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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轻言“发现”新文献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李存光 参加讨论

    ●《巴金全集》出齐十五年来,陆续有新文献发现。但在披露新文献的“发现”中,也不乏将并非佚文和多年前早已披露的作品误为“新发现”的事例。
    ●发掘现代文学佚文,不是研究者的专利,要靠群策群力才能做好。但是,当我们面对自己不了解的新文献、新材料时,喜悦之余,一定要认真严谨,细察明辨,多方求证,慎之又慎,切忌轻率宣称“发现”。
    李存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导。
    《巴金全集》问世以后,判断一篇文献是否是新发现的佚文,当以全集是否收录为准。《巴金全集》“集外编”即全集第18、19卷的确漏收了一些已发表的作品,主要原因有四:一是不掌握已发表作品的线索;二是掌握篇目但未找到发表报刊或发表处不明;三是掌握原文却留存未收;四是因粗心大意漏收。在以上情况中,如找到前两种情况中的作品,是新发现;若属于后两种情况,因已被发现并见诸有关著译目录和研究论著,只能算全集补遗,而不能视为新的“发现”。
    《巴金全集》出齐十五年来,陆续有新文献发现。但在披露新文献的“发现”中,也不乏将并非佚文和多年前早已披露的作品误为“新发现”的事例。这里举出颇有典型意义的两例。
    第一例是署名“巴金”刊于1937年9月3日无锡《公报晚刊》上的《生与死》。
    1994年9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记巴金〈生与死〉一文的发现》,文中说:作者在整理馆藏报纸时偶然发现的《生与死》,“从来没有收进巴金的文集……《巴金全集》虽然有一个佚文专辑,但也没有收集这篇《生与死》,这不能不说是个小小的遗憾。”文章发表后,《新华文摘》1994年第11期全文转载,后收入作者2004年8月出版的专书《学术河上乌蓬船》;2005年10月24日《无锡日报》刊载的《温暖的记忆——巴金与我市作家吴海发交往的故事》一文,再次说到《生与死》的发现情况。此外,《巴金七十年文选》这部重要的巴金选集据上文将《生与死》作为“新见佚文”补入了书中。《记巴金〈生与死〉一文的发现》发表前,发现者和编者还是谨慎的。发现者访问了请巴金赐稿的《公报晚刊》主编蒋百鸥先生,得到证实。编者特地联系巴金确认,发表文章时加“编者按”说明:“这篇文章发表于1937年,最近才由史料收集者发现。经编者与巴金先生联系,得到确认。巴老委托女儿回信,信中说:‘《生与死》是父亲写的。原稿已失落。’”按语无疑大大增强了《生与死》是新发现佚文的可信度。
    经核对,《公报晚刊》上发表的《生与死》,与1937年8月25日《呐喊》创刊号发表的《一点感想》是一字不差的同一篇文章。文章以初刊时的题目《一点感想》收入1937年11月烽火社版《控诉》,后收《巴金文集》第十卷《控诉》集,现收《巴金全集》第12卷《控诉》集。原来,同一篇文章的两次发表、两个题目造成了这个误会。巴金肯定文章是自己写的,但怎能要求一位多病体衰的耄耋老人(同时还在紧张地编校译文全集)去费心辨识近六十年前异题同文的两篇短文?这个工作应该由发现者和研究者去做。因此,不能责怪老人的失察。如果说,《生与死》一文的发现者百密一疏造成失误,尚可谅解,那么,下一例则难以原谅了。
    2003年9月,《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成都日报》四家报纸分别发表五篇报道,宣布巴金文学院的张先生“踏破铁鞋苦觅”,发现了巴金最早的文章和译作。报道说:“从多方收集资料,终于确定:1921年4月1日17岁的巴金以芾甘为名,在《半月》报第十七期上发表了政论《怎样建设真正自由平等的社会》是巴金最早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同时,“还发现了1923年巴金在《草堂》上发表的一篇俄国翻译小说《旗号》。”发现者和报纸原本是要以恭敬之心、喜悦之情为巴老百岁诞辰献一份贺礼,结果却闹了一个大笑话。
    巴金的首篇文章和译作真的在2003年才被发现吗?《巴金全集》并未收录他的第一篇文章吗?当然不是这样。事实是《怎样建设真正自由平等的社会》上世纪80年代初就被发现且被论者广泛述及了。笔者1982年发表的《巴金著译六十年目录》和1985年出版的《巴金研究资料》中都列出该文的篇名出处。1984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无政府主义思想资料选》下册收录了此文全文。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拙著《巴金民主革命时期的文学道路》、谭兴国《巴金生平和创作》、汪应果《巴金论》、艾晓明《青年巴金及其文学视界》等,都提及、摘引或简析了该文。在1994年12月出版的《巴金全集》第18卷中,该文位列首篇。这篇文章在2003年竟成为“偶然现身”的“新发现”广为宣传,发现者和报道者的草率粗疏令人惊讶。至于巴金的第一篇文学翻译《旗号》,题录亦收拙编《巴金研究资料》,全文是李辉在1985年5月成都举行的“巴金、阳翰笙、沙汀、艾芜创作学术讨论会”上披露的(见《〈草堂〉与巴金早年诗作及其它》,《巴金研究论集》,重庆出版社,1988年10月)。巴老在1996年1月12日写的《〈巴金译文集〉第六卷代跋》中也谈到这篇译作。
    重提陈年旧事,说明有关事实,绝非要计较什么“发现权”,也无意苛责或奚落上述发现者和宣传者,只因长期以来无人出来辨正澄清,知情者心中自明,不知情者眼前仍昧,我担心继续以讹传讹,同时,也想就事说理,以为今后文献发掘的鉴戒。
    “异题同文”即同一篇作品先后用不同的题目。如《一点感想》和《生与死》;也见于收入集子时更改题目,短篇小说如《丁香花下》发表时题《谢了的丁香花》,《老年》发表时题《赖威格先生》,《知识阶级》发表时题《电话》;散文如收入《生之忏悔》的《我的梦》发表时题《无题——一个自白》,收入《短简》的《家》发表时题《短简》等,至于作品集的序单独发表时另取题目,更为常见。
    “同题异文”在巴金的散文作品中出现较多,如同题为《梦》、《一点感想》,就各有四篇不同作品。
    发掘现代文学佚文,不是研究者的专利,要靠群策群力才能做好。但是,当我们面对自己不了解的新文献、新材料时,喜悦之余,一定要认真严谨,细察明辨,多方求证,慎之又慎,切忌轻率宣称“发现”。对巴金文献是这样,对其他现代作家的文献同样如此。
    原载:《文汇读书周报》2009-10-2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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