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源(王招國) 《名僧傳》,梁代沙門寶唱撰,共三十卷。該傳成書於慧皎《高僧傳》之前,是中國佛教早期僧傳的重要文獻。遺憾的是,該傳早佚,部分内容僅見於日本奈良東大寺沙門宗性摘抄的《名僧傳要文抄》與《名僧傳指示抄》。由於《名僧傳》原書不存,因此宗性的抄本就成爲我們了解該傳内容的主要依據。宗性抄本原件現藏於奈良東大寺圖書館,日本方面早年以此爲底本進行過録文,收在《續藏經》第七十七册(以下簡稱“續藏經本”)。然而,根據筆者對續藏經本以及它所依據的底本——即宗性所抄原本(以下簡稱“抄本”)的比勘得知,續藏經本在録文方面存在不少疏失,其中除了單純誤録、漏録之外,還有傳文内容混淆的情况。 有關續藏經本的文字訛誤,周叔迦(1899—1970)先生早已經指出,他曾在没有獲得抄本的情况下,僅利用《高僧傳》等資料以及通過理校的方式,校出其中兩百餘處訛誤。周先生的校訂本由金陵刻經處出版(以下簡稱“周本”),但因周本流傳不廣,迄今大家利用的依然是續藏經本。尤其是續藏經本已被收入CBETA電子佛典,在研究者之間廣泛流傳使用,如果對其中的誤録不予以訂正,必將以訛傳訛。鑒於此,本文擬根據抄本對續藏經本的録文疏失進行舉正,希望藉此唤起大家在閲讀或利用續藏經本時多加注意。 三點説明: 一、爲了避免重複,本文僅檢舉周本尚未校正的誤録部分,對於周本已校正者,則另不揭出。 二、引文末括弧内的數字部分則指該内容所在的位置以及續藏經本的頁碼、欄數,以便覆核。 三、因續藏經本僅是根據抄本録文,而非校理本,故對抄本的誤寫,以及續藏經本所作的標點不予舉正。 1.奉書父母,勸歸正法,曰:若專外道,雖還無益。若歸依三賨,則長得奉見。父感至言,遂乖邪崇正。(求那跋陀傳,第351頁上欄) 按:上文末“乖邪崇正”四字,語意欠通。查抄本,“乖”原作“棄”。此句意指:求那跋陀父母原來專事外道,後有感於求那跋陀的奉勸,而改邪歸正。《高僧傳》卷三“求那跋陀傳”相應文字作“棄邪從正”。“崇”、“從”二字雖不同,語意均可通。 2.遂夢有人,白服持劍,擎一人首,來至其前曰:“何故憂邪?”跋陀具以事對,答曰:“不痛。”(求那跋陀傳,第351頁上欄) 按:若按上文内容,求那跋陀顯然答非所問。查抄本,上文“答曰”之後原有“答曰:‘無所多憂。’即以劍易首,更安新頭,語令迴轉曰:‘得無痛耶?’答曰”。此處之所以漏録,或因此文首尾有兩處“答曰”,故而漏看一行所致。本段對話内容,亦見於《出三藏記集》卷十四與《高僧傳》卷三所收之“求那跋陀傳”,可參考。 應該指出,周本已補入上舉的漏録部分,祇是將“得無痛耶”一句徑改爲“得無痛焉”。“耶”、“焉”二字均爲虚詞,在上句中雖無文義差别,但應尊重原文作“耶”爲是。 3.唯一心稱“觀世音”,手捉邛竹杖,投身江中,水裁至滕。(求那跋陀傳,第351頁中欄) 按:“水裁至滕”四字,文意難解。查抄本,“滕”原作“膝”。“邛”當是“筇”之訛字,意指竹杖。此外,“裁”當是“截”字之誤。“截”與“齊”同義,《出三藏記集》卷十四與《高僧傳》卷三所收“求那跋陀傳”即作“水齊至膝”,可參證。 4.見一童子,尋後而至,以手牽之,顧謂童子:“汝小兒何能度我?”怳忽之間,覺行十餘步,仍得上岸,即脱納衣,欲賓童子,顧覧不見。(求那跋陀傳,第351頁中欄) 按:“欲賓童子”的“賓”字,抄本字形似作“賞”。周本認爲作“賓”文意不通,而據《高僧僧》校改作“償”。“償”與“賞”均有貽與義,周本所改雖然可從,但應尊重抄本原文作“賞”爲是。此外,“顧覧不見”四字,文意欠通,查抄本,“覽”原作“覓”。《出三藏記集》卷十四與《高僧傳》卷三所收“求那跋陀傳”均作“顧覓不見”,可參證。 5.即應聲答曰:“貧道遠歸帝京,垂四十年,天恩隆遇,銜塊罔極。但七十老病,唯一死在。”(求那跋陀傳,第351頁下欄) 按:“銜塊罔極”四字,文意難解。查抄本,“塊”原作“愧”。《出三藏記集》卷十四與《高僧傳》卷三所收“求那跋陀傳”均作“銜愧罔極”,可參證。 6.安嘗與嘉及弟子法遇等,於彌勒佛前,共立誓願,願生兜率。及姚萇之得長安也,嘉故在城。門階户席,皆璩舊物,巖見愴然而悲。縱恨其獨與璩狎,并愱其風望,恐爲人所辅,悪而害之。泰元十六年造彌勒像,今在玄集寺中,桓玄爲之頌。(道安傳,第352中欄) 按:上文“嘉故在城”之後,抄本原有“中萇與萇登相持甚久,萇患之,間嘉曰:吾得天下不?答曰:略得。萇怒曰:得當言得,何略之有。遂斬之。嘉所請負責者也。萇死,其子略方滅符氏。跨有中洲,所謂略得者也。嘉字子年,隴西人,形貌鄙陋若不足,滑稽好語笑。然不食五穀,清虚往問善惡,隨事應答。語則可笑,狀如調戲,辭似讖記,不可領解,事過皆驗。及嘉臨死,有嘉色,人問之,答:始得。從安公於淨土,其日有人於隴上見之。後有沙門惠戒,戒行清苦,住長安太后寺,疾口唤彌勒,言言相次,弟子智生間日:何不願生安養,而呼彌勒?答曰:吾與安公等八人,同誓乞,面禀彌勒。道安、法遇早已如願畢,即有神光照之”。上揭文字是道安傳末所附的王嘉傳内容,續藏經本完全漏録。實際上,與此相應内容亦可見《高僧傳》卷五所收“道安傳”末尾,不過,比對兩者文字,抄本明顯有些誤抄,比如,“萇與萇登相持甚久”一句,應以《高僧傳》作“萇與符登相持甚久”爲是。又如,“嘉字子年,隴西人”兩句,《高僧傳》則作“嘉字子年,洛陽人也”。王嘉,《晉書》卷九十五有傳,其中即做“隴西安陽人”,所載與抄本一致,值得注意。 另,上文從“門階户席”以下,實非道安傳文字,而是惠嚴傳部分。據《名僧傳抄》目録,《名僧傳》卷十一收有“晉蜀郡龍淵寺釋惠嚴十”。《名僧傳抄》雖然没有抄録惠嚴傳的文字,但該傳文字可見於宗性所抄的《彌勒如來感應抄》卷四,兹録全文如下: 同(名僧傳)第十一云:惠嚴者,不知何許人也。風姿瓖邁,才鋒領瞻,言聲琅琅,差出金石。與恒玄幼狎,玄與殷仲堪並稱,其口力辨兼内外。入蜀住龍淵寺,寺漢益洲牧劉鳥所立,時刺史毛璩深相賓禮,惠持晚至,惠巖兄事之,動靜出入,不能暫念。每推其才義,昌言不及,惠持亦不能折其辨宣也。譙縱殺璩,洲集僧設會,巖不得已而赴。素有形表,爾曰彌秀,縱本不及勝流,睹而目失。門階户席,皆璩舊物,嚴見愴然而悲,縱恨其獨。與璩狎並嫉其風望,恐爲人所辅,惡而害之。泰元十六年造彌勒像,今在玄集寺中,桓玄爲之頌云云。 據此可知,續藏經本將“門階户席”至“桓玄爲之頌”的部分置於道安傳之後是不妥當的,應予删除。另,此則惠嚴傳内容乃《名僧傳》佚文,殊爲珍貴。 7.安顧謂翼曰:荆楚士庶,始欲歸宗。成其美者,非爾誰歟!爾其行也!翼貞錫南征,至即締構,一年功畢,名長沙寺。(曇翼傳,第352中欄) 按:“貞錫南怔”四字,語意不通。周本校作“卓”。續藏經本脚注疑“貞”爲“負”,查抄本,實作“負”。《高僧傳》卷五“曇翼傳”相應文字作“杖錫南征”。 8.因往巳陵君山伐木,《山海經》謂:闊廷山者也。上有幽穴,潛通吴之苞山。山既神異,行者憚之。上人説:桓玄聞山有白雉兔,乃往求之,迷路累曰。望船甚近,而不得至。(曇翼傳,第352頁下欄) 按:“巳”,續藏經本脚注疑爲“巴”,可從。另,“闊廷”,周本校作“洞廷”,查抄本,實作“洞庭”。 又,“上”,續藏經本脚注疑爲“土”,查抄本,實作“土”。“土人”意爲當地人。 9.永和十九年二月八日夜,忽有像現城北,身光照夜,明若晨曦。闔洲驚騷,遠近雲集。(曇翼傳,第352頁下欄) 按:“騷”,抄本原作“駭”,作“闔洲驚駭”語意更長。 10.永明中,上虞縣城山寺,是蔡興宗所立,年歲稍久,風範彫喪,既闕總領,請和上鎮正。(僧行傳,第353頁中欄) 按:“總領”,抄本原作“綱領”。“綱領”乃僧官之名,與“維那”、“僧正”爲寺院三綱之一。此名常見於中古佛教文獻,如《高僧傳》卷八“弘充傳”云“明帝踐祚,起湘宫寺,請充爲綱領”。可參證。 11.義陽太守陳笛、阮保,聞風欽悦,修書通好,信使往還,果有嚫遺。(法遇傳,第353頁中欄) 按:“笛”,續藏經本脚注疑爲“留”,查抄本,實作“留”,周本已改正,甚是。另,“果有嚫遺”的“果”字,抄本原作“累”。《高僧傳》卷五亦收有法遇傳,其中有云:“義陽太守阮保,聞風欽慕,遥結善友,修書通好,施遺相接。”“施遺相接”與“累有嚫遺”語意相近,可參證。 12.有敕奪恒、標法服,詔曰:“卿等體閑樂道,服膺法門,曒然之橾,誠在可嘉。但朕君臨四海,治急須才,方欲招肥遁於山林,撫陸说於屠肆。”(道恒傳,第353頁下欄) 按:最後“撫陸沈於屠肆”與前之“招肥遁於山林”一句爲對仗。“陸涚”二字,語意不通,查抄本,原作“陸沈”。其實,上文從“詔曰”以下原是姚興給道恒、道標的詔書,此詔書全文現已收入《弘明集》卷十一。不過,有些文字互有不同。比如:“曒然之橾”,《弘明集》作“曒然之操義”。“但朕君臨四海”,《弘明集》作“但朕臨四海”。“撫陸沈於屠肆”,《弘明集》作“搜沈滯於屠肆”。 據《弘明集》大正藏本脚注,“搜沈滯於屠肆”一句中的“沈滯”二字,宋、元、明三本及宫内廳本均作“陸沈”,與抄本同。“陸沈”與“肥遁”對舉,均有隱遁之意。 13.夫報應之道,不可思議,十住菩薩如能髣髴,豈凡夫末學所可厝壤,且依文句忌言之也。(論曰,第354頁上、中欄) 按:“壞”,續藏經本脚注疑爲“懷”,查抄本,實作“懷”。“忌”周本改作“忘”,查抄本,實作“忘”。 14.經云:五道受生,以心爲本。無常心者,念念常遷,我有古今之異,前心不待後心,而後心因前而有。(論曰,第354頁中欄) 按:上文内容主要講無常之心,其中“我有古今之異”一句頗難索解。因爲“我”字在佛教中有主宰不變的意思,既然不變,何來古今之異呢?查抄本,“我”原作“俄”。“俄”即俄頃之意,就上文前後語意看,可引申作“刹那”解。即無常心者,刹那之間則有古今之異。 15.自正覺善逝,迦葉撰律爲八十誦。誦者,謂常應誦持也。而微言稍遠,大義相乖。遂波握掌藏,乃抄爲十誦。……舆迦葉維所抄,合爲五部。(夫禮法者,第354頁下欄) 按:“遂”,續藏經本脚注提示説“遂字更勘”。“遂波握掌藏”一句,周本改作“優波掘掌藏”。查抄本,“遂”原作“逮”。祇是“波掘掌藏”一詞亦難索解。查上文内容,它是記載釋迦牟尼去世百年後部派分裂的情况。“波掘掌藏”所抄的《十誦律》屬薩波多部(Sarvāstivāda),即法藏部。在薩波多部相關人物中目前我們還没有發現有“波掘掌藏”的人名,唯有在《出三藏記集》卷十二“薩波多部記目録”中可以看到與此相應的“優波掘羅漢”之名。“掌”與“羅”在行書字形上極爲相近,“藏”與“漢”的發音也近似。因此,“波掘掌藏”或是“優波掘羅漢”之誤,備此一説,更待高明。 16.到十二年,佛陀邪舍,與佛共出四分律。(夫禮法者,第355頁上欄) 按:“邪”古通“耶”。另,“佛”,續藏經本脚注疑爲“竺佛念”,周本即作“竺佛念”。查抄本,“佛”原作“佛念”,續藏經本漏録一字。 17.以宋永初三年,始至江陵,住長沙寺。旬日之中,得一舍利,形質雖小,光色異常。以鉢水泛之,遥渌右轉。(曇摩密多傳,第355頁中欄) 按:“遥渌”二字,續藏經本脚注爲“原本字體不明”,周本録作“淫渌”。查抄本,可識讀作“遥漾”二字。“遥漾”爲辭,於上下文意正合。 18.至十年,移憩定林,業遠囂動,專務清寂。(曇摩密多傳,第355頁中欄) 按:“業遠囂動”四字,語意索解,查抄本,“業”原作“棄”。 19.僧伽達多,見而奇之,語經律,通襌教。(僧伽羅多哆傳,第355頁中攔) 按:“教”,抄本原作“數”。“禪教”與“禪數”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禪教”一詞在中古文獻中罕見。唐宋之後,“禪教”二字更多是指禪宗與律宗之外的宗派而方,有時則禪、教、律合稱。而“禪數”則指中國佛教早期襌法經典《大安般守意經》等所説的坐禪數息。 20.嘗夜坐樹下,忽雷電霹礰,折樹甫枝。(道韶傳,第355頁下欄) 按:“甫'續藏經本脚注提示説“甫字更勘'查抄本,“甫”原作“兩”。 21.玄儒赋詩一首,曰:“有欲苦不足,無欲亦無憂。未若清虗童,帶索披玄喪。浮游一世間,泛苦不繫舟。”(納衣傳,第356頁上、中欄) 按:“泛苦不繫舟”的“苦”,續藏經本脚注疑爲“若”。查抄本,實作“若”。 22.不以姓名鄕居語人,時世莫有知者。(納衣傳,第356頁中欄) 按:“世”,抄本原作“亦”。 23.慧通,不知所從來,多見在尋陽。(慧通傳,第356頁中欄) 按:“尋”,抄本原作“壽”。“壽陽”今山西壽陽縣。 24.俄頃之間,安全到岸。於是散落嚻磨,澄心淨域,游處之地,莫不弦道。(惠慶傳,第357頁中欄) 按:“嚻”即“囂”之異體字,但“囂磨”一詞,語意不明。查抄本,“磨”原作“塵”,“囂塵”成辭。 25.惠果,豫洲人。清規索履,爰自童。(惠果傳,第357頁下欄) 按:“索”,抄本原作“素”。 26.元喜四年,負笈南游,至京師,住瓦官禪房。簟食屢空,不噉魚肉。(惠果傳,第357頁下欄) 按:“喜”乃“嘉”字之誤,周本已改,甚是。另,“簟食屢空”的“簟”字,抄本原作“簞”。 27.言訖安卧,忄雇然而盡。(道海傳,第358頁上欄) 按:“忄雇”,周本改作“”。查抄本,原作“懽”字,即“歡”之古字。 28.後還高昌,住仙窟寺。德索既高,尼衆依止,禀其誠訓。(法惠傳,第358頁上欄) 按:“索”,抄本原作“素”。“德素”一詞中古文獻常見,如《高僧傳》卷十二“慧果傳”載“法師德素高明,又慈悲爲意”,可參證。 29.乃至西逾葱嶺,欲致誠禮,並至于賓國,值罽賓路梗。(僧表傳,第358頁中欄) 按:“于賓”,續藏經本脚注疑爲“于闐”,周本即作“于闐”,甚是。另,“並”字抄本原作“拜”。此句應改爲“乃至西逾葱嶺,欲致誠禮拜,至于闐國,值罽賓路梗”。 30.供既瑞驗,清答日勤,以至捨命。(僧供傳,第359頁上欄) 按:“清答日勤”四字,文意索解,查抄本,“答”的寫法有似“苦”字,當作“清苦日勤”爲妥。 31.柳宗性自去十三曰參籠當山,《名僧傳》三十卷中令抄出彌勒感應之要文。(跋,第359頁中欄) 按:上文非《名僧傳抄》内容,而是宗性所作的跋文,開頭“柳宗性”之“柳”字,乍見之下,誤以爲宗性之俗姓,其實不然。宗性,其父名藤原隆兼,俗姓“藤原”。查抄本,“柳”原文作“抑”。此字在古漢語中可作發語詞,日語承襲了這種用法,讀作“そもそも”,作接續詞常置於文前。“柳”與“抑”字形相近,因而致誤。 32.夢釋迦如來以手摩羅什頂曰汝起欲想即土悔心事。(説處,第359頁下欄) 按:最後之“即土悔心事”一句,殊不可解。從抄本的字形上看,此字寫法雖似“土”字,但詳審抄本的書寫特徵,“土”字的右邊幾乎都加有一點作“圡”,而此字無點。據上下文意,此字或爲“生”字。因爲,在《名僧傳抄》“説處”第五中有“道安與弟子法遇等於彌勒像前立獚願同士兜率事”一條,對“士”字,續藏經本脚注提示説“士疑生”。此處的“士”字寫法完全與上述“土”字相同,故當録作“生”爲是。 33.漢土三千徒衆從羅什法事。(説處,第359頁下欄) 按:“什”,抄本原作“什受”,續藏經本漏録。 34.廬山西林惠永、惠遠已後正教陵遲事。(説處,第360頁上欄) 按:“已”,抄本原作“亡”。 35.阿育王所造文殊師利像,乘波而至事。(説處,第360頁中欄) 按:“像”字右上抄本另有一“金”字,續藏經本漏録。 36.惠沼永明八年講《百論》至破魔品,忽然從化,春秋五十有七事。(説處,第361頁上欄) 按:“沼”,抄本原作“次”,周本録作“分期”,不知何據。另,“魔”,抄本原作“塵”。有關惠次講《百論》之事,《高僧傳》卷八亦云“永明八年,講《百論》至破塵品,忽然從化,春秋五十七矣”。可參證。 37.華嚴有東方菩薩住所仙人起山事。(説處,第361頁中欄) 按:“住所”,抄本原作“經處”。 38.法成吾死相已見故悦事。(説處,第361頁中欄) 按:“已”,抄本原作“亡”。 39.雲山即葱苓事。(説處,第361頁下) 按:“雲”,抄本原作“雪”。“苓”,抄本原作“嶺”。《續高僧傳》卷四“玄奘傳”載“昔人云:葱嶺停雪,即雪山也,今親目驗,則知其非”。可參證。 40.法光年三十頓絶五縠糓但餌杉葉事。(説處,第362頁上欄) 按:“杉”,抄本原作“松”。《高僧傳》卷十二“法光傳”見有“苦行頭陀,不服綿纊。絶五穀,唯餌松葉”一句,上文之事,蓋指此而言。 41.法意能誦《腅經》事。(説處,第362頁下欄) 按:“腅”,抄本原作“睒”。《睒經》系指《睒本起經》,一卷,鳩摩羅什譯,出《六度集經》,已佚。上文内容蓋指《高僧傳》卷十三所載“時靈味寺復有釋僧意者,亦善唱説,製睒經新聲,哀亮有序”之事。僧意即法意,在古代僧人名字中,“法”字往往可以與“僧”、“梵”等字互换。例如,《高僧傳》卷五“竺法朗”,日本古寫經本作“竺僧朗”。同書卷十二“釋僧光”,日本古寫經本作“釋法光”。 42.名僧傳一部三十卷之中,至要説處。……是則爲拾彌勒結緣之先蹤,爲記兜率往生之舊迹。……必遂往生於内院之雲,龍華樹之春朝,早浩芳緣於三會之風矣。有筆笠置寺住侣沙門宗性。(跋,第362頁下欄) 按:上文是宗性的自跋内容,查抄本,有三處誤録。第一,“拾彌勒結緣之先蹤”,抄本原作“撿彌勒結緣之先蹤”。“拾”字雖然可通,但應尊重原文照録。第二,“早浩芳緣”四字難解,抄本實作“早結芳緣”。第三,“有筆”二字亦不通,抄本實作“右筆”。古書竖寫,“右筆”者乃指以上所書。 以上例舉42條,共糾正五十餘字。通過這些舉正可以知道,續藏經本的誤録大部分由字形近似所致,這説明當年續藏經本録文者識别字體的能力。至於漏録與傳文混淆部分,則應該是録文者或續藏經本編輯者的疏忽。我們知道,《續藏經》收録的文本大多是由日本古寫經或日本古刊本轉録而來,從文獻學的角度看,這些文本均屬於第二手甚至是第三手的材料。學術研究注重的是第一手材料,祇是大家在無法獲得第一手材料時,才會退而求其次利用第二手或第三手材料。在這種情况下,根據第一手材料進行録文的第二手材料,它的文本質量就顯得格外重要。遺憾的是,據筆者所掌握的資料顯示,《續藏經》中還有一些文本類似於《名僧傳抄》的誤落情况[1]。也就是説,在我們今後閲讀研究過程中,對於《續藏經》所提供的文本内容應該要提高警惕,有機會的話,盡可能收集和利用它的底本,或尋求其它更好的第一手材料。 最後應該説明,本文的補正雖然有助於我們對《名僧傳抄》内容的正確理但其中難以索解的文句依然存在,原因之一是由於抄本本身存在的誤訛。對於這一部分誤訛,除了通過《出三藏記集》或《高僧傳》等相關文獻進行校訂之外,祇能根據上下文意進行理校。有關這方面,周叔迦先生雖然已經做了許多工作,但還有一些未竟之處須要我們繼續努力。考虑宗性《名僧傳抄》乃天下孤本,有著重要的史料價值,我們認爲今後有必要根據抄本並綜合其它僧傳資料對《名僧傳抄》進行全面校理。 注释: [1]如《續藏經》卷八十八《玄奘三藏師資傳叢書》收“唐故白馬寺主翻譯惠沼神塔碑”一文,根據筆者與底文比較的結果顯示,在録文方面就存在脱落與誤録現象,值得注意。有關此文,筆者另有整理本,將刊於方廣锠主編《藏外佛教文獻》。 作者單位:上海師範大學哲學學院敦煌學研究所 *本文爲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項目“杏雨書屋藏敦煌佛教文獻研究”(14PJC084)階段性成果之一。 原载《古典文獻研究》(第十八輯上卷)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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