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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没有死——《红楼梦》佚稿中一个人物的结局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蔡义江 参加讨论

    读杭大学报今年第三期李凌同志大作《评<红楼梦>后四十回》,其论续书写鸳鸯之死实非因贾赦所逼,乃如其回目“鸳鸯女殉主登太虚”之所标,“是‘殉主’,鸳鸯是忠于封建名教的‘义婶’。”甚为精到。然曹雪芹已散佚的八十回后原稿中,鸳鸯命运究为如何,她有没有死,是否被贾赦逼死,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鸳鸯拒嫁时说:“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竖横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若有造化,我死在老太太之先;若没造化,该讨吃的命,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我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尼姑去!”(庚辰本46回。程高本删去我加点的文字)鸳鸯的命运,不象金陵十二钗、香菱、袭人等有薄命司图册判词可考,因而,上面这段话自然值得我们注意。这里提到的可能归宿,实在有四五种之多:(一)一辈子不嫁人;(二)老太太逼嫁,就一刀抹死;(三)死在老太太之先,(四)老太太死后,无以为生时(所谓“该讨吃的命”),或是寻死,(五)或是去做尼姑。二、四也许可算一种,都是寻死,只是处境和原因不同。这里又有两类情况:即永远不嫁人是确定的、无条件的(她还铰发表示决心),其余四种都是假定的,有条件的。
    贾母逼嫁(书中是说“贾母听了气的浑身乱战”)或鸳鸯比贾母早死,事实上都不大可能。末了两种归宿,要有两个条件:即贾母归天和鸳鸯已无法维持生活。贾母年纪比刘姥姥小好几岁,佚稿中未必也写到“寿终归地府”(脂评亦无此类暗示)。鸳鸯很能千,即使贾母死、贾府败,境况大变,何至于就到非“讨吃”不可的地步呢?曹雪芹是“不敢稍加穿凿”,人为地制造悲剧的。鸳鸯说“若没造化,该讨吃的命”时如何如何,无非是退一步极而言之,表示誓不出嫁的决心,并非为写归宿。否则,何必用两个“或是”,拉上无关的削发为尼呢?程高本删掉鸳鸯所说“若有造化”,“若没造化”等表示假定的话和“该讨吃的命”这一前提,使后面两个“或是”成为她必由之路,其用心就在使续书所写“殉主”情节能合“寻死”的话,以便冒充曹雪芹原意。
    贾赦后来逼嫁的可能也很少。据脂评他“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且死期不远了(76回评)。凡书中伏有归宿的话,脂评多批出。第46回有十几条评,独对鸳鸯这段话无评,显然因为话中已对独身终生的结局交待清楚了。戚本此回后有一条脂评很值得注意,它说:“鸳鸯女从热闹中别具一副肠胃,不轻许人一事,是宦途中药石仙方。”评者从鸳鸯的态度联想到宦途中也该不轻许人才能免祸,故曰“药石仙方。”脂评加者是读过佚稿的,倘鸳鸯最后仍不免一死,他能这样评吗?可见,在佚稿中鸳鸯的命运只是终生不嫁。
    1979年12月《杭州大学学报》 第4期
    鸳鸯没有死——《红楼梦》佚稿中一个人物的结局
    蔡义江
    读杭大学报今年第三期李凌同志大作《评<红楼梦>后四十回》,其论续书写鸳鸯之死实非因贾赦所逼,乃如其回目“鸳鸯女殉主登太虚”之所标,“是‘殉主’,鸳鸯是忠于封建名教的‘义婶’。”甚为精到。然曹雪芹已散佚的八十回后原稿中,鸳鸯命运究为如何,她有没有死,是否被贾赦逼死,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鸳鸯拒嫁时说:“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竖横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若有造化,我死在老太太之先;若没造化,该讨吃的命,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我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尼姑去!”(庚辰本46回。程高本删去我加点的文字)鸳鸯的命运,不象金陵十二钗、香菱、袭人等有薄命司图册判词可考,因而,上面这段话自然值得我们注意。这里提到的可能归宿,实在有四五种之多:(一)一辈子不嫁人;(二)老太太逼嫁,就一刀抹死;(三)死在老太太之先,(四)老太太死后,无以为生时(所谓“该讨吃的命”),或是寻死,(五)或是去做尼姑。二、四也许可算一种,都是寻死,只是处境和原因不同。这里又有两类情况:即永远不嫁人是确定的、无条件的(她还铰发表示决心),其余四种都是假定的,有条件的。
    贾母逼嫁(书中是说“贾母听了气的浑身乱战”)或鸳鸯比贾母早死,事实上都不大可能。末了两种归宿,要有两个条件:即贾母归天和鸳鸯已无法维持生活。贾母年纪比刘姥姥小好几岁,佚稿中未必也写到“寿终归地府”(脂评亦无此类暗示)。鸳鸯很能千,即使贾母死、贾府败,境况大变,何至于就到非“讨吃”不可的地步呢?曹雪芹是“不敢稍加穿凿”,人为地制造悲剧的。鸳鸯说“若没造化,该讨吃的命”时如何如何,无非是退一步极而言之,表示誓不出嫁的决心,并非为写归宿。否则,何必用两个“或是”,拉上无关的削发为尼呢?程高本删掉鸳鸯所说“若有造化”,“若没造化”等表示假定的话和“该讨吃的命”这一前提,使后面两个“或是”成为她必由之路,其用心就在使续书所写“殉主”情节能合“寻死”的话,以便冒充曹雪芹原意。
    贾赦后来逼嫁的可能也很少。据脂评他“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且死期不远了(76回评)。凡书中伏有归宿的话,脂评多批出。第46回有十几条评,独对鸳鸯这段话无评,显然因为话中已对独身终生的结局交待清楚了。戚本此回后有一条脂评很值得注意,它说:“鸳鸯女从热闹中别具一副肠胃,不轻许人一事,是宦途中药石仙方。”评者从鸳鸯的态度联想到宦途中也该不轻许人才能免祸,故曰“药石仙方。”脂评加者是读过佚稿的,倘鸳鸯最后仍不免一死,他能这样评吗?可见,在佚稿中鸳鸯的命运只是终生不嫁。
    原载:《杭州大学学报》 1979年第4期
    
    原载:《杭州大学学报》 1979年第4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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