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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云翘传》对《红楼梦》艺术创新的多重影响(上)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董文成 参加讨论
也许人们难以置信:历来不被中国文学史家和小说史家提起的稀见"才子佳人小说"《金云翘传》,居然同中国古代文学第一名著《红楼梦》之间存在一种鲜为人知的师承缘份。本文的撰写,就是要摆出确切具体的证据来,通过对应比较,全面揭示这两部小说间独特的渊源关系,在以往小说史著作从《金瓶梅》到《红楼梦》之间留下的空白处,补上实实在在的一笔。
    一、问题的提出
    在公开发表的论文中,最先注意到《金云翘传》对《红楼梦》有影响的,是苗壮教授。他在1983年撰写的《<红楼梦>与才子佳人小说》一文(见《明清小说论丛》第一辑,1984年4月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中,以敏锐的学术眼光揭示了一项中国小说史上被人们普遍忽略了的客观事实:
    恰恰是这些才子佳人小说,与《红楼梦》存在着解脱不开的渊源关系;又恰恰是这些才子佳人小说,对于《红楼梦》的诞生,有着不容否定的影响。在具体阐证这一论断时,苗壮教授提到,刊于《红楼梦》诞生之前(康熙年间)的《金云翘传》,所写的人物宦氏,"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的王熙凤",并用半页篇幅对这两个小说人物加以比较,说明"才子佳人小说中的人物及其表现手法,对曹雪芹是不无影响的。"同文还提到,《金云翘传》中以桃花喻红颜薄命和人物命名有寓意这两点,在《红楼梦》中得到继承和发展。
    其次,1987年《明清小说论丛》第五辑上刊出的陈铁宾先生《小说写梦偶拾》一文,谈到《金云翘传》和《红楼梦》在写梦方面颇为相似,不仅都有着"笼罩全书的作用",而且还"把书中人物的命运、情节,约略地或隐或显地揭示出来,也对全部著作的内容、趣旨,约略地或隐或显地揭示出来。"从而得出结论--《红楼梦》对才子佳人小说的写梦手法有所继承和发展。
    到9O年代,则有林辰先生一再强调《金云翘传》对《红楼梦》创造的影响问题。他在《<翘传>和"翘传现象"--读董文成的<清代文学论稿)》(见《中国图书评论》1995年第一期)中写道:
    读过《翘传》的人,都会自然地想到:《翘传》中的断肠教主和《红楼梦》里的警幻仙姑;《翘传》中的十首《继肠新声》曲和《红楼梦》里的《红楼梦曲》,何其相似也耶!这当然不可能是清初作家模拟乾隆时期的作品,而是曹雪芹对前人的继承和发扬。尤其是《翘传》中的那个宦氏,她那笑里藏刀的奸险、阴损、狠毒,无疑是《红楼梦》里那个王熙凤的身影。
    这些学者的见解,笔者十分赞同。但惜其语焉不详,特别是比较的范围太小,对《金云翘传》开拓中国悲剧理论和全面反叛"才子佳人小说"不良传统的艺术创新之功无人予以注意。因此,专门写一篇全面系统的比较文章,把前述先生提出的论点加以推广发展,将是很有意义的研究课题。这就是本文写作的初衷。
    二、悲剧意识的觉醒:石破天惊的美学理论开拓
    许多"红学"界的学者们转相征引《红楼梦》甲戌奉中的一条脂批:《红楼梦》本回"写个个皆知,全无安逸之笔,深得《金瓶》壸奥。"且推而广之,认为《红楼梦》除了继承《金瓶梅》的写实传统之外,还有许多伟大的艺术创新。这诚然不错。但是,把《金瓶梅》之后一百五十来年小说艺术的进步尽归功于曹雪芹一人,就未免失之偏颇不实了。这种倾向肇始于鲁迅先生1926年撰写的《汉文学史纲要》讲义,其中有一段被后人奉为"红学"经典性论断的话:
    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大不相同,所以其中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
    谁都承认,《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小说艺术前无古人的艺术杰作。但说到其打破传统之功,鲁迅先生这一结论却不能不大打折扣。首先,关于塑造逼真现实生活的小说人物,《红楼梦》只是继承和发扬《金瓶梅》的革新成果。其次,最后一句结论性的断语失去了前边论据的支持,已成笼统空泛的赞词。经过后人研究,才给《红楼梦》"打破"的"传统的思想和写法"赋予了具体内容。例如周申明在《<红楼梦>是怎样打破传统的思想和写法的?》(收入其《红楼梦的语言艺术》论文集,漓江出版社1982年版)中,将这一"突破"的内容归结为:一、主题的突破:"敢于冲破反动的封建政治对于文艺的禁锢,创作'令世人换新眼目'的伟大主题"。二、"敢于如实描写,塑造'真的人物'。"三、"敢于摆脱大团圆的俗套,从日常生活中写出令人惊心动魄的社会悲剧。"其实,这三点在《金瓶梅》那里已经打破了传统,并非"自《红楼梦》出来之后"才打破传统。然则《红楼梦》是继承和发扬《金瓶梅》的小说革新成果,打破的是流行才子佳人小说的一些俗套(传统)。才子佳人小说的"俗套",主要是《红楼梦》中指斥的那些缺点毛病。但打破才子佳人小说传统的,也并不自《红楼梦》开始。早在明末清初,青心才人的《金云翘传》已经卓有成效地进行了这一小说艺术破旧立新的大胆尝试,给《红楼梦》提供了广泛的艺术经验和一系列宝贵的启示。曹雪芹只有在青心才人等"才子佳人小说"的革新作家创新成果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取得《红楼梦》创作如此巨大的成功,成为突破传统的最高典范。就《红楼梦》对古代悲剧艺术的贡献来看,不能不溯源到青心才人朴素的悲剧美学对曹雪芹创作思想的影响。
    由于中国古代文学悲剧意识一向贫乏,导致中国文学史上悲剧文学的传统极为薄弱。文学作品中悲剧奇缺,在《红楼梦》以前始终未出现有典范意义的现实性长篇悲剧作品。明末清初,随着封建制度的没落,社会上悲剧题材大量涌现,时代呼唤真正的悲剧文学来反映悲剧时代的历史本质.但这时的世情小说创作领域,却普遍泛滥着"大团圆"模式的虚假喜剧作品--"才子佳人小说",作者们无视悲剧现实,理想主义的美学趣味已成小说史上牢不可破的习惯势力。应现实主义小说艺术发展的需要,通俗小说作家青心才人首先肩负起唤醒中国悲剧意识的历史使命。在《金云翘传》开宗明义的第一回,他鲜明地举起了悲剧艺术的大旗,表明自己是在明确的悲剧美学观念指导下,打破"才子佳人小说"那种背离《金瓶梅》现实主义精神的反悲剧锢疾,自觉地迎接世情小说悲剧时代的到来。他以《金云翘传》的创作实践,初步完成了世情小说从虚假理想主义向直面悲剧人生的现实主义优良传统的回归。《金瓶梅》是世情小说的开山之作,但兰陵笑笑生没有成熟的悲剧理论指导自己的现实主义创作实践,所以《金瓶梅》所写的人生悲剧,缺乏典型形象的人格美感,只有精彩暴露丑恶的创作主体所呈现的化丑为美的艺术美感,不能不使后世读者感到某种遗憾。《金云翘传》则避免了这种局限性,使社会悲剧和人格悲剧达到了和谐的统一,大大加强了悲剧艺术的震撼力量。象其他中国古代文论家一样,青心才人在表述他的悲剧意识时,也是使用比喻象征式的语言,而不是用科学思维的逻辑判断方式来阐释命题。这也体现了中国古代悲剧理论的民族特色。这种表述,是同悲剧案例的解剖与综合概括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此才能准确显示出作者见解的深刻性与成熟程度。
    他的悲剧理论的核心是:"玉不磨不知其坚,檀不焚不知其香"(第一回)。这是一个典型中国式的悲剧美学命题,同鲁迅先生关于"悲剧是把美毁灭给人看"的悲剧观是十分吻合的。《金云翘传》早期版本中的"贯华堂评论",对作者提出的这一悲剧命题是心领神会的,以致能恰当运用作者提出的这一悲剧理论来评析作品的艺术构思。例如,在第八回的回前评当中,评者写道:
    翠翘被秀妈一触,不待思索而即刺死者,盖打点久矣。设此时竟死,岂不干净。然检点名节,止可见洁身之为洁身,而不见辱身之为洁身也,则我翠翘之苦贞忠孝,不几埋没耶?苏武使单于,设使当时便死便还,何以见其啮雪餐毡十九年之大节?知此意则知翠翘矣,方许读是传。
    这种评论,是古代评点派当中极其罕见的。只有对作品的悲剧构思和悲剧美有深刻理解,才能写出这种具有真知灼见的评论。评者非常理解作者何以不让翠翘像正史所写那些烈女那样,不待失节受辱便自杀,以保持名节的清白。面临巨大悲剧人生的考验,可以说"死是容易的,而活着却更难"。因而非人的凌辱和磨难,恰恰是展示人物潜在的多方面人格魅力的外部条件。取消了王翠翘在16年人间地狱般的人生历程中两度沦落娼家、一度遭受妒妇摧残、一度经历战火洗礼、多次遭受欺骗与污辱等苦难遭遇,那么,她只能是一个概念化的孝女和烈妇形象。而有了上述的典型环境,王翠翘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和人格美,才得以充分的展示,才被写成一个具有复杂性格的"圆形人物",才成为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感染力的成功悲剧典型。在《金云翘传》最后一回,作者还借书中人物金重之口,重复了作者的悲剧见解,对悲剧的独特美感进行了辩证的诠释。那是在王翠翘历经16年磨难之后,带着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回到家中,抱着自惭形秽的严重自卑情结,认为自己已是失节之人,今非昔比,成了败柳残花,早已"花残"、"月缺"、"香销"、"玉碎",无颜同昔日的情人真正兑现姻盟。金重婉言相劝说:
    贤夫人此言大谬矣!大凡女子之贞节,有以不失身为贞节者,亦有以辱身为贞节者,盖有常有变也。夫人之辱身,是遭变而行孝也,虽屈于污泥而不染。今日之逢,可谓花残而又发矣,月缺而又圆矣。玉遭玷而不瑕,香愈焚而愈烈矣,较之古今贞女,不敢多让。即以往事征之,徐德言之破镜未尝不合,范少伯之西子久矣载归。夫人今又何嫌何疑,而忍视萧郎如陌路耶?
    虽然翠翘终于未接受金重的观点,与金重严守假夫妻的戒律,只以闺中密友相处,绝不行夫妇房中之事。但金重的一番高见,则完全是从悲剧美学的高度来理解人生的不幸,可谓善解人意的真正情种。正因为同作者"心有灵犀一点通",所以才说出同作者写在小说开头的悲剧命题十分相似的观点,首尾呼应,进一步申明了作品的悲剧艺术特质。有了这种见解,才能打破传统的贞操偏见,正确对待被污辱被损害的高尚灵魂。
    还有第五回,写王翠翘对父母说道:"假如你女儿偶得病身亡,虽有孝心,何人怜念?今不幸遭此父难家难,反成了一个孝女义妇,返之于心,无愧无怍。此虽极惨切事,亦是极快志事。"主人公这种勇赴家难的勇气之中,也包含着对悲剧人生内在美学价值的深刻理解。
    《金云翘传》第二十回正文之前的"贯华堂评论"对王翠翘的收场结局有这样一段议论:
    究竟死而生,离而合,意外团圆,使深情人终不堕落于缺陷之天,何其快也!说者曰:地已倾西北矣,乃齐死生一味荒唐,作者之罪出庄子上。吾则认为:天满东南,字字是五色石,作者之功不在女娲下!
    这实际上是对作者创作意图的误解,表达的正是传统的理想主义美学见解。事实上,作者写王翠翘投江获救,与普通才子佳人小说的"大团圆"结局是不能划等号的。人们只知生命死亡的结局是悲剧,而不知肉体虽生但心灵死亡的结局也是悲剧。因此,孙楷第先生才发出对《金云翘传》结尾的由衷不满,认为"至翠翘投江自沉本天然结束,可演为好文字,乃故意抹煞事实,谓遇救不死,归于团圆。因叹世之俗人直是不可救疗。古人奇节至行,不幸入庸俗人书中,其煞风景有如是也。"(见《日本东京所见小说书目》)这种看法与"贯华堂评论"不谋而合,都认为《金云翘传》的结尾是"补天"美学的产物,与其他才子佳人小说的"大团圆"结局没有什么区别。笔者更赞同李骞先生对王翠翘这一收场结局的论断:"后来虽然被救,但纯洁的爱情已经失去,心灵的创伤严重,故此翠翘的余生已经找不到真正的热烈的爱情和幸福,过着虽生犹死的生活,直到生命的结束。"(见《再论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说》,载《才子佳人小说述林》,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5月出版)这种身背沉重十字架忏悔往事的生活,与"大团圆"毫无共同之处,而贯华堂却视为"五色石"即"补天"笔墨。这种看法本身,是顽固传统美学观念所决定的。徐海死,王翠翘由于"真断肠"而万念俱灰,一心要出家为尼以绝尘缘。后虽迫于父母及弟、妹的苦劝,与金重举行了"续盟"的结婚仪式,但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有名无实的虚假婚姻。重重磨难的人生经历,使她的求偶标准有了巨大变化,由以才子为理想丈夫转变到以敢于惩恶扬善的英雄为理想丈夫。因此,她以徐海为心日中唯一的爱侣。徐海一死,她便心灰意冷,对世俗的追求失去兴趣,绝不会把那种虚假无实的"团圆"视为幸福。她一生中最风光、最志得意满的幸福时光,正是她成为徐海夫人那段生活,耻辱尽洗,恩怨了了,宠逾皇后,情爱弥笃。正思终生相依,接受招安,干一番有功于朝廷和人民的事业。不料督府失信杀降,使她理想破灭。所以,一向感情真诚无伪的翠翘才不惜以死来反抗督府指配的强迫婚姻。对父母和弟弟妹妹出于好心的"续盟"主张,她从孝心考虑,不得已在形式上屈从,但在金生面前,却同样誓死拒绝夫妻之爱,严肃地约法三章,以保持初恋时的距离,暗中为丈夫徐海守节。"贯华堂评论"误解青心才人是个"补天"高手,不能不引起《红楼梦》作者的警觉,为了更清楚地划清自己同"补天"美学的界限,以防后世论者的误会,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开头就严正声明自己的美学原则: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生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科举功名、家业复兴、娇妻美妾,这一切对贾宝玉毫无吸引力,可见《红楼梦》主人公的人生追求同普通才子佳人小说大异其趣。同样,《金云翘传》的主人公已不再迷恋才子佳人式的婚姻。主人公如果遭难而死或沦为无家可归的乞儿(如脂评所说的那样),充其量只能把《红楼梦》写成生活悲剧。而现在的《金云翘传》和《红楼梦》都是以创造性格悲剧为标志的真正悲剧,其主人公已不再以世俗理想的实现为满足,故都有新人的个性色彩。二者都是打破传统"补天"美学习惯的著作,相互影响的痕迹甚明。
    总之,青心才人的悲剧理论尽管还带有古朴初级的形态,没有建立起深刻完备的理论体系,但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依然是了不起的理论创新,有着划时代的重要意义,是悲剧意识开始觉醒的具体标志。这一理论,对中国世情小说走向古典现实主义艺术顶峰的《红楼梦》创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和指导作用。这种影响,绝不是单凭因果报应的宗教哲学来解释小说悲剧内容的《金瓶梅》所能产生的。
    在明确的悲剧理论指导下,青心才人断然抛弃了喜写"风花雪月"的世俗爱好,专门选择了王翠翘这个悲剧人物做小说的主人公,自觉地进行现实主义的悲剧创作。在把视野转向现实社会人生方面,比以往小说进步之处在于勇敢地舍弃了"汉唐名色",不加任何掩饰和伪装,比《红楼梦》不标任何朝代的做法更大胆,明确写当代本朝之事,歌颂造反队伍而抨击官兵的无能和丑恶。
    三、把握时代性的悲剧文学主题:
    "佳人命薄,红粉时乖"
    对中国封建社会中青年女性悲剧命运的无比关切和自觉反映,也是《金云翘传》率先示范,《红楼梦》继承并发扬的。
    《金云翘传》用以粉碎"才子佳人小说"模式的理论武器不是别的,而是通过古今十二个著名"佳人"(《红楼梦》中"十二钗"之数盖由此化出)的悲剧性人生遭遇为铁证,采取"事实胜于雄辩"的论证方法,彻底否定了那种才子佳人"终多如意"的如意算盘,现出其虚伪不实的本质,令人顿时明白,那种"大团圆"模式纯粹出于作者的幻想,毫无真实可信性,完全违背了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的真实性原则。作者在第一回开头的《月儿高》一曲中提出了"从来国色招人妒,一任天公断送咱"的论点。接着,又专门用一大段文字来说明佳人"终多如意"之假,"佳人命薄"之真:
    这一曲《月儿高》,单道佳人命薄,红粉时乖,生了绝代的才色,不能遇金屋之荣,反遭那摧残之苦。试看从古及今,不世出的佳人,能有几个得无破败!昭君色夺三千,不免塞外之尘;贵妃宠隆一国,难逃马嵬之死;飞燕、合德、何曾令终;西子、貂蝉,徒贻话柄。这真是造化忌盈,丰此啬彼。所以,李易安末年抱怨,朱淑贞晚节伤心;蔡文姬悲笳哀咽,尤为可怜。大抵有了一分颜色,便受一分折磨,赋了一段才情,便增一分孽障。往事休提,即如扬州的小青,才情色性无不第一,嫁了恁般的呆丈夫,也折得够了,又遇着那般的恶妒妇,生生活活直逼罹苦杀(死)了,岂不可伤,岂不可痛!正惟可伤可痛,故感动了这些文人墨士,替他刻文集、编传奇,留贻不朽,成了个一代佳人。谁人不颂美生怜,那个不闻名叹息!若令小青不遇恁般狠毒的女平章,稍得优游于小星之列,将愁云怨雨化为雪月风花,亦何能留传不朽哉?大都玉不磨不知其坚,檀不焚不知其香,非惟小青为然也,凡天下美女负才色而生不遇时,皆小青之类也,则皆可与小青并传不朽。我如今再说一女子,深情美色,冷韵幽香,不减小青,而潦倒风尘,坎坷湖海,似犹过之,真足与小青媲美千秋也。
    这个不同流俗的别致开头,举出11个"红颜命薄"的典型事例,再加正文故事开头不久的北京名妓刘淡仙,共是十二位"薄命"(悲剧)女性,恰足"十二钗"之数。尤为新鲜的是,用纵横捭阖的议论笔法开头,把作品的故事和人物纳入整个封建社会数千年当中所有"佳人"的悲剧大背景之中,从而使作品主人公王翠翘形象获得了跨越时空的广泛典型意义,大大拓宽了典型的思想容量。既然"佳人命薄"在封建时代具有如此普遍性,才色双全的女子("不出世的佳人")绝大多数都是悲剧角色,那么,流行的"才子佳人小说"中那些模式化的喜剧故事,便成为没有任何普遍意义的"水中月,镜中花"了,就违背了现实生活逻辑,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丧失了现实主义文学的艺术生命。这种对现实主义艺术规律的背离,恰恰是"才子佳人小说"在艺术上失败的根本原因。
    为了在全书中忠实贯彻这种通过写一个典型来概括千百个同类人物的高明艺术思想,作者还苦心孤诣地通过王翠翘自己所谱写的胡琴曲,创造了两支长调和七套组曲,配成一套完整的悲剧歌曲,可以说是极富创新价值的小说歌曲,具有电影主题歌和插曲的全部功能,创造了弥漫全书的浓烈悲剧气氛和优美抒情风格。例如:第一回中写王翠翘"尝为《薄命怨》,谱入胡琴,音韵凄清,闻者泪下。"其中有句云:"今占红颜兮,莫不薄命;红颜薄命兮,莫不断肠。"第四回写王翠翘预感到前途凶多吉少,义题了《惊梦觉九咏》。第七回写王翠翘发现自己被坏人骗婚,又写成《见狂且九章》。第八回写王翠翘沦落娼家自杀未遂,独居养伤中,回忆当日与金生订盟光景,题写《十不谐》以记悲感。第十三回写王翠翘同丈夫束守分别之际,题了《今夕何夕十首》,以寄离愁别恨。第二十回,王翠翘义题诗十首,总结自己的悲剧经历和志节。其余在回前词、主人公即兴题写的诗、词、曲、状、书以及言论中,常常含有"红颜薄命"的内容,综合起来,将全书深深淹没在悲剧气氛的云海雾幕之中。这样在全书中精心构思并创造出浓厚的悲剧氛围,为表现"佳人命薄"的悲剧主题服务,在以前的小说中还不曾有过。《红楼梦》则通过甄士隐和贾宝玉梦入太虚幻境的情节,以及《红楼梦》缘起中的幻想故事,用虚笔暗示和点染,使女性悲剧的主旋律同封建贵族败亡的伴奏交响和鸣,将典型人物和典型环境同归于尽的发展前景充分地暗示了出来。第一回中描写女主人公林黛玉时,用幻想世界中的一株"绛株仙草"做象征,暗示她是悲剧人物("绛珠"隐含"红泪"之典)。黛玉游行于"离恨天外",餐的是"秘情果",饮的是"灌愁水",皆为悲剧命运的暗示。宝玉进入太虚幻境,领略的是"古今之情"、"风月之债";观看的是"薄命司"、"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暮哭司"、"春感司"、"秋悲司",是其中暗示书中青年女性人物悲剧命运的簿册;饮的是"千红一窟(哭)"茶、"万艳同杯(悲)"酒;聆听的是吟咏众女性悲剧命运的《红楼梦十二支曲》。在现实性故事中,男女主人公除了皆有葬花行为而外,还分别写了《葬花吟》(黛玉)和《芙蓉女儿诔》(宝玉),对女子悲剧发出深情的悼叹,从而渲染了悲剧气氛。这种对女性悲剧的自觉抒写和悲剧氛围的创造,达到了古代小说的最高水平,但开创这一思想和写法的先河的,则是《金云翘传》。由于中国悲剧文学传统太贫弱,理想化的传统太强烈,《金云翘传》的悲剧中依然残留些许理想化果报痕迹,主要表现在王翠翘"消劫"的情节中。《红楼梦》中主人公的性格悲剧就比较纯粹,但典型环境的悲剧内涵则依然不彻底,"结末复稍振"是其明证。二书悲剧描写的不同在于:《金云翘传》视野更广阔,时空范围极大;《红楼梦》的视野则集中贾府一代人的生活。前者专注"佳人"悲剧;后者除关注"佳人"悲剧外,还关注"身为下贱"的奴婢的悲剧。虽有这样的不同,但《红楼梦》承袭并发展《金云翘传》自觉开拓女性悲剧小说领域的基本事实还是证据确凿的。
    四、革命性的创新:全面破除才子佳人小说不良传统的可贵前驱
    明确地把"才子佳人小说"做为一种小说的类目,是从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开始的。鲁迅先生在该书第二十篇《明之人情小说(下)》的目录下边,附了这样一段解题文字:"才子佳人小说者流:《玉娇梨》,荻岸山人《平山冷燕》,名教中人《好逑传》,云封山人《铁花仙史》。"正文中,鲁迅先生对这类小说的渊源和特征做了权威性的精辟概括:
    《金瓶梅》《玉娇李》等既为世所艳称,学步者纷起,而一面又生异流,人物事状皆不同,惟书名尚多蹈袭,如《玉娇梨》《平山冷燕》等皆是也。至所叙述,则大率才子佳人之事,而以文雅风流缀其问,功名遇合为之主,始或乖违,终多如意,故当时或亦称为"佳话"。察其意旨,每有与唐人传奇近似者,而又不相关。盖缘所述人物,多为才人,故时代虽殊,事迹辄类,因而偶合,非必出于仿效矣。
    除此而外,对当代小说史家认识"才子佳人小说"有深刻影响的,就是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一回假借"石头"说的一段话:
    但我想历来野史的朝代,无非假借汉唐的名色,莫如我这石头所记,不借此套,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反倒新鲜别致。况且那野史中,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至于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开口"文君",满篇"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且终不能不涉淫滥,在作者不过要写出自己的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更可厌者,之乎者也,非理即文,大不近情,自相矛盾。(引自程甲本《红楼梦》)
    按照上引这两段有关"才子佳人小说"的著名论断,我们可以清理出这类小说在思想和写法上的下列特点,以便用以参照比较,认识《金云翘传》先于《红楼梦》破旧创新的历史贡献。
    其一、才子佳人小说的故事带有模式化的特征:"大率才子佳人之事,而以文雅风流缀其间,功名遇合为之主,始或乖违,终多如意,故当时或亦称为'佳话'。"形成"千部一腔,千人一面"陈陈相因的传统,沉迷于"大团圆"的浅薄理想主义审美趣味,背离《金瓶梅》开创的现实主义世情小说的艺术规律,缺乏新鲜感和艺术生命。
    其二、人物形象虚假:"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主要人物、次要人物均为类型化的扁平人物,性格苍白单一,不具备典型人物的起码条件。
    第三、书中所用诗赋,采自作者干素所写的"两首情诗艳赋",因而游离于作品中人物、情节之外,成为作品的赘疣。
    其四、语言沿袭书面语言积习,同反映日常生活的世情小说內容极不协调,"之乎者也,非理即文,大不近情、自相矛盾。"令人生厌。
    以上四点中,第一点是带根本性的,其余三点均为违背现实主义艺术规律必然产生的具体缺点和毛病。因此,打破"才子佳人小说"传统思想和写法的关键,在于对第一点陈旧传统的突破。关于这一点,《金云翘传》反叛性的创新,已在第三部分中有所阐述。这里不再重复。
    第二点,对"才子佳人小说"人物形象的虚假和"千人一面"的缺点,《金云翘传》已经完全摆脱,所创造的主要人物王翠翘、徐海等都是前无古人的崭新典型。所写恋爱的悲剧结局也打破了"小人拨乱"、最终"如意"的俗套,而呈极其复杂而独特的遇合形式,充满真实的社会生活内容。《红楼梦》塑造典型人物形象的成就更高,但对爱情描写方面,具有同《金云翘传》相同的传统偏见:首先看《金云翘传》对男女自由结合的反对态度。下列引文中,前二段出自女主人公王翠翘之口,第三段乃"贯华堂评论"之言。
    崔、张佳偶也,使其始莺娘有投梭之拒,则其后张生断无弃掷之悲。正其始,自能正其终。惜莺娘轻身以媚张生,张生身虽暱之,心实薄之矣。人见生弃莺在游京之日,而不知实起于抱衾之时。再来相传,欲免羞郎之悲,乌可得乎?卓氏私奔,难免白头之叹,西子归越,且遭沉溺之悲。此实女子有以自取之,与良人无与也。(第三回)
    假如你女儿赋情不肖,败坏家门,行那文君、莺红勾当,弄出恶名丑行,父母国人方欲手刃之为快,那个来怜惜一声?(第五回)
    若崔、张待月,马、卓琴心,再哓哓父母,又无耻之极者也,不可不辨。(第七回回前评)
    这种对青年男女反叛封建礼教的自由恋爱、私自结合行为的否定和极端鄙视,也同样在《红楼梦》中有明确的表现,而且比《金云翘传》更加保守,不仅反对私合,连恋爱也被严加谴责。如前引之"至若才子佳人之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淫滥,以至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反对效仿西子、文君的行为,观点甚明。在第一回中,曹雪芹还借空空道人之口,评沦《红楼梦》内容道:"其中虽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此后,更通过贾府老祖宗史太君,对才子佳人故事作了严厉的指斥:
    这些书就是一套子,左不过是些才子佳人,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这么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乡绅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一个小姐,必是爱如掌上珠宝。这小姐又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绝代佳人。只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想起他的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还像个佳人?
    虽是书中人物所说,但确也代表作者的观念。所以,《红楼梦》中男女自由恋爱的事,只有在男性贵族和寒门少年、婢仆等人身上发生,而在贵族小姐中则是只能写情,而不能写这种情的坦率表白。书中最典型的爱情女主角林黛玉的情,也只能是一枚"秘情果",从未对人(包括自己苦恋的宝玉)露过一个字,虽然在宝玉送的旧帕子上题过情诗,但至死也没给宝玉看过。"男女大防"的礼教束缚,使她不敢越雷池一步,不仅自己不敢向所爱的人表白内心深处的真情,而且连听到宝玉向自己坦然表白爱情时都不敢正视,每次都是当场翻脸峻拒以示清白,一个人背地里则偷偷为自己得到对方的纯洁爱情而高兴不已。因而黛玉成为书中作者无保留地同情赞美的"佳人",作者写贾母对黛玉有了误会,才说了上边一段旁敲侧击的话,以示警告。至于王夫人,则听信了袭人的谗言,再加上自己的主观猜测,以己度人,以为林黛王很可能对她的宝贝儿子有什么"不才"、"勾引"行为,实际对黛玉是莫大的冤枉。黛玉这个人物,被作者写成一个纯情的少女,但又不敢让自己的感情有丝毫越"礼",自己就把自己的感情牢牢监禁在礼教的牢狱之中了,根本用不到他人去监管。这种人物,似乎难以同追求自由恋爱、自由婚姻的礼教"叛逆者"的赞语相吻合。黛玉形象当然是独特而成功的艺术典型,但只是在内心进行着强烈的情与理交战的悲剧人物,依然是严守礼教的无可指摘的"佳人"。
    第三点,《金云翘传》中所引诗、词、曲、文、对联等,共有173条,已经完全抛弃了"情诗艳赋"传统,所有的诗词曲均配合人物形象的塑造和悲剧主题的表达,成为全书有机组成部分。与《红楼梦》相比,《金云翘传》只多了回前的词。但回前词同正文叙事也是紧密配合的。尤为成功的是青心才人非常注重借助96首诗词曲和5篇文赋来展示主人公王翠翘的内心世界,再配合带一定抒情色彩的描写、叙述,使全书呈现出一种优美动人的抒情风格。在这一点上,《红楼梦》可以说是继承并发展了《金云翘传》破除旧传统的成果,后来居上。《金云翘传》中的诗词绝大多数是情调悲凄的抒情诗,充满悲剧性的情绪和气氛。有些诗(如前引的《薄命怨》及所列举的七套组曲等)具有预示情节发展和暗示人物命运的作用。这种传统,同样为《红楼梦》所继承。《红楼梦》中林黛玉的《葬花吟》与《金云翘传》中王翠翘的《薄命怨》为同类写主人公心理活动并暗示悲剧命运的重要诗词作品。《红楼梦》中的十二支曲,作用同《金云翘传》中的《断肠吟》十首相似。篇幅所限,兹不征引原文和细加比较了。
    第四点,《金云翘传》中所写人物对话,已摆脱"非理即文,之乎者也"的书面语,而是根据不同人物的性格身份,各有不同的语言。叙述语言也是近于口语的白话,但吸收了一定文言的优点,如词语的压缩,语言的内在节奏和韵律等优点,都使其语言同官方书面用语不同,却又是经过提炼的文学语言。这种语言,浅显易懂,而又不拖沓芜杂,体现了融合书面语和口语的倾向。人物的语言,如临清妓院老鸨秀妈粗俗刁蛮的市井口语:
    好淫妇,好贱人! 我叫你接客,你就将刀刎颈图赖我。你跟人走去就是该的?你道是好人家儿女,不肯做娼家事,我十分敬重你,放你在后楼居住,不教你见客近人,日日替你寻个好人家打发你起身。那知你都是假惺惺,几日就??痒难过,去偷汉子。偷别人也还好看些,恁般急得紧,就跟了个保儿走了。你这样贱货,不打你那里怕!
    再如吏部天官宦夫人的声口:
    我府中使女不下三百余人,你若死了,不过是毡上去得一根毫毛耳。你莫把死来吓我。你若诚心改过,把那些油腔都去尽了,我也另作一样看待你。你若仍前那样装乔,须知我要活活敲死。
    不可一世的气焰,主宰下人命运的口气,同是凶狠无情,又与妓院鸨儿明显不同。至于叙事写景语言,则为精炼文雅的白话,如:"一路上见车驰马骤,落日浮云,无一非伤心之地。回望京畿,遥在碧云天外。肠断心灰,泪枯气短,漫成一绝,以志怨思。"这是写翠翘被骗,载往远方的临清,沿途风光及心情。再如:"那薄妈妈是女中光棍,无风道有的主儿。见了翠翘模样,又听他是避难到此,就起了几分不良之心。留住了数日,便时常作惊作怪的来唬吓翠翘。翠翘原是气馁之人,未免慌张,遂倾心吐胆,与他商量。"如此语言,都很通俗,毫无艰深之病。当然,《红楼梦》的语言艺术水平要大大高于《金云翘传》,但却不可因此而把《金云翘传》的语言同普通才子佳人小说的语言一例看待。
    可以说,《金云翘传》用深刻清醒的悲剧理论和对封建社会中女性悲剧问题的开创性揭示,一举击破了才子佳人小说追求的"大团圆"虚伪喜剧传统,彻底否定了那些浅薄文人所醉心的理想化的爱情小说模式。这种对才子佳人小说不良传统的冲击.比起《红楼梦》对才子佳人小说形式主义、庸俗艺术趣味的批评要有力得多。在艺术实践上,《金云翘传》已经在《红楼梦》出现约百年之前,就打破了上述才子佳人小说的四大通病。单就打破才子佳人小说不良传统这一点而论,《金云翘传》也早于《红楼梦》。《红楼梦》是后来居上,在创新的艺术造诣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超越。(未完待续)
    (本文作者:辽宁大学中文系,沈阳市,110036)
    原载:《红楼梦学刊》1999年第3期
    
    原载:《红楼梦学刊》1999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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