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抄本《文選集注》 [1](下文或簡稱“集注本”)卷九載左思《吴都賦》前半篇,其所輯録的第二家注《文選鈔》內屢引“衛子曰”云云,周法高《〈吴都賦〉衛權注輯》(下文簡稱“《周文》”)嘗彙録爲一編,並推測“衛子”即與左思同時代之衛權 [2]。檢《吴都賦》“青璅丹楹”句《文選鈔》云:“青璅,衛子曰:‘户邊青鏤也。一曰:天子門內楯格再重,青畫曰璅。’今諸寺舘窗户上刻爲連錢羅文,以青畫其中,亦有以丹間之者。不言丹而言青,便文也。”適與傳世文獻僅存的一條衛權注相合,《後漢書·百官志三》“黄門侍郎,六百石”條劉昭注云:“衛權注《吴都賦》曰:‘青瑣,户邊青鏤也。一曰:天子門內有眉格再重,裏青畫曰瑣。’” [3]然則《文選鈔》所揭“衛子”即西晋衛權,可以無疑矣。 一 上引《後漢書》劉昭注“衛權”原作“衛瓘”,中華書局標點本改“瓘”字爲“權”,但未出校勘記。王先謙《後漢書集解》引陳景雲説云:“‘瓘’當作‘權’。權字伯輿,見《魏志·衛臻傳》注。” [4]檢中華書局標點本《晋書·文苑·左思傳》:“陳留衛權又爲思賦作《略解》,序曰:‘余觀《三都》之賦……’”又《隋書·經籍志》:“張載及晋侍中劉逵、晋懷令衛權注左思《三都賦》三卷。綦毋邃注《三都賦》三卷。” [5]此二書之“衛權”原亦皆作“衛瓘”,與《後漢書》劉昭注無異。《晋書》校勘記云:“‘權’,各本作‘瓘’。嚴可均《全晋文》注:《左思傳》有‘陳留衛瓘’,乃‘衛權’之誤。按:《魏志·衛臻傳》裴松之注云:臻孫權,晋尚書郎,作左思《吴都賦》叙及注。今據改。”《隋書》校勘記亦云:“‘權’原作‘瓘’,據《魏志·衛臻傳》注改。” [6]考《全晋文》卷一○五衛權《左思〈三都賦〉略解序》嚴可均注云:“又瓘乃衛覬子,河東安邑人,而(《左思傳》)云‘陳留衛瓘’,是轉刻之誤無疑。” [7]《周文》云:“案衛氏字伯輿,古人名、字相應,‘權輿’連文,則當名‘權’。《隋志》作‘瓘’者,誤與善草書之衛瓘字伯玉者相混耳。” [8]然則上揭三部史書的校改皆可信從。 但是,《後漢書》、《晋書》、《隋書》皆誤“衛權”爲“衛瓘”,恐怕不能簡單解釋爲偶爾巧合。不過如果説是因輾轉抄襲而致訛,爲何正確的《三國志》裴松之注却偏偏視而不見。而且裴注云衛權父名衛楷 [9],父子之名皆從“木”旁,“衛權”反倒頗引人懷疑。 從下述兩條證據來看,《後漢書》劉昭注極可能於唐、宋之時就已然誤作“衛瓘注《吴都賦》”: (1)杜佑《通典》卷二一《職官三》“門下侍郎”條:“日暮,入對青瑣門拜,故謂之夕郎。”杜氏自注云:“衛權注《吴都賦》曰:‘青瑣,户邊青鏤也。’”其中“衛權”原亦作“衛瓘”,中華書局標點本據上引《晋書·左思傳》校勘記改“瓘”字爲“權” [10]。按:《通典》明顯襲自《後漢書》劉昭注:除衛權注外,劉注尚引《漢舊儀》及《宫閣簿》,《通典》“門下侍郎”條杜注亦皆引之(唯誤《宫閣簿》爲《宫闥簿》);《通典》正文“日暮,入對青瑣門拜,故謂之夕郎”即本諸《漢舊儀》,其下“獻帝初即位,置侍中、給事黄門郎,員各六人”云云則本諸劉注所引《獻帝起居注》。 (2)黄朝英《靖康緗素雜記》卷一“夕郎”條:“衛瓘注《吴都賦》曰:‘青瑣,户邊青鏤也。一曰:天子門內有眉格再重,裏青畫曰瑣。’” [11]駱鴻凱《文選學·源流第三》據此謂衛權“《略解》傳至北宋猶存” [12]。按:駱氏之説非也,黄氏轉引自《後漢書》劉昭注無疑:劉注所引衛權注有訛誤(考詳下文),黄氏全同,其云“衛瓘注《吴都賦》”亦同。 “衛瓘注《吴都賦》”在《文選集注》中亦得一證。左思《吴都賦》“隱賑崴,雜插幽屏,精曜潛熲,硩陊山谷”句劉逵注(劉注爲李善所採舊注)云:“衛瓁曰:雜臿幽屏、精耀潛熲,言雖生於幽屏,然光潛熲也。”其中“瓁”字當是“瓘”之形訛,俗寫“雚”、“蒦”二旁每多相亂 [13]。上揭衛權注不見於所有傳世刻本《文選》,集注本劉逵注引衛氏之説亦僅此一例,是否屬劉注原文尚存疑問。但“瓘”之從“玉”適與《後漢書》、《晋書》、《隋書》諸書相合,可見中華書局標點本校改上揭三部史書之“衛瓘”作“衛權”,所改雖是,但未必合於諸書原貌。很可能唐人就已經誤將善草書之“衛瓘”認成注釋《吴都賦》之“衛權”了。 二 考《三國志·魏書·衛臻傳》裴松之注云:“權作左思《吴都賦》叙及注,叙粗有文辭,至於爲注,了無所發明,直爲塵穢紙墨,不合傳寫也。” [14]衛權注的水平究竟如何,僅憑傳世文獻顯然無法作出恰如其分的評價。所幸《文選集注》所録《文選鈔》尚保存近三十條,今人乃得藉以窺見衛注之一斑。 《周文》曾據《文選集注》輯録《吴都賦》衛權注,但存在以下幾個問題:(1)録文錯誤。如誤認“(土)”爲“丘”、“(捷)”爲“健”、“(互)”爲“午”等。此類錯誤或出於手民誤植,下文不一一指出。(2)截取不當。這一點《周文》已作申明:“惟古人引書起訖往往不明,所引‘衛子曰’云云,有時不知當止於何處耳。”周氏大致是基於“過而存之”之原則進行輯録的,故難免闌入部分本非衛權注的《文選鈔》。但相反的情況——腰斬——也並没能完全避免。(3)遺漏。 上述第二個問題確實是輯佚的難點。但《文選鈔》本身的特點可以作爲取捨的依據,與衛權同時代之劉逵、張載、綦毋邃等人的注釋體例亦可資比勘(劉氏注左思《蜀都賦》、《吴都賦》,張氏注左思《魏都賦》、王延壽《魯靈光殿賦》,綦毋氏注左思《三都賦序》,皆載李善注本《文選》),《周文》所做的工作尚可進一步細化。今將左思《吴都賦》衛權注重新彙録如次。 (1)衛子曰:西蜀公子盛稱山林之奥,土宇之美,而東吴王孫辴然而咍,以爲古之聖王光宅八區,虞舜陟方於蒼梧,夏禹班巡於會稽;公孫子陽當年爲墟,劉玄德二葉而滅祀;由此而言之,故綽然而有餘也。(“兹乃喪亂之丘墟,顛覆之軌轍,安可以麗王公而著風烈也”下) 按:此條衛權注實爲左思《吴都賦》開篇第一節之串講:“東吴王孫辴然而咍,曰:夫上圖景宿,辯於天文者也;下料物土,析於地理者也。古先帝世,曾覽八紘之洪緒,壹六合而光宅,翔集遐宇;鳥筴篆素、玉諜石記,烏聞梁岷有陟方之館、行宫之基歟?而吾子言蜀都之富,禺同之有。瑋其區域,美其林藪。矝巴漢之阻,則以爲襲險之右。殉蹲鴟之沃,則以爲世濟陽九。握而筭,顧亦曲士之所嘆也。旁魄而論,抑非大人之所壯觀也。何則?土壤不足以攝生,山川不足以周衛。公孫國之而破,諸葛家之而滅。兹乃喪亂之丘墟,顛覆之軌轍,安可以麗王公而著風烈也?” (2)衛子曰:安甕牖之居,而遺大夏崇構,此則習其弊邑,而未知英雄之所躔也。《王莽傳》曰:“歲躔星紀。”(“習其弊邑而不覿上邦者,未知英雄之所躔也”下) 按:《周文》誤將此注繫於《吴都賦》下文“蓋端委之所彰,高節之所興”之下,又未輯録“王莽傳”以下八字。 考《蜀都賦》、《吴都賦》劉逵注及《魏都賦》張載注引《史記》、《漢書》多僅言篇名,如集注本卷八《蜀都賦》“殆而朅來,相與苐如滇池,集乎江州。誡水客,(様)[檥]輕舟”劉注云:“《相如傳》曰:‘苐如臨卭。’……《項羽傳》曰:‘烏江亭長檥船待。’”又如清胡克家重刻南宋淳熙(尤袤)本李善注《文選》(以下簡稱“胡刻本”)卷六《魏都賦》“朝無刓印”張注云:“《韓信傳》曰:‘項王有功當封爵,印刓,忍不能與。’”皆其例。又集注本《蜀都賦》“芳追氣邪,味蠲厲痟”劉注云:“《相如傳》曰:‘常有痟病。’”其中“相如傳曰”四字胡刻本作“漢書相如”,此蓋尤袤所臆改,日本足利學校藏宋刊明州本、韓國藏奎章閣本《六臣注文選》皆同集注本作“相如傳曰”。 《文選鈔》則標明《史》、《漢》之書名,如《三都賦序》“張衡賦《西京》而述以遊海若”句《鈔》云:“《漢書·司馬相如傳》曰:‘亡氏公言上林廣大,山谷水泉万物。及子虚言雲夢所有甚衆,多過其實也,且非義理所尚。’”又如《吴都賦》“嫋嫋素女”句《鈔》云:“《史記》云:‘(秦)[泰]帝使素女皷五十絃瑟。’”皆其例。又《吴都賦》“玉諜石記”句《文選鈔》云:“司馬遷曰:‘金匱玉板之書。’《郊祀志》云:‘披圖案諜。’”“郊”字右側小字校補“漢書”二字,其初蓋涉上“書”字抄脱(按:“郊祀志”當作“禮樂志”)。“金匱玉板之書”乃雜糅《史記·太史公自序》“故明堂石室金匱玉版圖籍散亂”、“紬史記石室金匱之書”二句而成 [15],因出自《太史公自序》,故徑稱“司馬遷曰”而不云“《史記》曰”。 衛權與張載、劉逵並時,故此條引《漢書·王莽傳》但云“《王莽傳》曰”,極可能爲衛權注而非《文選鈔》。 至於“《王莽傳》曰:歲躔星紀”下“《説文》:雞父爲雄”六字,基本可以確定非屬衛權注。考胡刻本卷五左思《吴都賦》:“玉牒石記。”胡克家《文選考異》云:“‘牒’當作‘諜’(引者按:參上文第1條)。……劉注‘説文曰牒札也’六字,當作‘諜札也’三字。後注‘岊’引《説文》稱爲‘許氏《記字》’,此非劉元文明甚。”胡氏據劉逵注引《説文》稱許氏《説字》 [16]而謂胡刻本劉注“説文曰”云云非劉注原文,殊具卓識。胡刻本卷六左思《魏都賦》“愔愔醧讌”張載注云:“許氏曰:醧,酒美也。”雖未敢遽定爲張注原文 [17],亦可資參證。然則“《説文》:雞父爲雄”六字蓋非屬衛權注而爲《文選鈔》。 (3)衛子曰:潰渱,直望無崖也。滇,浩廣皃也。(“潰渱泮汗,滇淼漫”下) 按:“滇”字集注本原作“”,涉下“”類化而訛,兹據《吴都賦》正文改正。考《吴都賦》“潰渱”、“泮汗”、“滇”、“淼漫”四者義皆相近,五臣吕向注云:“並水廣大皃也。”是也。李善注云:“潰渱,沸涌皃也。《蒼頡篇》曰:‘潰,旁決也。’泮汗,廣大皃。滇,澄平皃。淼漫,廣大皃也。”李注謂“潰渱”爲“沸涌皃”,不無望文生義之嫌,似不及衛權注“直望無崖也”爲允當。 又胡刻本劉逵注云:“潰虹泮汗,謂直望無崖也。”適與衛權注相同。然胡克家《文選考異》所據袁本、茶陵本(皆爲《六臣注文選》)均無此注,明州本、奎章閣本皆同,則基本可認定此十字非劉注原文:《吴都賦》劉逵、李善二家注明州本及奎章閣本往往與集注本合,袁、茶陵二本亦然,胡刻本(尤刻本)獨異。張月雲《宋刊〈文選〉李善單注本考》云:“宋刊諸本之善注(引者按:含李善所留劉逵等舊注),除尤刻外,無有逸出北宋本所刊之外者。……可知就注文言,‘善注始刻’之貌,非爲不傳,唯非傳於尤刻……之中。” [18]岡村繁《〈文選集注〉與宋明版本的李善注》云:“(《吴都賦》)李善注自不待言,就連劉逵注……尤本、胡刻本很明顯的比明州本、袁本要膨脹許多。……若仔細察看,即可知劉逵注所呈現幾個現存版本間的差異是因尤本系統特别添加補訂所産生的,並非一開始在各版本之間就有這種混亂的現象。” [19]然則尤刻本劉逵注“直望無崖也”極可能襲自《文選鈔》所引衛權注,尤刻本不乏此例(參下文第12、20兩條)。 (4)衛子曰:泓澄奫潫,下接重泉也。澒涌沆瀁,江海通源也。(“泓澄奫潫,澒溶沆瀁”下) 按:《周文》將“江海通源也”下“莫,無也。測,度也。究,猶窮也”十字一併輯録。此與其下“言无能窮其廣遠也”共十八字乃注釋《吴都賦》“泓澄奫潫,澒溶沆瀁”下句“莫測其深,莫究其廣”,疑非衛權注。《周文》截取其半,也不恰當。 (5)衛子曰:斯皆神妙之響像,故難得而覶縷委細。(“斯寔神妙之響象,羌難得而覶縷”下) 按:“委細”一詞隋唐以後習見(玄奘譯經屢用),前此筆者僅檢得一例:胡刻本左思《吴都賦》“若吾子之所傳,孟浪之遺言”劉逵注云:“孟浪,猶莫絡也,不委細之意。”不過胡克家《文選考異》所據袁、茶陵二本無“不委細之意”五字,明州本、奎章閣本皆同,則此五字當非劉注原文(參上文第3條)。檢此條“衛子曰”上《文選鈔》云:“覶縷,猶委曲也。”衛權注“細”字疑爲“曲”之形訛。 (6)重葩殗葉,衛子曰:言其重疊花葉也。(“攅柯挐莖,重葩殗葉”下) (7)衛子曰:旭日,日初出也。言望之蔭蔚,如昏暮之曖曖、初晨之也。(“宵露霮,旭日晻”下) 按:此條衛權注《周文》遺漏。考“衛子曰”上《文選鈔》云:“宵露霮,謂陰氣重濁也。旭,旦也。晻,謂陽氣盛也。言感陰陽之和氣,所以合宫商之音律也。”與所引衛權説不盡相同(“所以合宫商之音律也”乃連下文“與風颺,瀏颼。鳴條暢律,飛音響亮。蓋象琴筑并奏,笙竽俱誯”一併釋之)。《文選鈔》有此“異説並記”的特點 [20]。 (8)青璅,衛子曰:户邊青鏤也。一曰:天子門內楯格再重,[裏]青畫曰璅。(“雕欒鏤楶,青璅丹楹”下) 按:《周文》將“青畫曰璅”下“今諸寺舘窗户上刻爲連錢羅文,以青畫其中,亦有以丹間之者。不言丹而言青,便文也”三十四字一併輯録,此蓋非衛權注。 考《漢書·元后傳》:“赤墀青瑣。”孟康注云:“以青畫户邊鏤中,天子制也。”如淳注云:“門楣格再重,如人衣領再重,裏者青,名曰青瑣,天子門制也。” [21]衛權注“户邊青鏤也”及“一曰”云云分别本諸孟、如二氏之説(據此,可知《後漢書·百官志》劉昭注引衛注“眉”係“楣”之壞字,“有”字爲衍文;集注本“楯”疑爲“楣”之形訛字,“裏”字涉其上形近之“重”而抄脱)。 而“今諸寺舘窗户上”云云以今證古,應當是《文選鈔》對所引衛權注之申補。《文選鈔》屢言“今”,通常皆指初唐時。集注本卷九左思《吴都賦》“指衡嶽以鎮野”句《鈔》云:“衡岳,南岳,在長沙南,今之衡州是也。”(同賦“列挺衡山之陽”句《鈔》亦云:“衡山,南嶽,在今衡州。”)又《吴都賦》“起寢廟於武昌”句《鈔》云:“武昌,今鄂州是。”(卷五九謝朓《和伏武昌登孫權故城》詩題下《鈔》亦云:“武昌,縣名也,今在鄂州下,是權故都也。”)檢《舊唐書·地理志》:“鄂州上 隋江夏郡。武德四年,平蕭銑,改爲鄂州。天寶元年,改爲江夏郡。乾元元年,復爲鄂州。”又:“衡州中 隋衡山郡。武德四年,平蕭銑,置衡州。……天寶元年,改爲衡陽郡。乾元元年,復爲衡州。” [22]邱棨鐊《〈文選集注〉所引〈文選鈔〉研究》據此謂《文選鈔》所云“今之衡州”、“今在鄂州之下”等,“其地名皆當唐武德四年(原注:六二一年)至天寶元年(原注:七四二年)之間” [23],蓋是也 [24]。 另外,《後漢書·百官志》劉昭注引衛權注但止於“青畫曰瑣”,又《漢書·元后傳》顔師古注云:“青瑣者,刻爲連環文,而青塗之也。”[25]皆可證“今諸寺舘”云云非屬衛權注。 (9)衛子曰:馳道,宫中御道也。砥,平也。樹以青槐,謂道兩邊種之也。亘,經度也。水,即御道邊溝引長流水,在青槐內邊也。(“朱闕雙立,馳道如砥。樹以青槐,亘以緑水”下) (10)飛甍舛互,衛子曰:言棟宇參差,轉相交互也。(“長干延屬,飛甍舛互”下) (11)衛子曰:億琲万貫,故言蘭干。(“金溢磊砢,珠琲蘭干”下) (12)衛子曰:趫,捷也。悍,勇也。比廬,謂勇果之士比屋而居之。(“趫材悍壯,此焉比廬”下) 按:《周文》將“比屋而居之”下“慶忌,吴王僚子也,走追奔獸,捷及飛鳥,出《史記》”十八字一併輯録。 考《文選鈔》屢言“出某書”,如: (A)《鈔》曰:春目,出《楚詞》。(卷五九謝朓《和王著作八公山詩》“出没眺樓雉,遠近送春目”下。按:蓋指《招魂》“目極千里兮傷心”) (B)《鈔》曰:楚襄王右秉忘歸之矢,左載繁弱之弓,遊於雲夢之澤,出《荀卿子》也。(卷六八曹植《七啓》“捷忘歸之矢,秉繁弱之弓”下) [26] (C)《鈔》曰:《史記·河渠書》曰:“太始二年,趙中大夫白公奏穿渠。引涇水,首起谷口,尾入櫟陽,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餘頃,因名曰‘白渠’。民得其饒,哥之曰:‘田於何所?池陽谷口……’”亦出《漢書·溝洫志》 [27]。(卷七一王融《永明九年策秀才文》“舄鹵可腴,恐時無史白”下) 劉逵、張載則云“見某書”或“語在某書”,如: (A)劉逵曰:昔周昭王涉漢,中流而殞,其右辛遊靡拯王,遂卒,不復。周乃侯其子于西翟,實爲長公。楚徙宅西河,長公思故處,始作西音。長公繼是音以處西山,秦國之風,蓋取乎此。見《吕氏春秋》。(左思《蜀都賦》“起西音於促柱,歌江上之厲”下) (B)劉逵曰:苞筍,冬筍也,出合浦,其味美於春夏時筍也。見《馬援傳》。(左思《吴都賦》“苞筍抽節,往往縈結”下) (C)張載曰:《虞箴》,《虞人之箴》也。事見《春秋》。其辭曰:“芒芒禹跡,畫爲九州……”(左思《魏都賦》“表清籞,勒《虞箴》”下。此據胡刻本) (D)劉逵曰:江婓二女遊於江濱,逢鄭交甫挑之,不知其神女,遂解珮與之。交甫悦,受珮而去,數十步,空懷無珮,女亦不見。語在《列仙傳》。(《蜀都賦》“娉江婓,與神遊”下) 《文選鈔》亦有“見某書”之例: 《鈔》曰:(官師)或作“官帥”,即衆官之長,宣令之官也。事見《周礼》。(卷九左思《吴都賦》“命官帥而擁鐸”下) [28] 然則此注云“出《史記》”,當是《吴都賦》“趫材悍壯,此焉比廬”下一句“捷若慶忌”之《文選鈔》,非衛權注也。 又“捷若慶忌”句李善注云:“《吕氏春秋》曰:‘吴王欲殺王子慶忌,謂要離曰:吾嘗以馬逐之江上矣,而不能及,射之矢,左右滿把,而不能中。’高誘曰:‘慶忌,王僚之子也。’”“王僚之子也”下胡刻本尚有“走追奔獸,接及飛鳥”八字,與上引《文選鈔》僅差一字。然此八字胡克家《文選考異》所據袁、茶陵二本皆無,明州本、奎章閣本皆同,則疑非李注原文(參上文第3條),且與李注體例亦不相符也(胡刻本不及“出《史記》”者,因《史記》無此文)。考《吴越春秋·闔閭內傳》謂慶忌“走追奔獸,手接飛鳥” [29],殆即《文選鈔》所本;胡刻本改《鈔》“捷”字爲“接”,適與《吴越春秋》相合(“捷”、“接”二字古多通用,例見高亨《古字通假會典》)[30]。 (13)危冠竦劒,衛子曰:斯皆壯鋭之服。危冠,高冠,武士服也。或云:勇士怒則髮上衝冠,冠堕,故言危。(“危冠而出,竦劒而趍”下) 按:《周文》將“故言危”下“《楚詞》王逸注云:竦,執也”九字一併輯録。 考《蜀都賦》、《吴都賦》劉逵注及《魏都賦》張載注引王逸注概皆先引《楚辭》正文,如: (A)劉逵曰:《楚辭·九章》曰:“雀烏鵲,巢堂壇兮。”王逸曰:“壇猶堂也。”(《蜀都賦》“壇宇顯敞”下) (B)劉逵曰:《楚辭》曰:“陵魚曷止。”王逸曰:“陵魚,陵鯉也。”(《吴都賦》“陵鯉若獸”下) (C)張載曰:《楚辭·招魂》曰:“挫糟凍飲,酎清涼。”王逸曰:“凍,冷也。酎,三重釀醇酒也。”(《魏都賦》“凍醴流澌,温酎躍波”下。此據胡刻本) [31] 引其他古書之注亦然,如: (D)劉逵曰:《韓詩》云:“考般在干”。傳曰:“地下而廣曰干。”(《吴都賦》“長干延屬”下) (E)張載曰:《孟子》曰:“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其生色睟然見於面,不言而喻。”趙岐曰:“睟,潤澤貌也。”(《魏都賦》“魏國先生有睟其容”下。此據胡刻本) 下述劉逵注似屬例外,其實不然。胡刻本左思《吴都賦》“指包山而爲期,集洞庭而淹留”劉注云:“班固曰:‘洞庭,澤名。’王逸曰:‘太湖也。’湖水中 [32]有包山,山中有如石室,俗謂洞庭。”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云:“劉注引班固,疑亦《離騷章句》之文。‘王逸曰太湖也’,即《九歌·湘君》注。” [33]此注單引王逸説而不及《楚辭》正文,劉逵蓋非以《楚辭注》視之。考《湘君》“邅吾道兮洞庭”洪興祖補注云:“吴中太湖,一名洞庭。而巴陵之洞庭,亦謂之太湖。逸云‘太湖’,蓋指巴陵洞庭耳。” [34]左思《吴都賦》“洞庭”與“包山”對舉,是爲吴中太湖。劉逵引王逸説若指明爲《楚辭注》,反生謬誤。劉氏之目的,大概只在於揭示“太湖”之名,蓋巴陵洞庭之稱“太湖”及吴中太湖之稱“洞庭”皆非所習見也。 至於《文選鈔》,則往往單引王逸注(李善注亦然),其例甚夥,無煩覶縷。故“《楚詞》王逸注”云云當屬《文選鈔》之文,不當闌入衛權注。 又此條衛權注並載異説,可與上文第8條“青瑣”注相互參看。 (14)(15)衛子曰:島嶼綿邈,崇峻皃也。又曰:洲渚馮隆,廣且大也。(“島嶼綿邈,洲渚馮隆”下) (16)(17)坱圠,衛子曰:升降高下也。又曰:镺,草木无葉也。(“尓乃地勢坱圠,卉木镺蔓”下) 按:《周文》將“无葉也”下“《尚書注》:‘少長曰镺。’蔓,延長也”十一字一併輯録。 考《三都賦序》綦毋邃注、《蜀都賦》及《吴都賦》劉逵注、《魏都賦》張載注均採用暗引《尚書注》的方式: (A)綦毋邃曰:《虞書》曰:“禹别九州,任土作貢。”定其肥饒之所生,而著九州貢賦之法也。(集注本《三都賦序》“且夫任土作貢,《虞書》所著”下) 斯波六郎《舊鈔本文選集注卷第八校勘記》云:“《禹貢序》正義引鄭玄曰:‘任土,謂定其肥磽之所生。’鄭説蓋綦毋邃所本。” [35]是綦毋邃暗引《尚書》鄭注。 (B)劉逵曰:匭,猶結也。《尚書·禹貢》曰:“包匭菁茅。”菁茅生桂陽,可以縮酒,給宗廟,異物也。重之,是故既包裹而又纏結之。一曰:匭,柙也。(胡刻本《吴都賦》“職貢納其包匭”下) 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云:“《史記·夏本紀》集解引鄭玄《禹貢注》曰:‘匭,纏結也。菁茅,茅有毛刺者。給宗廟縮酒,重之,故包裹又纏結也。’爲劉注所本。僞孔傳曰:‘匭,匣也。’‘柙’即‘匣’之借字,與後説同。” [36]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云:“劉逵注《吴都賦》……蓋用鄭義。而云‘一曰柙也’,又泥‘匭’字之詁。” [37]劉逵亦未明言“匭猶纏結也”云云實爲《尚書》鄭注。 (C)張載曰:方命,放棄王命也。《尚書》曰:“咈哉,方命。”(胡刻本《魏都賦》“剋翦方命”下) 考《堯典》:“帝曰:‘吁,咈哉!方命圮族。’”僞孔傳云:“言鯀性很戾,好此方名,命而行事,輒毀敗善類。”孔穎達正義云:“鄭(玄)、王(肅)以‘方’爲‘放’,謂放棄教命。” [38]陸德明《釋文》:“方命,如字,馬云:方,放也。徐云:鄭、王音放。” [39]上揭張載注“方命,放棄王命也”殆本諸《尚書》鄭注(或不排除本諸王注之可能性,西晋《尚書》學鄭、王並行)[40],然亦非直接引用。 引其他古書之注亦然。胡刻本《魏都賦》“僕黨清狂”張載注云:“《漢書·昌邑王賀傳》曰:‘賀清狂不慧。’注:‘色理清徐而心不慧,故曰清狂也。’”其中“注”字胡克家《文選考異》所據袁、茶陵二本皆無,明州本、奎章閣本皆同,是張注原文蓋無此字 [41]。然則“色理清徐”云云暗引《漢書》蘇林注也,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云:“《昌邑王賀傳》,見《武五子傳·昌邑哀王髆》後。顔注引蘇林曰:‘凡狂者,陰陽脉盡濁。今此人不狂似狂者,故言清狂也。或曰:色理清徐而心不慧曰清狂。清狂,如今曰白癡也。’孟陽蓋取後説。” [42] 下述兩條似爲反證,然皆可疑: (A)張載曰:駭,驚也,故覩斯而眙。孔安國《尚書傳》曰:“吁,疑怪之辭。”(胡刻本卷一一王延壽《魯靈光殿賦》“吁,可畏乎,其駭人也”下) “孔安國”以下十二字胡克家《文選考異》所據袁、茶陵二本爲李善注,胡氏云:“二本是也。尤本上脱去‘善曰’二字,甚非。凡東晋《尚書傳》,盡善所引耳。”其説極是,明州本、奎章閣本“孔安國”上並有“善曰”二字,與袁、茶陵二本同;又胡刻本卷九揚雄《長楊賦》“翰林主人曰:吁,客何謂兹耶”李善注:“孔安國《尚書傳》曰:‘吁,疑怪之辭也。’”亦可資參證。 (B)劉逵曰:《尚書》曰:“若虞機張。”鄭氏注曰:“虞,主田獵之地者也。機,弩牙也。”(同上卷五左思《吴都賦》“虞機發”下) 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云:“《(禮記)緇衣》引《太甲》曰‘若虞機張’云云。此下(劉逵注)引鄭注亦《緇衣》注文,鄭不注古文佚書也。劉淵林亦未及見僞古文,《魏都賦》‘關石和鈞’注稱‘夏之逸書’可證(引者按:張載注云:“《夏書》曰:‘關石和鈞,王府則有。’此夏之逸書。”高步瀛云:“《國語·周語下》:‘單穆公曰:《夏書》有之曰:關石和鈞,王府則有。’韋注曰:‘《夏書》,逸書也。’……張云璈曰:孟陽晋初人,未見古文。步瀛案:東晋梅賾所上之僞古文此二句在《五子之歌》篇中。” [43])。蓋此注本引《禮記》,後人因僞古文有此,遂改爲《尚書》耳。” [44]其説可從,“尚書”二字當非劉逵注原文。 另外,劉逵、張載引經傳某注皆先引經傳正文,説已見上。故“《尚書注》:少長曰镺”七字非屬衛權注,殆無疑義。 而且,此《尚書注》蓋指孔安國《古文尚書傳》,《禹貢》“厥草惟夭”僞孔傳云:“少長曰夭。” [45]《文選集注》“镺”當是“夭”之後起增旁分化字 [46]。衛權西晋人,顯然不可能引用東晋時始出現的僞孔傳(參上引胡克家、高步瀛二氏之説),故“尚書注”以下十一字當屬《文選鈔》,非衛權注,《周文》所輯不當。 (18)(19)讙譁喤呷,衛子曰:音響之衆也。芬葩蔭暎,衛子曰:互相照燿也。(“讙譁喤呷,芬葩蔭暎”下) 按:《周文》將“互相照燿也”下“揮,舉也”三字一併輯録。“揮,舉也”當是“讙譁喤呷,芬葩蔭暎”下句“揮袖風飄而紅塵晝昏”之《文選鈔》,非衛權注。上舉第14、15兩條衛注與此兩條極爲相似。 (20)(21)(22)衛子曰:膠葛,長遠也。峥嶸,深邈也。王生《靈光》曰:“洞膠葛兮其无垠。”屈平《遠遊》曰:“下峥嶸而无地。”(引者按:此下《釋名》、《説文》、《爾雅》云云蓋非屬衛權注)衛子曰:閽,守門者也。闥,户也。譎詭,奇異也。異出奇名,謂異種名字也。彎碕、臨硎,衛子曰:宫東西二門名也。(“東西膠葛,南北峥嶸。房櫳對榥,連閣相經。閽闥譎詭,異出奇名。左稱彎崎,右號臨硎”下) [47] 按:《周文》未輯録“屈平《遠遊》曰:下峥嶸而无地”十一字,似可增補。 《文選鈔》引《楚辭》或稱《楚詞》,或單稱篇名,或《楚詞》與篇名並舉,然皆不及作者姓名。而胡刻本左思《魏都賦》“巖岡潭淵”張載注云:“屈平《卜居》曰:‘横江潭而漁。’”與此條“屈平《遠遊》曰:下峥嶸而无地”一例,“屈平”云云蓋屬衛權注。引王延壽《魯靈光殿賦》稱“王生《靈光》”亦其比(《文選鈔》引《魯靈光殿賦》單稱篇名,《文選集注》卷九一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詩序》“飛觀神行,虚檐雲構”句《鈔》云:“《魯靈光殿賦》云:‘高樓□□(飛觀)。’”) 又集注本《吴都賦》“東西膠葛,南北峥嶸”李善注云:“《上林賦》曰:‘張樂乎膠葛之(寓)[]。’郭璞曰:‘言曠遠深皃也。’司馬彪《上林賦注》曰:‘峥嶸,深皃也。’”此三十三字胡刻本作“膠葛,長遠貌。峥嶸,深邃貌。《魯靈光殿賦》曰:洞膠葛其無垠”(胡克家《文選考異》所據袁、茶陵二本無“峥嶸深邃貌”五字,明州本、奎章閣本同),與上引衛權注基本相同。考胡刻本卷一一王延壽《魯靈光殿賦》“洞轇轕乎其無垠也”李注亦引《上林賦》“張樂乎膠葛之”及郭注(唯“貌”上誤衍一“邈”字),則《吴都賦》李注當以集注本爲正,李善不至捨前漢司馬相如《上林賦》而取後漢王延壽《魯靈光殿賦》也。刻本李善注極可能襲自《文選鈔》所引衛權注,胡刻本“峥嶸深邃貌”五字則爲尤袤所校添(參上文第3、12兩條)。 又《周文》將“宫東西二門名也”下“《尓雅》云:硎,山之絶也。崎者,岸曲也。言東西二門似之,故以爲名也”二十五字一併輯録。“言東西二門似之,故以爲名也”當非衛權注,下述三條《文選鈔》可證:(A)左思《吴都賦》“石帆水松”句《鈔》云:“水松,葉似松,故以爲名。”(B)同賦“桂箭射筒”句《鈔》云:“射筒,可以爲盛箭筒也,故以爲名也。”(C)同賦“蕉葛升越”句《鈔》云:“越者,今之蒲布,越人善爲之,故以爲名。”而“言東西二門似之”之“之”指“岸曲”與“山之絶”,然則“爾雅”云云 [48]蓋亦屬《文選鈔》而非衛權注。 (23)(24)布護臯澤,衛子:猶弥望廣博也。……蟬聯陵丘,衛子曰:轉相糺結也。(“布護睪澤,蟬聯陵丘”下) 按:《周文》將“廣博也”與“蟬聯陵丘”之間“案:猶延蔓也”五字一併輯録。此五字顯係《文選鈔》撰者之案語,爲所引衛權注“猶弥望廣博也”之申補(參上文第22條),決非衛注。 (25)(26)夤緣山岳之岊,衛子曰:馮高巖以迢遰。夤,引蔓也。……羃江海之流,衛子曰:弥離江海之洪流。(“夤緣山嶽之岊,幂歷江海之流”下) 按:《周文》將“引蔓也”與“羃江海之流”之間“《詩》云:‘節彼南山,維石巖巖。’毛公云:‘高峻皃也’”十七字一併輯録。 劉逵、張載引《詩》若兼用注文,皆暗引之。如集注本左思《蜀都賦》“鮮以紫鱗”劉逵注云:“鮮魚中膾也。《詩》云:‘炮鼈鮮魚。’”此出《大雅·韓奕》,鄭箋云:“鮮魚,中膾者也。” [49]蓋即劉注“鮮魚中膾也”之所本,然未作申明(參上文第17條)。又胡刻本左思《魏都賦》“腜腜坰野”張載注云:“腜腜,美也。《詩》云:‘周原腜腜,堇荼如飴。’”卷一一王延壽《魯靈光殿賦》“盜賊奔突”張注云:“突,唐突也。《詩》云:‘昆夷突矣。’”同上賦“屹山峙以紆鬱”張注云:“屹,猶孽 [50]也,高大貌。《詩》云:‘臨衝弗弗,崇墉屹屹。’”皆其例。且張注所引蓋皆非《毛詩》,《毛詩·大雅·緜》:“周原膴膴。”同詩:“混夷駾矣。”毛傳:“駾,突。”又《大雅·皇矣》:“臨衝茀茀,崇墉仡仡。”毛傳:“仡仡猶言言也。”均與張載所引不合 [51]。至《魏都賦》“斧斨以時”張注云:“斨,方銎斧也。《詩》曰:‘取彼斧斨,以伐遠揚。’”胡克家《文選考異》所據袁、茶陵二本無“銎”字,胡氏謂“銎”爲尤袤所校添,其説可從,明州本、奎章閣本亦皆無此字。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則據《豳風·七月》毛傳“斨,方銎也”謂袁、茶陵二本非是 [52],似未達張載引《詩》之例,張注多用三家《詩》。 而《文選鈔》引毛傳或標示“毛公”主名,集注本卷四八陸機《答賈長淵》詩“及子棲遲,同林異條”句《鈔》云:“毛公云:栖遲,遊息也。” [53]即其例。然則此條引《小雅·節南山》毛傳而稱“毛公云”者,疑爲《文選鈔》,非衛權注。 (27)(28)衛子曰:遠域之外,奇恠之屬也。其中有龍穴,雲雨之所誕出也。儲,貯也。鯪鯉,江東諸郡丹陽、吴興山中皆有之。……衛子曰:桴,竹筏也。(“其荒陬譎詭,則有龍穴內烝,雲雨所儲。陵鯉若獸,浮石若桴”下) 按:《周文》未輯録“儲,貯也。鯪鯉,江東諸郡丹陽、吴興山中皆有之”十八字。 考《舊唐書·地理志》:“潤州上 隋江都郡之延陵縣。武德三年,杜伏威歸國,置潤州於丹徒縣。……天寶元年,改爲丹陽郡。乾元元年,復爲潤州。”又:“湖州上 隋吴郡之烏程縣。武德四年,平李子通,置湖州。……天寶元年,改爲吴興郡。乾元元年,復爲湖州。” [54]天寶元年所改之“丹陽郡”、“吴興郡”皆據古時地名,《文選集注》卷八左思《吴都賦》題下《文選鈔》云:“至孫權,初都武昌,後都建鄴,在古丹陽之地,今之江寧是也。”正以“丹陽”爲“古之地”也。故此注稱“江東諸郡丹陽、吴興”當非《文選鈔》而屬衛權注。考《吴都賦》“溪鷛”、“其竹則篔當林於,桂箭射筒”劉逵注並云:“江東諸郡皆有之。”同賦“白雉落,黑鴆零”劉注云:“江東諸大山中皆有之。”又同賦“龍眼橄欖,棎劉禦霜”劉注云:“丹楊諸郡皆有之。”(衛權注“丹陽”疑本作“丹楊” [55])皆可資比勘。 又“山中皆有之”與後一“衛子曰”之間“浮石,水沫所作桴也。大曰桴”十二字非屬衛權注,《周文》未作輯録,是也。“大曰桴” [56]與衛權注“桴,竹筏也”相重複。 (29)衛(瓁)[權]曰:雜臿幽屏、精耀潛熲,言雖生於幽屏,然光潛熲也。(“隱賑崴,雜插幽屏,精曜潛熲,硩陊山谷”下) 按:此條衛注爲集注本《吴都賦》劉逵注所引(見上文),《周文》遺漏。 考《説文·攴部》“敕,一曰臿地曰敕”段注云:“臿者,今之‘插’字,漢人衹作‘臿’。” [57]是“臿”、“插”古今字,《吴都賦》似本作“臿”。 (30)(銜)[衛]子曰:皆與謡俗[汁]協,言雖遐方異樂,皆上合律吕,下應謡俗,故能奏和樂之音,則木石潤色也。(“若此者,與夫唱和之隆響,動鍾鼓之鏗耾。有殷坻頹於前,曲度難勝。皆與謡俗汁協,律吕相應。其奏樂也,則木石潤色;其吐哀也,則淒風暴興”下) 按:此條爲胡刻本《吴都賦》李善注所引,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云:“(銜子)未詳,疑或有誤。” [58]“銜”蓋“衛”之形訛字,傳世刻本《文選》不乏混入李善、劉逵二家注中的衛權注,上揭第3、20兩條皆其例。“銜子”云云的風格亦與衛注相近,姑繫於此,其中“汁”字據《吴都賦》正文擬補。 三 《三國志·魏書·衛臻傳》裴松之注云:“(衛)權作左思《吴都賦》叙及注。”《隋書·經籍志》則云:“張載及晋侍中劉逵、晋懷令衛權注左思《三都賦》三卷。綦毋邃注《三都賦》三卷。”(皆見上引)《隋志》“注左思《三都賦》三卷”未析言之,似張、劉、衛三氏皆遍注《三都賦》,與《三國志》裴注所云不合。《周文》據所輯衛權注“只及《吴都賦》,而《蜀都賦》不及焉”之事實,謂“裴注所云……爲信而有徵矣;《隋志》所言,未足憑也” [59],其説尚待商榷。 張載、劉逵二氏蓋皆遍注《三都賦》。考《文選集注》卷八左思《蜀都賦》題下“劉淵林注”李善注:“臧榮緒《晋書》曰:‘三都賦成,張載爲注《魏都》,劉逵爲注《吴》、《蜀》,自是之後,漸行於代。’” [60]陸善經注:“臧榮緒《晋書》云:‘劉逵注《吴》、《蜀》,張載注《魏都》。’綦毋邃序注本及集題云:‘張載注《蜀都》,劉逵注《吴》、《魏》。’今雖列其異同,且依臧爲定。”李善據臧榮緒説留存《三都賦》舊注,而未被李氏採用的《蜀都賦》、《吴都賦》張載注及《魏都賦》劉逵注遂散佚殆盡,其僅存者狩野充德《文選音決の研究》嘗匯集衆説加以列舉 [61],然需仔細甄辨。兹舉兩例: (1)《後漢書·臧宫傳》“乃乘兵入小雒郭門,歷成都城下”李賢注:“張載注《蜀都賦》云:‘漢武帝元鼎三年,立成都郭十八門。’” [62]狩野氏據以作爲張載嘗注《蜀都賦》之證。 按:胡刻本《蜀都賦》“闢二九之通門”劉逵注作“漢武帝元鼎二年,立成都十八門”,與李賢所引“張載注”不盡相同,狩野氏似言之成理。然《後漢書·郡國志五》“成都”劉昭注云:“《蜀都賦注》曰:‘武帝元鼎二年,立成都郭十八門。’” [63]未嘗明言所據《蜀都賦注》之撰者。考劉逵注“成都”二字集注本正作“成都郭”,劉昭所引當即劉注。《後漢書·郡國志》劉昭注引《蜀都賦注》尚有七條(兩條兼引賦文),皆未明言所據作注者姓名,但皆合於劉逵注,是其證。至於《臧宫傳》李賢注,不排除轉引自劉昭注之可能性,“張載”二字蓋李賢所臆增,“三”字則傳寫而訛也。 (2)胡刻本《文選》卷四張衡《南都賦》“豰玃猱戲其巔”李善注:“張載《吴都賦注》曰:‘,猨屬。’”狩野氏據以作爲張載嘗注《吴都賦》之證。 按: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云:“胡克家曰:注‘張載《吴都賦注》’,‘張載’當作‘劉逵’,各本皆誤。朱珔亦曰:‘張載’當作‘劉逵’。步瀛案:本書《吴都賦》‘射猱’劉注但云‘,音亭’,無‘猨屬’二字,則此注殆非劉逵。《隋書·經籍志》‘雜賦注’下云有張載左思《(三都)賦》注,不獨注《魏都賦》,則此注即出孟陽,殆非誤也。” [64]其説狩野充德從之 [65],其實高氏本人並未自信無疑,蓋胡刻本《吴都賦》“射猱”劉逵注“猱,似猿。奴刀切。,音亭”九字似非劉注原文,胡克家《考異》云:“袁本、茶陵本無此九字。案:二本删音也。‘似猿’二字,尤增。”檢明州本、奎章閣本並與袁、茶陵二本相同,則胡刻本劉注九字蓋皆尤袤所校添(參上文),非僅“似猿”二字;而且劉逵無音注,胡氏“删音”之説未免率爾。因此,僅據刻本《吴都賦》“射猱”劉注不足以斷言《南都賦》李善注所引“,猨屬”三字必非劉逵注。 考《文選集注》卷九左思《吴都賦》題下陸善經注云:“劉逵舊注今所存者,損益亦多也。”此言信而有徵。顔師古《匡謬正俗》卷六“猱”條:“左思《吴都賦》云:‘射猱。’劉逵注云:‘猱似猴而長尾。’” [66]所引劉注不見於刻本、寫本《文選》。又原本《玉篇》殘卷石部“”字注云:“左思《吴客賦》:‘左号臨。’劉逵曰:‘吴東門也。’”山部“岬”字注云:“左思《吴(容)[客]賦》:‘倒岬岫。’□(劉)逵曰:‘岬,兩山間也。’” [67]顧野王所引《吴都賦》劉注亦不見於諸本《文選》。陸善經所謂“劉逵舊注今所存者”或針對李善注本而言也。 陸善經於卷九左思《吴都賦》題下謂劉逵舊注多所損益,卷八左思《蜀都賦》題下則不出此注,二者的情況大概有所不同。曹憲以降的《文選》學者多吴人,故“損益”《吴都賦》劉逵注不足爲奇(劉逵濟南人,參下文)。原本《玉篇》殘卷(顧野王亦吴人)引左思《吴都賦》凡四條,概稱《吴客賦》(“客”或訛作“容”,見上文),引左思《蜀都賦》及《魏都賦》則如其本名,亦可借爲證。 就《文選集注》所録《文選鈔》而言,《吴都賦》之注釋遠較《蜀都賦》爲詳細繁複(《鈔》亦吴人所撰),故前者屢引衛權注而後者未引之事實並不足以證明衛權僅“作左思《吴都賦》叙及注”。檢《晋書·文苑·左思傳》: 陳留衛權又爲思賦作《略解》,序曰:“余觀《三都》之賦,言不苟華,必經典要;品物殊類,稟之圖籍;辭義瓌瑋,良可貴也。有晋徵士故太子中庶子安定皇甫謐,西州之逸士,耽籍樂道,高尚其事,覽斯文而慷慨,爲之都序。中書著作郎安平張載、中書郎濟南劉逵,並以經學洽博,才章美茂,咸皆悦玩,爲之訓詁;其山川土域,草木鳥獸,奇怪珍異,僉皆研精所由,紛散其義矣。余嘉其文,不能默已,聊藉二子之遺忘,又爲之《略解》,祇增煩重,覽者闕焉。” [68] 按:張載、劉逵皆遍注左思《三都賦》,衛權序云“聊藉二子之遺忘,又爲之《略解》”,大概不可能只撰“《吴都賦》注”。嚴可均《全晋文》輯録衛序而名之曰“左思《三都賦》略解序”(見上文),近是。裴松之謂“權作左思《吴都賦》叙及注”或有所據,但《隋書·經籍志》“張載及晋侍中劉逵、晋懷令衛權注左思《三都賦》三卷”未必爲“未足憑”,《周文》稍嫌武斷。 《周文》又云:“衛氏所注,類皆釋其文義,與諸家釋其故訓者不同,故裴氏斥爲‘叙粗有文辭,至於爲注,了無所發明,直是塵穢紙墨,不合傳寫也’。此與當時注家風尚有乖,加以張、劉珠玉在前,故有此歎耳。今幸《文選集注》中所收《文選鈔》曾引及衛注,使吾人得知其真象。” [69] 按:衛權注雖以隨文釋義爲主,但亦不乏引書釋故訓之例。另外,衛氏既自名其《三都賦注》爲“略解”,又謂《略解》乃補苴張載、劉逵二家注之作,相比五臣在竊取李善注的同時又斥李注爲“忽發章句,是徵載籍,述作之由,何嘗措翰?使復精覈注引,則陷於末學,質訪指趣,則巋然舊文。祇謂攪心,胡爲析理”(吕延祚《進集注文選表》)之行徑 [70],正可見衛權謙謙君子之風度,裴松之未免苛責。 注释: [1]此據周勛初輯《唐鈔文選集注彙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按:《文選集注》收録李善、《文選鈔》、《文選音決》、五臣、陸善經共五家注,其中完整流傳至今的僅李善、五臣兩家,其餘三家久已亡佚。 [2]原載《大陸雜誌》第13卷第2期,1956年7月;此據《大陸雜誌語文叢書》第1輯第5册,臺北大陸雜誌社,1968年再版,第389-390頁。 [3]《後漢書》第12册,中華書局,1965年,第3593-3594頁。按:上引《文選集注》“璅”爲“瑣”之俗字,考詳張涌泉師《敦煌俗字研究》下編《敦煌俗字匯考》,上海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24頁。 [4]王先謙《後漢書集解》,中華書局,1984年,第1326頁。 [5]《晋書》第8册,中華書局,1974年,第2376頁;《隋書》第4册,中華書局,1973年,第1083頁。 [6]《晋書》第8册,第2407頁;《隋書》第4册,第1103頁。 [7]嚴可均校輯《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中華書局,1958年,第2064頁。 [8]《大陸雜誌語文叢書》第1輯第5册,第389頁。 [9]《三國志》第3册,中華書局,1964年,第649頁。 [10]杜佑《通典》,中華書局,1988年,第549、576-577頁。 [11]黄朝英《靖康緗素雜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4頁。 [12]駱鴻凱《文選學》,中華書局,1989年,第59頁。 [13]《文選集注》卷八左思《蜀都賦》“蘪蕪布濩於中阿”句李善注引《上林賦》“布灌宏澤”,“灌”即“濩”字之訛;又《山海經•南山經》“名曰灌灌”郭璞注云:“或作濩濩。”(袁珂《山海經校注》,巴蜀書社,1992年增補修訂本,第7-8頁)皆其比。 [14]《三國志》第3册,第649頁。 [15]《史記》第10册,中華書局,1982年第2版,第3319、3296頁。 [16] “説字”據《文選集注》,爲《説文解字》之簡稱,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疑刻本劉逵注“記字”之“記”爲“説”字之誤(中華書局,1985年,第1085頁),極是。 [17]胡紹煐《文選箋證》云:“今《説文》:‘醧,私宴飲也。’無此語,注引未知所據,亦與賦義不合。”(黃山書社,2007年,第203頁)檢《玉篇•酉部》:“醧,私也,酒美也。”(《宋本玉篇》,中國書店,1983年,第532頁)與張載注“許氏”云云相合。 [18]俞紹初、許逸民主編《中外學者文選學論集》,中華書局,1998年,第792頁。 [19]趙福海主編《文選學論集》,時代文藝出版社,1992年,第49-50頁(岡村文收入俞紹初、許逸民主編《中外學者文選學論集》,第978-999頁)。 [20]參見富永一登《〈文選〉李善注の研究》,東京研文出版,1999年,第393-397頁。 [21]《漢書》第12册,中華書局,1962年,第4026頁。 [22]《舊唐書》第5册,中華書局,1975年,第1610、1613頁。 [23]邱棨鐊《文選集注研究》,臺北文選學研究會,1978年,第12頁。 [24]個别例外如《吴都賦》“綸組紫絳”句《鈔》云:“綸,今有袟所帶糺青絲綸也。組,綬也。海中草有似之。”此係《爾雅•釋草》“綸似綸,組似組,東海有之”郭璞注,今本作“綸,今有秩、嗇夫所帶糾青絲綸。組,綬也。海中草生彩理有象之者,因以名云”(《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第2630頁)。 [25]《漢書》第12册,第4026頁。 [26]《七啓》正文“秉”字集注本誤作“康”,兹據胡刻本改正。又今本《荀子》無“楚襄王右秉忘歸之矢”云云之文,《文選鈔》“荀卿子”疑爲“孔叢子”之誤,《公孫龍》云:“楚王張繁弱之弓,載忘歸之矢,以射蛟兕於云夢之囿。”(《孔叢子》卷四,《四部叢刊初編》本,上海書店,1989年,第2B-3A頁)李善注引《新序》:“楚王載繁弱之弓,忘歸之矢,以射隨兕於夢。” [27] “太始二年”云云與《漢書》相合(第6册,第1685頁),今本《史記》無此文。按:胡刻本卷一班固《西都賦》“下有鄭白之沃,衣食之源”李善注亦引《史記》“趙中大夫白公”云云,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謂“史記”二字係後人所改,本當作“漢書”(第68頁),所校極精審。又參見曹凱《〈文選〉李善注引〈史記〉輯校》,南京師範大學2008年碩士論文,第34頁。 [28]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謂《吴都賦》“官帥”當作“官師”(第1166頁)。又《文選鈔》謂“官帥”見《周禮》,蓋指《天官•小宰職》“帥治官之屬,而觀治象之灋,徇以木鐸”云云(《十三經注疏》,第655頁)。 [29]周生春《吴越春秋輯校彙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50頁。 [30]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第701-702頁。 [31]張載注“招魂”二字胡刻本原作“小招魂”,兹據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説校改(第1396頁)。 [32] “太湖也湖水中”六字胡刻本原作“太湖在秣陵東湖中”,胡克家《文選考異》云:“袁本、茶陵本‘在秣陵東’四字作‘也’字,‘湖’下有‘水’字。”明州本、奎章閣本並與袁、茶陵二本相同,兹據改。 [33]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第1234頁。 [34]洪興祖《楚辭補注》,中華書局,1983年,第61頁;參見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第1233-1234頁。 [35]斯波六郎等編《文選索引》第3册卷尾,李慶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8頁。按:《禹貢》鄭玄注“肥饒”、“肥磽”之異兹不論。 [36]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第1085頁。按:集注本《吴都賦》劉逵注作“匭,猶纏結也”,與《史記集解》所引《禹貢》鄭玄注相合,可證胡刻本劉注脱一“纏”字。 [37]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中華書局,1986年,第167頁。 [38]《十三經注疏》,第122頁。 [39]陸德明《經典釋文》,中華書局,1983年,第37頁。 [40]參見劉起釪《尚書學史》,中華書局,1989年,第165-166頁。 [41]又胡刻本“故曰清狂也”五字明州本作“故清狂也”,奎章閣本作“故云清狂”,皆四字。檢胡刻本雙行小注每行二十一字,而此張載注“王賀傳曰賀清狂不慧注色理清徐而心不慧故曰清狂也”一行爲二十三字,修版增多兩字之痕迹極爲明顯。 [42]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第1475頁。 [43]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第1378頁。 [44]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第1219頁。 [45]《十三經注疏》,第148頁。 [46]《禮記•王制》“不殀夭”鄭玄注亦云“少長曰夭”(《十三經注疏》,第1333頁)。《禹貢》“夭”馬融訓爲“長”,見陸德明《經典釋文》(第40頁);左思《吴都賦》“卉木镺蔓”李善注引《廣雅》“镺,長也”,與馬融説合。《玉篇》收“镺”字於長部(《宋本玉篇》,第511頁)。 [47]賦文“崎”字胡刻本作“碕”,上引《文選鈔》同。“碕”與“崎”同,説見《廣韻•微韻》(《宋本廣韻》,中國書店,1982年,第45頁)。 [48]今本《爾雅•釋山》作“山絶,陘”(《十三經注疏》,第2618頁)。 [49]《十三經注疏》,第571頁。 [50]按:“孽”字疑當據奎章閣本作“嶭”,形近而訛。 [51]參見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中華書局,1987年,第836-837、840-841、860-861頁。 [52]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第1407頁。 [53]“遊息”二字集注本原作“猶息”,“遊”字據《毛詩•陳風•衡門》“衡門之下,可以棲遲”毛傳“棲遲,遊息也”校改(《十三經注疏》,第377頁)。 [54]《舊唐書》第5册,第1583、1587頁。 [55]《説文•欠部》“歙,丹陽有歙縣”段注云:“‘陽’當作‘楊’,字之誤也。《地理志》、《郡國志》丹楊郡歙縣,今江南徽州府歙縣、休寧縣,皆其地也。”(段玉裁《説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413頁)今本《後漢書•郡國志》作“丹陽”,劉逵注“丹楊”胡刻本亦作“丹陽”,“丹楊”、“丹陽”蓋古今傳寫之異。《文選鈔》所引衛權注“丹陽”蓋非衛注原貌。 [56]“大曰桴”當作“小曰桴”,集注本卷八五孫楚《爲石仲容與孫晧書》“乘桴倉流”句《文選鈔》云:“《論語》:‘孔子曰:乘桴[浮於]海。’注云:‘桴,編竹木爲之。大曰栰,小曰桴也。’”是其證。 [57]段玉裁《説文解字注》,第124頁。 [58]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第1241頁。 [59]《大陸雜誌語文叢書》第1輯第5册,第390頁。 [60]按:《蜀都賦》題下“劉淵林注”及其下李善注傳世刻本繫於《三都賦序》題下,《三都賦序》綦毋邃注遂張冠李戴成爲劉逵注。參見羅國威《左思〈三都賦〉綦毋邃注發覆》,《古籍整理研究學刊》1994年第6期,第6-9頁;王立群《從綦毋邃注看唐寫本至宋刻本〈文選〉注釋的演變》,《文獻》2004年第3期,第132-137頁;常思春《左思〈三都賦〉校勘補證》,《四川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32卷第3期,2005年5月,第74-75頁;王立群《北宋監本〈文選〉與尤刻本〈文選〉的承傳》,《文學遺産》2007年第1期,第129頁。 [61]狩野充德《文選音決の研究》,廣島溪水社,2000年,第116-119頁。 [62]《後漢書》第3册,第694頁。 [63]《後漢書》第12册,第3509頁。 [64]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第792頁。 [65]狩野充德《文選音決の研究》,第109頁。 [66]劉曉東《匡謬正俗平議》,山東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84頁。 [67]《原本玉篇殘卷》,中華書局,1985年,第483、435頁。 [68]《晋書》第8册,第2376頁。 [69]《大陸雜誌語文叢書》第1輯第5册,第390頁。 [70]唐李匡乂《資暇集》卷上“非五臣”條云:“因此而量五臣者,方悟所注盡從李氏注中出,開元中進表,反非斥李氏,無乃欺心歟?”(《叢書集成初編》本,商務印書館,1939年,第5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