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f Sentence [英] David Lodge著 企鹅出版社 2008年出版 这是我给戴维·洛奇(David Lodge) 2008年的小说Deaf Sentence 提议的书名翻译。本来两个英文词够简单的,可是“sentence”是个可数名词,既不在前面加个“a”,又不是复数形式,弄啥玄虚啊?是要读者联想到“death sentence”?此公喜欢玩文字游戏,像现实生活中的出版社Mills & Boon到他笔下成了Bills & Moon;给角色Arthur Kingfisher起名不忘植入亚瑟王传奇的典故,等等(均见《小世界》)。果不其然,作家像是已经预料到读者的疑问,开宗明义,向准备将此书译成其他文字的人打个招呼,警告书名难译,继而引用《新简编牛津词典》给“sentence”所下的定义,其中既有“句子”又有“判决”等常用义项,又有“way of thinking, opinion, mind…”这些直接来自拉丁辞源sententia的意思,跟汉语里的“思路”、“观感”等相近,用上“……之后”就是为了与此呼应。在这“一锅粥”似的义群当中搅拌多时,想出上面这个译法,什么叫“耳聋判决”?是够生涩的。我这儿为了写书评方便,暂时也只能勉强对付着这样用了。 虽说戴维·洛奇文学成就的顶峰只不过是两次进过布克奖提名的第二榜,他却一直是我喜爱的作家。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他的所谓卢米奇(虚拟大学名)三部曲就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佐证有二。一是,后来一位学生译他的Changing Places (《换位》)时,发现我参与编写的《英汉大词典》里有好几个例证,原封不动地引自这部作品。我一点不怀疑,那是我在当年读书时信手摘下供词典使用的。二是,我记得读完Small World (《小世界》),大概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曾在书信中向钱锺书先生推荐这部“现代西人版《围城》”,钱回信说,我是向他介绍此书的第一人。说到戴维·洛奇作品的主题,三部曲之三《好工作》在嘲讽女权主义批评的同时,又以精妙的“换工”结构,描写学界与业界的嵌接以及撒切尔夫人时代英国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小步接近;《不列颠博物馆在坍塌》和《灵与肉》揭批天主教的生育教规;《治疗法》将医学与宗教对峙,探索人的生存困境,引入存在主义讨论时,大费周章给克尔恺廓尔的姓名拆字;《思想……》则把上述讨论推到认知科学的层面……然而戴维·洛奇为读书界所熟知——也是我喜欢他的理由——可能主要还在于他的“学院派小说”(campus novels),那种由C.P. Snow、Kingsley Amis和Malcolm Bradbury等所开启的文学样式,即便在讨论社会价值观时,始终不忘以闹剧手法戏仿“学院派”,抨击教师的虚荣、知识缺陷和勾心斗角,学生的伪激进与肤浅。 岁月不饶人。长我五岁的戴维·洛奇虽从照片上看还不怎么见老,毕竟耳背多年,如果上述三部曲还是“青壮学院派”作品的话,《耳聋判决之后》可算是“退休学院派”的天鹅之歌了。可老年洛奇并不认为自己已经灯枯油尽,眼下犹笔耕不止,只是不到作品写成,不想过早“让猫儿(实应作施刑鞭子,但一般人都误以为是猫)钻出袋子”(见英国文学网站The Book Depository上Mark Thwaite对他的采访记)而已。且让我们等着看他的下一部作品。 时而采用日记体手法,时而跳出第一人称叙事,《耳聋判决之后》的情节相对简单,再没有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旧大陆, 新美国”那种越洋比照的手法,也无亚瑟王骑士寻找圣杯的隐喻,倒是对一对二婚夫妇,连带着他们各自家人的寻常生活,着墨颇多。小说主人公、英国北方某所大学的语言学系主任Desmond Bates自觉听觉日衰,“自己讲得太多太多……听了半天不知道争议的焦点是什么,于是只好沉默,不敢贸然发言……接着就看见某人嘴角隐约挂笑,或是围桌而坐的人们交换调皮的目光,这样他才知道自己听错什么了”。经医生诊断,这种病叫做“高频失聪”,症状为嘈杂环境中特别难辨辅音音素,原因是二十年来,内耳毛发细胞一直在逐步减少。全小说的第一长句就定下了“耳聋是喜剧,眼瞎是悲剧”(以俄狄浦斯的故事为例)的基调,把这句话译成汉语是这样的: 这个戴着眼镜的银发高个子,站在主展厅大群客人的外围,俯身与那位穿红色丝绸衬衣的年轻女人靠得很近,头部低垂,角度却是背离着她的脸部,贤明地点头,不时吐出含混不清的声音作为交流。你可别以为他是被女人劝来,在大庭广众之下听她忏悔的下班教士,也不是给骗来提供免费咨询的心理医师。他之所以采取这样的姿势,也不是为了便于偷看女人衬衣前部的内里,虽说这是他眼下处境偶有所得的一点收获,惟一的一点收获而已。 俯身低头原来只是因为耳背而想听清楚对方所说的话,聚会场所则是妻子与人合伙开的一家室内装潢公司的主展厅。渐入老境,兼患耳疾,Desmond提前退休,在家里当上了多少有些像“买汰烧”的角色——虽然跑商店主要是“为了练身体,而非出于必须”,虽然他的思维一点没有萎缩,只要给他机会,照样可就“语篇分析”、“言语行为”等专题滔滔不绝。丈夫衰落,老婆Winifred(自寄宿学校时代起人称Fred。忘记是哪位作家说过,女人若是使用男性名字,读者必须警觉,就像下文那美国女生名叫Alex一样)却焕发了第二春,事业有成,成了家庭的经济支柱,而经济基础带动了上层建筑的改变,对着丈夫叫“darling”时的口气再不像从前,而是时而愠怒,时而烦躁,时而表示怜悯,时而隐含讥笑。角色的变换,加上Desmond同样患耳疾的伦敦老父,固执独居,不肯听从儿子劝告,雇人照顾。小便失禁,儿子只好停车用个吹风机替他把内裤烘干。一个退休人的苦恼,大到名根未除却无复人理,小到手忙脚乱摆弄不听话的助听器,写得巨细靡遗。成天读着《泰晤士报文学增刊》打发时光,或是去“唇读班”自寻乐子,好不容易遇上个美国来的女生,缠求自己帮她写出一篇关于“自杀遗书”的博士论文,Desmond不免心猿意马,想入非非,但是就像洛奇笔下的不少男角那样,为了维持婚姻,终究还能自持,只不过是给了读者一个悬念而已。 戴维·洛奇擅写“学院派小说”,固然与他二十七年的大学教师生涯有密切关系,更重要的是他洞察“学院派”的名利追求和伪善等人性弱点,都是在高端精英文化的掩盖下,曲折地暴露出来的。低劣弱点与高端虚伪的对衬,乃是讽刺喜剧取之不尽的资源。在戴维·洛奇笔下如此,在当年钱锺书笔下如此,在我们今天的校园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这种对衬惟有学界中人参透最深,但也惟有学界中人在辛辣讽刺的同时,毕竟耳濡目染已久,并不会因此去全盘否定高端精英文化,从而陷入反智主义的极端。戴维·洛奇就是这样,几乎在每部作品中,用典极丰,以《耳聋判决之后》为例,他试改弥尔顿笔下力士参孙的诗来制造幽默效果,又多处引用哈代、Philip Larkin、Thomas Hood等人的诗句(后者的 A Tale of a Trumpet 对一般读者来说相当生僻),复以贝多芬和西班牙宫廷画家戈雅(Goya)耳聋为例, 说明听觉丧失本身,实际上也是一种对生活的激敏知觉。即使写到高频失聪最易错失辅音音素这样一个细节时,洛奇也要引用《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柴郡猫(Cheshire cat),说它因为听不清爱丽丝说的是pig还是fig,也是聋猫。然后从/f/ 音联想到“F-k you”,而在英语中与这句骂人话相当的应是“Damn your eyes!”而绝不能以ears去置换eyes。瞧,学院派作家在鞭挞学院派时,绝不尽失自己学院派的所有特征。我觉得“学院派小说”之所以好看,这是一大吸引。换了个根本与所谓的“风雅”完全隔膜的人来批评风雅,写什么《风雅颂》来反讽,能如此挑战或激活读者的智力而让他们深有会意吗?我看至多只能流于浅薄的脸谱化,遂意辱骂几句而已。 “deaf sentence”毕竟与“death sentence”只有一个辅音之差。这部小说也因此带上生命危浅的悲剧意味,就像Desmond所说的,“耳聋是一种‘前死亡’,一种漫长的过程,导向你我大家最后总要陷身其中的永远的寂灭。”寻访奥斯维辛的一日游回来,Desmond仿佛收到了“死亡判决”,更意识到“我们死死抓住生命,可力量却那么脆弱;而要擦去我们在地球表面留下的印痕,又何其容易”。全书中除了“自杀遗书”课题的研究, Desmond的前妻和他父亲之死,都给作品增加了阴郁的色彩。父子情深的描写,包括Desmond与前妻之子Richard的圣诞谈话,在我读过的洛奇以前的作品中,似乎难得一见,仿佛作者好不容易抛开犬儒主义的一贯姿态,向着含蓄的情感表达(男子汉只握手,不拥抱),战战兢兢迈出了一小步。无怪乎,2008年5月2日《电讯报》曾刊出一篇苏菲·莱特克里夫(Sophie Ratcliffe)的书评,题目叫做“拔去了利牙的戴维·洛奇”。然而,洛奇很快收住了脚步,就在与Richard交流感情之后,那边老父亲忍不住内急,在花园里随地解决自然的召唤,就此吓跑了来参加圣诞聚会的宾客;同时,作者又开始玩世不恭地自嘲,就听觉错误大做文章,诸如把“long stick”误作“non-stick”,把 “Carcasonne”(一种名叫“攻城拔寨”的地砖棋盘游戏)误作“our arses on”(我们屁股朝上), 把“crap and sargasso”(多愁善感的胡说八道)误作 “Braque and Picasso”(法国画家布拉克和毕加索);人家历史系主任太太明明说屋外太热,大家“...cowering indoors behind the shutters”(蜷缩在百叶窗后面的屋内),在他听来却变成了乔姆斯基式形式至上的“…the cows' in-laws finding they stuttered”(母牛的姻亲们发现他们都结巴)。此类误听妄听的例子俯拾皆是,足证前面说到过的“耳聋是喜剧”一语。这种板着面孔的文字幽默——而非夸张的动作幽默——恰恰就是英国式幽默的招牌特征。 毋庸讳言,我之所以晚了几年才读《耳聋判决之后》,与作品问世后读者贬评甚多有一定关系。有人说,戴维·洛奇采用日记体,是“最偷懒”的写作方法,可见年事渐高,不免气短;又有人说,在从耳聋到死亡的阴影底下,展开滑稽故事,不伦不类,说明作者江郎才尽。还有人说,一样是恣睢无忌的闹剧,以前的洛奇作品线索再多,到头来线头都会捋得干净妥帖,不像这部作品中的美国女生,说消失就消失,一个情节线索戛然而止。我的看法是,作者随着父亲离世,本人耳背日甚,感到老之已至,不知不觉之中,笔法开始变得醇和浑朴。书中自问:“今天我有什么事情可做呢?”还有老父的告诫“别就这么老去”,相信都会引发突然闲了下来的退休老年读者共鸣。而退休教授与美国女学生那一段若接若离又渐行渐远的纠葛,与其说是“学院派小说”的应有元素,不如说是“后伟哥”时代文学中新出现的一种buffer-babe(老幼恋)现象。读者看看J. M. 库切的《荒年日记》以及Philip Roth的 The Human Stain和Exit Ghost 就会明白了。 原载:《东方早报》2010-08-1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