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好为、李晨声这二位人们熟悉的中年艺术家,又推出了一部上乘新作,根据老舍先生同名长篇小说改编的故事影片《离婚》。这是一件值得祝贺的事情。 1992年夏末,首届国际老舍学术讨论会在北京举行,有来自十多个国家的近百位老舍研究专家到会,《离婚》摄制组正逢片子的后期制作,便冒着酷暑连续加工,终于在学术讨论会闭幕的当天,请各国学者们到北影厂,去作了这部影片的头一批观众。这批不一般的观众,对该片反响颇佳,放映结束时,起立鼓掌,向王好为、李晨声及北京电影制片厂表示祝贺。中外研究者充分肯定了这部影片忠实于原作的基本创意,是一部精心制作出来的高水准的艺术片,在老舍名著改编影视作品方面是一次成功的推进。 我是中国老舍研究会的会员,也是首届国际老舍学术讨论会的与会者。我很赞同中外专家们对影片《离婚》的评价,作为老舍作品的爱好者,我为又有一部老舍名著被搬上银幕而由衷地感到兴奋。虽然应当承认,银幕和荧屏并不构成文学名著的“光荣榜”,但是,能把像《离婚》这样的现代文学重要作品有声有色地介绍给文学读者以外的广大电影观众,总还是很有意义的。 长篇小说《离婚》,是老舍自己相当偏爱的作品。这部作品写作于1939年暑夏,是老舍的第七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作品以当时北平财政所小职员老李等一伙人被卷入“离婚”风潮而又终未离婚为故事线索,透视出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面市民阶层面对新式文明而进退两难的尴尬与可悲。那时候,离婚一套新方式刚进入我们这个东方古国不久,被它的折光照亮一角的某些旧式家庭,一时不免躁动起来。但是,在当时的畸型社会状态中,此类故事无论起初有多么的“悲壮”,发展到后来,也都免不了要染上几分闹剧色彩,而最终往往要草草收场。老舍先生把这类社会现象,比喻为“有时一天走了三步,第二天又退了六步”。 影片创作者准确地捕捉住了原著的意蕴内核,以一个个活生生的银幕形象,从容地展示了这个至今仍能叫观众动心的故事的始末。从影片的改编、导演、摄影,到演员们的表演,都很有特点。我想,影片公映时,必能受到不同阶层观众的欢迎,引发他们连接起历史与现实的议论和思考。 我总觉得,影视界改编文学名著,是一件勇冒风险又自讨苦吃的事情。即便我们现在拥有许多优秀的编剧和导演,也还是可以说,未必就能把每一部文学名著都完美地移植过来。这里姑且不谈某些名著本来就绝对无法改编为影视作品,而仅就有一些故事性强、人物形象鲜明的名著来说,要把它改编得形似而神随,也相当地难。因为既曰名著,它总是已在文学史册上或读者心目中,有了比较大的影响和比较确定的品评,有了它独到的风格与成就;而文学的艺术表现方式,与影视作品的艺术表现方式,又毕竟有很大的差异难以简单地互换。我们现在在热情祝贺王好为、李晨声二位艺术成功的时候,也正是在充分估计到了《离婚》由长篇小说名著改编为故事影片工作的艰巨性之后,才更明白它的价值的。 当然,艺术创作并不会像学生考试那样,有标准的答案,可以毫无争议地获得满分的成绩。对艺术创作的看法,见仁见智总会不同。这里,我便想对《离婚》的改编工作略加挑剔。 我们在肯定影片《离婚》把握了原著基本意蕴的同时,有理由期待影片再进一步,达到还原原著艺术质地的更高层次。恰恰在这里,似乎影片还留有缺撼。 长篇小说《离婚》比较典型地体现了老舍之所以为老舍的艺术风采,作品如同《骆驼样子》、《我这一辈子》、《茶馆》、《正红旗下》等许多作品一样,它选取了一个悲剧的题材,却没有借助于一般写悲剧的艺术手段。老舍是一位杰出的幽默大师,他的“绝活儿”之一,便是擅长用幽默的语言和喜剧的格调来写出震荡心灵的悲剧。“含泪的笑”,这四个字,既是当时老舍自己对小说《离婚》笔法的归纳,也是后来研究界对老舍诸多作品创作风格的认定。写《离婚》,又是老舍在其前期创作曾一度有意远离幽默而走了弯路之后,着意要“返归幽默”的一次创作举动。从此,他几乎再没有偏离这一创作路数。所以,应该说,长篇小说《离婚》所体现的幽默风格,对该作品来说是十分要紧的。 电影的再创作,显然是注意到了要追随原著的这一风格。影片的前半部分,幽默色调较浓,特别是老李被迫在餐馆请客受窘等等情节,处理得很是精到;可是,影片的这种风格没有保持住,越往后发展越沉重,有些地方让人感到甚至全没了“老舍味儿”,倒让观众如同在看《伤逝》、《寒夜》等影片那般的心情压抑。这也许与我们在处理某类题材时的艺术思维定势多少有点关系。 《离婚》原著作为长篇小说,极大量的诙谐、俏皮都表现在作品的叙述语言上面;要把这种诙谐、俏皮转化到对话语言为主的影片中去,很不容易。但是,如果以此为由而放弃这种转化的努力,改编后影片的损失便可想而知。《茶馆》、《龙须沟》等剧作的对话语言,体现了老舍创作对话语言的幽默本色及功力。那些语言本身就带有老舍特有的“神韵”。假如能以那些对话为范文,来进一步切磋琢磨影片《离婚》的人物语言,或许能使我们的创作更接近老舍的“神韵”。不过,那也是一件极吃功夫的事情。 我在影片欣赏时想到的又一个问题,是关于对故事主人公老李形象的艺术处理。老李这个人物在原著中,确是个让人同情的人物。他为人诚实,办事认真,急公好义,不满于枯燥的家庭生活和庸俗的社会现实。但是,他又有小知识分子的通病,总把希望寄托在幻想上,以憧憬“诗意”讨生活;他渴望着通过读小说给没文化的妻子听,来改造自己的家庭气氛,而“改造”不成,就幻想离婚后与一位邻居弃妇结合。作家老舍对这个人物,既有较多的同情,也有不少的揶揄。所揶揄的,是老李的迂阔和不切实际,是老李那种把“诗意”看得比平凡的妻子重要得多的心理失衡,是老李背负传统文化重负无力自拔的无奈命运。老舍这位现实主义的艺术大师,这位传统文化的表现者与批判者,曾塑造过许多堪称典型的文学形象,《离婚》中的老李也是其中之一。 影片中的老李,似乎与小说中的原型有些变异。他始终给观众以“正面人物”的印象,连他的迂阔之处也显现出执著的可爱与可哀,俨然是一位与旧秩序反复抗争而失败的英雄。尤其是故事的结尾处,老李携妻小离北平回乡下之后,影片创作者将小说的最后一笔做了改动,也表明改编时在老李这个人物把握上不无偏差;老舍在原著中写道,很了解老李的张大哥说:“……老李不久就得跑回来,你们看着吧!他还能忘了北平跟衙门?”这证实,在老舍的判断里,老李毕竟还是北平文化和衙门生活的附庸,他一时用气而去,并不意味着他有能力有决心与代表旧文化秩序的“北平跟衙门”决裂。而到了影片中,张大哥的这番话被删去,他对老李的出走仅只是惊讶而已,随后便与同事们又商量起该到哪里大吃一顿以及哪里的女招待漂亮……这一笔,便真的把老李和张大哥这一对原本并不具有本质区别的人物,截然地划开了营垒。 老舍在他的《谈幽默》一文中说过:“所谓幽默的心态就是一视同仁的好笑的心态。”纵观老舍的创作,很少有那种一好百好、一坏百坏的形象界定,也很少有那种好则捧上高天、坏则斩尽杀绝的故事处理。老舍作品中有别他人作品的这份与幽默风格相一致的“神韵”,也不能不说是耐人追寻的。 王好为、李晨声两位艺术家,在艺术性影片生产面临多重困难的今天,能推出像《离婚》这样的好作品,殊为不易。我在这里说三道四,实在于心不忍。奈何《电影艺术》的编辑朋友三番约稿,只好从命。据王、李二君透露,但凡日后能够赢得条件,还想把《正红旗下》、《二马》等老舍笔下的名著搬上影视。我想,哪怕我的上述唠叨中有一星半点儿有用的话,也权且作为祝愿这两位艺术家争取更大成就的一份心意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