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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情”与“情不情”:《红楼梦》伦理文明和生态文明的现代阐释

http://www.newdu.com 2017-10-22 文学遗产网络版 佚名 参加讨论

孙逊
    摘要:“情情”和“情不情”,是《红楼梦》原稿末回《情榜》中对于黛玉和宝玉两人的评语,脂砚斋评语中多次提到这一点,对此学术界应该没有太多的争议。但这两个“囫囵不解”的评语究竟包含了什么意思,却缺少深入的探讨。其实这五个字不仅仅是两个小说人物的评语,它还具有哲学的形而上意味,包含了丰富、复杂和深刻的涵义。本文即对此作一粗浅的探索。
    关键词:“情情” “情不情” 伦理文明  生态文明  现代阐释
    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我国古代文学无法回避并普遍关注的问题。儒家思想的广泛传播,老庄哲学的深刻影响,使包括诗文和小说在内的我国古代文学随处闪烁着伦理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光芒。如果说杜甫是诗歌创作中伦理文明的践行者,陶渊明是诗文创作中生态文明的引领者,那么,曹雪芹则可以说是小说创作中上述两种文明的倡导者。他创作的《红楼梦》和《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不仅正面描写了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家庭关系,而且有大量的笔墨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说是同时表现古代伦理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意识的当之无愧的代表。这里,只就围绕《红楼梦》提出的“情情”和“情不情”谈一点粗浅的体会。
    一
    大家知道,我们今天看到的《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的故事情节,不是曹雪芹的原著,续作者是谁尚无定论。从脂批来看,《红楼梦》最后一回也不是现在所看到的“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而应是“青埂峰木石‘证前缘’,太虚境警幻揭‘情榜’”。
    那么,这最后一回是写的什么呢?根据我个人对于《红楼梦》脂评的肤浅研究,最后一回情节大致是这样的:黛玉逝世以后,宝玉出于对封建家族的绝望,“悬崖撒手”,出家为僧,最后重又回到了他当年所在的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并遇见了当初把他携入红尘的一僧一道,这一僧一道为他点破前缘,使被世俗社会所扼杀的“木石前盟”在神话世界重又得以实现和升华,这便是脂评中所谓的“青埂峰证了前缘”。此时,小说另一个神话人物警幻仙姑也重新出现,并最后揭开了一张以“情”来绾系和品评小说主要人物的“情榜”,榜中应该有宝玉和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乃至三副、四副共六十一个人的评语。这张“情榜”今天已很难一一坐实,但感谢看过《红楼梦》原稿的脂砚斋,他在评语中透露了宝玉和黛玉两个主要人物的评语,其中宝玉为“情不情”,黛玉为“情情”。[1]《红楼梦》的伦理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意识,就集中表现在这两个评语里。
    那么,所谓“情情”、“情不情”,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庚辰、己卯、戚序本第十九回均有脂评曰:“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2]确实,此二评亦属“囫囵不解”之语,很难一语说清。我们只能通过部分脂评,多少了解其中一些信息。
    先说“情不情”。甲戌本第八回有一眉批云:“按警幻《情榜》,宝玉系‘情不情’。凡世间之无知无识,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
    这是有关“情不情”的最明白的一种表述,即“情不情”是一个动宾结构的词组,前面一个“情”用作动词,后面的“不情”是一个名词。就是说,所谓“情不情”,就是指对“世间之无知无识”,即所谓“不情”之物,宝玉“俱有一痴情去体贴”。
    又小说第十九回,写宁府这边唱戏,宝玉不堪热闹,于各处闲耍,忽想到有个小书房内曾挂有一轴美人图,“今日这般热闹,那里自然泠静,那美人也自然是寂寞的,须得我去望慰她一回。”[3]对此蒙府本有一侧批指出:“天生一段痴情,所谓‘情不情’也。”这也是用一段痴情去体贴“不情”之物的意思。
    再看“情情”。有关黛玉“情情”的脂批有好几条,但说得都不太明确。小说第二十七回,写黛玉因昨晚晴雯不开门之事,错疑在宝玉身上,听到宝玉进门,就回头吩咐了紫鹃几句闲话,不理睬宝玉就走了。对此甲戌本有批语云:“不见宝玉,阿颦无此一段闲言,总在欲言不言难禁之意,了却‘情情’之正文也。”
    又小说第二十八回,写黛玉正在山坡边葬花,忽听山坡上也有悲声,抬头一看是宝玉,便道:“啐!我当是谁,原来是这个狠心短命的……”刚说到“短命”二字,又把口掩住。
    对此甲戌本也有批语云:“‘情情’,不忍道出‘的’字来。”同回写黛玉听了宝玉的一通衷肠话以后,又不觉将昨晚的事忘在九霄云外了。对此甲戌本又有一条批语云:“‘情情’本来面目也。”
    总结以上脂评,这里“情情”的意思似都是指黛玉只对宝玉一人钟情,即只对自己钟爱之人,才有一痴情去体贴。这样,“情情”二字也应是一个动宾结构,前一个作动词,后一个为名词,指黛玉只对世间自己的钟爱之人,才有一痴情去体贴。
    以上“情情”和“情不情”,虽分别是“情榜”中黛玉和宝玉两人的评语,但两者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就是说,宝玉的表现并不只是“情不情”,黛玉的特点也不只是“情情”。小说第二十五回,写宝玉对红玉“留了心”,想“点名唤他来使用”,但“一则怕袭人等寒心,二则又不知红玉是何等行为,若好还罢了,若不好起来,那时到不好退送的”。对此甲戌本有批语云:“不知‘好’字是如何讲?答曰: 在‘何等行为’四字上看便知。玉兄每‘情不情’,况有情者乎!”
    这就是说,宝玉既已“情不情”,更何况“有情者”呢!也就是说,宝玉不仅“情不情”,而且也“情情”。同样,黛玉也是如此,她既“情情”,当然也会把她的痴情投射到自然万物之中,成为“情不情”。所以我们必须把这两句评语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即对世间所有的有情之物和无情之物,他俩俱有一痴情去体贴。这是《红楼梦》有关伦理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意识的一种独特表述,不仅在我国文学史上具有独创的意义,而且具有哲学的形而上意味。
    二
    下面让我们回到《红楼梦》文本。宝玉和黛玉作为小说最主要的中心人物,几乎小说写到的所有的人际关系和家庭关系,以及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围绕他俩展开的。我们先看人际关系和家庭关系。
    先说黛玉。黛玉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非常单纯,即作为“情情”的她,只钟情于自己所爱之人,这个人就是宝玉。她来到这个世界,本就是为把一生的眼泪都还给他,因而她心中除了宝玉,没有第二个人。从第三回的黛玉进府,到第五回的心中不忿;从第八回的黛玉含酸,到第十九回的静玉生香;从第二十回的宝黛论心,到第二十三回的共读《西厢》;从第二十六回的春困幽情,到第二十九回的二玉心事;从第三十一回的麒麟解惑,到第三十二回的宝黛诉腑,再到第三十四回的黛玉题帕;她对宝玉的感情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和发展的过程,一个由隐蔽到外露、由试探到坦诚的过程。这个过程贯穿了她的一生,并构成了“情情”丰富而复杂的内涵。
    黛玉对宝玉的情感表达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充满了矛盾和曲折,妒忌和猜疑。一方面,她用全部心思去体贴宝玉的内心,把她的全部情感统统只付与宝玉一人。为此,封建家长所制造的有关宝玉和宝钗的“金玉之缘”,是她一辈子挥不去的梦魇;连带史湘云的一只金麒麟,因为暗合了“金玉”之说,也使黛玉为其所惑,深恐宝玉“借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特地“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正如脂评所指出的:“‘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己卯本第三十一回回前批)
    另一方面,正因为黛玉把全部情感只付与宝玉一人,因而她容不得半点虚假和委屈。一有机会,她就要变着各种法子,来测试宝玉对她的爱情忠诚度,永无休止地拷问宝玉的内心。有时这种测试和拷问到了苛求甚至是无理的地步。小说第二十二回,写宝钗生日,家里请了一班戏班演戏,其间因凤姐说起小旦扮相“活像一个人”,大家猜着了都不说,唯独史湘云“心直口快”,说了“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宝玉只是对湘云使了个“眼色”,结果不仅史湘云恼了,黛玉也恼了,湘云恼的是“看人家的鼻子眼睛”,黛玉恼的是“拿我比戏子取笑”。宝玉道:“我并没有比你,我并没笑,为什么恼我呢?”黛玉的回答简直就是强词夺理:“你还要比?你还要笑?你不比不笑,比人比了笑了的还利害呢!”“这一节还恕得。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的是什么心?莫不是她和我顽,她就自轻自贱了?她原是公侯的小姐,我原是贫民的丫头,她和我顽,设若我回了口,岂不她自轻自贱呢?是这主意不是?……”一连串的拷问,可谓咄咄逼人,无理至极;但细思起来,无理的背后,正是“情情”的必有之理和必有之语。
    除了宝玉,整个贾府内外,没有一个人是她关注的,她也不在意和讨好任何人。包括她最亲的亲人、能为她作主决定她和宝玉婚姻的贾母,她也从来没有主动去讨过她的欢心。舅舅和舅母理应也是她最亲近、并可以为她和宝玉的婚姻作主的少数有决定权的人之一,她也同样不去亲近他们。至于家族内外的其他人,风流潇洒的北静王被她无意中痛骂过,随分从时的薛宝钗被她不止一次讥讽过,英豪阔大的史湘云被她刻薄过,精明志高的贾探春被她打趣过,没时运的赵姨娘被她冷落过,有头脸的周瑞家的被她得罪过,粗俗有趣的刘姥姥被她挖苦过,倚老卖老的李嬷嬷被她奚落过;这一切,都是从骨子里写出黛玉“情情”的天性。只钟情于宝玉一人,对宝玉之外的任何人,都忽视而毫不在意,这就是作为“情情”的黛玉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宝玉作为小说的中心人物和贾府的掌上明珠,他所面对和处理的人际关系和家庭关系要复杂许多。宝玉的评语为“情不情”,这其中也包含了处理人际关系的内涵。小说第三十一回,己卯本有回前批云:“‘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娇嗔不知情事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
    这里的“情不情”,既指扇子是“不知情之物”,又指晴雯为“不知情事之人”,宝玉以撕扇供晴雯一笑,是以撕“不知情之物”,供“不知情事之人一笑”。可见宝玉的“情不情”,既指用痴情体贴“不知情之物”,也指用痴情体贴“不知情事之人”,后者即属于人际关系的范畴。
    正如上文曾指出的,宝玉虽评为“情不情”,但他同样“情情”,脂评所谓“玉兄每‘情不情’,况有情者乎!”只是他的“情情”的表现和黛玉截然不同:黛玉是专注于宝玉一人,宝玉则有滥施之嫌,鲁迅所谓“爱博而心劳”者也。贾府以外,宝玉亲昵秦钟、蒋玉函、柳湘莲,他痛恨“‘贫富’二字限人”,“‘富贵’二字”竟“遭我涂毒了”;在被毒打以后,仍表示“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贾府之内,则“周旋于姊妹中表以及侍儿如袭人、晴雯、平儿、紫鹃之间,昵而敬之,恐拂其意,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矣”。[4] 其实,宝玉所昵爱的女儿远不止鲁迅指出的这一些,可以说,大观园内特别是怡红院里的众女儿都曾使宝玉程度不同地“心劳”过。
    但尽管宝玉“爱博而心劳”,在真正涉及到爱情和婚姻的重大问题上,他却只对黛玉一人情有独钟,一往情深,孜孜以求,至死不渝,如同甲戌本第二十八回脂批所指出的:“玉兄除颦儿外,俱是行云流水。”小说的实际描写也是如此,宝玉无论在园内还是园外,他“心心念念只记挂着黛玉”。外面回来,他等不及换衣服就要去找黛玉;在园里,他总是不由自主地朝潇湘馆跑。他什么事都不在意,唯一在意的是黛玉的身体和情绪,诸如“今儿好些?吃了药没有?今儿一日吃了多少饭?”(第四十五回)以及一夜醒几次、咳嗽几次等等; 如果遇到黛玉发脾气,他更是主动上门附就,把“好妹妹叫了几万声”,表示“便死了,魂也要一日来一百遭”。(第三十回)虽然他俩平时口角不断,但彼此之间从来不觉“生分”,因为林妹妹从来不说那些仕途经济的“混帐话”。这说明在爱情和婚姻的选择上,他有自己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选择和自己志同道合、能称得上是“知己”的黛玉,常要劝他“经济学问”的薛宝钗显然不是他的理想人选,因而“反倒同她生分了”。(第三十二回)但宝钗又不是迂迂一“女夫子”,她那不同于黛玉的外貌和品行之美,同样使他难以忘怀。正如甲戌本第五回一条侧批所指出的:“按黛玉、宝钗二人,一如姣花,一如纤柳,各极其妙者,然世人性分甘苦不同之故耳。”这是《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它写出了两位“各极其妙”、让人难分高下的女性。虽然宝玉面对两人曾经为难、困惑乃至动摇过,按照黛玉的说法,“我很知道你心里有‘妹妹’,但只是见了‘姐姐’,就把‘妹妹’忘了”。(第二十八回)但宝玉还是按照自己的原则,最终选择了黛玉。一个只专情于宝玉一人,一个摇摆于两人之间而最终选择了黛玉,这就是黛玉和宝玉“情情”的不同表现。
    宝玉和黛玉“情情”的不同,还表现在除了宝钗,他更把他的爱心普洒在大观园众多的女儿身上。这里也许要纠正一种片面的看法,即认为宝玉对每一个年青的女性都要滥施爱情。其实在宝玉所亲昵的女性中,虽然其中确有男女之间的相悦相爱之情,但也有超越男女之情的对于弱者的同情。像上文脂评中提到的晴雯是为“不知情事之人”,宝玉除了对她个性和娇媚外貌的欣赏,更多就是一种对弱者的同情,他俩的关系完全是清白无暇的。其他如第四十四回宝玉对无辜遭到凤姐夫妇荼毒的平儿的关心,第五十八回对在园内烧纸钱而要被婆子拉去告发的藕官的庇护,以及第六十二回对弄脏了裙子而担心薛姨妈“老人家嘴碎”的香菱的爱怜,都是超越了“男女之情”的对于女性的关爱和同情。庚辰本第二十一回一条脂评说得好:“宝玉之心,凡女子前不论贵贱,皆亲密之至。”其实不光女子,包括对秦钟、蒋玉函等男子的亲昵,也是包含了对“贫富”、“贵贱”二字“限人”的封建等级意识的一种反拨,表现了难能可贵的平等精神。而对贾雨村这样的趋炎附势之徒,宝玉则从根本上深恶痛绝,并不愿同这些人往来,在这件事上谁劝他他就跟谁急,哪怕是薛宝钗、史湘云这样亲近的人。所以,在人际关系尤其是男女关系上,宝玉除了对黛玉一往情深,对宝钗难以忘情,对袭人有过私情,其他大都表现了对于作为弱者的女儿和贫贱之士的欣赏、体贴和同情。
    至于宝玉对家庭关系的处理,正像小说第五回所描写的:“自天性所禀来的一片愚拙偏僻,视姊妹兄弟皆出一体,并无亲疏远近之别。”比如封建大家族规矩:“凡作兄弟的,都怕哥哥。”却不知宝玉是不要人怕他的。他的想法是:“兄弟们一并都有父母教训,何必我多事,反生疏了。况且我是正出,他(指贾环)是庶出,饶这样还有人背后议论,还禁得辖治他了。”因此“弟兄之间不过尽其大概的情理就罢了,并不想自己是丈夫,须要为子弟之表率。”(第二十回)所以后来贾环使坏,把一盏油汪汪的蜡烛油推翻,烫伤了宝玉的脸,他却说:“明儿老太太问,就说是我自己烫的罢了。”(第二十五回)这样就把一场可能爆发的家庭纠纷避免了。
    对于长辈,宝玉则能够恪守小辈应有的孝敬之心,即使父亲面目非常可憎,一般也不会忤慢他。在他的心目中,“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才是林妹妹。(第二十八回)第可见宝玉心中的排序还是有区别的:一种是按亲情关系排,前面是三位长辈,黛玉是第四位; 另一种是按爱情关系排,那无疑黛玉和宝钗排在前两位。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他才会公开或暗中顶撞他其实非常讨厌的父亲。一次是在游大观园时,他认为稻香村是“人力穿凿扭捏而成”,不及“有凤来仪”多矣,气得贾政喝命把他“叉出去”。(第十七至十八回)一次是在忠顺王府长史官为琪官事雄赳赳打上门来,贾政因生气而狠下毒手,宝玉被打得浑身青紫,但他依然不愿改悔,表示“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第三十四回)
    走笔至此,我们似乎可以对《红楼梦》“情情”和“情不情”所包含的伦理文明思想作一简要的概括:一、爱情专一,只钟情自己所爱之人;二、同情弱者,平等待人,关心和呵护所有与你同气相求的人;三、尊敬长辈,友爱兄弟,但在原则问题上不让步,兄弟之间“尽其大概的情理”。不难看出,这种伦理文明思想既和传统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又有超越前人和属于作者个人的体悟。
    三
    以上我们大致分析了《红楼梦》“情情”和“情不情”所包含的伦理文明思想,《红楼梦》高出于其他小说之处,还在于它蕴藏的可贵的生态文明意识。
    无论是宝玉还是黛玉,他俩把都把自然万物看作是有生命的对象,所谓“凡天下之物,皆是有情有理的”,不仅细心体贴,并不时与之进行平等的交流和对话。小说第二十三回,宝玉在沁芳桥边桃花底下展开《会真记》,正看到“落红成阵”,只见一阵风过,把树头上桃花吹下一大半来,落得满身满树满地皆是。此时“宝玉要抖将下来,恐怕脚步践踏了”,其下庚辰本有夹批曰:-“情不情”。于是宝玉“只得兜了那花瓣,来至池边,抖在池内。那花瓣浮在水面,飘飘荡荡,竟流出沁芳闸去了。”在宝玉看来,落花是有生命的,“恐怕脚步践踏了”,因而“撂在那水里”,因为水是干净的。但随后遇到黛玉,在她看来,“撂在水里不好。你看这里的水干净,只一流出去,有人家的地方脏的臭的混倒,仍旧把花糟蹋了”。于是提出了“葬花”的想法:“那畸角上我有一个花冢,如今把他扫了,装在这绢袋里,拿土埋上,日久不过随土化了,岂不干净。”你看,两个人都怕把落花糟蹋了,一个要“撂在水里”,一个要埋在土里,都表现了一种体贴和怜惜自然万物的“痴病”。而且正如庚辰本批语所说:“写黛玉又胜过宝玉十倍痴情。”
    不仅如此,黛玉还一边葬花,一边吟唱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第二十七回)完全赋予了落花飞鸟和人一样的情感与生命。而她紧接着提出的“而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问题,更把落花当作了唯一的知己,两人就生命问题坦诚交流,互诉衷肠。在这里,落花的命运和少女的命运融为了一体。
    宝玉对自然万物的痴情也同样很深:他“时常没人在跟前,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了鱼,就和鱼说话;见了星星和月亮,不是长吁短叹,就是咕咕哝哝的”。(第三十五回)自然万物都可以成为他对话的对象。小说第五十八回,他病后在园中散步,只见:
    柳垂金线,桃吐丹霞,山石之后,一株大杏树,花已全落,叶稠荫翠,上面已结了豆子大的许多小杏。宝玉因想到:“能病了几天,竟把杏花辜负了!不觉倒‘绿叶成荫子满枝’了。”因此仰望杏子不舍。又想起邢岫烟已择了夫婿一事,虽说是男女大事,不可不行,但未免又少了一个好女儿。不过两年,便也要“绿叶成荫子满枝”了。再过几日,这杏树子落枝空,再几年,岫烟未免乌发如银,红颜似槁了,因此不免伤心,只管对杏流泪叹息。正悲叹时,忽有一个雀儿飞来,落于枝上乱啼。宝玉又发了呆性,心下想道:“这雀儿必定是杏花正开时他曾来过,今见无花空有子叶,故也乱啼。这声韵必是啼哭之声,可恨公冶长不在眼前,不能问他。但不知明年再发时,这个雀儿可还记得飞到这里来与杏花一会了?”
    这里,杏花和雀儿不仅都被赋予了情感和生命,而且宝玉与之所进行的对话的深度及其所包含的意蕴,都远远超过了一般普通的人。在宝玉这样的“呆性”看来,雀儿和杏花之间也有沟通,人与杏花、雀儿之间更应有沟通;人与人之间往往有芥蒂,有隔阂,而人与自然则完全可以做到亲密无间。
    不仅如此,在宝玉这样的“情痴”眼中,“不但草木,凡天下之物,皆是有情有理的,也和人一样,得了知己,便极有灵验的。若用大题目比,就有孔子庙前之桧、坟前之蓍,诸葛祠前之柏,岳武穆坟前之松。这都是堂堂正大随人之正气,千古不磨之物。……小题目比,就有杨太真沉香亭之木芍药,端正楼之相思树,王昭君冢上之草,岂不也有灵验”。(第七十七回)包括怡红院阶下的一株海棠花,无故死了半边,正应在晴雯夭死上。这篇袭人所谓的“痴话”,正是宝玉视天下万物皆有情的生态文明意识的具体阐释。
    视草木有情,视天下万物有情,作为人类,都应“有一痴情去体贴”,这正是《红楼梦》“情不情”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独特表述。我国自道家产生以来,一直以“天人合一”作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最高准则,《红楼梦》正是在继承前人思想资源的基础上,提出了人类须用“痴情”去“体贴”自然、与自然进行心灵交流和平等对话的观念。可以说,对于自然的尊重和体贴是我国传统文化遗产中最重要的精华之一。相比之下,“直到最近,西方德性伦理才倡导以自然为关切对象的美德。这不奇怪,因为西方哲学与宗教历来主张人类高于自然、我们与自然之间无须遵循任何道德原则的观念”。[5] 可见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比西方要“先知先觉”很多。
    《红楼梦》的生态文明意识对于我们现代社会也有着宝贵的启示。今天,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已经大大超过了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但人类的索取却更加贪婪和毫无节制。面对这关系人类生存和子孙未来的地球上最大、也最严峻的问题,我们人类不仅有责任倡导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更要继承和发扬历史上一切进步的有价值的生态文明观念,以为我们今天之用。其中,《红楼梦》的“情情”和“情不情”思想,就是一种具有现代意义的宝贵遗产,一种具有哲学的形而上意味的思想资源。
    当然,不论是“情情”还是“情不情”,其背后都蕴含了《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深刻的悲悯情怀。作者不仅对于大观园内的女儿和大观园之外的贫贱之士抱有一种深刻的同情,为他们所遭遇的不幸而深感不平,而且把自然万物也看作是一种生命的存在,对之抱有真诚的情感,并时不时和它们进行平等的交流。这种悲悯情怀不只表现在众多人物的悲剧命运上,更渗透进小说的肌理和血液中。正是这种深刻的悲悯情怀,成就了曹雪芹成为一个伟大的人文主义者。
    《红楼梦》的上述思想当然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是明代以来以汤显祖、冯梦龙为代表的“情本思想”的继承和发扬光大。汤显祖的《牡丹亭》所要表现的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6]为此,他虚构了一个为情而死、又因情而复生的故事,以彰显他所要表达的主题。冯梦龙的《情史》则是一部按情归类的文言小说集,其中有关“情”的分类为《红楼梦》的末回“情榜”所借鉴。这部文言小说集虽属编撰性质而非个人创作,但同样体现了编者“生生而不灭,由情不灭故。四大皆幻设,惟情不虚假”的“情本思想”。[7]但无论是《牡丹亭》还是《情史》,他们所写的都只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不乏大量这样的作品,虽然他们之间有着明显的高下之别、文野之别、粗细之别。而《红楼梦》则在大量描写人际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同时,还把“情”的触角伸展到了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虽然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也不乏这样的描写,但明确提出“情情”和“情不情”的观念,并将其上升到哲学的形而上高度,则是《红楼梦》的独创。“情情”和“情不情”,这不只是两个小说人物的评语,还是《红楼梦》伦理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意识的凝炼概括,是《红楼梦》超越前人的精粹所在。
    注释:
    [1]参见拙著《红楼梦脂评初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版。
    [2]关于脂评出处,或文中直接写明版本名称和回数,或在引文后用括号标明,不再一一出注。
    [3]本文所引《红楼梦》引文,均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年版,或在文中写明回数,或在引文后用括号标明,不再一一出注。
    [4]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 年版。
    [5][美]桑德拉·简·费尔班克斯《环境友好型人格与环境美德面临的挑战》,《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年第5 期。
    [6]汤显祖《牡丹亭》,徐朔方、杨笑梅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年版,第1 页。
    [7]冯梦龙《冯梦龙全集·情史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年版,第7 页。
    作者简介:孙逊: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本文为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建设规划成果。
    原载《红楼梦学刊》2014年第3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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