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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悲剧性女性的悲哀—— 我看可卿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辛宇华 参加讨论

    一部《 红楼梦》 ,洋洋洒洒,写尽了人情世态,家族兴衰。天才作家曹雪芹“醉余奋扫如椽笔”,淋漓尽臻地描绘了封建势力趋向没落时的贪婪残酷、荒淫无耻。在这部巨著中,作者塑造了四百多个人物形象,仅其主要人物就有一、二十人。但是,出于时代的因素,历史的局限,这部天才之作也不可避免地被蒙上了二层神秘的、带有宿命论思想的悲剧色彩。那些美丽的红楼女儿们,最终都无可奈何地被安排进人了“薄命司”。作者对于这些红楼女性,大都抱着悲悯同情的态度,后世评论者也对这些女性给予了充分而又不尽恰当的评价。特别是十二正钗之中的压轴之钗秦可卿,自《红楼梦》 书成后,每一提到,几乎无一例外地把她视为“淫妇”的典型,大加挞伐。两个多世纪过去了,这个美丽温婉的悲剧女性,依然在红学评论家的口诛笔伐之下,承担着“败家”的罪名。秦可卿,你这神秘的美丽女性,谁能还你一身清白?让你的美在阳光下重新显现属于你的魅力!
    一、可卿其人
    秦可卿是充满诗意的文学名著《 红楼梦》 里众多美丽女性形象中最耐人寻味的二个艺术形象。对于这个女性艺术形象,作者笔墨用得并不多,然而却颇费心血。他把可卿的故事,集中在第五回至第十三回间,泼墨如水,酣畅淋漓地演说了这个美丽女性短短的悲剧人生,令人读之回肠荡气,感叹悲惋。
    秦可卿在第五回姗姗亮相。在这里,她是作为贾母“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出现的,到第十三回便倏然香消玉殒,留给读者一个如梦非梦、似真非真的幻像。曹雪芹在扑朔迷离的描写中,以云遮雾绕的笔法,留给后人一个亦人亦仙的美丽倩影。在《红楼梦》 众多的主子奶奶中,秦可卿的出身是比较低微的。她父亲秦业是一个“宦囊羞涩”的营缮郎,“…… 因当年无儿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儿。… … (女儿)小名唤可儿,长大时,生的形容袅娜,性格风流。……许与贾荣为妻。”由此可见,可卿是以比较低微的出身,嫁进了富贵骄人的贾府。在贾府,可卿以她出众的容貌、温柔和平的行事,赢得了上下人等的欢心。贾府的老祖宗——贾母“素知秦氏是一个极妥当的人,生得袅娜纤巧,行事温柔和平,乃是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能得到贾母如此高评价的,红楼青年女性中也不过两三人,由此可以看出贾母对可卿的看重。当可卿患病之时,她婆婆尤氏说道:“… … 连荣哥儿我都嘱咐了,我说:‘倘若他有个好和歹,你要再娶这么一个媳妇,这么个模样儿,这么个性情的人儿,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她这为人行事,那个亲戚,那个一家的长辈不喜欢她。”甚至于“明里一盆火,暗里一把刀”的管家奶奶王熙凤,也“素与秦氏厚密”,听到秦氏有病的消息,眼圈红了半天,叹息说:“… … 这么个年纪,倘若就此因这个病上怎么了,人还活着有甚么趣儿。”待到可卿过世之后,“那长一辈的想她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她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她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她素日怜贫惜弱,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这就是贾府的少奶奶,现实中的可卿,一个美丽、温柔、和平,而通过旁人之口来赞美这个灵秀的少妇。这就使以往的一些红学评论家在评论可卿这个艺术形象时,常以此为借口来否定可卿。这种否定显然是欠妥的。正如《陌上桑》 中诗人又」罗敷的描写,并没有直书她的美丽动人,而是通过一系列具体人物的动作刻画,来完成罗敷这个美丽动人的艺术形象;这种侧面描写的艺术手法,不但没有减弱罗敷的美,反而使这个艺术形象更加丰满,千百年来,一直未减其艺术魅力。这是文学审美中一种特有的、含蓄的审美方式。曹雪芹在对秦可卿的艺术处理上也采用了同样的艺术手法,使这个美丽的女性形象得到了充分的展示。那么,评论者有什么理由以此来否定可卿呢?
    在现实中,秦可卿是贾母极得意的重孙媳妇。而同时,曹雪芹又在太虚幻境中塑造了另一个“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的美丽仙子兼美。她是警幻仙子的妹妹,小名也叫可卿。由此,秦可卿这一艺术形象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亦人亦仙。
    在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醒曲演红楼梦”里,曹雪芹让少年宝玉通过秦可卿的引导,来到太虚幻境,并初步演示了红楼女性的悲剧命运。同时,又在“人迹罕至,飞尘不到”的美丽仙境中,使少年宝玉进人了一个新的人生境界。在这里,曹雪芹借警幻仙子之口,体现了他自己一种全新的性爱观即意淫。这是针对明清盛行的程朱理学的伪道和禁锢人性而提出的。马克思曾经说过:“人源于猿猴,就注定了人无法摆脱兽性的枷锁,区别在于克服了多少。”完美的性爱总是同高尚的灵魂结合在一起的,曹雪芹想通过贾宝玉这个具有人性美的封建家庭的不肖子来证实他的性爱观,作者先借警幻仙子之口来论述他的思想,又通过仙境中美丽多情的仙子可卿,触发了少年宝玉那种朦胧的性爱,在温柔缝蜷中,使少年宝玉萌生了青春期初步的性意识。这是作为一个人在其青春期普遍会发生的一种生理现象。然而这却使后世的许多红学评论家,以此为借口,硬要给可卿扣上一顶引诱未成年宝玉的罪名,并结合可卿的判词:“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硬把一个美丽多情的少妇说成是“淫妇”的典型。这客观吗?有多少评论家曾经注意到具体事实呢?曹雪芹明明在第六回写道:“贾宝玉初试云雨情”,而且初试的对象是他的贴身丫环袭人,却从没有评论者对此加以评论。这未免太偏颇了吧?那些只顾按照传统的“女人祸水”论,生搬硬套地不断重复于可卿的评论家,使这个仙境中多情的仙子,人世间美丽的少妇,只得在沉哀中空自悲叹。
    实际上,由于作者矛盾的世界观,造成了可卿艺术形象的复杂性。她首先是《 红楼梦》 里所有悲剧人物的悲剧命运的肇始者,她的毁灭拉开了十二钗大悲剧的序幕,是《红楼梦》 悲剧的点题人物。其次,她是《 红楼梦》 人物活动展开的牵引者,特别是通过她的病与死,使这个贵族大家庭中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得到了充分展示,并为以后全书人物之间的多种矛盾冲突的展开,整个故事的发展勾勒了线索。第三,她亦人亦仙,扑朔迷离的身份,使这一女性形象更加神秘莫测,具有其独特的艺术魅力。总之,可卿这一个悲剧女性,二百多年来一直未曾得到真正属于她的艺术地位,对她而言,这不能不说是异于其他形象的悲哀。
    二、罪恶的家族
    《 红楼梦》 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力作。特别是它里面关于女性悲剧的描写,并非是“人生如梦”“四大皆空”的东西.而是作者对封建礼教的吃人制度、封建社会的虚伪与罪恶发出的强烈的控诉。封建时代女性的悲剧,究竟是由谁造成的?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女性除了同男性一样受到政权、族权、神权的支配.“还受男权的支配”。在男权社会中,女性完全处于社会最低层,女性所受到的束缚与压迫也是最沉重的。一部《红楼梦》 ,让曹雪芹写出了被那个时代所吞噬了的所有的悲剧女性。即使贵为帝妃的元春,也在那个男权时代里,过早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红梦楼》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借冷子兴之日作者说出了“‘谁知这样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如今的儿孙,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我们且揭开这个罪恶家族的面纱,看一看这个一代不如一代的贾府儿孙们· 怎样在表面的“仁义道德”之后,用他们的荒淫、残忍和无耻,吞噬着无数女性的青春乃至于生命。
    小说里写到贾府宗嗣.表彰了贾府第一代人物的功勋。到了第二代,不过是依例袭官的平庸之辈。到了第三代,就已经出现了贾赦这样的淫徒。“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的往屋里娶。”五十多岁的人了,竟然又看中了贾母身边的女奴鸳鸯。在强讨不成的情况下,出言威胁,迫使这个刚烈少女最终自杀。至于贾敬则不过是个“一味好道”的蠢物,“只爱烧丹炼汞,余者一概不在身上。”最终误吞丹药而死。那个保留了祖父遗风的贾政,也不过是个妄图维护封建统治的庸俗无能之辈。到了第四代贾珍、贾琏,第五代贾荣,就更加荒淫无耻、不堪愈甚。《红楼梦》 尖锐地揭露了贾府这些后辈儿孙们在精神上的堕落。写它表面上挂着“仁义道德”的招牌,是所谓“诗礼簪缨”之族,其实是一个争权夺利、荒淫腐朽,并在不断地吃人、杀人的魔窟中。
    《 红楼梦》 在第五回中,通过贾宝玉的眼,描绘了可卿卧室的华美、温馨的氛围。但在这里就出现了有关可卿卧室的陈设、字画等引发的问题成为历来红学评论家为可卿定罪的一个重卜.。;居。那么,可卿卧室里的陈设、字画到底能说明什么呢?
    曹雪芹是这样描述可卿卧室的:“刚至房门,便有一股细细的甜香袭人而来。宝玉… … 连说‘好香!’人房向壁上看时,有唐伯虎画的《海堂春睡图》 ,两边有宋学士秦太虚写的一副对联,其联云: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袭人是洒香。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伤过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联珠帐。宝玉含笑道:‘这里好!’秦氏· 一说着亲自展开了西子院过的纱裳,移了红娘抱过的鸳枕。”
    卧室里一系列的陈设是华丽的,而且据有些红学评论者之言“颇有些暖昧的味道”。事实果真如此吗?要知道以秦可卿低微的出身重孙媳妇的身份,卧室里的陈设岂尽如她意?即便是尽如她意,又何以见得字画、陈设中所有涉及到的女性人物都与淫荡有关?况且有些虽存争议,但与淫乱无关。然时至今日,仍有许多红学评论者不分青红皂白,一见这些女性,便与“淫妇”划了等号。例如红娘,岂能以淫乱视之?作者曹雪芹本身就对《西厢记》 评价很高,认为它“词藻警人,余香满口”。更何况《 西厢记》 中“偷期密约”的是莺莺,而非红娘。再如探春在“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莫非在此也有暗示什么暧昧之意?因此,卧室里的陈设、字画只能说明一个美丽少妇,被荒淫无耻的男性贵族用权力与金钱的淫威,禁锢在一个华丽的樊笼中罢了。如果说作者在这里有所讽刺,那么讽刺的也只是奢侈糜烂的贾珍父子及其罪恶的家族。
    在《 红楼梦》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作者就借冷子兴之口,形象地刻画了贾珍这个不学无术、骄奢糜烂的宁府族长“… … 那里肯读书,只一味高乐不了,把宁国府竟翻了过来,也没有人敢来管他。”正是这位“…… 一味高乐不了,没有人敢管”的珍爷,才有同自己的儿子贾荣共占一个女性的丑行;甚至于在父丧之时,仍不忘向尤氏二姐妹调情。那么,在这样一个淫荡的罪恶家族中,出现“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这样乱及人伦的丑行,罪责又该归属于谁呢?焦大是站在贾府-忠仆的立场来说这番话的。然而,在那个男权社会中,在性的选择上,都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男子可以三妻四妾、花街柳巷、偷鸡戏狗,而作为女性,却只能俯首贴耳、逆来顺受。这是男权社会不可移易的常理。对此,我们只要看看可卿在宁府的内心世界.就不难理会。诚然,可卿以她的温柔和平、袅娜纤巧赢得了贾府上下人等的称赞。但可卿毕竟是贾府的重孙媳妇,在那个等级森严的封建家族中,她已是辈份最低的主子了。所以她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非常小心,唯恐差错一步,如同尤氏所言:“那媳妇(可卿),虽则见了人有说有笑,会行事儿,她可心细,心又重,不拘听见个什么话儿,都要度量个三日五夜才罢。”简单几句话,却已经勾勒出可卿在贾府诚惶诚恐、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尽管如此,依然无法使她摆脱男性贵族对她的猎获。她的柔弱,她的美丽,最终使她成为男性贵族荒淫无耻的牺牲品。可见,以可卿那样的身份,怎么会有胆量勾引公公,发生乱伦关系呢?刘秉义说秦可卿是一个“以色情博取族长贾珍的欢心,与其发生淫乱关系”的“坏女人”,这只能是随意猜测之词。真正的事实应是贾珍以其淫威强迫可卿的。这一点,只要用冷子兴的话作为一个柔弱、美丽,在宁府终日如履薄冰的小媳妇可卿,若不想苟且偷生,只能一死。且不管是自隘也罢,病死也好,她最终是死了,以一种新的形式,反抗了这个罪恶无耻的家族。
    可卿死后,宁府人等表现各异,曹雪芹没有花一点笔墨去写贾荣是怎样的悲哀,反而大书特书贾珍“哭的如泪人一般”“恨不能代秦氏之死”,一个荒淫无耻的丑恶面目跃然纸上。作者这样写的目的,讥讽的矛头、批判的力量,并没有指向可卿,而是指向了珍荣父子及其家族。柳湘莲曾有一段特别精辟的话为珍荣父子作了极妙的注释:“你们东府,除了那两个石狮子,只恐猫儿、狗儿都不干净。”这正是对珍荣父子及其所代表的男性贵族的一种绝妙写照。
    三、评论者应尊重艺术形象的客观性
    就曹雪芹的女性观来说是进步的,这一点我们可以确定无疑。对那些骄奢糜烂的男性贵族,作者以犀利的文笔指出,他们除了最终走向灭亡,是不配有更好的命运的。但在同时,曹雪芹毕竟又属于那个特定的封建末世的历史时期,这就形成了他相当复杂的世界观。一方面,他试图把红楼女性都塑造成令人同情的悲剧角色即“万艳同杯(悲)千红一窟(哭)" ;另一方面,作者又无法摆脱自己阶级出身的偏见,认为“淫”乃败家的根本,不免弹起了“万恶淫为首”的老调。如作者对可卿的《判词》 :“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从《 判词》 的表意,再结合《 好事终》 一曲:“画粱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这使后世读者产生一种错误的感觉,即曹雪芹对秦可卿持一种批判的态度,认为她是使贾府败亡的罪魁祸首。是不是这样呢?
    我们只要看一看本文第一部所引曹雪芹对秦可卿的具体描写,可知作者实际上把她写成了一个聪明灵秀、温柔和平的美丽少妇,并处处给予赞美。这样一个少妇与判词中的形象显然大相径庭。矛盾出自哪里?有些评论家以脂砚斋批语为借口,认为可卿托梦给凤姐,劝告凤姐趁现时治祭田、立家塾,为后代子孙作退步打算。脂砚斋正是“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才教曹雪芹“姑赦之”,删去“淫丧天香楼”一节,这当然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又暴露了曹雪芹严重的思想局限。他的批判与赞美,形成了作者矛盾的创作态度,反而更给可卿这一艺术形象增添了真实性、可信性。使这个被男性贵族所吞噬了的少妇形象更加感人。
    打开《 红楼梦》 ,细心的读者都会发现,曹雪芹除那两首词曲之外,绝大多数的地方都是对可卿抱以赞美的态度,认为她是一个比王熙凤要清醒的脂粉队里的英雄,例如她对王熙凤托梦的那一段话。但有些红学评论者则认为这一段描写应为雪芹之败笔,其实不然,这一段对刻画可卿的性格是非常重要的一笔,使可卿这一艺术形象反而更显得多姿多彩、真实可信。
    曹雪芹在《 红楼梦》 开篇就这样写道:“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他为千百年来被孔子与“小人”同称的女性大胆的翻了案,并借贾宝玉之口说:“山川灵秀之气,只钟情于女子。”由此可证明曹雪芹的女性观是有进步之处的,他所讥讽的不是这些被山川灵秀之气所钟情的女性,而是那些毁灭了女性美的腐化荒淫的男性贵族。“千红一窟,万艳同杯”的大悲剧,都是典型环境中的人的全部复杂关系的艺术体。作者“怀金悼玉”,同样是对这些与世无争的悲剧女性发出的哀叹和婉惜。如果说林黛玉的悲剧可以认同为是由于叛逆的性格造成爱情毁灭的性格悲剧,那么可卿悲剧则是无辜的不幸者的社会悲剧,而是一个即将趋向没落的封建世家中的男性贵族,用他们的荒淫无耻葬送了一个美丽温婉的女性的悲剧。
    《 红楼梦》 的主题意蕴离不开女性悲剧,这部天才之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两个主要人物与一两对主要爱情线索,就可以囊括所有的女性悲剧。也不仅仅是把女性悲剧,简单理解为表现爱情婚姻、女儿人格,它还包括男性贵族生活的糜烂堕落,女性美、人性美的毁灭。这种毁灭更有一种震撼人心的悲剧力量,可卿,作为女性美的代表,人性美的典型,她的毁灭,预示了十二钗的大悲剧已经开始。因此,可卿同样是一个悲剧女性,而非王希廉等人认为的“淫妇”的典型。王昆仑曾在《红楼梦人物评论》 中这样评价可卿:“当然我们可以理解,作者所说的秦可卿‘风情’‘月貌’, 按其性质绝不能与宝玉、黛玉的恋爱相比,而秦可卿之‘淫丧’更与司棋与潘又安的壮烈殉情有天渊之别。因此作者颂扬宝黛与司棋、潘又安,而贬斥秦可卿,这是读者认同的。”然而,我们却要问一句:读者真的认同了吗?曹雪芹在《红楼梦》 中,并不都是以爱情悲剧来塑造人物形象的,例如晴雯的悲剧显然就不是爱情悲剧;也不都是以壮烈殉情作为评价人物的最基本点,例如迎春就不是因壮烈殉情而死;而是通过各个不同的生活侧面,来反映这些红楼女性的各自不同的悲剧命运。因此,王昆仑这种断然的结论,是有失公允的,不过以他个人的偏见来代表了广大的读者;再不就是沿着“女人祸水”论的传统加以推衍罢了。更有甚者,又以想像、猜测代替事实,想当然地认为秦氏勾引了宝玉,作为他论证的根据,可见其偏颇之处。
    可卿到底与宝玉关系如何?书中任何一点都没有交待或暗示他们之间有什么暖昧关系。焦大所谓的“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宝玉并非可卿的小叔子,而是王熙凤的小叔子,那么这一罪名是扣不到秦可卿头上的。若以宝玉在可卿卧室中歇中觉,就认为可卿引诱了宝玉,根据又不充分。书中反复交待,可卿带宝玉去午休,是“引了一簇人”同往的,而不是她一人陪宝玉去的;“众奶姆伏侍宝玉”睡下,她留下袭人、晴雯等四个丫头为伴。当宝玉梦中惊叫时,袭人等众人忙上去搂住宝玉,叫:“宝玉别怕,我们在这里!”这段描写,可谓细针密线,滴水不漏,哪有一字涉及“诱惑”、“淫乱”?因而王昆仑以宝玉听到秦氏死去的消息时,“顿时吐出一口鲜血来”,来论证二人之间存在着所谓的“暖昧”关系,则未免有穿凿过甚之嫌疑,或者竟是捕风捉影了。试问可卿死讯传出,引起贾府上下诸多反应,不仅“莫不悲号痛哭”,乃至有触柱殉情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也都“暖昧”?这样来评价可卿,是既不公正,也不科学的。
    事实上在评论一个人物形象时,首先“值得注意的是确定对人物相对稳定的感情基调,是对人物诸种性格特征、心理因素的总体印像。”在这里,评论者不能简单地根据个人感情的好恶,仅就人物思想性格的某一点来进行夸大、拔高,这样做是极不客观的。关于这一方面,刘魏在《文心雕龙· 知音》 中就指出:“慷慨者逆声而击节,蕴藉者见密而高蹈,浮慧者观绮而跃心,爱奇者闻诡而惊听。会己则嗟讽,异我则沮弃,各执一隅之解,欲拟万端之变。所谓‘东面而望,不见西墙’也。”“… …
    无私于轻重,不偏于爱憎,然后能平理若衡,照辞如镜矣。”
    刘勰这段话意思是说,在艺术欣赏中,如果光凭自己的偏爱,取其所好,符合自己爱好就加以赞叹,讽诵不止;不符合自己爱好的则对之沮丧,抛弃一边。这样势必会出现“东面而望,不见西墙”, “各执一隅之解”的倾向。只有不抱私心偏见,方能全面客观地认识和评价作品,包括人物形象的本来面目。
    在对秦可卿的艺术处理上,本来作者的世界观就存在着混乱的现象,如果评论者对此再不进行深人的分析和探讨,只顾鹦鹉学舌,没有自己的见解,反而采取以古评古的方法,自然就会陷人历史唯心论的旧调中。有些评论者紧紧抓住脂砚斋旁批不放,依附于其上,不论精华与糟粕,一律接受。这对一个艺术形象的评论来说,都是非常错误的。我们不是古人,不能老把古人的东西一切都照抄,一步一行,不敢差错。而是应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批评方法,批判地继承,才能真正达到客观评论小说人物的效果。
    秦可卿这一艺术形象,有她特定的悲剧内涵,她既非万祥安所说的“性解放”的先驱,“情、淫、识、慧”的风流人物;也不是王希廉、王昆仑等人认为的“孽根祸水”之类的“败家”的“淫妇”。她只是宁府中一个“不拘听见个什么话儿,都要度量个三日五夜”,终日如履簿冰的媳妇,一个被淫恶的男性贵族毁灭了的灵秀的弱女。可卿是悲哀的,这种悲哀不仅仅是一种被毁灭了的悲哀,而且是经过两个多世纪以来,一直背负着“淫妇”罪名的沉哀。这才是可卿悲剧最能引人悲哀的地方。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有价值的东西”当然是指美的东西。可卿这个美丽的少妇,被那个即将走向没落的封建社会毁灭了,这的确是一种悲剧,如果这种悲剧再不被人理解的话,岂非是悲剧中的悲剧!莱辛曾把悲剧称作是“一首引起怜悯的诗”。他解释说:“冷悯是一种复杂的感情,它是由于对一个对象的爱和这个对象的不幸所引起的不快构成的。… … 每一种爱都跟热心分不开的。如果我们把自己置于被爱人的地位。我们就会同被爱人物分担各种形式的痛苦,我们特别地称之为怜悯,”可卿是一个值得被人喜爱的女性,为什么她的不幸就不能引起我们的怜悯呢?这种怜悯,完全可以看作是对弱者的同情和赞美,而不是对一个“荡妇”的欣赏与崇拜。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秦可卿是一个值得人们去同情和赞美的美丽女性。是一个对那个即将趋向没落的封建时代的荒淫无耻作出了强烈控诉的悲剧女性。她的死,不象许多红学评论者所认为的死于淫荡,而是死于那个黑暗社会的贪欲、蹂躏、残忍和无耻。
    秦可卿,作为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女性,是那个封建贵族统治者荒淫无耻生活的牺牲品。只是由于各种原因,使这个悲剧女性两个多世纪以来,一直背负着“荡妇”这样的罪名,这才是真正的悲剧,也是对可卿这个艺术形象不公正的评价。秦可卿,这个美丽的少妇,实在应该作为一个既值得我们同情,又值得我们喜爱的女性艺术形象来欣赏和评价的。
    原载:《新疆教育学院学报(汉文综合版)》1996 年第4 期
    
    原载:《新疆教育学院学报(汉文综合版)》1996年第4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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