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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俗而意雅”的美学追求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周引莉 参加讨论
王安忆十一岁便在母亲的引导下开始看《红楼梦》。她认为在小说中“当推《红楼梦》为上品,书面语与口语之间,自如地进出和过渡,浑然天成。烟火人气熏然(染),一片世间景象,却又有仙道氤氲。是从天上看人间,歌哭逼真,几有贴肤之感,但不是身在此山不见真相。”①有人指出,《红楼梦》“本质上是以‘俗言’传‘雅意’,以‘雅意’解构‘俗言’……”②从“言俗而意雅”这一总的美学风貌上看,王安忆的小说与《红楼梦》有着内在的联系。“言俗”上的联系显而易见,这里重点分析“意雅”方面的联系。
    一、日常生活的雅趣
    《红楼梦》主要描述的是家庭闺阁的日常生活,这种日常生活不是单调无聊、枯燥乏味的,而是富有雅趣的,有一种蕴涵了丰富文化内涵的“雅化”倾向。而王安忆的小说给人的总体感觉是都市中渗透着雅致,乡村中散发着美感,也是比较“雅化”的文本,并且这种“雅化”的追求也是通过执著于日常生活来体现的。
    在曹雪芹与王安忆笔下,吃是一种文化形态,穿也是一种文化形态,并且这吃穿使琐碎的日常生活富有了雅趣。《红楼梦》中的吃穿多是贵族的吃穿,而王安忆笔下的吃穿多是上海市民的吃穿,他们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红楼梦》的吃已有太多的论述,主要体现在富贵奢华,如王熙凤向刘姥姥介绍的一道茄子的做法。这里重点看王安忆。光《长恨歌》中吃的东西就有:白斩鸡、盐水虾、皮蛋、红烧烤麸、鸡片、葱烤鲫鱼、芹菜豆腐干、肚子炒蛋、洋葱汤、牛尾汤、西式糕点、桂花糖粥、乌梅汤、黄泥螺、莲子汤、八珍鸭、糟鸭蹼、小笼包、蟹粉小笼、酒酿圆子,还有下午茶等。这里有些食物虽然不及《红楼梦》有些食物的名贵与奢华,倒也是五花八门,既有家常菜,又有名小吃,还有西餐,既讲究实惠,又透着生活的情趣。王安忆在《“文革”轶事》中这样赞美道:“这里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样富于情调,富于人生的涵义:一盘切成细丝的萝卜丝,再放上一撮葱的细末,浇上一勺热油,便有轻而热烈的声响啦啦地升起。即便是一块最粗俗的红腐乳,都要撒上白糖,滴上麻油……上海的生活就是这样将人生、艺术、修养全都日常化,具体化,它笼罩了你,使你走不出去。”
    《红楼梦》对穿戴的描述既体现了人物的身份,同时也增强了人物的美感。而王安忆也是通过服装展现人物的性格及审美趣味的。她揭示女人在服饰上的用心与较量,从而塑造了一个新神话——女人的生活贯穿在对服饰的孜孜追求上,城市的历史写在女人风水流变的服饰上。借用严师母的话:“要说做人,最是体现在穿衣上的,它是做人的兴趣和精神,是最要紧的。”女性使城市物质生活艺术化,使城市的美学品味得以呈现。王安忆说:“衣服也是一张文凭,都是把内部的东西给个结论和证明,不致被埋没。”“衣服至少是女人的文凭,并且这文凭比那文凭更重要。”在《好婆与李同志》中,好婆启发了李同志对衣着的兴趣和审美趣味,从整天一身列宁装,到穿西装裙、略施粉黛。李同志在上海原有的大众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也不知不觉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家具一样一样添进来,日子一天比一天过得好。“那一个她从小出生的黄海边的小村庄,已经离开她很遥远了。”就像好婆那略带讥诮和自得的评论:“不过,李同志,你现在已经是个上海人了。”但在此之前,好婆曾笑话过李同志“穿了西装,样样都好,只可惜脚上那双玻璃丝袜大概是穿得匆忙了,后跟的缝没有对齐,歪到一边去了,倒还不如穿长裤整齐体面了”。《长恨歌》中写道:“薇薇这些女孩子,都是受到生活美学陶冶的女孩子。上海这城市,你不会找到比淮海路的女孩更会打扮的人了。穿衣戴帽,其实就是生活美学的实践。倘若你看见过她们将一件朴素的蓝布罩衫穿出那样别致的情调,你真是要惊得说不出话来。”又如,有一次康明逊请王琦瑶、严家师母、萨沙去国际俱乐部喝咖啡,王琦瑶“很淡地描了眉,敷一层薄粉,也不用胭脂,只涂了些口红。……穿了薄呢西裤,上面是毛葛面的夹袄,都是浅灰的,只在颈上系一条花绸围巾,很收敛的花色”。这令常换常新、紧跟时尚的严家师母自叹不如。她们“一个是含而不露,一个是虚张声势;一个是从容不迫,一个是剑拔弩张”。严家师母越使劲越失分寸,面上争强心里不得不认输。王安忆力图在日常生活场景中展示着雅致的生活情趣。
    《红楼梦》中作诗、下棋、猜谜、行酒令、过生日等生活场景的描述,人物间的闲聊取笑,可以说是“融智能于世俗,集聪颖于琐屑”,从而“营造出一个有声有色的小天地”,而且这小天地充满雅趣。而《长恨歌》“围炉夜话”一节,也突出了类似的生活场景。王琦瑶、严师母、毛毛娘舅、萨沙这些“同病相怜的人生出惺惺惜惺惺的感情,发展了精致的吃喝、敏感含蓄的闲聊、打麻将玩桥牌等共同兴趣,在王琦瑶的房间里营造出一个有声有色的小天地。年前的时候他们更加忙乎,暂时忘却一切浮云世事,体味这种精雕细琢的人生的快乐,感动于细节的完美和伟大,甚至相互不再怄气斗嘴,达成难得的体谅和善解。他们融智能于世俗,集聪颖于琐屑,把生活能力发挥得淋漓尽致,远远地超出身边的人,成为世俗的优胜者”③。所谓“世俗的优胜者”便是使日常富于雅趣,化俗为雅的结果。
    《红楼梦》中斗嘴的场面多显示了人物的性格、才智,如黛玉的冷嘲热讽。而《长恨歌》也有很多斗嘴的场景,有虚写,也有实写。如:“柴米夫妻为些日常小事吵起来,那女的会说:我不如去做三十九号里的王琦瑶呢!男的就嘲笑道:你去做呀!你有那本事吗?女的便哑然。”“上海小姐”的身份,李主任外室的背景,未婚生子的尴尬,被这斗嘴轻轻抹去了,他们“其实并不轻视王琦瑶的,甚至还藏有几分艳羡。”“几分艳羡”透露了作者注重生活内容的审美意念以及市民潜在的价值系统。正如陈思和所说:“几十年来,上海市民的生活实质没有多少改变,它有自己的文化独特性,《长恨歌》写出了这种独特的生活规律。”④还有人评论说:“王安忆绝不是一个居高临下的道德训示者,而是一个用众生话语关注庸常之辈的身边人。安静的目光闪烁着理性与温情,更使读者感受到返璞归真的亲和力。”⑤
    大概中国古人比较缺乏幽默细胞,曹雪芹就很少表现幽默,所以他的“雅趣”多体现为“文人趣”。而王安忆的雅趣还表现在她能把一些寻常小事写得含蓄幽默、有滋有味。《69届初中生》中写兰侠妈哭绍华的祖奶奶:“她哭得最响亮,最动情,最有内容,最有韵律。她边哭边说,述着死者的生平和恩德,表示着对死者的惋惜,感慨着人生之无常:‘昨晚上你还喝了一碗稀饭今天怎么就走了……’说一回,哭一回,再说一回,再哭一回,语调抑扬顿挫,很有点长歌当哭的味道。不过,雯雯清清楚楚地听见她转脸对着兰侠说了声:‘看你奶奶个头,快回家烧锅。’”类似让人哑然失笑的地方会时不时地蹦出来,如写装修工的捣鬼,《冬天的聚会》中小孩子“抽乌龟”时的细腻心态。
    二、审美趣味的雅化
    曹雪芹崇尚“雅”的审美趣味不断通过《红楼梦》人物从侧面反映出来,如第七十九回通过黛玉给宝玉改《芙蓉女儿诔》,主张新雅;第七十六回通过贾母之口提出“雅致”;第七十六回通过湘云之口提出“化俗成雅”,这是文雅;第二十七回通过探春之口提出“朴而不俗,直而不拙”,这是古雅;第三十九回通过刘姥姥讲故事,体现趋俚入雅;还通过凤姐、宝钗等人提出“雅俗共赏”等。总之,审美趣味是以“雅”为主。同样的审美趣味王安忆也不时地从创作中体现出来,如通过王琦瑶体现雅致的魅力;通过李同志表明上海的精致文雅战胜北方的粗疏豪放;通过陈传青用西装战胜古子铭的牛仔裤,体现布尔乔亚的优势,也是雅对俗的胜利;通过妹头的鸭绒被体现大俗大雅的完美统一等。王安忆也表示过,如果她的作品被民工喜欢,她会觉得悲哀。这也反映了王安忆在审美趣味与文艺思想上有雅化倾向。试看王安忆作品与《红楼梦》相联系的“雅意”——色彩美学。
    《红楼梦》第三十七回,宝玉叫人给探春送鲜荔枝,一定要用白玛瑙碟子,当袭人埋怨:“家常送东西的家伙也多,巴巴的拿这个去。”晴雯回答:“我何尝不也这样说。他说这个碟子配上鲜荔枝才好看。我送去,三姑娘见了也说好看,叫连碟子放着,就没带来。”试看鲜红的荔枝,配上雪白的盘子,色彩是何等明艳。而同样对红白色彩的搭配,《香港的情与爱》中是这样的观点:“这天她穿一身白,就好像要表示她的认命和坚持到底的悲壮,可却配了鲜红欲滴的皮鞋。这是最不懂颜色又自以为最懂的人最会犯的错误。她们以为白色是可以和任何颜色协调的,其实最不然。所有能够协调的颜色都是休戚相关的颜色,而白色是一种孤孑不拔最无商量的颜色,要与它相配只有向它靠拢和屈服。如今她一身白之下的红,显得毫无关联,怎么也沾不上边,很没着落的样子。”王安忆认为穿衣服讲究的不是明艳,而是协调,这大概与她温婉的性格有关。
    色彩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原色、间色、补色相互之间形成对比、协调关系才能给人美感。《红楼梦》第三十五回“黄金莺巧结梅花络”,作者借宝钗的丫环莺儿之口,发表了一番色彩搭配的妙论:“大红的须是黑络子才好看的,或是石青的才压的颜色”。“松花配桃红”,“葱绿、柳黄是我最爱的。”这是莺儿谈为汗巾子打络子,至于给宝玉佩带的那块通灵宝玉打络子,宝钗自有她的高见:“若用杂色断然使不得,大红又犯了色,黄的又不起眼,黑的又过暗。等我想个法儿:把金线拿来,配着黑珠儿线,一根一根的拈,打成络子,这才好看。”几百年前宝钗主仆这一番议论完全经得起现代色彩学原理的验证,从这里也可以见出曹雪芹对色彩讲究的精妙。王安忆在《香港的情与爱》中也有一番理论:“她越是精心越是搞不好,就像南辕北辙的原理。她穿一件宝蓝色的羊绒衫,下身则是一条翠蓝的长裙,脚上是一双蟹青蓝的皮鞋,耳环是硕大的湖蓝的一对。她满身都是蓝,却都不是一个倾向的蓝,差之仅分毫,失之却千里,叫人眼花缭乱还又疲乏单调。她的妆也化得够呛,眼影粉是绿色的那种,胭脂是桃红的那种,唇膏是橙色的。她的脸盘又大,头发又浓,看上去便气势汹汹,有威慑之感。”“这天逢佳的服饰是黄色的拼盘,因为是浅色,那股凌乱劲要稍好一些,可又觉得压抑了,透不过气似的,还不如爆发出来。”看样子逢佳想追求协调一致,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曹雪芹主要从肯定的角度写色彩搭配,王安忆则主要从否定的角度写。再看王安忆从肯定的角度写逢佳的装束:“这天她穿一件大红曳地长裙,外罩五色图案的大毛衣外套,耳环是翠绿的两轮,头发用一条宽宽的明黄缎带箍起,一双彩色嵌拼皮鞋,再加一方黑绿大丝围巾。这有一种满不在乎,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凌驾于一切的美,还有一种大包大揽的美,叫人无法从小处着眼,不好意思计较细部,毫没商量地只得全盘接受。”这一身大开大阖的颜色是大冲突之后达到的大协调,是大手笔的。“好像循着物极必反的原理,顿时间变得丽绝艳绝华绝贵绝。”逢佳还有一次穿得最合适,“逢佳穿的是紫色。紫色是种奇怪的颜色,它是人一生只能穿一回的颜色,就像白色一样,只在结婚礼服上才是生动和饱满的。在平时无论怎么调配,全是苍白空洞,无声无色。紫色也是个难穿的颜色,甚至比白色更难处理,它是连结婚礼服这个归宿也没有的。它不知是亮丽还是暗淡,不知是鲜艳还是素净,不知是浮华还是老实,也不知是爆发还是压抑。它是那种犹豫不定,困窘不安的颜色。人人都去穿它,但人人都被它打败。而今天却是逢佳穿紫的日子。她穿的是紫色缎子的旗袍,头发也光亮得像缎子。她实在是鹤立鸡群的。”这一番对紫色的理论真像一个色彩专家,突出了逢佳之所以“鹤立鸡群”,是穿得高雅。
    王安忆的色彩美学还善于通过作品中的人物做代言人。《长恨歌》写竞选“上海小姐”时,“程先生认为把结婚礼服放在压轴的位置,是有真见识的。因为结婚礼服总是大同小异,照相馆橱窗里摆着的新娘照片,都像是一个人似的,是个大俗;而结婚礼服又是最圣洁高贵,是服装之最,是个大雅,就看谁能一领结婚礼服的精髓”。结婚礼服的颜色,程先生如是说:“第一,就是利用对比,让第一次和第二次出场给第三次开辟道路,做一个烘托,结婚礼服不是白吗?就先给个姹紫嫣红;结婚礼服不是纯吗?就先给个缤纷五彩;结婚礼服不是天上仙境吗?就先给个人间冷暖。把前边的文章做足,轰轰烈烈,然后却是个空谷回声;这就是第二点。”程先生无疑是作者审美理念的代言人。王琦瑶第一次穿粉红旗袍,第二次穿苹果绿洋装,第三次穿白色的婚礼服,是“最简单最普通的一种,是其他婚服的争奇斗艳中一个退让。别人都是婚礼的表演,婚服的模特儿,只有她是新娘。这一次出场,是满台的堆纱迭绉,只一个有血有肉的,那就是王琦瑶”。
    《红楼梦》善于从多方面衬托人物性格。孤高傲世、才高命薄的黛玉身居幽静的潇湘馆,这里以绿色为主调,象征她对生命的渴望,和木命人难耐风霜的脆弱。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中,贾母对王夫人说:“这个院子里头,又没个桃杏树,这竹子已是绿的,再拿这绿纱糊上反不配”,吩咐凤姐找出银红色的软烟罗来给黛玉糊窗子。安分随和、藏慧守拙的薛宝钗所住的蘅芜苑则是:“一株花木也无。只见许多异草,或有牵藤的,或有引蔓的,或垂山巅,或穿石隙。”“及进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中供着数枝菊花,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贾母看后吩咐鸳鸯:“你把那石头盆景色和那架纱桌屏,还有个墨烟冻石鼎,这三样摆在这案上就够了。再把那水墨字画绫帐子拿来,把这帐子也换了。”这里贾母对潇、蘅两院稍作调整改动,既照顾两处整体色调的协调,又各随其宜颊上添毫,使两处景色陈设在清幽高雅的同时不致太偏执,体现了贾母的性格和审美倾向。王安忆也用居室衬托人物,但不是从色调的角度,而是从内在的格调、与外在的关系等,如《长恨歌》专节写的“闺阁”,使人不仅看到了闺阁,也看到了闺阁的主人。王安忆还从一个女孩的嫁妆,来表现她的头脑、心智、审美趣味和生活经验。如:《妹头》中妹头的嫁妆里有一床鸭绒被,是妹头自己用旧的改做的,“缎面和滚条都是重新配的色,橘色掺黄的软缎,滚条则一色维红压一色翠绿。是大开大阖的颜色,听起来相当冲,可放一起,铺陈开来,竟是富丽堂皇”。
    《红楼梦》大观园女子的美虽然多种多样,但最为动人的莫过于才貌双全的黛玉,试想,黛玉若没有超群的诗才,她的美便黯然失色,缺乏了生命力。可见,作为性情中人的曹雪芹比较欣赏文人的“雅”。王安忆的审美趣味也有这种倾向,她的乡镇小说,尤其是《姊妹们》《王汉芳》等对农村姑娘和媳妇的描写,就体现了知识所产生的文雅的美感。如小瑛子因读过几年书而具有了特殊的风度;大哥的媳妇长相虽一般,因有几分学生气便增强了美感;小马的美丽是“温和含蓄的,有着余地似的,不是要漫溢出来,膨胀开来的趋向,而是往里深入,不断有新感受”。这含蓄的美里便透着文雅。王汉芳的美也借助于读过书“显得比较文雅”,“做起活来有一种文艺式的好看”,“她割麦,抱草,肩锄,扛笆斗,都有一种银幕和舞台上的、美化了的风范”,当然,除了这些在农村略有文化的女子呈现的文雅美外,还有一些没有文化仍然美好的女子,她们组成了又一个“大观园”。她们之所以能呈现出令人喜爱的美好风貌,是与作者的审美能力与审美趣味分不开的。
    作者介绍:周引莉,河南商丘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广西师范大学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① 王安忆:《在吉隆坡谈小说》,见散文集《茜纱窗下》,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10。
    ② 薛海燕:《红楼梦:一个诗性的文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11。
    ③ 傅姗姗:《上海弄堂的精神缩影——试论<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形象》,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9,3。
    ④ 祝晓风:《王安忆打捞大上海,长恨歌直逼张爱玲》,《中华读书报》,1995-11-1第一版。
    ⑤ 赵宇红:《人文精神的关怀——谈王安忆“庸常之辈”的写作精神》,见《扬州教育学院学报》,2003,3。
    原载:《名作欣赏(下半月)》 2007年第08期
    
    原载:《名作欣赏(下半月)》2007年第08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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