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评价《红楼梦》说:“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1],这尤其表现在其女性形象的塑造上。早期小说的女性多是点缀和附庸,写女性较多的爱情类的作品中,宋元烟粉类话本小说多人鬼之恋,传奇类话本沿袭唐传奇的“传述奇人奇事”的传统,都是非日常、超现实的;明代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写的都是住宅之外的社会生活,《金瓶梅》开始转入住宅之内的私生活,其审美观是日常的[2],但它聚焦于那张床;《红楼梦》很少留意那张床,以大观园为中心写红楼女性的日常生活,因此它对女性形象的塑造已经完全从《金瓶梅》的情欲世界里嬗变出来,基本上沿袭了《儒林外史》表现女性的精神追求的新变化;并超越了才子佳人小说的梦想的虚幻。因而比《儒林外史》更加深入、全面,比才子佳人小说更真实[3]。《红楼梦》写出了一个“真实”的家族中所发生的“真实”的一切,写出了这个家族中各种各样的“真的人物”和他们之间的各种各样的关系,尤其塑造有正常情欲血肉丰满而具独特个性的女性形象。如果从情欲才德四个方面分析她们,则基本上把握到了红楼女性全面而完整的特质,从而形成了红楼女性的整体观。 叶绍袁在《午梦堂集》的序中开篇就说:“丈夫有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而妇人也有三焉,德与才与色也,几昭昭乎鼎千古矣”。古代女性局限在家庭内,不能参与社会上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所以与她们密切相关的是情欲。爱情类小说崇尚真情的歌颂;才子佳人小说侧重于才德的力量;艳情小说则沉溺于色欲的诱惑;而《红楼梦》不但写了女性的情才德,也正视女性正当的欲望,并升华提炼之,并且非常注重体现女性的精神存在、女性人格独立和纯洁,具有强烈的女性主体意识和反抗精神,其女性形象情欲才德四者兼重并以各自的独特性而超越了其他的小说。 一、情的丰富性 红楼女性之情多种多样且层次分明,一如生活本身那么丰富复杂。 (一)丰富人情 与爱情小说只写男女之情不同,《红楼梦》之情是多种多样的,有各种男女之情和人伦之情,男女之情有宝黛、司棋和潘又安、龄官和贾蔷、小红和贾蔷等的真挚爱情(有帝妃之情、人间儿女之情,有单相思、两相悦,有的有缘无份、有的有份无情……);有凤姐、刑王二夫人、元迎探三春、夏金桂、李纨宝钗等各自独具特色的夫妻之情;有赵姨娘、周姨娘、佩凤谐鸾、平儿尤二姐、袭人等妾夫之情;公子与丫鬟如宝玉与晴雯,贾环与彩云的小儿女之情;小厮与丫鬟如茗烟和卐儿的青春冲动的欲情;智能和秦钟的偷情;凤姐对贾瑞的虚情;有妓女和王孙公子如云儿和薛蟠的逢场作戏;有婚外情、一夜情如多姑娘与贾琏;甚至有藕官和药官、蕊官“虚凤假凰”的“磨镜”之情、叔嫂、翁婿、姐夫和小姨子之间的悖伦之情……有真情、至情、悲情、幻情、孽情、淫情、欲情、滥情、怨情虚情……人伦之情又可分为友情、主仆之情、亲情。丫鬟之间的友情既产生同院的如探春房里的小蝉与翠墨,怡红院的袭人与秋纹碧痕,晴雯与她们也是一种特殊的“耳鬓厮磨”的友情;也存在于不同主子的丫鬟之间如平儿与袭人、鸳鸯与司棋等;甚至于各类丫鬟之间,如五儿与芳官、大观园的戏子之间。仆妇、婆子之间如林之孝家的与秦显家的、夏婆子与何婆等也同仇敌忾、互相帮助。小姐之间如妙玉与黛玉、宝钗、惜春、岫烟,宝琴与湘云、李绮、李纹等的互敬互赏、嬉笑玩闹、诗词唱和。主仆之情有丫鬟小姐之间以紫鹃和黛玉、探春和侍书为典型;夫人与丫鬟之间以贾母与鸳鸯、凤姐与平儿、邢夫人与王善保家的为代表;亲情如元春的姐妹、姐弟之情,贾母与王夫人、王熙凤和四春的婆媳之情、祖孙之情,王熙凤与姐妹、宝钗与香菱的姑嫂之情,王熙风与李纨、秦可卿、尤氏等的妯娌之情,王熙凤与王夫人、邢夫人与刑岫烟的姑侄之情,宝钗母女之情等不一而足,其他黛玉思家之情,宝琴游山玩水的逸致闲情…… 诸艳由于出身教养思想品位不同,性格各异,表现出的情也是多姿多彩的。黛玉和晴雯属于“情情”,秦可卿和尤氏姐妹属于“痴情”,宝钗、袭人、红玉、金钏、司棋等属于“有情”。“痴情”类对男女之情执着而痴迷,因纵情过度而丧生;“情情”和“痴情”在对情的执着追求这点上是相同的,不同之处在于“痴情”偏重于肉体之情,而“情情”则侧重于精神之恋。总之,“情”这个词在《红楼梦》中意味深长、内涵丰富,在“情的世界”里容纳了全书的主体情节和审美理想,美丽的大观园内,多情公子贾宝玉沉浸在女性的温柔中,体验着、见证着一幕幕柔情哀伤的人生故事,并发展着自己的“意淫”。所谓“意淫”,指的是一种很少夹有利己性和生理性的缠绵情意,可以落实为纯洁的爱情,可以化形为普通男女的温情友爱,是体贴、仰慕、敬意、痴迷……宝玉身受或见证了红楼里如生活般丰富复杂的亲情、友情和男女之情,他的“意淫”丰富了大观园里的小儿女之情,并否定和冲击人间利欲污浊的感情变态,有肯定人间一切自然健康情感的意味。 (二)歌颂真情 《红楼梦》大旨谈情,但歌颂的是人间真情,尤以基于日常生活的儿女之情为主。黛玉于宝玉用情之深、之痴,红楼读者人人皆知。这个孤高自许的少女为爱而生,因爱夭折。曹雪芹借用古代小说的天意神道将他们的爱情解释为前世结下的宿缘。从初见之下的眼熟、钟情,到焚稿归天,黛玉一生诚为情之表率。她用自己的整个生命吟唱出一曲缠绵哀艳的恋歌,以弱小的力量维护她的那一块爱情园地,执着地追求她所憧憬的情感生活,她把全部的自我都投入到了与宝玉的神圣恋爱过程之中。她对宝玉的爱完全不同于潘金莲那种建立在纯粹肉欲基础之上的放纵,而是一种清纯美丽、诚挚感人的真情。 薛宝钗处处以理御情、以理节情,但不意味着情的泯灭,在“扑蝶”、“宝玉挨打”中有明显情的表现。又如第36回中写她有事没事地去怡红院看袭人绣工,无意中坐在熟睡的宝玉身边并顺手拿起蝇帚替宝玉赶蚊子,就是真情的流露。 与黛玉宝钗表现都不同的是尤氏姐妹。尤二姐由放荡泼辣到平和柔顺的转变,源于对贾琏的爱;尤三姐以自主选择婚姻并以死抗争的行为,树立了敢爱敢恨的烈女子形象,为《红楼梦》的“儿女真情”抹上了一道绚丽色彩。 《红楼梦》中儿女真情表现得更朴实平常的,是藕官、龄官、司棋、小红等丫环的“情”。小说写小生藕官和小旦药官戏里戏外的纯情;写龄官画“蔷”表现出她对贾蔷的迷恋深情,她的不理宝玉和责备贾蔷,则表现出她的自尊孤傲;写司棋与表兄潘又安“海誓山盟,私传表记,己有无限风情”。面对抄检大观园翻出的“情书”和表记时的百口嘲笑毁谤,她并无畏惧惭愧之意;写红玉虽然平庸,但敢于“痴女儿遗帕惹相思”、“蜂腰桥设言传心事”赢得了作者的同情和赞许[4]。 《红楼梦》贬斥恶情如赵姨娘,对于各种健康正常的人伦之情都是歌颂的。曹雪芹对“情”的歌颂实际上服务于一个深刻的用意:人世充溢着无数的虚妄,人人孜孜以求的往往是人生的枷锁,唯有这远离尘俗日常生活中的人间真情,带来的是亲切的向往,是美丽、健康、纯洁、温暖的精神憩园。 (三)超越爱情 宝黛的心心相印和玉钗的意连神断的爱情故事,构成《红楼梦》“情的世界”的主体。同是写男女爱情,才子佳人小说在孔孟之道的一心一性中楔进一个情字,主张择偶要重才重色重情,要求才色相当而非门当户对,无疑是进步。然而才子佳人产生爱情,只讲才色,离传统的婚恋观念并不很远。《红楼梦》中的宝黛爱情却是一种全新的,在过去的小说中罕见甚或从来没有表现过的、对人性解放、传统礼法的理解感受完全一致、思想感情和人生道路完全相同的爱情,黛玉是由于她不说“混账话”,才与宝玉心心相印,息息相通,互为知己的。而且《红楼梦》遵循生活的逻辑规律,“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宝黛爱情的发展是两小无猜的,是在日常起居的“意绵绵静日玉生香”,通过一笑一颦、一言一行甚至是吵吵闹闹中发展起来的,而不是靠传诗递简或者一见钟情; 最后黛玉的心事终虚化,宝钗也守寡,是理想在现实中的破灭,是美好在丑恶压迫下的败亡,这比才子佳人的大团圆更真实更符合生活逻辑,因而也转成新鲜,“木石前盟”的爱情悲剧、“金玉良缘”的婚姻悲剧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金瓶梅》的作者固然看到了社会的腐败,前途的无光,写了淫妇、妒妇及其败亡;《红楼梦》的贾府善善恶恶,各色人物纷呈并现,既有“珍珠”也有“鱼眼睛”,既有平儿、妙玉,也有赵姨娘、马道婆,最后免不了“千红一哭”、“万艳同悲”、“金石俱焚”,这决不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哲学命题所能函括的,在那个污浊的社会,清净洁白的女儿不是被同化成“鱼眼睛”,就是被践踏被毁灭,这才更接近那个社会的真实。 《红楼梦》肯定情欲并赞美真挚纯洁的爱情,但是它也赞同女性对独立的人格、自由平等的精神的追求,以说明女性不仅是为人妻母而生存,因而充分肯定了女性自我的生存价值。这以林黛玉、尤三姐、鸳鸯、晴雯为代表。她们在精神和品格上具有过去女性所未有的独立和纯洁,为了自身的精神追求敢于反抗沿袭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和封建道德观念,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林黛玉是一个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女性,她追求一种自由平等的爱情,最终以生命殉之。尤三姐大胆泼辣,敢做敢为,坚决要求婚姻自主,她不计权势,不计财富,定要找个可心如意人;晴雯直爽倔强,嫉恶如仇,对爱情、对人生都有自己的独立见解;鸳鸯是一个以死相争赢得婚恋自主的女性。 二、欲的诗意化 (一)直面情欲 《红楼梦》赞美人类自然的情感,歌颂男女之间相知相悦、生死以之的爱情,褪去赤裸裸的男女之大欲。宝黛之情何等纯真!其他如妙玉、宝钗、司棋、藕官、龄官均是深情而淡欲。以至于有专家指出《红楼梦》是一部少年人的书,而《金瓶梅》是一部成年人的书。但是曹雪芹并非禁欲论者,不把性欲的享受看作罪恶,而是正视男女自然的情欲。《红楼梦》十分推崇《西厢记》和《牡丹亭》二部剧作,多次提及与他们在情的观点上是一致的,宝玉和黛玉因欣赏《西厢记》和《牡丹亭》引为知己,与剧中的男女主人公产生心灵共振。宝黛爱情与崔张爱情、杜柳爱情一样都是建立在性爱基础上的男女恋情。《红楼梦》不仅摹写宝黛、柳尤、司潘之间的爱情,还写了男女之间的性爱甚至淫乱,如丫头与茗烟的私情、王熙凤与小叔子贾蓉的暧昧、秦可卿和多姑娘等人婚外情,甚至出家人妙玉的走火入魔等,在“宝玉初试云雨情”,“贾天祥正照风月鉴”、“贾二舍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三郎”、“鸳鸯女无意遇鸳鸯”等回都有男女性事的描写。 (二)去秽存意,净化情欲 与艳情小说不同的是,《红楼梦》写风月事慎用风月笔墨,并没有对此作细节的描摹,因为作者否定皮肤滥淫,肯定意淫。在警幻仙姑看来男女爱恋之情都是淫,可有高下之分,其中“意淫”乃是一种天性中的痴情,不是占有而是给予,主要停留在精神层面,具有形而上的意味;而“肤淫”则是纯粹的满足肉欲的感官享乐,是色情游戏,主要指向自然属性。作者试图把情爱与性爱严格区分开来,其对贾珍、贾琏们的渔色淫乱的秽行,显然带着鄙夷和讥讽意味,而对心与心碰击交流的精神恋爱倍加推崇,认为情爱是神圣的,不容玷污的,精神恋爱高于肉欲享乐,因此《红楼梦》没有像《金瓶梅》等艳情小说那样,用秽笔写淫事极力渲染肉欲以刺激读者的感官,而是以女儿与宝玉之间的“意淫”关系否定了“歌笑无度,云雨无时”的“云雨”之“淫”。大旨谈情的创作主旨、意淫的审美追求,使作者善于写心动而不写行动,营造了一种雅致而深厚的纯情氛围,使其中的性爱关系达到一种唯美的艺术风范。宝玉和姑娘们的吻香、吃胭脂、心动等意淫,实际上也有性的愉悦和快感,因为有对于爱情和女性的赞美和推崇,具有了自由、平等、互爱等现代爱情观念,就将性超现实化、人性化了。第19回“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和第26回“潇湘馆春困发幽情”都是比较典型的将少男少女的腻情升华为纯情。又如“喜出望外平儿理妆”、“呆香菱情解石榴裙”中“理妆”和“解裙”都是有性内涵的语码,因为当事人只有心动没有实际性行为,“妆”、“裙”和两者都有的“水”的细节一起,成为和“红”一样的诗意符号,以清水去污秽,赤裸裸的“淫”的性关系就转化为欣赏、抚慰、爱怜的“意淫”关系,即被贾琏和薛蟠等“污泥”似的男子所玷污的如水般清净洁白的女儿,得到了怡红公子的赏爱和抚慰[5]。《红楼梦》中的贾琏贾珍和薛蟠从某种程度上说都是西门庆一类的人物,但是作者没有写成《金瓶梅》式的,在写到这些浊物的不堪时都是用省净的白描、略笔,如孙绍祖对迎春的性虐待、贾琏与多姑娘、尤二姐等的颠鸾倒凤、甚至与凤姐的夫妻恩爱、薛蟠等的丑态,都是略写或侧面描写,往往一笔带过,从不热衷于细节的描写,这样就脱离了庸俗低级与淫秽[6]。 (三)诗化情欲 《红楼梦》借用许多中国传统文学中的比喻、象征、典故、诗词赋、“影子”和梦境、空间意识来表现、诗化欲望,这样就避免了赤裸裸的直白,而保留了一种迷离朦胧的意境,如宝玉和贾瑞的性梦,红玉的性意识,也是用梦境完成的;晴雯临死前的觉悟,与宝玉互换贴身的袄儿,就是象征与影子(黛玉的影子),第28回妓女云儿的唱的曲子是比喻……而最多的是对《西厢记》和《牡丹亭》的借用。黛玉的儿女之情就由这两部最具情爱、性爱的浪漫剧作激起。《红楼梦》的第23回、第26回、第27回、第36回、第49回、第79回中的7个场景可排列为一出一波三折的完整的爱情戏,可名之为“木石前盟”,它是以大观园作背景,安排林黛玉在崔莺莺与杜丽娘的同一文学舞台上,如果崔杜实现了她们带有性欲的爱情,宝黛却没有实现爱情的承诺—将性升华为情,成就了宝黛之间的生死恋情,他们绝不沾欲、共读《西厢记》和《牡丹亭》、葬花、赋诗的交往,既扭曲了性也使情虚化了,这从反面论证了情欲的不可分性。其对《西厢记》和《牡丹亭》的改造,颠覆了传统文学对于浪漫爱情观的看法。与才子佳人理想主义的后花园不一样的是,大观园并不纯净。这块被假设的净土,是太虚幻境在人间的投影,宝玉初到太虚幻境时,沉湎于声色之美,口腹之乐,就此而言它就是被感官上的享乐污染了的。元春就默认大观园是一个人间幻境,专注追求舒适悠闲、奢侈豪华和官能享乐而已。在第5回的梦中,宝玉在声色美、女性美的“太虚幻境”应该学会的是醒悟,然而宝玉醒后记住的正是他梦中被警告不该学的东西,并与袭人偷试了一番。另外在第17回,曹雪芹用诗词、画面、造园家的专业知识告诉我们:大观园建立在秦氏的会芳园和贾赦在荣国府的一旧花园的废墟之上,而自我纵容是这两个园子的共性。根据小说的前几章,精美的会芳园是宝玉被诱惑的起始,也是贾瑞对王熙凤产生欲火的场所;会芳园的天香楼还是秦氏和她公公贾珍乱伦和她后来自缢的地方。这个大观园的修建与西门庆合并李瓶儿的园子扩建重修自己荒淫享乐的花园何其相似!大观园不仅继承了《西厢记》和《牡丹亭》的性爱特征,还与《金瓶梅》有姻,曹雪芹用这种借用、暗示、象征的手法表明他情淫一体的爱情观[7]。 《高唐赋》开创了性描写诗化的传统,《金瓶梅》等代表了小说性描写现实化、世俗化倾向,而《红楼梦》将小说性描写纳入诗化的传统:既描叙女儿与宝玉之间真实细腻的情感交流,又淡化、推迟和悬置着性行为。使情欲的叙写既真实细腻又含蓄委婉,达到言俗而意雅的境界。这就是《红楼梦》继《高唐赋》后对情欲描写的诗意化作出的贡献。 《红楼梦》不但歌颂红楼女儿的真情,而且正视其正当的情欲,并升华提炼使之具有高雅诗意之美。因此它塑造的女性多是有正常情欲血肉丰满而具独特个性的人物形象。 《红楼梦》彻底摒弃了《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将女性作为道德的符号和衬托男性的工具而对女性的物化异化;剔除了《西游记》和《封神演义》将女性视为祸害男性或考验男性的异类的妖魔化;跳出了《金瓶梅》将女性视为淫荡的代名词的情欲世界。《红楼梦》在正视女性正当的情欲要求的同时,真实细腻而系统全面地表现女性情欲、并诗化情欲,使女性形象呈现出现实和理想统一的审美而真实的形态。 参考文献: [1]王国维,等.王国维、蔡元培、鲁迅点评《红楼梦》[M].北京:团结出版社,2004: 140-141. [2]杨林夕.明代章回小说女性形象及其文化意蕴[J].船山学刊,2009(1):175-178. [3]杨林夕.从女性符号到真实女人——明清著名长篇小说女性形象》[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4):58-62. [4]杨林夕.明清通俗长篇小说女性形象及其情欲观的演变[J].广西社会科学,2008(10): 141-145. [5]薛海燕.“意淫”观和红楼梦性描写的以诗写小说本质[J].求是学刊, 2005(4): 93-98. [6]张廷兴.中国古代艳情小说史[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374-391. [7](美)裔锦声.红楼梦:爱的寓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85-93. 基金项目:2009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文学传播与明清小说女性形象演变研究”(09GJ-04);惠州学院2009年校立重点项目“传播学视野下的明清小说女性形象研究”(C209·030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杨林夕(1971—),女,湖南岳阳人,广东惠州学院中文系副教授,广西师范大学2009级古代文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古代小说。 原载:《柳州师专学报》2010年第25卷,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