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史记》中的“左徒”、曾侯乙墓的“左[上升下止]徒”、宋玉赋中的“登徒子”互不相干,目前还没有可信文献资料能将它们联系起来。而《齐策三》“孟尝君出行国”中的“郢之登徒”,见孟尝君门人也要称“臣”,说明其地位低于公孫戍(士)。故“郢之登徒”不可能是地位远高于公孫戍的“左徒”。 关键词 登徒,登徒子,左徒,孟尝君,黄歇,屈原 一、“左徒”、“左登徒”、“登徒子”略考 汤炳正先生说:“‘左徒’与‘登徒’是一个官职的两种不同的简称”[1](P49);“楚国这个‘左徒’,当即‘左登徒’的省称。由于省‘登’字,称‘左徒’。其次,在先秦,楚国又有‘登徒’之称,如《战国策·齐三》有郢之‘登徒’,《文选·赋癸》有‘登徒子’。这个‘登徒’当亦为‘左登徒’或‘右登徒’之省称。省去‘左’‘右’,即称‘登徒’。……《齐策》只称‘登徒’,而《文选》则称‘登徒子’,这个‘子’宇或系后人不理解‘登徒’的本义者所增加。因此,号称渊博典实的《文选》李善注把作为官称的‘登徒’误为人的名称”。[1《屈赋新探》](P52) 汤老把“楚国的‘左徒’”、“曾侯乙墓的‘左登[上升下止]徒’”、“《战国策·齐三》‘郢之登徒’”、“宋玉赋中的‘登徒子’” 这四者混而为一的推论,似乎难以成立。 (一)、左徒及其级别 1、左徒屈原 《屈原列傳》:“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2 P626] 正如《惜往日》所说:“惜往日之曾信兮,受命诏以昭诗。奉先功以照下兮,明法度之嫌疑。国富强而法立兮,属贞臣而日娭。秘密事之载心兮,虽过失犹弗治。”[3《补注》] 这是屈原任左徒时“王甚任之”,进行变法革新取得成效的的追忆。…… “上官大夫与之同列”,说明左徒的地位与大夫类同。只不过受到怀王宠信,得以“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 与左徒黄歇对照,这种优厚的待遇,不能作为左徒的职责共性。犹如历史上某些受宠的宦官专权,不能把它看作是应有的职责。 《新序?节士》:「秦欲吞灭诸侯,并兼天下,屈原为楚东使于齐,以结强党。秦国患之,使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上及令尹子兰、司马子椒,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4] 这是屈原被“疏、放”前“东使于齐”的记载。 《屈原列传》:「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2 P626] “屈平既绌,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惠王患之,乃令张仪详去秦,厚币委质事楚,曰:‘秦甚憎齐,齐与楚从亲,楚诚能绝齐,秦愿献商、於之地六百里。’楚怀王贪而信张仪,遂绝齐”。[2 P626] 这是怀王十六年“张仪诈楚”之前屈原被“疏”的可靠依据。 一般认为怀王十年至十五年屈原任左徒。 屈原失宠后,在怀王十八年还再次出使齐国(《屈原列传》:“是时屈平既疏,不复在位,使于齐”)。说明屈原被“疏”后可能仍任三闾大夫,可见他任左徒时的级别不会低于大夫,有可能相当于上大夫。 2、左徒黄歇 左徒黄歇在楚顷襄王那里的待遇,远不如左徒屈原。与屈原相似的是他几次使秦,成功地稳定了楚国后期的局势。 顷襄王二十六年(前273年),顷襄王以歇为辩,使於秦。黄歇上书说秦昭王,使秦与楚约为与国。黄歇使秦,初次展现其出众的才华,可能在回国后即被任命为左徒、太子傅。 《楚世家》:二十七年“复与秦平,而入太子为质於秦。楚使左徒侍太子於秦。”[2](P344) 《春申君列传》:“黄歇受约归楚,楚使歇与太子完入质於秦,秦留之数年。楚顷襄王病,太子不得归。……秦王曰:‘令楚太子之傅先往问楚王之疾,返而後图之。’黄歇为楚太子计曰:‘……不如亡秦,与使者俱出;臣请止,以死当之。’”[2](P589-590) 左徒、太子傅黄歇“侍太子入秦为质”一待十年。可见,左徒是近臣,而不是重臣。 黄歇在楚国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远远大于屈原。从史书的记载看,黄歇在任左徒时,并不是“兼掌内政、外交的要员。”[1](P54) 《楚世家》:“考烈王以左徒为令尹,封以吴,号春申君。”[2](P344)故有人认为:左徒是“次于令尹的重臣”。 段熙仲先生曰:「“春申君冒生命的危险,救了太子回国为王,功大事难,因此不一定是循着通常的阶级升官,而有着逾格酬庸的意味的”。《战国策?韩策二》“史疾为韩使楚”:“今王之国,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似乎令尹之下不是左徒”,“因此怀疑左徒官仅次于令尹的看法,而以为春申君的由左徒升令尹是破格酬劳而不是历阶而升。”」[5段熙仲《楚辞札记》]( P63)可信。 3、左徒可担任太子之师 史载左徒黄歇是“太子之傅”,左徒屈原也可能担任过“太子之师”。 有个旁证。《礼记·学记》曰:“能为师,然后能为长;能为长,然后能为君。”[6《礼记》]其“师”为“師、傅”,“长”为“官、长”,“君”为“国君”。故《橘颂》之“年岁虽少,可师长兮。”或可解释为,年岁虽少,已担任“師”(太子师)和“长”(左徒)。 4、青铜器“左徒戈” 刘彬徽先生说:“1983年出土于山东营南县小窑乡。稍残,援长13.2厘米。胡部有阴刻铭文3字:左徒戈。……此为楚某一左徒之戈。年代约为战国晚期。” [7《楚系青铜器研究》P368-369] 此青铜戈并非有明确身份的出土文物组合中的物件,制作也不精美。故有人怀疑,它不一定是左徒“官”之戈,而是普通的左徒“卒”之戈。孰是孰非目前较难认定。 (二)、曾侯乙墓的“左[上升下止]徒” 起先,裘锡圭先生依据“曾侯乙墓的文字资料”推测:“‘左[上升下止]徒’疑即见于《史记》的《楚世家》、《屈原列传》等篇的左徒。”[8裘锡圭《谈谈随县曾侯乙墓的文字资料》《文物》1979第7期。P25-31](P27) 汤炳正先生对裘锡圭先生“左[上升下止]徒”的存疑,“作进一步的探索”,提出:“[上升下止]”当即“升”的本字。而“升”字古音跟“登”字相同,可通假。故“左[上升下止]徒”即“左登徒”;“左徒”即“左登徒”之省称。 [1《屈赋新探·“左徒”与“登徒”》P48-57] 赵逵夫先生又提出,“[上升下止]”是“登”的异体字,应读为“登”。[9](P146)并认为:“左征尹”、“右征尹”是战国中期以前的称谓,“左[上升下止](登)徒”、“右[上升下止](登)徒”是战国后期的称谓。另外,楚之“征尹”、“[上升下止](登)徒”即中原国家的“行人”。(P150) [9《屈原与他的时代》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版] 周建忠先生则说:“第一,‘左徒’为楚国官职,既见于文献(《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又见于青铜器铭文,有‘二重证据’;第二,‘左徒’就是‘左徒’,与曾侯乙墓‘左[上升下止]徒’、‘右[上升下止]徒’、‘登徒’、‘右征尹’、‘左征尹’没有关系。”[10周建忠《屈原仕履考》《文学评论》2005 02 ] (三)、宋玉《赋》的“登徒子” 1、“登徒子”是人名 宋玉的《钓赋》有:“宋玉与登徒子偕受钓于元渊”[《古文苑》]。《登徒子好色賦》有:“大夫登徒子侍于楚王”[《文选》]。两赋中的“登徒子”应当是同一个人。《钓赋》中,宋玉与登徒子并列,偕为元渊的弟子,故登徒子当为人名,不当为官称。再说,也未见先秦官名其后缀以“子”者。 汤炳正先生说:“‘登徒子’,这个‘子’宇或系后人不理解‘登徒’的本义者所增加。……《文选》李善注把作为官称的‘登徒’误为人的名称。” [1](P52) 那么,就先按汤老之意把《钓赋》“宋玉与登徒子偕受钓于元渊”中“登徒子”的“子”宇删掉,解“登徒”为官称。那就成为:“宋玉与登徒(之官)偕受钓于元渊”。 这显然与《钓赋》的文意不符。可见汤老之“‘子’宇系后人增加”论,依据不足,还是李善的把“登徒子”解为“人名”融通。 再从《登徒子好色赋》看,只有把“登徒子”解释为人名才能融通。如果按汤老之意把它改为《登徒(之官)好色赋》不但文理不通,而且与正文内容不符:“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齞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 毛泽东先生也说过:“登徒子娶了一个丑媳妇,但是登徒子始终对她忠贞不二”。[见陈晋主编的《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下)·文学篇》读宋玉《登徒子好色赋》] 可见“登徒子”是人名、是特称,不能改为通用的“官称”。 《登徒子好色赋》并非深奥难读、易起歧义之文,两千多年来大家公认“登徒子”是人名。如果没有偏见,决不会把文献中指示“人”的“子”字强行删除,为“登徒”是“官称”的观点开路。 既然“登徒子”是人名,那么 汤老的“表示官级通称的‘大夫’与表示职守别称的‘登徒’连举而称‘大夫登徒’”[1](P53)就更不能令人信服了。 2、“登徒子”是“楚都迁陈” 后,顷襄王身边的“大夫”。 从《钓赋》“宋玉与登徒子偕受钓于元渊,止而并见于楚襄王”[11《宋玉集》P121]看:《钓赋》有可能是现存宋玉作品中最早的一篇。其时 宋玉成年不久、初见楚襄王。他“以‘钓’喻政,力谏楚襄王以贤圣、道德、仁义、禄利、泽罚为具,行‘大王之钓’治理楚国。” 刘刚先生考证:环渊“大约在公元前284年前后回到楚国,隐于陈郢附近,以钓为事。以此推论,宋玉从环渊‘受钓’,当在环渊返楚之后,即在公元前284年之后,或更晚些‘受钓’之地当在陈郢一带。” 刘刚先生认为:“宋玉约生于楚襄王三年(公元前296年)”[12《宋玉年世行迹考》] 按刘氏的考证,“宋玉从元渊(环渊)‘受钓’”时 尚未成年。 《钓赋》中,宋玉以“大王之钓”冷落了登徒子的“玄洲之钓”。登徒子就在襄王面前短宋玉“性好色”(见《登徒子好色赋》)。王曰:“子不好色,亦有说乎?有说则止,无说则退。”假如宋玉讲不出道理,楚王就要炒他的鱿鱼。说明楚襄王与宋玉接触不久,对他还不了解。宋玉说:东家之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说明宋玉当时是个“体貌闲丽”的未婚青年。可见《钓赋》与《登徒子好色赋》所记的皆为宋玉初见楚襄王之事,两者是紧接相连的。宋玉的善辯赢得了楚襄王的好感“于是楚王称善,宋玉遂不退。”[11《宋玉集》 P79-80] 《登徒子好色赋》曰:“是时,秦章华大夫在侧”;“且夫南楚穷巷之妾,焉足为大王言乎?”(意思为:况且南楚章华 偏远之地的女子,那能拿来在大王前面说呢!)这个“秦章华大夫”,或许就是封于“原楚章华宫所在地”的“秦大夫”。说明“章华”早己是秦国的国土,这当是“楚都东迁”以后的事。其二,只有楚都东迁“陈城”(今河南淮阳县),“章华”在楚都西南,才可称其为“南楚”。故此说可作为楚都已经东迁的旁证。再有,“东家之子,嫣然一笑”“惑、迷”的不是郢都未迁时贵族集聚的郢、鄢、鄂……。而是郢都东迁前并不闻名的、楚国东北部“陈城”附近的“阳城,下蔡”,这也暗示“宋玉侍楚襄王时”楚都已经东迁陈城。 [详见敝人的《〈招魂〉——屈原遐想“自招其魂”》13] 汤炳正先生说:“可能宋玉笔下的‘登徒’,是别有其人的‘右登徒’,并不是‘左登徒’黄歇;其次,更大的可能性是:宋玉是在托言讽谕,如子虚,乌有之流。并非实有其人,只不过是借用这个空头官衔以呜不平”。[1《屈赋新探》](P56-57) “宋玉笔下的‘登徒’,并非实有其人”,可能性很大。但是,汤老把“登徒子”的“子”删掉,判断为“右登徒”;把“左徒黄歇”增宇为“‘左登徒’黄歇”,以适应“登徒为官名”的观点。如此“删、增”似乎欠妥。 小结: 1、《史记》中的左徒(屈原、黄歇)属大夫(或上大夫)级别。左徒的特点之一是学识广博,善于辞令的外交官 或兼太子师。没有任何信息证明“左徒”是“省称”。 2、曾侯乙墓的“左[上升下止]徒”,目前尚难以与“左徒”关联。楚国官制比较复杂,出土物中大量楚国官名目前尚不知其等级与职守。 3、宋玉赋中的“登徒子”是人名(或是宋玉笔下虚构的人物)。起先登徒子与宋玉同为元渊的弟子,后来是顷襄王身边的“大夫”,其职守与“登徒”无关。 二、“郢之登徒”不是“左徒黄歇” 《齐策三》“孟尝君出行国”是“登徒”即“左徒”说者的重要依据。 (一)、“孟尝君出行国”原文 孟尝君出行[五]国,至楚,献象床。郢之登徒,直使送之,不欲行。见孟尝君门人公孙戍曰:「臣,郢之登徒也,直送象床。象床之直千金,伤此若发秒,卖妻子不足偿之。足下能使仆无行,先人有宝剑,愿得献之。」公孙曰:「诺。」 入见孟尝君曰:「君岂受楚象床哉?」孟尝君曰:「然。」公孙戍曰:「臣愿君勿受。」孟尝君曰:「何哉?」公孙戍曰:「五国所以皆致相印于君者,闻君于齐能振达贫穷,有存亡继绝之义。五国英桀之士,皆以国事累君,诚说君之义,慕君之廉也。今君到楚而受象床,所未至之国,将何以待君?臣戍愿君勿受。」孟尝君曰:「诺。」 公孙戍趋而去。未出,至中闺,君召而返之,曰:「子教文无受象床,甚善。今何举足之高,志之扬也?」公孙戍曰:「臣有大喜三,重之宝剑一。」孟尝君曰:「何谓也?」公孙戍曰:「门下百数,莫敢入谏,臣独入谏,臣一喜;谏而得听,臣二喜;谏而止君之过,臣三喜。输象床,郢之登徒不欲行,许戍以先人之宝剑。」孟尝君曰:「善。受之乎?」公孙戍曰:「未敢。」曰:「急受之。」因书门版曰:「有能扬文之名,止文之过,私得宝于外者,疾入谏。」 [14《战国策》](P564) 文中塑造了三个人物:孟尝君,廉洁大度,为扬已名,闻过则喜。公孫戍,才思敏捷,假公济私,沾沾自喜。郢之登徒,卑俗怕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汤炳正先生对“楚‘登徒’向孟尝君献象床的事件,新的理解”(P55): 「“笫一,齐国的盂尝君到了楚国,在接待工作中送致象床的是楚国的‘登徒’。这个‘登徒’,过去在李善《文选》注的影响下。人们—直把他看成是人的名称。现在根据《屈原列传》的记载。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正是‘左徒’的份内任务。因此。可以证明这个接待孟尝君并且送致象床的‘登徒’,即‘左徒’之职;也就是曾侯乙墓简文所记载的在曾侯葬事中賻赠车马的‘左[上升下止]徒’之职。而且从‘臣,郢之登徒也’一语来看,在执行任务时对外宾讲话的语言环境中,首先应当自我介绍的是个人的官职与政治身份,而决不会突如其来地只称个人的名字是(P55)‘郢之某人’。显而易见,《齐策》的‘登徒’与宋赋的‘登徒’一样。都应当是官名而非人名。 第二.孟尝君相齐跟黄歇任楚顷襄王“左徒”的时间,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当时孟尝君至楚,办接待工作的“登徒”,很可能就是“左徒”黄歇。他跟顷襄王在惧秦疏齐的外交方针支配下,表面上声称要赠盂尝君以极其珍贵的礼品"象床",以敷衍这位声势赫赫,周行各国的外宾;而又从中大耍手段。说了不算,以免惹起秦国的注意。」[1](P55-56) 汤先生似乎没有把精力放在“文本”的阅读与分析上,因此这些“理解”,可能有违“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 试分析之 1、“郢之登徒”接待孟尝君了吗? 《齐策三》郢之登徒见孟尝君门人公孙戍曰:「臣,郢之登徒也,直送象床。象床之直千金,伤此若发秒,卖妻子不足偿之。足下能使仆无行,先人有宝剑,愿得献之。」[14《战国策》](P564)”这分明是“郢之登徒”与“公孫戍”的私下交易。 汤老却说:“齐国的盂尝君到了楚国,在接待工作中送致象床的是楚国的‘登徒’。……这个接待孟尝君并且送致象床的‘登徒’,即‘左徒’之职”[1](P55) “郢之登徒”见公孙戍,既不是“在执行任务时对外宾讲话”;更没有“接待孟尝君并且送致象床”。故汤老之论,似乎是对《孟尝君出行国》的误读。 汤老的:“试问,象这样有关赠送礼品的邦交大事,岂会如过去所理解的那样,由于一个名叫‘登徒’的一般官员怕负责任而擅自借故推脱、临时改变计划? ”[1](P56)——这恐怕应该去“问”编写此文的古人! 2、怎么看“臣……足下……”? 汤老说:“从‘臣,郢之登徒也’一语来看,在执行任务时对外宾讲话的语言环境中,首先应当自我介绍的是个人的官职与政治身份,而决不会突如其来地只称个人的名字是 ‘郢之某人’”。[1](P55) 假如是在“接待外宾的语言环境中”,那么汤老的这个说法确有道理。但是,要了解历史人物,必须把他放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考察。 先秦之时的外事等活动中,位卑者与位尊者对话,可自称“臣”等,称尊者可称“足下”、“君”等。 如: 《秦策二·甘茂亡秦且之齐》:“甘茂亡秦,且之齐,出关遇苏子,曰:‘……今臣不肖,弃逐于秦而出关,愿为足下扫室布席,幸无我逐也。’” 《赵四·齐欲攻宋秦令起贾禁之》: [苏秦]“谓齐王曰:‘臣为足下谓魏王……’” 《齐策三》公孙戍[谓孟尝君]曰:“臣愿君勿受。” 这种称谓上的尊卑关系在《战国策》中贯彻始终没有例外。 “郢之登徒”见孟尝君门人公孙戍(相当于士)也要称“臣”称“足下”,说明其社会地位低于公孫戍。“郢之登徒”还作了与楚王献象床之决定相悖的小动作。这些卑下的言行,不可能出自“楚之左徒”(大夫或上大夫)。 3、《齐策》的‘登徒’与宋赋的‘登徒’一样吗? 汤老说:“显而易见,《齐策》的‘登徒’与宋赋的‘登徒’一样。都应当是官名而非人名”。[1](P56) 此说也难以成立。 先秦的很多姓氏从官名而来,“登徒”有可能原先是官名,后来成为姓氏。 “《齐策》的郢之登徒”,只是个级别低于公孫戍(士)的小官吏。(这个“登徒”到底是官名还是人名,对理解此文,并不太重要,可以存疑。)而宋玉赋中的“登徒子”这个人,则是楚都迁陈以后顷襄王身边的“大夫”。 所以 这两者既不能说“都是官名”,更不能说两者“一样”。 4、何来“大耍手段。说了不算”? 汤老说:“‘左徒’黄歇。他跟顷襄王在惧秦疏齐的外交方针支配下,表面上声称要赠盂尝君以极其珍贵的礼品‘象床’,以敷衍这位声势赫赫,周行各国的外宾;而又从中大耍手段。说了不算,以免惹起秦国的注意。”[1](P56) 郢之登徒“不欲行”这件事,既没有不让孟尝君知道的预谋,孟尝君的门人公孫戍更没有隐瞒真象,马上就告诉了孟尝君:“郢之登徒不欲行,許戍以先人之寶劍”。 汤炳正先生,把小官吏“郢之登徒”私下的小动作,判断为:左徒黄歇跟顷襄王,“从中大耍手段。说了不算”。如此偏离原文的想象,很难令人信服。 5、“郢之登徒”跟“黄歇”搭不上关系 汤炳正先生曰:“孟尝君相齐跟黄歇任楚顷襄王‘左徒’的时间,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当时孟尝君至楚,办接待工作的‘登徒’,很可能就是‘左徒’黄歇。”[1](P56) 廖化津先生对此有所商榷:“按《孟尝君列传》及《六国年表》,齐湣王三十年(楚顷襄王五年,前294年),孟尝君出奔,召回后即‘谢病,归老于薛’,再没有到国外去。直至齐襄王新立(楚顷襄王十六年)不久,孟尝君卒。据《楚世家》,顷襄王二十七年,黄歇才以左徒侍太子于秦,距离孟尝君‘归老’已经二十二年。可见孟尝君至楚送象床的‘登徒’当不是黄歇。” [15《屈原决不是「传说人物」》] 我们假定,考烈王二十五年(前238年)春申君被李园害死时约六十岁。考烈王元年,春申君三十六岁。顷襄王三十六年(前263年),左徒黄歇三十五岁。顷襄王二十七年(前272年),左徒黄歇侍太子完入质於秦时,二十六岁。“顷襄王以歇为辩,使於秦”时(约前273年),黄歇约二十五岁。再向前推21年,即前294年孟尝君“卸任齐相”离齐赴魏,这时的黄歇还是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从时间上看,左徒黄歇不可能与任齐相的孟尝君会面。再从空间上看“郢之登徒”,当是“郢都”之“小官吏”,与左徒黄歇所处的“陈”不是一地。更不用说黄歇任左徒时大部分时间都“侍太子于秦”。可见,“郢之登徒”跟“左徒黄歇”搭不上关系。 其实,只要根据汤先生所引用的《淮南子·兵略训》之文:“然怀王北畏孟尝君,背社稷之守,而委身强秦,兵挫地削,身死不还。”[1](P56)就可以判定,“孟尝君相齐,跟黄歇任楚顷襄王‘左徒’的时间”是不一致的。——孟尝君相齐主要在楚怀王之时和顷襄王初年。与约在顷襄王二十七年才任左徒的黄歇,不是同时代之人。 6、“郢之登徒”、“左徒”、“左[上升下止]徒”三者互不相干 汤炳正先生说:“可以证明这个接待孟尝君并且送致象床的‘登徒’,即‘左徒’之职;也就是曾侯乙墓简文所记载的在曾侯葬事中賻赠车马的‘左[上升下止]徒’之职。”[1](P55) 从社会地位上分析:“郢之登徒”的等级低于公孫戍(士),不会是左徒(大夫)。 从时间上看,孟尝君在前306年左右当上齐相,假如齐相孟尝君访楚,其时黄歇多半还未出生(至多是个婴幼儿)。更说明《齐策三》中的“登徒”不可能是左徒黄歇。 至于曾侯乙墓的“左[上升下止]徒”,目前并没有可信文献资料能证明它与“左徒”相关。 可见,汤先生的“证明”并不成功。 核实历史事实是历史研究的基础,史实失真、文献依据不足,尔后的一切都是流沙上的建筑。汤老的《“左徒”与“登徒”》一文,不但文献依据不足,还有多处史实失真,这对于具有深厚“小学”功底的汤炳正先生来说,实在出人意料……。 三、“郢之登徒”不是“屈原” 廖化津先生说:“《淮南子·兵略训》说:‘怀王北畏孟尝君。’所以孟尝君至楚,怀王倍加尊敬,而献象床。‘登徒’,必然就是屈原。” [15《屈原决不是“传说人物”》《云梦学刊》1991 02(P9)] 。 廖氏也没有考证孟尝君可能“至楚”的时间与屈原是否相关。 后来,赵逵夫先生说:“《齐策三》中所写‘郢之登徒’乃楚之左徒。……这个左徒是谁呢?我以为是屈原。”[9](P138)此篇“当系于周慎靓王三年(前318,即楚怀王十一年)。此前一年,齐楚燕赵韩楚共同支持公孙衍为魏相,山东六国形成联盟,此年五国合攻秦(齐国未参加攻秦),楚怀王为纵长。孟尝君出行五国,正是齐国与五国结好之后;楚送孟尝君象牙床,乃是怀王着意受买各国执政者以维持纵长地位的表现。” [9](P134) 只是,赵先生所说的孟尝君至楚的时间与史籍所记不符。 前面已经证明:《齐策三》的“郢之登徒”等级低于公孫戍,不会是左徒。 下面再从齐相孟尝君可能“至楚”的时间,与屈原任左徒的时间来看,这两个人有没有可能碰面? (一)、孟尝君任齐相的时间(前306年-前294年) 《齐策三》中“五国皆致相印于君”的孟尝君,当然是齐相。那么,孟尝君始任齐相是那一年呢? 《魏世家》:前310年“魏哀王九年,与秦王会临晋。张仪、魏章皆归于魏。魏相田需死,楚害张仪、犀首(公孙衍)、薛公(田文)。楚相昭鱼谓苏代曰:‘田需死,吾恐张仪、犀首、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代曰:‘然相者欲谁而君便之?’昭鱼曰:‘吾欲太子之自相也。’”[2《史记》.P387] 前310年的田文已称薛公,说明田文约在前310年(齐宣王十年),继位为“薛公”。 楚相昭鱼恐薛公“相魏”,说明薛公尚不是齐相。 再从《楚世家》看:怀王二十(~二十三年?)“齐之所信于韩者,以韩公子眛为齐相也”[2. P340]。说明其时齐相为韩公子眛。 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第八章有:“薛公相脊(齐)也,伐楚九岁,功(攻)秦三年。” 可作孟尝君约在前306年当上了齐相的旁证。 晁福林先生曰:“所谓‘攻秦三年’当指孟尝君从秦逃归后联络齐、魏、韩三国共攻秦以后的三年,实当前298—295年。翌年,即前294年是为孟尝君离齐赴魏之年,也就是帛书所谓的‘王弃薛公’之年。所谓‘伐楚九岁’的始年,当从三国伐秦的前298年上溯九年,即前306年。是年秦相甘茂出奔至齐,翌年,秦加强与楚关系,楚‘倍齐而合秦’(《史记·楚世家》)。孟尝君主谋伐楚,当始于此时。我们说‘伐楚九岁’当从齐、韩、魏三国伐攻秦的前298年上溯,还有一个证据,那就是《战国策·西周策》‘薛公以齐为韩魏攻楚’章的记载。是章载韩庆对于孟尝君语谓,‘君以齐为韩、魏攻楚,九年而取宛、叶以北以强韩、魏’。”[16《孟尝君考》] (P131) 前294年“田甲劫王,相薛文走”(离齐奔魏)。[《史记·六国年表》] 结论:田文约在前310年,继位为“薛公”又称孟尝君;约在前306年当上了齐相。此后,“伐楚九岁,攻秦三年”(前306年至前296年),到前294年孟尝君离齐奔魏。其间并没有机会访楚。故“孟尝君出行五国”多属虚构之辞。谬文远先生曰:“综观孟尝一生,足迹未涉楚境,此章疑亦依托之语。”[17《<战国策>考辨》](P109) (二)、屈原任左徒的时间(前319年-前314年) 前文已叙,多数学者认为屈原始任左徒,大致在楚怀王十年。而屈原被“疏”,当在怀王十六年“张仪诈楚”之前。那么究竟在那一年呢? 蒋骥曰:“本传屈平既绌,其后秦欲伐齐云云,其非同时,可知矣。”[18《山带阁注楚辞》] 姜亮夫先生说:“原之被谗,当在十四五年之间也。”[19《楚辞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57页。] 怀王十五年(前314年)“战国形势”的焦点是天下诸侯“反齐救燕”。 《战国策?赵三》:“齐破燕,赵欲存之。乐毅谓赵王曰:‘今无约而攻齐,齐必雠赵。不如请以河东易燕地于齐。赵有河北,齐有河东,燕、赵必不争矣。是二国亲也。以河东之地强齐,以燕以赵辅之,天下憎之,必皆事王以伐齐。是因天下以破齐也。’王曰:‘善。’乃以河东易齐,楚、魏憎之,令淖滑、惠施之赵,请伐齐而存燕。”[14] 《孟子?梁惠王下》:“齐人伐燕取之,诸侯将谋救燕。” 《战国策?魏策一》还有“楚许魏六城”——楚国欲以六城为代价,换取魏支持,以联合魏赵“伐齐存燕”。此记不一定准确。但是,它反映出怀王十五年楚欲连魏反齐的史实。 怀王十五年,“燕王哙七年,子之南面行王事三年”,“将军市被、太子平谋攻子之,不克。构难数月.齐章子伐燕,杀哙,子之亡。三十日而举燕国。” 而此时怀王要“伐齐而存燕”,屈原多半不会赞同。燕国内乱,乃由燕王哙让国于子之引起。这又为楚谗臣提供了“属贞臣而日娱”可能引发内乱,与王、与国不利的例证。上官大夫等人就利用这个机会“共谮屈原”。最后至使“王怒而疏屈平”。 “从楚怀王十六年之前的国际形势和屈原的外交政策方面看,屈原被疏,当在怀王十五年齐国破燕之后,楚国首谋联合赵、魏伐齐之前。”[20田耕滋《屈原被疏原因探幽》](P20) 结论:屈原任左徒的时间,约在怀王十年至十五年(前319年-前314年)。 (三)“郢之登徒”不是“左徒屈原” 屈原任左徒的时间在“怀王十年至十五年(前319年-前314年)”。 孟尝君约在前310年继位为“薛公”;约在前306年当上了齐相。 即便前306年当上了齐相的“孟尝君出行五国,至楚”,屈原已在前314年,被“疏”失职,两个人并没有机会碰面。 这就进一步证明了《齐策三》中的“郢之登徒”,不可能是屈原。 赵逵夫先生为何要把“孟尝君出行五国”系于前318年呢?可能他认为:“屈原之任左徒在怀王十年(前319)。十一年(前318年)楚、赵、魏、韩、燕五国共攻秦,楚为纵长”[9.P193],“至怀王十六年(前313年),上官大夫之流内外勾结将屈原从朝廷中赶出”[9.P194]。若要把“郢之登徒”说成是“左徒屈原”。只有前318年这一个空档。既然要凑合屈原,也就顾不得孟尝君的生平了。 赵氏之文中还有一些不能自圆其说之处。 例如: 既说“公元前318年。这时孟尝君虽然尚未继封”[10. P135];田文的父亲,齐相田婴“靖郭君失宠于王”[9.P135]。又把“孟尝君出行五国”系于前318年,说在齐国尚无职权的田文,是“正掌握齐国大权的孟尝君”[9.P141]。 既说:“楚送孟尝君象牙床,乃是怀王着意受买各国执政者以维持纵长地位的表现。”[9.P134] 又说“田文出行五国在五国伐秦之前”[9.P136]。——而“在五国伐秦之前”根本就没有“纵长”,如何“维持纵长地位”呢? 赵氏还说:“楚之左徒不得不以不露痕迹、不影响双方关系的办法,提醒孟尝君”[9. P141]。此说显然与《齐策三》所记不符。此人与公孙戍一见面就亮出了“郢之登徒”的身份;而公孫戍则告诉孟嘗君:“郢之登徒不欲行,许戍以先人之宝剑。”——何来“不露痕迹”的办法呢? 一切问题只有放在特定的时空中才能正确说明。“登徒乃左徒”论,不论是指黄歇,还是指屈原,其时、空、情节都与史实不符。 注释:[1]汤炳正《“左徒”与“登徒”》[A]《屈赋新探》[M]济南齐鲁书社1984年,P48-57。 《“左徒”与“登徒”》[J]《中华文史论丛》1981 03 [2]司马迁《史记》[M]岳麓书社 1988年10月 [3]洪兴祖《楚辞补注》[M]中华书局1983年3月。 [4]刘向《新序?节士》 [5]段熙仲《楚辞札记》[J]《文史哲》1956 12(总)52 P63 [6]《礼记》[M] [7]刘彬徽《楚系青铜器研究》[M]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 P368-369] [8]裘锡圭《谈谈随县曾侯乙墓的文字资料》[J]《文物》1979第7期。P25-31 [9]赵逵夫《屈原和他的时代》[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第二版。 [10]周建中《屈原仕履考》[J]《文学评论》2005 02 ] [11]吴广平编著《宋玉集》[M]岳麓书社2001 08 [12]刘刚《宋玉年世行迹考》[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03(05):P48-54 [13]熊人宽《〈招魂〉——屈原遐想“自招其魂”》 http://www.pkucn.com/viewthread.php?tid=255831 [14]何建章《白话战国策》[M]岳麓书社1992年3月 [15]廖化津《屈原决不是「传说人物」——驳屈原不见于先秦典籍说》[J]《云梦学刊》1991 (02 ):P7-11 [16]晁福林《孟尝君考》[J]《学习与探索》1997年第4期 [17]谬文远《〈战国策〉考辨》[M]中华书局 1984年7月 [18]《山带阁注楚辞》] [19]姜亮夫《楚辞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20]田耕滋《屈原被疏原因探幽》[J]《文学遗产》2005年第4期(P20) www.tianyayidu.com/article-a-2108-4.html 原载:作者投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