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我撰写了《重新校理〈三国演义〉的几个问题》一文 (载《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6期),《社会科学报》介绍了此文的主要观点,《文汇报》、《文摘报》、《东方时报》、《工人日报》、《齐鲁晚报》等纷纷予以转载,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1年第2期又全文转载,引起了广泛关注。此文写作时,我正在进行重新校理《三国演义》的探索实践。此后,我接连出版了四种《三国》整理本,它们是: 《校理本三国演义》 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2月第1版; 毛本《三国演义》整理本 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整理本 花山文艺出版社1993年5月第1版; 《李卓吾先生批评三国志》整理本 巴蜀书社1993年11月第1版。 这四种《三国》整理本,都校正了原本中的大量“技术性错误”,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同行的高度评价,并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被称为“沈本《三国》”,“迄今最好的《三国》整理本”。其中《校理本三国演义》1995年初已是第五次印刷。 此外,我又于1996年出版了《三国演义》评点本(山西古籍出版社),其中也校正了原本的大量“技术性错误”。 几年来,我对“重新校理《三国演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这里就几个关键性的问题,再作申论。 一、《三国》中的“技术性错误”概况 明、清两代的各种《三国》版本,都存在大量的“技术性错误”。现代的各种《三国》标点整理本,有的对底本中的“技术性错误”毫不触及,以讹传讹;有的虽然有所校正,但由于种种原因,错误仍然很多。所谓“技术性错误”,是指那些并非出自作者的创作意图,并非作品艺术虚构和艺术描写的需要,而纯粹由于作者知识的局限,由于作者一时笔误或者传抄、刊刻之误而造成的,属于技术范畴的错误。它们与那些由于作者的世界观、历史观和艺术观而产生的作品内容上的缺陷和艺术上的不足,完全是两码事。我整理的几种《三国》版本,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以很大力量指出和校正底本中的“技术性错误”。 综观各种《三国》版本,“技术性错误”的类型基本相似。兹以流传最广的毛本《三国演义》为例,“技术性错误”可以分为五个大类: (一)人物错误。主要包括五种情况: 1.人名错讹。如第5回写陈留孝廉卫弘资助曹操起兵讨伐董卓,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世语》,“卫弘”当作“卫兹”;第65回写刘备任用刘璋旧部庞义,据《三国志·蜀书·刘二牧传》, “庞义”当作“庞羲”,等等。 2.人物字号错讹。如张飞本字“益德”,《演义》却误为“翼德”(第1回);刘晔本字“子扬”,《演义》却误为“子阳”(第10回),等等。 3.人物身份错讹。如丁原曾任并州刺史,后入京为执金吾,《演义》却误为“荆州刺史”(第3回);杨阜在魏明帝时任少府,《演义》却误为“少傅”,等等。 4.人物关系错讹。如董贵人本系董承之女(《后汉书·伏皇后纪》),《演义》却误为董承之妹(第24回);魏国燕王曹宇本系曹操之子(《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演义》却误为魏文帝曹丕之子,等等。 5.人物彼此混淆。如初平三年(192)被青州黄巾军击杀的兖州刺史刘岱,与建安四年(199)被曹操派往徐州攻刘备的刘岱本系两人, 《演义》却混为一谈(第22回);曾经赏识曹操的东汉太尉桥玄,与江东二乔之父乔公(即“乔国老”),籍贯、生活年代均不同,《演义》又混淆不清(第48回)。 (二)地理错误。主要有八种类型: 1.政区概念错误。如“沛国谯郡人”(第1回),当作“沛国谯县人”(东汉时王国与郡地位相当,不相统辖);“九郡四十二州”(第34回),当作“九郡四十二县”(东汉地方政区为州——郡——县三级,郡下辖县),等等。 2.大小地名混淆。如“兖州、濮阳已失”(第11回),当作“兖州诸郡县已失”(濮阳仅为兖州之一县,二者不应并列); “操引军赶至南阳城下”(第17回),当作“赶至穰城下”(南阳系郡名,而非具体城名,穰城系其所辖之一县),等等。 3.误用后代地名。如“河东解良人”(第1回),当作“河东解(县)人”(“解良”即“解梁”,系金代地名); “玄德、关、张三人往代州”(第2回),当作“往代郡”(“代州”系隋代地名),等等。 4.古今地名混用。如“定州中山府安喜县”(第2回),当作“冀州中山国安喜县” (“定州”系北魏地名,“中山府”系北宋地名,二者实为一地,、“安喜”则系汉代县名);“德州平原县”(第5回),当作“青州平原县”(“德州”系隋代地名,“平原县”则系汉代地名),等等。 5.方位错乱。如耒阳本在江陵东南约一千里,《演义》却写成“东北一百三十里”(第57回);益州本在汉中之南,《演义》却写张鲁以为“西可以吞益州”(第64回),等等。 6.地名误植。指作品本该用甲地名,却误用了乙地名。如第19回写曹操往徐州攻吕布,“路近萧关”,当作“路近萧县” (萧关在今宁夏固原东南,距徐州极远,萧县则在今安徽萧县西北),等等。 7.地名混位。指甲、乙两地本不相干,却被硬拉在一起,弄得牛头不对马嘴。如第5回写李典为“山阳巨鹿人”,大误(山阳郡属兖州,巨鹿郡则属冀州),当作“山阳巨野人”;第11回写臧霸为“泰山华阴人”,亦误(泰山郡在今山东,华阴县则在今陕西,二者相距数千里),当作“泰山华(县)人”,等等。 8.地名文字错讹。如“高堂”当作“高唐”,“西阆中巴”当作“巴西阆中”,“赤坡”当作“赤阪”,等等。 (三)职官错误。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这里主要指: 1.职官混称。如第1回写刘焉为“幽州太守”,当作“幽州刺史”(州长官为刺史或牧,郡长官才是太守,历史上的刘焉未任幽州刺史);第6回写刘岱为“兖州太守”,当作“兖州刺史”(第5回正作“兖州刺史”), 等等。 2.随意杜撰。如第10回写曹操以荀攸为“行军教授”,汉末三国无此官职,据《三国志·魏书·荀攸传》,当作“军师”;第56回写曹操以华歆为“大理少卿”,当时亦无此官职,据《三国志·魏书·华歆传》,当作“议郎”,等等。 3.官爵文字错讹。如第14回写曹操拜刘备为“征东将军”,据《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当作“镇东将军”;第16回有“奉军都尉王则”,据《三国志·魏书·吕布传》注引《英雄记》,当作“奉车都尉王则”,等等。 (四)历法错误。包括: 1.引用史书而错写日期。如第1回写“建宁二年四月望日”,殿角狂风骤起,大蛇蟠于帝座,查《后汉书·灵帝纪》, 当作“建宁二年四月癸巳”(“望日”即农历每月十五,此年四月癸巳则为四月廿二);同回写“光和元年……六月朔”,黑气十余丈,飞入温德殿中,据《后汉书·灵帝纪》,当作“光和元年六月丁丑” (“朔”即农历每月初一,此年六月丁丑则为六月廿九),等等。 2.干支错误。如第45回写诸葛亮与刘备相约:“以十一月二十甲子日后为期”,而据《二十史朔闰表》推算,建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并非甲子日,而系壬申日;同样,第49回写此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为丙寅日亦误,当作甲戌日。类似错误,书中还有。 3.杜撰历史上没有的日期。如第40回写曹操决计南征,“选定建安十三年秋七月丙午日出师”,而据《二十史朔闰表》推算,建安十三年七月并无丙午日,只有丙辰、丙寅、丙子日;第81回写刘备伐吴,“择定章武元年七月丙寅日出师”,而据《二十史朔闰表》推算,此月并无丙寅日,只有丙子、丙戌、丙申日,等等。 (五)其他错误。例如: 1.历史人物年龄误差。如第1回写刘备“年已二十八岁矣”,而据《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推算,当作“年已二十四岁矣”;第59回写韩遂自称“四十岁矣”,而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典略》推算,韩遂此时已年近七十,等等。 2.名物描写前后矛盾。如第32回写“徐晃一刀斩汪昭于马下”,而在《演义》中,徐晃一直是用大刀的;第65回写马岱“挺枪跃马,直取张飞”,而在书中其他地方,马岱所用兵器却是刀,等等。 上述种种错误,总数多达七八百处,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 二、“技术性错误”的由来 《三国演义》中如此大量的“技术性错误”,究竟是怎么产生的?综观各种《三国》版本,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成书过程之误 作为典型的“世代累积型”长篇小说,《三国》中的相当大一部分“技术性错误”产生于它的成书过程之中。对此,郑铁生先生作过很好的分析: 《三国演义》从酝酿到成书长达一千多年,而且参与创造者众多,层次各异。特别是三国素材的史传文学系统与俗文学系统在交叉、融合和演进的过程中,形成了题材成分的多元性和艺术描写的不平衡性。这其中就包含着由于对历史演义小说如何处理与历史真实的关系,其真实的成分究竟要达到一个什么标准的认识不同,而长期聚讼不已。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带来当时不以为意,而今天看来却是错误的东西①。 我在《再谈〈三国演义〉的地理错误》一文(载《海南大学学报》1990年第4期)中,谈到“政区概念错误”时,就曾作过这样的论述: 东汉三国时期,基本的地方行政区划为州——郡——县三级;另有王国,相当于郡;侯国,相当于县。东汉全国分为十三州;三国共有十七州,其中魏、吴各置荆州、扬州,实际只有十五州。降至隋代,鉴于南北朝时州郡设置过多,乃废郡为州,将地方行政区划改为州——县两级或者郡——县两级,于是州、郡地位相等。唐代基本行政区划仍为州(一度改为郡)——县两级,后又形成道——州、府——县三级行政区划,州与府地位平行。到了宋代,地方行政区划为路——府、州、军、监——县三级,府与州地位仍平行。这些变化,都在宋、元以来的“说话”艺人和小说作者头脑中留下了印象,使他们常常缠杂不清,发生许多概念错误。 作为《三国演义》的写定者,罗贯中相当熟悉《三国志》、《后汉书》、《资治通鉴》等史籍,并以此为参照系,在汲取三国题材的俗文学作品的养料的同时,对其故事作了大幅度的改造和重铸。对于在他以前已经出现甚至习以为常的大量知识性错误,他删除了许多,改正了许多;但仍有不少错误,由于自身知识和写作条件的限制,未能被发现和辨识,因而被他沿袭下来,写入《三国演义》之中。如果把《三国演义》与其重要取材对象《三国志平话》稍加对照,这两种情况都表现得十分明显。一方面,《平话》中比比皆是的知识性错误(人名、地名、职官等等),很大一部分被《演义》所摒弃;另一方面,《平话》中的某些错误,仍被照搬进了《演义》。例如:《平话》卷上的“德州平原县”,乃“青州平原县”之误,但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简称“嘉靖本”)第9回、《李卓吾先生批评三国志》(简称“李卓吾评本”)第5回、毛本第5回都沿袭不改;《平话》卷上的“徐州太守陶谦”,乃“徐州刺史陶谦”之误,但嘉靖本第19回、“李卓吾评本”第10回、毛本第10回也都同样错误;《平话》卷中的“吉平”,乃“吉本”之误,但嘉靖本第46回、“李卓吾评本”第23回、毛本第23回仍然照抄照误。象这类来源于成书过程的错误,并非罗贯中有意为之,而是过去错误的遗存,实为地地道道的“技术性错误”。 (二)作者本人之误 《三国演义》中的一部分“技术性错误”,显然出自罗贯中本人。这大致包括三种情况: 1.由于自身知识的局限。作为一个通俗文学作家,又身逢由天下大乱到改朝换代之世,罗贯中虽然具有很高的创作才能,却不大可能长时间地安心读书,潜心创作;同时,他也很难有条件到处进行实地考察,更不可能有各种工具书和地图可供随时翻检。因此,他在知识上存在某些局限是毫不奇怪的,这就必然导致某些“技术性错误”的产生。在《三国演义》有关荆州的情节中,这一点表现得特别突出。 在历史上,东汉荆州原辖七郡:南阳郡、南郡、江夏郡、零陵郡、桂阳郡、武陵郡、长沙郡。东汉末年,从南阳郡、南郡分出一部分县,设置襄阳、章陵二郡,于是荆州共辖九郡,这就是后世称“荆襄九郡”的来历。不过,因整个地盘实际未变,而且章陵设置时间很短,《后汉书·郡国志》仍记荆州辖七郡。赤壁之战后,曹、刘、孙三家共分荆州:曹操占据南阳郡和南郡、江夏郡的一部分,刘备占据长江以南的零陵、桂阳、武陵、长沙四郡,孙权则占据南郡、江夏郡的另一部分。建安十五年(210),周瑜死后,孙权纳鲁肃之议,把自己所据部分“借”给刘备,于是刘备领有荆州绝大部分地盘。建安十九年(214),刘备定益州;次年,孙权索还荆州,双方以湘水为界,江夏、长沙、桂阳三郡属孙权,南郡、武陵、零陵三郡属刘备(由关羽镇守)。建安二十四年(219),孙权遣吕蒙袭取南郡等地,关羽被擒杀,从此,荆州绝大部分地盘归于孙权,刘备仅有益州之地。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荆州治所原在汉寿(今湖南汉寿县北);刘表为荆州刺史后,移治襄阳(今湖北襄樊);刘备领荆州牧,驻公安(今湖北公安西北),“借荆州”后,又移治江陵(今属湖北);关羽镇守荆州,仍以江陵为驻所。从“借荆州”起,江陵既是荆州治所,又是南郡治所。 罗贯中围绕荆州的争夺,编织了一系列生动奇妙的情节,使之成为全书最脍炙人口的部分,荆州也成为全书最引人注目的地名。然而,与荆州有关的地理错误也最为碍眼:前面分析的几种地理错误,在这里差不多都有表现;特别是由于他对荆州治所究竟在何处模糊不清,并常常把荆州辖区与荆州治所混为一谈,因而造成比较严重的淆乱。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作品的艺术价值。例如,书中每每提到“荆州城”,意指“荆州州城”,即“荆州治所”或“荆州州府所在地”。在赤壁大战之前,所谓“荆州城”实指襄阳;而在赤壁大战之后,所谓“荆州城”实指江陵;此外,并无单独的“荆州城”。罗贯中不明于此,误以为有单独的“荆州城”,并老是把荆州、南郡、江陵这三个地理概念混淆不清,使得有关描写差错颇多,往往自相矛盾。第34回写蔡瑁趁“襄阳会”之机谋害刘备,事先对刘表说“请主公一行”,似乎刘表不在襄阳;刘备逃回新野后,“即令孙乾赍书至荆州”告诉刘表。其实,这里的“荆州”(“荆州城”)就是襄阳,身为荆州牧的刘表就在此处。第40回写刘表死后,蔡瑁立刘琮为主,“命治中邓义、别驾刘先守荆州;蔡夫人自与刘琮前赴襄阳驻扎……就葬刘表之柩于襄阳城东汉阳之原”。其实,这里的“荆州”(“荆州城”)乃是江陵(第42回写曹操兵至江陵,邓义、刘先率军民出城投降,即为明证),蔡夫人、刘琮本来就随刘表驻襄阳,怎么又“前赴襄阳”?从哪里“前赴襄阳”?这是因为作者把刘表的荆州治所襄阳与后来刘备的荆州治所江陵搅作一团,以致叙述混乱。第51回写诸葛亮命赵云乘隙袭取南郡(这里指南郡治所江陵),又分别命张飞袭取“荆州”,关羽袭取襄阳。其实,这里的“荆州”(“荆州城”)就是江陵,作者却把它视为江陵以外的另一地方,导致文意含混。第75回写吕蒙袭取荆州时,也出现了明显的错误。史实是:吕蒙逆长江而上,奇袭关羽设置的“江边屯候”(沿江侦视警戒的部队)之后,直趋公安,招降守将士仁(《演义》误为“傅士仁”);随即又进逼荆州治所江陵,麋芳亦降(麋芳以南郡太守身份驻守江陵)。而《演义》却写成吕蒙巧夺烽火台后,首先袭取“荆州”,然后到公安招降士仁,再由士仁往南郡说降麋芳。那么,这个“荆州”在哪儿?它与公安、江陵的方位关系如何?作者根本无法回答。读者只要一对照地图,马上就会感到这一部分描写被搅成了一笔糊涂账。这并非罗贯中有意进行艺术虚构,而是因知识局限而产生的“技术性错误”。 2.由于引述史书有误。这又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史书产生误解,另一种是抄错、抄漏史书中的某些字、词、句。例如:毛本第15回写袁术长史名“杨大将”,据《三国志·吴书·孙讨逆传》:“(袁)术死,长史杨弘、大将张勋等……”可见袁术长史本名“杨弘”。这样一个非常次要的过场人物,罗贯中并非有意改变其名,而是因漏看“弘”字,且断句不当,遂误为“杨大将”。第33回写曹操分兵进攻幽州,袁熙、袁尚星夜投奔辽西乌桓(嘉靖本、李卓吾评本作“乌丸”),“幽州刺史乌桓触”决定背袁向曹。据《三国志·魏书·袁绍传》:“(袁)熙、(袁)尚为其将焦触、张南所攻,奔辽西乌丸。触自号幽州刺史,驱率诸郡太守令长,背袁向曹。”此处“触”即焦触。作者断句为“熙、尚……奔辽西,乌丸触自号幽州刺史”,遂将焦触误为“乌丸触”(“乌桓触”)。上面提到的第59回韩遂自称“四十岁矣”,系因作者误解《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公(按:指曹操)与(韩)遂父同岁孝廉”一语,以为既然曹操与韩遂之父同时举孝廉,则韩遂自然比曹操年轻(曹操是年五十七岁)。其实,汉代举孝廉与明清举进士类似,同时被举者并不一定年龄相近,而往往相差几岁甚至几十岁。曹操是二十岁举孝廉,可谓少年得志;韩遂之父则是暮年被举,比曹操大几十岁;因此,韩遂并不比曹操年轻,而是比之年长。第69回写曹操“遂定侯爵六等十八级,关中侯爵十七级……又置关内外侯十六级……五大夫十五级”。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二十五年(215)“冬十月,始置名号侯至五大夫,与旧列侯、关内侯凡六等。”裴松之注引王沈《魏书》云:“置名号侯爵十八级,关中侯爵十七级……又置关内外侯(伯俊按:“内”字衍)十六级……五大夫十五级……与旧列侯、关内侯凡六等。”《演义》作者引述史书有缺,漏掉“名号侯”,以致原文不通。第92回写魏延向诸葛亮献从子午谷奇袭长安之策,分析道:“夏侯楙若闻某骤至,必然弃城望横门邸阁而走。某却从东方而来,丞相可大驱士马,自斜谷而进”。据《三国志·蜀书·魏延传》注引《魏略》:“(夏侯)楙闻延奄至,必乘船逃走……横门邸阁与散民之谷足周食也。比东方相合聚,尚二十许日,而公从斜谷来,必足以达。”作者理解史书有误,因而写出“望横门邸阁而走”这样的不通之句(横门系长安西北之门,邸阁为粮库)和“某却从东方而来”这样的含混之句(《三国志》本意指:“等魏军在东方集聚,尚需二十多天”)。第107回写司马懿发动政变,桓范劝曹爽奉魏主曹芳到许昌,调外兵讨伐司马懿,并说:“大司马之印,某将在此。”此句明显不合情理,因为当时无人任大司马;即使有,其印也不会由桓范掌管。查《三国志·魏书·曹爽传》注引《魏略》,原文为:“大司农印章在我身”(桓范时任大司农,凭印章可以调发粮草)。作者抄错一字,因而致误。第120回写晋军伐吴,面对吴国在长江设置的铁索铁锥,“遂造大筏数十方”。查《晋书·王濬传》云:“乃作大筏数十,方百余步”。《演义》作者抄录不全,导致文意残缺。这类问题,还有一些。这与艺术虚构、艺术描写无关,不是作者有意所为,而是一时不察而造成的“技术性错误”。 3.由于考虑不周或一时粗心而致误。例如:第36回说诸葛亮之父“字子贡”,查《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当作“字君贡”,作者因“君子”连文而将“君贡”误为“子贡”。第48回写曹操横槊赋诗时说:“昔日乔公与吾至契,吾知其二女皆有国色。后不料为孙策、周瑜所娶。”其实,与曹操交厚者乃桥玄(109—184),字公祖,睢阳(今河南商丘南)人,曾任太尉,第1回已写到;而乔公(本作“桥公”,《演义》中的乔国老)乃庐江皖县(今安徽潜山)人,年代比桥玄晚几十年。作者将二者混为一谈,因而致误。稍加推算就可知道,桥玄比曹操年长四十六岁,如有女儿,至少与曹操年龄相当,甚至可能比曹操大若干岁,赤壁大战时(208),已是五六十岁的老太婆;而此时江东二乔尚为二三十岁的少妇,正是美最成熟的时候。将她们混为一谈,岂不是大笑话!这当然不是罗贯中的本意。第58回写曹洪失守潼关,曹操对徐晃说:“(曹)洪年幼躁暴”。曹洪自随曹操讨董卓(第5回已写到),至此时已经二十一年,其年龄至少已是四十岁左右,显然不应称其“年幼”。作者未加推算,信手写来,造成不应有的错误。第75回写孙权与吕蒙商议袭取荆州之事,吕蒙说:“今(曹)操远在河北”。此处“河北”意指“黄河以北”,而上文明言曹操在许都,许都却在黄河以南,显然自相矛盾。原来,吕蒙这句话出自《三国志·吴书·吕蒙传》,系吕蒙接替鲁肃之前几年崐所说,原文为:“今操远在河北,新破诸袁,抚集幽、冀,未暇东顾。”其时曹操在邺城(河北)。《演义》为了情节的需要,将此话用在后面,这在艺术上是可以的,但必须使上下文合榫。嘉靖本照抄原文,弄得牛头不对马嘴(吕蒙袭取荆州距曹操“新破诸袁,抚集幽、冀”已有十余年);“李卓吾评本”仅仅将“诸袁”改作“二袁”,同样牛头不对马嘴;毛本删去了“新破诸袁,抚集幽、冀”,看似解决了这个矛盾,却忽视了写曹操在许都的上文,仍是一个“技术性错误”。第92回有赞赵云诗曰:“年登七十建奇功”。赵云年龄小于刘、关、张,若刘备不死,此时应为虚岁六十八,故赵云应为六十岁左右。作者为了突出赵云的老当益壮,不假思索,结果顾此失彼,又成“技术性错误”。第118回写刘禅“遣私署侍中张绍、驸马都尉邓良同谯周赍玉玺来雒城请降”,此句出自《三国志·蜀书·后主传》中刘禅送给邓艾的求降书,其中“私署”一词意为“私自任命”,系刘禅自认不合法的卑词,《演义》作者未加推敲,在叙事中照抄此词,与其“拥刘”的立场矛盾,也是无心之失,属于不该发生的“技术性错误”。此外,书中相当一部分人物、地理、职官等方面的“技术性错误”,也可能属于这一类型。 (二)传抄、刊刻之误 《三国演义》成书以后,长期以抄本形式流传。今存最早的刻本是嘉靖本,刻于嘉靖壬午(即嘉靖元年,1522),距《演义》成书已差不多一百五十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动手修改者想必不止一二人,加之众多的抄手态度不一,水平不一,是否认真校对也很难说,传抄之误肯定不可避免,刻本已不可能保持罗贯中原作的面貌。在最早的刻本出现后,一方面,抄本继续辗转流传;另一方面,新的刻本层出不穷。各种各样的刻本,往往又带上刻印者加工的痕迹,造成新的错误。即使是态度最认真、评改最精细、最受好评的毛本,也同样是如此。毛本纠正了其祖本中的一些“技术性错误”(这里不涉及艺术上的加工修改),但仍保留了大部分“技术性错误”。例如:第13回写徐晃首次出场,说他是“河东杨郡人”。其实,东汉并无“杨郡”,只有杨县(今山西洪洞东南),属河东郡;《三国志·徐晃传》明言徐晃是“河东杨(县)人也”。但因嘉靖本和毛本的底本“李卓吾评本”均误为“河东杨郡人”,毛本也相沿不改。第67回写孙权欲先取皖城,后攻合肥,有“皖城太守朱光”一语。其实,皖城仅为庐江郡之一县,“皖城太守”误;第61回末及本回上文亦已明言朱光是“庐江太守”。但因嘉靖本和“李卓吾评本”都错了,毛本也跟着错了。尤其典型的是,第61回诗赞张松,第二句是“清高体貌疏”。“体貌疏”意不通,查嘉靖本第119回,原作“清高礼貌疏”。由于“李卓吾评本”误为“体貌疏”(因“体”、“礼”二字之繁体形近而误),毛本未及细辨,也就跟着错了。有时,毛本发现了底本中的“技术性错误”,但却未能解决,有时甚至还造成新的错误。例如:《演义》写曹操杀害董贵妃(据《后汉书·后纪》,当作“董贵人”),嘉靖本、“李卓吾评本”都说明董贵人“乃董承亲女”,与史实吻合;毛本却说她“乃董承之妹”,大误。这是因为毛宗岗误解了《三国志·蜀书·先主传》中“献帝舅车骑将军董承”一语,以为“舅”即后世所谓“舅子”(妻子的兄弟)。其实,裴松之特地为此加了一句按语:“董承,汉灵帝母董太后之侄,于献帝为丈人。盖古无丈人之名,故谓之舅也。”话说得非常明白:董承乃汉献帝的丈人(岳父)。这与《后汉书·后纪》关于董贵人系董承之女的记载完全一致。毛宗岗自以为是,反倒错了。第82回写刘备伐吴,孙权命孙桓、朱然为左右都督,率领五万水陆军队抵御;接着写“孙桓引二万五千军马,屯于宜都界口”,而对朱然和另外二万五千军队却没有交代,与上下文脱榫。对照嘉靖本第164回,原来是这样:“朱然引二万五千水军,于大江之中结营;孙桓引二万五千马军,宜都界口下寨。”这既紧承上文,又与下文朱然听知孙桓损兵折将,打算救援相照应。“李卓吾评本”与此相同。毛本漏掉前一分句,导致文意缺损,不能不算一个“技术性错误”。传抄之误加上刊刻之误,在全书的“技术性错误”中占了很大一部分。 上面所作的种种分析,是为了从总体上把握“技术性错误”的来源,使我们对问题的认识更加系统而深入。至于许多具体的“技术性错误”,已经难以分清究竟是来自成书过程之误,还是来自作者本人之误,抑或是来自传抄、刊刻之误。如“别郡司马”当作“别部司马”(第2回),“范康”当作“苑康”(第6回),“李别”当作“李利”(第10回),“然后移兵向江东”当作“……向江汉”(第23回),“审荣大开西门”当作“大开东门”(第32回),“苍梧太守吴臣”当作“苍梧太守吴巨”(第42回),“(刘)馥子刘熙”当作“馥子刘靖”(第48回),“(孟)达字子庆”当作“达字子度”(第60回),“加刘封为副将军”当作“……副军将军”(第76回),“傅彤”当作“傅肜”(第81回),“范疆”当作“范强”(第81回),“据三江虎视天下”当作“据三州虎视天下”(第82回),等等,都很难辨明到底是罗贯中本人写错了,还是在传抄、刊刻的过程中弄错了。事实上,我们没有必要逐个弄清“技术性错误”的来源,而只需确认它们是“技术性错误”,明白错在何处,证明它们确为不应有的错误,问题就好办了。 三、重新校理《三国演义》的重要意义 面对《三国演义》中如此大量的“技术性错误”,我经过长期的深入思考和认真准备,旗帜鲜明地提出了“重新校理《三国演义》”的主张。在《重新校理〈三国演义〉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我特地写了“从弘扬民族文化的高度看重新校理”这一部分,其中有这样几段话: 《三国演义》问世六百多年来,对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已经成为公认的中国古典文学基本典籍之一,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华文化越来越广泛地向海外传播,它也被公认为世界文学名著之一。今天,《三国演义》不仅在国内家喻户晓,而且在世界各地也拥有广大的读者群。可以肯定,在未来的岁月里,无论是我们的子孙后代、海外华人,还是国外汉学家以及其他对中国感兴趣的朋友,凡是想学习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了解中国封建社会的人,都将把《三国演义》当作必读书。 然而,上面的分析告诉我们:现有的《三国演义》版本确实还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毛病,难以充分适应国内外广大读者的需要。为了更好地继承这一份珍贵的优秀文学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必须对它重新校理。 所谓“重新校理”,是说在传统的标点、分段、校勘异文等古籍整理方法的基础上,着重在“理”字上下功夫;也就是说,针对《三国演义》作为历史演义小说的特殊性质,充分吸收《三国演义》研究的成果,尽可能校正书中的“技术性错误”。其目的,是要为国内外广大读者提供一个较好的读本,并为专业研究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今天,人们阅读《三国演义》,不仅是为了获取审美的愉悦,而且是为了得到知识的增长和智慧的启迪。这样,书中随处可见的“技术性错误”,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作品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同时,还要看到,对《三国演义》的改编正日益兴旺,如果不纠正小说原著的“技术性错误”,也会给改编工作造成种种漏洞,使电影、电视、连环画等艺术品种在表现上遇到不应有的困难。因此,从弘扬民族文化的高度看问题,对《演义》中的“技术性错误”就是要认真校正。 总之,重新校理《三国演义》是有功于罗贯中、有益于读者的好事,也是弘扬民族文化的具体行动。 在我的几种《三国》整理本的《前言》中,我也反复阐述了这一观点。今天,我对此更加坚定不移。 几年来,我关于重新校理《三国演义》的主张,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同行的普遍支持;我的几种《三国》整理本,也受到高度评价,被称为“沈本《三国演义》”,“迄今为止最好的《三国演义》版本”,“《三国演义》版本史上的新里程碑”。著名学者丘振声指出:“沈本辨伪匡误,嘉惠读者,功在千秋。”②著名老专家朱一玄写道:“版本研究,是整个研究工作的基础。几种《三国》整理本陆续问世,无疑是把《三国演义》研究推到了一个新阶段。”青年学者关四平强调:“沈伯俊在《三国演义》研究空前兴盛之时做此前无古人的校理工作,适逢其时,十分必要。”“沈伯俊的校理工作,从学术理论角度考察,也是完全站得住脚的,经得起反复推敲和时间检验。”③著名学者俞汝捷郑重表示:“今后我再引用《三国演义》时,当采用《校理本三国演义》。”日本著名学者、《三国演义》日文版翻译者立间祥介教授也表示:沈本《三国演义》的“注释也很周到,远远超过了迄今为止的诸种注释。今后我也打算参考您的注释,重新修改一下日文版《三国演义》。”同时,我的主张也得到广大读者的理解和支持。 不过,至今仍有一些人对重新校理《三国演义》心存疑虑,有的人甚至认为重新校理是“用历史衡量文学”。这主要是由于三个不了解:一是对《三国演义》中的“技术性错误”的性质和来源缺乏了解,二是对我和其他学者有关重新校理的理论阐述缺乏了解,三是对重新校理的原则和方法缺乏了解。对此,除了上面的论述之外,我想再强调几点: 第一,所谓“用历史衡量文学”,如果是指文艺批评的标准,那么,“历史的标准”本来就是文艺批评的重要标准之一,应当坚持;如果是指用具体史实来约束艺术虚构,那么,这种提法本身就含混不清,需要加以辨析。诚然,文学和历史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文学家有权对历史事件和人物作出自己的审美判断,有权(而且必须)进行适当的艺术虚构;不应当时时处处用历史来规范文学,使文学成为历史的附庸。然而,这绝不是说,文学家在创作中完全可以随心所欲,不受任何制约。在描写历史上实有的人物、地点、事件时,不管作者如何进行艺术虚构,都不能不受基本史实的制约,不能任意颠倒事物的内在逻辑和彼此联系,更不能随意改变历史的总体轮廓和根本走向。这是历史小说创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三国演义》的基本属性是文学作品,但作为历史演义小说,它又只能在史实的基础上驰骋艺术想象。杰出的作家罗贯中正是这样做的。 第二,作家的艺术虚构与书中的“技术性错误”,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为了组织情节,塑造人物,作者常常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艺术虚构;通观《三国》全书,绝大部分情节都不同程度地带有虚构的成分,有些甚至全属虚构。这在艺术上是允许的,而且在多数情况下是成功的;即使个别地方不成功乃至失败,也是作者艺术构思所致,他人可以评说,却无权更改。而那些“技术性错误”却不是作者艺术构思的产物,不是组织情节、塑造人物所必须;相反,从本质上看,它们是违背作者本意的,甚至是被传抄者、刊刻者、评点者造成的,是不应有的差错,不仅应该指出,而且应该纠正。 第三,“重新校理”主要是校正《演义》中的“技术性错误”,根本不改变作者的艺术构思,也不改变任何情节和人物形象。其次,对“技术性错误”的校正均以作品所采用的史籍或作品本身的描写为依据,绝非“妄改”。再次,在校理中,可以用适当的方法把原文完整地保存下来,既便于覆按,又可与校正的文字对照比较,这与单凭一己之意的“妄改”也是完全不同的。 四、重新校理的原则和方法 自毛本《三国演义》问世后,三百多年来,还没有人对《三国》版本作过全面、细致的整理,更没有人对其中的“技术性错误”作过彻底的清理。可以说,重新校理《三国演义》是一种非常艰巨的、新的开拓。在吸取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恰当的校理原则和方法是尤其重要的。 (一)确立正确的校理原则 1.明确工作的目标和范围。上文所引的《重新校理〈三国演义〉的几个问题》中的几段话,已经作了说明。这样,就从宏观上严格分清了“艺术虚构”与“技术性错误”这两个不同的学术概念,把校理重点集中于校正“技术性错误”上,从而在理论上牢牢站稳了脚跟。 2.充分尊重作者的艺术构思。重新校理只是为了消除那些不应发生的、与作者创作意图无关的“技术性错误”,只是一种技术上的校正,而不是代替作者进行思想上的取舍和艺术上的修改。因此,必须严格遵循作者原有的思路和作品自身的情节发展过程,予以谨慎、细致的处理。凡作者有意虚构之处,一律不作改动。这包括: (1)人物。书中虚构的人物,如貂蝉、吴国太等,各有其艺术作用,不存在校正的问题。对某些人物的身份,作者有意作了调整,这不属“技术性错误”,亦不列入校理范围。 (2)情节。书中情节,多含虚构成分,有的纯系虚构,不论其思想倾向和艺术得失如何,均尊重作者原意,不作改动。 (3)职官。书中某些职官,虽不准确,但事出有因,且已深入人心,姑不改动,而只加注说明。 (4)名物。书中所写兵器、服饰等,多有与史不合者,亦仍其旧。 3.《三国》的不同版本应当分别校理,以便阅读和研究。除了我已经校理的嘉靖本、“李卓吾评本”、毛本这几种最重要的版本以外,钟惺评本、李渔评本等版本也值得校理。至于某些罕见的版本,某些具有重要研究价值而阅读价值不高的版本,则可予以影印或标点排印,文字一律不作改动,而不必进行全面校理。 (二)采用科学的校理方法 1.如何校正书中的“技术性错误”,这是整个校理工作的重心,也是最为繁难之处。我认为可以采取如下三种方法: (1)对原文错讹之处不作改动,而在书末列出正误对照表,系统地校正书中的“技术性错误”。这种方法,丝毫不改变正文的面貌,同时又把书中的错误集中加以校正,使人一目了然,堪称最谨慎的一种方法,专家学者也最容易接受。但对一般读者来说,非得查看正误对照表,才能弄清那些“技术性错误”,显得不太方便。我为江苏古籍出版社整理的《校理本三国演义》,采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学者们对此十分赞赏。 (2)对原文错讹之处不作改动,而加脚注指出其错误所在,提出校正的意见。这种方法,完整地保留了原文的面貌,同时又指出了其中的错误,学术上自然不存在问题,专家学者也很容易接受。但对一般读者来说,读到的作品正文仍然包含着种种错误,必须一一对照脚注方可明白,也比较麻烦。 (3)直接改动有误的原文,并加脚注列出原文,说明其错误所在和改动的依据。这种方法,直接校正了原文中的“技术性错误”,使读者看到的是正确的正文,对读者最为方便。同时,以脚注的形式保留了原文,在学术上也是十分严谨的。读者若有兴趣,可以逐条覆按,专家学者也完全可以放心。我后来校理毛本《三国演义》、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和《李卓吾先生批评三国志》,以及评点《三国演义》时,就采用了这种方法。 2.在加注释时,注意针对读者的需要,着重注释那些读者不知道或似是而非的地方,给读者提供新知。如《校理本三国演义》第6回注“荥阳”云:“荥阳:县名。属司隶州河南尹。治所在今河南荥阳东北。按:荥阳在洛阳以东,董卓西迁长安,不应经过荥阳。历史上曹操曾与徐荣战于荥阳,但未追击董卓。《演义》将二事揉合。”又如第120回写到西晋灭吴,君臣皆贺,骠骑将军孙秀却“向南而哭”,读者可能会不理解,我就在此处注云:“孙秀:孙策幼弟孙匡之孙。曾任吴国前将军、夏口督。建衡二年(270)投奔晋国。”这样读者就明白了:原来孙秀尚有故国之思。对此,许多同行颇为赞许。丘振声先生评道:“沈本的注释,深入浅出,释中有辨,为读者深入理解作品的意蕴,更好地进行艺术欣赏,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沈注是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很多情况下,两者互为表里,互相补充。” 重新校理《三国演义》,首先要以深入的研究为前提,泛泛的阅读,表层的接触,是不可能发现问题的。同时,还必须发扬严谨的学风和过细的精神,一丝不苟,细心检照,勤奋刻苦,勇于拼搏。为了进一步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我愿与师友们共勉共进! ======= 注: ①见郑铁生《功在当代,泽被后世——评沈伯俊〈三国演义〉校理本》,载《明清小说研究》1993年增刊。 ②见丘振声《辨伪匡误,功在千秋——评沈伯俊〈三国演义〉校理本》,载《明清小说研究》1993年第3期。 ③见关四平《〈三国演义〉版本史上的新里程碑——评沈伯俊对〈三国演义〉的校理》,载《学术交流》1993年第3期。 原载:《明清小说研究》1997/0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