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当代形态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对它的基本性质、基本特征、理论走向与形态的讨论,始终是新时期以来文艺理论研究的核心论题。建设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当代形态,是就其总体而言的,它并不排斥其他文艺理论形态的存在与发展,也不排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内部的多样化探索与争鸣。但是,这里的关键是要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当代形态有一个学术性质上的规约,有一个时代价值性质上的限定。因为在多种选择与多种可能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性质上与价值取向上的规定,那就可能与其他种类文艺理论形态相混淆,就可能抹煞根据我国实际赋予中国特色文艺理论的科学精神。 一 新时期的中国文艺理论,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陷入了认同危机。文艺理论界诸多的论争与挑战,实际上也是围绕着对哪种文艺理论加以认同的问题而展开的。向现代西方文艺理论的倾斜,一度占据了主导的位置。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基本精神,则有了一种与我们若即若离甚至渐行渐远的趋势。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较复杂,但从研究主体这个角度说,这里面最根本的还是我们的研究者缺乏一个牢固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基础,缺乏对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基本观念的研究,没有真正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当代形态的科学本质所致。 在对新时期文艺理论发展总体进程的把握上,有论者把三十多年来文艺理论的变迁简单概括为从“政治化”到“审美化”再到“学科化”的“转型”模式,把历史上个别理论上和政策上的错误混同于整个学说,把新时期的文艺理论与新时期以前和初期的文艺理论割裂、对立起来,并将后者通称为“政治化”的文艺理论。这种概括,只是着眼于文艺理论发展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部分,或某一个阶段、某一个环节,并试图把这个模式扩展到整个新时期的文艺理论领域,这就忽视了对新时期文艺理论更全面的把握。 对文艺审美特征的强调,一度成为某些学者判定新时期文艺理论成绩的一个基本准则。但“审美”是否就是文艺本质的唯一规定,“审美”是否能说明新时期文艺的一切方面,却是值得商榷和研究的。审美本是文艺的重要属性和功能,但当某些文艺理论出现以后,“审美”却成了文艺的基本模式,甚至被定义为人生救赎的主要途径。这就无限制地夸大了“审美”的作用,而遮蔽或抑制了对文艺其他本质性因素如认识、伦理、政治、宗教等的认知。 追求文艺理论的“原创性”和“创新精神”,是新时期一代学人肩负的神圣使命,也是推动新时期文艺理论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这里的“原创性”和“创新精神”则要以科学性和科学精神为前提。如果以为只要把所谓“新潮”的东西,不管它科学不科学、正确不正确都拿来展示一番,就可以作为新时期文学理论的进展与功绩;如果以为只要把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的方法和概念,不管是适用的还是不适用的都引入中国当代文艺理论体系,就认为是解决了中国文艺理论的创新问题,那么,这种想法至少是不切实际的。 在文艺理论研究中,学习和借鉴当代各种西方文论和“西马”学说是合理和必要的。作为他山之石,它们不仅是推动我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建设的重要参照,也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建设可资汲取的成分。但是,这里的借鉴,不是生吞活剥,不是不顾一切条件、地点、时间的任意拿来,更不是用硬搬进来的西方文艺思潮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概念与思维方法进行替代和转换,而是要首先鉴别它们是否科学、客观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将其与我们的实践经验相比较,把它们放在我们的历史和现实的大背景下来加以考察,有选择地拿来为我所用。 我们应该看到,由于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发生了巨大变化,“西马”学者在相当程度上已重新定位了“马克思主义”概念,他们讲的“马克思主义”,同我们眼下讲的“马克思主义”已经常常不是一个等同的概念。他们所运用的方法论,也早已未必是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我们还应该看到,当代西方文论家们所使用概念的内涵有着其特定国情和地域的规定。比如他们讲的“现代性”就是“私人性世界”,是“语言瀑布”和“叙述怪圈”,是单纯“强调个人价值的发展和效率”,这种对“现代性”的判断,显然难以为当今中国的实践所完全接受。因之,我们在使用和借鉴“西马”文论和当代西方文论的时候,是不能不加以鉴别、区分和辨析的。实践已经证明,热衷于用“西马”文论和当代西方文论来构制中国当代文艺理论体系,迷信“西马”文论和当代西方文论的选题和研究方式,将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视之为“过时”而弃如敝屣,或只口头上承认而实际上背离,这对发展当代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和社会主义文艺理论是极其不利的。 二 上述种种倾向在新时期以来的滋生和蔓延,明显地暴露了我们的文艺理论界长期以来在文艺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文论的研究和教学中,轻视基础理论研究,轻视基本理论问题,轻视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在总体上缺乏必要的理论储备的弱点。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些年来,我们的许多理论家一直没有搞清楚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对象、范围和方法的问题,即马克思主义文论作为一门科学的学科存在的问题。这里面有两种倾向值得思考: 一是有些人虽然对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的相关资料做了一定的梳理,但却没有将其作为一个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来加以把握,也没有揭示出其作为一门科学而独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尤其是没有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化思想与人类现代化历史进程的关系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研究。这就在客观上限制了马克思主义文论发展的空间和理论阐释力。 另一种倾向是一些人缺乏对马列文论基本的、常识性的了解,他们不论是对中国的历史和现状、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基本理论,还是对西方的情况、对现代西方美学,都了解得不多。有些人习惯于抄引一些西方现代主义的“新名词”,但对这些“新名词”的出处、含意和用法却没有真正搞清楚。有些人虽然在口头上也主张“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其实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艺学说及其文艺理论著作抱着敬而远之甚至不屑一顾的态度,明明谈的是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谈的是萨特的主体观,却非要将其说成是马克思主义的东西;明明是在本体论上否认物质世界第一性的地位,在认识论上否认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却非要把它说成是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创新”。于是,物质和精神、感性和理性、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被颠倒了,唯物论与唯心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界限被抹杀了。这就极大地混淆了人们鉴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野,让人不能不产生疑虑和怀疑:如果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赖以存在的哲学基础、方法论原则都被更移了、消解了,那还谈何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存在?还谈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这些年来,在包括马克思主义文论在内的文艺理论研究和教学中,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和范畴,如存在与思维、本质与规律、主体与客体、感性与理论等等,已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一些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如什么是文艺的本质,文艺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是怎样的,文艺的意识形态性与审美性关系的原初形态究竟在哪里等等,已逐渐被弃置在人们的记忆之外;一些最基本的理论研究方法如辩证逻辑的基本原则,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基本内涵,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行程等等,已逐渐被湮没在历史尘埃中。于是,人们似乎忘却了文艺理论是从文学艺术事实的总和出发,去揭示文艺在历史和现实中存在和发展的普遍必然性的这一基本职能;忘却了文艺理论作为文艺观念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概括和总结,要在概念和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体现其理性的力量、思想的力量和逻辑的力量的这一基本特征;忘却了任何一种文艺理论都不是哪一个理论家头脑中固有的东西,而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对以往的理论继承、发展和超越的必然结果。也因此,文艺理论停止了对理性、本质和规律的追索,而成为一种超越普遍性、必然性的对感性现象和感性经验的描述,成为了人们追求自我愉悦的语言游戏活动和追逐权力话语的自我膨胀方式。如此,文艺理论渐渐失去了人们可以相互讨论、互相驳难的话题,失去了与不同语境下的其他理论话语对话和交流的依据和条件。 三 所有这一切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说明:那种早已被实践所证明了的,把科学性作为文艺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文论基本属性的规定,及体现这种属性的在概念和范畴运动中把握事物普遍必然性的基本理论特征,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有的人认为,当今的现实社会已呈现出“后现代文化语境”中的个人存在“碎片化”和个体经验“零散化”的特点,这就决定了旨在探求普遍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已丧失了现实的支撑。也有人提出,以往那些似乎作为“定理”而存在的如本质与现象、主体与客体之类的范畴,不过是人们基于对它们之间关系的假设而产生的理论误区。因此,对主体与客体、本质与现象的划分是毫无必要的,对“本质”之类的研究也是徒劳的,均应予以取消。还有的人提出了文艺理论的“转型”,就是要从逻辑的论证、概念体系的建构,转向非逻辑的当下判断,转向对审美和艺术经验的描述,唯有这种学术立场和学术思路的彻底转变,才能体现出理论的现代创新。此类意见是不胜枚举的。 上述的种种观点和所提出来的问题,集中反映了人们在对文艺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文论学科性质认识上的差异和分歧。而这种分歧,归根到底是由于学术界对影响人们对该问题做出判断的基础理论问题还存有不同看法造成的。那么,在当代文艺理论日呈多元化、多样化,也日显芜杂和失序的现实中,如何确认某种理论是否具有科学性,如何在多种理论的比较中判定某种理论更具有合理性,这是每一个研究者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为此,研究者就要致力于对文艺理论的学科概念进行清理,尤其要注重从知识的系统性和方法的可靠性的角度对文艺理论体系建构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探讨,以期在把握文艺理论的科学性和基本理论特征方面做出新的探索。这对于当前的文艺理论研究如何确立真正的学术规范,净化学术研究的环境,以使其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的文艺理论研究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学术转型期。人们对文艺理论的性质和功能、研究对象和方法等问题发表了各自不同的意见,已形成了一种多元论争的局面。应该肯定,理论研究的多元化格局,永远是学术研究开拓创新的基础和前提。然而,学术研究的多元化并不是无序化,更不是芜杂化。元者,乃“开端”、“首要”、“根本”之意。这就意味着“多元”理论格局中的任何可以称得上其中“一元”的理论,都应该首先具有它所在的这个多元整体的一般特性,即应该有其作为理论支撑点的最根本的哲学观和方法论;有其赖以生长的原理性的理论观念及其最基本的概念和范畴;有其以逻辑的起点、中介和终点所构成的严密的逻辑论证结构,以及与之相融合的所把握对象发展的历史过程;有其将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的切实可行的研究手段和研究方法;有其可以与其他相关理论互相沟通、相互辩难的共同理论话题。总之,要符合一般文艺理论所具有的普遍意义上的科学性的基本要求,这也是理论研究最基本的学术规范和学术秩序的题中应有之义。显然,这种要求和规范是任何一种理论形成“一元”和加入“多元”的最基本的条件,也是“多元”与“芜杂”、有序与无序相区别的根本标志。由此看来,那些试图用感性经验的描述去代替对本质和规律的理性探索的做法和所谓理论,其合理性和科学性就大可商榷了。其在文艺理论“多元”理论格局中所起的作用,也就可想而知了。 毋庸讳言,建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当代形态,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它需要在各种复杂的矛盾关系中开辟自己前进的道路。但不管怎样,有一点大概可以为学界所认同,那就是这种探索的途径和方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绝不能以牺牲文艺理论的学术性、科学性为代价,不能把理论研究最起码的学术规范和学术秩序丢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