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总是一种欢愉的享受。近日,认真拜读了李晓群的长篇小说《群山》,就感觉到了欢愉在洋溢着。其实,我们都在饶有兴趣地生活,都说自己有看破红尘的本领,可李晓群在书中并未说自己如何高明,却让人真正加深了对生活的体悟,生出一种新的体验。 《群山》是以作者自身生活为蓝本的生活故事,从主人翁李群山的童年一直写到他“脱下军装,摘下领章、帽徽”时结束。当然,主体章节是行武生活,那正是李晓群的青春年代,生活故事多,也特别有味道。李晓群初中毕业后,当过知青、木匠、矿工,入伍后则是武警、小军区电影放映员、大军区文化站长、区武装部政委。生活中,他既和自家的几十位亲人打交道,还要与数百上千位同事相处。人中有耿直的、诚恳的、精干的,也有诙谐的、沉静的、木讷的,还有乖巧的、怪异的、奸滑的,他们或居乡下,或宿矿山,或住军营,这当然会产生许多强烈表现性格特征的故事。李晓群运用文学的技巧,把这些难忘的生活故事通过筛选而记录下来,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便跃于纸上,举手投足间似乎与读者成为了故交。 “写作中,不,早在本书构思之时,我回望自己走过的成长之路,发现了社会中我认识的每个人都是那么地重要,都是使我逐渐懂事的老师”。李晓群如是说。他一直坚持认为,一个人来到世界上,不可能孤零零地生活,正是无数人组合起来,才有了“人类”这个称呼。人在童年、少年、青年的成长过程中,与人相识、与人相知,这是人生步入社会的必修课。这种认识说出了“我”与生活的关系,是一种宽心的博大的人生感悟。由此,他有了创作的初衷,也就有了这样诚挚的、清醒的解说。 与人相知,并非一团和气。人与人之间总有矛盾产生,人与“我”也有“怒目相向”的时候。但是,书中主人翁总是能正确认识这些生活现象,始终把委屈与抗争都认作成长过程,既把化解矛盾当成一件快乐的事情,又能发现对立面的悲哀与可敬之处,以增添自己的阅历。人总是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得到正常的情感释放,矛盾冲突本能地表现出来,而本能总是规范于社会的底线之上。这说出了作者与人相知过程中的深刻体会,也表明了作者写作本书的初衷。 让人颇有感触的是,李晓群把军人这个特殊的群体写得有血有肉、活灵活现。在一般人眼中,军人是正义忠诚、勇猛有力的,也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的。作为军人的李晓群在部队生活中,总是怀着与人相知的心情,去认识和熟悉他们,这样,便写出了和平时代真正的军人形象,连同他自己一起组成了可信亦可敬的军人群体。军人也是人,他们也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在军区机关里工作的军官们也少不了有与社会上其他机关人员同样的那些表现,如为个人荣誉而搏斗、对上级惟命是从、盼望升迁而排挤他人、表现自我乐当“霸王”等等,但是,他们毕竟是社会的优秀分子,皆能在蜕变后获得完美的人生结果。李晓群结识了这么多生动的人,也从他们身上校正了前行的路标。这样写部队生活的作品是少见的,让读者更加知道了人与社会不可分割的重要意义。 这时,我们便知道了书名《群山》的意旨,社会中的人正如群山一样,以高亢、宏博、坚定的身姿站立在你的面前,你在体会他们的壮丽之时,也发现自己成为了群山中的一员,成为了天地间一道可观的风景线。 原载:《文艺报》2010年03月01日 原载:《文艺报》2010年03月0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