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先生在《<琅嬛文集>探疑》中说:“通行版本中存在不少的错误和可疑之处,我在阅读时记录了下来,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见得手稿本的印件,得以破解谜团。”不过在我看来,他所举的几个例子,有些其实是不成问题的。 2015年3月27日《文汇学人》刊出柳下风《名同实异的三种<琅嬛文集>》一文,就张岱《文集》的版本问题,作了有益的分疏。其中提及栾保群先生2010年刊于《文汇报》的两篇文章,即《从<景清刺>看<琅嬛文集>手稿本》、《<琅嬛文集>探疑》,栾先生在后一篇文章里,且提及一些校勘的问题。这两篇我以前都读过,有些意见,现在趁这机会,写出来供讨论。又栾先生校注的《嫏嬛文集》,我认为也存在一些问题,一并提出商榷。 栾先生在《<琅嬛文集>探疑》中说:“通行版本中存在不少的错误和可疑之处,我在阅读时记录了下来,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见得手稿本的印件,得以破解谜团。”他又说:“从黄文来看(按指黄裳先生《关于<琅嬛文集>》),这个愿望一时还难于实现,那就正好借此机会,把我私认是错误和可疑的地方条列若干,以期能与黄本对校,除了解惑释疑之外,兼能看出黄本的价值高低。”栾先生的这个心情,作为古籍校勘的工作者,自然可以理解。不过在我看来,他所举的几个例子,有些其实是不成问题的。 如所举《嫏嬛文集》卷一《老饕集序》:“我兴,至宣庙,始知有饮食器皿之事。”栾先生认为:“‘我’字下应有缺字,为抄者避祸故意删落者。但所缺的是‘朝’,是‘明’,还是‘大明’,那就希望黄本能提供答案了。”栾先生注的《嫏嬛文集》(故宫出版社,2012年)于此处也加注云:“此句‘我’字下疑有阙字,是‘明’是‘朝’或是‘大明’,无可查考。”持说是相同的。 为了清晰起见,这里多抄些《老饕集序》的原文:“嗣后宋末道学盛行,不欲以口腹累性命,此道置之不讲,民间遂有‘东坡茶’、‘撮泡肉’之诮。循至元人之茹毛饮血,则几不火食矣。我兴,至宣庙,始知有饮食器皿之事。”按,此疑实不必有,原因很简单,“我兴”的“我”字,并不是“你我”之我,而是“指本国或当朝”,后面可以不跟“朝”、“国”字。换言之,“我”字句,并无不通的问题。谓予不信,请看《左传》《史记》的例子。《左传·隐公元年》:“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这是《左传》的开篇,是人所熟知的。又桓公十年:“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庄公十一年:“十一年夏,宋为乘丘之役故,侵我。”最有名的,则莫过庄公十年、后人拟题为“曹刿论战”的:“十年春,齐师伐我。”这些地方的“我”,均指鲁国,后面不再加“鲁”字。不仅《左传》,《史记》中也屡见不鲜,如《鲁周公世家》:“七年,齐伐我,取郓。”《燕召公世家》:“十九年,楚伐我,取徐州。”又:“二十七年,山戎来侵我。”又:“武成王七年,齐田单伐我,拔中阳。” “我”字的这种用法,后人作史、作文,每亦仿用之;如陆游《南唐书·烈祖本纪》:“昇元元年冬十月,吴帝禅位乎我。”这里的“我”字,指南唐。又魏了翁《泸州重修学记》:“迨我庆历,设教授之官。”(《鹤山集》卷四十五)黄震《玉皇殿记》:“迨我祥符、天禧间,宫观遂参错天下。”(《黄氏日抄》卷八十七)这两个例子,在年号之前,也都没加“宋”、“朝”字,尤足资比较。不过,喜论史学史法的,有时也不甚以为然;如刘知几《史通·模拟》云:“当《春秋》之世,列国甚多,每书他邦,皆显其号,至于鲁国,直云‘我’而已。……而干宝撰《晋纪》,至天子之丧,必云‘葬我某皇帝’。……以此而拟《春秋》,又所谓貌同而心异也。”章学诚《驳张符骧论文》云:“史迁于世家、年表,各随本国称‘我’,其为误仍本史原文,失于改易,理甚明显。符骧生于今世,并无张吴旧史可承,而竟称士诚为‘我’,则是自出心裁。”(《章学诚遗书》75页,文物出版社)而这在张岱,是可以不用多管的,他虽著过《石匮书》,但他毕竟首先是文人,史家只是附带做的。 栾文又举《紫袍玉带砚铭》:“碔也藏玉之理,石也发水之光,砚也乃具人之冠裳。譬犹范也,腰有鞶带,是为蜂王。”认为:“‘范也’难通,疑‘也’字有误。或疑为‘匄’字形近而误,亦妄测也。”其注《嫏嬛文集》于此篇云:“‘范也’难解,疑‘也’为‘匄’之误。范匄为春秋时晋国人,即范宣子,事见《左传》及《国语》。”按,此说亦不然。“范”就是“蜂”,不必扯到“范匄”。《礼记·檀弓下》云:“蚕则绩而蟹有匡,范则冠而蝉有緌。”郑玄注:“范,蜂也。”张岱之铭,正用此字。“譬犹范也”,就是“譬犹蜂也”,如此,“腰有鞶带,是为蜂王”之语,才是顺理成章,一气呵成的。晋国的范宣子,与“蜂王”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在栾注的《嫏嬛文集》中,也还有类似问题,而《<琅嬛文集>探疑》又未及的,这里也择其一二,略加辩说。如卷一《史阙序》:“苏子瞻灯下自顾,见其颊影,使人就壁模之,不作眉目,见者皆失笑。”注:“模,原作‘摸’,误。据苏轼《传神记》改。‘模’即‘摹’字,此言在墙上勾摹其灯影轮廓,不加画五官。”按,所谓“子瞻灯下顾影”,见苏轼《传神记》。问题是,“摸”字并不误,因“摸”即“模”,二字本通借。栾先生知“模”即“摹”字,却不知“摸”也是“摹”:“摹”下之“手”,著于左即为“摸”,本为一字。类此者如謩、谟,擫、擪,皆是其例。最可为此字作说明的,无过韩愈的名文《画记》:“余之手摸也,亡之且二十年矣。余少时常有志乎兹事,得国本,绝人事而摸得之。”(马其昶《韩昌黎文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宋方崧卿、朱熹校本并同)其“摸”即“模”字,可谓彰明较著。《集韵》云:“摹,撫。《说文》:规也。谓有所规仿。或从無。亦书作‘摸’。”是也。其实,凡从手、从木之字,在古人多可通。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附录卷三论校挍二字云:“按《说文》手部无挍字,汉碑木旁字多作手旁,此隶体之变,非别有挍字。六朝俗师,妄生分别,而元朗亦从而和之,傎到甚矣。”不妨参观。 又卷五《水浒牌四十八人赞·没遮拦穆弘》:“出吾跨,揭阳一霸。”栾注:“跨,疑应是‘胯’字之误,用淮阴市井少年令韩信出己胯下故事。”按,“跨”字不误。检《汉书·韩信传》,正作“跨”字:“淮阴少年又侮(韩)信曰:‘虽长大,好带刀剑,怯耳。’众辱信曰:‘能死,刺我;不能,出跨下。’于是信孰视,俛出跨下。”颜师古注:“跨下,两股之间也。”不仅此也,《史记·淮阴侯列传》中,也不作“胯”,而作“袴”:“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袴下。”《集解》引徐广曰:“袴一作胯,胯,股也。音同。”疑“跨”为“胯”之误,得非惑于流俗,“迷失真源”了? 又卷四《王谑庵先生传》:“先生初县令,意轻五斗,儿视督邮,偃蹇宦途,三仕三黜。”栾注云:“刘备为安喜县尉,督邮以公事到县,先主求谒,不通,直入缚督邮,杖二百,解印绶系其颈,弃官。”按,所引未切,此实用渊明事。刘备诚有缚督邮事,见《蜀志·先主传》;后来《三国演义》则将此事安到张飞身上,刘备成了忠厚长者,那是乱改历史,此姑不讨论。此处所言,则殊不必扯到刘备;陶渊明的不愿折腰,本也就是为了“督邮”;萧统的《陶渊明传》:“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印绶去职。”此自为烂熟之典,注者自然知晓,所未措意者,则可能是“督邮”,故有此失。如用刘备之典,“县令”、“五斗”、“儿视”,哪里搭得上?须知刘备做的是县尉,不是县令,也没说过督邮是“小儿”。《后汉书·儒林传》记赵晔事云:“(晔)少尝为县吏,奉檄迎督邮,晔耻于厮役,遂弃车马去。到犍为资中,诣杜抚受《韩诗》。”(又按同书《周燮传》附冯良传:“良字君郎,出于孤微,少作县吏。年三十,为尉从佐。奉檄迎督邮,即路慨然,耻在厮役,因坏车杀马,毁裂衣冠,乃遁至犍为,从杜抚学。”或属一事两传,惟究为谁某,书阙有间,甚难考索也。)在陶渊明之前,为了督邮之故,一气走了的,也还别有人在。必欲“牵扯葛藤”,也该去提冯、赵,“绛灌无文”的刘备,如何比得王谑庵? 夏咸淳先生的新增订本《张岱诗文集》19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在“我兴”二字之间,补加了一个“明”字。这当是从栾说而改的。检1991年版《张岱诗文集》,并无此“明”字,而据前后两版的《前言》,《诗文集》所据底本,均为光绪三年刻本,同时又校以《张子文粃》的;——揆之常理,自非新据《文粃》补出的。又《水浒牌四十八人赞》的那个“跨”字,在夏先生的增订本中,也据栾注改作了“胯”字。这都是耳根太软、误听人言了。不过,栾注也有误从夏书的,如《史阙序》改“摸”为“模”,而判“摸”为误字,就是从1991年版《张岱诗文集》146页校记[三]来的。 (作者为上海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原载:《文汇报》2015-05-0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