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石头记》残抄本的发现和现存己卯本是弘晓过录本的证实 一、北京图书馆藏已卯本《石头记》的残缺状况 一九五四年陶心如(即陶洙)告诉我,由他原藏、当时已归北京图书馆藏的己卯本《石头记》虽已残缺多回,却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本子。他说, 已卯本的抄写格式很象庚辰本,正文中有一些缺笔字,他都用朱笔给填上了。原书经他据甲戌、庚辰两本抄补了若干回。书中原有的批语不多。现在书上的眉批、行间批都是他根据甲戌、庚辰两个本子的批语过录上去的。 二十年来,我一直没有看过这个本子。这个很重要的抄本,除了陈仲竾同志的《谈己卯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见《文物》一九六三年第六期)一文外,还没有人系统地向读者介绍过。我在发现中国历史博物馆的残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过程中,才到北京图书馆去看了己卯本《石头记》。这个抄本残缺的情况大致如下。 (一)原己卯本共有八十回。现仅存三十八回,即一至二十回,三十一至四十回,六十一至六十三回,六十五至六十六回.六十八至七十回。此外.有早期抄补的两回,其中六十七回是武裕庵“按乾隆年间抄本”抄补的。武裕庵不知何时人,看口气象是嘉、道之际人。六十四回也是早期抄补的,但未注明抄者,也无从知其抄录的确切年代。陶洙补抄的是二十一至三十回,另第一回三页半,第十回一页半。 (二)十七、七丛两回未分回;十九回还没有回目。 (三)现在看到的批语,无论是眉批或是旁批.百分之九十以上是陶洙据甲戌、庚辰两本过录的。原抄本的批语.只有两种:一是双行夹批,二是行间旁批,数目都很少。 (四)三十四回回末有“红搂梦第三十四回终”九个字,这说明曹雪芹生前可能用过“红楼梦”为书名;但也有可能是他的合作者脂砚斋加上去的。 以下谈谈把新发现的残抄本同这个现存己卯本核对之后所发现和初步解决了的一些问题。 二、最近发现的中国历史博物馆藏《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一册残抄本 一九五九年冬,中国历史博物馆的王宏钧同志,在北京琉璃厂中国书店买到一些抄本古书, 《石头记》的残抄本就是其中之一。博物馆的图书部门收到该书后,作为普通书籍编目入库,十五、六年来,一直没有人借阅过。 “评红”以来,王同志想到这个抄本可能有些用处,遂于一九七四年十二月把它借给我看。我草草翻阅一下,认为它确是一个早期抄本,很可能还是乾隆时的抄本。因为它所用的纸张同我过去发现的《延芬室集》残稿本、《懋斋诗钞》手稿《四松堂诗抄》、《鹪鹩庵杂诗》等稿本和抄本所用的纸张一样.都是乾隆时的竹纸,尽管纸的颜色因各本保存的情况不同而有些差别。 王宏钧同志把残抄本留在我家,要我作进一步考查。我细读后,发现这个原来认为包括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这四回的残本,只有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是三个整回,而五十九回实际上是由两个半回拼揍起来的,即五十九回从开始到“难道把我劈成八辦子不成!莺儿笑”为止的前半回,和五十五回从该回中间的“话二则恐这里人不方便,原是叫我帮助妹妹们服侍奶奶姑娘的”起,到回末为止的后半回。这一拼凑的情况,可能是王洪钧同志买来时就这样,而该馆装订时未细审阅,故误以为是四个整回。 残抄本纸面长二十七点八公分,阔十七公分。抄写版心长二十一点八公分.阔十二点八公分。每页十行,每行二十八、二十九到三十一字不等。 残抄本没有原来的封面,只在每回回目的前面写“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之”十个字。在整个抄本中,无一印记。各回原批有:双行夹批十五条,计:五十六回五条,五十八回八条,五十五半回两条。此本没有陶洙过录的批语.这可证明陶洙没有看到过这一册残抄本。 据我所见,残抄本的抄者有七个不同的笔迹,姑按他们抄写残本时的次序给他们命名为甲、乙、丙、丁、戊、已、庚。他们所写的字各有可以识别的特点。甲、丙两人的字写得较好,丙较工整些。已也比较熟练,但写得不怎么好。其余乙、丁、戊、庚都较差。 三、残抄本不是另一个早期抄本.而是现存己卯本散失的几回 有人认为这个残抄本是和过去已知的早期各抄本不同的另外一个抄本。最初我也曾这样想过。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究后,才知道它并不是一个新的本子,而是北京图书馆藏现存己卯本《石头记》里面散失了的几回。 在翻阅过程中,我发现五十七回中的一个“晓”字缺最后一笔,作“????”。原文云: “目今是薛姨妈的生日, 自贾母起诸人皆有祝贺之礼。黛玉亦早备了两色针线送去。是日也定了一班小戏,请贾母、王夫人等。独有宝玉、黛玉二人不曾去得。至??散时,贾母等顺路又瞧了他二人一遍,方回房去。……”(他本或无“晓”字,作“至散时”,或作“至晚散时”。 ) 当时我想:这个残抄本可能与弘晓家有关;但因对弘晓的情况不太熟悉,所以不敢肯定。后来在《佳梦轩丛著》中的《王公封号》一书里查到“怡亲王:允祥、弘晓、永琅……”一条,这就大致可以断定缺笔的“晓”字是避弘晓的讳.而残抄本可能是怡亲王弘晓家的抄本了。为了进一步证实,还得查一下残本里除“晓”字外,有没有“祥”字和“玄”字缺笔。 在发现“晓”字缺笔的同时,我又进行了不同笔迹的考查。这时,我联想到陈仲笹同志那篇介绍己卯本的文章中,附印了一页书影,觉得书影抄者的笔迹有些和残本中的丙的笔迹相象。于是我就邀了冯其庸同志一同去北京图书馆查对。 在北图翻阅己卯本时,冯其庸同志首先发现在第十七、十八回(原未分回)薛宝钗的诗“华日祥云笼罩奇”句中的“祥”字写作“ ”。接着我们又发现第十三回“你如何连这两句俗语也不晓得”,第二回“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诸句中。两三个“晓”字缺笔.都写作“ ”。 我们核对两本的笔迹的结果是:残抄本中甲、乙、丙、丁、戊、己六个人的笔迹,都在己卯本中发现了。残抄本中第七个人的笔迹,己卯本中也有。经过仔细鉴别,我们才一致认为那是另外一个人的笔迹,并名之为“庚”。己卯本的抄者除了上述七个人外,可能还有一个辛,这个人的笔迹在残抄本中尚未发现。 在己卯本里发现“祥”字缺笔以后,我们又在残抄本五十七回发现了“小丫头子小吉祥”的“祥”字缺笔写作“ ”。至是.我遂邀冯其庸同志合作写了那篇《己卯本〈石头记〉散失部分的发现及其意义》一文,刊于一九七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光明日报》。 我们查考的结果.有以下几点发现; (一)残抄本的抄者与已卯本的抄者基本相同。 (二)残抄本避“晓”、“祥”、“玄”诸字讳,也和己卯本相同。 (三)残抄本与己卯本的纸张都是乾隆时的竹纸,只是前者的颜色稍黄暗些,这是因为它流散在外,没有得到很好保存之故。 (四)残抄本和己卯本的尺寸大小、抄写版心大小,以及每页十行、每行二十七字到三十一字等等.也都相同。 (五)残抄本每回之前有顶格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之”十个宇,也和已卯本相同。 根据以上情况,再结合本文第一节中所谈己卯本散失诸回的情况,可以断定:新发现的这个残抄本正是北京图书馆善本室所藏己卯本《石头记》散失在外的一部分。 估计怡亲王家原抄己卯本是八十回。它离开弘晓家后,不知经过几个收藏者才到了武裕庵手里,那时己卯本已非完物。嘉、道之际,武裕庵抄补第六十七回时,应该是为了补全八十回,当时残抄本大概还没有散失在外。在从武裕庵到董康收藏这段时间里, 己卯本散失的可能性很大。董康死后,现存己卯本才到了陶洙之手,并由他加以装裱。因此,也不能排除董康死后到陶洙收藏之前,己卯本仍有部分散失的可能性。 四、己卯本《石头记》(包括新发现的残抄本)是乾隆时怡亲王弘晓家的原抄本 我们断定己卯本《石头记》是乾隆时的怡亲王弘晓家的抄本,有三方面的根据: (一)现存己卯本中避“晓”、“祥”、“玄”等字讳。 (二)在北京图书馆藏的怡亲王府原抄本的《怡府书目》中,也避这三个字的讳。 (三)在《怡府书目》中.发现了己卯本的抄写者之中的三个人的笔迹。 以下对此再略加说明。 第一,避讳,是考察古书年代的一个比较可靠的依据。避讳有两种,一种是避皇帝名字的讳,即避君讳,因为这是当时全国都必须避的,我们姑名之为“国讳”。另一种是家讳,即子孙避父祖辈的讳。 在己卯本中“晓”字、 “祥”字缺笔,这就表明抄者是雍正、乾隆时怡亲王允祥、弘晓的子孙。因为允祥是弘晓的父亲,他是避“晓”字讳的抄者的祖父。书中还发现好几处“玄”字缺笔,玄是玄烨(康熙的名字),是允祥的父亲。避“玄”字讳,本是国讳;可是在避“晓”字“祥”字讳的书里,发现避“玄”字讳,那就有国讳、家讳双重意义。避“晓”、 “祥”、 “玄”恰恰是避祖上三代的讳。但是, 己卯本中不避“永”字讳,而“永”字辈是弘晓的子侄辈,由此可见,抄者中有弘晓的子侄辈,而不是弘晓的孙辈。 第二, 《怡府书目》的发现加强了上述论据。北京图书馆所藏的这个《书目》,共有四册,即元、亨、利和正(把“贞”字写成“正”字,显然是避雍正的讳),盖有《怡亲王宝》篆书阳文方章和“讷斋珍赏”、 “怡王讷斋览书画印记”等篆书阴文图章。据《啸亭续录》卷二“张云汀”条,知“讷斋主人”就是弘晓,故知《书目》是弘晓时怡亲王府的书目原抄本。 在《书目》中,我们发现了“玄”、“祥”、“弘”、“晓”四字缺笔和“永”字不缺笔。如《赤水玄珠》的“玄”写作“𤣥”.《弘明集》的“弘”写作“𢎞”,《晓亭诗钞》的“晓”写作“??”等;我们最初很以未能在《书目》中发现“祥”字为憾。直到旬日以后,我重查这个《书目》,才发现《宝元天人祥异书》一书中的“祥”字缺一横.作“ ”。但《永宁通书》的“永”字却不缺笔。这说明《书目》的抄者与己卯本的抄者相同.也是弘晓的子侄一辈。 第三,在这个《书目》里,我们发现了现存己卯本《石头记》的七个抄者中的两个至三个人的笔迹。这就是说,抄《石头记》的人中.也有两三个人参加抄写《书目》。 《怡府书目》的抄者笔迹和避讳情况,同现存己卯本《石头记》一致,这充分证明;己卯本《石头记》的确是乾隆时怡亲王弘晓家人的原抄本。 在所有乾隆时的早期抄本中,如庚辰、甲戌、甲辰等本,我们都不知道它们的抄者是何家何人,只有己卯本是目前可知其抄写年代及何家何人所抄的唯一抄本。这在《石头记》早期抄本的历史上,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事情。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初稿,七五年二月改定于北京沙滩 二 《石头记》被视为“谤书”在弘晓过录己卯本时的反映 《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的伟大的政治历史小说。它通过四大家族的衰亡,反映了整个封建制度和封建统治的必然没落。这种认识,当时的统治阶级当然是不可能有的,但是,他们由于对本阶级利益的敏感,总会感觉到《红楼梦》一书,对他们是不利的。因此,《红楼梦》有了刻本后不久,就遭到焚毁刻板、禁止流传的厄运,不过这已是乾隆晚期的事了。 甲戌本《石头记》开头那几段“声明”,应该是最早反映这部书有“谤书”之目的材料,因为它们表明作者有顾虑——而他的顾虑一定是有所根据的。但是,此项材料终嫌不够具体。 弘旿在批永忠《吊曹雪芹》的三首诗时说,他因为怕《红楼梦》里有所谓“碍语”,而不敢去读它,这已是乾隆三十三年的事。即使根据他说的“余闻之久矣”(意谓:早就听说过《红楼梦》这部小说了),再提前三、四年,也不过上溯到乾隆二十九、三十年,也还不能说弘旿的话是反映《红楼梦》有“谤书”之目的最早材料。 由于中国历史博物馆的残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发现,使我们知道: 《石头记》被视为“谤书”,在弘晓过录己卯本《石头记》时,就已经有了反映。原己卯本“定”于己卯(乾隆二十四年,一七五九)“冬月”,那就是说,在乾隆二十三、四年间,《红楼梦》已经有“谤书”之目了。 以下试从三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 一、弘晓家当时是怎样过录“己卯本”的? 如上文所述,参加抄录现存己卯本的有七、八个人。就书法言,有一至三人写的较好,如丙、甲、己。另外的四、五个人中,如乙、戊,写得幼稚,似乎出诸弘晓的儿子、当时(乾隆二十四年)还只十五岁和十三岁的永杭、永琅(此人后来袭怡亲王)之手。甲和己也避“晓”字讳,但字写得比较成熟,估计当是他的侄辈所写——弘晓那时有好几个二十到三十岁的侄儿。 丙特别值得注意。根据种种迹象.我认为丙就是弘晓本人。在残抄本和北京图书馆现存己卯本中.丙抄写的数量很多。原抄本的《怡府书目》中.也有丙不少笔迹。 为什么说这个丙是弘晓本人呢? 第一,这个丙避“祥”字讳,也避“玄”字讳。但不避“晓”字讳。己卯本三十六回六页右面三行“晓风不散”,就是丙写的,晓字不缺笔。而他所抄的六十三回十四页右面二行二十四字“系玄教中吞金服砂”句子中的“玄”字却写作“𤣥”,他抄的三十三回五页一行七字“门客见打得不祥了”的“祥”字也写作“ ”。 在《怡府书目》中,这个抄者丙,也不避“晓”字讳,但避“玄”字“祥”字讳。如他所写的《素问玄珠密语》中的“玄”即写作“??”, 《宝元天人祥异书》一书中的“祥”写作“ ”。 第二,用笔迹和个别字的书写特征来证明,这个丙並不是弘晓同辈的其他人,而是弘晓自己。 据说弘晓善书.他的墨迹现在还流传着一些,可惜我没有看到。仅就他在《明善堂集》前面序言的字迹来看,就可以证明丙是弘晓自己。 《明善堂集》有两篇自序,都是弘晓亲笔写后付刻的。一篇末题:“乾隆元年季夏下浣书”,另一篇题:“乾隆五年庚申二月下浣冰玉主人自序”。这两篇自序虽然写的年代早,但从笔迹上看,同丙完全是一个人的笔迹。特别是自序中的“为”字,同丙抄己卯本时所写的“为”字,具有完全相同的特征。丙在抄己卯本时所写的“为”字,十之八九都作“ ”,其特征是,第二笔一撇较短,末稍不超过第五笔的开头处;又最后之四点,几乎经常写成一横。他在《明善堂集》自序中,也是这样写的。这可以证明:丙就是弘晓本人。 从以上所述,我们得知:怡亲王府过录己卯本是家人父子抄,弘晓自己也参加抄;而且是每人分抄一页,轮流地分抄到底。为什么用这样抄法呢?我认为,这是因为弘晓不愿意让旁人知道他家抄录了一部《石头记》! 二、《怡府书目》中为什么不著录《石头记》? 怡亲王家是雍正、乾隆时著名的藏书家。乾隆时开四库全书馆,各处进呈图书,惟怡府图书並未进呈,故未受影响。 我们今天细检《书目》,凡经、史、子、集、佛经、道书、医书、方技、数学之属都有。特别是其中还有大量的小说、戏曲类书籍,如《西游》、《东游》、《五才子》、《艳史》、《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牡丹亭》、《桃花扇》、《今古奇观》、《一夕话》、《豆棚闲话》、《水浒后传》等等,不下百余科,。甚至连《绣谷春容》之类书,也登录到《书目》中去。弘晓还曾批点《平山冷燕》小说,署名“冰玉主人”,有静寄山房刻本。然而,他动员全家、自己也参加抄录的《石头记》,却不见于《书目》。这是什么缘故呢? 当然,这里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如果《怡府书目》的编定在时间上早于乾隆二十四、五年的话,则晚抄的《石头记》当然不能收进《书目》里去。《书目》无年月标志,编定时间不易确考。但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经过细检《书目》的内容,发现其中著录了《似村吟稿》一书。按庆似村,是尹继善之第六子,年纪与明义相近,或略小些。两人有唱和之作,时间至早当在乾隆二十七、八年许。《似村吟稿》的编定不会早于此时。《书目》中又有《敬亭文钞》。这本《文钞》现已失传,但敦诚的重要文章必然收集在内。按敦诚向以诗见长,文章不多,而且重要文章大都写在乾隆三十年以后,如《雀林游记》(乾隆三十七年,壬辰.一七七二)、《西山游记》(乾隆三十九年. 甲午,一七七四),因此.估计《敬亭文钞》的编定也必很晚,即早也须在乾隆三十年以后。既然如《似村吟稿》和《敬亭文钞》这样晚的书已见于《书目》,而《石头记》独不见著录,显然表明; 《书目》的主人是有意不把它著录在里面的。 为什么弘晓怕别人知道他有一部《石头记》.故意把它排除在《书目》之外呢?我认为.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它当时已经被视为“谤书”,弘晓怕引起麻烦。 三、过录时为什么把“成则王侯败则贼”改为“成则公侯败则贼”? 弘晓抄《石头记》时把第二回的“成则王侯败则贼”一句给窜改了。原文是: “雨村道: ‘……如前代之许由、陶潜、阮籍……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幡绰……卓文君、红拂、薛涛……之流,此皆易(或作“异”)地相同之人也。’子兴道:‘依你说.成则王侯败则贼了?’雨村道: ‘正是这意。’”(甲戌本) 但是在这个己卯奉中,“成则王侯败则贼”这句话中的“王”字。却被窜改为“公”字,而作; “成则公侯败则贼”。 这是什么缘故呢?难道雪芹在甲戌本,庚辰本中都写作“王侯”,而在“己卯冬月定本”中却改为“公侯”了么?绝对不会。因为“成则王侯败则贼”乃是一句由来已久的成语。而且有证据表明,庚辰本与现存己卯本是来自相同的底本(如书的行款、所缺回数、错字及个别怪字等)。庚辰本又不可能是直接从怡府抄本过录的,因为怡府抄本当时是秘密传抄的,他们决不敢再借与别人去传抄。如果这一推论能成立,就可以说:怡府抄本所据的底本肯定是作“王侯”,是到了弘晓抄书时,才给改为“公侯”的。从笔迹看,抄第二回这一页的,恰恰是那个字写得比较老练的抄写者甲。他之改“王侯”为“公侯”,当然不完全是他自己的主意,而是执行弘晓的意见和指示的。尤其是,他並非涂改、跨改,而是改写为一个“公”字来代替“王”字。 (在现存己卯本中,“公”字又被跨改为“王”字,这是陶洙改的。 ) 我认为,弘晓家之所以这样改,可能有以下原因;一则,弘晓本人就是怡亲“王”,他不愿听“成则王侯败则贼”这种话。 二则,这句话中的“王”字,一般的理解是指封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如果说出“成则王侯败则贼”这种话, 岂非大有轻侮那“受命于天”的最高统治者“天子”之嫌?为了这,弘晓就有意把“王侯”改为“公侯”。因为“公侯”就是皇帝以下角色的问题了。 三则,更现实的是,谁都知道雍正是靠杀害他的手足才做了皇帝的。他们弟兄间难免有“成则王侯败则贼”的感想。弘晓如何敢把这话保留在他家抄的《石头记》里! 我们知道,怡亲王允祥是雍正最看重的一个弟弟,他的地位爵禄之高也是冠于当时其他诸弟兄的;允祥本人也“忠心耿耿"地侍奉着雍正。到了弘晓一代,最初也还受到雍正和乾隆的殊遇。但是,到乾隆四年弘皙的案子发生,弘晓一家也受到了影响。 弘皙是康熙时废太子允礽的儿子。根据《东华录》的记载:弘皙“仿照国制,设立会计、掌仪等司”,又与庄亲王允禄以及弘昇、弘昌、弘皎等“结党营私,往来诡密”;又有人首告:弘皙听信邪术並问“祖师”: “天下太平与否?”“皇上寿算如何?” “将来我还能升腾与否?”因此,乾隆认为:弘皙“胸中自以为旧日东宫之嫡子,居心甚不可问!”“以前阿其那、塞思黑居心大逆,干犯国法,然尚未如弘皙之擅敢仿照国制,设立会计、掌仪等司。是弘皙罪恶较之阿其那辈.尤为重大。”弘晓的哥哥弘昌、弘皎也卷入了这场“案情重大”的事件之内。 虽然在最后处理上,弘皙免死,而“于东果园.永远圈禁”,但据乾隆自己说, “是亦与身死无异”了。庄亲王允禄罚亲王俸五年, “以示惩儆”。对弘晓的哥哥弘皎,乾隆说:“弘皎本应革退王爵,但此王爵系皇考特旨令其永远承袭者。著从宽仍留王号,伊之终身永远住俸,以观后效。” 在这样紧张的气氛下,弘晓怎能不感到危惧?到乾隆八年,弘晓因与宦官交结而受到处分,他就更加小心谨慎了。 在上述情况下,弘晓抄录己卯本《石头记》时.把“成则王侯败则贼”改为“成则公侯败则贼”,不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么? 结 语 我过去写《永忠吊曹雪芹的三首诗》一文时,曾据弘旿所批:“红楼梦小说余闻之久矣,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推测《石头记》在乾隆二十九年至三十年,即由弘旿写此批的乾隆三十三年向上溯三、四年就有“谤书”之目。现在看来,有了本文所提供的资料,早在乾隆二十三、四年,清朝贵族已经感到此书中“有碍语”了。 还有一点,即曹家同怡亲王家是有旧关系的。关于这一点,我在下面《现存己卯本〈石头记〉底本来源的推测》一文中,考出一些事实,这里不再说。正由于他们两家有这些关系,而曹雪芹的家又是被雍正抄没的,乾隆时候正是这个家庭急剧败落受到政治上“处分”的时候,所以.当时因弘皙事件及与宦官交结之事受到处分而“谨慎”行事的弘晓,才不敢暴露他竟然抄录了一部出自曹家人之手的《石头记》。 此外,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当时同曹雪芹交往的士大夫有题小象的钱大昕、钱载、倪承宽、观保、蔡以台、谢墉、那穆齐礼、陈兆仑、秦大士,又如王冈、董邦达等。但在这些人的著作中,绝找不到他们同曹雪芹酬答的文字。其原因大概是他们也同弘晓一样,可能有种种顾虑。 一九七五年三月初稿,七月十五日深夜改定于沙滩 三 现存己卯本《石头记》底本来源的推测 ——弘晓和《石头记》作者及早期抄本收藏者的关系 弘晓家过录的现存己卯本《石头记》的底本可能是脂砚斋“己卯冬月定本”的原己卯本;也可能是原已卯本的一个过录本。如果是前者,弘晓的抄本就是直接过录本;倘是后者,则他的抄本就是过录本的再过录了。 这个现存己卯本的底本究竟来自何处?以下根据一些有关的材料,略加推测。 由于材料的限制,这篇文章不可能对于现存己卯本底本的来源,作出确切的论断,而是希望通过对这个问题的探究,把怡亲王允祥、弘晓同曹家、敦诚、墨香、明义这些人的关系作一番考查,从而多知道一些曹雪芹的社会关系,使我们对他有进一步的了解。 一、从允祥、弘晓与曹家的关系,看现存己卯本底本来自曹烦或曹雪芹的可能性 曹家和怡亲王允祥有一些旧关系。请看下面的记载: (一)雍正二年曹顺请安折云: 江宁织造奴才曹頫跪奏:恭请万岁圣安。 雍正在折上批道: 朕安。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王之外,竟可不用再求一人托累自己。为什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因你们向来混帐风俗贯[惯]了,恐人指称朕意撞你,若不懂不解,错会朕意,故特谕你。若有人恐吓诈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 这个朱批值得仔细推敲。批语的背景是曹頫为了织造任上的亏空,曾于雍正二年正月初七日请求皇帝允许他在三年之内把亏空补完。雍正答应了。曹頫遂在谢恩折上说: 今蒙天恩如此保全,实出望外。奴才实系再生之人,惟有感泣待罪,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凡有可以省得一分,即补一分亏欠,务期于三年之内,清补全完,以无负万岁开恩矜全之至意。 雍正在这个折上批道: 只要心口相应,若果能如此,大造化人了。 雍正批准了曹頫的请求后,就派怡亲王允祥“传奏”曹頫的事。 从雍正批曹頫请安折的内容来看, “王子甚疼怜你”不是一句平常的话,它暗示曹家同允祥有些旧关系。雍正明知允祥有“甚疼怜真”曹頫之意,却又将他交与允祥负责“传奏”他的事,这说明雍正对允祥十分信任。我们现在要问的是:曹家和允祥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这关系就是,康熙四十四年第五次南巡时,允祥曾经随行。他可能在江宁织造府里见过並很喜欢当时才只七、八岁的曹頫。 据不知作者姓名的清代著作《圣驾五幸江南恭录》(收入《振绮堂丛书》中)一书所记,康熙五次南巡时,曾偕太子(即后来被废的太子胤礽)和十三阿哥同行。康熙朝的《实录》也有同样的记载。这个十三阿哥当时刚刚二十岁,他就是后来的怡亲王允祥。 以曹寅与康熙的关系之密,而康熙南巡又是住在江宁织造府里,则曹颙、曹頫等完全有机会见到十三阿哥。 我们先举康熙这次南巡接见几个幼童的例子。据《圣驾五幸江南恭录》,二月二十二日康熙曾在苏州的行宫(即李煦的苏州织造府)召见了原任总兵严弘的幼子十三岁的严文照和八岁的严文烈;並告诉江南总督、抚院、织造们说:“此系功臣之子,着好生照看,俟长成报部录用。”他又于三月初八日在淮安召见漕院桑格的八岁儿子,並赏赐银锞、果品、波螺寿星等物。太子也赐了玉结、金钱各一枚。十三阿哥和“皇妃宫眷”也各给绸缎、玩物、小银壶、银杯等物。 按康熙此行对一般“功臣”之子都能这样照顾接见,何况那素来就亲信而这次南巡又因“预备行宫.勤劳诚敬”而“加授通政使司”的曹寅的子侄?十三阿哥又哪有见不到他们的道理? 据故宫博物院最近编印的《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我们得知曹頫是曹荃的第四个儿子(见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二的内务府奏)。他一向住在江宁织造府由曹寅“抚养长大”(见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曹頫的奏折)。故康熙五十四年曹颙死后,曹頫即以十七、八岁的少年继任江宁织造。可见康熙对曹家之亲厚。 康熙对曹寅亲生儿子曹颙,是颇为期许的。曹颙与康熙接触的机会更多,这里不详细叙述了。需要说明的是,康熙本人都同曹寅的儿子、侄儿有这样亲近的关系,随行的十三阿哥哪有不接近曹颙和曹頫的道理?所以,十三阿哥在康熙第五次南巡时同他们两人见过面,是没有问题的。根据记载,曹颙稳重,曹頫乖巧,很可能博得了十三阿哥的欢心。这就是后来做了怡亲王的十三阿哥允祥同曹頫的旧关系。 这一情况,我们推测.雍正是会知道的。因为康熙三十八年第三次南巡和四十二年第四次南巡,当时作为“四贝勒”的胤禛(即后来的雍正)是同十三阿哥一起去的(参看宋荦《西陂类稿》中的《漫堂年谱》和《迎銮日记》、《迎銮二记》)。到了四十四年五次南巡,胤稹才没有去(看上引《恭录》和宋荦的《迎銮三记》)。因为有这样关系,所以雍正才在上引朱批中说:“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等话;他知道允祥对曹頫有“顾全”之意,而他也似乎默许允祥这样做。否则他就不会把曹頫交与允祥照管了。 有人认为曹家被抄时,曹頫并未受到贬谪的处分,在北京的房屋也还留给他一部分.以便他家回北京时居住,也是由于怡亲王允祥的维护。这个说法,虽无直接文字材料的证明,却也有些道理。 根据上述允祥与曹頫的关系,允祥于雍正八年死后,新怡亲王弘晓同曹家似乎也还有些联系。到乾隆二十五年(乾隆二十四年“冬月”是己卯本定本的时间。估计弘晓过录己卯本的时间很可能是在二十五年的春夏之际。因为到了二十五年秋,就有了“庚辰秋月定本”了).曹頫尚在,年约六十多岁;曹雪芹四十六岁;弘晓则是三十一岁。弘晓从曹頫或曹雪芹手里借到己卯本《石头记》,都有可能。《石头记》原稿或清抄本屡被借阅,是脂砚斋和畸笏叟在批语中一再提过的。 如果这一设想能成立.那么怡亲王府的过录本《石头记》就是一个从原己卯本直接过录的本子了。 二、现存已卯本底本来自脂砚斋的可能性 弘晓所据以过录的现存己卯本的底本,也不能排除来自脂砚斋的可能性。 脂砚斋是谁?现在仍难确说。裕瑞在《枣窗闲笔》里说他是曹雪芹的叔父。由于我们对曹雪芹出身何房、父亲是谁等问题仍不能确知,所以就无法知道他这个叔父是谁。 如前文所述,敦敏的《瓶湖懋斋记盛》载,曹雪芹告诉敦敏说他有个、“寄寓寺宇”的叔父。我认为这个人很可能是脂砚斋。从《石头记》的批语看来,如庚辰本第十八回批:“俺先姐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先姐”当是曹寅长女,亦即嫁给平郡王讷尔苏的福晋曹佳氏,福彭的生母。批者则是她的弟弟,也就是《石头记》作者的叔父。如果是这样,则看口气这个批者是做过事的.只是由于他的王妃姐姐死后,少了依靠,才成为“废人”了的。 我们姑且不管脂砚斋是谁,横竖有这么一个人,他是曹雪芹的叔父,他批注了《石头记》。不论是“己卯冬月定本”,还是“庚辰秋月定本”,都是由他“誊清”原稿,“批注” “定本”才出手的。他的“定本”常常被人借阅,有时候其中的某些回、页还被借阅者“迷失”过。他对此也曾不胜惋惜地发出“叹!叹!”的感慨。 把这一情况和弘晓抄书时的具体措施联系起来看.我认为,弘晓也有可能是从脂砚斋手里借到“己卯冬月定本”《石头记》作为过录底本的。 由于弘晓抄录的是“己卯冬月定本”《石头记》,而庚辰年(乾隆二十五年)脂砚斋又有了“庚辰秋月定本”《石头记》,所以我认为弘晓抄书的时间大概当在庚辰年的春天。由于时间的迫促,弘晓抄书的时间不大可能即在己卯冬,也不大可能在庚辰夏。因为脂砚斋庚辰秋月又一次定本,总得需要从庚辰年的夏天,甚至春天开始的一段时间才行。 如果以上的推测能够成立,则以下的情况就可以理解了。即庚辰年春天或夏初,脂砚斋把书借出后,因为等着要整理“庚辰定本”,故他出借的限期必短,要书必急。在弘晓方面.则相应地抄书也一定很急,以致同时用七、八个人来抄录。 新发现的中国历史博物馆残抄本的抄者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人。他们抄书时,每人各分抄一页,抄的次序是: 第五十六回:甲、乙、丙、丁、甲、戊、己、庚、乙、甲、丙、丁、戊,共十三人次。 第五十七回:甲、戊、丙、乙、丁、庚、己、丁、乙、己、甲、戊、丙、戊、丙、丁、己、戊,共十八人次。 第五十八回:乙、甲、丙、丁、己、戊、丙、已、丙、己、甲,共十一人次。 第五十九回前半回:丁、戊、甲、丙,共四人次。 第五十五回后半回:已、丙、庚、戊、丁,共五人次。 残抄本抄时是这样;北图现存己卯本,虽有时一人连抄多页,但总的抄法基本上也是一样。 对于这一情况的解释,不外两种可能:一个是抄者着急要赶快抄完;另一个是出借底本的人急于索回原底本。比较起来,我认为第二个可能性较大,因为当时正是脂砚斋在庚辰年春夏之际,急待就己卯本再加改定的时候。 这里顺便说一下有关的两个问题。 在以上一、二两节,我们通过对怡亲王府过录己卯本《石头记》的探索,可以更多了解一些曹雪芹的社会关系。其实裕瑞早就说过,曹雪芹写《石头记》“所托诸邸(裕案:指诸王府)甚多”,又说他与平郡王府有“姻戚往来”。张宜泉《题芹溪居士》诗中的“羹调未羡青莲宠”句,也是说曹雪芹也有皇子、王公之类人物请他宴聚。由此可见,在曹家彻底败落之后.他们仍然与王公贵族有一定的联系。胡适却说,曹雪芹到了“瓦灶绳床”的地步,不可能有当时的皇子师傅、当朝的显贵们来给他题像云云,显然是谬见。 虽然如此,这并不意味着曹雪芹经常同“高门”来往。诚如鄂比赠他那一联中所说,他是“远富近贫”的。这由他迁至香山健锐营,再迁至白家疃以后所交往和救助的尽是些有废疾而无告的人们这些事实.可以证明。我们绝不能因他与怡亲王府有旧关系,甚至有某些接触(例如借《石头记》清抄本之类),即认为曹雪芹是一个投靠权门的人。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们不能同意下面的看法:有人认为,乾隆二十三年曹雪芹由香山迁往白家瞳一事与怡亲王家有关。此说的主张者认为:雍正命允祥兴修水利,他常到白家疃去游赏乡村风光。他喜欢该地“泉甘木茂”,于是“诛茅筑馆,置为别业,以为憩息之所”(见白家疃贤王祠即允祥的祠堂的碑记)。因此,他们认为后来曹雪芹结庐白家疃乃与怡亲王家有关。 我认为这一看法是错的,理由如下: 第一,老怡亲王允祥死于雍正八年,上述的别墅在允祥死后,雍正就下令改建为贤王祠,其时去雪芹于白家疃建屋的乾隆二十三年,尚有二十八年之久。在时间上曹雪芹决没有往依这个死了的“王”的可能。 第二,曹雪芹迁居白家疃时,已经是第二代怡亲王弘晓了。即使弘晓据以抄录《石头记》的底本来自曹家.但这是弘晓向曹家求借.这并不说明:曹雪芹会为了在白家疃盖几间茅屋,去求助于弘晓。 况且,据敦敏的《瓶湖懋斋记盛》所载,雪芹盖这四间茅屋时,得到的是那位白媪的帮助,她把她祖莹之侧的几株树木送给了雪芹。正如《记盛》中所说,曹雪芹那所茅屋是“垣堵不齐,户牖不全”,如果他得到弘晓的帮助,以怡亲王当时的势力和财富,雪芹的新居能盖得这样“寒伧”么? 所以我认为:曹雪芹之从香山迁居白家疃与怡亲王家无关。 三、现存己卯本底本来自敦诚的可能性 这里要解决几个问题:敦诚、墨香手里有没有《石头记》?什么时候有的了他们和弘晓有没有过从? 先说敦诚。他的《挽曹雪芹》诗初稿的第二首,开头一句就是“开箧犹存冰雪文”。这里的“冰雪文”,显然不能拘泥地只解为“文”或“诗”。在该诗的定稿中的“牛鬼遗文悲李贺”的“遗文”,也不能单纯理解为“文”或“诗”。这两句诗中的“文”,应该包括曹雪芹所有给敦诚的信札、诗、文,特别是《石头记》。 早在乾隆二十二年(丁丑,一七五七),敦诚就在从喜峰口《寄怀曹雪芹(霑)》一诗中劝雪芹:“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著什么书?是写诗么?当然不是。是写《废艺斋集稿》么?也不是。因为敦诚直到乾隆二十三年腊月二十四日还滞留松亭,未能参加瓶湖懋斋之会.无由得知《废艺斋集稿》;连他的哥哥敦敏也还是在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才在于叔度那里初次看到《南鹞北鸢考工志》的。所以敦诚诗里所说“著书”,当然不可能指这些,只能是指当时脂砚斋已经三批过了的《石头记》。 那么,敦诚肯定读过而且手里可能有《石头记》了。由于他早在乾隆九年(甲子,一七四四)就在北京西单牌楼北石虎胡同的右翼宗学结识了雪芹,所以他之有《石头记》的抄本是会很早的。估计至迟当在乾隆二十二年他写《寄怀曹雪芹(霑)》一诗之前。 然而,弘晓同敦诚是否认识,有没有来往呢? 敦诚是努尔哈赤第十二子阿济格的五世孙,弘晓是努尔哈赤第八子皇太极的四世孙,他们是同宗。他们之间交往的材料,在两人的诗文集里,都可以看到。 弘晓的《明善堂诗集》里有三首与敦诚有关的诗,即:《题敬亭春游诗稿后》、《中秋后次敬亭韵索易堂和》、《九日小雨次敬亭韵兼索易堂和》。敦诚的《四松堂集》里也有一首《上冰玉主人(怡亲王)用少陵赠汝阳王韵》一诗, “冰玉主人”是弘晓的别号。 我们且看敦诚以下的诗句,可知他对弘晓是很了解的: ……只解搜芸蠹,何尝歌野鹰。牙签通四部,眼藏彻三乘。……染翰蒙君宠,挥毫对客能。文心流浩瀚,书腕急奔腾。……蜀笺题每遍, 巴句和难胜。体为吟诗瘦,怀因道观澄。…… 这几句诗当然不免有些“应酬”的因素在内,但弘晓“能”什么,喜欢什么,今以《明善堂诗集》中的诗来印证,大致是不错的。如集中有参禅、礼佛以及一些和道士接触的诗。另据《怡府书目》,弘晓家的藏书有四千五百多种,可以说,不但“四部”而且三教九流的书,无所不包。据清叶昌炽的《藏书记事诗》卷四“怡亲王”条及潘景郑《著砚楼书跋》“怡府书目”条引陆心源《宋椠婺州九经跋》,说他藏书极富,且多宋元精本,为世所罕见。弘晓的字也写得不错,从他的诗集的自书序言以及他参加抄录现存己卯本《石头记》的字迹,可以看出。 弘晓也很赏识敦诚,他的《题敬亭春游诗稿后》云: 秋菊春兰各不同,酒杯放浪墨初融。牧之白也风流甚,想见吟怀气象雄。 敦诚的诗在宗室诗人中是较特出的.颇得纪昀的称道。弘晓看重他,并非无故。 但这里有个问题,即敦诚的诗写于乾隆二十九年,弘晓两首诗都写于二十八年。如果他们直到写诗时才有过从,那么,我们说弘晓在乾隆二十四、五年所抄《石头记》的底本来自敦诚家.岂非笑话? 我们从敦诚的《四松堂集》中得知,他同弘晓的接触,最早是在丁丑年,即乾隆二十二年(一七五七)。他有一封《寄汪易堂书》,其中有云: 易堂足下,人生几何?一别辄十余年耶!去冬接手翰,如聆塵谈于松风泉石间。遥想昔日风致,为之惘然!记丁丑春渔阳道中,并辔联吟,探幽吊古,以洎西院赏花.东轩斗酒;冰玉山庄看舞鹤,吞公亭下泛轻舠,皆惝怳若隔世事。居常亦颇忆及否?京华旧雨,零落殆尽。寅圃、贻谋,化为异物,以宁远宦滇南.墨翁东守辽左,芑塘诸君,音问杳然。……仆已于癸巳春卧病闲居,今又八年矣。甚顽健,读书饮酒如曩时…… (《四松堂集》卷三) 癸已是乾隆三十八年(一七七三),则此信当写于辛丑,即乾隆四十六年(一七八一)。上溯十余年,则汪易堂南归当在三十三、四年左右。敦诚在乾隆四十六年回忆二十二年春天(据《鹪鹩庵笔麈》所记,当在“三月”)在弘晓的冰玉山庄(在北京西郊)“看舞鹤”的往事,可见敦诚同弘晓开始有往还,还应该在乾隆二十二年以前。 (“吞公亭”,据敦诚《东皋同子明兄作二首》诗中“醉中已过水南庄”句下注,即“吞公别墅”。) 弘晓很欣赏敦诚的诗,而敦诚也似乎愿意同弘晓接触。从敦诚《怡王绘予香奁十二首因跋其后》一文,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情况: 竹堂漫兴,偶赋《香奁》十二首,粉毫脂墨,亦少年绮语过耳!易堂过我,乃携以去。无何,为冰玉主人所鉴赏,爰命工绘之于册,以为芸厨清玩。嗟乎,以仆之疏缓无成,久为物议所鄙.间为拥鼻生活以自解嘲。见者不笑则怒;宁有见“野火、春风”诩为斯文复得者!予何以得此于冰玉主人哉!虽然,刻翠剪红,雕虫小技,固不足以辱主人之青目,而文字相知,不无感激。况坡翁在门内,又何虑片长薄技之莫见耶!质之汪子.以为何如?(《四松堂集》卷三) 此跋和《香奁诗》均不著写作年份,姑试考其大致年代。 第一, 《香奁》十二首不见于《四松堂集》,也不见于《熙朝雅颂集》所选敦诚的诗中。但其中有“少年绮语”一语.当是少年时所作,大约作于他在右翼宗学读书的晚期,即乾隆十六年到十九年左右,敦诚当时年十八到二十一岁。 第二,跋中有“疏缓无成,久为物议所鄙”,从这个“久”字,可见此跋约写于他在乾隆二十年参加宗学考试(这次考试,他和敦敏俱列优等,但未补官)之后.即在乾隆二十五、六年之间,不可能再晚。因为倘使再晚,敦诚就变得比较消极,而不会再有“况坡翁在门内,又何虑片长薄技之莫见耶!”这种满怀希望的想法了。 弘晓由于欣赏敦诚写的十二首《香奁》诗,竟命画工根据诗意画成册子。敦诚则认为弘晓此举是见“野火、春风”誉为“斯文复得”,亦即象白居易初到长安谒见顾况投诗见知那种心情,可见他们以“文字相知”的关系是颇深的。弘晓要是向敦诚借抄《石头记》,不是很有可能么? 四、底本有无可能借自墨香? 墨香没有诗文杂著留下来。从弘晓的《明善堂诗集》中,只能找到一首与墨香有关的诗。《诗集》中癸未年(乾隆二十八年,一七六四)《游古梁园》诗题下注云:“即墨公别墅”,诗云: 燕南名地古城𡇽.澄碧洲边更少尘。客醉夭桃花作锦,蝶迷芳草缛如茵。春光骀宕留征辔,风景晴和自可人。一径支筇立高阜,轻舠谁系绿杨津。 诗并不高明,题注则有些用处。按“墨公”即墨香,是敦诚之叔,名额尔赫宜。此诗说明弘晓于乾隆二十八年曾去墨香在北京南城的别墅玩过。墨香这个别墅叫做“抱瓮山庄”,可能即古“梁园”旧址。 弘晓同墨香不论从家族关系,从他们和敦诚的关系,从墨香职位的关系,都可以有接触往来。他们的接触,当然不会是从乾隆二十八年才开始,而应该早些。但墨香年龄小,故他们的接触不会太早。 墨香生于乾隆八年(癸亥,一七四三),大约二十四年左右任侍卫,四十三年任头等侍卫,四十四年授凤凰城守尉,五十一年调补头等侍卫,五十五年卒。乾隆二十八年弘晓去他的别墅时,他是二十一岁。 永忠在乾隆三十三年看到的《红楼梦》就是由于墨香才看到的。永忠的诗题是《因墨香得观小说〈红楼梦〉吊雪芹》。对于这个“因”字,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一个是,书是曹雪芹、脂砚斋的,由墨香借来读又转借给永忠。但这实际上不可能。因为曹雪芹死于乾隆二十八年,脂砚斋也在丁亥(三十二年)前某年死了(据靖本第二十二回批语),墨香不可能从他们那里借书。另一个是,书是敦诚或明义的,墨香借读后又转借给永忠。这虽然有可能,但我总认为这个“少年风流”、 “爱读情诗”(均永忠语)的墨香自己是会有一部《红楼梦》抄本的。 因此,弘晓过录《石头记》的底本,也有借自墨香的可能。 五、底本还有可能借自明义 明义在他的《绿烟琐窗集》里,有二十首《题红楼梦》诗。诗题下有小序云: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首先我们要问,明义这二十首诗是什么时候写的?按明义大约生于乾隆五年(庚申,一七四○),乾隆二十四、五年时,他是十九至二十岁。论年龄,他早巳可能是个《红楼梦》的爱好者了。尽管在并非编年的《绿烟琐窗集》中找不出《题红楼梦》诗的写作年代,但就年龄来说,十八、九岁的明义是完全可能写出这二十首诗的。所以我在《明义及其〈绿烟琐窗集诗选〉》(见《有关曹雪芹十种》四二——四九页)一文中,推定这二十首诗写于乾隆二十三、四年。 明义说:“余见其钞本焉”,好象这部《红楼梦》抄本並非他自己的。否则,他就会说:“余有其抄本”了。但是.我们还须考虑到《红楼梦》早就有“谤书”之目,说自己看过它犹可,说自己竟然收藏一部《红楼梦》,他是会有顾虑的。因此,我认为明义所看到的《红楼梦》很可能是他们自己的一个抄本。再看“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这样的口气,他似很可能认识曹雪芹。 明琳是敦敏的朋友。乾隆二十五年敦敏就是因为去养石轩看明琳,才巧遇曹雪芹的。而明琳却是明义的哥哥(大概是堂兄)。又明益庵(即明仁)同敦诚、永森、永忠等,都是朋友。敦诚《忆昔诗挽嵩山兄五首》中的第二首《神清室(嵩山居处)》注中说: 一夕集神清室.主人与明益庵、仁怡斋(裕案:敦诚的内弟)诸子,谈兵说剑,至烛再灿不辍。(见《四松堂集》一三四页) 永㥣的《神清室诗稿》和永忠的《延芬室集》里.也都有关于明益庵的诗。这个明益庵正是明义的哥哥明仁。根据敦诚《寄大兄》中云:“每思及故人,如立翁、复斋、雪芹、寅圃,贻谋、汝猷、益庵、紫树,不数年间,皆荡为寒烟冷雾,曩日欢笑,那可复得!”可知雪芹和明仁也是相识的。 明琳、明仁既和敦氏弟兄认识,则他们的弟弟明义当然有和敦氏弟兄认识的机会。果然在敦诚《四松堂集》中《答念园即次原韵》诗中说: 无波舫(原注:念园斋名)里得相逢.又听环溪万壑松(原注:我斋园)。…… 这说明:敦诚同明义(即明我斋)认识而且去过他的“环溪别墅”(即今天的北京西直门外动物园)。此诗写于乾隆四十六年,为时很晚,时明义已四十一岁。 以上说明明义通过明琳、明仁、敦诚等的关系,很早就可能认识了曹雪芹。这样,我们才可以理解他所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这样的称呼和口气。 明义家里如果有一部《红楼梦》抄本,也可能是弘晓过录底本的一个来源。 按明仁(即明益庵)是弘晓的姐丈。在《明善堂诗集》中有三首与明益庵有关。在乾隆十八年(癸酉),弘晓有一首《和益庵青城韵》。二十三年(戊寅)又有《复写临水梅枝戏题一绝、赠益庵姐丈之江宁将军任》一诗,诗云: 之官吴会风流地,品格梅花好共论; 驿使若来铃阁下,江南先报一枝春。 弘晓和明瑞(即筠庭,明义呼之为“二家兄”,见《绿烟琐窗集》中《赠程文起》一诗诗注)也有唱和之作。乾隆二十七年有《题筠庭词后兼步星岩韵》,同年又有《仲春送筠庭往镇伊犁用以志别》一诗。在此诗稍前,又有《和汪易堂西郊道中雨晴之韵》诗,注中说:“易堂路经海淀筠庭别墅。” 由于弘晓与明义的哥哥明仁、明琳、明瑞等有密切关系,明义家里如有《红楼梦》抄本.则弘晓借来过录一下,当然是可能的事。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明义为什么用“红楼梦”一名而不用“石头记”? 明义似乎看到过或掌握过两种本子。一种是早期抄本的《石头记》,是八十回本。他见到或得到这种本子,估计当在乾隆二十三到二十五年间。至于他把这种本子叫作“红楼梦”,这也并不足怪。一则,甲戌本开头即有“红楼梦旨义”,并说: “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再则,现存己卯本第三十四回回末就题有“红楼梦第三十四回终”九个字。这说明曹雪芹生前曾用过“红楼梦”一名名书。 虽然明义的诗题是《题红楼梦》,但这个《红楼梦》抄本却尾有八十回。且看其中的第十九首: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 这两句诗显然反映他所看到的本子是八十回本.其中还没有谈到宝玉和黛玉、宝钗的最后结局,故曰: “读者不必再问金姻、玉缘的究竟了,也不过是聚如春梦散如烟罢了。” 但是,明义后来在祝袁枚八十寿一诗诗注中却谈到了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这显然是另一种本子,那已是很晚的事了。 六、结 语 在《石头记》的早期抄本流传史上,发现现存己卯本是清怡亲王弘晓家的原抄本.其意义不限于它是我们目前唯一已经考知其抄者是谁的早期抄本。我们还因此较多地知道了曹家同新老怡亲王家的关系;并由于探究弘晓所据底本的来源,连类而及地把弘晓、曹雪芹、敦诚、墨香、明义,明仁,明瑞、明琳等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了进一步的考查。这对于了解曹雪芹的生平,是有用处的。 一九七五年四月初稿,七月改定于沙滩 原载:《红楼梦版本论丛》 原载:《红楼梦版本论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