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第二十一回,宝玉对袭人、麝月两位,当真地动了气,把麝月推出去,“不敢惊动你们”!然后还借蕙香发了几句挖苦话:“明儿就叫‘四儿’,不必什么‘蕙香’‘兰气’的!那一个配比这些花?——没的玷辱了好名好姓!” 晚饭后,玉兄一人对灯好没兴趣,又不愿赶凑了她们去,说不得横了心,“便权当她们死了”,反而怡然自得,复行拿起一本《庄子》来,随意而阅。看到外篇《胠箧》之文,不觉意趣洋洋,酒兴所乘,提笔便续;续毕,掷笔就枕,“一夜不知所之”。 不想续的这段妙文,第二天一早便被林黛玉给发现了,黛玉“看至所续之处,不觉又气又笑”,于是她提笔又题了一首七言绝句,写在续文之后,——成为一篇妙“跋”。 就由这篇“跋”上,便发生了《庄子》的“版本问题”。我们就可以考出黛玉(自然可以包括宝玉)所读的《庄子》究竟是什么本子。 并非我无中生有、故弄玄虚,且听我说一下这始末原由。 如果你手中没有各种不同本子的脂砚斋评本《石头记》,可能会拿起俞平伯先生的《八十回校本》来。翻到俞校本二一三页,只见那黛玉跋诗写道: 无端弄笔是何入,作践南华庄子文。 不悔自家(按脂本实作“自已”)无见识,却将丑语怪他人。 可是,据庚辰本,第二句末三字明明作“庄子因”。难道是庚辰本错了吗核对一下戚本,此处也正作“庄子因”。不但此也,还有证据:脂砚斋的段批语明明也说: ……此非批《石头记》也,为续“庄子因”数句真是打破脂胭阵、坐透红粉关,另开生面之文,无可评处。 则可见“因”字绝非抄误,的的确确是雪芹原文,是改不得的。——从版本上看,直到山西出现的那个甲辰本,才作“庄子文”,以后的程本、王本,便一直“文”下来了。 “庄子文”,不是很“通顺”吗?“庄子因”却怎么讲得下去呢?——但雪芹原文偏偏是“因”而非“文”。其中定有缘故。而且,若教“诗獃子”香菱看见“庄子文”,一定会高声说道:“‘人’、‘因’是‘十一真’的,‘文’是‘十二文’,错了韵了!” 我也说,“文”是错的,不当从。“因”才为正。 这理由何在呢?原来“庄子因”三字,是一个整体的专名词,不应拆散,支离破碎地来对待。它原来是一部书的名子。 《庄子因》,清初林云铭(西仲)所撰。我手边所有的是“康熙丙申年重镌”本,即修订本。其自序是“康熙戊辰季秋”。序云:“余注《庄》二十有七年矣,镌木之后,分贶良友……寅卯闽变,……所注经书藏稿十馀种同作劫灰,而是书赖有锓板独存,……兹再加缙阅,……因竭四阅月玩味揣摩之力,重开生面,将内七篇逐段分析、逐句辨定、逐字训诂,誓不留毫发剩义。……”那体例就是从字、句到段落、篇章,分讲、串讲、总讲,并“分别圈点钩截,得其眼所注、精神所汇而后已”。 我们今天的人,读《庄子》,大概为学术性质量较高的王先谦的“集解”、郭庆藩的“集释”等所“先入”,一定不会看得起明末清初的那种不离“时文评点派”习气的解《庄》之作。可是,不要忘记,在康、雍、乾时,还没有“集解”、“集释”的时代里,普遍流行的本子却正是林云铭的《庄子因》。 因此,黛玉所题、宝玉所续的那“庄子因”,也就是指的这部《庄子 因》,——其实,曹雪芹本人所常读的,也就还是这部《庄子因》,不然,他写小说时就想不起它来了。 或疑:宝玉所续的,是庄周的《庄子》,而不是林云铭的《庄子因》;那么还是“庄子文”通顺啊。我说,这自然是科学逻辑的讲求法;读小说,读雪芹为黛玉所设的随口吟成的“跋诗”,开开小玩笑,若那样一本逻辑正经而求,就反而会“以辞害义”了。 末后,题外一句话:读惯了“集解”、“集释”,再来看看《庄子因》,也颇有意味,甚至可以发现林云铭所给予曹雪芹和脂砚斋的若干影响。 【附记】 此文发表于一九六二年九月十六日香港《大公报》。我这种短文,如“疆埸”一样,是为妄人乱改雪芹文字而发的,使一般读者从程本的习惯势力中摆脱出来,识别真假。由于“评点派”被人骂得一文不值,现在的人几乎无法接触这种颇能浚发神智的我国独特的通俗的文评形式,这是一个大损失。目今,少数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这一点了,好的评点本,可以整理问世了,回顾一下,拙见还是不全错的。 原载:《献芹集》中华书局 原载:《献芹集》中华书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