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晴雯撕扇” 第三十回宝玉和金钏调情,“见王夫人醒来,自己没趣”;在蔷薇架下见“龄官划蔷”,又被“淋的雨打鸡一般”;从蔷薇架“一气跑回怡红院”时,“可巧小生宝官、正旦玉官两个女孩子,正在怡红院和袭人玩笑”,宝玉叫门“叫了半日,拍的门山响,里面方听见了”;恼羞成怒的宝玉脚踢开门人,不想踢着的却是袭人。 本回晴雯“又把扇子失了手跌在地下,将股子跌折”,宝玉气得直骂“蠢才”。在晴雯出言顶撞后,宝玉更要去回王夫人,打发晴雯出去。 第三十回之金钏、龄官、宝官玉官,已点明此处的时代背景。袭人和晴雯代指明朝抗金(清)之辽东统帅,这里只介绍史家称为“辽东三杰”的熊廷弼、袁崇焕和孙承宗。 熊廷弼(1569-1625),字飞百,江夏(今湖北武昌)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有胆知兵,善左右射”。三十六年巡按辽东。四十七年(1619)杨镐“萨尔浒之战”兵败论死,熊廷弼代为经略,使辽东“转危为安”,“由是人心复固”。后遭劾求罢,朝廷以袁应泰代。天启元年(1621),“沈阳破,应泰死,乃复诏起熊廷弼于家,而擢王化贞为巡抚”。王化贞冒进兵败,退至山海关。熊廷弼为魏忠贤所恨,天启五年(1625)八月弃市,传首九边。 袁崇焕(1584-1630),字元素,东莞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为人慷慨负胆略,好谈兵”。天启二年(1622),袁崇焕任兵部职方主事,单骑出关察看关内外形势,还朝后说:“予我军马钱谷,我一人足守此!”旋升为山东按察司佥事、山海监军,参与复辽。与孙承宗筑宁远、锦州等城,收复失地。天启六年(1626)宁远大捷,大败努尔哈赤。天启七年(1627)宁锦大捷,又大败皇太极。但袁崇焕反遭排挤,愤然乞休。崇祯元年(1628),崇祯帝再次起用袁崇焕,“咨以方略”,袁崇焕道:“臣受陛下特眷,愿假以便宜,计五年,全辽可复。”崇祯二年(1629),皇太极率清兵绕道蒙古,突破长城,直趋北京。袁崇焕率部驰援京师,在广渠门、左安门两败皇太极,缓解了京师的燃眉之急。但当时京城阉党余孽兴风作浪,谣言四起,城中的兵民误认为后金兵是辽军引来的,皇太极也乘机施“反间计”,袁崇焕被崇祯帝下狱,于次年八月十六日惨遭磔刑。 孙承宗(1563-1638),号惴阳,保定高阳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进士。天启二年(1623)任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自请经略蓟辽。天启三年(1623年),孙承宗命袁崇焕、祖大寿筑宁远(今兴城)城。天启五年(1625),又筑锦州等城,建立关宁锦防线,收复失地400余里。后遭阉党弹劾罢官。崇祯二年(1629年),清兵犯都城,崇祯帝复其职命守通州,后又遭弹劾还乡。崇祯十一年(1638年)清兵再次入关,攻高阳。孙承宗率民守城,城破不降被杀。 明末天启崇祯二帝滥杀滥贬大臣,向遭诟病与非议。“崇祯在位十七年,换了五十个大学士(相当于宰相或副宰相),十四个兵部尚书(那是指正式的兵部尚书,像袁崇焕这样加兵部尚书衔的不算)。他杀死或逼得自杀的督师或总督,除袁崇焕外还有十人,杀死巡抚十一人、逼死一人。十四个兵部尚书中,王洽下狱死,张凤翼、梁廷栋服毒死,杨嗣昌自缢死,陈新甲斩首,傅宗龙、张国维革职下狱,王在晋、熊明遇革职查办。”(金庸《袁崇焕评传》) 第三十回袭人遭宝玉脚踢吐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而本回晴雯因跌扇见逐,袭人等央求方免。袭人和晴雯的处境,是对明末大臣的真实写照。 宝玉被薛蟠请去喝酒回来,又借撕扇哄晴雯“作千金一笑”,而薛蟠代表清朝(后金)。天启崇祯也正如此,只是因为后金(清朝)的侵扰,才会想起重新启用被削职的大臣。而宝玉为袭人请医问药,林黛玉叫袭人“好嫂子”,则指明廷对“灰心”大臣的安抚、笼络。 晴雯说袭人道:“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又说碧痕打发宝玉洗澡,“足有两三个时辰……地下的水淹着床腿,连席子上都汪着水……”《红楼梦》以“贞”喻“忠”,这里已暗分“忠奸”,为后文伏线。 二、史湘云即蒙元之“金角” 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张道士将宝玉的通灵宝玉请去,捧回一个“赤金点翠的麒麟”。宝玉听说史湘云也有一个金麒麟,便将这个金麒麟揣了起来。第三十回宝玉在看龄官“划蔷”时,将金麒麟丢失在了蔷薇架外。 本回史湘云来到贾府,王夫人道:“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有婆婆家了……”史湘云在去怡红院的途中,和翠缕一边走一边说,谈论起了“阴阳公母”。史湘云说:“走兽飞禽,雄为阳,雌为阴;牝为阴,牡为阳。”翠缕拿起史湘云的金麒麟问:“这是公的,到底是母的呢?”史湘云说:“这连我也不知道。”翠缕又问:“这也罢了,怎么东西都有阴阳,咱们人倒没有阴阳呢?”作者一步一步地将话题引到“姻缘”上来,然后她们就捡到了宝玉丢失在蔷薇架外的金麒麟,翠缕道:“可分出阴阳来了。”“湘云举目一验,却是文彩辉煌的一个金麒麟,比自己佩的又大又有文彩。”第三十二回袭人道:“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这些都表明史湘云的“姻缘”应与这两个金麒麟有关,并与宝玉有瓜葛。但在史湘云将金麒麟还给宝玉后,这个金麒麟就在《红楼梦》正文中消失了,留下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谜。而解开此谜的钥匙,又交到了脂砚斋手上。 第二十六回脂砚道:“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叹叹!”本回脂砚又道:“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关于“卫若兰”,《石头记》在第十四回可有可无地、毫不经意地点了一下他的名字:“那时官客送殡的,有……余者锦乡侯公子韩奇,神威将军公子冯紫英,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不可枚数。”第二十六回脂砚斋故作知情者状,唤起人们的好奇,同时又将他与“射圃”挂上钩。本回之批语则表明,卫若兰不仅与“射圃”有关,而且在“后数十回”“射圃”时还佩带着一样金饰,这就是引起人们无限想象的、与史湘云婚姻有关的、“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金麒麟。《石头记》用“草蛇灰线”的写作手法,在有意无意之间,将我们引向了“千里之外”。 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裀”,这日是宝玉、宝琴、岫烟、平儿四人的生日,红楼女儿在大观园芍药栏红香圃为他们祝寿,并通过拈阄决定了所行之令,这个酒令的名字叫“射覆”。(与第六十二回原文对照着看) 关于“射覆”,薛宝钗说它是“酒令的祖宗”,并解释道:“‘射覆’从古有的,如今失了传,这是后人纂的,比一切的令都难。”这里也稍微介绍一下,以她们的第一次“射覆”为例。因孔子有“吾不如老圃”之句,薛宝琴便说了一个“老”字,底下“覆”着一个“圃”字,“覆”是掩盖、隐藏之意,也就是说底下藏着一个“圃”字。薛宝琴还要求所谓“室内生春”,就是说室内必须有这个“圃”字。香菱猜不出来,而史湘云看到此处名叫“红香圃”,明白薛宝琴底下藏着个“圃”字,就“射”了个“药”字,因为“红香圃”在“芍药栏中”,也是“室内生春”。(“药圃”的出处很多,含“药圃”的诗词就不少,比如杜甫《太平寺泉眼》:“余润通药圃。”)所谓“射”,即用“药”字去“射”薛宝琴藏着的那个“圃”字,即“射圃”。 这里就出现了“射圃”,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不谬也。而所谓“射圃”,实际上就是“射覆” 本回“射覆”的场所在“红香圃”,第一次“射”的就是“圃”字,而“射圃”之人是史湘云……作者就这样将佩戴金麒麟之史湘云与“射圃”联系起来,又将佩戴金麒麟“射圃”之卫若兰与“射覆”联系起来。所以所谓“射圃”即“射覆”,所谓“卫若兰射圃”即“卫若兰射覆”。 那么“射圃”之“卫若兰”又是谁呢?我们且将他们“覆”的字与“射”的字单独列出: 宝琴(覆):“老” 湘云(射):“药” 探春(覆):“人”、“窗” 宝钗(射):“埘” 李纨(覆):“瓢” 岫烟(射):“绿” 宝钗(覆):“宝” 宝玉(射):“钗” 其中,只有薛宝钗一个人既“射”过又“覆”过,其他人则只“射”过或只“覆”过。也就是说,只有薛宝钗才是唯一的真正“射覆”的人。那么薛宝钗即卫若兰,所谓“卫若兰射圃”,即“薛宝钗射覆”。 怎么可能是薛宝钗呢?别急,再看。 我们将上面“覆”的字与“射”的字串在一起便为:“老药人埘瓢绿宝钗”。探春的“窗”字是额外加上去的,所以不取。作者只是为了告诉我们真相,才特意为我们设计了这么一扇“窗”。 所谓“老药人埘瓢绿宝钗”,“老药人”,“老妖人”也;“埘”,“是”也;“瓢”,“葫芦”也,即胡虏;“绿”,“青”也,指清朝;“宝钗”即宝钗;串起来读就是:老妖人是胡虏清朝宝钗,即“老妖人是代表胡虏之清朝的宝钗”。 那么卫若兰即薛宝钗,代指清朝。“卫若兰”者“未若男”也,即不像男人,此处早已点明。 史湘云与宝玉划拳,还别出心裁地限酒底酒面,她说:“酒面要一句古文,一句旧诗,一句骨牌名,一句曲牌名,还要一句时宪书上的话,共总凑成一句话。酒底要关人事的果菜名。” 史湘云的这个别出心裁的酒令,是将不同性质的句子和内容乱凑在一起,说穿了其实就是“乱点鸳鸯谱”。 起初史湘云不愿“射覆”,而要“拇战”,被罚了一杯。又因帮香菱射了个“药”字,又被罚了一杯。当探春、宝钗开始“射覆”时,史湘云就限了这么个酒底酒面,说这是“乱点鸳鸯谱”。 林黛玉的酒面是:“落霞与孤鹜齐飞,风急江天过雁哀,却是一只折足雁,叫的人九回肠,这是鸿雁来宾。”酒底是:“榛子非关隔院砧,何来万户捣衣声。”史湘云的酒面是:“奔腾而砰湃,江间波浪兼天涌,须要铁锁缆孤舟,既遇着一江风,不宜出行。”酒底是:“这鸭头不是那丫头,头上那讨桂花油。” 林黛玉史湘云的酒面酒底,都是将毫不不相干的东西硬扯到了一起,即“乱点鸳鸯谱”。 当史湘云输了时,薛宝琴笑道:“请君入瓮。”大家笑起来,说:“这个典用的当。”“请君入瓮”,比喻用某人整治别人的办法来整治他自己。这里已点明史湘云就是“乱点鸳鸯谱”中的主角。 而当薛宝钗覆“宝”、宝玉射“钗”时,“乱点鸳鸯谱”中的另一主角薛宝钗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于是史湘云急了,说不可用“时事”,表示反对,却被香菱引经据典地驳得哑口无言,又被罚了一杯。 史湘云一醉解千愁,当她“醉眠芍药裀”时,“口内犹作睡语说酒令,唧唧嘟嘟说:泉香而酒冽,玉盏盛来琥珀光,直饮到梅梢月上,醉扶归,却为宜会亲友。”这等于史湘云还在表达不满:“乱点鸳鸯谱!” “射覆”和“拇战”同时进行,一个道破“男女主角”,一个道破这是“乱点鸳鸯谱”,最后就得出这么个结论:史湘云“嫁”给了薛宝钗。这也是称薛宝钗为“老妖人”的原因,娶妻之女人可谓之“妖”也。 第六十三回“占花名”,湘云占得一枝海棠,题着‘香梦沉酣’四字,其诗道:“只恐夜深花睡去”。黛玉道:“‘夜深’两个字,改‘石凉’两个字。”“众人便知他趣白日间湘云醉卧的事,都笑了。”“湘云醉卧”即指第六十二回之“憨湘云醉眠芍药裀”:“湘云卧于山石僻处一个石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在地下,也半被落花埋了,一群蜂蝶闹穰穰的围着他,又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瓣枕着。”黛玉将“夜深”改为“石凉”,等于将湘云所占之海棠花改为了芍药花。芍药花又称雌牡丹,而宝钗所占之花为牡丹。芍药与牡丹并称花中二绝,自古有“牡丹为王芍药为相”之说。 《红楼梦》为什么要将史湘云“嫁”给薛宝钗呢?其实《红楼梦》中的所谓“婚配”,或指皇帝登基,或指投降,或指逃跑,或指死亡,或指双方本为一体……等等,但就是和真正意义上的儿女婚事没有关系。所谓史湘云“嫁”薛宝钗,即指史湘云投降薛宝钗。那么是谁投降了代表清朝的薛宝钗呢?蒙古族也,即“北元”。前面我们得出过结论,贾母即孝庄,孝庄来自漠南蒙古(代表北元),而史湘云是贾母的娘家人,那么史湘云代表蒙元。 第四十九回“脂粉香娃割腥啖膻”,说史湘云在“芦雪广(yan)”大吃烤鹿肉,也正说明了她的蒙古族身份。林黛玉还对史湘云的穿戴评论道:“你们瞧瞧,孙行者来了。他一般的也拿着雪褂子,故意装出个小骚达子来。”“小骚达子”,“骚”与“臊”同;“达子”,旧时汉人对金、元北方民族的称呼,“达”通“鞑”;所谓“小骚达子”,贴切而形象地点出了史湘云的身份。 薛宝钗代表清朝(后金),清朝也是游牧民族,同样也“割腥啖膻”。所谓“腥膻”,旧指入侵的外敌,主要指北方游牧民族,这里指女真族和蒙古族。所以所谓“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双星”者“双腥”也,指薛宝钗(女真族)和史湘云(蒙古族);“因麒麟伏白首”,指北元投降清朝,与清朝联手。 后金皇太极曾三征蒙古,降服了代表北元的漠南蒙古并得了传国玺,此即所谓史湘云“嫁”薛宝钗。天聪十年(1636)皇太极称帝,改“金”为“清”,薛宝钗金璎珞上的八个字就代表清朝皇权。(详解见第二十八回“冯紫英”)所以在皇太极称帝前,史湘云和薛宝钗都有金麒麟,史湘云之金麒麟代表蒙元,而宝玉从张道士处得来的金麒麟实为薛宝钗所有,代表后金。薛宝钗之金麒麟“文彩辉煌”,比湘云佩的“又大又有文彩”,指后金实力强于北元。在皇太极称帝后,代表清朝皇权的八个字诞生,薛宝钗之金璎珞代表清朝(满蒙),是清朝之“后金”,即清朝用来镶补传国玺的“金角”。 《石头记》用传国玺缺角之更替、金玉之转换,比喻中国封建时代的改朝换代,史湘云即北元,那么其金麒麟是蒙元曾镶补在传国玺上的蒙元之“金角”。 第三十二回,史湘云道:“幸而是这个,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罢了不成?”这里已点明所谓“金麒麟”即印玺。 第三十二回,因宝玉与史湘云都有金麒麟,林黛玉担心宝玉“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不想正听到宝玉赞扬林黛玉不说“经济”之类的“混帐话”,林黛玉感叹道:“你既为我之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之知己矣;既你我为知己,则又何必有金玉之论哉;既有金玉之论,亦该你我有之,则又何必来一宝钗哉!” 薛宝钗之“金”即金璎珞,是清朝之“后金”。那么林黛玉担心宝玉同史湘云“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表明史湘云之金麒麟即蒙元之金角。 所以第二十九回贾母拿起“金麒麟”,不仅确定了“金玉姻缘”,还牵扯出了清朝的建立。(从第二十六回开始,“新旧”两个清朝一直是两线并行。)皇太极征服蒙古(金麒麟之姻缘),建立清朝(金璎珞诞生),然后满蒙联手入主中原(金玉姻缘),这才是所谓“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本意。 第三十二回,薛宝钗抢在史湘云之前将绛纹石戒指送给了袭人,又从袭人处抢走了史湘云为宝玉做鞋的机会。宝钗道:“我近来看着云丫头神情,再风里言风里语的听起来,那云丫头在家里竟一点儿作不得主。他们家嫌费用大,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差不多的东西多是他们娘儿们动手。”此时北元已投降清朝(后金),已没有向宝玉献殷勤的权利,即已失去争夺皇权的资格。宝钗道:“你不必忙,我替你作些如何?”争夺皇权之事就交给清朝吧。 关于“绛纹石戒指”,史湘云道:“袭人姐姐一个,鸳鸯姐姐一个,金钏儿姐姐一个,平儿姐姐一个。”从南北朝开始,戒指便是婚姻的信物。史湘云之金麒麟预伏着北元之降金,史湘云之“绛纹石戒指”则预伏着袭人、鸳鸯、金钏、平儿之降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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