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勒的一生事业,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青年时期,1776-1787年,以17岁的席勒在《施瓦本杂志》发表抒情诗为标志开始其文学生涯,到狂飙时代最后一部剧作的完成;第二阶段为学者时期,1788-1793年,此为席勒的转型沉默期,即分别以其两部学术著作的完成为标志;第三阶段为古典时期,1794-1805年,是与 歌德建立友谊,并开创德国古典文学时期的魏玛十年,这一阶段,席勒多头并进,创造力焕发,不但在他所擅长的抒情诗、戏剧方面继续创造,而且开拓了新领域如叙事诗、文学批评等。其编辑活动则尤其值得引起重视,如编文学月刊《季节女神》、《诗神年鉴》等。 而《阴谋与爱情》的发表和上演在席勒的第一阶段事业之中,有着鼎盛时期的标志意义。因为,同样是青年时期的作品,在《阴谋与爱情》中,席勒明显地将目光投向了市民社会,即平常人的生活情境,剧本关注的是市民生活与政治运作的结合点。正如席勒自己所定义的,此剧乃“市民悲剧”(Einbürgerliches Trauspiel),其要反映的,正是作者自己身处的德国社会。 瓦尔特与斐迪南这对父子之间对于“幸福”概念的不同理解就很能说明问题,在瓦尔特看来,所谓的“幸福”首先是“通向公爵宝座的康庄大道”,他这样强迫自己的儿子去意识自己已经获得的“幸福”: 别的十个人用尽九牛二虎之力还爬不上去的地方,你却游戏一样地睡一大觉就给抬举上去了!你十二岁当候补士官!二十岁当少校!是我在公爵面前用尽心机才弄到手的。你将来还会脱掉军服加入内阁!公爵还说起过当枢密顾问——当公使——非常的恩典。 所有这一切,在老宰相的眼中,当然是“光明的远景”。然而,可惜的是,作为新生一代,这位理应对父亲感恩戴德的儿子,却做出了叛逆的举动,他居然敢说: 因为我关于伟大及幸福的概念和你的不尽相同。——你的幸福差不多总是靠害人出名的。妒忌、恐怖、毒害就是照出君王陛下的微笑的惨愁的镜子——眼泪、诅咒、绝望就是这些受尽称赞的福气人大吃大喝的筵席,他们大醉一场醒过来,就这样一颠一拐地拐到上帝的宝座前面而且堕入永劫。——我的幸福的理想是朴素的,是在我自己的心里。我的一切愿望都埋藏在我的心里!—— 在宰相的心目中,还有对权力运作那种极为深刻的参透的认识,“实际的权力比权力的标志更有价值”。于是,权力作为一种无所不在的罗网,就向只有“彼岸理念”、没有“此岸力量”的斐迪南压来。这一点斐迪南不是没有认识:“宰相的权力是大的——父权也是一个强大的字眼”。他甚至意识到这两种权力,世俗行政权力与传统伦理权力结合在一起会有多么巨大的现实杀伤力,“连什么暴行都可以在它的折缝里面隐藏,他可以闹得非常大——非常大!”但他却昂然不顾,他愿意以死亡来面对暴力:“听着,露伊丝!伸手给我!正如上帝在我断气的时候都不会离开我一样的真实!——如果拆散这两只手的时间真要来到的话,那也就是我和世界一刀两断的时候!”是的,斐迪南也确实以行动证实了他的誓言,当他无法用武力保护自己心上人的时候,他终究还能威胁父亲,以揭露宰相发家史做交换,换得暂时的平和。 在上代人的瓦尔特价值观中,“幸福=权力”,有了权力当然就获得了幸福;但在下代人的斐迪南的眼里,“幸福=爱情”,似乎拥有了爱情就拥有了一切。斐迪南如何完成自己的思想形成的,其实很重要。通过文本的解读,我们不难看出,斐迪南不愿意满足于既得利益,他们这代人(包括受他思想影响的露伊丝)有着新的世界观与人生观,他们有自己的人生价值选择。然而,新旧之间,也就是说斐迪南与露伊丝的爱情,就必然与现行的制度与道德规范产生冲突,矛盾由此展开。作者尝试表达的内涵是什么呢? 其实,这一尝试既深刻展现了其时的社会背景,同时也揭示出席勒在德国文学史上的位置。在席勒之前,莱辛与歌德对这一问题都有所接触。尤其是莱辛,其三大名剧之一的《爱米丽雅·迦洛蒂》(Emillia Galotti)就已将锋芒指向贵族统治,诸如公爵古斯塔拉(Prinzvon Guastalla)、侍卫大臣玛里奈利(Marinelli)、公爵情妇沃尔希娜(Orsina)等,可以被看作是《阴谋与爱情》中同类型人物的前身。不过,较之莱辛借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来讲故事,席勒将场景设置在当时的德国,讽喻现实的勇气确实值得敬佩。其问题说明白了,就是“市民社会”的兴起。 亚里士多德是“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始作俑者,他在《政治学》一书中的使用,包括“政治社会”、“公民社会”或“文明社会”多种内涵。市民社会主要还是西欧历史语境中的概念,其发展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而且具体到各个国家,亦不尽相同。对于德国来说,更是极具个性特色。一方面,可以说它在早期就具有很好的市民社会基础,因为它与法国等不同,是“自由城市的国家”;但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神圣罗马帝国徒有其名,却难副其实,不但民族国家建立之路迟缓,经济发展亦极为落后。这就导致了市民社会的发展亦随之停滞不前。所以,与英、法资产阶级民主阔步前进相比,德国长时期内都处于封建统治势力强大的局面。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在德国,资产阶级甚至连自己的公民自由和自己的统治所必需的起码的生存条件都没有来得及取得就卑贱地做了君主专制制度和封建制度的尾巴。”虽然,德国的情况很特殊,它没有像英、法那样实现了资产阶级对政治权力的绝对占有,而是发展出一套以容克为中心的妥协性构架。但不管怎么说,虽然很迟,德国毕竟还是建立起了平等的公民权。 这个命题,在席勒时代还是显得过于超前了一些。个人岂止是不能分享政治决策权,缺乏政治自由,甚至连最基本的人身自由与人权保障都要受到威胁。虽然,18世纪的普鲁士已在实行开明专制,弗里德里希二世(Friedrichder Groe,1712-1786)甚至称自己为“国家的第一公仆”,他在其代表作《反马基雅维里》中指责德意志各邦的封建王室君主:“他们没有哪一点不是自以为同路易十四相仿;他们也营造自己的凡尔赛宫,拥有自己的情妇,豢养自己的军队。”这话说的真是绝妙,席勒笔下的公国,正与此差相仿佛,然而变革已经开始,专制岂能永恒?大邦的君王都已渐向法治,——当时有一个小故事,说是弗里德里希二世的“无忧宫”(Sans-Souci)边有一座磨房大风车,挡住了视线,他多次想买下都没成功,后来扬言要把主人赶走。磨房主人的回答是:“柏林还有个法院呢!”——小国的公爵难道真的能阻挡历史的滚滚车轮?席勒时代德国市民社会的“方生未艾”,至少在此剧中已经初显端倪,斐迪南与露伊丝的真挚爱情“生死以之”,终将证明“化蝶之恋”背后蕴藏的潜在市民社会力量的不可轻忽。 原载:《中华读书报》2008-12-0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