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理论 > 古代文学 >

陸士龍年譜

http://www.newdu.com 2017-10-22 文学遗产网络版 佚名 参加讨论

    雲出身江東世族陸氏。陸氏原出河南,媯姓。齊宣王封少子通于平原般郡陸鄉,因以氏。望出吳郡。
    林寶《元和姓纂》卷十:“陸,齊宣王田氏之後:宣王封少子通於平原陸鄉,因氏焉。漢太中大夫陸賈子孫過江,居吳郡吳縣。陸賈裔孫、吳丞相遜,生丞相抗;抗生晏、景、機、雲、耽。”
    高祖紆,漢守城門校尉;曾祖駿,漢九江都尉;祖遜,吳丞相,累封至江陵侯。父抗,官拜吳大司馬、荆州牧。《三國志》卷五十八《吳書·陸遜傳》:“陸遜字伯言,吳郡吳人也,本名議。世江東大族。遜少孤,隨從祖廬江太守康在官。袁術與康有隙,將攻康,康遣遜及親戚還吳。孫權為將軍,遜年二十一,始仕幕府……(建安二十四年)拜撫邊將軍,封華亭侯。……(二十五年)為右護軍、鎮西將軍,進封婁侯。(黃武元年)拜輔國將軍、領荆州牧,卽改封江陵侯。……赤烏七年,代顧雍為丞相。……權累遣中使責讓遜,遜憤恚卒,時年六十三。……長子延早夭,次子抗襲爵。孫休時,追諡遜曰昭候。”裴注引《陸氏世頌》:“遜祖紆,字叔盤,敏淑有思學,守城門校尉。父駿,字季才,淳懿信厚,為邦族所懷,官至九江都尉。”又《陸抗傳》:“抗字幼節,孫策外孫也。遜卒時,年二十,拜建武校尉,領遜眾五千人……建興元年,拜奮威將軍。太平二年,魏將諸葛誕舉壽春降,拜抗柴桑督,赴壽春,破魏牙門將偏將軍,遷征北將軍。永安二年,拜鎮軍將軍,都督西陵,自關羽至白帝。三年,假節。孫晧卽位,加鎮軍大將軍,領益州牧。建衡二年,大司馬施績卒,拜抗都督信陵、西陵、夷道、樂鄉、公安諸軍事,治樂鄉。……鳳凰元年……陷西陵城,誅夷(步)闡族及其大將吏……加拜都護。……鳳凰二年拜大司馬、荆州牧。三年夏,疾病……秋遂卒,子晏嗣。”
    從高祖康,漢廬江太守。王鏊《姑蘇志》卷四十四:“陸閎字子春,吳縣人,暢之子也。……選尚寧平公主,辭疾不應,爲潁川太守,致鳳凰甘露之瑞,建武中爲尚書令。……孫續,别有傳,續孫康。康字季寧,少篤孝悌,勤修操行,太守李肅舉孝廉。……刺史臧旻舉茂才,除高成令。……光和元年遷武陵太守,轉桂陽、樂安二郡,所在稱之。……拜康廬江太守,康申明賞罰,擊破穰等,餘黨悉降。帝嘉之,拜其孫尚爲郎中。獻帝卽位,天下大亂,康蒙險遣孝廉計吏奉貢朝廷,詔勞加忠義將軍,秩中二千石。時袁術屯兵壽春,部曲饑餓,遣使求委輸兵甲。康以其叛逆,閉門不通,内修戰備,將以禦之。術怒,遣孫策攻康,圍城數重。康固守,受敵二年,城陷。月餘病卒。……朝廷愍其守節,拜子儁爲郎中。少子績。”
    從曾祖績,吳欝林太守。王鏊《姑蘇志》卷四十四:“績字公紀。……容貌雄壯,博學多識,星曆算數,無不該覽。虞翻舊齒名盛,龎統荆州令士,年亦差長,皆與績友善。孫權辟爲奏曹掾,以直道見憚,出爲欝林太守,加偏將軍。……作渾天圖、注易釋玄,皆傳於世。……卒年三十二。長子宏,會稽南部都尉;次子叡,長水校尉。”
    從祖瑁,吳拜議郎選曹尚書。王鏊《姑蘇志》卷四十四:“陸瑁字子璋,遜弟也。少好學,篤義陳融。……同郡徐原素不相識,臨死遺書託以孤弱,瑁爲立墳,收導其子。從父績,遺二男一女,皆幼。瑁迎,攝養至長。……嘉禾元年徵拜議郎選曹尚書。……赤烏二年卒。”
    從叔喜,仕吳累遷吏部尚書,吳亡,晉拜散騎常侍。王鏊《姑蘇志》卷四十四:“(瑁)子喜。喜字文仲,一字恭仲,仕吳累遷吏部尚書。少好學,有才思,嘗作《言道》、《訪論》、《古今歴審機》、《娛賓》、《九思》,其書近百篇。吳平又作《西州清論》傳於世。……太康中,詔曰:‘陸喜等並以貞潔不容晧朝,或忠而獲罪,或退身修志,敕所在以禮,發遣須到,隨才授用。’乃以喜爲散騎常侍,尋卒。子育爲尚書郎、弋陽太守。喜弟英字季子,長沙太守、高平相、員外散騎常侍。英子曄。”
    兄晏,約生於吳赤烏十一年(公元248),官至裨將軍、夷道監。《三國志》卷五十八《吳書·陸抗傳》:“(抗)卒,子晏嗣。晏及弟景、玄、機、雲分領抗兵。晏為裨將軍、夷道監。”晏與弟景年相亞,景生於赤烏十三年,假定長景二歲左右,則生於十一年。
    兄景,吳赤烏十三年(公元250)生,官至偏將軍、中夏督。著有《典語》十卷、《典語別》二卷,《陸景集》一卷。均亡。《三國志》卷五十八《吳書·陸抗傳》:“景字士仁,以尚公主拜騎都尉,封毗陵侯,旣領抗兵,拜偏將軍、中夏督。澡身好學,著書數十篇也。二月壬戌,晏為王濬別軍所殺。癸亥,景亦遇害,時年三十一。景妻,孫晧適妹,與景俱張承外孫也。”《隋書·經籍志》三:“《典語》十卷、《典語別》二卷,並吳中夏督陸景撰。亡。”又《隋書·經籍志》四:“《陸景集》一卷。亡。”按:今《羣書治要》卷四十八錄有《典語》,未盡亡也。
    兄玄,約生於吳永安三年(公元260),早夭。據陸機《吳貞獻處士君誄》“矧我與君,年相亞逮”,“孩不貳音,抱或同繈”,“人皆年長,君獨短祚”等句,可知玄與機年近,或止長其一歲,早夭,故林寶《元和姓纂》卷十不載也。具體卒年無考。《三國志》卷五十八《吳書·陸抗傳》:“(抗)卒,子晏嗣。晏及弟景、玄、機、雲分領抗兵。”或有誤也。
    兄機,吳永安四年(公元261)生,初為吳牙門將。吳亡入洛,官至平原內史,假後將軍、河北大都督。《晉書》卷五十四《陸機傳》:“陸機,字士衡,吳郡人也。……機身長七尺,其聲如鐘。少有異才,文章冠世,伏膺儒術,非禮不動。”《世說新語》卷上《言語》劉注引《機別傳》:“博學善屬文,非禮不動。”又卷四《賞譽》:“士衡長七尺餘,聲作鍾聲,言多忼慨。”劉注引:“《文士傳》曰:機清厲有風格,為鄉黨所憚。”據《晉書》卷四《惠帝紀》及《陸機傳》載:太安二年(公元303)九月,機兵敗河橋被殺,年四十三。推之,機當生於是年。
    弟耽,生年不詳,約於永安七年(公元264)後,官平東祭酒。《晉書》卷五十四《陸機耽》:“雲弟耽,為平東祭酒,亦有清譽,與雲同遇害。”生年不詳,機、雲別無弟,其他史籍亦載之不詳,機、雲詩文均未提及,或為庶出。
    姊陸氏,嫁顧謙為妻。《宋書》卷八十一《顧凱之傳》:“顧凱之字偉仁,吳郡吳人也。高祖謙,字公讓,晉平原內史陸機姊夫。”顧謙別無所考,未知生卒,其姊之生卒亦不可考。
    姊陸氏,嫁顧榮為妻。《唐鈔文選集注彙存》陸機《贈尚書郎顧彥先》(二首)注曰:“機從洗馬為吳王郎中令,從郎中又為尚書郎。彥先亦為尚書郎,同在楚省別院。榮復是機姊夫,于時遇雨,不得相見,相憶作此詩。”另《晉書》卷六十八《顧榮傳》載:榮卒于晉懷帝永嘉六年(公元312),然未載其生年,其姊之生卒亦不可考。陸機《愍思賦》曰:“予屢抱孔懷之痛,而奄復喪同生姊,銜恤哀傷,一載之間,而喪制便過,故作此賦,以紓慘惻之感。”“同生”或指同年而生,或指同母而生,具體不詳。又陸雲《歲暮賦》曰:“余祇役京邑,載離永久。永寧二年春,忝寵北郡。其夏又轉大將軍右司馬於鄴都。自去故鄉,荏苒六年。惟姑與姊,仍見背棄。銜痛萬里,哀思傷毒。”所指或為一人,然未知是指榮妻,抑或謙妻。
    妹陸氏,早夭。雲妹生卒年無考。陸機作《吳大司馬陸公少女哀辭》悼之。文旣稱“大司馬陸公”,抗於吳鳳凰二年(公元273)春拜大司馬,鳳凰三年秋卒,故知必卒于鳳凰二年春之後,而文又以“晞陽”喻父母之鞠養,說明其雙親皆存,故又知必作於鳳凰三年秋之前。
    吳永安五年、魏景元三年、蜀景耀五年(公元262)。雲1歲,機2歲。
    雲,吳郡吳縣人。
    《三國志》卷五十八《吳書·陸遜傳》:“陸遜字伯言,吳郡吳人也。”又《太平御覽》卷五百八十九引《三國典略》曰:“陸雲,吳郡吳人。”其從祖從叔均為吳郡吳縣人。《三國志》卷五十七《吳書·陸績傳》:“陸績字公紀,吳郡吳人也。父康,漢末為廬江太守。”又《晉書》卷七十七《陸曄傳》:“陸曄字士光,吳郡吳人也。”亦可旁證。
    吳縣為春秋時吳王闔閭所都,秦設縣,後代因之。陸廣微《吳地記》曰:“吳縣望在郡下,秦始皇二十六年置。漢王莽改泰德縣。陳貞明元年後主復為吳縣。隋開皇九年,越國公楊素移郡及縣于橫山東五里。今復移城內。”由“望在郡下”可知,吳縣治所亦與郡同,卽今之蘇州。《吳地記後集》曰:“吳縣城,地名姑蘇,水名震澤。”亦可證。故陸機《吳趨行》曰:“吳趨自有始,請從閶門起。閶門何峨峨,飛閣跨通波。……屬城咸有士,吳邑最為多。八族未多侈,四姓實名家。文德熙淳懿,武功侔山河。禮讓何濟濟,流化自滂沱。”李善注曰:“張勃《吳録》曰:八族:陳、桓、吕、竇、公孫、司馬、徐、傅也。四姓朱、張、顧、陸也。”吕留良注曰:“十縣為屬城。”陸機詩“屬城咸有士,吳邑最為多。八族未多侈,四姓實名家”,明確說明陸氏大族生於吳邑,則陸機之祖籍當為吳郡吳縣無疑。考《三國志》卷五十七《吳書·張溫傳》:“張溫字惠恕,吳郡吳人也。”《朱據傳》:“朱據字子據,吳郡吳人也。”《三國志》卷五十七《吳書·雍字傳》:“顧雍字元歎,吳郡吳人也。”所以何焯《義門讀書記》卷四十七曰:“言閶門,言吳邑,所歌專在一縣,不為吳郡作也。”曹道衡先生曰:若“依照通例,古人的籍貫,當據祖籍”(《中古文史叢稿》,河北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195頁),則機、雲為吳郡吳人亦應為定論。
    雲生於吳郡昆山,宅居華亭。
    歐陽忞《輿地廣記》卷二十二:“昆山縣,本漢婁縣,地屬會稽郡,東漢晉屬吳郡。陸機、陸雲生於此,故名其山曰昆山。梁置昆山縣,隋平陳省之。開皇十八年,復置屬吳郡,唐屬蘇州。”又樂史《太平寰宇記》卷九十五:“華亭谷,《輿地志》云:吳大帝以漢建安中封陸遜華亭侯,卽以其所居為封。谷出佳魚、蓴菜,又多白鶴清唳,故陸機歎曰:‘華亭鶴唳,不可復聞。’二陸宅,《吳地記》云:宅在長谷,谷在吳縣東北二百里,谷周回二十余里,谷名華亭,陸機歎鶴唳處。谷水下通松江,昔陸遜、陸凱居此谷。《吳書》云:漢廬江太守陸康與袁術有隙,使侄遜與其子績率宗族避難於是谷。谷東二十里,有昆山,父祖墓焉,故陸機《思鄉詩》曰:‘彷佛谷水陽,婉孌昆山陰。’昆山有吳相江陵昭侯陸遜墓。”
    《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雲字士龍,六歲能屬文,性清正,有才理。少與兄機齊名,雖文章不及機,而持論過之,號曰‘二陸’。”《世說新語》卷中《賞譽》劉注引《陸雲別傳》:“吳大司馬抗之第五子,機同母弟也。儒雅有俊才,容貌瑰偉,口敏能談。”又曰:“士龍為人,文弱可愛。”劉注引:“《文士傳》曰:雲性弘靜,怡怡然為士友所宗。”據《陸雲傳》載,雲因兄機兵敗,同時被殺,年四十二。逆推之,則可知雲當生於是年。時抗年三十六歲,任鎮軍將軍,都督西陵。
    吳永安六年、魏景元四年、蜀景耀六年(公元263)。雲2歲,機3歲。
    秋八月,魏伐蜀,鍾會作《移蜀將吏士民檄》。《三國志》卷二十八《魏書·鍾會傳》:“(景元)四年秋,乃下詔使鄧艾、諸葛緒各統諸軍三萬余人,艾趣甘松、遝中連綴維,緒趣武街、橋頭,絕維歸路。會統十餘萬眾,分從斜谷、駱谷入。……姜維自遝中還……與蜀將張翼、寥化等合守劍閣,拒會。會移檄蜀將吏士民。”又《晉書·文帝紀》:“秋八月,軍伐洛陽。”
    姜維《上後主表》。鍾會作《與姜維書》,維不答。《三國志》卷四十四《蜀書·姜維傳》:“(景耀)六年,維表後主。……會與維書……維不答書,列營守險。”
    十月,阮籍作箋勸司馬昭受九錫,冬卒,年五十四。《晉書》卷四十九《阮籍傳》:“會帝讓九錫,公卿將勸進,使籍為其辭。籍沉醉忘作,臨詣府,使取之,見籍方據案醉眠,使者以告。籍便書案,使寫之,無所改竄。辭甚清壯,為時所重。……景元四年冬卒,時年五十四。”考《文帝紀》,司馬昭受九錫事在景元四年冬,籍卒當於此後。
    十一月,卻正為後主作降書,蜀亡。鍾會作《蜀平上言》。《三國志》卷三十三《蜀書·後主禪》:“(景耀六年)冬,鄧艾破衛將軍諸葛瞻于綿竹。用光祿大夫譙周策,降于艾,奉書。”又卷四十二《蜀書·卻正傳》:“景耀六年,後主從譙周之計,遣使請降于鄧艾,其書正所造也。”又卷二十八《魏書·鍾會傳》:“艾進軍向成都,劉禪謁艾降,遣使敕維等令降於會。會上言。”又《晉書·文帝紀》:“十一月,鄧艾……進軍雒縣,劉禪降。”
    嵇康作《與吕巽絕交書》及《幽憤詩》,被殺,年四十。其友吕安同被殺。《晉書》卷四十九《嵇康傳》:“東平吕安服康高致……康友而善之。後安為兄所枉訴,以事繋獄,辭相證引,遂復收康。康性愼言行,一旦縲絏,乃作《幽憤詩》。……康將刑東市,太學生三千人請以為師,弗許。康顧市日影,索琴以彈之,曰:‘昔袁孝尼嘗從吾學《廣陵散》,吾每靳固之,《廣陵散》於今絕矣!’時年四十。”另據《三國志》卷二十一《魏書·王粲傳》裴注引《魏氏春秋》,吕巽淫弟安妻徐氏,而誣安不孝,囚之。安引康為證。康作《與吕巽絕交書》當在是年。
    吳元興元年、魏咸熙元年(公元264)。雲3歲,機4歲。
    吳永安七年二月,陸抗率眾圍巴東守將羅憲;七月,退魏將胡烈於西陵。《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二月,鎮軍(將軍)陸抗、撫軍(將軍)步協、征西將軍留平、建平太守盛曼,率眾圍蜀巴東守將羅憲。……秋七月……魏使將軍胡烈步騎二萬侵西陵,以救羅憲,陸抗等引軍退。”
    七月孫休薨,孫晧卽位,改元元興。《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七年)秋七月……壬午,大赦。癸未,休薨,時年三十,諡曰景皇帝。……是時蜀初亡,而交阯攜叛,國內震懼,貪得長君。……於是遂迎立晧,時年二十三。改元,大赦。”
    魏咸熙正月,魏檻車徵艾,鍾會反於蜀,並被殺。《晉書》卷二《文帝紀》:“咸熙元年春正月……鍾會遂反於蜀,監軍衛瓘、右將軍胡烈攻會,殺之。”又見《三國志》卷二十八《鍾會傳》。
    三月,魏司馬昭進爵為王。七月,魏定禮儀,正法律,議官制,始建五等爵。十月,遺書孫晧,魏主詔炎為晉世子。《晉書》卷二《文帝紀》:“三月己卯,進帝爵為王,增封並前二十郡。夏五月癸未,天子追加舞阳宣文侯为晋宣王,舞阳忠武侯为晋景王。秋七月,帝奏司空荀顗定禮儀,中護軍賈充正法律,尚書僕射裴秀議官制,太保鄭沖總而裁焉。始建五等爵。冬十月丁亥,奏遣吳人相國參軍徐劭、散騎常侍水曹屬孫彧使吳,喻孫晧以平蜀之事,致馬錦等物,以示威懷。丙午,天子命中撫軍新昌鄉侯炎為晉世子。”又見《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遺孫晧書見裴注引《漢晉春秋》。
    張華從鍾會征西蜀功,除中書郎。《晉書》卷三十六《張華傳》:“張華,字茂先,范陽方城人也。……初未知名,著《鷦鷯賦》以自寄。陳留阮籍見之,歎曰:‘王佐之才也!’由是聲名始著。郡守鮮于嗣薦華為太博士。盧欽言之于文帝,轉河南尹丞,未拜,除佐著作郎。頃之,遷長史,兼中書郎。”
    向秀應本郡計入洛,過嵇康舊廬,作《思舊賦》。《晉書》卷四十九《向秀傳》:“康旣被誅,秀應本郡計入洛。”《世說新語》卷上《言語》劉注引《向秀別傳》:“後康被誅,秀遂失圖,乃應歲舉到京師,詣大將軍司馬文王。”文王司馬昭次年卒,嵇康上一年被殺,故秀入洛當於是年。
    山濤封新遝子,轉相國左長史,典統別營。《晉書》卷四十三《山濤傳》:“咸熙初,封新遝子。轉相國左長史,典統別營。時帝以濤鄉閭宿望,命太子拜之。”咸熙止二年,故繫是年。
    吳甘露元年、晉泰始元年(公元265)。雲4歲,機5歲。
    吳元興元年四月,改元甘露;七月,晧逼殺景后朱氏。《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夏四月,蔣陵言甘露降,於是改元大赦。秋七月,晧逼殺景后朱氏,亡不在正殿,于苑中小屋治喪,眾知其非疾病,莫不痛切。”。
    陸抗遷鎮軍大將軍,領益州牧。《三國志》卷五十八《吳書·陸抗傳》:“孫晧卽位,加鎮軍大將軍,領益州牧。”
    魏咸熙二年五月,司馬炎立為晉王太子。八月,文帝崩,太子嗣位相國、晉王。十一月,晉王令諸郡中正以六條舉淹滯。《晉書》卷三《武帝紀》:“武皇帝諱炎,字安世,文帝長子也。……咸熙二年五月,立為晉王太子。八月辛卯,文帝崩,太子嗣相國、晉王位。……(十一月)乙未,令諸郡中正以六條舉淹滯: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盡禮,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潔身勞謙,五曰信義可復,六曰學以為己。”
    十二月炎篡位,魏亡。改元泰始,是為晉武帝。封魏帝為陳留王。《晉書》卷三《武帝紀》:“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寅,設壇於南郊……於是大赦,改元。……封魏帝為陳留王,邑萬戶,居於鄴宮;魏氏諸王皆為縣侯。追尊宣王為宣皇帝,景王為景皇帝,文王為文皇帝。”
    張華拜黃門侍郎,封關內侯。作《晉文王諡議》。《晉書》卷三十六《張華傳》:“晉受禪,拜黃門侍郎,封關內侯。”議司馬昭諡號,當在武帝篡位之後,故張華文當作於是年十二月。
    傅玄為散騎常侍,加駙馬都尉,兩次上疏論諫職,陳要務、論士風、復儒學。《晉書》卷四十七《傅玄傳》:“傅玄,字休奕,北地泥陽人也。……州舉秀才,除郎中,與東海繆施俱以時譽選入著作,撰集《魏書》。後參安東、衛軍軍事,轉溫令,再遷弘農太守,領典農校尉。所居稱職,數上書陳便宜,多所匡正。……武帝為晉王,以玄為散騎常侍。及受禪,進爵為子,加附馬都尉。”玄二上武帝疏,並見本傳。
    賈充轉車騎將軍、尚書僕射,封魯公。《晉書》卷四十《賈充傳》:“賈充,字公閭,平陽襄陵人也。……鍾會謀反於蜀,帝假充節,以本官都督關中、隴右諸軍事,西據漢中,未至而會死。……帝甚信重充,與裴秀、王沈、羊祜、荀勗同受腹心之任。帝又命充定法律。……及受禪,充以建明大命,轉車騎將軍、散騎常侍、尚書僕射,更封魯郡公,母柳氏為魯國太夫人。”
    吳寶鼎元年、晉泰始二年(公元266)。雲5歲,機6歲。
    吳甘露二年八月,改元宝鼎。《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八月,所在言得大鼎,於是改年,大赦。……分會稽為東陽郡,分吳、丹楊為吳興郡,以零陵北部為邵陵郡。”
    十二月,晧还都建业。《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十二月,晧還都建業,衛將軍滕牧留鎮武昌。”
    晉泰始正月,罷“雞鳴鼓”,立皇后楊氏。《晉書》卷三《武帝紀》:“二年春正月丙戌,遣兼侍中侯史光等持節四方,循省風俗,除禳祝之不在祀典者。……庚寅,罷雞鳴鼓。……丙午,立皇后楊氏。”
    二月,晉除漢宗室禁錮。《晉書》卷三《武帝紀》:“二月,除漢宗室禁錮。”
    傅玄遷侍中。《晉書》卷四十七《傅玄傳》載其上武帝二疏(見上所考)後有“俄遷侍中”之語,故繋是年。
    傅玄作《祀天地五郊夕牲歌》、《祀天地五郊迎送神歌》、《饗天地五郊歌》三篇(《宋書·樂志二》作《郊祀歌》五篇),《天地郊明堂夕牲歌》、《天地郊明堂降神歌》、《天地郊明堂降神歌》、《天郊饗神歌》、《地郊饗神歌》(《宋書·樂志二》作《天地郊明堂歌》五篇),《祠廟夕牲歌》、《祠廟迎送神歌》、《祠征西將軍登歌》、《祠豫章府君登歌》、《祠潁川府君登歌》、《祠京兆府君登歌》、《祠宣皇帝登歌》、《祠景皇帝登歌》、《祠文皇帝登歌》、《祠廟饗神歌》二篇(《宋書·樂志二》作《晉宗廟歌》十一篇)以上所作之郊廟歌曲,均見《晉書》卷十二《樂志上》、《宋書》卷十九《樂志二》。《晉書》卷十二《樂志上》曰:“及武帝受命之初,百度草創。泰始二年,詔郊祀明堂禮樂權用魏儀,遵周室肇稱殷禮之義,但改樂章而已,使傅玄為之詞云。”並錄有上述歌曲,故繋之是年。
    張華作《景懷皇后誄》。嚴可均《全晉文》卷五十八作《章懷皇后誄》。晉無章懷,當為景懷之誤。景懷卒於青龍二年,泰始二年十一月加諡號,張華誄當作于追諡時。見《晉書》卷三《武帝紀》。
    潘岳二十歲,始入仕,辟司空掾、舉秀才。潘岳《閒情賦》曰:“岳自弱冠,涉乎知命之年,八徙官而一進階,再免,一除名,一不拜職,遷者三而已矣。”故可知岳弱冠之年始入仕。又岳《秋興賦》:“晉十有四年,余春秋三十二,始見二毛。”晉十有四年,蓋晉咸寧四年(公元278),逆推之,則生於正始八年(公元247),故是年二十。又《晉書》卷五十五《潘岳傳》:“早辟司空太尉府,舉秀才。”
    潘尼應州辟,作《安身論》、《贈司空掾安仁》。《晉書》卷五十五《潘尼傳》載尼作《安身論》,具體時間不詳,當作於未出仕時。是年潘岳入仕,任司空掾,故其贈詩亦繋之是年。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繋於泰始三年,或誤。
    吳寶鼎二年、晉泰始三年(公元267)。雲6歲,機7歲。
    六月,吳起顯明宮。分豫章、廬陵、長沙,置安成郡。《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夏六月,起顯明宮,冬十二月,晧移居之。是歲,分豫章、廬陵、長沙為安成郡。”裴注引《江表傳》:“晧營新宮,二千石以下皆自入山督攝伐木。又破壞諸營,大開苑囿,起土山樓觀,窮極伎巧,功役之費,以億萬計。陸凱固諫,不從。”
    正月,晉武帝立司馬衷為太子。《晉書》卷三《武帝紀》:“(正月)丁卯,立皇子衷為太子。……以李熹為太子太傅。”
    十二月禁星氣讖緯之學。《晉書》卷三《武帝紀》:“(泰始)十二月禁星氣讖緯之學。”
    李密除太子洗馬,不就,作《陳情表》。李密除太子洗馬具體時間不詳。《晉書》卷八十八《李密傳》:“蜀平,泰始初,詔征為太子洗馬。密以祖母年高,無人奉養,遂不應命。乃上疏。”又見《華陽國志》卷十一《後賢志》。司馬光《資治通鑒》卷七十九繋於是年。
    雲能屬文。《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六歲能屬文,性清正,有才理。……幼時,吳尚書廣陵閔鴻見而奇之,曰:‘此兒若非龍駒,當是鳳雛。’”《世說新語》卷中《賞譽》劉注引《陸雲別傳》:“博聞強記,善著述。六歲便能賦詩,時人以為項託、揚烏之儔也。”
    虞忠訪陸機。《會稽志》卷十四:“虞忠,字四方,翻第五子。貞固幹事,好議人物。造吳郡陸機于童齔之年,稱上虞魏遷于無名之初。”八歲卽稱成童,童齔,泛謂幼年,姑繋是年。
    吳寶鼎三年(公元268)、晉泰始四年。雲7歲,機8歲。
    正月,杜預守河南尹,作《律序》,奏上律令注解,表舉賢良方正。《晉書》卷三十四《杜預傳》:“與車騎將軍賈充等定律令,既成,預為之注解,乃奏之……詔班於天下。”又《晉書》卷三《武帝紀》:“(正月)丙戊,律令成,封爵賜帛各有差。”故作《律序》在是年正月。
    晉武帝躬耕藉田,潘岳作《藉田賦》以美其事。《文選》卷七潘岳《藉田賦》李善注曰:“臧榮緒《晉書》曰:泰始四年正月丁亥,世祖初藉於千畝,司空掾潘岳作《藉田》頌也。”又《晉書》卷五十五《潘岳傳》:“泰始中,武帝躬耕藉田,岳作賦以美其事。曰:‘伊晉之四年正月丁未,皇帝親率群后藉於千畝之甸,禮也。’”
    二月,上幸芳林園,與羣臣宴賦詩。應貞作《華林園集詩》,遷散騎常侍。《文選》卷二十《華林園集詩》李善注曰:“《洛陽圖經》曰:華林園在城内東北隅,魏明帝起名芳林園,齊王芳改爲華林,干寳《晋紀》曰:‘泰始四年二月,上幸芳林園,與羣臣宴賦詩觀志。’孫盛《晋陽秋》曰:‘散騎常侍應貞詩最美。’”
    四月,太保、睢陵公王祥薨。《晉書》卷三《武帝紀》:“夏四月戊戌,太保、睢陵公王祥薨。”按:卷三十三《王祥傳》載:“泰始五年薨。”與《武帝紀》不同。萬斯同《晉將相大臣年表》:“三年丁亥,太保祥。七月以公就第,明年卒。”故繫是年。
    十一月,武帝詔舉賢良方正。十二月,班五條詔書于郡國,臨聽訟觀,錄廷尉洛陽獄囚,親平決。《晉書》卷三《武帝紀》:“(十一月)己未,詔王公卿尹及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直言之士。十二月,班五條詔書于郡國:一曰正身,二曰勤百姓,三曰撫孤寡,四曰敦本息末,五曰去人事。庚寅,帝臨聽訟觀,錄廷尉洛陽獄囚,親平決焉。扶南、林邑各遣使來獻。”
    晉傅玄為御史中丞,上疏陳便宜五事。《晉書》卷四十七《傅玄傳》:“詔曰:得所陳便宜,言農事得失及水官興廢,又安邊禦胡政事寬猛之宜,申省周備,一二具之,此誠為國大本,當今急務也。”
    摯虞、夏侯湛舉賢良,作《對策》,拜郎中。見《晉書》卷五十一《摯虞傳》、卷五十三《夏侯湛傳》、嚴可均《全晉文》卷六十八。
    趙至作《與嵇茂齊書》。《文選》卷四十三《與嵇茂齊書》李善注曰:“《嵇紹集》曰:趙景眞《與從兄茂齊書》,時人誤謂吕仲悌《與先君書》,故具列本末。趙至字景眞,代郡人。州辟遼東從事,從兄太子舍人蕃字茂齊,與至同年相親,至始詣遼東時,作此書與茂齊。干寳《晉紀》以為吕安與嵇康書,二説不同,故題云景眞而書曰安。”又見《晉書》卷九十二《文苑傳》。
    吳建衡元年、晉泰始五年(公元269)。雲8歲,機9歲。
    正月,吳立子瑾為太子。冬十月,改元。十一月,陸凱卒。《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建衡元年春正月,立子瑾為太子,及淮陽、東平王。冬十月,改年,大赦。十一月,左丞相陸凱卒。”
    正月,晉武帝臨聽訟觀;二月,置秦州。《晉書》卷三《武帝紀》:“五年正月……丙申,帝臨聽訟觀錄囚徒,多所原遣。……二月,以雍州隴右五郡及涼州之金城、梁州之陰平置秦州。”
    傅玄遷太僕。《晉書》卷二十七《傅玄傳》:“(泰始)五年,遷太僕。”
    傅玄作《正旦大會行禮歌》四章、《上壽酒歌》一章、《食舉東四廂歌》十三章,合稱《四廂樂歌》。荀勗作《晉四廂樂歌》十七篇,張華作《晉四廂樂歌》十六篇,成公綏作《晉四廂歌》十六篇。以上並見《晉書》卷二十二《樂志上》、《宋書》卷二十《樂志二》。《晉書》卷二十二《樂志上》曰:“至泰始五年,尚書奏使太僕傅玄、中書監荀勗、黃門侍郎張華各造正旦行禮及王公上壽酒、食舉樂歌詩。荀勗云:‘魏氏行禮、食舉,再取周詩《鹿鳴》以為樂章。又《鹿鳴》以宴嘉賓,無取於朝,考之舊聞,未知所應。’勗乃除《鹿鳴》舊歌更作行禮詩四篇,先陳三朝朝宗之義。又為正旦大會、王公上壽歌詩並食舉樂歌詩,合十三篇。又以魏氏歌詩或二言,或三言,或四言,或五言,與古詩不類,以問司律中郎將陳頎。頎曰:‘被之金石,未必皆當。’故勗造晉歌,皆為四言,唯王公上壽酒一篇為三言五言焉。張華以為:‘魏上壽、食舉詩及漢氏所施用,其文句長短不齊,未皆合古。蓋以依詠弦節,本有因循,而識樂知音,足以制聲度曲,法用率非凡近之所能改。二代三京,襲而不變,雖詩章辭異,興廢隨時,至其韻逗留曲折,皆系於舊,有由然也。是以一皆因就,不敢有所改易。’此則華、勗所明異旨也。”故繋之本年。
    張華作《冬至初歲小會歌》、《宴會歌》、《命將出征歌》、《勞還師歌》、《中宮所歌》、《宗亲会歌》各一首。《晉書》卷二十二《樂志上》將張華上述諸歌均繫於是年。
    成公綏遷中書侍郎,作《中宮詩》二首。《宋書》卷十九《樂志一》:“晉武泰始五年,尚書奏使太僕傅玄、中書監荀勖、黃門侍郎張華各造正旦行禮及王公上壽酒食舉樂歌詩。詔又使中書郎成公綏亦作。”張華等人詩作於是年,故成公綏《中宮詩》亦當作於是年。又其遷中書侍郎具體時間不載,然至遲亦在是年。
    陳壽舉孝廉,領本郡中正,作《益部耆舊傳》。《華陽國志》卷十一《後賢志》:“大同後,舉孝廉,為本郡中正。自建武後,蜀郡鄭伯邑、大尉趙彥信及漢中陳申伯、祝元靈、廣漢王文表,皆以博學洽聞作《巴蜀耆舊傳》。壽以為不足經遠,乃並巴漢,撰《益部耆舊傳》十篇。散騎常侍文立表呈其傳,武帝善之。再爲著作郎,吳平後,壽乃鳩合三國史,著魏吳蜀三書六十五篇,號《三國志》。”又《三國志》卷四十二《蜀書·譙周傳》:“(泰始)五年,予嘗為本郡中正,清定事訖,求休還家,往與周別。”可知,第一,壽舉孝廉,為本郡中正在泰始五年之前。第二,壽遷著作郎在領本郡中正之後,《晉書》卷八十二《陳壽傳》載“除著作郎,領本郡中正”,誤也。第三,復考《晉書》卷九十一《儒林傳·文立》:“泰始初,拜濟陰太守,入為太子中庶子。詔以立為散騎常侍。”可知,文立任散騎常侍約在泰始中,故繫是年。
    夏侯湛外祖母辛憲英卒,作《辛憲英傳》。見《三國志》卷二十五《辛毗傳》裴注引《世語》。
    應貞卒。《晉書》卷九十二《文苑傳》:“應貞,字吉甫,汝南南頓人,魏侍中璩之子也。……貞善談論,以才學稱。……舉高第,頻歷顯位。武帝為撫軍大將軍,以為參軍。及踐阼,遷給事中。帝于華林園宴射,貞賦詩最美。……後遷散騎常侍,以儒學與太尉荀顗撰定新禮,未施行。泰始五年卒,文集行於世。”
    吳建衡二年、晉泰始六年(公元270)。雲9歲,機10歲。
    四月,吳陸抗都督信陵諸軍事。《三國志》卷五十八《吳書·陸遜傳》:“建衡二年,大司馬施績卒。拜抗都督信陵、西陵、夷道、樂鄉、公安諸軍事,治樂鄉。”據《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載,施績卒於是年四月,抗遷官當在四月稍後。
    六月,晉杜預除秦州刺史,假節,作《奏秦州軍事》。見《晉書》卷三十四《杜預傳》:“泰始中,守河南尹。……時虜寇隴石,以預為安西軍司,給兵三百人,騎百匹。到長安,更除秦州刺史,領東羌校尉、輕車將軍、假節。”又卷三《武帝紀》:“六月戊午,秦州刺史胡烈擊叛虜於萬斛堆,力戰,死之。詔遣尚書石鑒行安西將軍、都督秦州軍事。”故杜預除秦州刺史當在六月或稍後。
    十二月,吳將孫秀降晉。《晉書》卷三《武帝紀》:“十二月,吳夏口督、前將軍孫秀來奔,拜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封會稽公。”
    孫楚作《除婦服詩》、《胡母夫人哀辭》。見《晉書》卷五十六《孫楚傳》。又《世說新語》卷上《文學》:“孫子荆除婦服,作詩以示王武子。”劉注曰:“《孫楚集》云:婦胡母氏也。其詩曰:‘時邁不停,日月電流。神爽登遐,忽已一周。禮制有叙,告除靈丘。臨祠感痛,中心若抽。’”
    吳建衡三年、晉泰始七年(公元271)。雲10歲,機11歲。
    正月,吳孫晧帥眾出華里,三月至壽陽。改明年元。《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三年春正月晦,晧舉大眾出華里,晧母及妃妾皆行,東觀令華覈等固爭,乃還。……西苑言鳳凰集,改明年元。”又《晉書》卷三《武帝紀》:“三月,孫晧帥眾趨壽陽,遣大司馬望屯淮北以距之。”
    正月,晉皇太子冠。《晉書》卷三《武帝紀》:“七年春正月丙午,皇太子冠,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
    左思作《齊都賦》。《晉書》卷九十二《文苑傳》:“造《齊都賦》,一年乃成。復欲賦三都,會妹棻入宮,移家京師。”考《晉書》卷三十一《後妃傳》:棻“泰始八年,拜修儀。”入宮必在此前,而《齊都賦》又成于棻入宮之稍前,故繫是年。
    杜預拜度支尚書,奏立藉田,建安邊,論處軍國之要。《晉書》卷三十四《杜預傳》:“是時朝廷皆以預明於籌略,會匈奴帥劉猛舉兵反,自並州西及河東、平陽,詔預以散侯定計省闥,俄拜度支尚書。預乃奏立藉田,建安邊,論處軍國之要。又作人排新器,興常平倉,定穀價,較鹽運,制課調,內以利國,外以救邊者,五十餘條,皆納焉。石鑒自軍還,論功不實,為預所糾,遂相仇恨,言論喧嘩,並坐免官,以侯兼本職。”又卷九十七《四夷傳》,猛反于本年;萬斯同《晉方鎮年表》,亦石鑒于本年召還。故知預拜度支尚書在是年。
    張華拜著作郎,與荀勗依劉向《別錄》整理記籍。《晉書》卷三十六《張華傳》:“數歲,拜中書令。”又卷三十九《荀勗傳》:“俄領秘書監,與中書令張華依劉向《別錄》整理記籍。”萬斯同《晉將相大臣年表》,以華任中書令始于泰始七年,終於咸寧五年。
    司馬彪轉祕書丞,注《莊子》,作《九州春秋》、《續漢書》。《晉書》卷八十二《司馬彪傳》:“泰始中,為秘書郎,轉丞,注《莊子》,作《九州春秋》……《續漢書》。”章宗源《隋書經籍志考證》卷一:“《魏武帝紀》注,《司馬朗傳》注,引有司馬彪《序傳》,當是《續漢書》分篇。”彪書又見《隋書》卷三十三《經籍志二》。彪轉丞時間無考,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考定於是年。
    吳鳳凰元年、晉泰始八年(公元272)。雲11歲,機12歲。
    九月,步闡降晋;十二月,陸抗擒闡,誅之,加拜都護。薛瑩下獄,徙廣州,抗與華覈上疏救之,召還左國史。《三國志》卷五十八《吳書·陸遜傳》:“鳳凰元年,西陵督步闡據城以叛,遣使降晉。抗聞之,日部分諸軍……遂陷西陵城,誅夷步闡及其大將吏,自此以下,所請赦者數萬口。修治城圍,東還樂鄉,貌無矜色,謙沖如常,故得將士歡心。加拜都護。聞武昌左都督薛瑩下獄,抗上疏。”《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鳳皇元年秋八月,征西陵督步闡。闡不應,據城降晉。遣樂鄉都督陸抗圍取闡,闡眾悉降。闡及同計數十人皆夷三族。”又《晉書》卷三《武帝紀》:“九月,吳西陵督步闡來降。……十二月……闡城陷,為抗所禽。”
    晉羊祜加車騎將軍,開府三司,因吳降將步闡為機父抗所擒,貶平南將軍,作《與吳都督陸抗書》。《晉書》卷三十四《羊祜傳》:“及還鎮,吳西陵督步闡舉城來降。吳將陸抗攻之甚急,詔祜迎闡。祜率兵五萬出江陵,遣荆州刺史楊肇攻抗,不克,闡竟為抗所擒。……竟坐貶為平南將軍,而免楊肇為庶人。”《與吳都督陸抗書》當在此前後,故繫是年。
    潘岳入賈充幕府,娶楊肇女,摯虞作《新婚箴》贈岳,岳作《答摯虞新婚箴》。潘岳《閒居賦》:“僕少竊鄉曲之譽,忝司空太尉之命。所奉之主,即太宰魯武公其人也。舉秀才為郎。”《文選》卷十六《閒居賦》:李善注:“臧榮緒《晉書》曰:賈充字公閭,封魯公,爲司空,轉太尉。岳弱冠,太尉舉爲秀才,領宰二邑。”岳悼亡妻,言其結婚共二十四年,故娶楊肇女當在本年前後,二箴亦當作於是年。
    左棻拜修儀,作《離思賦》、《白鳩賦》。《晉書》卷三十一《后妃傳》:棻“泰始八年,拜修儀。受詔作愁思之文,因為《離思賦》。”另《白鳩賦》序有“泰始八年”之記時,故必作是年。
    左思移家京師,作《招隱詩》二首、《悼離贈妹詩》(穆穆令妹)一首。見《晉書》卷九十二《文苑傳》、《文選》卷二十二《招隱詩》李善注。《悼離妹詩》二首,所作時間不同,“穆穆令妹”一首當是送其妹入宮時作。故繋之是年。
    吳鳳凰二年、晉泰始九年(公元273)。雲12歲,機13歲。
    三月,陸抗拜大司馬、荆州牧。司市中郎陳聲被燒鋸斷頭。《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二年春三月,以陸抗為大司馬。……晧愛妾或使人至市劫奪百姓財物,司市中郎陳聲,素晧幸臣也。恃晧寵,繩之以法。妾訴告晧,晧大怒,假他事燒斷聲頭,投其身於四望之下。”又卷五十八《吳書·陸遜傳》:“二年春,拜大司馬、荆州牧。”
    晉傅玄作《晉宣文舞歌》二篇、《正德》《大豫》二舞歌二篇,荀勗、張華分别作《正德》《大豫》二舞歌二篇。以上樂章並見《晉書》卷十二《樂志上》、《宋書》卷十九《樂志一》。又《宋書》卷十九《樂志一》曰:“(晉武泰始)九年,荀勗遂典樂事,使郭瓊、宋識等造《正德》《大豫》之舞,而勗及傅玄、張華又各造此舞歌詩。”故繋之是年。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將其與《四廂樂歌》並繋於泰始五年,誤。
    傅咸舉孝廉,拜太子洗馬,作《喜雨賦》。嚴可均《全晉文》卷五十一載《喜雨賦》序:“泰始九年,自春不雨。……余以太子洗馬兼司徒請雨。”
    潘岳作《司空密陵侯鄭袤碑》。據《晉書》卷三《武帝紀》、卷四十四《鄭袤傳》,袤卒於泰始九年正月,故岳之碑文亦當作於是年正月,或稍後。
    夏侯湛作《抵疑》。具體時間不詳,《晉書》卷五十五《夏侯湛傳》:“泰始中,舉賢良,對策中第,拜郎中,累年不調,乃作《抵疑》以自廣。”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繋於是年。
    成公綏卒,年四十三。《晉書》卷九十二《文苑傳》:“成公綏,字子安,東郡白馬人也。……張華雅重綏,每見其文,歎伏以為絕倫,薦之太常,征為博士。歷祕書郎,轉丞,遷中書郎。每與華受詔並為詩賦,又與賈充等參定法律。泰始九年卒,年四十三,所著詩、賦、雜筆十余卷,行於世。”其《天地賦》、《嘯賦》有名當世。
    吳鳳凰三年、晉泰始十年(公元274)。雲13歲,機14歲。
    秋,陸抗卒,晏、景、機、雲分領抗兵;機為牙門將,作《吳大司馬誄》。《三國志》卷五十八《吳書·陸遜傳》:“三年夏,疾病。……秋遂卒,子晏嗣。晏及弟景、玄、機、雲,分領抗兵。”又《晉書》卷五十四《陸機傳》:“抗卒,領父兵,為牙門將。”誄文當作於抗卒之時或稍後。姜亮夫《陸平原年譜》:“案此文朴茂堅實,意誠言切,精煉為陸集諸誄之最。而純從德行立言,不稱功伐,有父子骨肉之悲,無家國飄零之感,蓋猶是未亡國前之作也。……與《遜誄》、《吳大帝誄》諸文之為追作者不同。”姜說是。按:玄早卒,《三國志》謂玄“分領抗兵”,誤。
    機、雲移居建康,宅居秦淮側,宅邊有八角井。祝穆《方輿勝覽》卷十四:“陸機宅。《圖經》云:在縣南五里,秦淮之側,有二陸讀書堂在焉。李白《題王處士水亭》云:齊朝南苑是陸機宅。其詩云:‘王子躭玄言,賢豪多在門。好鵝尋道士,愛竹嘯名園。樹色老荒苑,池光蕩華軒。北堂見明月,更憶陸平原。掃地清玉簟,為余置金樽。醉罷欲歸去,花枝宿鳥喧。何時復來此,再得洗囂煩。’”又李賢《明一統志》卷六:“陸機宅。在府南秦淮側,晉陸機、陸雲讀書台舊址猶存。機《懷舊居賦》:‘望東城之紆徐,邈吾廬之延佇。’”又和珅等《大清一統志》卷五十一:“陸機宅,在江寧縣南。”又周應合《景定建康志》卷四十二:“陸機宅在秦淮側。又《金陵故事》:臨秦淮有二陸讀書堂,其跡猶在。考證:陸機入洛,作《懷舊居賦》云:‘望東城之紆餘,邈吾廬之延佇。’李太白《題王處士水亭》云:齊朝南苑是陸機宅,故有‘北堂見明月,更憶陸平原’之句。”徐碩《至元嘉禾志》卷十四:“然建康亦有陸機宅。《建康實錄》云:在縣南秦淮之側。李太白題《王處士水亭》云:齊朝南苑是陸機宅。按:吳王孫晧徙都建康,機雲嘗分領父兵,為牙門將,得非機仕於朝,則居建業,而華亭乃其里第耶?又有八角井。按《九域志》:在陸機宅之側。”按:機、雲雖分領抗兵,因年齡較小,不可能身臨前線,僅受其爵而已。以理推之,當是因兄景尚公主,拜騎都尉,在父抗亡故後,舉家從華亭遷至京城建業,江寧陸機宅,秦淮讀書台,乃是年遷居所造。
    二月,晉置平州。六月,武帝臨聽訟觀。《晉書》卷三《武帝紀》:“二月,晉分幽州五郡置平州。……六月,臨聽訟觀錄囚徒,多所原遣,是夏大蝗。”
    七月,皇后楊氏崩,張華作《元皇后哀策文》。《晉書》卷三《武帝紀》:“秋七月丙寅,皇后楊氏崩。”元皇后崩於七月,八月葬于峻陽陵,故華哀策文亦當作於是年八月。
    七月,吳將孟泰、王嗣降晉;十二月,吳將嚴聰、嚴整、朱買降晉。《晉書》卷三《武帝紀》:“(七月)壬午,吳平虜將軍孟泰、偏將軍王嗣等帥眾降。……十二月……吳威北將軍嚴聰、揚威將軍嚴整、偏將軍朱買來降。”
    晉杜預復拜度支尚書,作《皇太子除服議》、《答盧欽魏舒問》、《奏議皇太子除服》,與段暢合撰《喪服要集》,造《二元乾度曆》。《晉書》卷三十四《杜預傳》:“石鑒自軍還,論功不實,為預所糾,遂相仇恨,言論喧嘩,並坐免官,以侯兼本職。……數年,復拜度支尚書。元皇后梓宮將遷于峻陽陵。舊制,既葬,帝及羣臣即吉。尚書奏,皇太子亦宜釋服。預議‘皇太子宜復古典,以諒闇終制’,從之。預以時曆差舛,不應晷度,奏上《二元乾度曆》,行於世。”復考卷二十《禮志中》、卷三十一《后妃傳上》,元皇后即武元楊皇后,崩於是年七月,故預復官當在是年,奏議、答問、《要集》以及《二元乾度曆》均作於是年。
    左思作《悼離贈妹詩》(鬱鬱岱青)一首。左思作《悼離贈妹詩》共二首,從內容看,後首(穆穆令妹)當為左棻入宮之所作;前首(鬱鬱岱青)當是妹入宮後思念而所作。故後詩繋之是年。
    左棻為貴嬪,表《上元皇后誄》,作《感離詩》。見《晉書》卷三十一《后妃傳》。其誄與張華哀策文作於同時。其序亦言“泰始十年七月丙寅,晉元皇后楊氏崩。”《感離詩》當是答左思《悼離贈妹詩》(鬱鬱岱青)之作。詩曰:“自我去膝下,倏忽逾再期。”可見入宮有年,具體時間不可考,姑繋之是年。
    陳壽遷平陽侯相,撰《諸葛亮集》畢,表上目錄。《晉書》卷八十二《陳壽傳》:“司空張華愛其才,……舉為孝廉,除佐著作郎,出補陽平令。撰《蜀相諸葛亮集》,奏之。”又《三國志》卷三十五《蜀書·諸葛亮傳》附陳壽《上諸葛集表》:“泰始十年二月一日癸巳,平陽侯相臣陳壽上。”故繋之是年。
    摯虞作《答杜預書》、《連理頌》。《晉書》卷五十一《摯虞傳》:“元皇后崩,杜預奏……虞答預書。”虞答書在是年七月後,時虞任太子舍人。《晉書》至於“元康中,遷吳王友”之後,誤。《連理頌》所作時間無考,然文有“東宮正德之內,承華之外”之句,疑作於是年前後,姑繋之是年。
    機作《吳大司馬陸公少女哀辭》。機、雲有妹,早夭,具體時間無考。然抗于吳鳳凰二年春拜大司馬,鳳凰三年秋卒,此文旣稱“大司馬陸公”,故知必作于鳳凰二年春之後,而文又以“晞陽”以喻父母之鞠養,說明其雙親皆存,故又知必作於鳳凰三年秋之前。姑繋之是年。
    雲著縗絰,於舟中落水。《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先是,嘗著縗絰上船,於水中顧見其影,因大笑落水,人救獲免。”史書不著時間,推之當在奔父喪年少之時也。故繋之是年。
    雲作《吳故丞相陸公誄》。陸遜卒于赤烏八年,時機、雲尚未出世,故此誄當是士龍成人之後的追述之作。誄之內容未涉及東吳之亡,當作于吳亡之前。具體時間已不可考,以理推之,或與士衡《吳大司馬陸公誄》所作時間差近。父抗,吳鳳凰三年卒。機年十四,雲十三。或是年機作誄悼其父,而雲作誄悼其祖。姑繋之是年。
    吳天冊元年、晉咸寧元年(公元275)。雲14歲,機15歲。
    吳改元。《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天冊元年,吳郡言掘地得銀,長一尺,廣三分,刻上有年月字,於是大赦,改年。”
    正月,晉改元。十二月追尊三祖帝廟。《晉書》卷三《武帝紀》:“咸寧元年春正月戊午朔,大赦,改元。……十二月丁亥,追尊宣帝廟曰高祖,景帝曰世宗,文帝曰太祖。是月大疫,洛陽死者太半。”
    山濤轉太子少傅,加散騎常侍;除尚書僕射,加侍中,領吏部。《晉書》卷四十三《山濤傳》:“咸寧初,轉太子少傅,加散騎常侍;除尚書僕射,加侍中,領吏部。固辭以老疾,上表陳情。章表數十上,久不攝職……濤辭不獲已,乃起視事。”
    晉傅咸作《申懷賦》、《感別賦》。《晉書》:“咸寧初,襲父爵,拜太子洗馬,累遷尚書右丞。”據《喜雨賦》序可知,咸泰始末任太子洗馬,而《申懷賦》序謂作於是職。而《感別賦》則作於“猥忝新職”之後,時間當在《申懷賦》後,姑繋於是年。
    潘岳作《楊荆州誄》、《荆州刺史東武戴侯楊使君碑》。嚴可均《全晉文》卷九十三潘岳《楊荆州誄》序曰:“惟咸寧夏四月乙丑,晉故折沖將軍、荆州刺史、東武戴侯,滎陽楊使君薨。”故繋之是年。
    張載作《榷論》、《蒙汜賦》,为佐著作郎。《晉書》卷五十五《張載傳》:“載又為《榷論》……載又為《蒙汜賦》,司隸校尉傅玄見而嗟歎,以車迎之,言談盡日,為之延譽,遂知名。起家佐著作郎,出補肥鄉令。”《晉書》卷四十七《傅玄傳》:“轉司隸校尉。”萬斯同《晉將相大臣年表》繋於是年。
    左思作《詠史詩》八首。左思此組詩從內容看,非為一時一地之作。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繋於是年。
    機作《思親賦》。《古文苑》章樵注認為此賦乃“仕西晉洛陽”時作,姜亮夫《陸士衡年譜》認為作于太安元年。然所言皆與賦內容不合。賦有“兄瓊芳而蕙茂,弟蘭發而玉暉”,可證其兄在世,其弟尚幼。吳天紀四年晉滅吳,其兄晏、景在是年二月被殺。此賦當作於是年前,機分領父兵,移居金陵後,思親而作,或在其父亡未久。姑繋之是年。
    吳天璽元年、晉咸寧二年(公元276)。雲15歲,機16歲。
    吳改元天璽,八月,又改明年元。《三國志》卷四十八《吳書·三嗣主傳》:“天璽元年,吳郡言臨平湖自漢末草穢壅塞……又于湖邊得石函,中有小石,青白色,長四寸,廣二寸餘,刻上皇帝字,於是改元,大赦。……(秋八月)鄱陽言歷陽山石文理成字,凡十二,云:‘楚九州渚,吳九州都,揚州士,作天子,四世治,太平始。’……改明年元,大赦,以協石文。”
    六月,吳將孫鍇降晉。《晉書》卷三《武帝紀》:“(六月)吳京下督孫鍇帥眾來降,以為車騎將軍,封丹楊侯。”
    十月,晉立皇后楊氏。《晉書》卷三《武帝紀》:“(十月)立皇后楊氏。”
    十二月,徵皇甫謐為太子中庶子,后父楊駿封臨晉侯。《晉書》卷三《武帝紀》:“十二月徵處士安定皇甫謐為太子中庶子,封后父楊駿為臨晉侯。”
    潘岳遷太尉掾,作《寡婦賦》。寡婦耐指任子咸之妻,岳之妻妹。子咸卒,岳作此賦以哀其妻。具體時間無考,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繋之是年。
    左棻作《納皇后頌》、《楊皇后登祚頌》、《納楊皇后贊》。皇后楊氏立於是年十月,故上三文當作於是年十月。
    吳天紀元年、晉咸寧三年(公元277)。雲16歲,機17歲。
    五月,吳將邵凱、夏祥降晉。《晉書》卷三《武帝紀》:“夏五月戊子,吳將邵凱、夏祥帥眾七千餘人來降。”
    晉賈充請遜位,不許。《晉書》卷四十《賈充傳》:“咸寧三年,日蝕於三朝,充請遜位,不許。更以沛國之公丘益其封,寵倖愈甚,朝臣咸側目焉。”
    雲舉賢良。《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後舉雲賢良,時年十六。”
    雲作《芍藥賦》(今佚)。徐枋《居易堂集》卷一《與潘生次耕書》:“自古文章名世立言不朽者,多矣。……賈誼年十八,誦詩屬文,名振洛陽;終軍年十八,上書天子,發策漢廷;陸雲年十六,爲《芍藥賦》,辭義竝美;王勃年未冠,射策高第,獻頌闕下。之數子者,莫不抱不世之才,騖天縱之姿,以遊於不朽之林。則其所成就,寧有量哉!”未知徐氏何據,姑依之。待考。
    晉張華作《祖道趙王應詔詩》。據《晉書》卷三《武帝紀》,咸寧三八月,遷琅邪王倫為趙王,華祖道餞別當在是時。
    吳天紀二年、晉咸寧四年(公元278)。雲17歲,機18歲。
    晉立國子學,置國子祭酒、博士,以教生徒。《晉書》卷二十四《職官》:“晉初承魏制,置博士十九人。及咸寧四年,武帝初立國子學,定置國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義者,若散騎常侍、中書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試。”
    晉皇甫謐辭司隸校尉功曹之命,作《篤終》。見《晉書》卷五十一《皇甫謐傳》、萬斯同《晉將相大臣年表》。
    十一月,羊祜卒。孫楚作《故太傅羊祜碑》。《晉書》卷三《武帝紀》:“(咸寧四年)十一月……征南大將軍羊祜卒。”又卷三十四《羊祜傳》:“祜卒二歲而吳平。”吳滅于晉咸寧六年,故知楚作碑文亦當於是年十一月。
    陳壽遷長廣太守,不就,授御史治書,作《官司論》、《釋諱》、《廣國論》。《晉書》卷八十二《陳壽傳》:“張華將舉壽為中書郎,荀勖忌華而疾壽,遂諷吏部遷壽為長廣太守。辭母老不就。杜預將之鎮,復薦之於帝,宜補黃散。由是授禦史治書。”又《華陽國志》卷十一《後賢志》:“鎮南將軍杜預表爲散騎侍郎。詔曰:‘昨適用蜀人,壽良具員,且可以爲侍御史。上《官司論》七篇,依據典故,議所因革。又上《釋諱》、《廣國論》。華表令兼中書郎,而壽《魏志》有失勗意,勗不欲其處內,表爲長廣太守。”復考卷三十四《杜預傳》:“祜卒,預拜鎮南大將軍。”故繋是年。
    潘岳兼虎賁中郎將,作《景獻皇后哀策文》、《秋興賦》。據《晉書》卷三《武帝紀》、卷三十一《后妃傳上》,景獻羊皇后是年六月崩,故岳之《哀策文》亦當作於是年六月。又《秋興賦》序曰:“晉十有四年,余春秋三十有二,始見二毛。”泰始元年至咸寧四年,凡十四年,故繋是年。
    傅玄免官,卒,年六十二。《晉書》卷四十七《傅玄傳》:“獻皇后崩于弘訓宮,設喪位。……而謁者以弘訓宮為殿內,制玄位在卿下。玄恚怒,厲聲色而責謁者。……御史中丞庾純奏玄不敬,玄又自表不以實,坐免官。……尋卒于家,時年六十二,諡曰剛。玄少時避難於河內,專心誦學,後雖顯貴,而著述不廢。撰論經國九流及三史故事,評斷得失,各為區例,名為《傅子》,為內、外、中篇,凡有四部、六錄,合百四十首,數十萬言,並文集百余卷行於世。……其後追封清泉侯。子咸嗣。”傅玄免官獻皇后卒時,故繋是年。
    吳天紀三年、晉咸寧五年(公元279)。雲18歲,機19歲。
    十月,晉汲郡人不準,掘魏襄王冢,得竹簡,卽《汲冢周書》。《晉書》卷三《武帝紀》:“冬十月戊寅,匈奴余渠都督獨雍等帥部落歸化。汲郡人不準掘魏襄王冢,得竹簡小篆古書十余萬言,藏于祕府。”
    杜預上表陳伐吳。十一月武帝遣鎮南將軍杜預等大舉伐吳。《晉書》卷三《武帝紀》:“十一月,大舉伐吳,遣鎮軍將軍、琅邪王伷出塗中,安東將軍王渾出江西,建威將軍王戎出武昌,平南將軍胡奮出夏口,鎮南大將軍杜預出江陵,龍驤將軍王濬、廣武將軍唐彬率巴蜀之卒浮江而下,東西凡二十余萬。以太尉賈充為大都督,行冠軍將軍楊濟為副,總統眾軍。”杜預上表見卷三十四《杜預傳》。
    棗據為賈充從事中郎,隨伐吳,作《雜詩》以明志。《晉書》卷九十二《文苑傳》:“棗據,字道彥,潁川長社人也。……賈充伐吳,請為從事中郎。”其《雜詩》有“吳寇未殄滅”,“天子命上宰”之句,蓋言伐吳事也。故繋之是年。
    傅咸遷司徒左長史,作《與尚書同僚詩》、《答潘尼詩》。《晉書》卷四十七《傅咸傳》:“咸寧初,襲父爵,拜太子洗馬,累遷尚書右丞。出為冀州刺史,繼母杜氏不肯隨咸之官,自表解職。三旬之間,遷司徒左長史。時帝留心政事,詔訪朝臣政之損益。咸上言曰:‘……然泰始開元以暨於今,十有五年矣。’”由此可知,咸任冀州刺史、遷司徒左長史均在一年内,而由泰始下推十五年則為咸寧五年,《與尚書同僚詩》或作於是年。《答潘尼詩》亦作于本年,見下考。
    潘尼作《答傅咸詩》。《答傅咸詩》序稱咸為左長史,亦當作於是年,後稍後。故繋是年。
    夏侯湛從征吳,作《離親詩》、《江上泛歌》。二詩《藝文類聚》卷七、八,《詩紀》卷三十均有載,內容寫伐吳事,然湛本傳未載其參加伐吳,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疑其“曾以尚書郎隨賈充征吳,而本傳偶略。”姑繫是年。
    雲作《與嚴宛陵書》。此書強調長幼倫理秩序,對季世倫理殘棄深為惋惜,士龍希望嚴隱遠思令典,敬承高風,使符邦民之望,並藉此表達款曲之情。據《世說新語·賞譽》劉注曰:“嚴隱字仲弼,吳郡人……吳朝舉賢良,宛陵令。吳平去職,九臯之鳴鶴,空谷之白駒也。”則可知此書當作於吳亡之前。
    又作《與朱光祿書》。此書立意與上書相同。朱光祿乃指朱誕,二陸被殺時,誕任淮南內史。其任光祿大夫雖未知起于何時,然從《晉書·顧眾傳》推之,當在二陸死後,此題或後人所加。稽考機、雲文集,其入洛之作或諛君主,或諛太子,或諛藩王,斷無言晉“中葉陵遲,舊章廢替”之句,故知非言晉而謂吳也。故此書所作時間同《與嚴宛陵書》差近,蓋於吳亡前也。
    又作《與張光祿書》第一首。《與張光祿書》第一書與上二書立意相同。亦強調長幼之禮,恢復季世對令典之破壞。從內容看,此書當非致張華,或後人誤題。所作時間亦當在吳亡之前。姑繫是年。
    吳天紀四年、晉太康元年(公元280)。雲19歲,機20歲。
    二月,機兄晏、景、玄被殺。《三國志》卷五十八《吳書·陸遜傳》:“天紀四年,晉軍伐吳,龍驤將軍王濬順流東下,所至輒克,終如抗慮。景字士仁,以尚公主拜騎都尉,封毗陵侯,旣領抗兵,拜偏將軍、中夏督,澡身好學,著書數十篇也。二月壬戌,晏為吳王別軍所殺。癸亥,景亦遇害,時年三十一。”又《晉書》卷三《武帝紀》:“太康元年春正月……癸丑,王渾克吳尋陽賴鄉諸城,獲吳武威將軍周興。二月戊午,王濬、唐棼等克丹陽城。庚申,又克西陵,殺西陵都督、鎮軍將軍留憲,征南將軍成璩,西陵監鄭廣。壬戌,濬又克夷道樂鄉城,殺夷道監陸晏、水軍都督陸景。甲戌,杜預克江陵,斬吳江陵督王延;平南將軍胡奮克江安。於是諸軍並進,樂鄉、荆門諸戍相次來降。”
    三月,吳亡,晉改元太康。《晉書》卷三《武帝紀》:“三月壬申,王濬以舟師至於建鄴之石頭,孫晧大懼,面縛輿櫬,降於軍門。濬杖節解縛焚櫬,送於京都。……乙酉大赦,改元,大酺五日,恤孤老困窮。”
    五月,武帝封孫晧為歸命侯,詔令“孫氏大將戰亡之家徙於壽陽”。《晉書》卷三《武帝紀》:“……五月辛亥,封孫晧為歸命侯,拜其太子為中郎,諸子為郎中。吳之舊望,隨才擢敘。孫氏大將戰亡之家徙于壽陽,將吏渡江復十年,百姓及百工復二十年。”壽陽,即壽春,今安徽壽县。《通典》卷一八一《州郡》:“壽春,漢舊縣。東晉以鄭皇后諱,改為壽陽。宜春曰宜陽,富春曰富陽。凡名春者,悉改之。”
    杜預平吳後進爵當陽縣侯,返鎮撰《春秋左氏經傳集解》、《春秋釋例》、《春秋左氏傳音》、《春秋左氏傳評》等書。《晉書》卷三《武帝紀》、卷三十四《杜預傳》:“孫晧既平,振旅凱入,以功進爵當陽侯。……既立功之後,從容無事,乃耽思經籍,為《春秋左氏經傳集解》。又參考眾家譜第,謂之《釋例》。又作《盟會圖》、《春秋長曆》,備成一家之學,比老乃成。又撰《女記贊》。”其《春秋左傳序》曰:“太康元年三月,吳寇始平,餘自江陵還襄陽,解甲休兵。乃申抒舊意,修成《春秋釋例》及《經傳集解》,始迄。”又《隋書》卷三十二《經籍志一》載:“《春秋左氏傳評》二卷,杜預撰。”
    山濤遷右僕射,加光祿大夫,侍中、掌選如故。《晉書》卷四十三《山濤傳》:“太康初,遷右僕射,加光祿大夫,侍中、掌選如故。濤以老疾固辭……又上表固讓,不許。”
    張華力主伐吳有功,進封廣武縣侯,作《封禪議》。《晉書》卷三十六《張華傳》:“初,帝潛與羊祜謀伐吳,而羣臣多以為不可,唯華贊成其計。……及吳滅,詔曰:‘尚書、關內侯張華,前與故太傅羊祜共創大計,遂典掌軍事,部分諸方,算定權略,運籌決勝,有謀謨之勳。其進封為廣武縣侯,增邑萬戶,封子一人為亭侯,千五百戶,賜絹萬匹。’”《晉書》卷四十一《魏舒傳》:“太康初,拜右僕射。舒與衛瓘、山濤、張華等以六合混一,宜用古典封禪東嶽,前後累陳其事,帝謙讓不許。”復考《晉書》卷三《武帝紀》,羣臣議封禪在是年九月,故張華文亦當作於是時。
    石崇伐吳有功,封安陽鄉侯。《晉書》卷三十三《石崇傳》:“伐吳有功,封安陽鄉侯。”
    陳壽除著作郎,始作《三國志》、《古國志》。《華陽國志》卷十一《後賢志》:“吳平後,壽乃鳩合三國史,著魏吳蜀三書,六十五篇,號《三國志》。又著《古國志》五十篇,品藻典雅。”又見《晉書》卷八十二《陳壽傳》。具體時間不詳,姑繋是年。
    摯虞任尚書郎,作《太康頌》,又作《典校五禮表》。《晉書》卷五十一《摯虞傳》曰:“時天子留心政道,又吳寇新平,天下乂安,上《太康頌》以美晉德。”故繋是年。又《晉書》卷十九《禮志上》:“及晉國建,文帝又命荀顗因魏代前事,撰為新禮,參考今古,更其節文,羊祜、任愷、庾峻、應貞並共刊定,成百六十五篇,奏之。太康初,尚書僕射硃整奏付尚書郎摯虞討論之。虞表所宜損增。”
    張載作《平吳頌》,王濬《平吳詩》。詩並見逯欽立《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皆為平吳之初所作,故繋是年。
    荀勗受詔撰《中經》。《晉書》卷三十九《荀勗傳》:“及得汲郡冢中古文竹書,詔勗撰次之,以為《中經》,列在祕書。”汲郡冢中竹書發現于上年十月,正值伐吳,故詔勗撰次之,當在吳平後,故繋是年。
    虞溥補尚書都令史,作《王昌前母服議》、《駁卞粹議王昌前母服》。見《晉書》卷二十《禮志》中。又卷八十二《虞溥傳》。“太康元年,東平王楙上言,相王昌父毖,本居長沙,有妻息,漢末使入中國,值吳叛,仕魏為黃門郎,與前妻息死生隔絕,更娶昌母。今江表一統,昌聞前母久喪,言疾求平議。……都令史虞溥議……溥又駁粹。”故繋是年。
    機、雲退居舊里,閉門勤學。《晉書》卷五十四《陸機傳》:“年二十而吳滅,退居舊里,閉門勤學,積有十年。”《文選》卷十七《文賦》李善注引臧榮緒《晉書》:“年二十而吳滅,退臨舊里,與弟雲勤學,積十一年。”又《世說新語》卷下《尤悔》劉注引《八王故事》:“華亭,吳由拳縣郊外墅也,有清泉茂林。吳平後,陸機兄弟共游于此十餘年。”按:舊題唐陸廣微《吳地記》曰:“嘉興縣,本號長水縣,在郡南一百四十三里。周敬王十年置,在谷口湖。秦始皇二十六年重移,改由拳縣。黃龍三年,嘉禾野生,改禾興縣。吳赤烏五年,避吳王太子名,改嘉興縣。……東二十五里有長谷亭,入華亭縣。西行七十里,有震澤。”又《浙江通志》卷六曰:“由拳縣,《漢書·地理志》:‘漢會稽郡,海鹽、由拳。’《至元嘉禾志》:‘東漢屬吳郡。’謹按:‘《吳郡圖經續記》云:漢順帝永建四年,分會稽為吳郡,以淛江中流為界,與吳興、丹陽號為三吳。’又按:‘吳郡治吳縣,其統海鹽、由拳二縣。’”長谷亭,卽華亭之長谷,乃陸機感歎“華亭鶴唳”處,可見《八王故事》所言之由拳縣,乃吳郡之治吳縣。由于華亭與由拳毗連,而言“華亭,吳由拳縣郊外墅也”,非華亭屬由拳縣。
    晉揚州刺史周浚召雲為主簿,雲不就。《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吳平,入洛。……刺史周浚召為從事。”《世說新語》卷中《賞譽》注引《陸雲別傳》:“年十八,刺史周浚命為主簿。浚常歎曰:陸士龍當今之顏淵也。”按:雲本傳、《世說新語》均誤。雲年十八,吳尚未亡,斷無晉揚州刺史召為主簿事。周浚于太康二年移鎮秣陵,雲入洛,周早非刺史。然雲與周浚確有交情,《晉書》卷八十八《孝友》:“盛彥,字翁子,廣陵人也。少有異才。……彥仕吳,至中書侍郎,吳平,陸雲薦之于刺史周浚,本邑大中正劉頌又舉彥為小中正。太康中卒。”如雲與周浚素無交往,則不可能向浚舉薦盛彥。而彥卒于太康中,舉薦盛彥或在是年。以理推之,或為吳亡後,浚召雲為主簿,雲不就,而薦盛彥。
    雲作《榮啓期讚》。此文所作時間不可考。其內容似與《逸民賦》接近,然賦在頌隱的背後,有勃鬱憤激,有牢騷不平,而此文則恬靜而超然,必不與賦作於同時。從所表達的思想傾向看,或作于吳亡屏居鄉里十年之间,姑繋是年。
    太康二年(公元281)。雲20歲,機21歲。
    三月,武帝詔選孫晧妓妾五千人入宮。《晉書》卷三《武帝紀》:“三月……賜王公以下吳生口各有差。詔選孫晧妓妾五千人入宮。”
    司馬彪又作《與山巨源書》、《贈山濤》。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詳其語氣,均有所求於山濤,當作於山濤兼吏部史,卽278至283年間,故繋於此。”
    王濟、程咸並作《平吳後三月三日華林園詩》。《北堂書鈔》卷一百三十二引程咸詩序曰:“平原(按:當吳之誤)後三月三日從華林園作壇宣宮,張朱幕,有詔乃延羣臣(作詩以頌之)。”太康元年三月平吳,捷報傳至朝廷又當有日,故不可能是太康元年之三月三日,故繋於此年。
    機扶二兄靈柩歸葬東吳。《與弟清河雲》:“余弱年夙孤,與弟士龍銜恤喪庭,續忝末緒。會逼王命,墨絰從戎,時並縈發,悼心告別。漸歷八載,家邦顛覆,凡厥同生,雕落殆半。收跡之日,感物興哀,而士龍又先在西,時迫當祖載二昆,不容逍遙。銜痛東徂,遺情西慕,故作是詩,以寄其哀苦焉。”吳鳳凰三年陸抗卒,機分領抗兵,任牙門將,卽此詩所謂“墨絰從戎”。天紀四年晉軍伐吳。二月,士衡兄晏、景並遇害。從組詩看,當是第二年士衡扶二兄靈柩東去故里安葬時所作。時間上與詩所言“悼心告別,漸歷八載”亦相合,故繋之是年。然此詩乃元康六年追憶之作,非作于是年。
    司馬彪據《汲冢紀年》之義,條陳譙周《古史考》中百二十二事不當。見《晉書》卷八十二《司馬彪傳》。《晉書》卷三《武帝紀》:“(咸寧五年)十月,汲郡戰國魏襄王墓所藏竹簡出土,共十余萬言。”蓋《汲冢紀年》,後稱《汲冢周書》也。
    雲作《與戴季甫書》第三書。由此書“江南初平”句看,所作時間當在東吳初亡之時,吳亡于天紀四年,是書當作於是年之後,機、雲入洛之前。姑繫於此年。
    太康三年(公元282)。雲21歲,機22歲。
    正月,武帝親郊祀。《晉書》卷十九《禮志上》:“太康三年正月,帝親郊祀,皇太子、皇子悉侍祠。”
    罷秦州,並幽州,尚書張華出鎮幽州,領護烏桓校尉,安北將軍。《晉書》卷三《武帝紀》:“三年春正月丁丑,罷秦州,並雍州。甲午,以尚書張華都督幽州諸軍事。”又卷三十六《張華傳》:“乃出華為持節、都督幽州諸軍事、領護烏桓校尉、安北將軍。”
    四月,賈充薨,年六十六,追贈太宰,諡曰武,潘岳作《太宰魯武公誄》、《河陽縣作》二首、《河陽庭前安石榴賦》。太宰魯武公指賈充,《晉書》卷四十《賈充傳》載,充卒於太康年四月,太常奉策追贈太宰,諡曰武。潘岳誄當作於是年四月後。《晉書》卷五十五《潘岳傳》:“岳才名冠世,為眾所疾,遂棲遲十年。出為河陽令,負其才而鬱鬱不得志。”考其詩“在疚妨賢路,再升上宰相”之宰相,當指賈充,“再升上宰相”謂為賈充辟爲掾之事,故岳出為河陽令,當在充卒後,故詩繋於是年。
    九月,東夷二十九國歸化,獻其方物。見《晉書》卷三《武帝紀》。
    棗據徙冀州刺史,作《表志賦》、《追遠詩》(序存而詩佚)。據賦與詩序可知,均作于冀州刺史任上。然萬斯同《晉方鎮年表》繋于太康五年,吳廷燮《晉方鎮年表》則繋于太康三年。姑繋於是年。
    王贊遷太子舍人,作《司徒李胤誄》(已佚)、《三月三日詩》、《侍皇太子宴始平王》。據《晉書》卷四十四《李胤傳》載,胤太康三年薨,太子命贊誄之。後二首具體創作時間無考,亦當作于太子舍人任上,姑繋是年。
    潘尼作《贈河陽詩》。潘尼贈詩當在潘岳初出河陽令,故繋是年。
    張載隨父入蜀,作《劍閣銘》、《敘行賦》、《登成都白菟樓》。《晉書》卷五十五《張載傳》:“太康初,至蜀省父,道經劍閣。載以蜀人恃險好亂,因著銘以作誡。……益州刺史張敏見而奇之,乃表上其文,武帝遣使鐫之於劍閣山焉。”又見《文選》卷五十六《劍閣銘》李善注引臧榮緒《晉書》。《華陽國志》卷八《大同志》:“(太康)三年……以平吳軍司張牧爲校尉,持節統兵,州别立治,西夷治。”牧,《文選》李善注作收,乃載之父,故將上文繋於是年。
    山濤拜司徒。《晉書》卷四十三《山濤傳》:“後拜司徒,濤復固讓。……已敕斷章表,使者乃臥加章綬。”據《晉書》卷三《武帝紀》,山濤拜司徒在是年十二月。
    皇甫謐卒。《晉書》卷五十一《皇甫謐傳》:“皇甫謐,字士安,幼名靜,安定朝那人,漢太尉嵩之曾孫也。沈靜寡欲,始有高尚之志,以著述為務,自號玄先生。著《禮樂》、《聖眞》之論。後得風痹疾,猶手不輟卷。……而竟不仕。太康三年卒,時年六十八。……謐所著詩賦誄頌論難甚多,又撰《帝王世紀》、《年曆》、《高士》、《逸士》、《列女》等傳、《玄晏春秋》,並重於世。”
    機作《應嘉賦》、《幽人賦》。此二賦具體創作時間亦不可考,但此二賦無深重的時光遷逝、宦海浮沉之歎息,風格較輕盈明快,似應是陸機屏居鄉里,閉門讀書時作。姑繋之是年。
    太康四年(公元283)。雲22歲,機23歲。
    正月,司徒山濤卒,年七十九。《晉書》卷四十三《山濤傳》:“山濤,字巨源,河內懷人也。父曜,宛句令。濤早孤,居貧,少有器量,介然不羣。性好《莊》《老》,每隱身自晦。與嵇康、吕安善,後遇阮籍,便為竹林之交,著忘言之契。康後坐事,臨誅,謂子紹曰:‘巨源在,汝不孤矣。’……太康四年薨,時年七十九。”
    從父陸喜,征為散騎常侍。《晉書》卷五十四《陸喜傳》:“太康中,下詔曰:‘偽尚書陸喜等十五人,南士歸稱,並以貞潔不容晧朝,或忠而獲罪,或退身修志,放在草野。主者可皆隨本位就下拜除,敕所在以禮發遣,須到隨才授用。’乃以喜為散騎常侍,尋卒。子育,為尚書郎、弋陽太守。”《晉書》卷五十七《吾彥傳》:“帝嘗問彥:‘陸喜、陸抗二人誰多也?’彥對曰:‘道德名望,抗不及喜;立功立事,喜不及抗。’”陸雲《晉故散騎常侍陸府君誄》曰:“惟太康五年夏四月丙申,晉故散騎常侍吳郡君卒。”可證喜卒于太康五年四月。“尋卒”,說明任職時間不長,故繋是年。
    潘岳作《懷舊賦》。賦序曰:“東武戴侯楊君……不幸短命……九年於茲焉。今而經焉,慨然懷舊。”楊肇卒于咸寧元年,此賦所作,距楊肇之卒九年,則必在是年,故繋之。
    太康五年(公元284)。雲23歲,機24歲。
    張華征為太常。《晉書》卷三十六《張華傳》:“頃之,征華為太常。”其《太康六年三月三日後園會詩》有“忝恩於外,攸攸三期”之句,張華太康三年出鎮幽州,故當於是年征還。萬斯同《晉方鎮年表》亦列於是年。
    劉毅迁尚书左仆射,請廢九品中正制。《晉書》卷四十五《劉毅傳》:“在職六年,遷尚書左僕射。時龍見武庫井中,帝親觀之,有喜色。百官將賀,毅獨表曰……毅以魏立九品,權時之制,未見得人,而有八損,乃上疏。”據《晉書》卷三《武帝紀》“龍見武庫井中”事在太康五年春正月,故繋之是年。
    孫楚遷衛將軍司馬,作《龍見武庫井上言》。《晉書》卷五十六《孫楚傳》:“征西將軍,扶風王駿與楚舊好,起為參軍。轉梁令,遷衛將軍司馬,時龍見武庫井中,羣臣將上賀,楚上言。”由《晉書》卷二十九《五行志下》可知,“龍見武庫井中”事在太康五年春正月。
    杜預卒,年六十三,作《遺令》。《晉書》卷三十四《杜預傳》:“杜預,字元凱,京兆杜陵人也。……文帝嗣立,預尚帝妹高陸公主,起家拜尚書郎,襲祖爵豐樂亭侯。……旣立功之後,從容無事,乃耽思經籍,為《春秋左氏經傳集解》。又參考眾家譜第,謂之《釋例》。又作《盟會圖》、《春秋長曆》,備成一家之學,比老乃成。又撰《女記贊》。”據《晉書》卷三《武帝紀》預卒於是年閏十二月。
    從父陸喜卒,雲作《晉故散騎常侍陸府君誄》。陸府君卽陸喜,其誄文序曰:“惟太康五年夏四月丙申,晉故散騎常侍吳郡君卒。”雲之誄文當作於是年四月,或稍後。
    太康六年(公元285)。雲24歲,機25歲。
    散騎常侍華嶠奏皇后宜修蠶禮。《晉書》卷十九《禮志上》:“及武帝太康六年,散騎常侍華嶠奏:‘先王之制,天子諸侯親耕藉田千畝,夫人躬蠶桑。……’於是蠶於西郊,蓋與藉田對其方也。”
    棗據卒。《晉書》卷九十二《文苑傳》:“棗據,字道彥,潁川長社人也。……弱冠,辟大將軍府,出為山陽令,有政績。遷尚書郎,轉右丞。賈充伐吳,請為從事中郎。軍還,徙黃門侍郎、冀州刺史、太子中庶子。太康中卒,時年五十餘。所著詩賦論四十五首,遇亂多亡失。”姑繫是年。
    張華作《太康六年三月三日後園會詩》四首。
    雲作《與戴季甫書》第六書。此书悼周浚之亡。《晉書》卷六十一《周浚傳》,浚代王渾為使持節、都督揚州軍事、安東將軍,卒於位。然其任此職時間及卒年史書亦不載。考《武帝紀》,咸寧三年王渾任此職,太康六年褚契任此職。推之,周浚任此職當在褚契之前,或因周浚卒而褚契遷此職。若然,則書當作于太康六年或稍後。
    太康七年(公元286)。雲25歲,機26歲。
    十二月,出後宮才人、妓女。始制大臣聽終喪三年禮。《晉書》卷三《武帝紀》:“十二月,遣侍御史巡遭水諸郡。出後宮才人、妓女以下三百七十人歸於家。始制大臣聽終喪三年。”
    潘岳作《上客舍議》、《在懷縣作》、《內顧詩》。見《晉書》卷五十五《潘岳傳》。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詩當作于免太尉掾第四年夏天,而由河陽遷懷則在春初。又載《內顧詩》二首……疑同時作。”
    孫楚轉梁令,作《征西官屬送于陟陽侯作詩》。是年九月楚先任扶風王駿征西參軍,據《晉書》卷三十八《扶風王駿傳》載,扶風王於是年九月卒。卷五十六《孫楚傳》謂“轉梁令”,當在此後。此詩作於離任之前,故繋是年。
    太康八年(公元287)。雲26歲,機27歲。
    正月,張華免太常。《晉書》卷三十六《張華傳》:“頃之,征華為太常。以太廟屋棟折,免官。遂終帝之世,以列侯朝見。”又征之《晉書》卷三《武帝紀》,太廟殿陷在是年正月。
    李密作《賜餞東堂詔令賦詩》。《晉書》卷八十八《孝友傳》:“密有才能,常望內轉,而朝廷無援,乃遷漢中太守,自以失分懷怨。及賜餞東堂,詔密令賦詩……武帝忿之,於是都官從事奏免密官。後卒於家。”《華陽國志》卷十一《後賢志》:“宓(密)去官,爲州大中正。性方亮,不曲意勢位者。失荀、張指,左遷漢中太守,諸王多以爲冤。一年去官,年六十四卒”。具體時間無考,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華於六年召還,勗於十年卒。密為二人所排擠,當在此時期內,故繋於八年。”
    夏侯湛出補南陽相,作《張平子碑》。據碑文可知作于湛任南陽相上,具體時間無考,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繋於是年。
    太常郭奕卒,王濟作《太常郭奕諡景議》。《晉書》卷四十五《郭奕傳》:“太康八年卒,太常上諡為景,司儀以貴賤不同號。”故文當作此時。
    太康九年(公元288)。雲27歲,機28歲。
    正月,武帝詔內外羣官舉清能、拔寒素。《晉書》卷三《武帝紀》:“九年春正月壬申朔,日有蝕之。詔曰:‘興化之本,由政平訟理也。……其敕刺史二千石糾其穢濁,舉其公清,有司議其黜陟。令內外羣官舉清能,拔寒素。’”
    改建宗廟,傅咸上表議《祭法》。《晉書》卷十九《禮志上》:“至太康九年,改建宗廟,而社稷壇一廟俱徙。乃詔曰:‘社實一神,其並二社之祀。’於是車騎司馬傅咸表。”
    摯虞補尚書郎,作《駁潘岳古今尺議》、《三日曲水詩對》、《族姓昭穆》十卷。《晉書》卷五十一:“久之,召補尚書郎。將作大匠陳勰掘地得古尺,尚書奏:‘今尺長於古尺,宜以古為正。’潘岳以為慣用已久,不宜復改。虞駁曰……又表論封禪,見《禮志》。虞以漢末喪亂,譜傳多亡失,雖其子孫不能言其先祖,撰《族姓昭穆》十卷,上疏進之,以為足以備物致用,廣多聞之益。”又卷十九《禮志上》:“太康初,尚書僕射朱整奏付尚書郎摯虞討論之。”據萬斯同《晉將相大臣年表》,朱整為僕射,始于太康九年二月,止于太康十年四月。故《禮志上》“太康初”當為“太康末”之誤。故《駁潘岳古今尺議》當作於是年,《族姓昭穆》或稍後。又湯球輯臧榮緒《晉書》卷九《束皙傳》:“武帝問尚書郎摯虞三日曲水事。”可知,《三日曲水詩對》亦在尚書郎任上,姑繋是年。
    孫楚遷衛將軍司馬,作《太僕座上詩》。太僕指王濟,是年免官,以白衣領太僕。萬斯同《晉將相大臣年表》以濟任侍中至本年止。白衣領太僕約在任侍中之後,姑繋是年。
    機作《竹林七賢論》(已佚)。董其昌《畫禪室隨筆》卷一《書〈飲中八仙歌〉後》:“陸士衡作《竹林七賢論》,以嵇、阮為標;顏延之作《五君詠》,王浚沖、山巨源皆在門外,弗復及。少陵《八仙歌》其尤著者。”此文已佚,所作時間不詳,當作於隱居鄉里期間,姑繋是年。
    太康十年(公元289)。雲28歲,機29歲。
    四月,太廟成。《晉書》卷三《武帝紀》:“十年夏四月……太廟成。乙巳,遷神主於新廟,帝迎于道左,遂袷祭。大赦,文武增位一等,作廟者二等。”
    十一月,立皇太子乂為長沙王,穎為成都王,晏為吳王,以汝南王亮為大司馬、大都督、假黃鉞。《晉書》卷三《武帝紀》:“(十一月)甲申,以汝南王亮為大司馬、大都督、假黃鉞。改封南陽王柬為秦王,始平王瑋為楚王,濮陽王允為淮南王,並假節之國,各統方州軍事。立皇子乂為長沙王,穎為成都王,晏為吳王,熾為豫章王,演為代王,皇孫遹為廣陵王。立濮陽王子迪為漢王,始平王子儀為毗陵王,汝南王次子羕為西陽公。徙扶風王暢為順陽王,暢弟歆為新野公,琅邪王覲弟澹為東武公,繇為東安公,漼為廣陵公,卷為東莞公。改諸王國相為內史。”
    武帝患病愈,侍中華嶠作《賀武帝疾瘳表》。《晉書》卷三《武帝紀》:“十一月……帝疾瘳,賜王公以下帛有差。”又見《晉書》卷四十四《華嶠傳》。故此文當作於是年十一月。
    荀勗卒。《晉書》卷三《武帝紀》:“十一月丙辰,守尚書令、左光祿大夫荀勗卒。”
    傅咸遷尚書左丞,作《遷尚書左丞表》、《答辛曠詩序》(詩佚)。《晉書》卷四十七《傅咸傳》:“又議移縣獄於郡及二社應立,朝廷從之。遷尚書左丞。惠帝即位,楊駿輔政。咸言於駿曰……。”由此推之,咸遷尚書左丞當在太康末,上表亦當作于初受命時。另《答辛曠詩序》有“尚書左丞……後忝此任”之句,故繫是年。
    劉頌除淮南相,上疏陳事。見《晉書》卷四十六《劉頌傳》。頌在淮南相之上疏,具體時間無載,然文有“陛下御今法為政將三十年”之句,可知當作于武帝之晚年。故繋之是年。
    左棻作《萬年公主誄》。公主卒時間無考,然《晉書》卷三十一《后妃傳上》:“及帝女萬年公主薨,帝痛悼不已,詔棻為誄。”武帝尚在世,此後史無左棻事跡載,姑繋是年。
    機、雲入洛。《晉書》卷五十四《陸機傳》:“至太康末,與弟雲俱入洛,造太常張華。華素重其名,如舊相識,曰:‘伐吳之役,利獲二俊。’又嘗詣侍中王濟,濟指羊酪謂機曰:‘卿吳中何以敵此?’答云:‘千里蓴羹,未下鹽豉。’時人稱為名對。”吳士鑒、劉承幹《晉書斠注》:“《十七史商榷》四九曰:……其後機與雲同被害,年四十三,雲年四十二。吳滅在太康元年,時機年二十。太康終於十年,機太康入洛則年二十九,雲二十八矣。”又《晉書》卷三十六《張華傳》:“初,陸機兄弟志氣高爽,自以吳之名家,初入洛,不推中國人士。見華,一面如舊,欽華德範,如師資之禮焉。”《世說新語》卷下《簡傲》:“陸士衡初入洛,咨張公所宜詣,劉道眞是其一。陸旣往,劉尚在哀制中,性嗜酒。禮畢,初無他言,唯問東吳有長柄壺盧,卿得種來不?陸兄弟殊失望,乃悔往。”《文選》卷十六《歎逝賦》李善注曰:“臧榮緒《晉書》曰:機字士衡,吳郡人。祖遜,吳丞相。父抗,吳大司馬。機少襲領父兵,為牙門將軍。年二十而吳滅,退臨舊里,與弟雲勤學,積十一年。譽流京華,聲溢四表,被征為太子洗馬,與弟雲俱入洛。司徒張華素重其名,舊相識以文。”吳亡于太康元年,機、雲太康末入洛,前後十一年,本傳言十年,蓋取其整數。
    又《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初,雲嘗行,逗宿故人家,夜暗迷路,莫知所從。忽望草中有火光,於是趣之。至一家,便寄宿,見一年少,美風姿,共談老子,辭致深遠。向曉辭去,行十許里,至故人家,云此數十里中無人居,雲意始悟。卻尋昨宿處,乃王弼冢。雲本無玄學,自此談老殊進。”吳士鑒、劉承幹《晉書斠注》:“《水經·谷水注》:袁氏《王陸詩序》曰:機初入洛,次河南之偃師。時忽結陰,望道左若民居者,因往逗宿。見一少年,姿神端遠,與機言玄。機服其能,而無以酬折,前置一辯。機題緯古今,綜檢名實,此少年不甚欣解。將曉去,稅駕逆旅,嫗曰:‘君何宿而來?自東數十里無村落,止有王家墓。’機乃怪悵,還睇昨路,空野霾雲,攢木蔽日,知所遇者乃王弼也。”《太平御覽》引二《異苑》一作陸機,一作陸雲。此則可說明兩點:第一,或兄弟同入洛,遂至後人相混。第二,機(或雲)言名實,弼言玄學,此南北學風之差異。而假設二人交流,其背後則為南北文化之碰撞與融合。
    顧榮與機、雲同入洛,時號“三俊”。《晉書》卷六十八《顧榮傳》:“吳平,與陸機兄弟同入洛,時人號為‘三俊’。”
    機作《與弟雲書》。《晉書》卷九十二《文苑傳》:“初,陸機入洛,欲為此賦,聞思作之,撫掌而笑,與弟雲書曰:‘此間有傖父,欲作《三都賦》,須其成,當以覆酒甕耳。’及思賦出,機絕歎伏,以為不能加也,遂輟筆焉。”具體時間不詳,姑繋是年。
    又作《赴洛》上篇,《赴洛道中作》二首。《文選》卷二十六《赴洛》二首李善注:“《集》云此篇赴太子洗馬時作,下篇云東宮作,而此同云赴洛,誤也。”下篇有“羈旅遠遊宦,託身承華側”之句,確證是東宮之作。此篇則為赴洛所作無疑,然並非赴太子洗馬之職。
    又作《擬蘭若生朝陽》、《擬青青陵上柏》。此二詩所作時間無考。然與其他擬詩有別。前詩重在突出松柏之稟性,或以香草美人而取譬,蓋別有寄託。與《赴洛詩》“希世無高符,營道無烈心”所表現的心態近似,當作於入洛之初。後詩以蘋生陵上,逆其常性,蓋隱指迫于王命而由吳入洛。故繋之是年。
    又作《遂志賦》。從賦之“仰前蹤之綿邈,豈孤人之能胄。匪世祿之敢懷,傷茲堂之不構。……任窮達以逝止,亦進仕而退耕”等數句看,當是在機入洛求宦、尚未聞達之時。故賦旣渴望重振家風,又時感禍福難期,所言之志乃性隨物變,內方外圓,效前賢,求誠信,窮達進退,唯命而已。故當作於是年。
    又作《瓜賦》。此賦有“赴廣武以長蔓,粲煙接以雲連。感嘉時而促節,蒙惠沾而增鮮”句,張華因力主滅吳之功而封廣武縣侯,“廣武”蓋指華。陸機兄弟入洛受華之器重,而聲譽鵲起。賦云“嘉時”、“惠沾”,實喻張華之恩惠,寫瓜之德實是自況。故賦當作于入洛之初,姑繋之是年。
    機于坐中面折盧志,二人交惡,後志進讒言于司馬穎而機見殺,蓋由此而生其隙。《世說新語》卷中《方正篇》:“盧志於眾坐問陸士衡:‘陸遜、陸抗是君何物?’答曰:‘如卿于盧毓、盧珽。’士龍失色,旣出戶,謂兄曰:‘何至如此?彼容不相知也。’士衡正色曰:‘我父祖名播海內,寧有不知?鬼子敢爾!議者疑二陸優劣,謝公以此定之。”
    雲作《答張士然》(二章)。《文選》五臣注曰:“張士然平吳後入洛,有贈雲,雲故答之。”可知此詩作於入洛之後。而詩之“行邁越長川,飄颻冒風塵。通波激江渚,悲風薄丘榛”乃出吳之所見;“脩路無窮跡,井邑自相循。百城各異俗,千室非良隣”乃入晉之所見;“感念桑梓域,髣髴眼中人”乃入洛所見所思也。所寫皆為初至洛陽途中及至洛所見,故當作於入洛之初。機、雲太康末入洛,此詩約作於是年,或稍後。
    永熙元年(公元290)。雲29歲,機30歲。
    正月,武帝改元太熙,四月崩。惠帝卽位,改元永熙。太尉楊駿為太傅,輔政。《晉書》卷三《武帝紀》:“太熙元年春正月辛酉朔,改元。……(夏四月)己酉,帝崩于含章殿,時年五十五,葬峻陽陵,廟號世祖。”又《晉書》卷四《惠帝紀》:“孝惠皇帝諱衷,字正度,武帝第二子也。泰始三年,立為皇太子,時年九歲。太熙元年四月己酉,武帝崩。是日,皇太子卽皇帝位,大赦,改元為永熙。尊皇后楊氏曰皇太后,立妃賈氏為皇后。……以太尉楊駿為太傅,輔政。”
    秋八月,惠帝立廣陵王遹為皇太子,以何劭為太師,王戎為太傅,楊濟為太保,裴楷為少師,張華為少傅。見《晉書》卷四《惠帝紀》、卷五十三《愍懷太子傳》。
    何劭作《武帝遺詔》,惠帝卽位,遷太子太師。見《晉書》卷四《惠帝紀》、卷三十三《何劭傳》。
    孫楚為馮翊太守,作《之馮翊祖道詩》。《晉書》卷五十六《孫楚傳》:“惠帝初,為馮翊太守。元康三年卒。”
    傅咸作《與楊駿箋》、《奏劾荀愷》、《答李斌書》、《答楊濟書》。《晉書》卷四十七《傅咸傳》:“又議移縣獄於郡及二社應立,朝廷從之。遷尚書左丞。惠帝卽位,楊駿輔政。咸言於駿。……時司隸荀愷從兄喪,自表赴哀,詔聽之而未下,愷乃造駿。咸因奏曰……咸復與駿箋諷切之。”可見,《與楊駿箋》、《奏劾荀愷》必作於駿輔政之初;《答李斌書》有“吾作左丞,未幾而已”,當作於前二書稍前;而《答楊濟書》論其罰黜,亦當于左丞任上。故皆繋是年。
    摯虞上表諫除普增位一等。《晉書》卷五十一《摯虞傳》:“時太廟初建,詔普增位一等。後以主者承詔失旨,改除之。虞上表。”太廟乃指武帝葬峻陽陵,廟號世祖事,故繋之是年。
    潘岳為太子舍人,楊駿輔政,引為太傅主簿,作《世祖武皇帝誄》。吳士鑒、劉承幹《晉書斠注》:“《書鈔》六十六、《御覽》四百六十五王隱《晉書》曰:岳為太子舍人。案:本傳不載為太子舍人,附注於此。”又岳太傅主簿本傳不載,《晉書》卷四十八《閻纘傳》:“駿之誅也,纘棄官歸,要駿故主簿潘岳、掾崔基等共葬之。”《世祖武皇帝誄》必作是四月武帝“葬峻陽陵,廟號世祖”之時。
    石崇出為南中郎將,曹攄參南國中郎將,作《贈石崇詩》、《思友詩》。《晉書》卷三十三《石崇傳》:“元康初,楊駿輔政……崇與散騎郎蜀郡何攀共立議,奏于惠帝……書奏,弗納。出為南中郎將、荆州刺史,領南蠻校尉,加鷹揚將軍。”《文選》卷二十九曹攄《思友人詩》李善注:“臧榮緒《晉書》云:曹攄字顔遠,譙國人也。篤志好學,參南國中郎將。”故知石崇出官,曹攄贈詩均在是年。
    裴頠轉國子祭酒,兼右軍將軍,奏立國子太學,起講堂,築門闋,刻石以寫五經。《晉書》卷三十五《裴頠傳》:“惠帝旣位,轉國子祭酒,兼右軍將軍。……時天下暫寧,頠奏修國學,刻石寫經。”見吳士鑒、劉承幹《晉書斠注》:“《書鈔》六十七,《類聚》三十八《晉諸公贊》曰:裴頠惠帝時拜為,奏立國子太學,起講堂,築門闋,刻石以寫五經。……本傳敘修國學於遷侍中之下,未允。”
    五月,太傅楊駿辟機為太傅祭酒。《晉書》卷五十四《陸機傳》:“張華薦之諸公。後太傅楊駿辟為祭酒。”《文選》卷三十七《謝平原內史表》李善注引藏榮緒《晉書》:“太熙末,太傅楊駿辟機為祭酒。”太熙止一年,可知機任太傅祭酒在是年五月後。
    機作《長安有狹邪行》。此詩作年無考,然詩對身事新朝,旣喻之“歧路”,又曰投足殊途,並謂之“守一不足矜”。可知,機內心又充滿矛盾與掙扎。這種心態,當生於入洛之初,人生面臨歧路選擇之時,故詩或作于入洛初。姑繋是年。
    又作《鞠歌行》。此詩作年亦不可考,詩所表達的是冀逢知已舉薦,以遂乘風騰雲之志。機系南人,入洛,朝無故舊,故冀知己援手薦己,此種心態亦當產生於入洛之初。姑繋是年。
    雲辟為公府掾。《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吳平,入洛。機初詣張華,華問雲何在。機曰:‘雲有笑疾,未敢自見。’俄而雲至。華為人多姿制,又好帛繩纏鬚。雲見而大笑,不能自已。……雲與荀隱素未相識,嘗會華坐,華曰:‘今日相遇,可勿為常談。’雲因抗手曰:‘雲間陸士龍。’隱曰:‘日下荀鳴鶴。’鳴鶴,隱字也。雲又曰:‘旣開青雲睹白雉,何不張爾弓,挾爾矢?’隱曰:‘本謂是雲龍騤騤,乃是山鹿野麋。獸微弩強,是以發遲。’華撫手大笑。……俄以公府掾為太子舍人,出補浚儀令。”雲旣與兄同時入洛,又均得張華賞識,機任祭酒,雲任公府掾,當為同時。
    雲作《與戴季甫書》第四書。從書“今日遭遇,良驥展才之秋也”句看,此書所作時間當是在機、雲入洛之後。機、雲太康十年入洛,是年武帝駕崩,惠帝卽位,改元永熙,次年,賈后引楚王瑋入京,引起八王之亂,自此朝廷日亂,西晉漸至衰落,旣言“良驥展才之秋”,當在八王之亂前,或卽永熙元年。姑繋是年。
    元康元年(公元291)。雲30歲,機31歲。
    正月,惠帝改元永平,皇太子冠,謁太廟。《晉書》卷四《惠帝紀》:“永平元年春正月乙酉朔,臨朝,不設樂。詔曰:‘……其改永熙二年為永平元年。’又詔子弟及郡官並不得謁陵。丙午,皇太子冠,丁未,見於太廟。”
    三月,誅楊駿,改元元康。賈后矯詔廢太后,征汝南王亮為太宰,從而引起長達十六年之久的“八王之亂”。《晉書》卷四《惠帝紀》:“三月辛卯,誅太傅楊駿,駿弟衛將軍,太子太保濟,中護軍張劭,散騎常侍段廣、楊邈。左將軍劉預,河同尹李斌,中書令符俊,東夷校尉文淑,尚書武茂,皆夷三族。壬辰,大赦,改元。賈后矯詔廢皇太后為庶人,徙于金墉城,告於天地宗廟。誅太后母龐氏。壬寅,征大司馬、汝南王亮為太宰,與太保衛瓘輔政。以秦王柬為大將軍,東平王楙為撫軍大將軍,鎮南將軍、楚王瑋為衛將軍,領北軍中侯,下邳王晃為尚書令,東安公繇為尚書左僕射,進封東安王。”
    六月,賈后矯詔殺汝南王亮、太保公衛瓘,旋楚王瑋亦被殺。《晉書》卷四《惠帝紀》:“六月,賈后矯詔使楚王瑋殺太宰、汝南王亮,太保、菑陽公衛瓘。乙丑,以瑋擅害亮、瓘,殺之。曲赦洛陽。以廣陵王師劉寔為太子太保,司空、隴西王泰錄尚書事。”
    張華拜右光祿大夫、侍中、中書監,作《女史箴》以諷賈后。《晉書》卷三十六《張華傳》:“及瑋誅,華以首謀有功,拜右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侍中、中書監,金章紫綬。固辭開府。……華懼后族之盛,作《女史箴》以為諷。”張華遷官當在是年六月,作《女史箴》或稍後。
    八月,以趙王倫為征東將軍、都督徐兗二州諸軍事。九月,徵梁王肜為衛將軍、錄尚書事,以趙王倫為征西大將軍、都督雍梁二州諸軍事。《晉書》卷四《惠帝紀》:“八月庚申,以趙王倫為征東將軍、都督徐兗二州諸軍事;河間王顒為北中郎將,鎮鄴;太子太師何劭為都督豫州諸軍事,鎮許昌。徙長沙王乂為常山王。……九月……辛丑,徵征西大將軍、梁王肜為衛將軍、錄尚書事,以趙王倫為征西大將軍、都督雍梁二州諸軍事。”
    賈謐專權,文士附謐,號“二十四友”,機、雲預其列。《資治通鑒》卷八十二:“元康元年春,正月乙酉朔,改元永平。於是賈謐、郭彰權埶愈盛,賓客盈門。謐雖驕奢,而好學,喜延士大夫。郭彰、石崇、陸機、機弟雲、和郁及滎陽潘岳、清河崔基、勃海歐陽建、蘭陵繆征、京兆杜斌、摰虞、琅邪諸葛詮、弘農王粹、襄城杜育、南陽鄒捷、齊國左思、沛國劉瓌、周恢、安平牽秀、潁川陳眕、高陽許猛、彭城劉訥、中山劉輿、輿弟琨,皆附於謐,號曰二十四友。”又《晉書》卷八十九《忠義傳》:“元康初,為給事黃門侍郎。時侍中賈謐以外戚之寵,年少居位,潘岳、杜斌等皆附托焉。謐求交於紹,紹距而不答。”二十四友是圍繞賈謐為核心逐漸形成的文學集團,當始於是年。又據《山堂肆考》卷一百五:“潘岳與石崇,諂事賈謐。……謐開延賓館于金谷園,號二十四友,岳為之首。”“二十四友”集團並非形成于一時,當始於賈謐專權,形成于金谷雅會,卽元康六年。
    陸機遷太子洗馬,作《赴洛詩》下首(按:《陸士衡文集校注》作“東宮作”)。《晉書》卷五十四《陸機傳》:“會駿誅,累遷太子洗馬。”機遷太子洗馬當在本年三月後。其《赴洛》下首有“託身承華側”之句,“承華”蓋太子宮門,故當是機在太子洗馬任上無疑。然《文賦》李善注“征太子洗馬”,與本傳不合。另外,潘尼於次年除太子舍人,與陸機有同題詩賦,故知當作于同時,時已元康三年,與機入洛時間已隔數年。
    又作《贈從兄車騎》。此詩作年不可考,然“翩翩遊宦子,辛苦誰為心”,所表現出的身事敵國,不知何之的心態,與《赴洛詩》“惜無懷歸志,辛苦誰為心”完全相同,同後來陸機漸漸融入北方政治集團,追求功名,渴望重振家風的心態,大為不同。據此可知,此詩當作於機入洛之初,元康元年前後。姑繋之是年。
    又作《日出東南隅行》。吳淇《六朝選詩定論》舉“賈充令姬妾千人以誇示夏統”之史實,認為此詩蓋為實賦。雖過於坐實,然卻可證此詩作於入洛之初。姑繋之是年。
    又作《辨亡論》。所作時間難以確考,庾信《周大將軍懷德公吳明徹墓誌》曰:“葛瞻始嗣兵戈,仍遭蜀滅;陸機才論功業,卽値吳亡。”蓋指其作于吳亡之初。《西晉文紀》卷十五曰:“機年二十吳滅,閉門勤學,積有十年。乃論孫氏所以得,晧所以亡。又述其祖父功業,作《辨亡論》二篇。”日本學者佐藤利行所著《西晉文學研究》據此認為作于退居舊里所作。然細考此文,稱孫晧曰“歸命”,晉曰“大邦”、晉軍曰“王師”,可知必作于機仕晉之後。庾信、佐藤氏之言誤也。辨吳之興亡,實質上是以吳為鏡鍳而警晉,討論治國之遠規大略,亦當在惠帝初年,西晉承平,內亂未萌之際,故所作時間當於《五等諸侯論》差近,約于元康元年前後。故繋之是年。
    又作《五等封侯論》。五等封侯,魏廢已久。咸熙元年,司馬炎為禪魏而爭取世族支持,始建五等爵。禪位次年,卽晉泰始二年又詔封五等,從而建立了與魏不同的政治體制。五等封侯,在魏晉易代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也形成了此後藩王尾大不掉的政治格局,成為“八王之亂”的直接源頭。此文為這一政治體制尋找理論依據,說明機已入洛,五等封侯之弊尚未凸現。故此文之創作時間當在機入晉之初,八王之亂未萌之時,約元康元年前後。姑繋之是年。
    雲遷太子舍人,作《盛德頌》。據《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吳平,入洛。……俄以公府掾為太子舍人。”可知雲任太子舍人當在入洛不久。武帝于太康十一年正月改元永熙,四月崩,惠帝卽位,八月立廣陵王遹為皇太子,以潘岳為太子舍人,楊駿輔政,引為岳太傅主簿。雲任太子舍人必在潘岳之後。惠帝永平元年三月誅楊駿,改元元康。《陸機傳》:“會駿誅,累遷太子洗馬。”機遷太子洗馬當在元康元年三月後。而陸侃如《中古文學繫年》曰:“其舍人疑於機為洗馬同時。”而雲任太子舍人亦當在元康元年三月之後。其文有“晉太子舍人糞土臣雲”之句,可知作于太子舍人任上。
    又作《征東大將軍京陵王公會射堂皇太子見命作此詩》。此詩旣是遵太子之命而作,必為太子之屬官。故此詩亦當作於是年三月後。
    又作《與張光祿書》(後二首)張光祿卽張華。此書共三首,第一書當非致張華,詳前文所考。後二書所作時間無載,然張華拜光祿大夫,始于元康元年,終於元康六年(見《晉書·惠帝紀》)據此可知,此組書信必作于元康元年至六年之間。而機、雲與彥先,均于太康末入洛,書謝張華知遇之恩,當作於機、雲與彥先入洛不久,故繫於此年。
    傅咸轉太子中庶子,遷御史中丞,作《致汝南王亮書》、《與汝南王亮箋》、《上書陳選舉》、《理李含表》、《又言》、《奏劾夏侯駿》、《奏劾夏侯承》、《明意賦》、《御史中丞箴》。見《晉書》卷四十七《傅咸傳》、卷六十《李含傳》、《三國志·魏書》卷二十二《衛臻傳》裴注、湯球輯王隱《晉書》、嚴可均《全晉文》卷五十一、五十二。
    摯虞撰《新禮》十五篇。《晉書》卷十九《禮志上》:“虞討論新禮訖,以元康元年上之。所陳惟明堂五帝、二社六宗及吉凶王公制度,凡十五篇。有詔可其議。後虞與傅咸纘續其事,竟未成功。中原覆沒,虞之《決疑注》,是其遺事也。”
    又作《奏定二社》、《奏祀六宗》、《明堂郊祀議》、《祀臯陶議》、《廟設次殿議》、《挽歌議》、《喪佩議》、《吉駕導從議》、《公為所寓服議》、《傍親服議》、《師服議》、《諸侯覲見旗議》、《皇太子稱臣議》、、《夫人不答妾拜議》。見《晉書》卷十九《禮志上》、卷五十一《摯虞傳》、吳士鑒、劉承幹《晉書斠注》、嚴可均《全晉文》卷七十六、七十七。
    潘岳坐楊駿除名,以公孫宏救免死。見《晉書》卷五十五《潘岳傳》:“楊駿輔政,高選吏佐,引岳為太傅主簿。駿誅,除名。初,譙人公孫宏少孤貧,客田于河陽,善鼓琴,頗能屬文。岳之為河陽令,愛其才藝,待之甚厚。至是,宏為楚王瑋長史,專殺生之政。時駿綱紀皆當從坐,同署主簿硃振已就戮。岳其夕取急在外,宏言之瑋,謂之假吏,故得免。”
    夏侯湛卒,年四十九,岳作《夏侯常侍誄》。《晉書》卷五十五《夏侯湛傳》:“惠帝卽位,以为散骑常侍。元康初,卒,年四十九。著論三十餘篇,別為一家之言。”夏侯湛卒年,岳之誄文,均未詳具體時間,姑繋是年。
    石崇以贈鳩為傅祗所糾,旋拜太僕,出為征虜將軍,假節、監徐州諸軍事,鎮下邳。作《思歸引》。《晉書》卷三十三《石崇傳》:“崇在南中,得鴆鳥雛,以與後軍將軍王愷。時制,鴆鳥不得過江,為司隸校尉傅祗所糾,詔原之,燒鴆於都街。……頃之,拜太僕,出為征虜將軍,假節、監徐州諸軍事,鎮下邳。”事在崇任南中郎將上。又《文選》四十五石季倫《思歸引序》向注:“《思歸引》,古曲名。崇為太僕卿,有思歸之意,故有此作。今集者但收有序,而不録其詞。”
    張載作《元康頌》。見嚴可均《全晉文》卷八十五。今僅存佚句。
    衛恆被殺,束皙作《弔衛巨山文》。衛巨山,卽衛恆,衛瓘之子,善書,作《四體書勢》,與皙善,是年與父同為賈后、司馬瑋所害。見《晉書》卷三十六《衛恆傳》。
    又作《勸農賦》、《餅賦》、《玄居釋》。具體創作時間無考,姑繋是年。見《晉書》卷五十一《束皙傳》。
    潘尼上《釋奠頌》、《釋奠詩》。《晉書》卷五十五《潘尼傳》:“元康初,拜太子舍人,上《釋奠頌》。其辭曰:‘元康元年冬十二月,上以皇太子富於春秋……初命講《孝經》於崇正殿。”頌後附《釋奠詩》,故知此文作於是年十二月。
    華嶠轉祕書監,加散騎常侍,上《謝表》,上《漢後書》。《晉書》卷四十四《華嶠傳》:“更拜散騎常侍,典中書著作。……初,嶠以《漢紀》煩穢,慨然有改作之意。會為台郎,典官制事,由是得遍觀祕笈,遂就其緒,起于光武,終於孝獻,一百九十五年,為帝紀十二卷、皇后紀二卷、十典十卷、傳七十卷及三譜、序傳、目錄,凡九十七卷。嶠以皇后配天作合,前史作外戚傳以繼末編,非其義也,故易為皇后紀,以次帝紀。又改志為典,以有《堯典》故也。而改名《漢後書》奏之。詔朝臣會議。時中書監荀勗、令和嶠、太常張華、侍中王濟咸以嶠文質事核,有遷固之規,實錄之風,藏之祕府。後太尉汝南王亮、司空衛瓘為東宮傅,列上通講,事遂施行。”吳士鑒、劉承幹《晉書斠注》:“《書鈔》五十八、《御覽》二百二十四《華嶠集》曰:詔曰:‘……以嶠為散騎常侍,兼與中書,共參著作事。’嶠表謝。”太尉汝南王亮、司空衛瓘見殺本年六月,則《漢後書》必作於是年六月前,其遷官亦當在此之前,姑繋之是年。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定于元康二年,誤。
    元康二年(公元292)。雲31歲,機32歲。
    二月,賈后弑楊太后于金庸城。見《晉書》卷四《惠帝紀》。
    改中書著作為祕書著作,隸祕書省。《晉書》卷二十四《職官》:“著作郎,周左史之任也。漢東京圖籍在東觀,故使名儒著作東觀,有其名,尚未有官。魏明帝太和中,詔置著作郎,於此始有其官,隸中書省。及晉受命,武帝以繆徵為中書著作郎。元康二年,詔曰:‘著作舊屬中書,而祕書旣典文籍,今改中書著作為祕書著作。’於是改隸祕書省。”
    和嶠卒。《晉書》卷四十五《和嶠傳》:“和嶠,字長輿,汝南西平人也。……及惠帝卽位,拜太子少傅,加散騎常侍、光祿大夫。太子朝西宮,嶠從入。賈后使帝問嶠曰:“卿昔謂我不了家事,今日定云何?”嶠曰:“臣昔事先帝,曾有斯言。言之不效,國之福也。臣敢逃其罪乎!”元康二年卒,贈金紫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本位如前。”
    傅咸遭繼母憂,去官。不久起以議郎長兼司隸校尉,作《遭繼母憂上書》、《攝司隸上表》。見《晉書》卷四十七《傅咸傳》、《文選》卷三十七《啓蕭太傅固辭奪禮》李善注引王隱《晉書》、萬斯同《晉將相大臣年表》。
    潘岳為長安令,作《西征賦》。《晉書》卷五十五《潘岳傳》:“未幾,選為長安令,作《西征賦》,述所經人物山水,文清旨詣。”又見《文選》卷十《西征賦》李善注:“岳,滎陽中牟人。晉惠元康二年,岳因行役之感而作此賦。岳家在鞏縣東,故言西征。”故繋之是年。
    又作《傷弱子辭》、《思子詩》。據《傷弱子辭》可知,岳幼子於是年三月生,五月至長安而幼子夭折。辭與詩當作於是月或稍後。
    潘尼拜太子舍人,作《獻長君安仁詩》。見《晉書》卷五十五《潘尼傳》。贈潘岳詩或岳在五至長安月之後。
    嵇含舉秀才,除郎中,作《弔莊周文》、《遇蠆賦》。《晉書》卷八十九《嵇含傳》:“楚王瑋辟為掾。瑋誅,坐免。舉秀才,除郎中。時弘農王粹以貴公子尚主,館宇甚盛,圖莊周於室,廣集朝士,使含為之贊。含援筆為弔文,文不加點。”舉秀才,除郎中當在瑋誅之經年。而《遇蠆賦》有“元康二年七月七日”之句。故繋於是年。
    機離洛短暫歸寧,途中作《行思賦》。賦云“眇四載而遠期”,可知此賦所作蓋士衡與弟入洛之四年。據《晉書》卷五十四《陸機傳》士衡於太康十年與弟雲入洛,至此前後四載。而此賦題為“行思”,賦中又謂“孰歸寧之弗樂,獨抱感而弗怡”,亦可知此賦作於離洛歸寧途中。今本士衡《思歸賦序》“余牽役京室,去家四載”云云,為此賦之序,後有脫文,《太平御覽》誤題《歸思賦》序。
    又作《懷土賦》。姜亮夫《陸平原年譜》:“本文情思,與上《行思》一賦蓋情調相同而寫法分兩面。上文卽景生情,情依景起。本文則就故鄉景物,與新邑行色,兩相糾結,較量情愫,因以成文。蓋當為一時之作。……序中言去家漸久,與《行思》之‘嗟逝官之未久,年荏苒而歷茲’同,故與上賦同次於此。”然姜定為元康三年。或為計年方式之別也。
    由吳歸洛途中遇戴淵。《世說新語》卷下《自新》:“戴淵少時遊俠,不治行檢,嘗在江淮間攻掠商旅。陸機赴假還洛,輜重甚盛。淵使少年掠刼。淵在岸上,據胡牀,指麾左右,皆得其宜。淵旣神姿峰(鋒)穎,雖處鄙事,神氣猶異。機於船屋上遙謂之曰:‘卿才如此,亦復作刼邪?’淵便泣涕投劍歸機,辭厲非常,機彌重之,定交,作筆薦焉。過江仕至征西將軍。”若淵見機在其初入洛時,則機不可能“作筆薦焉”,可能是此次由吳入洛,而遇淵,文中亦言“陸機赴假還洛”。故繫於是年。
    元康三年(公元293)。雲32歲,機33歲。
    皇太子講《論語通》。《晉書》卷十九《禮志上》:“惠帝元康三年,皇太子講《論語通》。”
    華嶠卒。《晉書》卷四十四《華嶠傳》:“嶠字叔駿,才學深博,少有令聞。……後以嶠博聞多識,屬書典實,有良史之志,轉祕書監,加散騎常侍,班同中書。寺為內台,中書、散騎、著作及治禮音律,天文數術,南省文章,門下撰集,皆典統之。初,嶠以《漢紀》煩穢,慨然有改作之意。會為台郎,典官制事,由是得遍觀祕笈,遂就其緒,起于光武,終於孝獻,一百九十五年,為帝紀十二卷、皇后紀二卷、十典十卷、傳七十卷及三譜、序傳、目錄,凡九十七卷。……元康三年卒,追贈少府,諡曰簡。”
    孫楚卒。《晉書》卷五十六《孫楚傳》:“孫楚,字子荆,太原中都人也。……楚才藻卓絕,爽邁不羣,多所陵傲,缺鄉曲之譽。年四十餘,始參鎮東軍事。文帝遣符劭、孫郁使吳,將軍石苞令楚作書遺孫皓……惠帝初,為馮翊太守。元康三年卒。”楚乃東晉玄言詩名家孫綽之祖。
    傅咸奏免河南尹、左將軍及廷尉等,作《奏劾王戎》、《上事自辨》、《司隸校尉教》、《皇太子釋奠頌》。見《晉書》卷四十七《傅咸傳》、卷五十五《潘尼傳》、卷四十三《王戎傳》、嚴可均《全晉文》卷五十二。
    傅咸作《贈郭泰機》,郭泰機作詩答之。見《文選》卷二十五《答傅咸》李善注。其詩創作具體時間不詳,咸卒於次年,姑繫之是年。
    機作《桑賦》、《鱉賦》、《太子宴玄圃宣猷堂有令賦詩》。《桑賦》曰:“皇太子便坐,蓋本將軍直廬也。”又《鱉賦》:“皇太子幸于釣台。”可知,此賦與詩當作于太子洗馬。後詩明謂太子所宴,東宮之北為玄圃,可知後兩首亦為太子任上。機此作與潘尼(見後)為同題之作。機元康四年秋出為吳王郎中令,潘尼元康二年五月作太子舍人,而元康四年七月機或已外任,二人同為太子屬官必是在此期間,故繫於是年。
    又作《贈馮文羆遷斥丘令》(八首)、《贈馮文羆》。馮于元康三年除斥丘令,機作詩贈之。後詩當於前詩所作時間差近。
    又作《祖道畢雍孫劉邊仲潘正叔》、《贈潘正叔》詩。由前詩“適遂時來運,與子游承華……畢劉贊文武,潘生莅邦家”看,應為潘尼由太子舍人出官藩國之時。考《晉書》卷五十五《潘尼傳》,尼曾任淮南王允鎮東參軍,時間在元康三年。此詩與後贈詩或作於此時。故繋之是年。
    潘尼作《皇太子社》、《鱉賦》、《桑樹賦》、《七月七日侍太子宴玄圃》、《玄圃園詩序》。與陸機同題亦作於同時,蓋於是年由太子舍人出官藩國之前。姑繋之是年。
    元康四年(公元294)。雲33歲,機34歲。
    潘尼作《皇太子集應令》、《贈陸機出為吳王郎中令》。前詩曰:“聖朝命方岳,爪牙司北鄰。皇儲延篤愛,設餞送遠賓。誰應今日宴,具惟廊廟臣。”可知詩為太子設宴餞別大臣出鎮北方而作。據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考:“在惠帝初年,奉命出鎮北方,惟劉弘。”弘為靖之子,《水經注》卷十四引《劉靖碑》:“晉世元康四年君少子驍騎將軍平鄉侯宏(弘)受命使持節監幽州諸軍事,領烏丸校尉,寧朔將軍。”與《晉書》卷六十六《劉弘傳》所載同。故知此詩當作於是年。《贈陸機出為吳王郎中令》當作於是年秋。
    摯虞作《冊隴西王泰為太尉文》。萬斯同《晉將相大臣年表》以泰冊為隴西王在本年正月,故此文亦當作於此時。
    傅咸卒。《晉書》卷四十七《傅咸傳》:“元康四年卒官,時年五十六,詔贈司隸校尉,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二十萬,諡曰貞。”
    吳王晏出鎮淮南,以機為吳王郎中令,作《詣吳王表》、《答潘尼》。機《皇太子賜宴詩》序曰:“元康四年秋,余以太子洗馬出補吳王郎中。”可知機是年秋出補吳王郎中令。《詣吳王表》:“臣本吳人,靖居海隅。朝廷欲抽引遠人,綏慰遐外。故太傅所辟,殿下東到淮南,發詔以臣為郎中令。”可見此表為到官所作。機外任,潘尼作詩贈之(見下文),《答潘尼》則為機答贈尼所作。
    又作《吳王郎中時從梁陳作》。其詩當是機辭太子洗馬,赴吳王郎中令,途經梁陳而作呈太子。其辭曰:“誰謂伏事淺,契闊踰三年”,蓋謂太子也,非謂吳王。
    又作《為顧彥先贈婦二首》。陸侃如《中古文學繫年》定機詩作于元康元年,並曰:“榮為郎中當與陸機祭酒為同時,其遷尚書郎可能在機遷洗馬時,故繫於此。”是年機、雲入洛僅兩年有奇,與機詩“遊宦久不歸”似有不合。且總覽全詩不乏有調侃、遊戲的成分。而士龍兄弟本是出身江東世族,服膺儒學,為人儼然。若以東吳文化推之,此詩似不應出自郎舅之手。然士龍兄弟入洛後,必然受洛下文人灑脫不羈之影響。從機、雲之詩看,此時洛下文化已沁入兄弟二人之骨髓,以理推之,當是入洛有年。而且二人之詩所作地點均在洛陽,當在機任吳王郎中令、雲任浚儀令之前,卽元康四年之稍前。
    雲補浚儀令。《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俄以公府掾為太子舍人,出補浚儀令。縣居都會之要,名為難理。雲到官肅然,下不能欺,市無二價。人有見殺者,主名不立,雲錄其妻,而無所問。十許日遣出,密令人隨後,謂曰:‘其去不出十里,當有男子候之與語,便縛來。’旣而果然。問之具服,云:‘與此妻通,共殺其夫,聞妻得出,欲與語,憚近縣,故遠相要候。’於是一縣稱其神明。郡守害其能,屢譴責之,雲乃去官。百姓追思之,圖畫形象,配食縣社。”具體時間無考,約于其兄同放外任,姑繫是年。
    作《答顧秀才》。顧秀才,指顧眾。據《晉書·顧眾傳》,眾事伯母以孝聞而聲名鵲起,詩言“愼終於遠,俾民歸厚”,蓋指此。故眾先為州辟為主薄,後舉秀才。此亦可證眾被舉秀才,年齡至少在弱冠之後。而眾卒於永和二年,年七十三,逆推之則生於泰始十年,小於士龍十三歲,也就是說,雲作此詩至少在三十三歲以後。元康四年,雲三十三,而此詩則必作於是年後。姑繫是年。
    又作《為顧彥先贈婦往返四首》。此詩當與陸機同題詩作於同時。
    又作《失題二首》(美哉良友)此詩所作時間不可考,然從“我悴西鄰,子沉東土”看,必作於入洛之後。而此詩亦是贈婦往返之詩,或與《為顧彥先贈婦往返四首》所作時間差近。姑繫是年。
    元康五年(公元295)。雲34歲,機35歲。
    分割敦煌、酒泉二郡;別置晉昌郡。《晉書》卷十四《地理志上》:“元康五年,惠帝分敦煌郡之宜禾、伊吾、宜安、深泉、廣至等五縣,分酒泉之沙頭縣,又別立會稽、新鄉,凡八縣為晉昌郡。”
    王湛卒。《晉書》卷七十五《王湛傳》:“王湛,字處沖,司徒渾之弟也。……兄子濟……嘗詣湛,見牀頭有《周易》……請言之。湛因剖析玄理,微妙有奇趣,皆濟所未聞也。……湛少仕歷秦王文學、太子洗馬、尚書郎、太子中庶子,出為汝南內史。元康五年卒,年四十七。”
    潘岳作《悼亡賦》、《哀永逝文》、《悼亡詩》三首、《金鹿哀辭》。見《晉書》卷五十五《潘岳傳》。其《悼亡賦》有“伊良嬪之初降,幾二紀以迄茲”之句,可證岳婚後近二十四年而妻亡。岳于泰始八年娶楊肇女,未及二紀(二十四年),可能卽在是年或稍前。而《金鹿哀辭》又有“良嬪短世,令子天昏”句,可能其女夭亡可能與其母同時。故繫之是年。
    張悛為太子中庶子,作《為吳令謝詢求為諸孫置守冢人表》。張悛,字士然。此表作于元康中,見《文選》卷三十八本文李善注引孫盛《晉陽秋》。姑繫是年。張悛少以文章與陸機友善,與機、雲並有詩贈答,然張詩已亡佚。
    裴頠兼吏部尚書,作《讓吏部尚書表》、《上言刑法》。據表“會五年二月有大風,主者懲懼前事。臣新拜尚書始三日”,可知頠是年二月兼任是職。見《晉書》卷三十五《裴頠傳》、卷三十《刑法志》。
    機作《皇太子賜宴詩》。其序曰:“元康四年秋,余以太子洗馬出補吳王郎中。以前事倉卒,未得宴。三月十六,有命清宴。感聖恩之罔極,退而賦此詩也。”可知此詩作于出補吳王郎中令之次年三月。
    元康六年(公元296)。雲35歲,機36歲。
    正月,中書監張華遷司空、大尉。作《祖道征西應詔詩》。《晉書》卷四《惠帝紀》:“六年春正月,大赦。司空、下邳王晃薨。以中書監張華為司空,大尉、隴西王泰為尚書令,衛將軍、梁王肜為太子太保。”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考定於是年。
    五月,趙王倫為車騎將軍,梁王肜為征西大將軍。《晉書》卷四《惠帝紀》:“五月,徵征西大將軍、趙王倫為車騎將軍,以太子太保、梁王肜為征西大將軍、都督雍梁二州諸軍事,鎮關中。”
    八月,氐羌推氐帥齊萬年僭號稱帝,圍涇陽。十一月,遣安西將軍夏侯俊、建威將軍周處等討萬年。見《晉書》卷四《惠帝紀》。
    潘岳免官,作《閒居賦》、《金谷集作詩》、《為賈謐作贈陸機》。《閒居賦》序:“今天子諒暗之際,領太傅主簿。府主誅,除名為民。俄而復官,除長安令。遷博士,未召拜,親疾輒去,官免。自弱冠涉於知命之年,八徙官而一進階,再免,一除名,一不拜職,遷者三而已矣。”可知免官在知命之年(年五十),賦當作於此年。二詩亦當作於是年。又石崇《金谷詩集序》曰:“余以元康六年從太僕卿出為使持節監青、徐諸軍事,征虜將軍。”可知《金谷集作詩》於是年。《為賈謐作贈陸機》當在機答詩之前,故亦繫於是年。
    潘尼出為宛令,作《贈二李郎詩》(序存詩佚)、《贈汲郡太守李茂彥詩》。其《贈二李郎詩》序曰:“元康六年,尚書吏部郎汝南李光彥遷汲郡太守,都亭侯李茂曾遷平陽太守……離別之際,各斐然賦詩。”(見《太平御覽》卷二百五十九)可知,二李遷官在元康六年,此二詩當作於此時。另據《潘尼傳》,尼出為宛令亦在二李遷官之後。故繫於是年
    又作《答楊士安詩》。詩有“逝將辭儲官,棲遲集南畿”句,可知作于離太子舍人赴宛令之時。故繫於是年
    石崇出為征虜將軍,假節監徐州諸軍事,鎮下邳,作《金谷詩》(並序)。《晉書》卷三十三《石崇傳》:“頃之,拜太僕,出為征虜將軍,假節、監徐州諸軍事,鎮下邳。崇有別館在河陽之金谷,一名梓澤,送者傾都,帳飲於此焉。”《世說新語》卷中《品藻》劉注:“石崇《金谷詩敘》曰:余以元康六年從太僕卿出為使持節、監青徐諸軍事、征虜將軍。有别廬,在河南縣界金谷澗中。或高或下,有清泉茂林衆果竹柏藥草之屬,莫不畢備。又有水碓魚池土窟,其為娛目歡心之物備矣。時征西大將軍祭酒王詡,當還長安。余與衆賢共送往澗中,晝夜遊宴,屢遷其坐。或登高臨下,或列坐水濱。時琴瑟笙筑,合載車中,道路並作。及住,令與鼔吹遞奏,遂各賦詩,以敘中。懷或不能者,罰酒三斗。感性命之不永,懼凋落之無期,故具列時人官號、姓名、年紀,又冩詩著後。後之好事者,其覽之哉!凡三十人,吳王師議郎、闗中侯,始平武功蘇紹,字世嗣,年五十,爲首。”東晉之蘭亭宴集賦詩,蓋淵源於此也。按:《水經注》卷十六引作“元康七年”;《世說新語》卷中《品藻》劉孝標注引、《文選》卷二十潘岳《金谷集作詩》李善注引並作“元康六年”。《水經注》誤。
    嵇紹拜徐州刺史,作《贈石季倫》。見《晉書》卷八十九《忠義傳》。石崇都督徐州,與紹親敬,故詩當作於是年。
    曹攄作《贈石崇》。其詩曰:“臨肴忘肉味,對酒不能食。人言重別離,斯情效於今。”可知為餞別石崇之作。故繫於是年。
    又作《贈歐陽建》、《思親友詩》。具體時間無考,詩有“弱冠參戎,旣立南面”之句,可能在建任馮翊太守時,建於元康六年尚在任,姑繫是年。
    歐陽建作《答石崇贈》。建為崇之外甥,詩有“在徐之邳”,可知作於崇督徐州任上。故繫於是年。
    冬,機遷尚書中兵郎,潘岳代賈謐作《為賈謐作贈陸機》,機作《答賈謐詩》(《文選》卷二十四作《答賈長淵》)。《答賈謐詩》序曰:“余昔為太子洗馬,魯公賈長淵以散騎常侍侍東宮積年。余出補吳王郎中令,元康六年入為尚書郎。魯公贈詩一篇,作此答之云爾。”
    又作《思歸賦》。其序曰:“余牽役京室,去家四載,以元康六年冬取急歸。而羌虜作亂,王師外征,職典中兵,與聞軍政。懼兵革未息,宿願有違,懷歸之思,憤而成篇。”可知,是年冬機離任吳王郎中令,弟雲繼任吳王郎中令,本欲與弟歸寧故鄉,因戰亂機不得與弟同歸,而懷歸之情濃厚,故作此賦。“余牽役京室,去家四載”云云,蓋《行思賦》之序,後人誤入此賦序中。
    又作《於承明作與士龍》、《贈弟士龍》。《唐鈔文選集注彙存》:“承明,亭名,今在蘇州北。機被遣入洛,在此亭與士龍別,作此詩也。劉良曰:機從吳入洛,與弟士龍別于長林亭,作詩與士龍,述相思之意也。陸善經曰:此亭今在昆山縣南百五十里,與華亭相延也。”機雲于太康末同入洛,不應有兄弟分別之事,或為元康六年冬機由吳王郎中令遷尚書中兵郎,而雲繼任吳王郎中令,或兄弟相約同歸故鄉,機先歸鄉,然於歸鄉途中受詔返洛,在機返洛,雲歸鄉之途中,兄弟相遇,餞別而作此詩。後詩與《於承明作與士龍》,時間相近,當是餞別登程,而有此感也。一作於別後,一作於途中。
    又作《贈尚書郎顧彥先二首》李善曰:“王隱《晉書》曰:顧榮,字彥先,吳人也,為尚書郎。”《唐鈔文選集注彙存》:“機從洗馬為吳王郎中令,從郎中又為尚書郎。彥先亦為尚書郎,同在楚省別院。榮復是機姊夫,于時遇雨,不得相見,相憶作此詩。”此詩當是機至洛陽任尚書郎後所作,機次年卽轉殿中郎,故繋於是年。
    又作《豫章行》。此詩所作時間無考,然詩以豫章為題,或當是在自己離任吳王郎中令,陸雲赴任吳王郎中令之時。因吳王所鎮之淮南與豫章地理相帶,而《古豫章行》又述根株分離之苦,故以《豫章行》以抒兄弟別離之情也。若然,則作於是年。
    機作《與弟清河雲》,雲作《答兄平原》(伊我世族)。此詩機贈詩與雲答詩作於同時,有學者認為是吳亡次年機扶二兄靈柩東歸時而作,此說與機、雲詩之內容有抵牾。吳鳳凰三年,父陸抗卒。雲與兄晏、景、機分領父抗兵,機任牙門將,機贈詩所謂“墨絰從戎”蓋指此。天紀四年晉軍伐吳。二月,兄晏、景並遇害。次年機扶二兄靈柩歸葬故里,機詩“悼心告別,漸歷八載”,是指機任牙門將離鄉至扶柩歸鄉之時間,非指機、雲離吳適洛之時間。此詩作于元康六年。是年冬,機由吳王郎中令遷尚書中兵郎,陸雲繼任是職,因吳王所鎮之淮南離東吳較近,機告假約弟同歸故里。機先行,跋山涉水,途經當年從荆州扶柩歸鄉的一段路程時,不禁回憶起那段不堪回首的歲月,而作詩贈雲,雲作詩答之。
    雲拜吳王郎中令,作《國起西園第表啓》。《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尋拜吳王晏郎中令。晏于西園大營第室,雲上書。”綜上可知,雲出令當在是年冬,繼兄之任。上表諫吳王止起西園,當已上任,具體時間在是年冬,或次年初。
    又作《嘲褚常侍》。其《嘲褚常侍》曰:“六年正月,前臨川府丞褚老常侍,君子謂吳如是乎能官人。”所言之“六年”,乃元康六年。士龍與兄太康末入洛,太安二年被誅。惟元康有九年,故其六年必為元康六年,此文必作於是年。
    又作《答兄平原》(悠悠塗可極)。此詩所作時間,《唐鈔文選集注彙存》曰:“初,吳破入洛,士龍在家,將與之別,贈至承明,又作前詩。此篇當合居前也。”李善曰:“士衡前為太子洗馬時,贈別士龍,今答之。”五臣曰:“機自吳王郎中寄詩與雲,故有此答。”三說各不同,當以五臣為是。機、雲于太康末同入洛,不當有離別之詩。而機任為太子洗馬時,雲亦在洛為官,也不當有“別促怨會長”之歎。綜考機《思歸賦》、雲《歲暮賦》,可知,機離任吳王郎中令,而士龍繼任此職,二人借此機會相約同歸故里。因局勢混亂,機職典中兵,被詔返洛。兄弟相遇於歸途中,餞別贈詩。此二詩與機《於承明作與士龍》,時間相近。一作於別後,一作於途中。具體時間當是元康六年冬。另據雲《歲暮賦》序:“余祇役京邑,載離永久。永寧二年春,忝寵北郡……自去故鄉,荏苒六年。”由永寧二年上推六年卽元康六年。此亦可證雲於是年曾回故鄉也。
    又作《贈顧尚書》。顧尚書卽尚書郎顧榮,當與兄贈詩為同時之作。
    又作《贈鄱陽府君張仲膺》(五章)從內容看,此詩作於入洛之後,仕途蹭蹬之時。雲元康六年冬出為吳王郎中令,元康八年入補尚書郎,此後雖有短暫的坐趙王倫篡逆而入獄,然基本處於上升時期。而詩人作此詩時尚在洛陽任職,故當作於入洛之初,卽元康六年之前,故繫於是年。
    元康七年(公元297)。雲36歲,機37歲。
    正月,梁王肜、夏侯駿逼遣周處以五千兵擊齊萬年於六陌,處力戰而死。機作《晉平西將軍周處碑》。據《晉書》卷四《惠帝紀》處於是年正月戰死,故其碑文當作於是年或稍後。按:此碑文當為陸機原作,後被毀,今所見者乃唐人重樹之碑。蓋原文漫滅,後人多有增補,故其文敘述史實,間有抵牾。
    潘岳為著作郎,作《馬汧督誄》。《晉書》卷五十五《潘岳傳》:“征補博士,未召,以母疾輒去,官免。尋為著作郎。”其誄序有“惟元康七年秋九月十五日”句,故知當作於是年九月。
    石崇作《答曹嘉詩》、《贈棗腆》。據《三國志》卷二十《魏書·武文世王公傳》裴注可知,嘉、崇之贈答,在崇出鎮徐州之時,崇于元康八年免官。另,崇《贈棗腆》詩有“久官無成績,棲遲於徐方”句,故知崇作此詩已出鎮徐州有年,因繫之是年。
    江統除華陰令,作《函谷關賦》。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疑作于赴華陰途中。”姑繫於是年。
    束皙作《避諱議》。其文曰作于“元康七年”,故繫之是年。
    王渾卒。《晉書》卷四十二《王渾傳》:“王渾,字玄沖,太原晉陽人也。父昶,魏司空。……太熙初,遷司徒。惠帝卽位,加侍中……及誅楊駿,崇重舊臣,乃加渾兵。渾以司徒文官,主史不持兵,持兵乃吏屬絳衣。……渾所歷之職,前後著稱,及居台輔,聲望日減。元康七年薨,時年七十五,諡曰元。”
    陳壽卒。《晉書》卷八十二《陳壽傳》:“陳壽,字承祚,巴西安漢人也。少好學,師事同郡譙周,仕蜀為觀閣令史。……舉為孝廉,除佐著作郎,出補陽平令。撰《蜀相諸葛亮集》,奏之。除著作郎,領本郡中正。撰魏吳蜀《三國志》,凡六十五篇。……元康七年,病卒,時年六十五。……壽又撰《古國志》五十篇、《益都耆舊傳》十篇餘,文章傳於世。”
    機轉殿中郎。《晉書》卷五十四《陸機傳》:“吳王晏出鎮淮南,以機為郎中令,遷尚書中兵郎,轉殿中郎。”轉殿中郎在遷尚書中兵郎後,而機于元康八年任著作郎,故在是年。
    又作《策秀才問》。《晉書》卷六十八《紀瞻傳》:“後舉秀才,尚書郎陸機策之。”機于元康六年冬離任吳王郎中令而赴洛,適洛已是歲暮,策紀瞻不可能在這一年,當在第二年轉殿中郎之前,故繫是年。
    又作《講漢書詩》。具體時間無考,左思、潘岳均為謐講《漢書》,機作此當入朝任尚書中兵郎,轉殿中郎之前,姑繫是年。
    雲督糧過婁地,以所督糧盡賑饑民。王鏊《姑蘇志》卷二十七:“晉陸内史祠,在長洲縣相城益地鄉,祀晉大將軍右司馬陸雲士龍也。雲為郡人,因督糧過吳婁地,見歳侵,以所督糧盡賑饑民。後遇難,民感其惠,以衣冠葬此,立祠祀之。”雲督糧,賑濟饑民具體時間不詳,或在吳王郎中令任上,因吳王食邑三郡,吳郡為其一,去吳郡督糧,當此任上。姑繫是年。
    雲作《西園第旣成有司啓》、《王卽位未見賓客羣臣又未講啓》、《輿駕比出啓》、《言事者啓使部曲將司馬給事覆校諸官財用出入啓》。上五篇啓均作于郎中令上,時間比《國起西園第表啓》略晚,雲赴吳在上年冬,西園旣成,當在次年,故《西園第旣成有司啓》必作于元康七年。其餘四篇或稍後。姑繫於是年。
    又作《移書太常薦同郡張瞻》。《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雲愛才好士,多所貢達。移書太常府薦同郡張贍曰……入為尚書郎。”可知其書作于未入尚書郎前、吳王郎中令上。
    又作《贈鄭曼季往返》八首。據鄭之《鴛鴦序》:“有賢者二人,雙飛東嶽,揚輝上京。其兄已顯登清朝,而弟中漸婆娑衡門。”可知作此詩時機、雲並已入洛,且機官居顯要,而雲仕途蹭蹬。考陸機《答賈謐詩》序可知,機遷尚書中兵郎是在元康六年冬,雲繼任吳王郎中令一職,鄭詩序或指此也。又據郝經《續後漢書·鄭胄傳》:“鄭豐,字曼季。……有文學操行,與陸雲善。吳亡入晉,司空張華辟,未就,卒。”可知張華曾辟鄭豐,豐未就。復考《晉書·惠帝紀》,張華元康六年遷司空。綜此,此詩或為“司空張華辟,未就”而作是詩,以勸勉其出仕也。因此當作于元康六年冬之後,雲滯吳地之時,故繋於是年。
    又作《與戴季甫書》第一、二書。第一書從“中間曠年”、“比辱慰誨”句看,二人不見已有數年,且戴氏已有數書與陸雲,而第二書又有“曠遠以來,忽踰年載”之句,兩相較之,第二書所作時間當在第一書之前。第二書有“東歸之後”句,士龍東歸時間較長者有兩次:第一次是天紀四年吳亡,二兄晏、景被殺,次年兄機扶柩東歸,而後屏居鄉里,閉門讀書。第二次是入洛以後,約于元康六年冬任吳王晏郎中令。晏鎮淮南,在洛陽之東,或可謂之“東歸”。書有“守以重任”“忽踰年載”之句,故此書當作于任淮南郎中令之次年。故繋於是年。
    又作《答吳王上將軍顧處微》(九章)吳王上將軍顧處微作詩贈雲,雲作此詩答之。從“陟彼玉階,黃髮來升”句,雲與處微均在吳王府中任職。再從“匪唯形交,殷薦其心”,“心以殷薦,分以道成”,“詩亦有悲,無幾相見”,“臨篇焉愧,德輶辭輯”詩句看,士龍與處微相交有年,而相見甚短卽別。稽考詩之“王謂御事,誰撫上軍。於時飜飛,虎嘯江濆”句,則可知處微因赴江濆履行職責而與之別。因吳王晏所鎮淮南,所食三郡丹楊、吳興、吳郡,皆与淮南路程有日,故處微赴江濆則必與雲別。雲元康六年冬赴任郎中令,八年離任,此時作於是二年的可能性不大,或作于元康七年。故繫於是年。
    元康八年(公元298)。雲37歲,機38歲。
    潘岳轉散騎常侍,代賈謐議晉書限斷,又代樂廣作《讓河南尹表》。見《晉書》卷五十五《潘岳傳》、卷四十《賈謐傳》、卷四十三《樂廣傳》、萬斯同《晉將相大臣年表》。
    機轉著作郎,作《弔魏武帝文》。《文選》卷三十七《謝平原內史表》李善注引臧榮緒《晉書》:“轉殿中郎,又為著作郎。”又《弔魏武帝文》序:“元康八年,機始以台郎,出補著作。”可知機為著作郎及作弔文均在本年。姜亮夫《陸平原年譜》據機本傳,認為機任著作郎當在吳王郎中令前,定為元康三年,或誤。
    又作《薦賀循郭訥表》。《晉書》卷六十八《賀循傳》:賀循字彥先,會稽山陰人也……然久無援於朝,久不進序,著作郎陸機上疏薦循。”機任著作郎元康八、九兩年,此表當作於《策秀才問》之後,故在是年或稍後。
    又作《答張士然詩》。詩有“潔身躋祕閣,祕閣峻且玄”之句,亦證此詩當作出補著作郎任上。或士然因機就新職,以詩見贈,贈詩已佚。《文選》卷二十四李善注引孫盛《晉陽秋》:“張悛字士然,少以文章與陸機友。”
    又作《贈武昌太守夏少明詩》。此詩所作時間無載,然夏少明之《答陸士衡詩》有“據仁為本,仗義為輿。經緯三墳,錯綜眾書。斟酌聖奧,與道卷舒”之句,可知機詩所作在任著作郎之後。故繫之是年。
    朝議立晉書限斷,機作《晉書限斷議》。《晉書》卷四十《賈謐傳》:“先是,朝廷議立晉書限斷,中書監荀勗謂宜以魏正始起年,著作郎王瓚欲引嘉平已下朝臣盡入晉史,于時依違未有所決。惠帝立,更使議之。謐上議,請從泰始為斷。於是事下三府,司徒王戎、司空張華、領軍將軍王衍、侍中樂廣、黃門侍郎嵇紹、國子博士謝衡皆從謐議。騎都尉濟北侯荀畯、侍中荀籓、黃門侍郎華混以為宜用正始開元。博士荀熙、刁協謂宜嘉平起年。謐重執奏戎、華之議,事遂施行。”《晉書》限斷涉及王朝更迭,如何直錄之問題。賈謐之議實出潘岳,從泰始為斷,以武帝禪位為始,是一種客觀的史家態度。機則依違兩可,曾作《三祖紀》,以帝紀之形式,傳記之寫法,似為折中之態度,實悖史家之實錄,故《史通》卷二曰:“陸機《晉書》列紀三祖,序其事,竟不編年,年旣不編,何紀之?”機議晉書限斷之具體時間,據《北堂書鈔》卷五十七:“王隱《晉書》陸機以文字為祕書監請為著作郎,議著晉書限斷。”故繫是年。
    又撰《惠帝起居注》。《隋志》著錄《惠帝起居注》二卷,不著撰人。章宗源《隋書經籍志考證》卷五、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卷十五均認為陸機撰。且姚氏認為作于著作郎任上。故繫於是年。
    又撰《洛陽記》。《冊府元龜》卷五百六十:“陸機為著作郎,撰《雒陽記》一卷。”故繫於是年。
    又撰《三祖紀》。《史通》卷十二:“洛京時,著作郎陸機始撰《三祖紀》,佐著作郎束晢,又撰《十志》,會中朝喪亂,其書不存。”故繫於是年。
    雲作《國人兵多不法啓》。從此啓“服事以來,荏苒三年”句看,乃作于任吳王郎中令之第三年,卽元康八年。
    入為尚書郎。時間史書不載。《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尋拜吳王晏郎中令。……入為尚書郎。”雲《國人兵多不法啓》有“服事以來,荏苒三年”之句,可知雲于元康八年離任吳王郎中令入為尚書郎,具體時間或為秋冬之季。
    又作《與戴季甫書》第七書。此書所作時間難以確考,然陸機有《薦賀循郭訥表》,據《晉書·賀循傳》:“著作郎陸機上疏薦循。”又機《弔魏武帝文》序,元康八年,機出補著作,故機之薦表必作於是年或稍後。而雲此書曰:“郭敬言蒸陽良才遠負,爲之邑歎。以其姿望,足以致高,想不久爾耳。”郭敬言卽郭訥,故此書亦當与陸機薦表差近。
    元康九年(公元299)。雲38歲,機39歲。
    正月,破齊萬年。梁王肜錄尚書事,河間王顒為鎮西將軍,成都王穎為鎮北大將軍。《晉書》卷四《惠帝傳》:“九年春正月,左積弩將軍孟觀伐氐,戰於中亭,大破之,獲齊萬年。徵征西大將軍、梁王肜錄尚書事。以北中郎將、河間王顒為鎮西將軍,鎮關中;成都王穎為鎮北大將軍,鎮鄴。”
    七月,尚書裴頠為尚書僕射。《晉書》卷四《惠帝傳》:“九年……秋八月,以尚書裴頠為尚書僕射。”
    十二月,賈后废太子庶人,張華上書諫廢太子。《晉書》卷四《惠帝傳》:“。十二月壬戌,廢皇太子遹為庶人,及其三子幽于金墉城,殺太子母謝氏。”又卷三十六《張華傳》:“及賈后謀廢太子……帝會羣臣於式乾殿,出太子手書,遍示羣臣,莫敢有言者。惟華諫曰:‘此國之大禍。自漢武以來,每廢黜正嫡,恆至喪亂。且國家有天下日淺,願陛下詳之。’尚書左僕射裴頠以為宜先檢校傳書者,又請比校太子手書,不然,恐有詐妄。賈后乃內出太子素啓事十餘紙,眾人比視,亦無敢言非者,議至日西不決,后知華等意堅,因表乞免為庶人,帝乃可其奏。”
    潘岳遷給事黃門侍郎,奉詔作《關中詩》、《上關中詩表》,又作《贈王世胄》、《楊仲武誄》、《哀祝文》、《愍懷太子禱神文》。見《晉書》卷五十五《潘岳傳》、卷五十三《愍懷太子傳》、卷五十八《周處傳》、《世說新語》卷中《賞譽》。
    太子洗馬江統作《徙戎論》以警朝廷。《晉書》卷五十六《江統傳》:“時關隴、屢為氐、羌所擾,孟觀西討,自擒氐帥齊萬年。統深惟四夷亂華,宜杜其萌,乃作《徙戎論》。……帝不能用。未及十年,而夷狄亂華,時服其深識。”故繫於是年。
    裴頠遷尚書左僕射,作《崇有論》、《貴無論》。見《三國志》卷二十三《魏書·裴潛傳》裴注引荀綽《冀州記》、引陸機《惠帝起居注》,《晉書》卷四《惠帝紀》、卷五十三《裴頠傳》,《世說新語》卷上《文學》。
    雲拜侍御史,尋轉太子中舍人。具體時間史書並失載,《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尋拜吳王晏郎中令。……入為尚書郎、侍御史、太子中舍人、中書侍郎。”雲約于元康八年秋冬入朝為尚書郎,永寧二年六月遷清河內史,其間三年歷尚書郎、侍御史、太子中舍人、中書侍郎四職。而太子被廢於是年十二月,故雲太子中舍人職亦當止於是時,故當是雲拜侍御史不久卽轉太子中舍人。故將二職並繋于本年。
    作《答孫顯世》(十章)。綜考雲詩“發彼承華,頓此增城”,以及顯世贈詩“翩翩二宮,令問不己。乃遷華閣,皇典斯紀”,“邁彼江川,邈此北流”,第一,雲由太子屬官而拜吳王郎中令,並由郎中令而入遷華閣。第二,顯世贈詩乃作於雲至洛之後,雲之答詩必然在至洛後。第三,顯世與雲作詩贈答之時,皇太子遹尚在世。復考《晉書·惠帝紀》皇太子遹于元康九年十二月被廢,永康元年三月被杀。詩曰“煥矣金虎,襲我皇猷”,或之太子被廢之事。故此詩必作于元康九年十二月之前。又《陸雲傳》載:“尋拜吳王郎中令……入為尚書郎。”可知,雲入華閣卽任尚書郎。尚書官署稱尚書台,掌圖書奏章,出納王命,敷奏萬機,郎官主起草文書,故孫顯世贈詩言“乃遷華閣,皇典斯紀”。雲于元康八年秋冬之際入補尚書郎,此詩當作于元康九年十二月至永康元年三月之間。故繫是年。
    又作《與楊彥明書》第六、七書。第六書乃論若思、望之清才俊彥,皆久不見進,乃無鄉黨薦之故。據《晉書》卷六十九《戴若思傳》:“若思後舉孝廉入洛。機薦之于趙王倫……倫乃辟之。”機薦若思當在趙王倫攝政之時。故書必作于永康元年四月前。
    永康元年(公元300)。雲39歲,機40歲。
    正月,賈后使黃門誣太子為逆,更幽于許昌宫之別坊。《晉書》卷五十三《愍懷太子傳》。:“明年正月,賈后又使黃門自首,欲與太子為逆。詔以黃門首辭班示公卿。又遣澹以千兵防送太子,更幽于許昌宮之別坊。”
    三月,孫慮以藥杵椎殺太子,時年二十三。《晉書》卷五十三《愍懷太子傳》。:“三月,矯詔使黃門孫慮齋至許昌以害太子。……慮乃逼太子以藥,太子不肯服,因如廁,慮以藥杵椎殺之,太子大呼,聲聞於外。時年二十三。”
    四月,梁王肜、趙王倫矯詔廢賈后為庶人,旋殺之。追復故皇太子位。賈謐伏誅,張華、裴頠遇害。倫專擅朝廷。《晉書》卷四《惠帝紀》“永康元年春……(三月)賈后矯詔害庶人遹於許昌。夏四月辛卯,日有蝕之。癸巳,梁王肜、趙王倫矯詔廢賈后為庶人,司空張華、尚書僕射裴頠皆遇害,侍中賈謐及黨與數十人皆伏誅。甲午,倫矯詔大赦,自為相國、都督中外諸軍,如宣文輔魏故事,追復故皇太子位。丁酉,以梁王肜為太宰,左光祿大夫何劭為司徒,右光祿大夫劉寔為司空,淮南王允為驃騎將軍。己亥,趙王倫矯詔害賈庶人于金墉城。”張華是年六十九,著《博物志》,《隋书》卷三十五《經籍志》:“《張華集》十卷,录一卷。”裴頠時年三十四,著《崇有論》、《貴無論》、《辯才論》等。《隋書》卷三十五《經籍志》:“《裴頠集》九卷。”
    石崇、潘岳、歐陽建並被害,建作《臨終詩》。《晉書》卷五十五《潘岳傳》:“及趙王倫輔政,秀為中書令。……俄而秀遂誣岳及石崇、歐陽建謀奉淮南王允、齊王冏為亂,誅之,夷三族。……初被收,俱不相知,石崇已送在市,岳後至,崇謂之曰:‘安仁,卿亦復爾邪!’岳曰:‘可謂白首同所歸。’岳《金谷詩》云:‘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歸。’乃成其讖。”,又《晉書》卷三十三《歐陽建傳》:“及遇禍,莫不悼惜之,年三十餘。臨命作詩,文甚哀楚。”石崇時年五十二,《隋書》卷三十五《經籍志》:“《石崇集》六卷,梁有錄一卷。”潘岳時年五十四,《隋書》卷三十五《經籍志》:“《潘岳集》十卷。”歐陽建時年三十余,《隋書》卷三十五《經籍志》:“《歐陽建集》二卷。”
    五月,立臧為皇太孫。《晉書》卷四《惠帝紀》:“五月己巳,立皇孫臧為皇太孫,尚為襄陽王。”
    六月,葬愍懷太子於顯平陵。《晉書》卷四《惠帝紀》:“六月壬寅,葬愍懷太子於顯平陵。撫軍將軍、清河王遐薨。”
    八月,淮南王允舉兵討趙王倫,不克。《晉書》卷四《惠帝紀》:“秋八月,淮南王允舉兵討趙王倫,不克,允及其二子秦王郁、漢王迪皆遇害。”
    十二月,帝臨辟雍,行鄉飲酒之禮。《晉書》卷二十一《禮志下》:“武帝泰始六年十二月,帝臨辟雍,行鄉飲酒之禮。詔曰:‘禮儀之廢久矣,乃今復講肄舊典。’賜太常絹百匹,丞、博士及學生牛酒。咸寧三年,惠帝元康九年,復行其禮。”
    虞溥遷鄱陽內史,作《移告屬縣》、《獎訓學徒詔》,尋卒。《晉書》卷八十二《虞溥傳》:“虞溥,字允源,高平昌邑人也。……稍遷公車司馬令,除鄱陽內史。大修庠序,廣詔學徒,移告屬縣……於是至者七百餘人。溥乃作誥以獎訓之……注《春秋》經、傳,撰《江表傳》及文章詩賦數十篇。卒于洛,時年六十二。”二文所作具體時間無考,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繫於是年。
    左思退居宜春里,專意典籍。《晉書》卷九十二《文苑傳》:“祕書監賈謐請講《漢書》,謐誅,退居宜春里,專意典籍。”
    張協屏居草澤,作《七命》。《晉書》卷五十五《張協傳》:“于時天下已亂,所在寇盜,協遂棄絕人事,屏居草澤,守道不競,以屬詠自娛。擬諸文士作《七命》。”具體時間無載,姑繫是年。
    潘尼轉著作郎,作《乘輿箴》。《晉書》卷五十五《潘尼傳》未載具體時間,姑繫是年。
    劉頌作《趙王倫加九錫議》,遷光祿大夫,病卒。見《晉書》卷四十六《劉頌傳》:“劉頌字子雅,廣陵人,漢廣陵厲王胥之後也。世為名族。……及趙王倫之害張華也,頌哭之甚慟。……孫秀等推崇倫功,宜加九錫,百僚莫敢異議。頌獨曰……於是以頌為光祿大夫,門施行馬。尋病卒。”《趙王倫加九錫議》作于倫任相國之時,蓋是年四月前。
    機為相國參軍,賜爵關內侯。《晉書》卷五十五《陸機傳》:“趙王倫輔政,引為相國參軍。豫誅賈謐功,賜爵關中侯。”
    作《與趙王倫牋薦戴淵》。《晉書》卷六十九《戴若思傳》:“若思後舉孝廉入洛。機薦之于趙王倫……倫乃辟之,除沁水令,不就,遂往武陵省父。”具體時間無載,當作于趙王倫攝政之時,倫於次年正月篡位,四月被殺,故繫是年。
    又作《門有車馬客行》。此詩所作時間無考,然詩所寫內容與《歎逝賦序》相近,疑二者所作時間相近。是年張華、裴頠、石崇、歐陽建等諸名士被殺,給詩人心靈投下巨大陰影,此詩所抒發情感實是當時心境的折射。姑繫是年。
    又作《丞相箴》。此具體創作時間無載,然考之史籍,永康元年四月,趙王倫矯詔廢賈后,自為相國,機為相國參軍,此箴當作於此時,以諫誡趙王倫,故繫是年。
    又作《張華誄》、《詠德賦》、《愍懷太子誄》。《晉書》卷三十六《張華傳》:“華誅後,作誄,又為《詠德賦》以悼之。”誄、賦均佚。愍懷太子誄文當作於追復愍懷太子之位時。江統亦作《愍懷太子誄》。故繫是年。
    又作《歎逝賦》。其賦序曰:“余年方四十,而懿親戚屬亡多存寡。”故知作於是年。
    又作《述思賦》、《文賦》、《羽扇賦》、《漏刻賦》。陸雲《與兄平原書》第二三書:“雲再拜:省諸賦皆有高言絶典,不可復言。頃有事,复不大快,凡得再三視耳。其未精,倉卒未能為之次第。省《述思賦》流,深情至言,實為清妙。恐故復未得為兄賦之最。兄文自為雄,非累日精拔,卒不可得言。《文賦》甚有辭,綺語頗多,文適多體,便欲不清。不審兄呼爾不?《詠德頌》甚復盡美,省之惻然。《漏賦》腹中愈首尾,發頭一而不快,言‘烏雲龍見’,如有不體。《感逝賦》愈前,恐故當小不?然一至不復滅。《漏賦》可謂清工。兄頓作爾多文,而新奇乃爾,眞令人怖不當復道作文。”其言《詠德頌》、《扇賦》、《漏賦》、《感逝賦》,卽《詠德賦》、《羽扇賦》、《漏刻賦》、《歎逝賦》。可知上賦均作於是年,而《歎逝賦》乃詩人年四十而作,故繫是年。杜甫《醉歌行》:“陸機二十作文賦,汝更小年能綴文。”未知何據。
    雲遷中書侍郎。雲遷中書侍郎,史無明載,然據《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所列官秩次序看,當在任太子中舍人之後。太子被廢于元康九年十二月,太子中舍人亦止於是時,故遷中書侍郎必在本年一月之後。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曰:“假定在遷太子中舍人的次年。”陸說是。
    作《與兄平原書》第六、二三書。第六書所作時間與《述思賦》接近,而據第二三書可知,《述思賦》與《詠德頌》幾作於同時,《詠德頌》卽《詠德賦》,乃是張華被殺之後,機作文以頌張華之德。張華被誅于永康元年四月,故此二書必作於是年四月後。
    又作《與戴季甫書》第四書。從“近聞若思未有通塗”句看,此書當作在戴若思入洛之後尚未宦達之前。若思後舉孝廉入洛,機作《與趙王倫牋薦戴淵》,倫乃辟之。除沁水令,不就,遂往武陵省父。“未有通塗”蓋指此也。機薦若思當在趙王倫攝政時。據《晉書·惠帝紀》倫于永康元年三月自為相國,永寧元年四月被誅,可知此書亦當作于永康元年三月之後,永寧元年四月之前。
    又作《登遐頌》。據雲《與兄平原書》第一三書:“去省《登遐傳》,因作《登遐頌》,須臾便成。”又第一四書:“誨頌,兄乃以爲佳,甚以自慰。文章當貴經緯,如謂後頌,語如漂漂,故謂如小勝耳。《九愍》如兄所誨,亦殊過望。”可知,《登遐頌》所作時間和《九愍》差近,《九愍》作於張華被殺卽永康元年四月后,雲任司馬穎幕僚卽永寧二年六月前。此頌又早於《九愍》,或作於張華被殺不久。張華被殺,不惟失去了誘掖作者之知己,而大量名士同時遇難,政治的血腥也使之惶恐不安,頌文所透出的心態正是這一特殊時期的產物。故繋之是年。
    又作《張二侯頌》。據雲《與兄平原書》第一一書:“雲頃又爲輔吳、奮威作頌,欲愈前頌,然意並不以快。遣信當送《九愍》三賦,脫然謂可舉意。”可知此頌與《九愍》所作時間差近。又據第八:“張公在者必罷,必復以此見調。不知《九愍》不多,不當小減”句看,此書信必作於張公去世之後,由此則可推知《九愍》與此頌皆作於是年之後。
    永寧元年(公元301)。雲40歲,機41歲。
    正月,趙王倫篡位。《晉書》卷四《惠帝紀》:“永寧元年春正月乙丑,趙王倫篡帝位。丙寅,遷帝于金墉城,號曰太上皇,改金墉曰永昌宮。廢皇太孫臧為濮陽王。……癸酉,倫害濮陽王臧。”
    三月,齊王冏、成都王穎、河間王顒起兵討倫,四月倫見誅,改元。《晉書》卷四《惠帝紀》:“三月,平東將軍、齊王冏起兵以討倫,傳檄州郡,屯于陽翟。征北大將軍、成都王穎,征西大將軍、河間王顒,常山王乂,豫州刺史李毅,兗州刺史王彥,南中朗將、新野公歆,皆舉兵應之,眾數十萬。……夏四月,歲星晝見。冏將何勗等擊張泓于陽翟,大破之,斬孫輔等。辛酉,左衛將軍王輿與尚書、淮陵王漼勒兵入宮,禽倫党孫秀、孫會、許超、士猗、駱休等,皆斬之。逐倫歸第,卽日乘輿反正。……於是大赦,改元,孤寡賜穀五斛,大酺五日。誅趙王倫、義陽王威、九門侯質等及倫之黨與。”
    摯虞作《致齊王冏箋》。永寧元年正月趙王倫篡位,四月被誅,齊王冏輔政。摯虞箋當作於是年四月或稍後。見《晉書》卷四《惠帝紀》、卷三十六《張華傳》。
    潘尼假歸,作《給事黃門侍郎潘君碑》、《潘岳碣》、《答陸士衡》。岳與孫秀有隙,因秀誣而被誅,尼之碑碣當作於秀被誅後。秀與趙王倫同時被誅,故繫是年。又《答陸士衡》,有“予志耕圃,爾勤王役”之句,或在是年初。
    嵇紹為侍中,作《張華不宜復爵議》、《諫齊王冏書》、《上惠帝疏》。《晉書》卷九十二《忠義傳》:“司空張華為倫所誅,議者追理其事,欲復其爵,紹又駁曰……齊王冏旣輔政,大興第舍,驕奢滋甚,紹以書諫。”前二文明確作於倫誅後,而後文亦當與《諫齊王冏書》同上,故繫於是年。
    江統遷尚書郎,作《太子母喪廢樂議》。《晉書》卷五十六《江統傳》:“後為博士、尚書郎,參大司馬、齊王冏軍事。冏驕荒將敗,統切諫,文多不載。”參齊王冏軍事,當在冏擅權之際,故繫於是年。又嚴可均《全晉文》卷一百0六此文注曰:“永寧元年冬。”
    機為任中書郎,倫見誅,機被收付廷尉,賴成都王穎、吳王晏並救理之,減死徙邊,遇赦而止。作《與吳王晏表》、《謝吳王表》、《見原後謝齊王表》、《與成都王牋》。《晉書》卷五十九《趙王倫傳》:“奉皇帝璽綬以禪位於倫。……惠帝乘雲母車,鹵簿數百人,自華林西門出居金墉城。尚書和郁,兼侍中、散騎常侍、琅邪王睿,中書侍郎陸機從,到城下而反。使張衡衛帝,實幽之也。”又卷四十七《傅祗傳》:“初,倫之篡也,孫秀與義陽王威等十餘人預撰儀式禪文。及倫敗,齊王冏收侍中劉逵、常侍騶捷、杜育、黃門郎陸機、右丞周導、王尊等付廷尉。以禪文出中書,復議處祗罪,會赦得原。”又卷五十四《陸機傳》:“倫將篡位,以為中書郎。倫之誅也,齊王冏以機職在中書,九錫文及禪詔疑機與焉,遂收機等九人付廷尉。賴成都王穎、吳王晏並救理之,得減死徙邊,遇赦而止。……時中國多難,顧榮、戴若思等咸勸機還吳,機負其才望,而志匡世難,故不從。……時成都王穎推功不居,勞謙下士。機旣感全濟之恩,又見朝廷屢有變難,謂穎必能康隆晉室,遂委身焉。穎以機參大將軍軍事,表為平原內史。”湯球輯王隱《晉書》卷七《陸機傳》:“機以文學轉中書郎。”《文選》卷十六《歎逝賦》李善注引王隱《晉書》:“後成都王穎以機為司馬,參大將軍軍事。”據《晉書》卷四《惠帝紀》,是年四月,皇輿反正,改元大赦。六月,成都王穎為大將軍、錄尚書事。其《與吳王表》似為被收辯白之辭,而《與吳王表》、《謝吳王表》、《見原後謝齊王表》、《與成都王牋》則作於遇赦之後。時間略有別也。
    又作《園葵詩》二首。《文選》卷二十九《園葵詩》李善注:“齊王冏沉譖機為倫作禪文,賴成都王穎救之免,故作此詩,以葵為喻謝穎。”亦當作於是時。
    又作《贈潘尼》。其詩有“遺情市朝,永志丘園”句,當作是年初潘尼假歸之時。見《晉書》卷五十五《潘尼傳》、又卷四《惠帝紀》。
    又作《招隱詩》。詩作時間不可考,士衡此種心態可能在兩個時期:一是屏居鄉里;二是入洛迭經宦海浮沉之後。從“富貴苟難圖”句看,當是求富貴而不得,而生歸隱之心,疑作于遭齊王冏誣枉之後。姑繫之是年。
    又作《贈顧交趾公眞詩》。《唐鈔文選集注彙存》:“顧尚(按:當作祕),字公眞,初曾同事太子令,出為交址太守,故贈之也。”萬斯同《晉方鎮年表》謂顧祕于永興元年出任交州刺史,是時陸機已卒一年,萬氏顯然誤記。祕乃在吾彥之後繼任交州刺史。據秦錫圭《補晉方鎮年表》元康九年吾彥在交州刺史任上,其繼任時間必在此二、三年之後,永興元年或為永寧元年之誤,此詩亦或作於此時。姑繫是年。
    又作《贈弟士龍》。詩作時間不可考,然詩有“卒然當遠別”之句,考機、雲入洛,遠別有兩次,一次是士衡任淮南吳王郎中令,離洛赴淮南;一次是士衡任平原內史,雲任清河內史。因淮南屬吳地,離洛而適故土,雖有離別之情,而無悲悼之懷。後次離別則情境迥異。是年,機、雲因牽于趙王倫篡逆之事而入獄,九死一生,終得生還。而次年,兄弟又將分赴兩地,劫後餘生,適遭別離,將別一番情懷。究詰此詩,悲悼傷感之情如此深厚,當作於是年。故繫於此年。
    雲因牽于趙王倫篡逆事,入獄,賴成都王穎等救理之。陸機《謝平原內史表》:“橫為故齊王冏所見枉陷,誣臣與眾人共作禪文。幽執囹圄,當為誅始。……乃與弟雲及散騎侍郎袁瑜、中書侍郎馮熊、尚書右丞崔基、廷尉正顧榮、汝陰太守曹武,思所以獲免,陰蒙避回,崎嶇自列。”雲之入獄,亦因職在中書之故也。
    作《晉故豫章內史夏府君誄》。其誄曰:“惟永寧元年五月二十五日,晉故豫章內史夏府君卒。”夏府君,卽夏靖,字少明。官至武昌太守、豫章太守。
    又作《四言失題》(八章)。此詩所作時間雖不可考,但是从内容情感看,第一,不可能作于青年或屏居鄉里期間;第二,不可能作於入洛之後仕途處於上升時期。綜合兩方面考查,此詩所作時間當在永寧元年六月之後。是年四月,趙王倫因將篡位而被誅,兄機因為任趙王倫中書郎被疑參與擬九錫文及禪詔,被捕入獄,雲亦坐罪,賴成都王穎、吳王晏並救理之,遇赦出獄,此時詩人欲進不能,欲退不忍,此詩或是這一特殊心境的折射。
    又作《四言失題》(六章)。此六章詩所作時間不可確考,但是從所表現的思想看,與上首失題詩創作時間較近,或與《逸民賦》創作時間接近,或在永寧元年六月之後。
    又作《太尉王公以九錫命大將軍讓公將還京邑祖餞贈此詩》(六章)。綜考《晉書·惠帝紀》與《成都王穎傳》,趙王倫永寧元年篡帝位,四月被誅。六月,成都王穎還鄴都。至鄴後,惠帝詔遣兼太尉王粹加司馬穎九錫殊禮,進位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事、假節、加黃鉞、錄尚書事,入朝不趨,劍履上殿。穎拜受徽號,讓殊禮九錫。再稽之詩“昔乃云來,春林方輝。歲亦暮止,之子言歸”,可知此詩作于永寧元年歲末。
    又作《九愍》。據陸雲《與兄平原書》第八書:“張公在者必罷,必復以此見調。不知《九愍》不多,不當小減”句看,此詩必作於張公去世之後。張華被誅于永康元年四月,則可知《九愍》必作是年四月後。又第十一書:“遣信當送《九愍》、三賦,脫然謂可舉意。”又第十四書:“《九愍》如兄所誨,亦殊過望。雲意自謂當不如三賦。”二書所言之三賦蓋指《愁霖賦》、《雨霽賦》、《登臺賦》,而據《登臺賦》、《愁霖賦》可知,此三賦皆作於永寧二年六月前後,而從《與兄平原書》的敍述語氣與次序看,《九愍》所作似早於三賦。故當在永康元年四月與永寧二年六月之間。姑繫之是年。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五書。第五書所言《答少明詩》今雖不存,但從陸機《贈武昌太守夏少明詩》推之,必是與少明之往返贈答。另據夏少明之答詩:“經緯三墳,錯綜眾書。斟酌聖奧,與道卷舒。”可知,陸機詩作于著作郎任上,機元康八年出補著作。另據雲《晉故豫章內史夏府君誄》序,少明卒于永寧元年五月,可知此書當作于元康八年至永寧元年五月之間。故《答少明詩》必在是時。姑繫於此年。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一0書。此書討論並品評《楚辭·九歌》與《九章》,說明此書在時間上與《九愍》差近,亦在張華被殺,卽永康元年之後,永寧二年夏之前。姑繫於此年。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一一書。此書所作時間與《張二侯頌》、《九愍》差近,而此信謂《九愍》僅成三篇,故知此信在永康元年之後,永寧二年夏之前。姑繫於此年。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一六書。由“張公昔亦云”句看,此書作于張華死後,據此,則書必作於是年之後,或《祖考頌》所作時間差近。故繫於此年。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二四書。此書所涉及之少明,卽夏少明。機《弔少明》詩(今佚),必作於少明所卒不久,另據雲《晉故豫章內史夏府君誄》:“惟永寧元年五月二十五日,晉故豫章內史夏府君卒。”可知,《弔少明》詩以及此書必作永寧元年五月之後。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二八書。此書論及陸機《園葵詩》,当與機詩时间差近,卽作於是年四月後。
    又作《逸民賦》。其《逸民箴》序曰:“余昔為《逸民賦》,大將軍掾何道彥,大府之俊才也。作《反逸民賦》……故為《逸民箴》以戒反正焉。”《逸民箴》當作於《逸民賦》之次年,二者應相距時間不遠,故繫是年。
    太安元年(公元302)。雲41歲,機42歲。
    三月,皇太孫尚薨,祕書監摯虞作《議為皇太孫服》。《晉書》卷二十《禮志中》:“惠帝太安元年三月,皇太孫尚薨。有司奏,御服齊衰期。詔下通議。散騎常侍謝衡以為……中書令卞粹曰……祕書監摯虞云:‘太子初生,舉以成人之禮,則殤理除矣。太孫亦體君傳重,由位成而服,全非以年也。天子無服殤之義,絕期故也。’於是從之。”摯虞遷祕書監當在此之前,具體時間無載,姑繫是年。
    五月,梁王肜薨。劉寔為太傅,齊王冏為太師,東海王越為司空。《晉書》卷四《惠帝紀》:“五月;乙酉,侍中、太宰、領司徒、梁王肜薨。以右光祿大夫劉寔為太傅。……癸卯,以清河王遐子覃為皇太子,賜孤寡帛,大酺五日。以齊王冏為太師,東海王越為司空。”
    九月,張方縱暴都邑,左思舉家適冀州。《晉書》卷九十二《文苑傳》:“及張方縱暴都邑,(左思)舉家適冀州。數歲,以疾終。”另據《晉書》卷四《惠帝紀》:“(太安二年九月)張方入京城,燒清明、開陽二門,死者萬計。”張方縱暴都邑,蓋指此。故繫於是年。
    十二月,長沙王乂攻殺冏,改元太安。《晉書》卷四《惠帝紀》:“十二月丁卯,河間王顒表齊王冏窺伺神器,有無君之心,與成都王穎、新野王歆、范陽王虓同會洛陽,請廢冏還第。長沙王乂奉乘輿屯南止車門,攻冏,殺之,幽其諸子于金墉城,廢冏弟北海王寔。大赦,改元。以長沙王乂為太尉、都督中外諸軍事。封東萊王蕤子照為齊王。”
    江統遷廷尉正,作《正刑論》(文佚)。《北堂書鈔》卷五十五引王隱《晉書》,江統為廷尉正,作《正刑論》。故繋之是年。
    機拜平原內史,作《謝平原內史表》。《三國志》卷五十八《吳書·陸抗傳》裴注引《機雲別傳》:“于時朝廷多故,機雲並自結于成都王穎,穎用機為平原相,雲清河內史。尋轉雲右司馬,甚見委仗。”據《晉書》卷四《惠帝紀》:是年十二月誅冏,改元。表雲為清河內史、轉大將軍右司馬,機拜平原內史,當均在是年。機之《謝平原內史表》,當作于到官任上。在是年末,或稍後。
    作《感丘賦》。此賦具體寫作時間難以確考,然從背京室、泛西川、沿黃河之曲湄,由西向東的行進路線看,似是由洛赴平原。平原古屬齊地,在洛陽東南,黃河在洛由向東轉向東北,故曰“曲湄”。若此則是作于赴平原內史途中。此賦所寫之心境與陸機此時之特殊境遇亦殊近似。姑繫是年。
    又作《愍思賦》。姜亮夫《陸平原年譜》認為機之《愍思賦》與雲《歲暮賦》其內容全相合。“疑兄弟同得家報於歲晚之時,而同作也。”所言極是,故繫是年。
    又作《祖德賦》、《述先賦》。陸雲《與兄平原書》第六書:“《二祖頌》甚為高偉。……《歲暮賦》甚欲成之,而不可自用,得此數百字,今送。”《祖德》、《述先》二賦內容當與《二祖頌》(今佚)近似,所作時間亦當較近,而《二祖頌》又與陸雲《歲暮賦》作于同年,《歲暮賦》作於是年(見下文),故機之此二賦亦當作於是年。
    又作《擬今日良宴會》。此詩所作時間不可考,然詩所言之“迎風館”在鄴,或非泛指。據何焯《義門讀書記》卷四十九所考機之行跡,唯太安二年機任平原內史前隨成都王在鄴下魏郡,此詩或作於此時。姑繫是年。
    又作《猛虎行》。吳淇《六朝選詩定論》卷十推測此詩可能作于受知于成都王穎之後,卽永寧二年前後。故繫是年。
    又作《齊謳行》。吳淇《六朝選詩定論》認為此詩是入洛後作。若然,則可能作于平原內史任上。因平原古屬齊地,當入齊而作《齊謳行》。故繫之是年。
    又作《泰山吟》。此詩所作時間無考,然泰山在魯,與古齊地平原不遠,或是士衡做平原內史時遊泰山而作。姑繫之是年。
    又作《豪士賦》。《晉書》卷五士四《陸機傳》:“冏旣矜功自伐,受爵不讓,機惡之,作《豪士賦》以刺焉。……冏不之悟,而竟以敗。”《文選》卷四十六《豪士賦》李善注引臧榮婿《晉書》:“及齊亡,作《豪士賦》。”本傳與善說不同。然考賦之內容,言“名編凶頑”、“身厭荼毒”、“自隕”、“禍至”云云,則知當作于司馬冏被誅之後,善說為是,冏誅於是年十二月,此賦當作於是時,或稍後。
    又作《平復帖》。從內容看,此帖當是顧榮罹疾,後康復,機作書而敘其事。陸雲《與楊彥明書》曰:“彥先相說,疾患漸欲增廢,深為怛然。”蓋指此事。又據此書:“昔年少時,見五十公,去此甚遠,今日冉冉,已近之已。”可知雲書作於年過四十之後。雲年四十二卒,由此可推知彥先患病當在太安一年或二年之間,機此帖亦當作於此期間。姑繫之是年。
    又作《晉紀》、《晉惠帝百官名》、《吳章》。《隋書》卷三十三《經籍志》二:“《晉紀》四卷,陸機撰。”《舊唐書》卷四十六《經籍志》上著錄《惠帝百官名》,陸機撰。《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晉史,洛京時著作郎陸機撰。”《冊府元龜》卷五百五十五:“陸機為平原內史,撰《晉紀》四卷。《晉惠帝百官名》三卷。”又《冊府元龜》卷六百八:“陸機為平原內史,撰《吳章》二卷。”今依《冊府元龜》,繫之是年。
    成都王穎表雲為清河內史,將討齊王。齊王誅,轉大將軍右司馬。《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成都王穎表為清河內史。穎將討齊王冏,以雲為前鋒都督。會冏誅,轉大將軍右司馬。”雲任清河內史與機任平原內史同時(見上文),故繫之是年。
    作《愁霖賦》、《喜霽賦》。《愁霖賦》序曰:“永寧二年六月,鄴都大霖……同僚見命,乃作賦。”《喜霽賦》序曰:“余旣作《愁霖賦》,雨亦霽。”二賦作於是年六月。
    又作《歲暮賦》、《登臺賦》。《歲暮賦》序曰:“永寧二年忝寵北郡,其夏又轉大將軍右司馬于鄴都。自去故鄉,荏苒六年。”北郡蓋指清河。又《登臺賦》序:“永寧二年參大府之佐於鄴都,以時事巡行鄴宮三台。”據《晉書》卷四《惠帝紀》:永寧二年十二月改元太安,《歲暮賦》作於歲末。《登臺賦》亦當作於改元之前,從“經蕤曄以披藻兮,椒塗馥而遺芳”之景物看,或在是年夏秋之際。
    又作《逸民箴》。《逸民箴》序曰:“余昔為《逸民賦》,大將軍掾何道彥,大府之俊才也。作《反逸民賦》……故為《逸民箴》以戒反正焉。”說明《逸民箴》作在《逸民賦》之後,而大將軍卽司馬穎,據此,《逸民箴》當作於陸雲在大將軍右司馬任上,卽永寧二年之後,太安二年十月被殺之前。
    又作《蟬賦》、《隱士賦》(今佚)。賦所作時間無載,士龍《與兄平原書》第一八書:“誨前二賦佳,視之行已復不如初。……作《蟬賦》二千餘言,《隱士賦》三千餘言。”士龍別無《隱士賦》,或為《逸民賦》之初名。故此賦亦必作於永寧二年夏之前。
    又作《祖考頌》。據《與兄平原書》第三0書:“一日視伯喈《祖德頌》,亦以述作宜襃揚祖考爲先,聊復作此頌。今送之,願兄爲損益之。”此言“復作此頌”卽為《祖考頌》。又第一五書:“誨《歳暮》,如兄所誨,雲意亦如前啓。……《祖德頌》無大諫語耳,然靡靡清工,用辭緯澤,亦未易。恐兄未熟視之耳。”綜考之,陸雲作《祖考頌》乃擬蔡邕之《祖德頌》,故送《祖考頌》予兄時,亦將《祖德頌》附送之,以供兄參閱對照。而送《祖德頌》予兄與送《歲暮賦》同時,由此可以推知:《祖考頌》所作時間與《歲暮賦》差近。又據《歲暮賦》序可知,此賦作於永寧二年夏之後,則《祖考頌》亦當作於是年。
    又作《答大將軍祭酒顧令文》。大將軍卽司馬穎,顧令文與雲贈答,當在司馬穎幕府之時,卽雲任大將軍右司馬任上,故繋之是年。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一、二、三書。此三書乃巡視曹操生活之鄴都之所作,與《登臺賦》當作於同時。故此書必作於是年十二月改元之前。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四書。由“間在郡紛紛”句看,此書當作于雲任清河内史任上。陸雲永寧二年春,任清河内史,故此書必作於是年夏之前。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八書。從“張公在者必罷”句看,此書必作於張公去世之後,故當在永康元年四月與永寧二年六月之間。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九書。此書所作時間與《喜霽賦》同時,據《愁霖賦》序可知,是書當作于是年六月之後。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一二書。從“爾前登城門,意有懷”句看,此信作於《登臺賦》稍後。又據《登臺賦》序,《登臺賦》作於永寧二年十二月改元之前,此書必作於是時。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一三、一四書。二書所作時間差近,從第十四書看,《登遐頌》與《張二侯頌》,所作時間《九愍》差近,卽永康元年四月之後,永寧二年六月之前。此書亦當作於是時。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一五書。此書所作時間與《歲暮賦》差近,卽永寧二年夏之後。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一七書。由所論內容可知,此書所作時間在《九愍》之後,與《愁霖賦》、《雨霽賦》、《登臺賦》三賦所作時間差近,卽永寧二年十二月改元之前。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一八書。此書所作時間無載,然由第四書看,此書當作于雲清河太守任上,卽永寧二年夏之前。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一九書。由“《歲暮賦》甚欲成之”句可知,此書當作於永寧二年夏之後,被殺之前。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二二書。此書乃賦,或為《南征賦》之初稿。附于與兄書之後,請兄斧正,後人不察,誤收入書中。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二五書。此書勸兄求彥先之《吳事》,亦為著《吳書》之用。由第六書內容看,《吴書》所作時間與《述思賦》接近,必作於是年之後。又由下書可知,此書或作於永寧二年夏。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二六書。此書勸兄欽求彥先之《吳事》,足見與作《吳書》有關,故此書與上書所作時間差近。又“義高家事正當付令文”,以事理推之,當是士龍與令文同僚之時,據《答大將軍祭酒顧令文》可知,令文任大將軍祭酒,故可推知當作於雲任大將軍司馬時,卽永寧二年夏之後。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二七書。此書與兄論作《吳書》之意義、體例,故知此書亦當作於上書卽永寧二年夏後。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二九書。此書所作時間與《愁霖賦》、《喜霽賦》差近,故此書知作於永寧二年六月之後。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三0書。此書言“復作此頌”卽為《祖考頌》。《祖考頌》所作時間與《歲暮賦》差近。故此書亦當作於永寧二年改元之前,或稍前。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三一書。從此書“近得洛消息”句看,陸雲當不在洛陽為官。此書敍述顧榮宦途偃蹇之事與士龍《與楊彥明書》第二書同,故此書與《與楊彥明書》第二書所作時間差近。而《與楊彥明書》第二書當在雲任清河內史與出任成都王司馬穎幕僚之時,卽永寧元年四月後,太安二年十月後被殺前,此書亦当作于此时。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三二書。此書所作時間當在《登臺賦》之後,卽是年十二月前。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三三書。此書與第一書均為巡視曹操生活之鄴都所作,卽永寧二年夏之後,十二月改元前。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三四書。從此書“近因魯”句看,陸雲所見泉上之銘當在清河境內。故此書亦作於清河太守任上,卽永寧二年春夏之間。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三五書。此書所作時間與《登臺》、《愁霖》、《喜霽》三賦差近,卽永寧二年夏六月之後。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三六書。此書所作時間與《祖考頌》差近,卽永寧二年,或稍前。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三十八書。此書與兄論己之《歳暮賦》。從内容看,《歲暮賦》是作者精心創作並引以自負的作品。據《歲暮賦》序可知,此書亦作於永寧二年春之後。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三九書。此書所言之“前表”,蓋指《謝平原內史表》等,此書亦必作於與《謝平原內史表》同時。
    又作《與楊彥明書》第一、二、三、四、五、七書。第一書從“彥先來”句看,此書所時間與第三書差近,詳下。第二書從 “昔年少時,見五十公,去此甚遠,今日冉冉已近之已”句看,士龍此書必作於四十歲後,而士龍于太安二年十月後被殺,年四十二,此書當作太安元年至二年十月之間。姑繫於此年。第三書所敍述彥先仕途偃蹇事,當和《與兄平原書》第三一:“近得洛消息……彥先訪爲驃騎司馬。又云似未成,已訪難解耳。”指同一事。而從《與兄平原書》看,士龍作此書當不在洛陽,而此書作時當與上書時間相差不遠。以理推之,亦當在雲任清河內史與出任成都王司馬穎幕僚之時,卽永寧元年四月,至太安二年十月之間。第四書敍述自己對彥先疾病的殷切關懷之情,委婉說明不能與之相會的原因。此書所作時間當與第二書及機《平復帖》差近。第五書敍述彥先離去的遺憾之情,所作時間與上書時間差近。第七書所作時間不可確考,從內容看作於士龍晚年則無疑。姑繫於是年。
    又作《與陸典書書》(十首)。此十首所作時間較接近,難以確考,然從書之內容看,則作于士龍晚年無疑也。姑繫於是年。
    又作《弔陳永長書》(五首)此五書所作時間難以確考,然據《與楊彥明書》第七書“朋類喪索,同好日盡”之句,作於士龍晚年則無疑。時間或在永寧元年之後。姑繫於是年。
    又作《弔陳伯華書》(二首)書所作時間不可考,然從用語看,似與《弔陳永長書》相距時間不久,此書似又在其之後。據《與楊彥明書》第七書“朋類喪索,同好日盡”之句,作於士龍晚年則無疑。書又言“牽役遠路”,時間或在永寧元年之後,或任司馬穎幕僚之間。姑繫於是年。
    又作《大將軍宴會被命作此詩》(六章)。詩曰:“在晉姧臣,稱亂紫微。……有命再集,皇輿凱歸。”此詩《文選》卷二十李善注:“奸臣謂趙王倫也……帝復還,故曰再集。”永寧元年正月,倫篡位。三月齊王冏、成都王穎、河間王顒、常山王乂等舉兵討倫,四月倫兵敗被殺,帝輿反正。詩言“在昔”證明此詩所作與趙王倫篡位相隔一段時間,旣是大將軍命其作詩,則必為大將軍之幕僚。可知此詩與《歲暮賦》所作時間差近。
    又作《贈顧驃騎二首》。此詩所作時間無載,然詩曰:“濟濟元公,相惟天子。……以朕大賚,乃膺嘉祉。”說明士龍贈此詩時彥先方受知於元公。元公,卽朝廷之首輔。《晉書》卷六十八《顧榮傳》:“吳平,與陸機兄弟同入洛……例拜為郎中,歴尚書郎、太子中舍人、廷尉正。”並無受知元公之際遇。榮在廷尉正任上,因趙王倫篡逆被誅而受牽連,與機、雲同被收付廷尉。事平,“齊王冏召為大司馬主簿”,故此詩所言之“元公”蓋指齊王冏。另據《惠帝紀》載,齊王冏因誅趙王倫而建首功,永寧元年六月“為大司馬、都督中外諸軍事”,權傾朝野,而為元公。太安元年十二月,諸王以冏有不臣之心,而舉兵討冏,旋卽被殺。故此詩所作時間必在此期間。而詩中“遵汶涉泗,言告同征”又說明彥先赴任,士龍曾與同行。士龍永寧元年授清河內史,次年春到任。由洛赴齊或赴清河,均經汶水、泗水。而詩言“勁風宵烈,湛露朝零”,其季節必在秋冬,故此詩亦當作于永寧元年秋冬之際。驃騎之任本傳無載。
    又作《贈顧彥先》。此詩所作時間無考。詩有“非禹孰舉”句,陳祚明《采菽堂古詩選》卷一一認為:“似是八年於外之意。”若從太康末入洛算起,則此詩當作于元康七年。然大禹治水,《史記·河渠書》又謂為水為十三年,若然則此詩作于永寧二年。從“王事多難”句看,似當作于永寧二年,八王之亂白熱化時期。或與《贈顧驃騎》詩作於同時。姑繫之是年。
    又作《從事中郎張彥明為中護軍》(六章)。從“我客戾止,飲酒公堂。自彼下僚,聿來有光”的詩句看,此詩作于士龍任司馬穎幕僚之時。據《歲暮賦》序:“永寧二年春,忝寵北郡。其夏又轉大將軍右司馬於鄴都。”則知此詩亦作於永寧二年夏之後。
    太安二年(公元303)。雲42歲,機43歲。
    八月,河間王顒、成都王穎舉兵討長沙王乂,帝以乂為大都督帥軍禦之。《晉書》卷四《惠帝紀》:“秋七月,中書令卞粹、侍中馮蓀、河南尹李含等貳于長沙王乂,乂疑而害之。……八月,河間王顒、成都王穎舉兵討長沙王乂,帝以乂為大都督,帥軍禦之。”
    穎假機後將軍,河北大都督,機作《至洛與成都王牋》。《晉書》卷五十四《陸機傳》:“太安初,穎與河間王顒起兵討長沙王乂,假機後將軍、河北大都督,督北中郎將王粹、冠軍牽秀等諸軍二十余萬人。……因與穎箋,詞甚淒惻。”其《至洛與成都王牋》,陸侃如《中古文學繋年》認為“當作於受命攻洛時”,然本傳則謂是機被收而作,今僅存殘簡,難以定論。
    又作《鼓吹賦》。具體創作時間難以確考,從內容看,可能作於機率兵征戰之時,卽機假後將軍、河北大都督時。姑繫之是年。
    又作《飲馬長城窟行》。此詩所作時間無考,然詩突出將士壯心報國之情懷,與其他行役之詩有別,似應是作于成都王穎假機為後將軍,舉兵討長沙王乂時。具體時間在八月至十月之間,與詩中“冬來秋未反”亦吻合。故繫之是年。
    兵敗遭讒被殺,時年四十三。二子蔚、夏亦同被害,唯機女行幸免於難。《晉書》卷五十四《陸機傳》:“太安初,穎與河間王顒起兵討長沙王乂,假機後將軍、河北大都督,督北中郎將王粹、冠軍牽秀等諸軍二十餘萬人。機以三世為將,道家所忌,又羈旅入宦,屯居羣士之右,而王粹、牽秀等皆有怨心,固辭都督。穎不許。機鄉人孫惠亦勸機讓都督于粹,機曰:‘將謂吾為首鼠避賊,適所以速禍也。’遂行。穎謂機曰:‘若功成事定,當爵為郡公,位以台司,將軍勉之矣!’機曰:‘昔齊桓任夷吾以建九合之功,燕惠疑樂毅以失垂成之業,今日之事,在公不在機也。’穎左長史盧志心害機寵,言於穎曰:‘陸機自比管、樂,擬君暗主,自古命將遣師,未有臣陵其君而可以濟事者也。’穎默然。機始臨戎,而牙旗折,意甚惡之。列軍自朝歌至於河橋,鼓聲聞數百里,漢魏以來,出師之盛,未嘗有也。長沙王乂奉天子與機戰于鹿苑,機軍大敗,赴七里澗而死者如積焉,水為之不流,將軍賈棱皆死之。初,宦人孟玖弟超並為穎所嬖寵。超領萬人為小都督,未戰,縱兵大掠。機錄其主者。超將鐵騎百餘人,直入機麾下奪之,顧謂機曰:‘貉奴能作督不!’機司馬孫拯勸機殺之,機不能用。超宣言於眾曰:‘陸機將反。’又還書與玖言機持兩端,軍不速決。及戰,超不受機節度,輕兵獨進而沒。玖疑機殺之,遂譖機於穎,言其有異志。將軍王闡、郝昌、公師籓等皆玖所用,與牽秀等共證之。穎大怒,使秀密收機。其夕,機夢黑幰繞車,手決不開,天明而秀兵至。機釋戎服,著白帢,與秀相見,神色自若,謂秀曰:‘自吳朝傾覆,吾兄弟宗族蒙國重恩,入侍帷幄,出剖符竹。成都命吾以重任,辭不獲已。今日受誅,豈非命也!’因與穎箋,詞甚淒惻。旣而歎曰:‘華亭鶴唳,豈可復聞乎!’遂遇害於軍中,時年四十三。二子蔚、夏亦同被害。機旣死非其罪,士卒痛之,莫不流涕。是日昏霧晝合,大風折木,平地尺雪,議者以為陸氏之冤。”又《晉書》卷四《惠帝紀》:“八月,河間王顒、成都王穎舉兵討長沙王乂,帝以乂為大都督,帥軍禦之。……九月丁丑,帝次於河橋。……冬十月壬寅,帝旋于宮。石超焚緱氏,服御無遺。丁未,破牽秀、范陽王虓于東陽門外。戊申,破陸機於建春門,石超走,斬其大將賈崇等十六人,懸首銅駝街。”陸機被殺當在十月。又據《晉書》卷六十八《紀瞻傳》:“少於陸機兄弟親善,及機被誅,瞻恤其家周至。及嫁機女,資送同於所生。”
    機死後葬華亭。《大清一統志》卷五十八:“晉陸機墓,在華亭縣西北二十五里。又青浦縣治北三十里有高邱,舊呼陸丞相墓。明嘉靖間土人見墓上有一金蛇,盜發其冢,得古器甚多。後聞於官,悉捕治命,封其塋地。”又杭世駿《三國志補注》卷六引《吳地記》曰:“華亭,蓋晉元假陸遜宅,造池華麗,故名。有陸遜、陸機、陸瑁三墳,在東南二十五里,橫山中。”
    又《晉書》卷五十四《陸機傳》:“所著文章凡三百餘篇,並行於世。”
    雲為使持節大都督,前鋒將軍。《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張昌為亂,穎上雲為使持節、大都督、前鋒將軍以討昌。會伐長沙王,乃止。”據《晉書》卷四《惠帝紀》,張昌舉兵反,在是年五月。雲任此職亦當在是月。
    作《太安二年夏四月大將軍出祖王、羊二公於城南堂皇被命作此詩》(六章)。
    又作《贈汲郡太守》。奚世都爲汲郡太守時間失載,然有三點值得注意:第一,士龍“旣蒙引見”,又參與“宴樂”,並作詩應制,說明必在任大將軍司馬穎之幕僚。第二,從“入贊崇華,遂登帷幄”之詩句看,奚世都是朝官而遷太守。第三,自元康九年正月,詔“成都王穎為鎮北大將軍,鎮鄴”後,成都王穎除朝會以外,基本都居於鄴都,而餞行奚世都的地點則在京城,考成都王之行跡,太安元年十二月,河間王顒上表,謂齊王冏有無君之心,與成都王穎等舉兵洛陽。會長沙王乂攻冏,殺之。二年四月,穎卽歸藩。綜考之,奚世都爲汲郡太守,時間當在太安二年初,詩亦作於是時。
    又作《南征賦》。其賦序曰:“太安二年秋八月,姧臣羊玄之、皇甫商敢行稱亂,淩逼乘輿,天子蒙塵于外。自秋徂冬,大將軍敷命羣后,同恤社稷,乃身統三軍,以謀國難。……軍旅之盛,威靈之著,自古已來未之有也。粵十月,軍次於朝歌,講武洽戎,以觀兵於殷墟。於是美義征之舉,壯師徒之盛,乃作《南征賦》,以揚匡霸之勳。”又《三國志》卷五十八《吳書·陸抗傳》裴注引《機雲別傳》:“(成都王)與長沙王構隙,遂舉兵攻洛,以機行後將軍,督王粹、牽秀等諸軍二十萬,士龍著《南征賦》以美其事。”可知此賦作於是年十月。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七。此書所言之《講武賦》今不存,然據《南征賦》序可知,《講武賦》乃為此所作,具體時間為是年十月,此書亦必作於是時。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二0、二一書。第二0书因此書由討論“羊腸轉時”引起,而此賦或是《南征賦》之稿本,由《南征賦》序可知,此書亦當作于太安二年十月之後。第二一書當是第二0書之附言,故作於同時。
    又作《與兄平原書》第三七書。此書與兄論時事,批評嵇紹、周弼處事不當。嵇紹因附長沙王乂而免官。據《晉書》卷四《惠帝紀》所載:太安二年,長沙王乂把持朝政,濫殺朝臣,八月河間王顒、成都王穎,舉兵討乂,陸機任前鋒都督,十月機戰敗,旋與弟雲、耽並遇害。此書則可能是雲之絕筆。
    雲坐兄機被害。《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穎晚節政衰,雲屢以正言忤旨。孟玖欲用其父為邯鄲令,左長史盧志等並阿意從之,而雲固執不許,曰:‘此縣皆公府掾資,豈有黃門父居之邪!’玖深忿怨。……機之敗也,並收雲。穎官屬江統、蔡克、棗嵩等上疏曰……穎不納。統等重請,穎遲回者三日。盧志又曰:‘昔趙王殺中護軍趙浚,赦其子驤,驤詣明公而擊趙,卽前事也。’蔡克入至穎前,叩頭流血,曰:‘雲為孟玖所怨,遠近莫不聞。今果見殺,罪無彰驗,將令羣心疑惑,竊為明公惜之。’僚屬隨克入者數十人,流涕固請,穎惻然有宥雲色。孟玖扶穎入,催令殺雲。時年四十二。有二女,無男。”
    雲死葬清河。《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門生故吏迎喪,葬清河,修墓立碑,四時祠祭。”
    又後人設祠祭祀。《吳都文粹續集》卷十四:“晉陸內史祠,在長洲縣相城益地鄉,祀晉大將軍右司馬陸士龍雲也。雲為郡人因以督糧賑飢,遇害,民感其惠,以衣冠葬此,立祠祀之。成化中,里人沈貞吉重建。”
    又《晉書》卷五十四《陸雲傳》:“所著文章三百四十九篇,又撰《新書》十篇,並行於世。”
    陸耽亦坐兄機被害。《晉書》卷五十四《陸機耽》:雲弟耽,為平東祭酒,亦有清譽,與雲同遇害。大将軍參軍孫惠《與淮南内史朱誕書》曰:“不意三陸相携闇朝,一旦湮滅,道業淪喪,痛酷之深,荼毒難言。國喪儁望,悲豈一人!”其為州里所痛悼如此。後東海王越討穎,移檄天下,亦以機、雲兄弟枉害罪状穎云。
    說明:該年譜附錄於《陸士龍文集校注》,鳳凰出版社(原江蘇古籍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有刪節。
    [作者簡介]:劉運好,安徽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發表過專著《陸士龍文集校注》等。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