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红楼梦》 八十回的矛盾现象 在《 红楼梦》八十回原著中出现了这样的矛盾现象:一方面,作为华品结构的中心情节宝黛爱情、钗黛对立的悲剧冲突中,作者写出了钗黛二人在这场爱情角逐中不可共存的严峻局势。黛玉的率真纯情、孤标傲世在园中越来越孤立,越来越不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贾母公开声称;在园中所有“姑娘”中“宝丫 头”是“最好”的一个;王夫人连“眉眼有些像林妹妹”的晴雯都引起心头怒火,将她迫害至死,显然“意在沛公”了。相形之下,宝钗的温厚大方,八面玲珑,愈来愈得到园中上自贾母、王夫人、下到赵姨娘、做粗活的婆子的一致称颂。在这场爱情角逐中,胜负之分,愈来愈明显. 第七十七回晴雯冤死后,宝玉作的《 芙蓉诔》中“红绡帐里”句,在黛玉建议下,改成: 茜纱窗下,我本无缘, 黄土垅中,卿何薄命? 作者借宝玉之口说出“茜纱窗”是黛玉所居之处,并冲着黛玉面说的。庚辰本在“无缘”句有双行夹批云:“双关句”; “薄命”句下又批有“当面用‘尔’‘我’字样,究竟不知为谁之评”等语,并明确指出“当知虽诔晴而又实诔黛玉也”① 。紧接着,在“黛玉听了移神变色”处,又有双行夹批云:“慧心人,可为一哭!观此句,便知诔文实不为晴雯而作也!”② 历来有“晴为黛影”的说法。晴雯的冤死正预示了女主人公黛玉的悲剧结局即将来临。诔文中的“鹰鸷翻遭罘罬”与“茝兰竟被芟鉏”,“恨比长沙”与“惨于羽野”及“钳诐奴之口奴”与“剖悍妇之心”等联,是不平的抗议,愤怒的叫喊——不是“怨”而是“怒”,显示黛玉决非“自然夭亡”,而应有更惨烈的遭遇和更尖锐的冲突。一个更为撼动读者心灵的悲剧冲突已迫在眉睫。如果从美和美的毁灭― 美的、可爱的、可尊敬的人的毁灭的线索来看的话,金钏儿冤死是第一次浪潮,晴雯的冤死与芳官、四儿等被逐则为第二次浪潮。这是一次高过一次的浪潮,黛玉死当为第三次浪潮。它将是更高更猛烈更可怕的一次,同时,它也是小说情节发展的最高潮,如千里巨龙乘风鼓浪呼啸而来。我们已隐约听到它的潮声,嗅到它的湿气,看到它的浪头了,但是,就在这作品的主流、主线急剧发展,飞速延伸,逐步迫近顶点的瞬间,作者却来个急刹车,用倒挽黄河的手法扭上了相反的方向,把情节推到“钗、黛合一”“二美合一”的轨道上去。 另一方面,作品确实存在着“钗、黛合一”、“二美合一”的潜流。开卷作者申明不写“淫邀艳约、私奔投盟”,不写“男女二人,又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即不写自由爱情。并以钗、黛二人同列太虚册的一诗、一画与《红楼梦曲》 的一曲,以及可卿“鲜艳妩媚,有似宝钗,袅娜风流又似黛玉”名“兼美”等等,暗示“二美合一”之意。同时并用《蘅芜君兰言解疑癖 潇湘子雅谑补余音》 和《 金兰契豆剖金兰语风雨闷制风雨词》 两回文书,写她们“和好”起来,直好到“俨似同胞共出”,互称“姐姐”“妹妹”的地步(第57 回)。自42 回后,作者撇开宝黛爱情、钗黛冲突的描写,转而写鸳鸯抗婚、晴雯补裘、探春理家、尤氏姊妹… … 这是有意的宕开,淡化爱情描写的情节,将宝黛爱情压低、冲淡、限制在 “两小无猜”的“乐而不淫”的范畴内,不让它越出“儿女真情”的鸿沟,进入“自由爱情”的领域。 然而,宝黛爱情、钗黛对立既已形成,并拉开了架势。作者潜隐层次的情绪、感觉,是喜爱、同情、支持和拥护宝黛建立在思想性格相投合的基础之上的自由爱情,并心爱着这两个人物,所以,一开始就蘸着同情的血泪写得如火如荼,刻骨铭心,一下打入了读者的心室,令人久久难忘.这种忌讳自由爱情的想法,仅属于他的外显观念层次的“父兄教诲”、“师友规劝”之类属于“观念”性质的东西,和那沉没部分的“本我”与“自我”不适应、不协调。因而,作者这种之图冲淡、缓解、调和宝黛爱情与钗黛对立的设计及李写,既违背了生活逻辑与人物性格发展规律,也违背了自己“内宇宙”的真实情燕.如作者给予了宝钗“山中高士”——艳冠群芳等美好称谓,却冠以一个“无情”的“冷”字,正反映出这种思想与情感的矛盾。 “凡是符合曹雪芹‘原意’的都是好的”这种观念须排除。这个观念不破除,匍伏在“至高至圣”的曹雪芹神像前不敢抬头,就无法认识《红楼梦》 八十回中的内在矛盾,也无法正确认识这部伟大的作品的真实面目,更无法从八十回的内在矛盾中看出曹雪芹的创作危机,因此,也就无法对这个危机在创作过程产生的意义与影响作出正确的估价。 二、正视曹雪芹调和作品矛盾冲突的意义与影响 从脂本、脂评及原著八十回的情节安排、人物塑造、细节描写及语言运用中透露的信息,显出了曹雪芹有意调和作品主要矛盾冲突的迹象。这是个长期被忽视、被掩蔽的症结所在的问题,须要正视并正确对待。 首先,曹雪芹要避开宝黛爱情的正面描写,调和钗黛的对立冲突。他不写宝钗黛的三角追逐关系;不将钗黛二人置于你死我活、不可共同的地位;不愿将宝钗这个“冷美人”写得太尬尴、太难堪,更不愿将贾母、王夫人、凤姐、袭人等写成致死黛玉的元凶或帮凶。在作者原来构思中,“薛宝钗不是一个鸿占鹊巢的奸人,而是一个品格奇特的高士”,宝黛悲剧是“眼泪还债”而不是“钗黛争婚”③ 。就作者“原意”说,这是对的.问题在于:宝钗又是个笃守封建礼法的“拘拘然一女夫子”,而且是“德、工、容、貌”俱全的封建淑女,是个“不干己事不开口,一间摇头三不知”的“冷美人”,她极力奉承贾母,王夫人,以取得她们的欢心,讨好赵姨娘在内的一切人。当然,说她是争取“宝二奶奶宝座的选票”,自是皮相之见。她是“尽孝道”和“随分从时,性格豁达”的人,并非有意做作,但她的感情是冰结的,思想是保守的,别人的不幸和苦难,激不起她心湖上的涟漪。她不“虚伪”,也不“奸险”,但因恪守封建礼法,以“理”制“欲”的修养达到上乘,就显出了封建主义本身一样的“虚伪”与“奸险”。说她是“巧伪人”、“女曹操”,固不完全恰当,但她的客观存在就是楔入宝黛爱情的一颗定时炸弹。这都是曹雪芹在八十回中描写的,井非程、高所杜泽_现在,作者要将钗黛矛盾淡化、缓解.直到消失掉。宝黛爱情是作品的中心结构情节发展的主线。宝玉、黛玉与宝钗是作品的另一主人公,是全书之胆、全书之瑰.因而,这时矛盾的淡化、缓解、调和与消失,其意义与影响就不是局限在宝黛爱情故事的本身,它造成的后果,必将影响到作品的整体结构及其思想意义与美学价值的取向,非可等闲视之的。 与此同时,作品里的贾政与宝玉也形成一对难以相容的冤家。他们父子关系非常紧张,在那“父权”与“君权”并列,“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的封建宗法社会里,贾政要求儿子宝玉走“仕途经济”的道路是正常的,不足为怪的。偏偏宝玉“愚顽怕读文章”,称“仕途经济”、“八股时文”为“利鬼禄蠢”所为,将“一生事业”寄托在“赢得女儿们的眼泪”上面,真是“古令不肖无双。”这就和“正直端方”、“治家有法”的贾政发生了剧烈的冲突。《手足耽耽小动唇舌 不肖种种大承笞挞》 回,贾政用“流荡优伶”, “逼奸母婢”的两大罪状,要把宝玉“活活打死”或用绳子“勒死”,免他将来“弑父弑君。”这是两代人、两种人生价值观的对立,也是一对难以解决,可说敌对性的矛盾还夹杂着赵姨娘、贾环的“夺嫡”阴谋在内,自不会就此而止,还将酝酿着更大的爆发。这也出于曹雪芹本人笔下,并非程、高所撰。在庚辰本第七十七回、七十八回有两段诸本均无的异文,一是贾政说贾环、贾兰“题联和诗”的“聪明”都“不及”宝玉,并说“宝玉我倒放心,他是能的”,王夫人等“由来不曾听到这等考语,自是意外之喜”。二是写贾政“年迈,名利大灰”,却“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见宝玉会作诗“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 … 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贾政放弃了逼他走仕途经济道路的主张,“严父”变成了“慈父。”这又显出雪芹要淡化、缓解并调和贾政、宝玉两代人之间的矛盾,出现了要求“政、宝合一”的迹象。 第三,宝玉的出家,前八十回中作了多次预示:宝玉在黛玉前一再表示,如她死了,自己“做和尚去”,这就意味着宝玉的“做和尚”是因为他摒弃了仕途经济、扬.名显宗的道路,把生命孤注一掷地押在和志同意合的林黛玉的爱情上。他天真地幻想赢得所有女儿的眼泪,经过多次碰壁,逐渐缩小范围,最后集中到黛玉一人身上,这是他负隅扼守的最后一块阵地,是他决心与其共存亡的。它的嗜落,将是他生命价值的丧失.他会别无所恋,“撤手悬崖”而去.今天的论者责备他只知追求爱情,不关心“社会课题”,不知当时的“社会课题”正是“仕途经济”、“八股时文”之类。正因他不关心、厌恶这些,去追求纯真的爱情才显出了他的叛逆性与近代人文精神的难能可贵。因此,他的“出家”是为失去庸玉,为抗议自由爱情被毁灭并拒绝作“克绍箕裘”的‘肖子贤孙”而“出家”,这是作品里显示出来的,也非别人所杜撰。如在第四十二回、第四十五回将钗、黛二人写成“和好”,有意避开宝黛爱情、钗黛对立的描写,但宝黛爱情仍然像暗潮一样地激荡、牵引着读者的心。《慧紫鹃情辞试莽玉 慈姨妈爱语慰痴晕》 一回,正是这股潜流激起的浪花。它预示了宝黛间的生死爱情仍在发展。 但是,依照黛先死、钗后嫁的让路方式处理,黛玉是“莫怨东风将自嗟”, “你纵然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按书中《 杏子阴假凤泣虚凰 茜纱窗真情摇痴理》回所写,爱侣逝后,应该再娶再嫁,为宝玉再娶宝钗的合“痴理”性作了解说。脂评提及的佚文中尚有宝玉与宝钗“寒冬咽酸荠,雪夜围破毡”情节,说明宝玉的出家是因“眼前无路”而产生的“情极之毒”,即“以情悟道”的“悟破”,才“弃宝钗之妻、察月之脾”而为僧的,与黛玉的爱情无关;与他在黛玉前多次所说“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的誓言也无关。这就说明在宝玉出问题的处理上,也出现了前后不符的现象。这都是八十回原著中存在的矛盾,我们应该正视。 曹雪芹创造的钗黛对立冲突为中心内容的宝黛爱情悲剧,开创了中国文学史上爱情描写的新领域,第一次将两性相悦由生物、生理层次或宗法伦理层次,提到了思想一致、心灵契合的高度,显示了自由爱情的美和人性的芬芳,因而宝黛爱情悲剧胜过了历来所有“才子佳人信有之”的悲剧,显出了历来少见的人文主义的精神。同时,贾政与宝玉两代人的冲突与宝玉为黛玉逝去而出家,在中国文学史上也是别辟蹊径、别开生面的。在汗牛充栋的戏曲小说中,没有出现过贾政、宝玉这样两代人之间因人生价值观不同而发生对立冲突的故事,也没有宝玉这样以爱情作生命孤注一掷,爱情失败即决然而去的人物,其“叛逆”正“叛”在这个地方;其“新人”也正“新”在这个地方.至于描写得生动逼真达到“传神千秋”的地步尚在其次。 应清醒地看到:宝黛爱情悲剧、贾政与宝玉两代人的对立,以及宝玉为黛玉决然坦家而去― 这三项内容是撑起《 红楼梦》这座千门万户大厦的三根擎天大柱构成的中心间架。如果拆去这三根撑起大厦中心间架的支柱,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呢?它不会因主要支柱失去万“忽喇喇大厦倾”么?不能排斥有这样约可能!这种“自我成之自我毁之”的现象并非少见。俄国的果戈理就“跌倒在自己可笑的理论跟前”(别林斯基语)而自毁了《死魂灵》 的第二部。曹雪芹会不会如此呢?不应排斥也有这样的可能。 三、曹雪芹的创作危机 从上分析可以看出,曹雪芹的思想矛盾造成了他的创作危机。他在写到《 红楼梦》 八十回时难以再写下去,或者写出来自己也很不满意了。在故事、人物面临到“摊牌”的阶段,内在矛盾已充分显示出来.作为叛逆的、天才的、伟大的作家和大胆、卓越的思想家的曹雪芹,不会满意那“钗、黛合一”、“政、宝合一”、宝玉沦于击拆之役方出家这种调和矛盾、消解矛盾、大煞风景的“结局”。在他那生花妙笔下“活起来的人物,将以自己的思想逻辑与性格发展的规律,抗拒着作者的不真实的处理。正如塔姬雅娜违反普希金的意志“竟然嫁了人”,卡秋莎也不曾按托尔斯泰的构想和聂赫留朵夫结婚一样,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既然由曹雪芹这个“上帝”创造了出来,己有了自己的生命,成为独立精神个体,就会按着生命规律与性格逻辑活动起来。曹雪芹无法制止宝、黛二人停留在“两小无猜”范畴内而不向自由爱情跨进,无法制止钗、黛二人向着对立、冲突、不可共存的道路而不是“和好”、“合一”的道路前进。 但作为一个渺小的、有鄙俗气的没落封建世家子弟的曹雪芹,在“眼前无路”时想到“天恩祖德”的往日“光荣”,缅怀所受的“父兄教诲”、“师友规劝”的封建教养及其在“江南织造”家庭中形成的伦理道德与相应的审美观念、阶级同情、传统偏见又在束缚他、囿限他,使他虽“悼玉”又“怀金”,虽不忘“世外仙妹”,又眷恋“山中高士”,也不愿将贾母、 王夫人写得过于冷酷寡情。 作者这种理念领域与情感世界的矛盾,体现在作品的整体构思之中:情感上要写“悼红之情”,理念上要寓“风月劝戒之旨”。这两种想法形成了有如“正邪二气”的“既不能消,又不能让”的局面,成为内在的创作危机,在写到八十回时,这个危机充分显现了出来。 值得注意的是:在乾隆十九年(1754 ) ,曹雪芹所作甲戌本《 石头记》 已经脂砚斋“重评”传抄问世,写成时间至少得前推一二年,距他逝世“壬午”或“癸未”还有十年左右时间。从甲戌本开卷即有“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看,已基本写成,所说甲戌本止十六回,或只有四十回的说法,都是不能成立的。一般说法是写成八十回。如果这样,在以后十年左右时间内,可以没有写出“后之三十回”一并传世呢?不错,有写成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的说法即吏“述夫”也可以补写出来的。还有所谓“政治忌讳太多”不敢拿出来之说。在咱们这个政治文化系统内这根“政治”的弦绷得太紧了。实则只是“传抄”并非“正式出版”,何“不敢”之有呢!这是纯出于臆想的。实际上,雪芹写到八十回后,因思想中双重性价值系统的矛盾造成了创作危机― 作品里的人物“反抗”起他的构思来,因而写下去就不再笔酣墨畅、妙思泉涌、灵感飞进,而是“江郎才尽”地笔枯墨涩、思路迟钝,写不出来,就懒得写。即勉强写成若干稿,也不满意,就拖延着,直到最后,正如王实甫的《西厢记》 第五本,施耐庵《 水浒传》 七十回后的文字不能令人满意,作品也暗淡起来失去魅力.我们常常陷入这样的迷信中,也许是人类可悲的弱点之一吧,即往往对某个人杰出作品产生信任后,就误以为他所写一切都是高明的,殊不知最伟大的作家也有失败的作品,最成功的作品也有不成功的章节。换句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但在分析具体问题时,我们常常忘却这一点,造成障碍而看不清真相。 所以,我们应看到这样事实:曹雪芹写《红楼梦》 后半部时,那个没落的、有鄙俗气的“世家子弟”在限制、束缚他。他难以突破那“世家子”、“大家风范”(脂砚语)的伦理道德和审美观念,忌讳那“淫邀艳约”的爱情描写会触犯“鬼不成鬼、贼不成贼”的禁令,追求那“温柔教厚”、“怨而不怒”的审美境界。因而,他依着“狱神庙红玉慰主”、“袭人琪官夫妇侍奉宝玉得同终始”之类蓝图写“丫环慰主”、“文情凄惋动人”的“后之三十回”,那正是“平淡无奇”的“风月鉴”的“反面”,这说明曹雪芹未能像普希金、托尔斯泰那样依“形象反抗”改变原来构思,而是要依原来构思压服“形象反抗”去写“寓风月劝戒之旨”的后三十回。虽然作者在“风月鉴”回中申称:“千万不可看正面”,要看它的“反面”,其实这个“反面”,雪芹自己也不爱看的,勉强写下去就是弃其“长”而就其“短”。曹雪芹最后约十年左右的时间内,没有写成“后之三十回”,其原因盖在于陷入了思想矛盾导致的创作危机而写不下去吧!故“书未成,泪尽而逝”④ 。 四 未成“全璧”的悬测 如果这个设想能够成立,那么,《 红楼梦》未成“全盛”的原因是“由于思想矛盾造成的创作危机,使曹雪芹写不下去,也就没写了。所谓“后之三十回”, 只是作者构思中的设想而已。“深知拟书底蕴”,甚至参与了著书过程的脂砚斋等那样与雪芹亲近的评家,也常发“未见后文”之叹,可能是作者所言,或见到零星散稿,甚至是废稿。 这说明开卷所说“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并经脂砚“重评”、“凡四阅评过”的本子,可能只有八十回。大约正如近代作家将自己写成原计划中几分之几作为第一部出版问世一样,曹雪芹写成八十回,已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就光整理出来,经脂砚一评、再评… … 而传抄问世了。那个“后之三十回”的“风月鉴”的“反面”,他不想写、不能写、也没有写了,这是有可能的。 这并非我们的创见,80 年代初吴小如在《 闹红一炯录》 文中说:他“有一个大胆的臆测。即不仅客观条件不允许曹雪芹把全书写完… … 而且在主观能力上也不允许他写到终篇,因为无论宝玉或黛玉,作者已无力使他们的形象和性格向着更新、更高大、更完美的方面发展了。”刘绍智在《也谈心红楼梦)八十回的原稿》 文中也说:“曹雪芹在续写八十回后的文字时,已陷入了非常矛盾的困境之中了,直到他溘然长逝的时候,也没有从这种困境中摆脱出来。”他认为“前八十回是人类的无上珍品,”驳斥那种“后三十回实在比前八十回更为重要”的说法,指出那是“一部八十回《红楼梦》 看作是《 推背图》 ,当成《 谜语大全》 ”。这些看法,在不同程度上触及到了这个关系到所谓“红学”或“曹学”争论不休、分辨不清的症结之所在,可惜未曾作进一步探讨。当然,也不应排斥这样的可能:即曹雪芹已经按照“钗、黛合一”、“政、宝合一”、宝玉沦于“击析之役”的构想写出了“后之三十回”。 如周汝昌《 红楼梦新证》 亦载“日本三六桥有百十回本《红楼梦》 ”,内有宝玉被囚、小红探监、宝钗难产、宝玉与湘云结漓等情节⑤ 。类似的传闻,还有不少,限于篇幅不列举. 值得注意的是:在“旧时真本”、“端方本”、“三六桥本”等中有个共同的特色:即宝黛爱情、钗黛冲突、宝政冲突未提及,而宝玉贫穷落魄到乞丐地位则是共同的,并且均未提到他的出家。这均意味着宝黛爱情悲剧的淡化、钗黛对立的淡化。同时,将宝玉写成相当于乞丐地位,甚至在蒋玉函处“充贷,旋不满”,还要纠集街去闹事,行径已成流氓、无赖.这无疑是对这个“不肖无双”、“天下第一淫大”或‘怡红公子”、“绛洞花王”的“新人”“叛逆”现象的彻底破坏。―——不幸得很,这正是“风月鉴”的“反面”: “一个骷髅立在里面”! 这可能是符合雪芹“原意”的,它是“好”的“美”的,但能被读者所喜爱而接受吗?正如金圣叹砍掉了百回本《水浒》 庸劣的后三十回,“金本出,诸本皆废”一样:这样的“真本”也敌不过程、高本的竞争而被淘汰废弃退出了历史舞台。 这倒不是因为曹雪芹的“太超前”而传统的审美观又太牢固这个单纯的原因,而是曹雪芹在《 红楼梦》 八十回中创造的最伟大的成就和所建立的最彪炳的功勋:即史无前例的宝黛爱情悲剧与钗黛冲突的内容及宝玉与贾政两代人的对立,以及宝玉这个“今古未有”的“怡红公子”或“绛洞花王”体现了最生动的历史内容、最美好的人类希望和最有力的批判功能的被冲淡、被调和、被消除,就是取消了他所建立的最伟大的成就与彪炳的功勋,这是珍爱《红楼梦》 的读者所绝不能接受的,也是历史所不能接受的,不管这个取消者是何人-一即使是雪芹本人,也难以得到读者的首肯。 在这样前提下,我们方能理解程、高续书的意义与价值及其魅力不衰的原因之所在。他们完成了曹雪芹所不能完成的任务。 ( 1995 . 3 . 12 ) ① ② 庚辰本《 石头记》 ,第1967 页。 ③ 《 红楼梦学刊》 1984 年第1 辑,第89 页。 ④ 甲戌本《 石头记》第一回脂评。 ⑤ 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第937 页。 原载:《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5 年第3 期 原载:《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