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这句话是聂绀弩先生对周汝昌《红楼梦》研究的评价,真是一针见血! 周汝昌与聂先生有着非同一般的交往。他在《红楼无限情 周汝昌自传》中有一节文字《聂公邀我进燕都》对此有着生动的记述。他在这节文字中说:“他是我的知音,也受我的治《红》、嗜诗、爱字的影响,我们的交谊,本质是文学艺术,气味是诗人与‘畸士’。”“我写过怀念聂老之文,感受他对我的知己之情愫。”(第207页)聂先生既然与他是知音、知己的关系,那“周汝昌根本不懂《红楼梦》”就不是一般的轻率评语,一定是切中要害的评价。 2003年我撰写的《20世纪红学研究历史之回顾——怎样读懂〈红楼梦〉的发展史》②中有一节文字《新红学派——贡献大而又未读懂文本的学派》,对周汝昌不懂《红楼梦》有所评价。那时的认识还比较肤浅,未能抓住问题的本质。当我读到聂先生对周汝昌的评价,受到深深的震撼,他的一句评价胜过我的数万言批评。聂先生对周汝昌的评价深刻、精警、扼要,非此道中人不易明白。因此我想对之作些诠释,这或者多少还有些意义的。 对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转世人物贾宝玉与林黛玉关系的错解, 造成了周汝昌以后研究《红楼梦》的步步错 《红楼梦》的故事有两个根,一个是女娲炼石补天剩了一块顽石未用,听了僧道的对话也想到人世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的故事,点出作者问题;另一个是神瑛侍者帮助绛珠仙子修炼成仙体,他下凡之后绛珠也要下凡准备以自己的泪水报答他的甘露之惠,成为小说所有故事的根。顽石怎么来到人间呢?茫茫大士说:“现有一段风流公案正该了结,这一干风流冤家, 尚未投胎入世. 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在仙界是神瑛侍者、顽石、绛珠仙子;降生人间以后他们分别成为贾宝玉、贾宝玉诞生时口中所含之玉——即“将此蠢物夹带于中”的结果、林黛玉:仙凡的对应关系很清楚。“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曹雪芹这里所说的主客关系很清楚,宝玉与黛玉的爱情是故事的中心,其他所有人物都是“陪他们去了结此案”。 周汝昌却不承认曹雪芹的这个结构安排,对此极尽歪曲之能事。他多次说过,《西游记》写了个石头变猴子的故事,曹雪芹就在《红楼梦》中也写个石头变人的故事。可是曹雪芹从来没有描写过石头变人的故事。后来读了他的《红楼夺目红》中《甄、贾二玉》、《邪祟、冤疾、祸福》才明白其何所指,原来他认为“娲皇炼就、僧道点化的通灵宝玉”,“它是全书主人公怡红公子的‘前身’与‘结晶’”(《红楼夺目红》第205页),他认为贾宝玉就是顽石变的。他说: 要知道,石头经“挂了号”(批准“通过”),真到下凡时,是“混”在人家“一干情鬼”当中的,它不但见过绛珠与神瑛,而且还“偷”了神瑛的形貌——因为,大石本来不具有人之体状,僧道只把它幻化为美玉,也不曾赋予它以人的仪表。石头实际上是“效法”了神瑛的一切外秀内美。 绛珠入世成为黛玉,神瑛下凡成为甄宝玉——二人投在一处,而绛珠错认了恩人,以为石头是神瑛,难以审辨“真”“假”了。这就是双层的命运悲剧:一则“乱点”了“鸳鸯”,不会有相逢之机会。二则石头与绛珠又本无施予和酬债的缘分;所以“两边”都是不幸的结局(《红楼夺目红》204页)。 周汝昌就这样把曹雪芹安排的人物关系颠覆了!因为只有颠覆了这种关系才能 “陈仓暗度” 实现他的史湘云嫁贾宝玉的目的。周先生企图实现“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但这是徒劳的,因为《红楼梦》里根本没有顽石变贾宝玉的内容,“假”变不成真,“无”也不会成为有。这是可以证明的。 女娲补天的石头有多大?清一色的“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这样的巨石要到人间享受荣华富贵,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为了帮助顽石实现愿望,那僧便念咒书符,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宝物了!还只没有实在的好处,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然后携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镌在这块玉上的名字就是“通灵宝玉”。自此它的形体在返回仙山之前就没有变过,甄士隐所看的“蠢物”原来是镌着“通灵宝玉”四字的一块美玉;后来随神瑛侍者的肉身贾宝玉来到人世间始终是一块像扇坠大小的美玉,根本就没有过顽石变人的“龙门故事”。 第8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 探宝钗黛玉半含酸》描写宝钗要欣赏贾宝玉落草时衔下来的美玉,曹雪芹这时写道: 宝玉亦凑了上去,从项上摘了下来,递在宝钗手内。宝钗托于掌上,只见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的那块顽石的幻相。 白纸黑字,曹雪芹描写贾宝玉口中所含之玉“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的那块顽石的幻相”!何尝有顽石变贾宝玉的龙门故事!作品还接着写: 那顽石亦曾记下他这幻相并癞僧所镌的篆文,今亦按图画于后。但其真体最小,方能从胎中小儿口内衔下。今若按其体画,恐字迹过于微细,使观者大废眼光,亦非畅事。故今只按其形式,无非略展些规矩,使观者便于灯下醉中可阅。今注明此故,方无胎中之儿口有多大,怎得衔此狼犺蠢大之物等语之谤。 通灵宝玉正面图式: 通灵宝玉 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通灵宝玉反面图式: 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 这里的描写同第一回“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相呼应,完全合榫,密不透风。 周汝昌熟知甲戌本第25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描写宝玉、凤姐被赵姨娘、马道婆所害,生命垂危之际,来了一僧一道,说要用贾府的“希世奇珍”给二人疗病。曹雪芹这样写道: 贾政听说,便向宝玉项上取下那玉来递与他二人。那和尚接了过来,擎在掌上,长叹一声道: “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人世光阴,如此迅速,尘缘满日,若似弹指!可羡你当时的那段好处: 天不拘兮地不羁,心头无喜亦无悲, 却因锻炼通灵后,便向人间觅是非。 可叹你今日这番经历: 粉渍脂痕污宝光,绮栊昼夜困鸳鸯。 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孽偿清好散场!” 念毕,又摩弄一回,说了些疯话,递与贾政道: “此物已灵,不可亵渎。悬于卧室上槛,将他二人安在一室之内,除亲身妻母外,不可使外人冲犯。三十三天之后,包管身安病退,复旧如初。” ——第25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 这里通过和尚即茫茫大士手持贾宝玉脖子上所挂的那块玉说的“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却因锻炼通灵后,便向人间觅是非”,又一次把顽石的幻象就是贾宝玉脖子上的那块玉交待得清清楚楚。 对此,周先生是了然于心的,那么我们要请教他:你编造的神瑛侍者是甄宝玉,顽石盗版神瑛侍者的形象变成贾宝玉,把“无”说成“有”,明目张胆地歪曲《红楼梦》,究竟是何居心?难道这样就能实现你把史湘云嫁给宝玉的图谋吗?这不是你瞎编的龙门故事又是什么? 对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转世人物贾宝玉与林黛玉关系这个根本问题的错误解读,就造成了周汝昌以后研究《红楼梦》的步步错,因为不歪曲作品,就实现不了他的湘云嫁宝玉的企图。 企图改变宝玉、黛玉相爱的事实,极尽歪曲“木石前盟”和“金玉姻缘”之能事,是从根本上上对曹雪芹《红楼梦》的最大歪曲 既然绛珠仙子到人世要以自己的眼泪报答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是《红楼梦》故事的根,那么来到人世的黛玉、宝玉的爱情自然就成为所有故事的核心,其他故事包括史湘云故事都处在陪衬的地位。周先生为了实现他的史湘云嫁贾宝玉的目的,他就必须颠覆宝黛相爱的事实。他是通过以下手法实现这个目的的: 首先,鼓吹宝玉不爱黛玉,最爱的是湘云。他说:“谁得一个‘真’呢?惟推湘云一人。宝玉真爱的是湘云。”(《红楼夺目红》 69页)他又说:“宝玉对湘云,是相知相厚,真情深情。他对黛玉,并无如此渊源根柢。与其说是‘爱’,还不如说是怜是惜,是体贴关切。”(《红楼夺目红》 第83页)“总结一句:在雪芹笔下与宝玉意中,只有湘云方是相当于正妻的身份品味——而并非‘续弦’之可比。”(《红楼夺目红》第93页)“暗笔也就表明了湘云是夜宿在怡红院。这段暗笔,隐藏着不愿明写的故事:湘云是夜不但是住在怡红院,而且是与宝玉同榻而眠的。”(《红楼夺目红》 106页) 其次,偷天换日,颠覆绛珠仙子和“木石前盟”的内涵,生硬地用史湘云取代林黛玉。绛珠仙子、木石前盟何所指?每个健康的读者都不会弄错的。周汝昌利用曹寅的一句咏樱桃的诗“瑛盘托出绛宫珠”和湘云的牙牌令是九点满红、樱桃九熟,从而得出结论:“这就无可移易地证定了所谓‘绛珠仙子’是史湘云,并非林黛玉。”(《红楼别样红》第86页)“绛珠草本指湘云,与黛玉无关。”(《红楼别样红》163页)他怎样把“木石前盟”中的林黛玉偷换成史湘云呢?他说:“湘云姓‘史’,原型姓李。姓李的原姓‘理’。后逃生藏于一颗李树下,得以存活,遂改姓李。‘李’是木,不是‘草’。……总之,‘石头’没有过第二个‘前盟’,这是‘铁字眼’,动是动不成的。”(《红楼夺目红》213页)“这是说:合欢酿酒,实乃雪芹、脂砚二人幼时情事——即是一种‘前盟’;写入书中,就名之为‘木石前盟’了,这‘盟”’果然历尽艰辛苦难,终于成为‘姻缘’。” (《红楼夺目红》 267页)周先生就这样轻而易举地用史湘云取代林黛玉成为木石前盟的结盟者。 第三,偷换概念,用史湘云的金麒麟取代薛宝钗的金项圈,使“金玉良缘”所指变成贾宝玉与史湘云的婚姻。“书到一半了,这才大笔点醒了一大奥秘,原来:玉佩金麟,才是一对儿——才是真的‘金玉’之姻缘。” (《红楼别样红》121页) “‘金玉’之缘有两局:指宝钗为‘金’的,是假局;指湘云为金的(金麒麟),方是真局,而宝玉初亦不明其故,所以反对‘金玉良缘’(如‘梦兆绛云轩’)。”( 《红楼别样红》 185页) 第四,周先生为实现自己的目的,极力抬高湘云,贬低黛玉、宝钗和其他人物。“《红楼》中几位才女,群推黛、钗为首。以实论之,二人均不及湘云。”(《红楼夺目红》76页)“‘几个异样女子’,谁为最异?我推枕霞第一。”(《红楼夺目红》 77页)“ 湘云是诗中主,证据是:海棠诗独作二首,众人皆服。菊花诗她是盟主,诗也最佳——回目所谓‘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者,实是脂砚所题,自谦让人,并非公论。至于五言大排律,联句,湘云的才冠群芳更是一目了然,无可争议。”(《红楼夺目红》76页)“湘云的德、言、容、工,才貌情思,样样具备而且超群。她最难为钗、黛之流所能理解、所能企及的,是她的女儿式的英气、豪气、侠气、正义气、爽利气!”(《红楼别样红》214页) 他说:“三首《西江月》,两首属宝玉,一首属湘云。只有他们二人才是全书的真主角——其他一干人,皆是陪客的身份,助兴的朋俦。”(《红楼夺目红》 197页) 宝、黛、钗、凤是主人公,其次是贾母、王夫人、贾政、探春、袭人、晴雯等人,就重要性说,湘云最多只能排在第11名,距离主角的地位远得很! 第五,曲解人名,连林黛玉、柳湘莲的名字都成了湘云嫁宝玉的证据。 他有一段《“林黛玉”解》的妙文说: 所以又要问“林黛玉”三字,是暗寓何音何义?若以拙见,此三字至少有两种 “读法”:一是“麟代玉”,二是“麟待玉”。此外还可能有更多奥秘,如“麟带玉”——雪芹自己已然透露了“玉带林中挂”了。 …… 然而林黛玉独无佩物,她只能妒忌带麟的史湘云。确实,湘云是佩麟而等待宝玉重会的后半部书的主角;而湘云见了宝玉,又得一金麒麟,真是二人奇缘——已都“聚焦”在双麟佩上——玉佩的作用反而要逊色了,是故又谓“麟代玉”。宝玉有了麒麟,可以不再强调所谓“金玉因缘”是真是假的烦恼心事了。 是之谓“林黛玉”。(《红楼别样红》第47、 48页 他在解释柳湘莲的名字时说:“‘柳湘莲’何义?柳郎‘相怜’?‘柳’与‘湘’相‘连’——有义侠救湘的经过?湘云是多次落难之人,终与宝玉重聚,应是柳郎之大力。”(《红楼夺目红》 237页)我很奇怪,既然是“‘柳’与‘湘’相‘连’”,那为什么不是史湘云嫁给柳湘莲,反倒嫁给了名字毫无关合的贾宝玉? 周汝昌就这样通过肆意的歪曲手法,把《红楼红》的主体内容给颠覆了!这那里是曹雪芹的《红楼梦》!它完全变成周汝昌的“龙门《红楼梦》”了! 事实与周汝昌的说法完全相反。曹雪芹既然把绛珠还泪的故事作为整个作品的根,后面就有许多故事与之呼应。黛玉幼时有个癞头和尚要化她出家,特别叮嘱说,若要身体好,“除父母之外,凡有外姓亲友之人,一概不见,方可平安了此一世。”这个亲友指的就是宝玉。小说第三回描写宝黛见面,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 倒象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看罢 ,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把见面写得惊心动魄。第五回描写金陵十二钗的判词与《红楼梦曲》,宝玉只出现在宝钗、黛玉、晴雯、袭人的词曲中,因为只有这四个人与宝玉有过灵魂或者肉体的碰撞。其中描写黛玉命运的〔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如泣如诉,如怨如慕,把宝黛关系写得极其悲感动人。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 识分定情悟梨香院》宝钗忽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薛宝钗听了这话,不觉愣住了。至于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 慈姨妈爱语慰痴颦》描写了宝玉对黛玉至死不渝的深情,他听说黛玉要回苏州,一下子就变傻了。在疯傻中还一把拉住紫鹃死也不放,说:“要去连我也带了去。”宝玉对紫鹃还做了这样的允诺:我只告诉你一句趸话: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由此还引出了紫鹃和黛玉关于“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爱情标准的对话。宝黛亲昵,阖府皆知。第二十五回凤姐对黛玉说的“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同回宝钗也打趣黛玉,说如来佛如今比人还忙, “又管林姑娘的的姻缘了”。 宝黛相爱,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在宝玉的疯傻病好了以后,连史湘云也就此多次打趣过他们。这就是《红楼梦》中宝玉与黛玉的生死情关系。 周汝昌一再说宝玉“他和湘云最为亲厚(实在对黛玉远甚)”(《红楼别样红》31页),这完全是不顾事实的想当然。我们只记得宝玉曾对一个姑娘明白下过逐客令,这个姑娘就是“知经济”的史湘云。 颠覆《红楼梦》诗词的本意,生硬地把描写人物性格的诗词变成胡适早已批评了的猜笨谜 《红楼梦》里面的诗词与前代及以后所有的作品中的诗词不同,它是作品的血与肉,是作品的情节与人物描写的有机组成部分。《红楼梦》中诗歌之所以不是外加的,表现在这些诗歌作品在深化主题、塑造人物形象上所起的巨大作用,若少了这些诗歌,对作品的影响将是致命的。 曹雪芹在这些这些诗歌中利用“谶语艺术”,暗示人物的命运。《红楼梦》中的谶语诗最成功的应该是第5回金陵十二钗图册判词14首和《红楼梦》曲14首。在这些曲词中明确表现宝玉未来的妻子或者是他生死不渝爱情的作品是其中的〔终身误〕和〔枉凝眉〕,前者表现宝钗与宝玉的悲剧婚姻,后者表现宝黛的悲剧爱情。这可以说是《红楼梦》的广大读者和红学家的共识;但是,有一个例外,这就是周汝昌。他知道,史湘云进不了“红楼梦曲词”的首席或者次席,就不可能成为宝玉的妻子,所以他尽力要使湘云进入〔枉凝眉〕。他说:“是故,〔枉凝眉〕一曲‘水中月’所以暗指黛玉,‘镜中花’则所以暗指湘云——作曲时湘云的‘原型’脂砚女,下落尚未探知,后情难卜,故有镜花之叹恨。”(《红楼夺目红》218页)“这支曲,易解的是‘枉自嗟呀’,是黛,‘空劳牵挂’,是湘——因她后来与宝玉远别落于难中,故尔时时念之不能去怀。”他还解释“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这个流泪人不是林黛玉,而是贾宝玉,“脂砚不是也早就说知与我们了吗:‘所谓此一书是哭成的!’难道这不是证明?难道只要‘哭’就非得是林黛玉不成?”(《红楼别样红》 113页)但这是徒劳的。这两句曲词的意思是,对贾宝玉来说,林黛玉是“水中月”;对林黛玉来说,贾宝玉是“镜中花”:只要思维逻辑不超出常理之外,谁都不会误解这两句诗义的。 在如何理解〔枉凝眉〕上,周汝昌犯了三个常识错误:一是把〔枉凝眉〕的主人公由林黛玉偷换成贾宝玉;二是描写湘云的曲子由一首变成了一首半,因为还有一首〔乐中悲〕是专门写湘云的;三是就没有一首〔红楼梦〕曲是写林黛玉的了,她只是在贾宝玉的曲子中被思念了一下罢了。 为了把史湘云嫁给贾宝玉,歪曲〔枉凝眉〕的手段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 按头制帽,展示人物的性格,在小说中利用诗来塑造人物形象,这是曹雪芹的一个杰出创造。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贾探春、史湘云的鲜明形象是同他们各自所写的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用诗塑造人物的自我形象,曹雪芹主要是通过《咏白海棠诗》、《菊花诗》两场诗会来展现的。蔡义江先生以《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后修订重排为《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出版)享誉天下。他对《红楼梦》诗词有着精深的研究。他说:“海棠诗社诸芳所咏,黛玉的风流别致、宝钗的含蓄浑厚、湘云的清新洒脱,都自有个性,互不相犯。”③这可以说是喜欢《红楼梦》读者的共识。 但周汝昌不同意这种看法,他说:“论者以为每人咏棠,皆寓自己的情境。这种见解对不对?窃谓还可从新讨究。”他讨究的结果,“六首诗名以海棠为题,实皆咏叹湘云一人,湘云才是海棠社的‘主题’。”(《红楼别样红》第133、134页)“玉是精神难比洁”(探春)、“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宝钗)、“出浴太真冰作影,捧心西子玉为魂”(宝玉)、“倦倚西风夜已昏”(黛玉)等等诗句全是歌咏湘云遭遇的。曹雪芹用海棠诗塑造人物性格的艺术匠心,就这样被周先生颠覆了。 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是曹雪芹用诗塑造性格的重要篇章。周先生认为这十二首菊花诗不是写性格的,句句都是写“‘东道主人’史大姑娘是也。五个人,十二首诗,次第分明,章法严整,乃是湘云后来的一篇‘诗传’——也是宝、湘重会的传神写照。”(《红楼别样红》第66页)总之一句话,十二首菊花诗就是湘云与宝玉爱情的传神写照。他在自己得意的《红楼别样红》中用八篇文章《人比黄花瘦》、《不知谁是梦中人》和六篇《菊谱——湘史》来详细分析“十二首‘本事’是湘云日后的经历和归宿,所以我说《菊花诗》是‘湘云谱’”。(《红楼别样红》第 74页)他认为这十二首诗,除过宝玉、湘云是自家声口,余者钗、黛、探三人则是代言人,宝钗的《忆菊》则是代宝玉抒写其怀念湘云之情,相思之苦的。(第67页)试看他是如何分析黛玉的《菊梦》“登仙非慕庄生蝶,忆旧还寻陶令盟”的: 颔联一句也极关重要,切勿草草读过。盖此为菊言:我梦境一似仙境,然而与庄子的“化蝶”不同——他是豁达而“回归自然”“物我一体”;我却情肠不改,一心思念和“陶令”缔结的旧盟! 这就要紧之极了!这方刚刚透露了一个“消息”:“都道是金玉姻缘,俺只念木石前盟!” 一部《红楼梦》,除此一句外,再也没有第二个可作注脚呼应的“旧”盟了。这是暗咏湘云,在重会之前的怀念宝玉——亦即脂砚怀念雪芹。 (《红楼别样红》第70页) 大家千万别误会周氏引用“都道是金玉姻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的意思,那不是指宝黛关系,而是指被周氏偷换了的宝湘原型即脂砚女与雪芹的“木石前盟”。黛玉的咏物抒怀诗表现的却是湘云对宝玉生死不渝的爱!真是匪夷所思了! 他分析黛玉的《问菊》“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道: 试问:湘云日后是与谁相“偕”而“隐”居于京西郊甸呢?偕,正是“白首双星”,所谓“白头偕老”,而“隐”者不可能再指弃家为僧之义了,那是另一回事,在此之前。只要一想在实际中的雪芹与脂砚,同隐西山,山村幽僻,人踪罕到,与世无缘——不就恍然与书里书外的双层双关的诗意了吗?(同前第78页) 在他的解释下,黛玉歌咏抒发的不是自己的感受,原来是雪芹与脂砚女的隐居爱情!这真让人惊诧莫名了! 活泼泼的诗情画意就这样被周汝昌糟蹋了!胡适过去把索隐派的成果批评为猜笨谜。周汝昌别无二致,他就是把充满生命力的红楼诗变成死谜语去瞎猜一气,把附会的谜底强加给曹雪芹的《红楼梦》!这与读懂这部伟大作品简直是南辕北辙。 炮制“一百零八钗”说,把莫须有的东西强加给《红楼梦》, 这是他不懂这部伟大作品的又一表现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究竟写了几副“金陵十二钗”?我们立足文本,从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可知写了三副,即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每册十二人,总共三十六个人。曹雪芹在创作过程中一度想写五副册,这有一条批语可证。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有一条眉批说:“树(数)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但在后来的修改过程中把第四、五两副册子删掉了,只保留了三副册。 周汝昌的“一百零八钗”是怎么炮制出来的?他说: 到底在雪芹原著中实共多少副层群钗呢? 答曰:八层。 这又证据何在?证据还是上面已引的“方经二十四丈”的“照应副十二钗”。请看:那巨石是正方的,四条边,每条长度是二十四丈,即两个“十二”,所以正方的四边共计“八”个“十二”——这就是“照应”了八层副钗的“数理”。 到此,我再发一问:请算算吧,一层正钗,加上八层副钗,共是九层,九乘十二,正是一百零八位女子。 这就表明:雪芹作一部《石头记》,是由《水浒传》而获得的思想启发与艺术联想!其意若曰:施先生,你写了一百单八条绿林豪杰,我则要写一百零八位脂粉英雄,正与你的书成一副工整的“对联”。 ( 周汝昌《红楼艺术》第237—238页) 他在自己的《红楼梦的真故事》中还展示了这一百零八位脂粉英雄的名单。 他炮制一百零八钗说,既不尊重曹雪芹,也不尊重脂砚斋。《红楼梦》八十回定稿只写了三副册,这是有明文为证的,这就是第五回警幻仙子与贾宝玉的一段问答。警幻仙子对宝玉说:“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这指明进入十二钗的一个原则是“紧要者”才能“录之”,不是《红楼梦》所写到的女孩子都能进入。警幻又说“下边二厨则又次之”,“宝玉再看下首二厨上,果然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警幻说有三橱装着三种册子,宝玉看到的也只有三橱即正、副、又副三种金钗;两相印证,可见《红楼梦》只有正、副、又副三种册子。至于“馀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意思再清楚不过了,除过这三副册之外,其余都是“庸常之辈”,根本再无册子可记录她们了。 在宝玉看完正册图册之后,警幻对仙境的姐妹说:“先以彼家上中下三等女子之终身册籍,令彼熟玩,尚未觉悟”。“上中下三等女子”的说法,又一次印证曹雪芹的定稿只写了正册、副册、又副册三种金钗图册。 周先生炮制一百零八钗,就是和曹雪芹对着干,何尝有一丝尊重雪芹创造性劳动的意思! 能够印证定稿只写了三副册子还有脂砚斋的那两条批语。在甲戌本《石头记》第1回“炼成高经十二丈”侧的脂批“总应十二钗”,这不能被随意曲解,它有两层意思,一是说它同曹雪芹“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呼应,这是写金陵十二钗的书;二是说它照应了“金陵十二钗正册”。“方经二十四丈”的“照应副十二钗”也不能被随意曲解,它只是一个“方经二十四丈”,而不是四个“方经二十四丈”,这同“高经十二丈”一样,也只有一个,决不会是四个“高经十二丈”;它的“照应副十二钗”只是说“二十四丈”中的数字,照应了十二钗中的副册十二人和又副册十二人,加起来是二十四人。 周氏炮制一百零八钗,也是和脂砚斋对着干,不尊重批语的本意,极尽歪曲之能事,来为他荒唐的思想服务,何尝有一丝尊重脂砚斋的意思! 周氏虽然说是曹雪芹“处处打破旧套的一个突出的表现”,但其实质除过说明曹雪芹善于模仿前代作家,就别无所能了:你施耐庵写了一百零八个绿林好汉,我就要写一百零八个“脂粉英雄”;你在《水浒传》中有个忠义榜,我就在《红楼梦》中弄个情榜和你作对子。你《西游记》写了花果山——水帘洞——石头变孙悟空,我就要在《红楼梦》写个大荒山——无稽崖——石头变贾宝玉。他还总结说:“你看有趣无趣?一个伟大作家的智慧思维、才情联想,就是这样‘进行’的。”(《红楼别样红》273—274页) 按照周汝昌的研究成果,曹雪芹全被他装入前代伟大作家的“旧套”里去了,哪里还有“伟大作家的智慧思维、才情联想”?哪里还有自己的艺术创造! 炮制所谓的108回大对称结构,鼓吹这个结构论决定一切, 是决定我国民众文化素质的大问题,实际是空中 楼阁,根本不存在 周汝昌对《红楼梦》的结构强作解人,其实他对此一窍不通。他在论《红楼梦》结构时说:“雪芹写《石头记》,有其整体结构大法则。这法则包括两个要点:整体一百零八回书,节奏分明,是其一。这个整体一百零八回又分为前后两扇,每扇各为五十四回书文,形成一个大对称的格局,是其二。”(《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第190页) 那么曹雪芹是怎么组织小说的结构呢?周汝昌说:“他的原书是‘十二乘九’为结构法,就是以每九回书构成一个‘单元’,到第十二个九回完毕,即一百零八回时,全书收煞告终。” 至于研究这个“十二乘九”大对称结构法的意义,他故神其词地说: “研究《石头记》的结构学和探佚学,并不仅仅是为了小说野史的事,这关系着我们中华民族文化史上的一桩特大事故与事件,对其意义的任何低估,都将造成泯没是非、颠倒美恶、即降低我国民众文化素质的严重后果。”(《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第220-221页) 这种大话千万不能相信,因为它与《红楼梦》结构的事实相距至少有十万八千里。曹雪芹《红楼梦》后面的稿子迷失了,要研究全书的结构,如同在沙滩上建楼阁,根本没有基础。“十二乘九”的一百零八回大对称结构属于子虚乌有,是临时瞎编出来欺哄读者的。 这有事实为依据,他搜集的湘云嫁宝玉的资料就否定了自己的一百零八回大对称结构说。他在《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中说自己一生共搜集到十二条可以证明宝玉与湘云最后结为夫妇的资料,最重要的是第十二条陈其泰的话: 闻乾隆年间,都中有钞本《红楼梦》,一百回后,与此本不同。薛宝钗与宝玉成婚,不久即死。而湘云嫁夫早寡,宝玉娶为继室。其时贾氏中落,萧索万状。宝玉湘云有除夕唱和诗一百韵,俯仰盛衰,流连今昔。其诗极佳!及付梓时,删去后四十回,另撰此书后四十回以易之,——而标题有未改正处。此“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尚是原本标题也。(《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第223页) 周汝昌对这段话大加赞赏,“这简直要紧极了”;“真是巧妙万分!”“以此段记载与最早发现的《续阅微草堂笔记》所述比照而观,可见其完全吻合,互证乃益信其可靠”。周先生为此而兴高采烈的时候,他却忘记了一件大事——陈其泰的话彻底否定了他的一百零八回说!他忘记了陈其泰“及付梓时,删去后四十回,另撰此书后四十回以易之”!“删去后四十回”,再加上八十回,那是一百二十回,不是一百零八回!那他的十二乘九一百零八回大对称结构就泡汤了。 脂砚斋批语和《红楼梦》的版本事实也否定了周汝昌的一百零八回结构说。周先生的一百零八回说建立在歪解脂评本上。曹雪芹的原稿可能是多少回呢?是一百一十回。这有脂评为证。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前有一条脂批说:“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红楼梦》当初流传的本子《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都是八十回本。八十回加三十回恰是一百一十回。 周汝昌不同意这个说法,他在《红楼艺术》第二十九章《结构的新义》中说:“原来,那位总批者虽见过全书,但他提笔总评时,所用的却是个七十八回本——书到《芙蓉女儿诔》,即缺下文。因此,七十八加上三十回佚书,恰好是一百零八回,分毫不曾差错。” 事实不是“分毫不曾差错”,而是相差十万八千里!这条批语首先批于庚辰本,而庚辰本是曹雪芹生前就开始流传的本子,在脂砚斋写这条批语时,他用的本子是有第七十九回、八十回的;因为在他写批语时庚辰本第七十九回就有他21条双行小字夹批,第八十回则有26条双行小字夹批。这些双行小字夹批是对甲戌本初评重评批语的整理,证明甲戌本也是八十回。 周汝昌的一百零八回说是无根之谈,大对称结构是对这部伟大作品艺术结构的曲解,难道还有疑问吗? “十二乘九”结构法是周汝昌心造的“结构”,根本不符合艺术规律,跟《红楼梦》的结构完全对不上茬。小说的结构随着人物的性格发展而变化。伟大作家都知道,当人物的性格形成以后,作家本人都不能左右人物,他要根据人物的性格逻辑而描写矛盾斗争,这就自然有了情节,有了结构,而决不是相反。人物性格不同,人物的重要性不同,矛盾的尖锐大小不同,情节的长短就不同。伟大作家的伟大作品莫不如是,《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儒林外史》的结构都证明了这一点。作家在创作的时候绝不会像做豆腐或者做豆腐干,要做成大小基本相同方方正正的版块。如果那样就没法创作了,那是扼杀作家灵感的“方法”。 从作品来验证“十二乘九”结构法,更显示出它的荒谬性。“‘十二乘九’结构法”不是对《红楼梦》结构进行科学研究的结果,只要“逢九”就要割一刀,斩断完整的艺术肌体,而是人为地在肢解这部伟大小说完美的艺术整体。 我们先来分析周先生最前面的一个“九”是否成立,如若第一个“九”不能成立,后面十一个“九”就全塌了台。 广大读者都知道,《红楼梦》前五回在作品中是一个独立的单元。第一回介绍这部小说的“根由”,因绛珠仙子与神瑛侍者还情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是对第一回的呼应,通过谶语来暗示这些“风流冤家”未来的结局。这五回在作品中起着介绍背景、环境和主要人物的作用,是不能被分割的,也不能与别的回目重新组合。《红楼梦》的第一个结构单元只有五回,后面的所有回目就再也组不成“十二乘九”结构法了。 作品的故事是从第六回开始的,它在语言上也是有标志的,这就是“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按荣府中一宅人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虽事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 竟如乱麻一般,并无个头绪可作纲领。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人写起方妙, 恰好忽从千里之外,芥荳之微,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荣府略有些瓜葛,这日正往荣府中来,因此便就此一家说来,倒还是头绪。”这正是小说第二个结构单元开始的标志,在结构上第五回与第六回不属于一个单元,更不可能成为第一个“九”的成员了,它从旁说明《红楼梦》结构的第一个单元根本不存在九回这个事实。 我们再看看“一九”与“二九”之间是否能被“切割开”。处在第九回的“恋风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顽童闹学堂”在故事上它与前八回不属一个单元,而与紧连着的第十、十一、十二回密不可分。因为这回是表现薛蟠、贾瑞、金荣等狐群狗党故事的开端,是贾瑞露脸,第十一回“见熙凤贾瑞起淫心”,第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 贾天祥正照风月鉴”,是贾瑞故事的发展与结局。所以在九、十回之间是不能被切割成两个结构单元的,显而易见,周汝昌的第一个“九”与第二个“九”不存在,以后所有的“九”就都不存在了,他鼓吹的“十二乘九”结构法这个空中楼阁就彻底倒塌了。 因此我们说周汝昌不懂《红楼梦》的艺术结构,一点都不冤枉他。 对主题的误解与其他大量的错解 本文前两部分所谈的周汝昌对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转世人物贾宝玉与林黛玉关系的错解,以及他改变宝玉、黛玉相爱的事实,把“木石前盟”和“金玉姻缘”调换为史湘云与宝玉的爱情,第一步错了,后边就步步错,可以说周先生对《红楼梦》的错解到了俯拾即是的地步。 周先生对《红楼梦》主题的理解就与人不同。他在《红楼夺目红》中说:“至于‘花自飘零水自流’,那又正是‘沁芳’、‘花落水流红’的全部书的主题,更是一丝不走”(第81-82页)。他在《红楼别样红》中也宣示:“群芳饯别,正所谓‘花落水流红’,此方是《红楼》一书总题大旨”(第276页)。他还在《红楼艺术》更具体地说: 沁芳,不正是雪芹用那奇妙的“点睛”之笔给你“形象注解”了吗?沁芳,“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桃花万点风飘,落红成阵,都是随水而逝的命运!这是全书的象征,整部的主题啊!没有足够的中华文化素养的“准备课”,又凭什么“神力”、“玄悟”来读懂雪芹之书,来讲论他的天才艺术呢?(第22页) 他在《红楼小讲》中又说,林黛玉的《葬花》“即为《红楼梦》的主题”,“因此之故,辞春,送春,践花,葬花,造语有不同,总归于一义。这才是《红楼梦》的真主题”(第 83页);“宝玉初到‘幻境’,闻警幻仙姑歌曰——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这方是全部《红楼梦》的真正主题”(第126-127页)。 但是他在《红楼梦的真故事》中却说“盛衰聚散才是(《红楼梦》)主题”,“第七十回书(前文略引数句),明面是桃花社、柳絮词,好象仍是一派‘赏心乐事’,实在笔笔都是写那个‘聚散’的散字、盛衰的衰字”(第305页)。 周先生的“沁芳”“花落水流红”主题说在红学百花园中自可成一家之言,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他用“没有足够的中华文化素养的‘准备课’,又凭什么‘神力’、‘玄悟’来读懂雪芹之书,来讲论他的天才艺术呢?”讽刺全国大多数《红楼梦》研究工作者和广大读者没有读懂这部小说的知识和能力,我们是不能同意的。我们认为,只要大约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只要脑子健康,他们就能读《红楼梦》,或者喜欢读《红楼梦》,对这部作品有了自己的理解,以他们的童心读懂这部伟大作品!我想这些童稚之心对作品的理解恐怕要比那位“伟大红学家”、“红学泰斗”更接近曹雪芹的文心和《红楼梦》的实际。 凡是真理,都是简单明白的。你看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何其芳的《论〈红楼梦〉》,无不如此。周汝昌的“花落水流红”主题说与此不同,他的趣味主义严重,你看了就像堕入五里云雾中一样,不辨方向,越发糊涂起来。他的主题说实在是不得要领,是对作品的一种误解。 下面让我随手举出周先生错解《红楼梦》的例子,一斑窥豹,再看看他到底懂不懂《红楼梦》。 他在《红楼别样红》中说:“书到‘后之三十回’,湘云才是真主角,文章的精彩也全在后边。”(第214页)你看这是什么话?曹雪芹的伟大是因为他给我们留下深刻而又精彩的80回《红楼梦》;在此周先生表示了相反的观点,他认为“文章的精彩全在后边”,全在他瞎编的“湘云嫁宝玉”的龙门故事中。为实现他的目的,他不惜给《红楼梦》改书名。他在《谁知脂砚是湘云》一书中说:“所以我说,《红楼梦》一书,也可题作《双麟记》”(144页);又在《红楼别样红》中说:“近日觉得有一新意:《红楼梦》可称为‘云之梦’。”(第146页)读懂了《红楼梦》的人绝对不会给这部作品胡编这些莫名其妙的怪书名的。 他在《红楼艺术》一书说:“在‘千红一哭’中,湘云独占红首,而不是钗、黛诸人”(第84页);又在《红楼别样红》中说:“我讲湘云才是一部《红楼梦》的真正女主人公”(第73页);这比前文“书到‘后之三十回’,湘云才是真主角”又进了一步,在小说前80回中就已经是“真正的女主人公”。我们说《红楼梦》的主人公是宝、黛、钗、凤四个人,这四个人的故事在作品中都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史湘云挤不到这个主人公队伍中去的,她更不具备这样的作用。 周汝昌还在《红楼艺术》一书中说:“一般人只知书中有个林黛玉,以为她最重要,而不悟‘林家二玉’,一黛一红(小红本名林红玉),红比黛重要得多。”(第78页)这太出格了!周先生的脑子与普通读者太不同了!用他的这种思想去读《红楼梦》,于读懂作品而言,恐怕只能是南辕北辙了。 周汝昌还在《红楼夺目红》中说:“看看这些女儿的‘总领衔’(脂砚所谓‘群芳’之冠)宝玉,一生受的是‘世人诽谤’(《西江月》)和‘百口嘲谤’(警幻评语),受谤者即遭冤者。宝玉乃是世上第一大冤人。”(第321-322页)所谓“‘群芳’之冠”,就是说宝玉是众女儿中的第一名。在己卯、庚辰两本中的第十七、十八回前有一条脂砚斋的总批说:“宝玉系诸艳之贯,故大观园对额必得玉兄题跋,且暂题灯匾联上,再请赐题,此千妥万当之章法。”“贯”的本意是串钱的绳索,引申义是串连、连接的意思。“宝玉系诸艳之贯”的意思是说贾宝玉是连接金陵十二钗所有女儿的一条线索。但周汝昌却把“诸艳之贯”校改成“‘群芳’之冠”,认为宝玉是“女儿的‘总领衔’”,硬是把贾宝玉改成女儿身,改成大观园女儿中的第一名。他在这里连宝玉的性别都弄错了,怎么还侈谈读懂《红楼梦》?怎么还能指望他读懂《红楼梦》呢? 周汝昌说: 雪芹笔下最出色的角色,就是他心中最爱重的人物。 我的感觉,他最着意传写的人是:凤姐、妙玉、湘云、探春——属于“正钗”。稍次的副钗行列里,则是平儿、鸳鸯、晴雯、袭人、小红。此外的属第三品,兹不烦言。 雪芹所重,人品第一,才貌第二,性情第三。(《红楼夺目红》第265页) 周汝昌认为曹雪芹着意描写的四个人物属于一品,稍次的副钗有五人,“此外的属第三品”,显而易见,宝玉、黛玉、宝钗、紫鹃不在以上所列之内,都属于“此外”的第三品了。这怎么能叫做“读懂《红楼梦》”?!是周先生的思想认识出了问题,还是语言表达不严谨?我们还要向他请教:“雪芹所重,人品第一,才貌第二,性情第三”,你是从哪儿看到曹雪芹的这三条取人标准的?在着意描写上难道平儿、鸳鸯、晴雯、袭人还赶不上妙玉?在人品、才貌、性情上她们哪一点赶不上凤姐、妙玉、湘云、探春?以行家里手自居的信口开河,是不能叫作读懂《红楼梦》的。 周汝昌对《红楼梦》的描写语言有一段不同凡响的话,尖锐批评了曹雪芹的“俗笔”和“败笔”。他说: 雪芹作书,是高境界高笔致;但偶涉世俗丑恶之事,卑劣之人,也就不得不用俗笔。这种俗笔出于开卷前几回的,如“乱判葫芦案”、“毒设相思局”、“顽童闹学堂”等,倘若放眼全书,真可以“败笔”视之。(《红楼夺目红》第319页) 这表明周汝昌对曹雪芹的语言成就缺乏真知灼见。我们不能同意他的这个意见,《红楼梦》里面没有俗笔,更没有败笔。曹雪芹描写“乱判葫芦案”、“毒设相思局”、“顽童闹学堂”不仅不是败笔,而且是成功的大手笔,它展开了生活,揭示了矛盾,推动了情节发展,塑造了人物性格。其语言之精到,可以说达到了不能易一字的地步。连曹雪芹描写骂人表现出来的都是大手笔的风姿,比如焦大骂人,一笔多用,既揭露了宁国府污秽,又生动表现了焦大的性格,秦可卿听了不可能不忧虑病倒,这就推动了情节发展。贾琏与多姑娘偷情,又因与鲍二家的偷情而与凤姐吵架,大打出手,事情俗得不能再俗了,但曹雪芹的描写全然是大手笔。还没有前代作家描写同类事情达到曹雪芹水平的。这难道不是成功的大手笔,倒像是周汝昌说的是“俗笔”和“败笔”吗? 这节文字已经够长了,该打住了。批评周汝昌对《红楼梦》的歪曲与错解,是要专著才能完成的任务。 如果读者看了此文,明白了聂先生“周汝昌根本不懂《红楼梦》”的评语,那就是对笔者最大的安慰。 注释 ①题解:林东海《文林廿八宿 师友风谊》第32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 ②《20世纪红学研究历史之回顾——怎样读懂〈红楼梦〉的发展史》,见《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一期。 ③《论〈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见中华书局版《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第7页。 原载:《广西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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