋人避讳外,皆当以《通志》为是。今本《阴山杂录》、《县令礼上仪》、《类仪》、《宪成公集》、《四六集》、《权衡记》、《百道判》无作者,而《通志》分别载为赵至忠、李淑、魏郑公(征)、李谘、僧神郁、祖、骆宾王撰。《□纶集》,叶按:“原抄缺一字。”可据《通志》补“丝”字。《卦德统论》、《大衍义》、《潜龙事迹》、《相台志》无卷数,《通志》皆作1卷。至于丁禹《唐书纯粹》80卷作林撰、100卷,《论语辨误》10卷作《笺传辨误》8卷,吕聪《续书评》作吕总撰,陈臻《相台志》作王延德撰,虽不易遽定是非,但《通志》之校勘价值是显而易见的。
    (四)叶氏未能用《日本国见在书目录》来作校勘。
    《日本国见在书目录》编撰于宽平年间,相当于唐末,著录唐代传入日本的古书,颇可与唐宋目录相参。光绪十年(1884)黎庶昌刊入《古逸丛书》,叶氏未能利用,实属遗憾。如《周易新论语传疏》,该目作《周易新论》,云“蜀郡博士、正谏大夫武威阴弘道撰”。《周易流演》5卷,该目作1卷。仪注类郑余庆《唐定仪》30卷,乃以篇为卷,实即该目之《大唐新集书仪》1卷。释书类《王梵志诗》1卷,该目有《王梵志集》2卷。壬课类《黄帝金柜玉关曾门经》,当即该目之《玉门曾门经》。类书类有《玉箱》,疑即该目之《玉相》。《唐历帝纪》,该目作《历帝纪》,且云余庆撰。
    
    叶氏在用宋代公私目录校勘《秘目》时,还有不少偶然的疏误,这里一并举例说明(下引目录使用通行简称)。
    各家目录有些细微差别,叶氏往往粗略言之。如考城刘公《谏草》,叶按:“《宋志》同。”《宋志》实作刘随《谏草》。龚颖《运历图》1卷,叶按:“《玉海》引《书目》云六卷。”《玉海》卷五六书名作《雍熙运历图》亦略异。此等忽略,尚无大碍。《京兆杜氏家谱》,叶按仅云:“《宋志》同。”《宋志》载作者为杜信,不知何以不录?此例尚多,似有《秘目》不列作者则不出校之例,但出校者亦多,岂非自乱其例?又《帝王略》10卷,叶按:“《宋志》同。”《宋志》无此书,另有虞世南《帝王略论》5卷。窦常《酒录》3卷,叶按:“《新唐志》、《宋志》农家类有窦苹《酒谱》一卷。”此混唐窦常、宋窦苹为一人,且《新唐志》何能有宋窦苹之书?似此显属谬误。但叶按最大的缺陷,当数遗漏严重,每部目录都有多少不等的漏引,兹各略举数例:
    漏引两《唐志》:叶按主要引宋代公私目录,其于《古今乐录》、《古今书录》之类名著不引二志者,疑因其与宋代存佚无关,而有意不录。其亦时引两《唐志》,然有些书实以二志最具校勘价值,反而又不引,当属遗漏。如《神丹方》1卷,叶无按语,两《唐志》作《太一铁胤神丹方》3卷。《许文化诗》,叶未按校。《新唐志》云:“《许棠诗》一卷。许棠,字文化。”《谢自然别传》3卷,《新唐志》云:“李坚《东极谢真人传》一卷,果州谢自然。”《题道林寺》3卷,《新唐志》云:“袁皓集《道林寺诗》二卷”。叶皆未引。
    漏引《崇文目》:李鼎祚《集周易解》,《崇文目》云:“《周易》十卷,李鼎祚注。”《春秋凡例》1卷,《崇文目》云:“唐试左武卫兵曹李瑾撰,瑾集诸家之说为《序义》、《凡例》各一篇。”《服龙虎丹诀》1卷,《崇文目》同。《蔡琨诗》1卷,《崇文目》作5卷。叶皆未引。
    漏引《晁志》:胡瑗《洪范口义》,《晁志》作《洪范解》,云:“皇朝胡瑗翼之,皆其门人所录,无诠次首尾。”《蜀本古经周礼》,《晁志》“古经”作“石经”,云:“伪蜀孙朋吉书”。《郑褒文集》,《晁志》作《郑成之集》,云:“皇朝郑褒,字成之。”叶皆未引。漏引《遂初目》:《泰陵诸臣传》,《遂初目》作《泰陵国史臣传稿》。《周易玄谈》、《北齐史略》、《郭子仪奏议》著录同,叶皆未引。
    漏引《陈录》:薛易简《琴诀》,《陈录》作《琴说》,云:“唐待诏薛易简撰。”《春秋比事》3卷,《陈录》作20卷,沈文伯撰。《药名诗》1卷,《陈录》:“司封郎中陈亚亚之撰。”叶皆未引。
    漏引《宋志》:《显德正乐》120卷,《宋志》作《大周正乐》88卷,五代周窦俨订论。《新野史》、《蜀都故事》无作者,《宋志》各作不名子、杨备恩撰。《孙汉公集》40卷,《宋志》作《孙何集》20卷。崔国庆《感山赋》,《宋志》作崔公度撰。《黄帝阴符大丹经解》,《宋志》云房山长撰。在各家目录中,叶氏于《宋志》漏引最多。
    漏引《玉海》:《玉海》屡引《书目》,即《中兴馆阁书目》,近代始有辑本。因散见各卷,叶氏漏引尤多。如蔡广成《周易启源》,卷36引《书目》:“蔡广成撰《周易启源》十卷,凡三十六篇。”黄黎献《略例义》,《玉海》卷36引:“黄黎献受于(刘)牧,摭为《略例》一卷、《隐诀》一卷。”《有唐明书评赞》,卷45引:“《有唐名书赞》一卷,朱禹善评贞观至元和善书凡一百五十人。”《海东三国通历》,卷16引:“高丽高得相撰,系以中朝历代正朔。”《河防通议》,卷22引云沈立撰,解题甚详。此外,《玉海》所引他书,叶氏皆未引。如《大统纪》20卷下无按语,《玉海》卷47引《唐文粹》,载陈鸿修《大统纪序》,作30卷。
    前贤校勘古书,取法简洁,倘若所引目录足以发明史事,删省其他,固无大碍。但上举诸例,叶氏过半未加按语,有些似不知其为何人何书。至于一书见于多部目录,叶氏皆漏引者,亦所在多有,复举数例:
    《周易玄悟》3卷,叶无按语。《通志》易类同,五行类作李淳风撰。《书录解题》卜筮类作1卷,《宋志》蓍龟类亦3卷,并作李淳风撰。
    欧阳修《诗谱》1卷,叶按仅云:“《宋志》同。”《通志》作《诗谱补阙》3卷,《四库阙书目》作《补注毛诗谱》1卷,《晁志》作《诗谱》1卷,云:“汉郑玄康成撰,欧阳永叔补完之。”《遂初目》经总类:欧阳氏《续诗谱》。《陈录》:“《诗谱》三卷,汉郑康成撰,欧阳修补。”
    《匈奴须知》1卷,叶按仅谓《遂初目》无卷数。《通志》着录同。《晁志》、《陈录》并云:“契丹归明人田纬编次,录契丹地理官制。”《尚书谈录》3卷,叶氏无按语。《崇文目》:“《尚书故实》一卷,又题曰《尚书谈录》。”《晁志》:“《尚书故实》一卷,唐李绰编,又题曰《尚书谈录》。”《陈录》略同。《宋志》载李绰(一作纬)《尚书故实(一作事)》1卷,又载李绰《张尚书故实》1卷。
    《唐刘纪乱纪》1卷,叶氏无按语。《遂初堂书目》作江淮纪乱。《宋志》作沈既济《江淮记乱》1卷。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下云:“今阁老王胜之转运两浙,于民家唐沈既济所撰《刘展乱纪》一卷。”
    最后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有时仅靠比勘目录,难以完全解决问题,还应旁稽其他材料,才能发现《刘纪乱纪》为《刘展乱纪》之误、而《江淮纪乱》又为其异名这一类问题。但这已属更高的考证标准,不能以此来要求和评价古书校勘。《秘目》之校勘,如能真正做到叶氏所谓“取宋人官私书目,悉录以资校勘”,良堪造福学林。惜叶氏所为,尚难副其实,后学继起,将有待焉。
    [作者简介]
    张固也,男,1964年生。历史学博士,教授,历史文献研究室主任。
    李秋实,女,1983年生,硕士。
    原载:《图书馆学刊》2008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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