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驳刘润为的“原始作者”论(下)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李广柏 参加讨论

    曹渊同《 红楼梦》 沾不上边
    刘润为既然认为《 红楼梦》 开头关于该书缘起的叙述是“事实”,按照逻辑,他就应当到大荒山无稽崖寻找“通灵”的“石头”,再到世界各地寻找云游天下的空空道人(情僧)。可是,刘润为却到丰润县找了个曹渊,说这个曹渊就是空空道人。刘润为的逻辑是:曹渊(字方回)的名与字以孔子弟子颜回(字子渊)相拟,孔子说过“回也其庶乎.屡空”, “屡立即空空”。这完全是牵强附会的联系。空空道人的“空空”是佛理“四大(组成世界万物的地、水、火、风)皆空”的空,谓一切事物都无实体。孔稚佳《北山移文》 中“谈空空干释部”,谈的就是佛家的“空空”。孔子说颜回“屡空”,是说颜回常处于贫困之中。“屡”是每每、常常的意思,“空”是贫困无财的意思。刘润为用佛家语“空空”解释孔子说的“屡空”,不仅意义上风马牛不相及,在语法上也不通之极。
    更令人莫名其妙的是,刘润为又将这位“实即曹渊”的空空道人,与大荒山无稽崖的“石头”合二为一。说曹渊“自拟情僧”、“假托石兄”, “演绎自己的半生际遇”,写出了“《 红楼梦》 的原始本”, 题为《 情僧录》。这同刘润为认为是“事实”的“缘起”也大不相符,实在是“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浑话”。
    刘润为的文章,声称他这个说法既有可能性,又有现实性。现在我们来看看,他是如何证明的。
    刘润为的所谓可能性,即王家惠说的,曹渊曾过继给曹寅为嗣。刘“点睛”曰:“这个曹渊的少儿和青年时代恰好是在曹寅家鼎盛时期度过嗣,而且一直不仕”,因而,“可能具备创作《红楼梦》 原始本的充足条件”。王、刘二位和杨老先生,为了证明《红楼梦》 出自丰润,不惜将丰润曹家的人一代又一代“过继”给内务府曹家。王家惠看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在《 红楼梦学刊》 (1984 年第1 期)公布的一件档案史料(内务府行文档册内抄存的康熙二十九年四月《 总管内务府为曹顺等人捐纳监生事咨户部文》)上,有“曹寅之子曹颜”字样,便发奇想,提出“曹颜”是丰润曹渊过继给曹寅后用的名字,理由是“颜”和“渊”拚合起来恰好是孔子弟子“颜渊”。这种文字游戏的巧合,既非直接证据,也不是间接证据,算什么考证!已经有几位先生用无可辩驳的史实,从各个角度论证了曹渊不可能过继给曹寅为嗣,曹渊不是曹颜。王家惠及杨老先生,在设想“过继”关系时,也不翻阅一下《 大清会典事例》 这部不难找到的书。
    如果他们查一下这部书,便会明白,清代严禁旗人以户下家奴和民人(非旗人)之子为嗣;确系无子而要过线料也人之子的,必须“先尽同父周亲(优先择立同父的兄弟之子),次及五服之内”,而且要“由该旗参领、佐领呈报都统咨部,准其承继”, “若私自抚养者,断回本宗”。[12]曹寅是旗人,曹渊是民人之子;曹寅与曹渊仅相传七百年前是一家[13] 。曹寅要抚养嗣子,无论如何考虑不到曹渊。杨老先生的《 关于<红楼梦>作者研究的新进展》 中谈到丰润曹与内务府曹两家的“过继”关系时,有这样一段话:
    这一“过继”的程序,我坚信不疑,在两次有关曹雪芹的会议上,我都依此说发言。但在丰润曹家护族谱中,在当时有关诗人及其它记载中都找不到方证,找不到全活个曹家曾经有过“过继”的事实。巧得很。当天.们再追问这“过继”的明确记载的半河有年学者王茉惠同志的《曹渊即曹颇― 曹寅曾过继曹鈖之子》 一文出世。
    真是奇怪得很,既然“找不到旁证”,找不到“事实”,杨先生为什么要“坚信不疑”,为什么要一而再地“依此说发言” ?杨老先生还有没有一点学者的责任心了当在人们的追问下拿不出证据时,恰好王家惠的文章出笼,便感到“巧得很”,好像救了自己一驾。难道王家惠的文字游戏能代替“事实”,代替“旁证”?梁启超总结清代朴学的特色,第一条就是:“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14] 杨老先生研究清代学术多年,是如何继承其学术精神的?
    王家惠说,曹渊在康拼二十八年左右过继到曹寅家,“很可能在康熙五十一年曹寅去世前、此曹颜时为来种机缘又回归丰润本支了” [15]。这样说,曹渊便没有行到曹灾家的败落,因而“不具备独立创作《 红楼梦》 的条件”。刘润为根据他寻找“原始作者”的需要,又把曹渊“复归丰润本支”的时间,改在“曹颙死后”、“目睹曹寅家败落”之后。两人说的,都是随心所欲的臆测,经不起事实的验证。查阅有关史料,在王、刘说的那个时段里,除前述内务府咨文中出现过一次“告顽”的名字之外,再没有见到曹寅有“曹颜”这个儿子或王、刘说的“嗣子”。康熙四十八年,曹寅遣嫁次女。这一年二月初八日曹寅“为婿移居并报米价”的奏折说:
    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
    这里的“一子”即曹颙。曹寅说“臣育一子”,又说“臣男女之事毕矣”,可见曹寅此时没有另一个儿子。康熙五十年(辛卯),曹寅有诗“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旨》[16] 。此珍儿是曹寅遣嫁次女以后所孕育。诗中说:“零丁摧亚子,孤弱例寒门”。称夭殇为珍儿为“亚子”,也说明曹寅晚年没有另一个叫“曹颜”的儿子。曹寅于康熙五十一年病故后,曹颙继任江宁织造。康熙五十四年曹颜病故,康熙帝考虑曹家在江南的家产不便迁移,两代孀妇无依无靠,特命将曹宣(改名荃)第四子曹頫过继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袭江宁织造之职。[17] 曹頫任职到雍正五年。在曹寅生前、身后,不存在王家惠、刘润为说的那个“嗣子”。至于前述内务府咨户部文中的“曹颜”,可能早已夭亡;或者内务府行文有误,他不是曹寅的儿子,而是曹宣的儿子。无论哪种情况,这个“曹颜”都不会是丰润曹渊。据《浭阳曹氏族谱》 载,曹渊没有夭亡,他在丰润娶妻两房,并过继胞兄曹汉之子树森为洞。曹渊也不可论过继给布宣为嗣,因为曹宣多子息,不会另立嗣子。
    刘润为说的可能性没有可能,他说的现实性更不“现实”。
    刘润为说:曹渊“过继”给曹寅之后,“曹寅原配夫人顾氏”“当是异常宝爱的”, “在上下左右的女人王国中,当是莫不娇之宠之”, 犹如贾宝玉的境遇。这又是刘润为的让撰。《楝亭诗别集》 卷一有一首题为《吊亡》 的诗,表明曹寅青年时期曾经丧妻。曹寅这位前妻,没有任何资料证明她姓顾,她生活的年代同王家惠、刘润为设想的曹渊“过继”时间也相距甚远。《楝亭诗别集》 是按年编次的,卷一为曹寅早年的作品。《 吊亡》 前面第七首《 喜雨纪事》 ,可以确定为康熙十八年作[18] 。《吊亡》 后相隔三十多首的《 冰上打球词三首》, 可以确定为康熙二十年作[19]。《吊亡》一首无疑是这三年中间的作品(似为康熙十九年作)。王家惠、刘润为设想曹渊“过继”的时间是康熙二十八年左右。曹颙存康照十九年内务府咨户部文中是三岁,即生于康熙了于七年。曹寅前妻早在康熙二十年以前即死去.哪里会有什么“异常宝爱”,“娇之宠之”的事。
    曹寅大约在康熙二十一年续娶李氏[20] ,康熙二十八年生曹颙。曹颙病故时,康熙传谕内务府总管,“务必在曹荃之诸子中,找到能奉养曹颙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在同一奏折中和所有关于曹家档案史料中,凡称“曹颙之母”均指李氏。这里康熙指令找的嗣子要求能象对待生母一样奉养曹颙之母李氏,那李氏必是曹颙的生母。又,《苏州织造李煦奏安排曹颙后事折》 说李氏“年近六旬,独自在南奉守夫灵,今又闻子天亡(柏按:曹颙死于北京),恐其过于哀伤”。其情状也表明李氏是曹颙生母。红学研究者向来都是把李氏视为曹颙的生母。刘润为为了把曹颙比拟为贾环,无根无据地说曹颙是“庶出”。并且说:
    在争夺世袭权的斗争中,曹宣明显地是排斤曹渊的,又由于顾氏亡故等其他因素,遂致曹寅死后由曹颙继任,而曹渊则以失败告终。即使在曹颙死后,这一位置也没有抡到曹渊,而由曹宣之子曹頫继任。
    这里所谓以曹渊的失败而告终的“争夺世袭权的斗争”,就是刘润为说的曹渊的“半生际遇”,曹渊遭到的“男人的嫉妒和排挤”,曹渊“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的原因。这统统都是刘润为的向壁虚构!十分可笑的是,刘润为把曹宣说成是“排斥曹渊”和使“曹颙继任”、“曹頫继任”的关键人物。他不知道,曹宣已先曹寅七年去世[21]褚子托曹寅抚养[22],哪能操纵曹寅身后之事?
    刘润为把曹颙、曹頫先后继仔江宁织造称为“世袭权”。这也是开簧腔,表明他不懂得什么叫“世袭权”:曹寅父子先后担任过的织造、郎中、主事,都是内务府的职务。由于他们是皇帝的家奴,皇帝司以根活自己的好感和同情心连续几代任用他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恶感随时免他们的职。曹寅去世以后,内务府总管奏请补放江宁织造的人选并没有曹颙。[23]康熙皇帝念及曹寅在织造任上的名声好,又已建置房产,不便迁移,便否决了内务府总管提出的人选,让曹颙继任江宁织造。曹颙病故后,又是康熙皇帝提出,在曹宣诸子中选一个能奉养曹颙之母的,承嗣袭职。曹颙、曹頫的袭职,并不是他们有“世袭权”。内务府的职务以及当时中央、地方各级政府的官职,如尚书、侍郎、总督、巡抚等等,都不是世袭制,无" 世袭权”可言。清代的“世袭权”,是指爵位的世袭,如王、公、侯、伯、子、男等。曹雪芹的姑父纳尔苏于康熙二十年袭封多罗平郡王,雍正四年因罪革退王爵,由长子福彭袭多罗平郡王。乾隆十三年福彭去世,长子庆明袭多罗平郡王。这就是“世袭权”。曹雪芹家没有世袭的爵位。
    清代爵位的世袭,一般以世递降,袭完为止。惟勋劳突出或有某种特别原故的,世袭不降封,不限代,称“世袭周替”(俗谓“铁帽子” )。《 红楼梦》 中贾府的世职与“以世递降”的承袭制度相仿佛。宁国府第一代贾演,一等公;第二代贾代化,世袭一等神威将军;第三代贾敬,弃职静养于都外玄真观;第四代贾珍,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荣国府第一代贾源,一等公;递降至第三代,由贾赦袭一等将军;皇上额外赐贾政一个主事之衔。刘润为对贾府约世袭问题没有弄懂。他看到第七十五回贾赦对贾环的中秋诗表示赞赏的话:“以后就这样做去。这世袭的前程,饱不了你袭了。”他以为这可以做他的“原始作者”论的证据,于是大放厥词:
    这段文字是蹊跷的。宝玉长于贾环,这“世袭的前程”本当由宝玉来“袭”,贾赦作乃伯父,怎么说出这样拗情背理的话呢?我们认为,只能有一种解浮:在《红楼梦》 的原始本中,贾宝玉的身分乃是王夫人的嗣子,而且在争夺世袭位置上贾环与他是有斗争的,甚至可能是比较激烈的。这一恰节就是原始本上的。后来,这个原始本经曹雪芹等人的增删,贾宝玉变成王夫人的亲子,争夺位置的一应有关情节也尽行改写,但是没有改净,留下了这样一个不大惹人注意的破绽。
    刘的这一段推理,前言不搭后语。贾赦称赞贾环的话,怎么能说明宝玉原是王夫人的嗣子?为什么宝玉是王夫人的嗣子就要与贾环“激烈”地“争夺世袭位置”,变成亲子反而要将“争夺位置的一应有关情节也尽行改写”?刘的逻辑混乱到什么地步!更有刘不懂的,荣国府“世袭的前程”在贾赦身上,不是“本当由宝玉来袭”。贾赦对贾环的几句夸奖.倒是符合曹雪芹笔下贾赦这个人物的身分与性格的。另外,这一回书中,除贾环有中秋诗外,宝玉、贾兰都有中秋诗。曹雪芹先写了散文部分,三人的诗一直没有补出。庚辰本本回前另页有一批语:“缺中秋诗,侯雪芹。”雪芹没有来得及补的“缺”,便成了永久的遗憾,后世没有人能外得出。这也表明,《红楼梦》 的创作,别人是替代不了曹雪芹的。
    刘润为的“原始作者”论,还有一个证据,是“据著名历史学家杨向奎先生考证”, “丰润曹即宁府之原型,辽阳曹即荣府之原型”, “熟知二曹情形而能形诸笔墨者,非曹渊莫属”。前面我们说过,荣国府、宁国府是曹雪芹创造的封建末世贵族世家的艺术典型。杨老先生的所谓“丰润曹即宁府之原型”,完全是胡适所批评为“索隐”, “附会”。方法问题这里且不谈,就拿杨、刘举的一些作对比的事实也都是荒谬的。杨视为宁国;公原型为曹继参,不过是山西按察司佥事、“守袁州”,这能日诰封一等公、“功名贯天”、“勋业有光昭日月”的贾演和比吗?真可说是戴着帽子亲嘴― 差得远呢! 杨、刘二位又说:
    宁府之焦大即本自曹云望(曹渊祖辈)之健仆陈良(焦为古陈邑,大与良通)。在平定姜壤之乱时,陈良发三矢歼三寇,此即焦大傲视主子、醉骂贾珍之资本。
    杨先生的“焦为古陈邑”的依据,是《 左传》 信公二十三年的杜预注。杜注原文是:“焦今谯县也;夷一名城父,今谯郡城父县。二地皆陈邑。”杜庄的意思是说,焦、夷二地都是陈国的城邑。杨先生在《 红楼梦中荣宁两府的来源》[24] 里说,“焦”以代“陈”(意谓焦大即陈良)。陈国的一个边远小城,能代“陈”吗?你们丰润能代中国吗?古今称谓和文学用该朴从没有这种“代”法。小说《 红楼梦》里,绝不会存在这种不合道理的“代”。至于“大”与“良”通,也没有根据。字义的问题,他们竟敢于捏造! 再就是陈良发三矢的事,杨先生引《 浭阳曹氏族谱》 卷二《十二世祖讳继参宇仲相》 条下原文是:“(继参)呼次子云望率健卜陈良等发三矢殪三寇,贼怯走。”“发三矢”的究竟是曹云望,还是陈良,还是两人共发,原文并不清楚。杨先生接着引的该族谱《 仲相人乡祠详奏稿》 中则作:" (继参)遂令子云望率家丁陈良等登城捍卫,而乘墉者己及堞矣,乃督其子三矢三歼其巨贼,乃宵遁。”明确说“发三矢”的是曹云望。象曹云望这样率仆人守城,是常见的事,并非只有丰润曹家才有;而且这与“从死人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的”焦大有什么相似?
    刘润为说:“宁府女人缠足.显系汉籍包衣,如《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第六十五回写尤三姐:‘红鞋一对.金莲戎敲或并’;荣府女人则是放足、显系旗斜包次。”象这些话不能不说是胡言乱语。“包衣”都属旗籍,怎么能有与“旗籍包衣”相对的“汉籍包衣”呢?汉籍包衣男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指汉人充当包衣的,应该称“汉姓包衣”或“包衣汉人”。如果是指广大未入旗白汉人,则更为悖谬。未入旗的汉人,不是“包衣”。不能称“汉籍包衣”。关于缠足之事,笔者在脂评本中只发现“尤三姐一人是小脚”她是宁国府的客人。宁、荣二府的女性,书中没有写到缠足,应该都是天足,有些女性行动的描写,显出天足的特点。大家知道,清代一般汉人家庭的女子是缠足;但旗人女子(不管是满族女子,还是旗人中的汉姓女子)禁止缠足,个别旗人女子私自缠足的,发现后要受惩罚。《红楼梦》 中的女性是天足,表明这部小说取材于旗人社会,荣、宁二府源出于旗人家庭,丰润曹家不是旗人。
    丰润曹渊同《 红楼梦》 沾不上边。刘润为的文章通篇尽是胡言乱语,尽是曲解与胡猜。虽然有一位杨老先生支持他,也丝毫不能动摇曹雪芹的著作权和历史地位。谬误毕竟是谬误。刘润为和杨老先生必将贻笑于学界,贻笑于后世。
    1995 年夏写于武昌
    注释
    ① 周汝昌:《 王文读后》 ,1994 年1 月8 日《文艺报》 。杨向奎:《关干〈红楼梦〉作者研究的新进展》 ,《 齐鲁学刊》 1994 年第1 期和1994 年3 月9 日《 中国文化报》 。
    ② 奉宽:《 〈兰墅文存〉与〈石头记〉》 ,原载1931 年3 月出版的《 北大学生》 第1 卷第4 期,人民文学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 (第3 辑)收有此文。
    ③ 见人民文学出版社《 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l 辑)。
    ④ 《 俞平伯论红楼梦》 951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⑤ 吴恩裕先生的《 永忠的延芬室集底稿残本》《明义及其琢烟琐窗集诗选》 ,见《 有关曹雪芹八种》,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书版。永忠“吊雪芹”三首绝句,载北京图书馆藏《延芬室稿》,《 有关曹雪芹八种》 内有此诗影印件。明义的《 绿烟琐窗集诗选》,有文学古籍刊行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6]《 红楼梦新证》 (增订本)872 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 年出版。
    ⑦ 见敦敏《 懋斋诗钞》 ,有文学古籍刊行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⑧ 见敦诚《 四松堂集》 ,有文学古籍刊行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按:曹雪芹出生时,曹寅已去世。敦诚知道雪芹在南京生活过,误以为与曹寅生活的岁月相衔接。
    ⑨ 《 枣窗闲笔》 ,有文学古籍刊行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⑩ 余英时:《 关于红楼梦的作者和思想问题的商榷》 ,见上海古籍出版社《 海外红学论文集》 .
    [11] 戴震:《 与姚孝廉姬传书》 ,《载东原集》 卷9 ,四部备要本。
    [12]见光绪朝《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卷84 、卷156 。
    [13] 丰润曹与内务府曹寅家相传均为宋初曹彬之后。史料显示,他们仅有这种同祖关系。参看拙作《 评“丰润说”》 。
    [14] 梁启超:《 清代学术概论》 。
    [15]《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63 页,中华书局出版。
    [16] 《 楝亭诗别集》 卷4 ,见上海古籍出版社《 楝亭集》 。
    [17] 《 内务府奏请将曹付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江宁织造折》 ,《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25 页。
    [18] 《 喜雨纪事》 的首句为“兵兴六载朝野贫”,吴三桂于康熙十二年十一月叛乱,至康十八年共“六载”。诗中记康熙皇帝筑天坛求雨,祭后恰有风雨雷电至。又记“粤西同日报归平”。此为康熙十八年事。蒋良骥《东华录》 卷十一:康熙十八年,“夏四月,旱,诏清理刑狱。己卯,旱甚,上步涛郊坛,应时大雨。命希福帅师公莽依图定云南。师次舟州府(柏按:在广西),逆贼吴世宗遁”。
    [19] 《 冰上打球词三首》 末句“西南兵甲渐拍磨”,为康熙二十年“三藩之乱”将平定的形势。
    [20] 《 楝亭诗别集》 卷2 有《 题来雀亭图》,题下曹寅自注:“为石癝内兄赋。”诗的开头两句是:“李君话雀双泪垂,命予更作来雇诗。”既然曹寅的内兄姓李,表示这时曹寅已娶李氏。根据前后诗推断,《题来雀享图》 作于康熙二十一年。又,康熙五十四年李煦关于安排曹顺后事的奏折,称李氏“年近六旬”,可见李氏生于顺治年间。按当时的婚嫁年龄,李氏出嫁不会迟于康熙二十一年。
    [21]《 楝亭诗钞》卷6 有《 思仲轩诗》,是悲悼曹宣的作品。朱彝尊《曝书亭集》,卷23 载康熙四十八年作的《 题曹通政(寅)思仲轩涛卷〉,则曹寅《思仲轩诗》至迟作于康熙四十八年。《 思仲轩诗》 中说曹宣“拱木已成栋”,表明曹宣已去世好几年。笔者考证,曹宣死于康熙四十四年。详见拙著《红楼梦的奇与美》附录。
    [22]《 内务府奉诰将曹頫给曹寅之妾为嗣并补江宁织造折》 引“曹頫之家人老汉语:“我主人所养曹荃的诸子都好。”
    [23]《内务府总管赫奕等奏请补放江宁织造折》 ,《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03页 。
    [24]见《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1992 年第3 期。
    原载:《红楼梦学刊》 一九九五年第四辑
    
    原载:《红楼梦学刊》一九九五年第四辑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