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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不可不读的作家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于 是 参加讨论

    谁是保罗·奥斯特
    保罗是个帅男人,而且集小说家、诗人、剧作家、译者、电影导演等多重身份于一身,被视为是美国当代最勇于创新的小说家之一;在哥伦比亚大学念英文暨比较文学系,并获硕士学位;之后,仗着年轻,去巴黎投奔梦想中的艺术生活,漂泊无定,尝试各种工作,甚至参加舞团排练——只因为“观看男男女女在空间中移动让他充满了陶醉感”。他早年的创作一直深受一些法国诗人及剧作家的影响,而《纽约三部曲》则是他重回美国文学传统的转折点。自1990年代起他开始参与电影工作,有一部大概很多中国文青都看过,甚至粉过,那就是华裔名导王颖的《烟》,剧本正是出自奥斯特之手。《烟》于1995年在柏林影展中赢得银熊奖特别评审团大奖、国际影评人奖及观众票选最佳影片奖。后来他还与王颖合导了《面有忧色》(Blue In The Face)——谁有碟可以借我吗?
    保罗·奥斯特不可不读,是因为他兼具纽约和巴黎的知识分子气质,并极大可能地消隐这种气质,至少是有种搅局的狡黠。他的想像力仿佛从语词本身出发,在世间层出不穷的文字谜局中纠结着徜徉,并最终描绘出一个当代都市人不可能不感同身受的困境——你永远抵达不了自己,因为你永远可能是别人的分身幽灵,你总是在以接受状态延续人生,所以人生总是不经意间被他人的干预、突发事件而改变。
    现在,《纽约三部曲》被我一口气吞下。保罗·奥斯特的写法是很Man的,最喜欢用侦探小说的套路开场,譬如说一通奇怪的电话或是诡异的任务。但故事走到第十页,你一定会发现,这绝非是侦探小说,既没有犯罪,也没有罪犯,跟踪者会被反跟踪,调查者会陷入被调查者的陷阱,随后……通常作为侦探的那个主角,没有了自我,丢弃了原有的生活,甚至连名姓、住宅、亲人都可能不见了。故事的场景你也一定很熟悉,从HBO的电视剧到好莱坞电影里司空见惯的纽约公寓小楼,偶尔出现一两家上东区的时髦餐厅,但似乎,纽约被重构了。尤其像在第一部《玻璃城》中,在地图上出现的邪门暗语,会让你瞬间对“城市”这种生存体产生前所未有的惶恐或好奇,对曾挂在嘴边的“疏离”二字也将产生前所未有的恐惧。
    围绕一个“人”的所有物质外部元素竟然能还原到如此脆弱的地步,这本是旷世经典的忌讳,作为电影来讲都会太过飘渺而被烙上文艺片的章印,但奥斯特的故事恰是如此大胆,大胆沉溺于孤零作家对世事圈套的迷恋,大胆模仿司空见惯的私人侦探故事的套路,也终将大胆地迈出知识分子特有的迂回步履,旁若无人,置世事于不顾。奥斯特曾说,所有有关侦探的情节,他全部是看电影看来的,从未有过我国或诸国文学家所崇尚的“体验生活”。他只需要被现代常识淹没,在海底般的文学世界里打捞有趣的母题,吐出几个连环泡般的子题,便已惊艳骇人。
    细读《纽约三部曲》
    最有趣的是,保罗·奥斯特历来都喜欢在小说中安置“作家”这种人类,并活生生把一个作家分裂成几个人,让某个作家去扮演流浪汉,让另一个扮演私家侦探。因而,这也允许了小说呈上更多更诡异的小故事、散落在人文历史中的一些野史,譬如堂吉诃德、巴别塔、霍桑、布鲁克林大桥……都可以成为故事里的暗锁,令你读出其中的神秘暗示,却又无法解开那些暧昧。渐渐的,“作家”这一身份在分裂中变异,变得游刃有余,行踪闪烁不定,大抵是当代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用故事来诠释“写作者”的一种写作。他用貌似通俗小说的笔法,写了一串难解的文学DNA螺旋链,蕴涵的奥妙却大大高于文学,令你会去想:可能,文学本来就不是那么简单,而哲学未必就是最深奥的。
    博尔赫斯也善用套盒,但从未有过纽约这般光怪陆离的背景,或实打实的都市生活描写,也从未有过私人侦探这般美国化的人物,更不曾如此疯狂地、上瘾地裂变“作家”这种人物。与此雷同的手法还有好多,譬如对名字的上瘾。故事若有同名同姓的人物出现,本身就会引发联想力的跳线,而奥斯特在这点上是刻意的,如同钩沉典故也是刻意的。
    第一部《玻璃城》邪门得很,案件无始无终,因自身生活残废而对突发事件有了好奇心的侦探小说作家受命跟踪一位疯疯癫癫的老学者,终使自己变为虚空。如同一个人脱去层层衣裳,他蜕去了作家、男人、孤独、隐匿、探秘者等等有意无意中被现实允许而保护的外壳,只留下一本写满了的红色笔记本。
    第二部《幽灵》更幻如寓言,有照例平淡的始,有爆发性的终。私人侦探受命监视神秘作家,自己的生活因监视而完全被改写,直至他和作家有了同样的作息、同样的活动范围,乃至看一本书。陌生人生活中的蛛丝马迹,本是侦探眼里的线索,到头来却成了改造自己的毒药,连侦察报告都注重细节,有如小说。和第一部一样,侦探在案情陷入漫无止境般的僵局时,必须挺身而出,打破两者间的沉默距离,直至事态骤然急转。侦探终于在崩溃中明白了,作家无非是想得到证据,证明自己尚且活着。这绝非自恋,倒是恍如自弃前的自欺。
    第三部《闭锁的房间》里则有两个作家,一个在暗处,写下著作而隐遁自杀,另一个在明处,受命帮这位儿时好友、亦是偶像处理遗作,便开始被那始终不曾露面之人以庞大的手稿牢牢操控起来,最终甚至娶了他的妻子,吞下本该属于他的荣誉和幸福,再追寻他的足迹重访半生。他说,“我走得越远,可能性就越是收窄了”,他没想到旧友的手稿在出版业一炮而红,更没想到,自己的写作生涯就在这场突发事件中走到了终点,他不再为生活本身、也无法为自己、更无法为自生自灭的旧友去写作了。他背负着别人的一生继续自己的后半生。读到这里,奥斯特那根深蒂固的“人无法抵达自己”的生存观再次打动我的心。
    多么诡异的人生回文。这种小说汇集着哥特小说的语境、纽约的气氛,恰是一种“写实寓言”。命运仿佛总不会一次改变一个人,总是成双成对,乃至成批成堆。所以,监视他人的侦探、接受遗命的好友也等于主动地迎向这种命运,以专业的姿态配合命运的改造。你要么是幽灵,要么是别人的幽灵,这是奥斯特笔下现代城市的基础原则。
    原载:南方都市报2007-05-1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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