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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的几个侧面观(正、续篇2) ——在一九七九年河北大学中文系学术报告会上的谈话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周汝昌 参加讨论

     所以凤姐,不管她本人如何,这个人是一分为二,曹雪芹写王熙凤并不是作为一个坏人。她的罪恶,曹雪芹一点都不饶恕,你看那个笔力,写那个凤姐因财害命。但是曹雪芹并不是搞低级作品的那个作家,这是白的,这是黑的,两盒棋子儿,放在这边儿都是坏人,黑的,放在那边是红的,他不是这样搞。如果这样看《红楼梦》恐怕要耽误事情,有很多问题不理解。那么简单地看事情,那是一种形而上学。作为一个人,一个社会的人,他本身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他不可能是简单的。凤姐从黛玉一入府就照顾,固然为讨她太婆婆的好,但是她对于宝黛的婚事惯常以含蓄巧妙的方式来表示赞助的心情,她怎么后来变了?这种人见利忘义,后来他们那一派得了势嘛,她就会帮那一派出主意,照样害宝黛。这只是一种推理方法。但曹雪芹并不是这个意思,你只要细看看,凤姐在抄检大观园这件丑事上(骨子里还是为了要查黛玉),风姐的从头到尾的态度和表现,你就不会疑心她是害宝玉、黛玉的人了,她的“立场”是清楚的。后来贾家抄了家,恰如同马道婆事件一样,王熙凤和宝玉两个人又是一齐入狱,他们叔嫂是一条藤上的两个瓜,息息相关,他们不是两回事。后来王熙凤的结局非常惨。她把她原来的婆婆得罪了,就是邢夫人,你净给二房效劳了,我们这边你都忘了;贾赦去讨鸳鸯,碰了一鼻子灰,那又是这两房的矛盾的一个侧面表现。长房、二房,二房里边的嫡子、庶子,两层矛盾交织在一起,这个矛盾冲突已经发展得极为尖锐了,曹雪芹的笔写得真好啊!这没算完哪,还得发展呀,那下边怎么样呀?可惜我们没有福气看到了,但决不会像高鹗搞的那一套,什么什么矛盾冲突忽然一下子通通都没有了。曹雪芹花了十年的工夫,呕心沥血,他是要干嘛呀?这都是开玩笑的事呀!能是一个小小骗局的问题吗!?
     人跟人的关系在老时候就是这样的关系,这样的关系你今天怎么理解呢?那就去看《红楼梦》吧:这是一种什么关系?这种关系建立在什么样的社会基础之上?他们都为了什么?他们都使用什么手段?他们都得到什么结果?所以曹雪芹一上来就说我这段石头的故事,就是“悲欢离合、世态炎凉”的一种故事(这话被高鹗删掉了),他写的这就是那个社会人与人的关系。通过故事情节,他不是要搞什么别的,他当时不可能理解为反映社会,他不会用这样的名词,也不可能有这么清楚的概念,但肯定他想过很多问题,我要通过这个写写我的感受。这些问题,他的感受,还不就是我们说的社会的问题吗?你只能这样理解,你不能够倒过来,你说曹雪芹是按我们今天的认识理解,今天的创作思想和方法,比如高度的集中概括来写的,你如说他不是,那就是犯了错误。这就把历史弄颠倒了再如曹雪芹的人物怎么创造成的?说是用高尔基式的方法,写一个林黛玉先得观察几十个、一百个林黛玉,那哪儿去观察呀?林黛玉大门都不能出呀,才总角的小童子都不能到她那个院门里去。不能拿今天那一套来套《红楼梦》。你登门拜访林黛玉,说林女士,本人是个作家呀,想来求教我想观察你,和你进行接触,社交活动,以便本人观察人物、体验生活!——那没门儿!那是十八世纪的中国啊,男女间要有“大防”呢!你记得有一回晴雯病了,偷着请的是个没来过的生大夫,他看病,晴雯连手都得遮盖上。到临走,他以为是看了一位小姐的病,好精致的绣房啊!婆子笑了,你老真是个新来的太医,那是我们小爷的一个丫头,小姐的绣房你那么容易就进去了!?他曹雪芹往哪儿去观察一百个林妹妹,再进行集中概括呀?曹雪芹他的主要人物都是有一个基本模特儿,艺术原型,所以这又是一个问题。说用一个单一的模特儿塑造人物,当然还是包括着一切必要的艺术加工,也就是一种概括方法。并不是主张单一模特儿就是说没有艺术概括。没有这个意思。脂砚斋作批语,实际也说出了这番道理。我的观点并不掩饰,我说的可能很荒谬,我应该说出来,请同志们给我以批评指正。以上这些问题都值得继续研讨。
     既然如前面所说,可见我们实在应该有一个较好的《红楼梦》电影剧本,这个电影跟那个越剧不大相同,那可以包括很多内容,众多的角色,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你搞出来看,这样的电影可以给群众另一个观感,曹雪芹到底伟大不伟大,伟大在何处?通过一个剧本也可以反映出一部分,说明应该是曹雪芹这样而并不是高鹗那样。
     那么,再回到“红学”这条线上来,“红学”的发生很早,从《红楼梦》一出现一问世,以抄本的形式流行的时候,已经发生了“红学”,那个圈儿可能是比较小,在一般满洲士人,高明文人那么一个圈里头流行。南方的情况刚才说了些,那略晚了一点,南方是等到有了刊本(就是程本)出来,流传面广了,“红学”也就马上盛行起来。这个“红学”在当时还出了一两本专著,也比较单薄,没有十分系统的资料,都是东鳞西爪。据我自己看到的,有一个印象突出,就是当时“红迷”们(特别喜欢《红楼梦》、崇拜《红楼梦》、专门爱谈《红楼梦》的),几个朋友到了一起就要谈《红》,资料里看到的大都是一些文人,但不是名公巨卿。名公巨卿对《红楼梦》,我想他们也看,偷偷地看,也谈,偷偷地谈,不敢公开,因为这个有伤大雅,不太体面。在当时,只有下层文人,他们是较少顾忌的,他们有点思想解放。常常留下这样的资料:某某人特别喜欢看《红楼梦》,“尤善说《梦》”,用言谈表达他的“红学”,他的一套看法、研究。大都是这样的方式。有人说,我尝听某人谈《红》,“无一字常语”。他的眼光简直跟平常人一点都不一样,对《红楼梦》有特别见解,没有一字是同于一般人那个老生常谈的。大家对《红楼梦》早就形成了一个套套,觉得《红楼梦》是这么一回事,是这么一部书,但也有极不同于时流的。这些零零碎碎的痕迹,说明在下层文人当中,《红楼梦》逐渐地取得了地位,反响越来越扩大。再往后,也还不是真正的人民群众,当时真正的老百姓看不到《红楼梦》,也看不懂,买不起,他们的文化水平的限制,书价的限制。我想《红楼梦》下一步的普及是通过今天称之为“曲艺”的,唱大鼓呀,单弦呀,牌子曲呀,说唱呀。首先满洲子弟(八角鼓就是在满洲发生),先在他们的圈子里边流行,后来说唱《红楼梦》的段子多了,听的多了开始熟悉了,熟悉了以后才去找那个书来看,而不是先看了书才知道《红楼梦》。这他们就比较更晚一步。往下说,到了我们,“红学”发展了二百多年,总的情况是怎样呢?解决了一些问题,也遗留了很多问题,甚至人为地制造了一些问题。但是目前在不断地前进。
     我刚才说过了,最早发生的问题,观众的注意点就是这是写谁的?一般都这么看,这并不稀奇,而是历史的必然现象。当时确实是这样,他不能有另外的看法,不能像我们今天,说这是反映时代社会,还不会这样看,最多也就是自小观大,举一反三。《红楼梦》有没有政治意义?有。这个家族——曹家,是不是曹家呀,大家讨论吧,如果不是曹家是谁家呀?——就是书里的贾府,他们后来的遭遇,抄了家,入了狱,极其剧烈的变化,这是怎么回事呀?有政治斗争。《红楼梦》本身,我这种不太有科学条理的讲话法,也能潦潦草草列举那么多,叫它主线都可以叫,哪一条都贯串到底,交叉着,他不是写着写着换了别的忘了这个。正由于他本身具备了这样的丰富和复杂性,“红学”的表现是恰如《红楼梦》本身的丰富多彩的复杂性。如果不这样,反而不好解释了。作为“红学”,表现得是五花八门,形形色色,大家不要以为这个现象不正常,不值得提倡,或者说是走歪了,咱们赶紧刹车,把它引入正轨。我看不必这样担心,你那样弄来弄去就成了一言堂了。搞得大家都差不多,那也没什么意思;也未必通过那个途径就真能探讨出《红楼梦》的真义,这么多的“红学家”还要他干什么呢?红学家总是以为自己很喜欢这部作品,也很佩服,要加强自己的理解,他要搞一搞,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很自然的,这种愿望、欲望,我们应该支持,而不是挫伤。所以,各种不同的见解,都应该表达。二百多年已有的红学界那些看法,都好了吗?远不是如此。好比我今天到这里,冒充“红学家”,给同志们来讲,那些看法,说得振振有词,都对吗?不一定。还可能十分荒谬。应该这样看事情:多提看法,多提问题,大家集思广益,我们这个学术才能往前推动,不然的话,那是不自觉的僵化了,岂不可怕?
     “红学”的复杂性表现在哪里?鲁迅先生不是有个话吗,革命家看《红楼梦》就看见这个,道学家就看见那个,不是罗列了很多吗?“索隐派”是以蔡元培先生为代表的,这一派的主要意思是说《红楼梦》是一部政治小说,是写顺、康、雍三朝的政治。这个说法对不对?你很难说它全错了,因为它里边确实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这种成分。蔡元培先生肯定看到了某些问题。但是,他的缺点就是他用的考证方法十分特别,因此就与另一派,——两派对垒,打得很热闹。这另一派就是“胡适派”了。这里我们谈来谈去,“渐入佳境”。这是个重要主题,不能不触及的。大家听我来谈《红楼梦》,不说说这个胡适派,心里有点歉然。所以一定要谈一谈。
     这个胡适到底应该怎么看他呀?我这个周汝昌是不是“胡适派”呀?这些问题应该得到解答,这个问题不应该回避。“胡适派”非常不赞成蔡先生的那种考证方法和看法,批评蔡元培那一派,主要是从方法上批评,他一点也不正面触及人家看法的实质、结论。“胡适派”认为不能用猜谜的方法,这方法太可笑了,小说里的男女老少,一家子,却是朝廷里的一群官僚,宝钗是高士奇,妙玉是姜宸英,等等。猜来猜去,发展到极端,刘姥姥那两个外孙男女,一个是一捆韭菜(青儿),一个是一个铜板(板儿),就是铜钱,老制钱儿。文学作品的人物形象如果都变成了薛宝钗是放大镜,那个谁是录音机,这不成笑话了吗?这实在太不科学了。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它反映的人物事情不可能是这样的一种关系。好比小说里谁借给谁一笔银子,他就挖空心思,查出来历,说在历史上某一个大官某一个名人借过一笔银子,这一笔就是书里写的那一笔。这实在太穿凿附会了,实在是令人没法接受;用这个办法不能探讨《红楼梦》的实质、真义。所以在这一点上,我同意胡适。对于蔡、胡,据传毛主席一次谈话中作了评论,大意说蔡先生不对,胡适的看法比较对一点。国内虽未正式发表过,外边早有引用的,已经不是什么机密,所以我不妨一提。可见毛主席对胡适的红学观点自有所见。当然我并不主张拿领导人的话来替学术作结论,因为领导、名人,他也得有点漫谈、即兴、随便表示些读书心得和杂感的权利,他即兴讲讲,无意给谁提供压人的资本,你滥引滥用,反而是对他的不敬。可我们一个时期的风气曾是如此,恐怕这也不是科学态度。胡适抓住这个把蔡元培派的主张整个抹煞了,因为不攻自破了,方法这样可笑,当然见解结论也就同样可笑了。这种逻辑我给他起名叫“直线逻辑”,研究历史事物,研究文学艺术的复杂现象,只用这种“直线逻辑”,简单从一事,一加二等于三,这个是不行的。有时候真是你看见写了一加二等于五,你也不要忙着说它全错了。就是说,单纯表面现象往往掩盖了曲折复杂的内容,假象中也会含有真实。所以用这种方法往往是很误事的。因为我们往往知识太少、太可怜,往往就是根据字面啊,表面看到的那点现象呀,或者听到别人说的那点问题呀,就来判断事物,作结论呀,批判呀,等等,这样往往也说服了一部分同志,但是,也常常会离开了真理。索隐派说小说有政治含义就未必全错。那么胡适别的主张就全对了么?我从来没有认为胡适全对。胡适的理论是自叙传,后来我们开展一个伟大的运动,批评这个胡适,集中在这个自叙传或者叫作自传、自传说、自叙说,总之都一样。这问题应该怎么看呢?
     “自叙传”的意思就是说贾宝玉这个人物,这个艺术典型,曹雪芹基本是从哪里取来的(他采用单一模特儿的方法,总得要选一个人)?他基本是从他自己身上取来的。这个自叙传如果这么理解,这是一个意义;但胡适的说法并不完全是这样。问题复杂就复杂在这里。鲁迅先生写了一部十分重要、非常杰出、意义重大的我们中国人的第一部小说史——《中国小说史略》,给《红楼梦》设了一个专章。他是怎么说的?跟他到西北大学讲学的那个讲稿差不多,大同小异,我想我就不必全部援引鲁迅先生的原话。鲁迅先生指出,《红楼梦》一出现就有了“红学”,众说纷纭,指为是写曹雪芹他们自己家的说法出现得最早,但被肯定反而最晚,自从胡适的考证出来以后,这个说法才明白了,大家都接受了。鲁迅先生是这么表示的。在另外的场合,谈到“模特儿”,说贾宝玉是以曹雪芹为“模特儿”的;他所写的都是真人真事,都是他自己经历的事情。这都是鲁迅先生明白表示过的。我背不精确,大意不错。正因为如此,曹雪芹才打破了历来传统的手法、写法。鲁迅讲的这是历史的事实。我们现在被一种看法束缚住了,就是因为批这个自传说(胡适是应该批的,等一会我还要讲),自传说本身就成为罪名,好像是任何作家、古今中外,不许拿自己作“模特儿”,如果你作了,如果你这么认为,你就十分错误,也应该深刻批判、严肃批判,甚至还可以提到政治的高度来看这个问题。可你谁给的你这一条呢?哪一部经典上这么说过的呢?为什么曹雪芹不可以这样呢?我认为他这样正是胆子非常大,非常难能的,谁敢用这个办法解剖自己?我就没有这个胆子,我要写一部小说,我也造一个名字“贾什么玉”,这实际就是周汝昌,我把我的一切表里都公开,我就是这么号人。在当时那可“光荣”?那简直不得了!是疯子!是大逆不道,人人指目,正所谓众口嘲谤,万目睚眦,那好受吗?那劲头儿不好受,不光荣,不是上了高台挂大红花,你那样理解就错了。曹雪芹的地位是我们今天通过研究认识取得的,他在当时,他敢写自己得需要什么样的胆量呀?!应该这么想一想,怎么这本身就成了一种错误呢?好像不大可以理解,是吧!要是说曹雪芹取了自己作“模特儿”,或者艺术原型,这个作品就降低规格了,社会意义就缩小了,品级就低了,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呢?这又是一种什么逻辑呢?从哪里推论出来的呢?我也弄不大清楚。
     毛主席指出,文学艺术有素材,要观察体验,然后加以集中、概括,提炼得更集中、更高、更强烈,更典型,更理想。比如我们反映阶级斗争,这些斗争事件遍及全国,我们不能都写都罗列,那么怎么写法呢?就集中概括。毛主席提的就是把日常现象集中,把矛盾斗争典型化。这就是所谓集中概括。毛主席并没有说别的,这个是真理,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都如此。刚才说曹雪芹不懂这个,他不懂是他的问题,他只要一写文学作品,他势必里边包含着集中概括的某种成分,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应该把事情弄清楚,把话说清楚。这不等于说他懂得集中概括这么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文艺原理。主要是矛盾和斗争这种现象的集中概括,毛主席并没有说塑造人物也一定得用众多模特儿的集合型。当然,如果能够也好。以一个人为基本原型,不言而喻,他虽然心目中存的是这一个原型,他毕竟写的势必有程度深浅不同的艺术概括。一提人物形象的艺术概括,有人甚至以为就是十个、十几个、几十个、一百更好,这些都是加号,甲加乙再加丙再加丁,加到多少,然后用一个总数一除,平均数,这才是最高级的典型。实际上不可能是这样。我们现在学习了马克思主义文艺原理,我们在各方面的提高,我们在理论上认识得越深刻越能帮助我们把作品写得更好,但这个并不等于回过头来要求古代的作家都具备这个认识,一定得按照这个方法来创作。所以毛主席的原话提的就是“可以而且应该”集中概括。毛主席下字是很有分寸的,并没有说“必须”。而且说的只是今天可以、应该,没说古人必须。不是很清楚吗?传记文学、报告文学,写那一个科学家,好比伽利略传,再拍成电影,是不是文学艺术?写生、肖像绘画,是不是艺术?如果有人写一本自己的传记文学,这本传记文学不是用第一人称,不是“我”如何如何,他变了,他自己不便出面,当时社会的种种原因,他改变一个方式,另造一个角色,但这个角色仍然就是写的自己,这有什么不可以呢?自叙传,自传体,他明明白白就是写的自己;具有自传性,但他不一定就用传记体,他变了体裁,这又是一种形式。还有某种只是含有自传成分的若干因素,但不全是写自己的,又是一种。可见单说“自传说”,这本身也是很复杂的问题,决不是很简单的。
     让我们回到胡适的话题上来。我的粗浅看法是,胡适主张,也就是他看出了,宝玉这个人物就是运用了作者自己为素材,因此创出一个“自叙传”的提法来,不管这提法本身是否完美无疵,其要点是不错的。鲁迅先生就接受、肯定了这个要点,所以说:“最有力者即(胡适考得)曹雪芹为汉军,而《石头记》实其自叙也”,“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他如此大书特书,不是一般的肯定,并且特别指出给我们:“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这些论断都是精辟的。但是,胡适的荒谬则在于,他主张这部自叙性小说只是写的曹家的因为“坐吃山空”而遭致的败落,因而“《红楼梦》的真价值正在这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上面”。这就是说,《红楼梦》毫无任何思想内容、社会意义可言。我自己这么些年来作考证,实际的目的有两点:一是证明这部小说确是作者有意识的、具有自叙性质的作品,二是证明这个“自叙”绝对地不是什么“坐吃山空”、“平淡无奇”的“自然趋势”。归纳起来,千言万语,就是这么两点。我坚决反对胡适的这个“平淡无奇”论。所以我认为,要批胡适,首先就必定批他这个谬论。换言之,“自叙传”说和“平淡无奇”论,哪个才是胡适迷惑、毒害读者的关键和要害?是后者,而不是前者。我的红学观,如要最简单地概括起来,就是这个样式。“平淡无奇”的“自然趋势”谬论是对历史、对作者作品的最大歪曲。曹雪芹,一生经历,绝似石头,那丝毫不假。你胡适为什么又说曹雪芹的自叙就一定是毫无内容、毫无意义的一个空洞的“平淡无奇”呢!?除非你能证明:凡是自叙传,不管谁的,都必然是平淡无奇的。我就是认为:曹雪芹之所以决意选定了自己、自家的生活素材来作小说、来进行艺术创造,恰恰是因为它本身就最不“平淡”,最为“有奇”!胡适的荒谬,正在于此,必须强烈反对,深刻批判。
     那么,同志们要问我,你怎么能证明贾宝玉一定是主要取材于曹雪芹本人的?要是能拿出一个文件来,上写乾隆某年某月,曹雪芹曾经用自己写《红楼梦》,还有签字盖章,这个我没办法,哪里有这个证件呀?但有很鲜明的证据,只举一点,请同志们体会体会。如果我写小说,写的是张三李四,没有切身的利害痛痒关系,那我是怎么看他,是褒、是贬、是批评、还是挖苦,还是为他辩护,崇拜得不得了,来写他的光辉形象,不管怎么说吧,那个是开门见山的,光明磊落的,头一句话就可以表明态度。作家对人物主角必有自己的主观态度,他不必也不会躲躲闪闪,但是大家看曹雪芹,一提到贾宝玉,什么笔调,什么笔法,什么态度呢?这个人物如果跟你本人没什么极特殊的关系,你干嘛要打这么多曲里拐弯?烟幕遮掩?通部书对贾宝玉一句好话也没有,一出场就带着奚落的话:秉性是乖僻的、乖张的,世务不通,腹内草莽,又潦倒,又愚顽(潦倒,俗语,不务正业,不正经。不是穷愁艰困的那个潦倒),也不喜欢读书,而且还对看官们说教呢:寄言世人,千万别学他。先骂了一通。骂了这通是真骂吗?这实际上又是赞扬。他在另外的地方却通过警幻仙子惟一的一处说了几句好话,说宝玉秉性聪慧,天分高明,不能让他再看册子了,再看他就领悟了。别人都骂贾宝玉,就是警幻仙子在这里透露了一点消息——这个宝玉为人是了不起。这是为什么呢?通部写贾宝玉没有好话,通过书里的人物,作者叙述的口调、众人对他的评语,都没有对他夸奖的,说“了不起”。外地甄家来的仆妇婆子们临走了还得议论议论,他们府里这个少爷怎么这么怪呀,那简直是不像话,成天价疯疯傻傻,没大没小,小子们见了他不怕他,不站起来,他也不恼;见了燕子和燕子说话,见了水里的鱼就跟鱼说话,……人家给他端汤喝,汤洒了他自己烫着了,他不知道疼,他问人家没烫着吗?还是个丫头哪!这不是个大怪物吗?请想,这都怎么回事?这是因为什么?一定要用这种的笔调笔法来写这个人物?必须有所解答才行。如果曹雪芹在当时社会里,他的见闻里,是另找的一个“模特儿”,拉过一个张三来,我写的是他;或者是集合型的吧,好比是三个人几个人组成的;再如果是从很多原型概括出来的,更是根本并无此人,——那他何必用这种笔法?我选取的或塑造的这个人物是个好的,我赞美他;我对他批评也用不着吞吞吐吐,遮遮盖盖。这种写法本身岂不就说明了很大的一个问题。今天我只举这一点,别的证据很多,暂不备列。
     以上这种看法,好像从来没有见过,文章里也没有提过,我本人有这个看法,我今天跟同志们说实在话,我在这个场合以前,也没有说过。你干嘛不说呀?不说的原因是很多的,最主要的一点是自己的勇气不够。但是学术真理是靠我们来探讨,我的说法可能错,错了呢,大家讨论、切磋、批评,是同志式的、平等的,您可以批评我,我也可以批评您。这不是谁比谁高一等,然后你再给我一个政治罪名,那您就是天生的批判者,我只应在台下受审,那我还有什么发言权和发言的必要性呀!我就不讲。今天领导同志们、老师们、学员们不弃,让我来讲,所以我的勇气未免大起来了。大了以后,我应该把我真正的看法说给大家,不然的话,就是不诚,一个做人的基本道德,如果他不诚实,这个“人”就成了问题,你还搞什么学术,你那就是骗人。
     说到这里,让我回答一下同志们问我的另一个问题:“红学”界还有什么问题吗?有。什么问题呀?不能都罗列了,文风、学风,都不是毫无可议的。一个问题,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学术是为了科学的真理,我们竭尽这么一点可怜的水平、学识,努力地积年累月地辛勤探讨,还不一定弄得对。这是干嘛呢?是为个人名利、达到什么高位吗?还是为别的,那就另当别论。如果你是真正为探讨这个主题,就是为研究《红楼梦》的真相,你通过研究形成的见解,或者同意别人,或者不同意别人,或者跟谁同,或者跟谁不同,或者有同有异,或者跟谁都不同,是吧,那完全是可以的,也是不奇怪的。但有一些,过去的评“红”文章并不诚,他说的那些话,都是重复别人的见解,没有自己的研究成果,别人又怎么提法啦,咱们也得这么提,保险,别犯错误,那个提法对不对呢?怎么回事呀?谁知道呢!他也不一定清楚。然后,他又故意地用一些手法,抑扬顿挫,褒贬雌黄,明明不是那么回事,硬是那么说;引录人的文章,引经典,引鲁迅,明明你去看看原文,一清二楚,他给你加上一些妙法,删省几句,掐头去尾,断章取义,片面化了,我就用这几句,你瞧这不就是我的证据吗?我要是往鲁迅先生那里找,却有更多的别的样的证据,那咱们这么一来,官司打不清。还有一个说法,鲁迅先生早期是民主主义思想者,后来学习马列主义了,本人变成了马列主义者,唯物主义者,共产主义战士。从鲁迅先生说,他是伟大的思想家,他在不断地前进,这是真理。他一生不会从开始到后来都一样。但是我们也要想一想,鲁迅先生写《中国小说史略》的时候,已经是什么年代了?讲的时候比较早,印出来就相当晚了,重印、修订、最后一版的前言、附记,都说得一清二楚,某些地方又添了什么资料,又有了什么见解,全书只对十四、十五、二十一这三章稍作改订,其他的呢?“别无新意”,仍其旧贯。这还不很明白?别无新意,就是原来的看法。《小说史略》最后一版距鲁迅先生逝世已经很不遥远了,鲁迅卒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他最后给《小说史略》作题记已经是一九三。年年底;而他生前最后一版是一九三五年,距他逝世只有一年。而且他在什么时候变成马克思主义者的呢?姑且拿“左联”的成立作标志,那是一九二七年。而一九三五年的鲁迅在新版和日译本并未改变什么对《红楼梦》的研究看法。这该怎么解释呢?那还不代表他最后阶段的见解,还要什么“最后”呀?可是有同志还要说,你要引鲁迅先生早年那个话,那不能代表鲁迅先生的见解,他后来变了,他怎么变的呀?他不是骂过:一提贾宝玉就念念不忘曹雪芹,这只有特种学者胡适之先生之流才能这样。这话是一九三六年讲的,这不是很清楚了吗?这不是说明鲁迅先生观点最后就转变了吗?我说,怎么转变的呢?上边那句话不明明说吗?刚说了,人人都知道:“贾宝玉的模特儿”就是作者自己曹霑,这难道不是一回事情?如果你要探讨的真是艺术原型模特儿问题,你就不该不承认鲁迅讲过这一句话,而且那是一九三六年的四月哪!你记得鲁迅先生那篇文章为什么而写吗?那些话都是因何而发吗?傅东华这种人,我没有写过他,有人怀疑我写的是他,那我要写他完全行,他本身完全“有资格进入小说”,即满够一个典型。这个话还不清楚呀!要选一个现实里已有的典型拿来构成主角写成小说,完全行,傅先生就是一个。不就是这个话嘛!你要比《红楼梦》,我写这个“贾宝玉”,你总忘不了曹雪芹,但如果我本来不是写的曹雪芹,你说我是写的曹雪芹;我根本没想写傅某人、张谁、李谁,某甲某乙。鲁迅先生讽刺的是这个问题。这个怎么能说鲁迅先生对《红楼梦》的“红学”的看法变了呢?可是这样一个并不复杂的道理,在不肯实事求是的学风之下,就很难弄个清楚。
     最近国内国外“红学”界有一些新的动态是值得注目的。好比我们国内有了文章,有些讲座,都开始敢于比较承认鲁迅先生在这一点上并没有反对胡适。胡适在“红学”研究上,他开端较早,总还是有一点功劳。胡适的政治立场反动,思想反动,我们批他反他是这个问题,怎么能把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混为一回事呢?但过去这样认为是要挨批的。再还有专靠贬人以抬高自己,“红学”界也有一些极不正常的现象。例如吧,我的学术观点跟有的人不一样,这不是太自然的事了吗,有几个是搞学问而学术观点完完全全一点不差的?不可能,这不应该看得很自然吗?不!我由于所持的论点不同,这就等于冒犯了某某专家,某某专家就用各种方式、包括写信来辱骂我,骂我还不是从论点上跟我争,最首要的一条罪状就是:你是胡适派,你今天还“给胡适翻案”,你“是何居心”?我有什么“居心”啊!我要搞反革命呗!你大概心里存的政治罪名就是这个,不能比这个再大了吧。又说我是“以慰胡适在天之灵”。怎么回事呢?原来是对《红楼梦》抄本的称呼,有两个旧抄本,胡适起了个名字叫“甲戌本”、“庚辰本”,说我采用了“甲戌本”、“庚辰本”这种叫法,就是为胡适翻案,胡适不是死了埋在地下了吗,你是安慰胡适于地下,不,“在天之灵”哟。你逼我,我就要说啦,你老兄也搞“红学”,你也使用名词,你使用的那“程甲本”、“程乙本”,是谁的呀?这两个名词都是胡适创造的,我对这两个名词也用,但是我反对,别人不但不反对这个,还反而从“程甲”、“程乙”这个形式又仿造,开出一大套的“脂残本”、“脂京本”的名单来,他却口声声以“反胡功臣”自吹自擂。我不想用这些仿制的名字,我还是用“甲戌”、“庚辰”,因为它合理、正确,这就是一大罪状。你那个自封的“脂残本”,能说明什么呢?有脂砚斋批语的旧抄本,有几个是“不残本”,你“脂残本”能指明哪一本呀?又是什么“脂京本”,有一次,我考验了一下跟着瞎叫名称的同志,问他为什么是“京”呢?他答因为收藏在北京图书馆嘛,可他恰恰错了,“庚辰本”实际是在北京大学。请问,你那个“脂京本”又说明了什么呢?我为什么必须采用这些莫名其妙的名称呢?我不采用,这可麻烦了,我就到现在还“慰胡适在天之灵”哪!这个问题就不妙了,我该被捕,声名扫地,彻底垮台,这样就给别人减少了一个“障碍”,是吧?今后我们有问题商讨,学术方面争得面红耳赤,无妨,不能搞这一套,你不能拿政治来吓唬人;你也没吓倒我,我到今天也没倒台,我今天还来到高等学府讲“红学”。可见这个法宝并不灵,今后再使这个可能也不会太灵。同志们看历史上,学术真理在他手里的,人家从来不搞学霸、学棍作风。我们今天更提倡良好的文风和学风。学术的事还是照着学术来讲,任何手段都不能帮忙谁的自封自定的论点。
     香港那方面有一个报纸,是个那边所谓的左派报纸吧,也有个很新鲜的例子。它过去登文章也不是那么十分没有考虑的,这次从四月底登出一个特约稿,总题目叫“春夜随笔”,每一期成一个片断的文章,又有分题。我看到头三章,整个都是谈《红楼梦》的,非常大胆,对某些“红学”界的现象也很加以讥刺,可以说把历来的“禁区”都触及了。有的同志如果能拿到这个报纸,不妨找来看看。在香港,这样的文章不知它的影响是大是小;对我们内地“红学”界来说,倒是颇有一读的价值。
     “红学”界的最新动态:《红楼梦学刊》创刊了,北京还不只一个,还有一个,社会科学院的文学研究所的同志也在创办一个专刊,原来他们起的名字重了,所以改了一个名字叫“红楼梦研究集刊”,啰嗦了一点,多了两个字。原来想叫“红学季刊”,后来有些同志不赞成,后来出版家也不以为然,说这个不太好,主要问题就是不赞成“红学”二字。这样问题就来了。“红学”一名本身,由此可以看出来,它不是一个很好的字眼,当初就是一个开玩笑的字眼,不是含着很大的敬意。从清代到民国,一提“红学”,你是“红学家”呀,用眼瞟瞟你,嘴角上就挂点笑,心里也……,不言而喻:这个“红学家”称号不怎么样!但是,看来,“红学”这个词已经随着时代前进而成立了,已经正式化了,逐步地把不敬的、玩笑的、轻薄的意义减少,它本身已经没有不好的含义了。比如我刚才读的那个创刊词,就已经用了“我们要把红学研究的学术水平提高”。今后,“红学”的地位不至于像以前那么在半嘲半骂、四面楚歌的状态之下来进行研究工作了。所以,形势真是大好。
     最后,时间不多了,我再说几句闲话。“红学”界已有的“红学家”年龄都比较大了,这些人本身的条件是很有局限的。他们的学识、他们的理论水平,有的是很好的,有的也不一定怎么样,年龄也大了,各自抱着那么一条线搞下去,看起来也未必能把“红学”搞得更展扩一点。无论是脑界、眼界、心胸、态度,研究这个问题这样是不够,研究《红楼梦》的问题,目光一寸,搞小玩意儿、小盆景是不行的。所以这东西难得很,难度很大。现在各方面都在青黄不接的阶段中,老的哪,老、病、衰、残,甚至有的已经不能工作了,能工作的呢?工作效率也不怎么高了;后起之秀,人才济济,还有待培养发现。《红楼梦》的研究不是现在有了多么了不起的成果,它现在的成果很不令人满意:一系列问题还在争论,一系列的问题并没有彻底明白,一系列的问题都是整个空白没有人来接触。要举例子那就多了,我脑子里存着这种题目就有不少。我这个人有点不自揣量,我兴趣又广泛,我都想搞搞,可我哪有这样的精力啊,也没有那么多的学识啊,所以搞来搞去还是搞了自己这一点东西。这是太对不起这一部伟大的作品了。我深深盼望今天在座的我们河北省的文化部门、文艺部门的年轻同志们,学校的青年老师,这众多的前途无限光明的学员,后起之秀,好好提高自己。我说到这个地方,我的心情就激动起来,让我平静一下。……我再说几句话。人才是最难得的,造就一个人才得有党、国家、全社会,作为一个学校,设备、师资、图书资料,这是一个多么艰巨繁重的工作,培养我们这些后继的人才,不能让我们的事业中断了。所以我盼望,特别是年轻的一代,要自己好好努力。听到我谈到红学界的这些情况,要以此为经验教训。包括我本人,我本人种种缺欠、局限、错谬,种种粗疏浮浅,自己努力得不够,水平还没有提高,活到最后一天还是要学习。只有这样子,可望大家共同把我们的《红楼梦》研究能够不断推进。从我个人说,我也不以目前搞的这一点东西就停步了,我心里存着的题目很多很多,我就是没有足够的精力了。年富力强的后起同志,一定要把我们这些老“红学家”绝对不可能做到的(因为他们受了局限)要做到;他们做得不够好的,比他们做得要好;他们做得错误的,要毫不客气地纠正。不是对哪个人,而是从历史上看,“红学”取得了什么成就,存在着什么问题,出现了什么偏差,还有什么错误,有什么严重问题,都可以关心,自己也可以进行,有志气进行这个研究工作。
     今天我们聚会在一起,谈一谈《红楼梦》,本来应当有些意义,但我谈的毫无学术性内容,整个今天谈的,都是一种漫谈的性质,这个我跟中文系的老师早就说了:可能我谈不出什么学术性的东西来,咱们就这个机会、这个场合、这个形式见见面,认识认识,交流交流思想、感情,这就是我最大的希望。这个希望今天总算达到了。我能够贡献在大家面前的就这么一点微薄的意思。
    【附记】
     以上是本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在河北大学中文系一九七九年学术报告会上的一篇讲话。我有幸被邀参加此次盛会,作了这样一个“即兴”式的谈话,全无准备,所以没有草稿,只是临时口述,凌乱芜杂得很。蒙热情的同志费去很多时力,为之记录整理,抄清后让我核阅。我尽可能地保存了原样,只将口述时过于不完整的语式,不清晰不准确的语意,稍加修饰,删省了个别过于枝蔓的闲话,增入了三五处例证,此外未作任何实质性的改动。.
     一九七九、十、二十二周汝昌写记
    续篇
     谈《红楼梦》,我一肚子的话,三天三夜也讲不完,这真是“没办法”的事。今天只能再谈两小时,非常抱歉。
     《红楼梦》本来不叫“红楼梦”,这个名子是从第五回“神游太虚境”首次见到的。警幻仙姑招待宝二爷,有许多好东西,“千红一窟”、“万艳同杯”,又把新制的十二支“红楼梦”曲子唱了起来。这时,书里才出现了“红楼梦”这个名目,或题目。曲子共十四支,像是一套,实质是散曲,作为一套散曲,也不循以往旧有宫调、曲牌,曲牌也是新创的。“红楼梦”是这一套曲子的名子。为什么用“梦”?明代伟大戏剧家汤显祖的几个剧本就统称“临川四梦”。“红楼梦”用在这里,曹雪芹的文心笔法细极了:宝玉要歇午觉,被秦氏领进了自己的卧房,老妈妈说:哪里有叔叔往侄儿媳妇房里睡觉的礼?秦氏说:“不怕他恼,他能多大了?就忌讳这些个;上月你没见我那个兄弟来了?虽然和宝叔叔同岁,两个人要站在一处,只怕那一个还高些呢。”这时,宝玉还不是青年,还是少年,还很小,否则,任凭曹雪芹笔法巧妙,一个封建大家庭又怎么能这么安排?秦氏这种少妇房间的布置、气氛,使宝玉一进去就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很特殊的感觉。这个梦就发生在秦氏的绣房。“红楼”代表什么?不是现代那种红砖盖的洋楼,而是古代阔家妇女所住的地方,这几乎成了专名词,因此不是一定真指两层,也不是真说那是一种“楼”,只是代表环境气氛。唱的曲子叫“红楼梦”,完全与环境气氛情节是贴切的。“红楼梦”是这一回中的情节,不知为什么就
    变成了全书的书名。可能程本出现前已经有了这种办法,程本刊出后,风靡全国,就成了定名。甲戌本,脂砚斋抄阅再评的本子已经说明最后定名仍叫“石头记”。
     “石头记”是什么意思?不就是一块大石头,丢在那里,后来它经历了种种奇遇,悲欢离合,就记在了大石头上,又不知过了多久,有空空道人抄录下来,后来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这是原书所说的,但是在这儿竟然发生了“谁是作者”的问题。
     空空道人是谁?有没有这个人?有没有“来历”?明代文人袁中郎,好发奇谈怪论,好写小品文,他有一部《狂言》,这是一部小随笔的书,前面有自己的短序。序,落款空空居士。“居士”是在家里修道的。“道人”在六朝以来本身就是出家人的意思,当时主要指佛门弟子。用“道人”是与世俗人、一般人相区别的话。北魏有名的书法家郑道昭,他游云峰山,记游山的诗刻在磨崖上,题目中有“与道俗九人……”。可见“道”是与“俗”相对的称谓。空空道人与空空居士并没什么“本质区别”,不是后来的和尚与道士之分。这能说空空道人是个传道的吗?袁中郎有个号叫石公,这跟“石头”也不能说毫无关系啊。《狂言》里有一则讲“真”“假”的,非诗非文,就是“偈”。曹雪芹也讲“真”“假”,他自己的一首“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是说石头把自己的经历叙完了,后面还有一“偈”,没说这是“诗”。这一“偈”下又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脂砚斋说这是开卷以来第一首“标题诗”,也可以说是笼罩全书的标题诗。到什么时候出现全书正文里面的第一首诗?到了贾雨村中秋对月感怀,作了一首五言律:“未卜三生愿,频添一段愁。闷来时敛额,行去几回头。自顾风前影,谁堪月下俦?蟾光如有意,先上玉人楼。”脂砚斋批明这是全书第一首诗。到了贾雨村的诗,才是第一首,三个层次多么清楚!偈、标题诗、正文第一首诗,三者并没有混为一谈。
     我要说的是,“石头记”表面是说石头自己经历的故事,石头有灵性、会发言,这在文学史上是有来头的,不是空造出来的。这最早见于《左传》,说发现一个石头会说话,原因是政治败坏,民生困苦,可见石头说话从一开始就与政治有关。乾隆时满洲人明义作了《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后面有两句是:“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就是采用了《左传》的典故。同时明义还用了石崇、绿珠的典故。石崇的园子名金谷园,“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这是说你宝二爷连石季伦的结局都跟不上,石季伦最后还有一个绿珠。所以他起“石头记”的名字,人人看了也未必即觉奇怪。可我认为他有他的含义。“通灵”不是“神通变化”的意思,石头本是一块顽石,顽者,顽冥不灵也,“顽”与“玩”不同(“玩”,本音是去声)。石头是顽石,没有灵性、感情,可是经过女娲一炼,有了灵性。这顽石后来被仙人施展幻术,变小了,才成了“通灵宝玉”。这在文学史上有没有来历?有的。——生公说法,顽石点头。生公当时被排挤,不给他讲学的条件,他没办法,跑到了苏州的虎丘;不容许他有听众,他就敛了一堆石头,就讲起他的崭新的见解、道理、经义,认真地讲,讲了一段,他问石头:“如我所说,合佛意否?”石头听生公一问,都一齐点头。这个故事非常感动人,如果说这是迷信,那就只有请他批判迷信了,我们是搞文学艺术,不能学他那样。我不懂佛学,但这样的佛教故事,多么令人深思,多么令人感动。在那个年代,有独特的见解,要寻找宣传阵地、获得听众都那么难,传统势力、正统势力那么大,什么新东西都不让成长的。曹雪芹讲的都与这些石头的故事有联想关系。
     外国有没有石头的故事?我没有那么多的材料。但记得列宁说过,沙皇的黑暗统治,让顽石听了也会叹息的。我看到这里,大为震惊,这简直是中国人的口吻、语调、方式、想法。间接地听朋友说,王朝闻同志说过托尔斯泰知道《红楼梦》,并且受到影响。我没办法作这个考证。最近又出版了《复活》,加了“后记”,里面说托尔斯泰写这部著作原来只有少数主角,后来一步步地扩充成规模宏伟的文学巨著,费了十年辛苦。这与曹雪芹是一样的。曹雪芹先写了《风月宝鉴》,以后几经增删润色,成了《石头记》。遗憾的是国外的革命导师没有读到《红楼梦》,如果读到了,一定会有评论,那将是多么有意思的事!可惜这已做不到了。我讲这些是说“石头记”名字本有深义。是不是有个“石兄”先写了,曹雪芹又加工?这个问题很需要弄清楚,事实真相到底怎么样?但从明义的二十首诗,看不出这个线索。他说:“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明义是乾隆三四十年问写作此诗的人,与曹雪芹可能相识。敦敏也有一首诗:
     芹圃曹君霭别来已一载馀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
     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
     可知野鹤在鸡群,隔院惊呼意倍殷。
     雅识我惭褚大傅,高谈君是孟参军。
     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
     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
     在敦敏的全部诗歌中,这一首感情最为强烈。他们这一次的相遇是在哪里?是在傅恒的侄子明琳的家。诗中隐约地表出了雪芹的小说。敦敏、明义对曹雪芹和《红楼梦》的一切了解得比我们清楚,但他们都没有说曹雪芹是个对他人旧稿的“编辑加工者”。
     《红楼梦》的艺术价值何在?继承它,继承什么?对古典文学、文学遗产,怎样批判地继承?这个问题很重要。讲“批判继承”的有混乱、有误会,“批判”二字本来不难懂,但在实际上,对古典文学的态度,处理问题时的具体表现,还是有误会。新出版的《汉语词典》“批判”一词有两条意思,一个是有分析、有拣择,不是没区别;第二个意思是随着时代的进展,“批判”成了专有名词,如“大批判”,这是政治术语的问题,对反动的、害人的,揭穿他的本质,也叫批判,完全是政治性而且主要是贬斥性的。这二者不能混为一谈。而现在一谈批判继承,往往二者弄混。在古典文学选注本和其他有关文章中常常在末尾会看见“对……必须加以严肃批判”,这样的态度似乎未必科学。一千几百年前的作者,那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是什么?难以想象,他们那时就能有那样的思想胆量,还不敢说是精华,还要批判,那还不就批光了完事?毛主席从来没有这样教导我们。他说有这个借鉴和没这个借鉴不同,有快慢、粗细、高下、文野之分,这个问题是很分明了。继承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消极的就是把它批倒了,只勉强出一点点。毛主席也不是这样教导的,而是说吸取精华、营养;糟粕呢,排泄掉了,这就是积极的。说一句粗话吧,谁能说吃东西是为了排泄?是为什么一个时期搞古典文学好像竟是为了批判?这怎么能本末倒置呢?列宁在《青年团的任务》里,也说得再清楚没有了。但这个问题,过去几乎每过几年搞上一次,可也总是“从头谈起”,只是搞不清。香花、毒草怎么区别?先看政治内容,基本上好,再看艺术(其实也不是断然两截的事),都好,是香花。现代作品,内容尤其重要。已经明确知道它是香花了,自然就要好好地研究它的艺术,如果没有艺术,它就不能起到这么好的作用。艺术标准是不是不重要?“政治标准第一”有时成了“政治标准唯一”。有一段时间就谁也不敢谈艺术,谈也只是“形象鲜明、语言生动”八字真言。想在艺术上有所提高,总停在这些上,对事情并没有多大帮助。我们学古典文学,教古典文学,对艺术也要有个认识,到底怎么个“鲜明”呀?怎么个“生动”呀?不能停留在一个空洞的名词上。
     《红楼梦》是一部好书,很伟大,内容很深刻,评价很高,谈它的时代背景、内容、意义很多了,假设说谈得比较接近正确了,我认为是轮到该谈谈艺术了。可今天这方面是非常不够的。这个问题靠大家努力,是共同的责任。谈《红楼梦》的艺术,这个问题太要紧了。我们今天继承什么?不能每天谈贾宝玉反封建、叛逆,这一点早就明白了,够了。我们学习《红楼梦》,学什么?继承什么?还不是学它那么高的艺术造诣!学它怎样表现人物,人物就活起来,等等。我总觉得更主要的还是继承它的艺术成就。
     《红楼梦》有哪些高超的艺术成就?简单说,印象最深刻的,就得从写人物说起。曹雪芹写人物,不用废话、假话、空话,大话、废话他不说,他说假话(假语村言)也是手段,当时不容许他把真事说出来,“假语村言”是争取可能到底还是把真实表现出来。“索隐派”这个文词本身没罪,不应该批判这个名目,他“隐”去了“真事”,当然就应该去“索”,这有什么错?蔡元培方法错了,但不能因噎废食,说有隐也不许索,今天研究《红楼梦》,实质上还是在索隐,不过我们是用马克思主义即科学的方法去揭示那隐去的“真事”。“索隐派”这个名词,没什么不得了的“不光彩”。贴上一个标签。一看就骂,不是好办法。
     曹雪芹惜墨如金,写人物一句废话没有。文学艺术不是讲解,诉诸理智;而是诉诸感情,这就是用形象来表现,不是讲演。一个人物一上场,他作者对这个人的性格什么话都不解说,也不刻画容貌细节。西洋小说特别如左拉一派,写一个妇女常常要极细致地写她的衣装,甚至一个耳坠,这是西洋历史文化传统可能产生的结果。中国不是搞这样的“描写”的,是抓更“本质”的——精神境界。曹雪芹也写衣服,但那实际只指出了衣服的名目罢了。清代的针线活,简直细极了,能把活人累死的,一件衣费的功力太可惊了。所以曹雪芹也并没有真写服装,还是只用粗线条一勾勒,只是用它来写人物的神态、气派。王熙凤刚一出场就显示出她的精神和地位,她一张口,好多人物的关系早已布置在那里了。黛玉入府,她几句话,多方面都应酬周至了,面面俱到。她夸赞黛玉,可怜黛玉,怀念姑母,讨祖婆婆的好,引得贾母说:“我才好了,你又来招我。……”接着又是安排黛玉的生活,又是回王夫人的话,说开后楼拿东西,显出她管家人的身份。王夫人说叫她晚上派人拿衣料给黛玉裁衣裳,王熙凤又说早料着了,已经预备下了,王夫人一笑点头……你看王熙凤一出场,闲闲数笔,说了多少内容,显示了多少人与人的关系!这就不是“耍木偶人”的那种写人法了。
     林黛玉大家说了二百多年了,到底是什么样子?能勾画出来吗?曹雪芹根本没有写。细写人物的外形样子,就落入下乘了。他是用另外的手法,写人物的精神意态。曹雪芹笔下的人物,看时是那样模糊,而想时是那样清楚,这是中国艺术的绝高造诣。这是从哪里来的?这与诗有绝大的关系。中国的戏也不是雷同于西洋概念中的戏,其实质相当多的是~首抒情诗。《林冲夜奔》,舞台上什么都没有,只林冲一个人,台上打着小锣,林冲从出场到入场,载歌载舞,一人独唱,而他的英风壮志,他的遭遇环境,他的满怀悲愤,使观众全神贯注,感到美不可言。是“戏”吗?是抒情诗。《苏三起解》,一个妓女,一个老解差,一路上苏三回忆前尘,一腔哀怨,伤怀哭诉,老解差不过中间穿插一番闲话,而名角演来,能使人百观不厌。——这也是抒情诗,不是西洋所谓的那种戏剧。看《红楼梦》也是这样,传神、造境,而不是“自然主义的”刻画琐碎。《红楼梦》在情节方面的许多展现,当中隐含着深刻的巨大的矛盾冲突,而写出来是美丽的画卷,又是抒情诗。林黛玉“风雨夕闷制风雨词”一回,她刚刚和宝钗谈了心,自伤身世和处境。宝钗加以慰解,并劝她吃燕窝,比服药好,她说,已经够讨人嫌了,又闹什么燕窝……,“人”就是赵姨娘屋里那一党。宝钗簧慰了她,走了,黛玉自己心绪如潮。——但曹雪芹写法只是闲闲数语,不是戏台上所说的“洒狗血”那样。可是他写的,你仔细读了,你自己就能有深刻的感受。宝钗走了,日未落时,那天就变了,淅淅沥沥,下起雨来,黛玉拟《春江花月夜》写了《秋窗风雨夕》,这时一边蘅芜院的老婆子来送燕窝,她们提着灯打着伞,来了,走了,一边宝玉就也提灯打伞而来。这个安排紧凑极了,写得淡淡如水,但实际上紧凑极了。宝玉冒雨而来,黛玉太兴奋了,她没有想到宝玉冒着雨来。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那样的情景之下,她万没有料到宝玉会来,可是来了,她感动、激动得不得了,可这一切感情只能隐藏于胸怀。宝玉关怀她的身体,用灯照照她的脸色,说今天格外好。他们两个人的关系,一点俗气也没有。宝玉该走了,小丫环提着灯照着,黛玉还怕不安全,又给他一个手灯,宝玉说怕摔了,黛玉说是跌了人值钱还是摔了灯值钱?这是多么深挚动人的感情!但他们的感情又只能通过这样的语言和方式来交流,不能再超越一步。这就是封建社会。黛玉那首诗实在是太好了!回忆这一回书,它的内容给我们的感受享受太深了,——整个手法是一首抒情诗。这种手法,曹雪芹特别擅场。写人物不灌输、不讲解,一上场就把读者抓住,这容易学到;抒情诗的手法就不容易学了。我以为这是曹雪芹艺术上的一大特色。
     再一个特点,凤姐一上场的那几句话,安排了那么多的线索,都埋伏在那里就不说了,不是打哑谜,因为笔底下的事太多了,不能平铺直叙。古人说,“文似看山不喜平”,平了,艺术上就败了,令人昏昏欲睡。曹雪芹把笔宕开,并没有丢下,过后还会接上,就像电线,线接上了,电流通了,火花就出来了。但读时太粗心,就会觉得东一点西一点,莫名其妙,读《红楼梦》,天大的本领读一遍也不明白。伟大的作品无论从哪一页翻开,立即就吸引我们读下去。读几次毫无厌烦之感,还想看。不太伟大的作品,第二遍已经勉强,第三遍就不想读了。《红楼梦》不是那样,写这儿,一方面跟前边呼应,一方面又给后面预设伏线,众多的人物复杂的关系都包含、照应到,真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妙,实在是了不起。只有这样,才能耐人寻味。
    【附注】
    《狂言》,早年有过铅印本,附有“空空居士”自序书影;所据以排印者为明万历原刊本。但藏书家指出此书并非袁氏所著,而系当时人嫁名伪托。我引此书,主旨只在说明雪芹接受明人手笔的影响,何况他在清初阅读此等“杂学”,并不一定像后世藏书专家考辨真伪,那么他从袁中郎的各种文字中(包括假托的)接受影响,是完全可能的。在此说明,以免纠缠。
    【附记】
     一九七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我在河北大学中文系主办的学术论讨会上做过一次“即兴”式的“谈红”演讲,蒙河大学报整理刊出(一九七九年第四期),题为《红学的几个侧面观》。在那同一天的晚上,还和很多位老师们座谈了一次,时间约有两个小时,实际只是试行答复了同志们向我提出的许多问题中的两个,即《红楼梦》的作者问题,和关于它的艺术特色应如何理解、对待的问题。我同样做的是“即兴”式的漫谈,既无条理,又极粗糙,其见解当然更是肤浅的和片面的。河大学报不弃,不但请人花费了很多的日力将它一并记录整理成为文字,而且仍愿将它刊出,当作“侧面观”的“续篇”,我覆阅后,感到这太“粗”了,最多也不过是一个“躯壳”,还得大大加以充补“内脏”才行,于是就搁在乱纸堆里,在十分忙冗之中,把这件事拖下来了。
     等到学报的同志再催问我,已事隔甚久,那个即兴漫谈更成了“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的东西,毫无付刊的价值了。但学报同志说:有约就应践约,还是不妨发表,以供有关方面的参考之用。对学报的这样的盛意,我真是惭愧异常,深受感动。因此对整理稿略加修订,赧颜而付与学报编辑部。
     我想一想,尽管那已是历史陈迹,也可能对今后考察这种历史的学者还有些用处。历史是迅速进展的,其实很多文字到刊布时已是“事过蝴迁”的了,姑援此义,聊作解嘲。至于它的内容,我倒也正好借此机缘赘说几句。
     一是所谓“作者问题”。这实际上是大家当时正看了戴不凡“揭”作者之“谜”的文章而向我发问的。戴氏之文,我在早即有耳闻,说是他花了多年工夫,撰成二三十万言,专门为了“反”我的论点云。我听了何敢轻忽,敬谨等待发表,拭目以观。文章出来之后,大家反响议论异常热烈,到目前为此,与戴先生商榷的论文已经蔚为大观,恐怕这是近年来少有的_盛况。他的论点如何,大家已有公论。除了论证很少能够成立以外,学者们还着重指出了他的逻辑方法和文风词气两大问题。我以为,由这个带有典型性的例子来看,作为学人,讨论问题,对自己的估价和对别人的态度应该怎样才是正当的,已经足够清楚了。文风学风,多年来种种原因所致,并不都是良好或正常的。戴文之后,也还有更新鲜的例子,因在题外,不好让学报为难,容另外机会再谈了。但有些事态是令人吃惊的。我提这些,也不为“题外”,因为那天同志们向我提的问题中本有“红学界存在哪些问题”这一条,大约读者们都不乏明眼,是看得出有些“外幕”的。所以不妨在此作为笑谈提它一下,可以给某些风气作个镜面。
     我讲“作者问题”,那天只能从一点来说,即“石头记”一名是曹雪芹自取自寓,中含深义。于此不知理会,又误读脂批的调侃之言、双关之语,便真以为另有个“石兄”,又从而强拉证据……探讨学术真理,能否采用这样的方法?红学已经有了这么久的历史经验了,这是值得深思的。
     《红楼梦》的艺术,是我多年来最感兴趣的问题。一个时期,大家有顾虑,只讲“意义”,不敢谈艺术。我曾多次“鼓动”一些朋友们、高校老师们,要努力探研它的艺术,不要怕“为艺术而艺术”等类的帽子。至于我自己,实在并不真懂艺术理论,随便乱说了一些“外行看戏”的话,一定很可笑。由于大家常说玉是砖引出来的,那么砖的献丑自有它的作用。今年秋天我在廊坊师专讲了一次,也涉及曹雪芹如何写入的问题;又在天津《文艺增刊》发表《伟大的不幸》,上海《艺术世界》发表《陌地红情》等文,对此问题也都有所窥测,合起来看,或者可以补救我即席口述的不详不周、片面表面等语病和“意病”。
     讲话时我使用了“自然主义”这个名词。最近读到香港《抖擞》学刊上新发表的《胡适对(红楼梦)评价的评价》一文(作者香港大学青年学人马力先生),其中对我们大陆使用文艺名词如“自然主义”、“写实主义”、“现实主义”等问题提出了分析评论,并回顾了国内名家早年使用这些名词的历史性例证。这种复杂的问题,我自己也是有看法的,但一向无有机会谈到,此刻当然也无法涉及。我使用“自然主义”,仍照近年来国内习惯用法,这是需要说明的,别的,当然就更不能旁及了。
     一九八一年元旦佳辰记
    原载:《河北大学学报》
    
    原载:《河北大学学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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