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叙述一下买《小偷日记》(让·热内著)的过程。 那个书店没有几个书架,大多数书堆在地上,人在其间穿行挑拣非常方便。《小偷日记》后边印着“国家‘八五’计划重点图书”一行金字。收钱的时候,那位小姐的语句语气如下:“《小偷日记》?国家‘八五’计划重点图书?”是念出来的也是问出来的。无论如何,这两行字排在一起会不协调。我也认为这样的组合,并不是那种最有说服力可以暗示或可以掩盖的组合。这个组合对一个买书的人也有影响,在小姐的问话中,我是一个打着“国家‘八五’计划重点图书”的旗号,看小偷日记的人。这使我失去了原本有的付钱买东西时的愉悦和应得的尊重。我觉得买这样的一本欲盖弥彰的书让人有种说不清的气短。 我问小姐:“写日记吗?”她说:“从不!”我说:“一个能写日记的小偷他肯定不凡。”她觉得这话也有道理。在很短的时间里,她把这本书归结到弃恶从善,浪子回头,“文革”中常见的后进变先进那类中去了。我和她在那个下午最终都很满意。 我不能对这本书的书名做任何的挑剔。 我想,让·热内在灯下写下书名时,既没有屈辱,也没有自豪,他对他的生活毫无怨言,也没有赞赏。这本书不是写给我看的,我在他的思索和冰冷面前永不存在,他看不起我有那么多的理由,他对我的生活视而不见,他对道德、爱情理解得那么新鲜,他流泪时,我只能在想象中得到哭泣,这不是一本拿到之后即可预料的书。 1960年的一个夏天,我从一位生人的手中接过了巧克力,我吃它时感觉到苦和甜。它有一种遥远的感觉,含在嘴里它霸占你的整个身心,咽下去了,它也不属于你,它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你不知道的阳光、地域、人的手。巧克力对我永远有远的感觉,它要使我变成什么?甚至不能做一个阅读者。在《小偷日记》里,文学惯有的讲述和取悦都没有,让·热内的内视中没有阅读者。他身体的一半在出卖男色,偷盗,另一半在看,在思索。他之所以能写出这本书,或这部以前的书,是因为他恰好有一支笔一张纸,恰好他在监牢里有些多余的时间。他写了,因为有一半闲下来了,另一半要做点事。他把他实践的那一半,看得更重些,否则不会在牢里写出长诗《死刑犯》、诗《秘密的歌》《诗集》、长篇小说《殡化》《布雷斯特凯雷多》《花之桑母》《玫瑰的奇迹》、戏剧《女仆》之后,出了狱还会又犯法,并被判终身流放。 他不为任何人写书,他写书的主要原因是很多人不愿让他再去过想过的日子。这是这本书的动人之处。 我对这本书的惊讶还不仅在此。我曾想过很久———它是什么?为什么觉出了不同?是他展示的真实,已超出了我们意识中对真实划定的界限?他出圈了?我们对真实是有界限的,人们对难以启齿的真实从来隐瞒着,我们可以顶着虚假的名声去获取光荣。在赤裸裸的真实面前,我们惯常的举动是张皇,不知所措。 我没有特别注意那些相反的东西———偷东西,同性恋,背叛朋友,这些并不是这本书的关键,关键是他的真实和他对读者的无视。他没有让这本书的正面对着你,他为自己写着这本书,这使每一个读者觉出了陌生,也减轻了面对这些残酷生活的负担。热内的仁慈在此。 热内在以下的一段话中企图给我们以最大的安慰:“但是,请不要误解我的意图。我并非要实践一种不幸的哲学,其实恰好相反。监狱———这个世界上和精神上的地方———将会带给我远比你们世界的荣誉更多的喜悦。但我将追求后者。我祈求着你们的认识,祈求着从你们那儿接受加冕仪式。”读完整本书之后,我觉得这段话的后两句并不真实,也许是反话,热内的激情,他在书中的孤寂和“英雄色彩”可以看出他对“你们”的蔑视。 最好的证据是,他在狱中先后写出了以上提到的那么多作品之后,又会再次触犯刑律,被判终身流放。他从来没有认真地“祈求着你们的认识”接受“加冕仪式”,即使在你们加冕之后(热内的《女仆》曾获七星诗社奖),他依旧会说“我在天空中继续着旅行”。这本书的力量其实恰恰在此,他不要认识和什么理解。 假如我们要给世界上的文学作品分类的话,《小偷日记》该单独拿出来放在另一个地方,他会让很多人觉得默默无语,不知所措。热内已经预见了很多“我无意让这部作品成为一件艺术品,即把它和作家及现实世界分离开来”“假如我配得上这本书,它将赐给我充满屈辱的光荣……”在写完书之后,还会说出这么清醒的话,他压根就没把你看成是个读者,这一点让我的孤寂慢慢变成了绝望。 原载:《京华时报》2007-12-2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