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和文学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 就一部具体的文学作品而言,女性是一种题材、一个表达对象呢,还是一种所谓的文化符号类型?似乎都不尽然。由于作用于阅读与接受的那种未知力量常常不太确定,女性之于文学,很容易被客体化,因而是随写作者的生命情怀、艺术驾驭能力而活动着的一个变量。时而她们光彩夺目或凄楚动人,时而她们形同妖孽竟如祸水——即便是在同一个作家笔下也是如此。总之,只要她们是“被”叙述的,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的问题,因为她们最有可能在父权或者是男性中心的文化传统中遭遇不公,这正是近代以来的女权、女性主义者们所耿耿于怀的。 在李美皆的新著《为一只金苹果所击穿》一书中,她以毕飞宇的小说为例,告诉读者:“中国当下的男作家,很少有人能写好爱情,可能正是与不懂女性、不懂爱情有关。”我是大体赞同她的这一判断的。因为今日中国文学,的确没有为我们提供什么值得称道的女性人物形象。就我的阅读而言,即便是在像范小青、王安忆这样的女性作家笔下,我们也往往看到对美好女性的严重歪曲或错觉——前者在诸如《女同志》之类的长篇小说中,曾醉心于经营一个甘被诸葛亮式的老谋深算者所“经营”的官场女子,却自以为是站在了女性立场一边;后者则在其大部分小说中,都将自我克制、甚至自我扼杀这样一种所谓的传统中国女性“秉性”继续加诸于自己的女性人物。至于男性作家,就更不用提了,莫言的《檀香刑》在女性读者中引起的不适即为较新的例子。而在李美皆的心目中,中国数千年来真正懂得女性的男人,不过是“刘兰芝的丈夫焦仲卿、唐婉的爱人陆游、李清照的丈夫赵明诚、芸娘的丈夫沈复、《儒林外史》里的杜少卿,还有女人们永恒的恋人——贾宝玉、徐志摩”这么几位,可能还要加上一个伟大的曹雪芹,真实加虚构还不到十个,真是少得可怜!对于这一派纯真得近乎简单的看法,我倒未必完全同意,因为她显然没有将自己的调查抽样范围在“文学男人”之例,这首先就未必是符合统计学原理的。 然而,李美皆在此书中的问题意识是值得推崇的。在这本书的大多数篇章中,我读到的都是一位女性批评家自鲜明性别角度发出的声音,这样的声音不同于专业的女性问题研究者的社会学剖析和数字比对,而是不断地与文学问题相牵扯,与作家和作品中的人物的性别意识有纠葛,有时候是以一种矫枉过正的方式,对中国的男女作家们发出了委婉的警告。 在对《红楼梦》《水浒传》《小团圆》等作品的阅读中,李美皆考察的是一种作家立场,或者说主要是作家的性别立场。她欣赏劳伦斯、昆德拉在小说中对性爱的赞美和升华,但反感贾平凹、毕飞宇等人对“女性美感和尊严”的无视;她不惜将胡兰成和张爱玲作品中人物邵之雍混为一谈,为了得到“在最隐秘的细节上,张爱玲不会虚构”之结论,因为“女性的身体是最真实的,承载着最无法逾越的生命体悟”,张爱玲极其通透地呈现出的个中体悟,在男作家笔下是根本见不到的。通过对贾平凹、毕飞宇等当代作家部分作品的解析,李美皆得出结论:中国作家因为缺乏爱的想象力,缺乏爱的信仰,所以把“性”当作“爱”的惟一目标。这样的论断并不耸人听闻,在我们的文学现实中,的确存在着似乎是分裂的女性想象,因为作家们的实用主义习气让他们懒得思考,他们也许同情,但未必知道如何赞美女性;在我们受尊敬的古典小说传统中,残酷对待女性的英雄豪杰和封建纲常伦理,至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清算,也许真的只有曹雪芹是一个伟大的例外。 读《水浒传》这样的古典名著,李美皆发现,其中的女性角色几乎都被作者施耐庵“腌臜”了,只一个林冲的妻子是美而善的,却也被处理成是林冲遭殃的祸根。深层的原因在哪里?当然在中国文化中,在中国文化中的男权制历史中。不只是李美皆,我曾读到过多位女性学者对《水浒传》中作者女性想象的深恶痛绝,却也更经常地见到鉴赏家、推广家们将此作捧得天花乱坠——从江湖精神、暴力反抗等社会学角度推崇其一点而不及其余。这让我们不能不忧虑中国文化美学中“混沌”哲学的古老幽灵,以及东方式趣味价值中惊人的“轮回”怪圈。当人人都在为胡适之先生的新文化播种者地位涂彩增辉的时候,李美皆看到的却是一个“得江冬秀之陇而望新女性之蜀”的好面子的绅士,因为他(胡适)“既拥有一个传统而稳定的后院,又不缺乏追求爱情的现代性的证明,既博得了道德完善的美名,又赢得了后世男人的广泛同情。”这无疑是新文化之名与旧文化之实结合的例证。我们姑且不论胡适先生的学术价值本身,把这种发生在历史转型过程中一带甚至几代人中典范性人物身上的性别立场取向加以观察,是可以发觉启蒙问题无比艰巨和复杂。李美皆希望说明的是,男权制文化不等于男性文化,在中国,对女性构成压迫的实际上是包括了女性在内的男权制文化本身,为此她找到的证据是《红楼梦》中品行严正、仪态端庄的王夫人。这位既毫不留情地摧残了女性,又自觉维护着封建家庭“体面”的夫人,她身上的毒素显然来自一派温情和谐的贾府之外,并且是来自作品之外的,男权制文化的力量,使一个女人自觉地完成着她的女性悲剧。 中国的丁玲,法国的波伏娃,两位世纪女性,在李美皆眼里可以比较地“阅读”。 在丁玲那里,李美皆看到的是社会革命、历史变迁中女性“腔调”主动或被动变化的一个有意思的曲线。不过,在我看来,对于丁玲这样一个有着戏剧性人生经历的作家而言,太多的苛求似乎大可不必。无论她早期的名篇《莎菲女士的日记》,中期深刻追究革命与女性关系问题的《我在霞村的时候》,还是后来被指流于政治宣传的其它一些作品,都只是这位新女性自由追求的一部分,在中国五四一代女性中,她是一个真正的特立独行者,即便在今天也堪称女性自我解放的楷模。至于波伏娃,则是一个女性革命观念的牺牲品。此人在多大程度上依照自己的信条作为了,还是也部分地丧失了本属于女性的尊贵和荣耀?对于这位用头脑恋爱,用自身行动实践其生命哲学的疯狂试验者,李美皆在认真检视一番后终于后退了那么一点,她庆幸自己生活在女权运动的浪潮巅峰之后。那些先锋人物在实施僭越、冒犯禁忌与规训之时,也是留下了经验教训的,至少可供她这样的后人参照。李美皆有点将信将疑,当然就有些保留,她甚至在思量,要是贾宝玉遇着波伏娃这样的女人会怎样?这就让问题返回到了本文开头:“女性”和文学究竟是什么样关系?回答也许是,既有关系,又没有太大关系。在我看来,当今世代,无分中外,至少在话语方面,女性主义者已经大获全胜,“她们”的大部分诉求,实际上都包含在近代以来关于人的觉醒、人类解放这样的思想启蒙议题中了。一个社会的进步,一种文化改良,或是一定时期文学的长足进展,往往都有赖于对“人”的更深入的发现,社会历史中的作家和社会历史中的文学在根本上是同步的。所以女性视角、性别立场这些因素,不妨可看作是一种文学批评视角,在塑造整体文明的样式、实现人的解放的宏阔思想结构中,当然还有包括文学在内的经济、政治、法律、道德等精神的和意识形态的力量,这一点应该是毋庸置疑的。 相比之下,当不涉及女性问题时,李美皆的着力点就只在文学本身。她对王蒙、王朔等作家的喜爱和遗憾都直言不讳,对文学、乃至文学批评现状的不满也毫无保留。她对舒婷由一个清纯的抒情诗人沦为满篇柴米油盐的散文作家表达鄙夷和失望,对于一个许多人也许还不太了解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夏志清,简直是大光其火——这是我看到张承志之后第二个人对夏反应如此激烈,不仅因为此人低看了鲁迅、傅雷等人,也低看了整个中国的现当代文学,这是否是一个中国文学评论者条件反射式的自卫姿态不得而知,我们权且认为这又是某种女性特质的不假思索和快言快语吧——“女性”无处不在,“女性主义”对文学的影响是有限的,而在“女性”与文学之间,秋千一般的摆荡也许恰好让批评获得了自己的特别角度? 原载:《文艺报》2010年5月26日 原载:《文艺报》2010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