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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民众运动与小说关系之互动

http://www.newdu.com 2017-10-22 文学遗产网络版 佚名 参加讨论

    明清两代印刷业发达,加之戏剧与说唱表演的推波助澜,通俗小说在民间得到了广泛传播,成为下层民众获取知识的主要来源,如鲁迅所说:“我们国民的学问,大多数却实在靠着小说,甚至于还靠着从小说编出来的戏文。”[1]如果仅仅是娱乐,小说无论在民间具有怎样的影响,也不会引起统治者的注意,但在明清两代风起云涌的民众运动[2]中,小说却偏偏扮演了他们最不愿看到的角色——“诲盗”。明末的农民起义,清初的天地会,清中期的“教乱”,清末的哥老会、义和团,等等,起事者不仅在思想上借助小说号召与发起民众,而且其组织形式、斗争策略及行为方式等无不受到小说的深刻影响。有鉴于此,在每一次平叛戡乱之后,政府都会出台一定的政策来遏制小说在民间的传播与发展,而且一次比一次严厉。而一些有识见的官员与士人则从中看到了小说的巨大社会影响力,出于维护王朝统治的自觉,也为弥补政府单纯禁毁的不足,一改过去鄙弃小说的态度,积极参与小说的批评与创作,借此向民众灌输封建伦理思想,以达到彻底根除“盗心”、维护王朝的治教目的。迨至晚清,维新人士更是在民众运动的触动下借助小说宣传其革新思想,造成晚清至“五四”时期小说创作的巨大转变。民众运动与小说的这种互动关系,是明清时期小说发展演变的一个重要特点,为其他民族国家所罕见。以笔者愚陋,此种现象尚未见有人予以专题讨论,因撰此文揭出之,以求教于海内方家。
    一 小说影响民众运动的几个层面
    据笔者掌握的材料,至少从明代嘉靖末年始,民众运动就有明显受小说影响的确切记载(详见后文论述),而这正是通俗小说初步获得繁荣与普及的阶段。此后随着民众运动发生的日趋频繁与激烈,二者的这种因果关联不仅时见于官方牒文,而且成为文人学士载记随笔屡见不鲜的内容。如果说这种观点还带着某种阶级偏见的话,那么义和团事件的发生,无疑为其提供了坚实的依据,以致成为当今史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无意介入史学这一研究领域,而是从整体上揭示这样一种现象,即小说从哪些层面对民众运动造成了深刻影响,为下文论述明清小说在此种现象推动下的转变提供支撑材料。总体而言,小说对民众运动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层面:
    (一)思想层面的影响
    明代中期以后,民众运动爆发频繁,其思想信仰大多取自民间喜闻乐见的通俗小说。这首先表现在招安思想方面。中国有句古语说“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水浒传》无疑为其提供了最好的诠释,所以它往往成为反叛者铤而走险的思想渊薮。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参加叛军时所持的想法就是图“异日招安”[3];“聚数千人据梁山为窠”的李青山,闻听“宜兴相公再被召,舟过之”[4],即拥骑邀劫进山,恳陈归命与效忠朝廷之意,其行为一如《水浒传》招安故事。清末的大头羊在投诚禀稿中更是坦陈:“切思英雄过(遇)合,有迟早之不同;官吏用心,有优劣之各异。故梁山三劫诏书,竟成栋梁;瓦岗累抗天兵,终为柱石。自古英雄其义一也。”[5]不仅直引梁山、瓦岗故事为投诚之依据,而且毫不讳言此为自古以来即有之英雄行为。可见,这种招安思想既是民众叛乱的诱因与借口,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种叛乱的最终归宿。李青山啸聚梁山,官军屡剿不克,却因主动招安而被诱杀,即是这种思想误导的典型例子,类似的情况在明清时期爆发的民众运动中可以说是屡见不鲜。
    其次是结义思想。借结义以维持稳固的盟约关系,是明清时期民众运动的一个普遍现象。这种思想主要来源于《三国演义》、《水浒传》及《说唐》等英雄传奇小说。李自成初起事时,与里中刘国龙相友善,即“具牲醴诣关庙,仿桃园故事”[6],缔结为异姓兄弟。结义思想在明清的秘密会党中表现最为突出,清代的天地会(亦称“洪门”),陶成章《教会源流考》称:“洪门借刘、关、张以结义,故曰桃园义气;欲借山寨以聚众,故又曰梁山泊巢穴;欲豫期圣天子之出世而辅之,以奏扩清之功,故又曰瓦岗寨威风,盖组织此会者,缘迎合中国之下等社会之人心,取《三国演义》、《水浒传》、《说唐》三书而贯通之也。”[7]洪门中流传的“三把半香”密语,则是一个完全由小说结义思想凝成的礼仪形式,其隐含的内容据刘联珂言:“第一把香纪念着羊角哀和左伯桃(这把香,叫做仁义香),第二把香纪念着刘关张桃园三结义(这把香,叫做忠义香),第三把香纪念着梁山泊一百单八将(这把香,叫做侠义香),半把香纪念秦叔宝和单雄信(这把香,叫做有仁无义香)。”[8]陶成章、刘联珂都曾参加过秘密会党,所以他们的话大体符合事实。与天地会有着渊源关系的清末哥老会,其结义誓词中就说:“今与四海英雄,风云逐会,协力同心,结为异姓知己兄弟,生死相顾,患难相扶,而尤效桃园之义气,逞瓦岗之威风,体梁山之根本。”[9]
    再次是神权思想。民国时期刘治襄在总结义和团事变发生的原因时说:“小说中之有势力者,无过于两大派:一为《封神》、《西游》,侈仙道鬼神之魔法;一为《水浒》、侠义,状英雄草泽之强梁。由此两派思想,浑合制造,乃适为构成义和拳之原质。”[10]这一总结虽然针对的是义和团,但对整个明清时期的民众运动都同样适用。正是对小说神权思想的尊信,致使现实斗争中依葫芦画瓢的事情常有发生,从而为明清时期的民众运动留下了惨痛教训。以义和团运动为例,由于受到《封神演义》及《西游记》等神魔小说的影响,拳民以为只要念动咒语使神附体即可刀枪不入,而且诸神所持之武器亦具有神力,现实中可以持之以御敌,[11]以致“遇有战事,竞冲头阵,联军御以洋枪,死者如风驱草,乃后队存区区之数,尚不畏死,倏忽间亦皆中弹而倒,西人皆深悯其愚”[12]。如果不是史籍历历具载,今人很难相信这就是事实。
    (二)斗争策略层面的影响
    在斗争策略方面,小说往往成为明清时期民众运动模仿的范本。首先,运动的发起者往往借助小说人物的名号、聚义地点以号召与发起民众。明末的农民起义,给时人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其党皆自相名目”[13],即无论大小头目都要起一个诨号。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其名号可考知者多达七十余种,直接取自小说的就有曹操、张飞、一丈青、黑旋风、燕青、焦赞、宋江、柴进、插翅虎、混江龙、显道神、薛仁贵等。在带有宗教色彩的“教乱”中,起事者更是直接假托小说人物脱胎转世,以自矜神异,如道光十五年(1835)山西赵城的先天教起义,领导者就假托为魏延、徐庶、杨业、杨四郎、孙猴儿、哪吒及韩湘子等转世[14]。此外,小说中英雄好汉聚义的地点,尤其是《水浒传》梁山泊及《说唐》瓦岗寨聚义的兴隆景象,也成为民众运动领导者欣羡与尊信的“圣地”。明万历末郓城人徐鸿儒领导的白莲教起义,即“误信梁山泊演义故事,巢于梁家楼”[15]。无独有偶,山东李青山聚众起事,亦“据梁山为窠”。正是梁山常为叛乱者所据,所以明清两代赴任寿张县的官员,均颇以防范盗贼为虑。清初曹玉珂莅任寿张县首先做的事就是前往梁山“详审地利,察其土俗,以绸缪于未雨”,然而现实中的梁山不仅无险可恃,更谈不上有绵延八百里之水泊。至此,曹氏始明白“梁山之泊,不在鸟道沮洳,而在乎象魏阙庭”[16]。“象魏阙庭”可谓一语道破玄机,“梁山泊”的重要在于它的象征意义与精神号召力量,现实中有无此类地方其实已无关紧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光绪初年发生于闽、浙、皖、黔诸省的会党起义,据拿获的会民供称“各省匪徒皆听九龙山匪首号令”,督办官员责令地方官查遍所有现名、古名九龙山地方,得到的奏报是“并无邪匪匿伏之实在情形”,督办官员也最终悟出所谓“九龙山潜藏首逆,并有妖僧能使阴兵”等事只不过“如传奇所载,水浒盗巢等类,遂致辗转讹传,一倡百和。而不靖之徒希冀九龙山尚有巢穴可为后劲,又望山上尚有无数阴兵可以助逆,益觉心雄胆壮,靡所不为”[17]。如此也就不难理解《水浒传》子虚乌有的“忠义堂”为何常为明清的秘密会党所袭用,尤其是哥老会“素来每团必设某某山名,又有堂名,犹如《水浒传》梁山泊故事”[18]
    其次,在组织形式上民众运动也有明显模仿小说的痕迹。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云南“省会无赖段赐等谋叛”,“拟《水浒传》故事”,“纠恶少三十六人”[19],以符三十六天罡之数。顾起元也注意到“纠党凌人”的“莠民”往往“以所结之众为绰号,曰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者”[20]。清代天地会起源的重要文献《西鲁序》甚至有这样的起义誓词:“到宝珠寺说及千洪大岁得知,就拿义旗挂起,招集天下英雄,共有一百一十八人,意欲起兵报仇。众兄弟曰:古人道:学三十六名天罡,七十二名地罡”[21]。内部组织如此,大规模的行军布阵亦莫不如此,如明末的农民起义,军队建制常被划分为三十六营或七十二营[22]
    再次,民众运动在行军打仗及攻城掠地等方面也多受小说影响。明末的张献忠,据刘銮《五石瓠》载,“日使人说《三国》、《水浒》诸书,凡埋伏攻袭咸效之”[23]。这种说法大体符合事实,观张献忠攻城略地,经常使用的方法就是利用间谍渗透设伏,或纵火制造混乱以引起城内恐慌,从而借此攻城。如攻襄阳城,即是“侦襄阳无备,密知杨嗣昌檄至,邀于路,取檄,简二十骑,伪为公差。二月初五日己酉夜漏四鼓,叩襄阳城门,巡道张克俭见符验,启关。贼既入,即挥刀大呼,杀门者。城中先伏贼百余,俱起应之……时贼纵火,光烛天,大队疾驰至,城中大乱,门洞开”[24]。这无疑是一次精彩的战例,但熟悉《三国》、《水浒》的读者恐怕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与张献忠一样,行军打仗以《三国》、《水浒》为范本的民众运动领袖在明清时期还有很多,清末黄人即言“张献忠、李自成,及近世张格尔、洪秀全等,初起众皆乌合,羌无纪律,其后攻城略地,伏险设防,渐有机智,遂成滔天巨寇,闻其皆以《三国演义》中战案,为玉帐唯一之秘本”[25]
    (三) 行为方式层面的影响
    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往往成为民众运动领导者自期的对象,如明末李定国“初与孙可望并为贼,蜀人金公趾在军中,为说《三国演义》,每斥可望为董卓、曹操,而期定国以诸葛。定国大感曰:‘孔明不敢望,关、张、伯约不敢不勉’”,自是每与可望左,后受明桂王封爵,誓力报国,洗去贼名,终“殉身缅海,为有明三百年忠臣之殿”[26]。太平天国时期的翼王石达开,原为永安州书吏,遂以宋江自期,号小宋公明[27]。当然,更多的情况下是民众对小说人物行为及情境的模仿,吴永曾记述他接待义和团拳民时的情形说:
    俄而拳众蜂拥至,人数约在三四千以外。前行者八人,自称为八仙,已至阖下,均止步序立,一一自唱名通报。甲曰:“吾乃汉钟离大仙是也。”乙继声曰:“吾乃张果老大仙是也。”以次序报,如舞台演戏状,拐仙并摇兀作跛势,仙姑则扭捏为妇人态,神气极可笑……言已,众即拥予至后殿,则一人扬眉努目,当庭作跨马势,手张一黄缎三角旗,作火焰边,旂上书“圣旨”二字,右手持竿,左手搴旗角,如戏剧中马后旗弁……装腔弄态,全是戏场科白,几欲为之捧腹。[28]
    这与其说是现实斗争,还不如说是在即景演戏,难怪刘治襄在听完吴永的讲述后深有感触地说义和团运动“即谓之小说教育可也”[29]
    总之,自明代中叶《三国演义》、《水浒传》等通俗小说流行时始,直至清末民初,其间发生之民众运动大多受到了此类小说的深刻影响,这在世界民众运动史上是一个十分罕见的现象。这种现象反过来又造就了中国小说独特的生存环境,从而对明清时期的小说批评与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 民众运动与明清时期的小说禁毁
    禁毁小说是封建王朝维护统治的重要手段,任何对王朝统治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的因素都可能成为禁毁的理由,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诸种因素中没有哪一种比民众运动更令统治者感到不安与恐慌,因此在明清两代,民众运动实际构成了小说禁毁最为重要的推动性因素。
    明代是中国禁毁小说有文献记载的开始,但有明一代禁毁小说仅两例。明初(1442年)虽有人奏请禁毁《剪灯新话》,但此后二百年间再不见禁毁小说的事情发生,可见禁毁小说并未在朝野之间形成共识,《剪灯新话》的遭禁只能说是一种个别现象。但经过明末的民众运动,这一态度发生了逆转,崇祯十五年(1642)左懋第上奏,称“李青山诸贼啸聚梁山,破城焚漕,咽喉梗塞,二京鼎沸”,及前此山左“莲妖之变,亦自郓城、梁山一带起……其说始于《水浒传》一书”,并进而认为世之多盗“皆《水浒》一书为之祟”,因此奏请“焚贼书、易贼地名、正其必不肯作贼之心”[30]。此奏很快得到朝廷允准,次年兵部即奉圣旨“着地方官设法清察本内,严禁《水浒传》,勒石清地,俱如议饬行”。这是明廷首次颁布律文行咨地方严厉禁毁小说,但此时的明朝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还未来得及推行禁令,便已倾国覆宗。
    清以关外异族入继明统,对明末农民起义无切肤之痛,故立国之初对小说不甚着意。随着民间结拜之风的盛行,政府官员开始意识到小说的潜在影响,康熙年间诸罗知县季麒光颁布的《严禁结拜示》就认为治内“少年无赖,好事争奇,动则焚香酹酒,称哥呼弟”,往往“因盟起祸”,即是《水浒》一书流衍之恶俗,不过他仍认为小说描写结拜之本意“诚足以劝戒世人”[31],故告示不及禁毁小说之事。当然更关键的原因可能是这种小规模的叛乱不足以撼动王朝的中枢神经,所以康熙中期以后,为“正人心,厚风俗”,对小说的控制开始加强,但禁毁的范围仅限于所谓的“淫词小说”。
    自乾隆朝始,“邪教”活动盛行,禁毁小说开始由“淫词”扩大到“诲盗”的《水浒传》。乾隆十八年(1753),上鉴于“愚民之惑于邪教,亲近匪人,概由看此恶书所致”,谕内阁将《水浒》、《西厢记》等书查核严禁。次年,福建道监察御史胡定又奏称,“坊刻《水浒传》”,“市井无赖见之,辄慕好汉之名,启效尤之志,爰以聚党逞凶为美事,则《水浒》实为教诱犯法之书也”,因奏请申严禁止,帝即允所请,“敕下直省督抚学政,行令地方官,将《水浒》一书,一体严禁”[32]。胡定称《水浒》“为教诱犯法之书”并非捕风捉影,福建是清初中期会党及“邪教”活动最主要的省份之一,它不仅是天地会传说中的发祥地,而且就在乾隆十三年(1748)还发生过老官斋教起义,起义队伍各竖立大小白旗,上书“代天行道”、“劫富济贫”等模仿《水浒传》的口号[33]
    乾隆中叶以后,三省白莲教之役揭开了清代长期内乱的序幕,其乱象不让于明季末年的“流寇”,纵横数省,劫掠不定,令清廷疲于应付,国力由此转衰。职是之故,嘉庆年间禁毁小说的力度反超过文字狱高潮时期的乾隆朝。嘉庆七年(1802),帝谕内阁言“愚民之好勇斗狠者,溺于邪慝,转相慕效,纠伙结盟,肆行淫暴,概由看此等书词所致,世道人心,大有关系,不可不重申严禁”,因着有司通饬地方官出示晓谕,“将各坊肆及家藏不经小说,现已刊播者,令其自行烧毁,不得仍留原板,此后并不准再行编造刊刻”[34],开始由乾隆朝的单禁“淫词”及《水浒传》扩大到所有“不经小说”。嘉庆十八年(1813年)九月十五日发生的天理教众暴动,“变生肘腋,犯禁门,入大内”,令嘉庆帝极为震怒,事后亲撰《遇变罪己诏》,称此次事件为“汉、唐、宋、明未有之事,较之明季梃击一案,何啻倍蓰”[35]。自此对《水浒传》之类的所谓“诲盗”小说更为憎恶,乾隆初以来宫廷习演的“水浒戏”,即因此次“教匪”事件,“特命罢演诸连台”[36]。于是在此后短短三个月内就两次下达禁毁小说的诏令,十月,谕准御史蔡炯奏“请饬禁民间结会拜会,及坊肆售卖小说等书,并查核僧道一折”;十二月,又谕准陈预奏请禁止开设小说坊肆及扮演好勇斗狠各杂剧折[37]。与以往相比,这两次禁令在范围上又有了新的进展,开始设法从流通的环节截断小说在民间的传播。
    清自道光以降,伏莽遍地,咸丰一朝更是与太平军相始终,同治初年虽倾全国之力得以勘定,获得短暂之中兴,但教、会之乱又很快呈遍布全国之势。因此,禁毁小说至此三朝达到了有清一代的高潮。道光十四年(1834年),帝谕内阁咨各直省督抚及府尹等,严饬地方官实力稽查,“如有坊肆刊刻,及租赁各铺一切淫书小说,务须搜取板书,进行销毁,庶几经正民兴,奇邪胥靖”[38]。自是,地方政府遂有设立专门机构禁毁小说的举动[39],禁毁小说开始纳入常态化的管理轨道。咸丰元年(1851年)七月,因有人奏湖南诸府、县“教匪充斥”,“该匪传教惑人,有《性命圭旨》及《水浒传》两书,湖南各处坊肆皆刊刻售卖,蛊惑愚民,莫此为甚”,遂再申禁《水浒》[40]。同治年间,江苏巡抚丁日昌鉴于“近来兵戈浩劫,未尝非此等逾闲荡检之说,默酿其殃。若不严行禁毁,流毒伊于胡底”,遂将应禁书目,粘单札饬所属有司,要求“即于现在书局,附设销毁淫词小说局,略筹经费,俾可永远经理。并严饬府县,明定限期,谕令各书铺,将已刷陈本,及未印板片,一律赴局呈缴,由局汇齐,分别给价,即由该局亲督销毁”[41]。既有专人司理的常设“销毁淫词小说局”,又有经费支持,禁毁小说的局面自然为之一新。同治年间禁毁小说打击面之大不仅前所未有,而且取得的成绩也远超前代,以江苏一省为例,在政府的督促下“各书坊均取具永禁切结”,所列禁风行小说“《水浒》、《金瓶梅》等百数十种”皆全数禁毁[42]
    光绪一朝教、会之乱频仍,而以义和团事件为最,数月之间酿成奇祸,致使联军入京,乘舆播迁,生灵涂炭,被时人称为“自由国家以来未有之奇变”。由于义和团主要是以《封神演义》、《西游记》为崇信对象,因此事变后,神怪小说开始成为政府禁毁的重点[43]。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山西阳曲令《上中丞示禁诞妄戏文禀》称“去年拳匪”,“以灭教为名,肆意屠掠,以致敌兵四起,乘舆播迁”,究其源皆为《西游》、《封神》、《水浒》等小说演为戏文浸淫煽惑愚民所致,因奏请“严行申禁,以端民志,以遏邪氛”[44]。宣统元年(1909年),四川咨议局通过一项《发起通俗教育社》的议案,该议案亦认为:“中国小说善本绝少,非淫乱则荒唐,其最烈者如《西游》、《封神》等书,启人迷信,积之又久,以致有义合拳、红灯教之结果”,因此《西游》、《封神》被毫无争议地列入“应行禁止之书”[45]。不过,由于国是日非,主权沦丧,光、宣两朝虽屡颁禁毁小说的律令,但已无力付诸实施,其时上海各大书局为牟利起见,竞相翻印传统小说,反使小说的传播普及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反衬出小说禁毁的苍白与无力。
    综上可见,民众运动是明清时期政府禁毁小说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理由,在其促动下小说禁毁逐步走向了法律化与常态化的管理轨道。虽然禁毁并未从根本上阻止小说的创作与传播,但却对小说的生存环境造成了深刻影响,从而间接影响了小说的发展轨迹。
    三 民众运动与晚明以降小说创作的转变
    民众运动除促使政府禁毁小说外,还使一些有识见的官员与士人从事件的反思中认识到小说的巨大社会影响力,从而改变了对小说固有的鄙弃态度,出于维护王朝统治的自觉,开始积极参与小说的批评与创作,试图将小说创作引入封建伦理思想允许的范围之内,以配合或者说弥补政府单纯禁毁的不足。在这种双重作用力的影响下,小说创作因此发生了相应的深刻变化。
    明朝覆亡源于“流寇”,而“流寇”又源于小说的教唆,小说自然就成了明朝亡国的罪魁祸首,这是明末清初士人总结明朝亡国的一个基本逻辑。由明入清的査继佐在其《罪惟录·叛逆列传》后的史论中说:“自施耐庵作《水浒传》,罗贯中续成之,笔□贻祸者三而未已也。一则万历末年,徐鸿儒以郓城人倡白莲教,巢于梁家楼,直欲亲见梁山泊故事……一则崇祯中流贼初起,□为指名,亦辄如传中各立诨号,如托天王、一丈青等□勇出相,作梁山泊好汉,其为数十倍于天罡、地煞不止。前七年为《水浒》第一演义,而元气全澌;后十七年为《水浒》第二演义,而国命随尽。”[46]查氏的观点出于史论,自非一时兴到的泛言可比,其严肃性无可置疑。将明亡归结为《水浒传》一书影响之结果,《水浒传》自然就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明代李贽以来流行的“忠义《水浒》”之说至此遭到了清算,“诲盗”开始与《水浒传》结缘,并成为此后《水浒传》思想主题批评的主流观点。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金圣叹就认为以“忠义”二字许《水浒》,必至“无恶不归朝廷,无美不归绿林,已为盗者读之而自豪,未为盗者读之而为盗也”,后世“盛夸招安,务令罪归朝廷而功归强盗,甚且至于裒然以忠义二字而冠其端,抑何其好犯上作乱,至于如是之甚也哉!”[47]。如此批评尚嫌不足,金氏还伪托古本,“截去《水浒》的后小半,梦想有一个‘张叔夜’来杀尽宋江们”,其动机诚如鲁迅所说是“因为痛恨流寇的缘故”,立场显然是“近于官绅的”[48]。金氏批本一出即受到了持同样立场的封建文人的赞赏,顺治年间小说批评家王望如即言:“余最服其终之以恶梦,俾盗贼不寒而栗,天下乱臣贼子,从此有痛哭流涕之心,从此有畏罪不敢为非之事,遇尧舜同勉于为君子,遇桀纣亦不终为小人,仁人之言,其利溥哉!”[49]《水浒》经金氏手批删削,可读性远过原著,从而极大地促进了《水浒》的传播与普及。金氏虽用心良苦,读者却并未沿着他的思路去接受,日渐频繁的民众运动也使得在上者以为他是志有未纯,甚至是在为虎作伥。刘廷玑就认为金氏“虽才大如海,然所尊尚者贼盗”[50],胡定乾隆十九年奏折更是指斥他“恶薄轻狂”,“妄加赞美”《水浒》,以致启“市井无赖”效尤之志。
    如果说金批《水浒》还有“尊尚者贼盗”的话,那么俞万春的《荡寇志》对《水浒传》的改写可以说是将“诲盗”说发挥到了极致。俞氏早年曾随父仕宦于粤,“嘉庆中叶,黎民滋事”,其父奉檄驰办,“敛得实情……单骑入贼,贼不敢动。执二人归,讯之,皆汉人,以《水浒》传奇煽惑于众,适有苛索之事,遂成斯变”,于是“歼厥渠魁,而以岁歉饥民鼓噪具报,乃寝其事”。道光初叶,其父又署篆桂阳,适有“赦囚罗喜密报曰:土棍梁得宽,结会万余人,推生员罗帼瑞为宋大哥,将起事焉”,其父处置适当,未几悉为勘定。[51]俞氏此段随宦经历正值清廷多事之秋,多年平叛生涯使其深感《水浒传》“邪说淫辞,坏人心术,贻害无穷”[52],遂撰《荡寇志》一书“以著《水浒》中之一百单八英雄,到结束处,无一能逃斧钺”[53],俾“使天下后世,晓然于盗贼之终无不败,忠义之不容假借混朦,庶几尊君亲上之心,油然而生矣”[54]。此诛心之法深得当道诸公称许,钱湘即言:“淫辞邪说,禁之未尝不严,而卒不能禁止者,盖禁之于其售者之人,而未尝禁之于其阅者之人;即使其能禁之于阅者之人,而未能禁之于阅者之人之心。兹则并其心而禁之。此不禁之禁,正所以严其禁耳”。因此,在咸、同“寇焰方张”之时,该书屡为政府官员出资刊刻,遂使“《荡寇志》盛行于大江南北”,收功甚著,以致为太平军所嫉,特意于姑苏毁其刻板。[55]
    《水浒传》批评观念的变化及其改编,是民众运动影响小说创作转变的显例。通过《水浒传》改编的实际情况不难发现,其中有一条一以贯之的思想倾向,那就是作者已开始有意针对民众运动,将小说创作纳入封建伦理思想的指导之下,以达到“黜邪崇正”的治教目的。这种创作理念肇端于明末,流衍于清代初中期,至道、同、光三朝达到高潮,从而形成了针对民众运动的固定创作模式。生活于道、咸、同三朝的徐时栋,就曾针对演戏易为“乱民假为口实,以煽庸流”,为当道所禁,认为“禁演不得演之剧,不如定演应演之剧。凡一戏班,必有戏目,取之以来,遇不知者,诘其戏中大略,以忠孝节义为主;次之儒雅之典,奇巧之事;又次之以山海之荒唐,鬼怪之变幻,而要以显应果报为之本。又凡忠臣义士之遇害捐躯者,须结之以受赐恤,成神仙;乱臣贼子之犯上无道者,须结之以被冥诛,正国法。如此教导优伶,如此严禁班主。一切如《水浒传》、《说唐》、《反唐》诸演义,并禁绝之,已习者不得复演,未演者不许复学”[56]。徐氏虽然针对的是戏剧表演,对小说当然也不会例外。徐氏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不仅看到了禁毁的无力,更提出了一套富有针对性的创作模式,那就是以忠孝节义指导创作,以因果报应结构作品。同一时期的余治,曾汇集古今各种善举章程编成《得一录》一书,其中颇多议禁小说戏曲的资料,《删改淫书小说议》更是设想出一种配合禁毁的“釜底抽薪之法”,即对那些非“通部应禁间有可取”的小说,“尽可用删改之法,拟就其中之不可为训者,悉为改定,引归于正,抽换板片,仍可通行,所有添改之处,则必多引造作淫词及喜看淫书一切果报,使天下后世撰述小说者,皆知殷鉴,不致放言无忌”。并认为此种“抽换淫书一法,洵足以济毁禁之穷,标著作之准”,因此“宜约集同人,筹款设局,汇集各种小说,或续或增,或删或改,仍其面目,易其肺肝,使千百年来习传循诵脍炙人口诸书,一旦汰其芜秽,益以新奇,更如治盗然,引邪而归正,即化莠而为良,荡瑕涤垢之余,即训俗型方之选,此世道人心千秋大局”[57]
    正是在上述创作理念的指导下,小说创作逐渐走向了庸俗化的发展轨道,最终导致小说创作的全面衰落。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英雄侠义小说,《水浒传》官逼民反的主题及其英雄好汉的反抗斗争精神,晚明以后竟成绝响。清初中期虽有《说岳全传》、《呼家将》等英雄传奇小说出现,但其主题已蜕变为忠奸斗争,小说的主角不再是江湖上的英雄好汉,而是忠君爱国的英雄。清代中期以后,此类小说更是沦为封建伦理道德的传声筒,其所演说不外“孝子、忠臣、奇侠、烈士”等“有补于风化者”[58]。小说正面塑造的江湖英雄,严格地说已没有了江湖气,而是由“盗”走到了“盗”的对立面——除盗的朝廷鹰犬。《永庆升平》中的江湖英雄马成龙、马梦太就是剿灭“邪教”的朝廷功臣,《施公案》中的黄天霸、《七侠五义》中的展昭则已完全沦为朝廷官员的跟班——捕盗的“御猫”,难怪鲁迅要说:“连有‘侠义’的人,也不敢再起盗心,不敢指斥奸臣,不敢直接为天子效力,于是跟一个好官员或钦差大臣,给他保镳,替他捕盗,一部《施公案》,也说得很分明,还有《彭公案》,《七侠五义》之流,至今没有穷尽”[59]。同时,为配合这种“诛心”创作意图的实现,此类小说全都是千篇一律的因果报应叙事模式,即“凡忠臣、义士,逢凶化吉,得留名于后世;乱臣、贼寇,恶贯满盈,俱遭报应循环”[60]
    除英雄侠义小说外,其他类型小说创作启念直接受民众运动影响者亦所在多有。乾隆年间李绿园创作《歧路灯》,即是感于“淮南盗宋江三十六人,横行肆虐,张叔夜擒获之,而稗说加以‘替天行道’字样,乡曲间无知恶少,仿而行之,今之‘顺刀手会’是也。流毒草野,酿祸国家。”遂仿孔云亭《桃花扇》(此处漏“《桃花扇》”书名)、董恒岩《芝龛记》及周韵亭《悯烈记》等“借科诨排场间,写出忠孝节烈,而善者自卓千古,丑者难保一身。使人读之为轩然笑,为潜然泪。即樵夫、牧子、厨媪、爨婢,皆感动于不容已”,撰为《歧路灯》一册[61]。同治年间的《绣云阁》,拂尘子《自序》称:“吾见世之术,慕神仙而欲学神仙之为人者,往往为外道所惑……无怪乎邪教诬民结党害世者,层见于历朝矣。岂知修仙之道在乎先尽五伦,五伦克尽,圣贤可期,何啻仙术。然无以讲明切究。人多入迷途而不知,予也不揣固陋,编辑《绣云阁》一书,提纲挈领,不外敦伦;炼气归神,端由诚意。”[62]连家庭伦理与神魔小说的创作都不忘为国家诛“盗心”,足以说明民众运动影响小说创作的广泛性与深刻性。
    以上只是对民众运动影响晚明以降小说创作转变的概括性描述,这种描述虽然不足以反映其中的丰富性与复杂性[63],但已能揭示出二者存在着密切的学术联系。从总体上看,这种转变与民众运动存在着步调一致或者说相吻合的特点,清代小说由盛转衰的关捩点在嘉道之际而非文字狱高潮时期的乾隆朝恰为这一判断提供了绝好的证据。从创作的实际情况来看,民众运动影响的总体表现是负面的,它使小说创作趋同于封建伦理思想,结束了这一文体在民间自由与活泼的发展状态,向着庸俗化的方向转变,从而日渐失去艺术活力,最终由繁荣走向衰落。
    四 民众运动的历史记忆与想像:“新小说”运动的传统动力
    清代小说自嘉、道以还的衰落景象至光绪末年出现转机,梁启超等维新士人发起的“小说界革命”,开启了中国“新小说”的纪元时代。关于“新小说”运动的理论动力问题,阿英在20世纪40年代出版的名著《晚清小说史》中说:“当时智识阶级受了西洋文化影响,从社会意义上,认识了小说的重要性”[64]。这种观点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同,陈平原就说:“小说界之必须革命,基于梁启超等人对于小说功用的认识,以及对传统章回小说的估价。而此中还蕴藏着中外小说比较这一潜在的因素……晚清小说理论家在谈论传统小说时,都自觉不自觉地借用域外小说作为比衬的背景”[65]。这实际是说梁启超等人提倡“小说界革命”的逻辑起点是对小说社会功用及传统章回小说负面效应的认识,而这种认识又是在域外小说的比衬下得出的。将晚清以降“新小说”运动的理论动力归因于域外小说,自然有着不可动摇的事实依据。梁启超提倡译印政治小说,就是因为“彼美、英、德、法、奥、意、日本各国政界之日进,则政治小说,为功最高焉”[66]。与梁氏同时的杨度更是征引“意大利之诗人当的(但丁)编国语以教民族”,“日本维新之名儒福泽谕吉著书教人”,终收“意大利统一、日本振兴之实效”,为自己提倡新小说张目[67]
    不过,在使用上述材料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西方小说并非真的如提倡者所说,“往往每一书出,而全国之议论为之一变”[68]。也就是说,梁启超等人编织的这个西方小说神话背后实际另有自身认同的基础。由前文论述可知,传统小说的负面效应与其社会影响力只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种负面效应愈被强调,则愈显小说社会影响力之大。清初奇人刘献廷“生平极许可金圣叹”,致令对其学识推崇备至的全祖望百思不得其解。实际上,继庄称许圣叹与时人“以继庄与圣叹并称”,皆是因为二人同从明末的农民起义中看到了小说的巨大社会影响,故对小说均极为重视。继庄曾言与韩图麟论当世之戏文小说,“图老以为败坏人心,莫此为甚,最宜严禁者”,而继庄则以为“戏文小说,乃明王转移世界之大枢纽,圣人复起,不能舍此而为治也”[69]。将小说视为“明王转移世界之大枢纽”,梁启超等人编织的西方小说神话恐怕只有从这里才能找到根据,也就是说他们实际直接继承了前人关于民众运动的历史记忆与想像。
    而且,这种记忆与想像的被唤起仍有赖于民众运动——即义和团事件的发生。义和团事变尚未结束,《中外日报》即发表评论说义和团是“四种旧党化合所成之新物质”,其第二种即为“小说派”,“此派之人,其脑中本洞然无物,仅有一种小说流入其脑而据之……平时将信将疑,一遇可以附会之端,登时确信以为实。然凡支那之平民皆属此派”[70]。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三十日的《大公报》不仅以附件的形式转载了这篇评论,而且在是年六月十七日1902年7月21日)发表的《开民智法》中说:“中国人游手好闲者多,终日之间无所事事,或则往茶社坐听盲瞽之演书,或则自购各种小说展观以释闷,明明假也,而信以为真,明明谬也,而信以为是。其一种荒诞不经之理想平日之深中于心者,已牢不可破,一遇事故,即本其素具之理想以煽惑而播弄之,庚子之拳匪即《封神演义》一书之结胎也,可见稗官野史实与政治上有直接之关系”。义和团事件再次让人们见识了小说的“绝大隐力”[71],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对小说不可思议之魔力的大肆渲染,正是对这种舆论导向的及时回应[72],从而引发了20世纪前半叶文艺界对此一话题经久不衰的热烈讨论,“五四”时期刘半农就称“小说为社会教育之利器,有转移世道人心之能力”乃其时“各小说杂志发刊词中必不可少之套语”[73]。这种充满着激情与想象力的话题虽不免时时引西方小说以为佐证,然落到实处仍以传统小说的论析为主,民众运动的影响依稀可循。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黄人在讨论小说的社会影响力时,即是从民众运动这一点上,发出了“小说之力,有什伯千万于《春秋》之所谓华衮斧钺者,岂不异哉”[74]的感叹。宣统年间的石庵也是在这个思路上,对小说的魔力作了大肆渲染,他说:“此等书籍,其遗害于社会者,实有无穷魔力。盖下等社会之人类,知识薄弱,焉知此等书籍为空中楼阁?一朝入目,遂认作真有其事,叱吒杀人,藉口仗义,诡秘盗物,强曰行侠。加以名利之心,人人所有,狡诈之徒既不能以正道取功名,致利禄,陡见书中所言黄天霸、金眼雕诸辈,今日强盗,明日官爵,则借犯上作乱之行,为射取功位之具,其害有不可堪言者。夫以《五才子》之书,其用意本非深许宋江,特因笔墨稍曲,犹惹瑶变;矧此等书籍满口满纸皆以作盗作捕为最上人格,浸染社会,日传日深(按近日社会已多以此等书上人名为口头白,吾湖北政界中某某等,竟有‘赛施公’、‘赛徐良’之诨号矣),区区小册,造为沧海横流之大祸,皆意中事也”[75]。可见,小说的负面效应与不可思议之魔力实际只是民众运动留给晚清以降士人们的记忆与想像,西方小说的神话只不过是在这个意义上起了一个镜像的作用——或者说它就是自我的神话。
    “新小说”的创作理念是梁启超在日本提出来的,一般认为是受明治维新时期文学影响的结果,然而揆诸事实,其内在动力仍不能不归因于民众运动[76]。梁氏提倡“新小说”的逻辑理路:一是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一是传统小说为“群治腐败之总根原”,由前文论述可知这正是义和团事件反思的直接结果。更重要的是在梁氏之前,《大公报》论说《开民智法》针对义和团事件已经明确提出了类似编创“新小说”的思路,该文认为:“今既议将此等妨害民智之小说搜烧净尽,似宜仍投其所好,另编一种新奇之小说迎其机而导之,举凡日本维新致强之事,法国革命之事,美国畔英自立之事,及波兰被灭之由,印度隶英之故,皆可演为极鲜明极热闹之小说。编撰之法,其实事不可任意增损,惟其战绩言谈无妨稍添枝叶以助阅者之情趣,浸淫既久,必可以破其固执之见,发其爱国之心,智慧既开,理想亦因之而变易,此默化于无形者,其获益不殊多哉!日本有政治小说等书,足以感发国民之志气,予是以知小说之最足开人智也。”无论动机、思路,还是编创方法,《开民智法》可以说都是梁氏“新小说”创作理念——以“新小说之意境”入“旧小说之体裁”——的直接源头,由此亦说明梁氏创办的《新小说》之所以甫入国土即产生轰动效应实在是因为他敏锐并及时抓住了义和团事变后的舆论导向,才能迅速推动“新小说”运动的展开。
    由于民众运动的影响,“新小说”从一开始就背上了严肃的启蒙民众的使命,这就使得思想内容革新必然成为改良小说的主导层面,从而使其变革方式与传统保持着一脉相承的关系。即使是强调形式变革同等重要的“五四”时期,启蒙仍处于压倒性的地位,鲁迅就坦陈当初做小说“并没有要将小说抬进‘文苑’里的意思,不过想利用他的力量,来改良社会”[77]。这种变革思路无疑会影响到新小说家对西方资源的利用,周作人就曾批评晚清翻译小说的选择是“因为他有我的长处,因为他像我的缘故”,缺乏对西方小说的真心模仿[78];周扬也指出“欧战以后曾风行一时的未来主义,表现主义等等最新奇形式,没有在正是同时的‘五四’时候流传到中国来”,影响最大的反而是“弱小民族的,俄国的以及后来苏联的作品”[79]。同时,任何偏离这种轨道的其他倾向都可能得到自觉而及时的调整,抗战前后阶级与民族矛盾的激化,出于发动民众的需要,小说刚刚冒头的纯文学倾向遭到批判,如何利用旧小说的形式以形成民众容易接受的大众文艺再度成为时代的主流话题。新中国成立初期文艺界提倡“建立小说底民族形式”,仍强调不得不注意“旧小说旧形式底感染力量”,以从中吸取特别能够感动大众的词句与技法[80]。既不能平心静气地接受西方小说的长处,自然也就限制了新小说家的创作实绩。
    综上可知,“新小说”运动的理论动力,西方小说实际构成了其中显的一面,而内在动力则来源于传统小说——基于民众运动的历史记忆与想像。与传统文人不同的是,新小说家由政府的附庸走到了政府的对立面,这种立场恢复了小说的思想活力,为中国小说走出庸俗化,步入自由创作的正常轨道奠定了基础。不过由于民众运动的历史幻象仍然存在,小说与政治始终难以分家,从而限制了新小说家对永恒艺术的追求,致使“新小说”创作数量虽然众多,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名著却相当有限。
    从民众运动爆发频繁的程度上讲,说中国古代的历史就是一部民众运动史,恐并不为过。民众运动不仅时常充当改朝换代的工具,而且是太平时期王朝统治的最大威胁,所以它往往成为统治者乃至持同样立场的士人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历代正史及野史笔记关于此方面研讨的文字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其经验教训足以警示后人。咸丰年间常熟张瑛在方宗诚记录太平军战事的《俟命录》一书后跋语中这样说:
    孟子曰:“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天下之乱,皆由于此。无礼则攘夺劫掠之祸起;无学则邪教惑民之说作;乱在贼,致乱之源,不在贼也。[81]
    张氏借助孟子的话道破了千百年来民众运动发生的根源所在——“上无礼”。然而可笑的是,统治者总是不愿承认错由己出,而将“邪教惑民”、小说“诲盗”视为致变之根本。幻想只要切断“邪教”、小说在民间的传播,就能防患于未然。此招不灵,又行所谓的“诛心”之法,将小说等通俗文学的创作纳入封建伦理道德的范围之内,以为如此便能使“盗心”无由得萌,下民反可为其中忠臣孝子的行为所感激,而生效仿之心。这种一厢情愿的美妙幻想除了使小说因庸俗而失去艺术光彩外,并未达到预想的治教目的,“盗贼”依旧有增无减。下层民众教育的缺失反而使“邪教”、小说等非正统思想的介入提供了可乘之机,这恐怕是上层统治者推行愚民政策所始料未及的。不过即便如此,它丝毫不影响人们对民众运动产生这样的历史幻象:通俗文学有着不可思议的魔力,可以作为教育民众的有效宣传工具。虽然沦为政治工具的附庸,但通俗文学却因此由“无用”走向了“有用”,从而堂而皇之地挤入正统文学的殿堂。这是文学的幸运,还是民族的悲哀?值得深入反思。
    [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清代中后期政治及学术思想转型与小说嬗变关系研究”(2011-Q-243)、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留学生与晚清文学转型”(11YJC751035)之阶段性成果。]
    注释:
    [1]鲁迅《马上支日记》,《鲁迅全集》,第3卷,第35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2]本文所指的“民众运动”是一个不含褒贬色彩的中性词,泛指一切正义与非正义的骚乱、反叛及起义等群体性事件。
    [3]彭孙贻辑:《平寇志》,第27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4]谢国桢编:《明代农民起义史料选编》,第189-191页,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
    [5]《广东洪兵起义史料》,上册,第131页,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
    [6]计六奇:《明季北略》,上册,第111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7]陶成章:《浙案纪略》,第15页,中华民国五年(1916)七月十五日版。
    [8]刘联珂:《中国帮会史》,第1页,北京,团结出版社,2004。
    [9]《哥老会职名册并序》,载《近代史资料》总67号,第77页。
    [10]吴永口述:《庚子西狩丛谈》,刘治襄记,第147页,长沙,岳麓书社,1985。
    [11]《犍为县志》记载了拳民这样一种极端情况:“有以竹笼提二家猫者。(据称是神龙神虎,能大能小,要吃贪官污吏、土豪劣绅,要咬洋人及读洋书者。)愚蠢可怜之状目不忍睹。”(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义和团史料》,下册,第106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12]佐原笃介,沤隐:《拳乱纪闻》,见《义和团》第一册,第14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1。
    [13]文秉等:《烈皇小识(外一种)》,第76页,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
    [14]乔志强编:《曹顺起义史料汇编》,第16页,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57。
    [15]査继佐:《罪惟录》,见《明代传记丛刊》本,第2695页,台北,明文书局,1991。
    [16]曹玉珂:《过梁山记》,见《寿张县志》卷八《艺文志》,第681-682页,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
    [17]方裕谨:《光绪初年哥老会史料选辑》,载《历史档案》,1998(3)。
    [18][日]山口昇:《中国的形势及秘密社会》,赵金钰译,《近代史资料》总75号,第260页。
    [19]倪辂辑:《南诏野史会证》,第399页,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
    [20]顾起元:《客座赘语》,第10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
    [21]《天地会》(一),第37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0。
    [22]参计六奇《明季北略》(上册,第131页)“贼分三十六营”及吴伟业《绥寇纪略》(第20、6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的相关记述。
    [23]马蹄疾:《水浒资料汇编》,第391页,北京,中华书局,2005。
    [24]计六奇:《明季北略》,上册,第300-301页。
    [25]黄人:《小说小话》,载《小说林》第8期(1908年)。
    [26]陈康祺:《郎潜纪闻初笔二笔三笔》,下册,第514页,北京,中华书局,1997。
    [27]施建烈:《纪县城失守克复本末》,见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5册,第24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28][29]《庚子西狩丛谈》,第30-32、147页。
    [30]《左懋第谨题为再陈息盗要着事》,见中研院编印:《明清史料》乙编第十本(影印本),下册,第701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
    [31]陈文达:《台湾县志》,见《台湾历史文献丛刊本》,第234-235页,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3。
    [32][34][37][38][40]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第44、56-57、64-65、72、76-7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33]秦宝琦:《中国地下社会》(清前期秘密社会卷),第233页,北京,学苑出版社,1993。
    [35]《康雍乾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下册,第881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
    [36] 昭槤:《啸亭杂录》,第378页,北京,中华书局,1997。
    [39]详参石昌渝师《清代禁毁小说述略》,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0(1)。
    [41][42][44]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第142、194、154-155页。
    [43] 在此之前《西游记》、《封神演义》等神怪小说基本不在禁毁范围之内,罗惇曧就曾指出:“自乾隆时,高宗恒以小故杀人,诗词戏剧,皆足杀身。供奉者乃杂取《封神传》、《西游记》诸小说,点缀神权,以求绚烂而免祸也。浸淫百年,蒸为民俗,愚民受戏剧之教育,驯至庚子,乃酿此巨变,岂得曰非人为哉?”中国历史研究社编:《庚子国变记》,第26页,上海书店,1982。
    [45]隗瀛涛,赵清主编:《四川辛亥革命史料》,第61-62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
    [46]《明代传记丛刊》本,第2703-2704页。
    [47]陈曦钟等辑校:《水浒传会评本》,第7-8、126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
    [48]鲁迅:《谈金圣叹》,见《鲁迅全集》,第4卷,第542页。
    [49]丁锡根编:《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下册,第1496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50]刘廷玑:《在园杂志》,第83页,北京,中华书局,2005。
    [51]俞灥:《荡寇志•续序》,见俞万春《荡寇志•附录二》,第1049-1050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
    [52]俞万春:《荡寇志•结水浒全传》,第1页。
    [53]半月老人:《荡寇志•续序》,见《荡寇志•附录二》,第1047页。
    [54]徐佩珂:《荡寇志•序》,见《荡寇志•附录一》,第1042页。
    [55]钱湘:《续刻荡寇志序》,见《荡寇志•附录二》,第1053页。
    [56]徐时栋:《烟屿楼笔记》卷四,宁波徐氏蘧学斋校印本。
    [57]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第194页。
    [58]采香居士:《续彭公案叙》,见《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下册,第1617页。
    [59]鲁迅:《流氓的变迁》,见《鲁迅全集》,第4卷,第159-160页。
    [60]叶子豪:《全续彭公案序》,见《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下册,第1619页。
    [61]绿园老人:《歧路灯序》,见《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下册,第1633页。
    [62]《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下册,第1448页。
    [63]民众运动影响小说创作的具体案例不胜枚举,除文中所举诸例外,还可参姜荣刚:《义和团事件与晚清神怪小说创作的衰落——兼及因果报应叙事模式的消解》,载《船山学刊》,2011(3)。
    [64]阿英:《晚清小说史》,第1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
    [65]陈平原:《中国现代小说的起点——清末民初小说研究》,第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6]任公:《译印政治小说序》,载《清议报,第1册(1898年)。
    [67]详参姜荣刚:《一篇被忽略的早期小说革新宣言——论杨度<游学译编叙>中的小说思想及其价值》,载《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第四辑。
    [68]任公:《译印政治小说序》。
    [69]刘献廷:《广阳杂记》,第107页,北京,中华书局,1997。
    [70]《论义和拳与新旧两党之相关》(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九日,1900.7.15),见戴逸主编:《中国近代史通鉴•戊戌维新与义和团运动》,第1019页,北京,红旗出版社,1997。
    [71]邱炜萲:《小说与民智关系》,见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1卷),第47页。
    [72]梁启超该文批判传统小说为“群治腐败之总根原”的落脚点即为“今我国绿林豪杰,遍地皆是,日日有桃园之拜,处处为梁山之盟,所谓‘大碗酒,大块肉,分秤称金银,论套穿衣服’等思想,充塞于下等社会之脑中,遂成为哥老、大刀等会,卒至有义和拳者起,沦陷京国,启召外戎,曰惟小说之故。呜呼!小说之陷溺人群,乃至如是,乃至如是!”可见亦为义和团事件所激发。见《新小说》第1号(1902.11.14)。
    [73]刘半农:《诗与小说精神上之革新》,见严家炎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2卷,第27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74]蛮:《小说小话》,载《小说林》,第9期。
    [75]石庵:《忏观室随笔》,见阿英编:《晚清文学丛钞•小说戏曲研究卷》,第443页,北京,中华书局,1960。
    [76]详参姜荣刚:《义和团事件:晚清“小说界革命”的触发点》,载《文学遗产》,2010(4)。
    [77]鲁迅:《我怎么做起小说来》,见《鲁迅全集》,第4卷,第525页。
    [78]周作人:《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见《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2卷,第57页。
    [79]周扬:《对旧形式利用在文学上的一个看法》,见《周扬文集》,第1卷,第298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80] 夏照滨:《关于建立文艺的民族形式》,见《文学运动史料选》,第4册,第515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
    [81]皮明庥等编:《出自敌对营垒的太平天国资料——曾国藩幕僚鄂城王家壁文稿辑录》,第389页,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
    [作者简介]姜荣刚(1976-),男,河南商城县人,文学博士,许昌学院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及近代文学转型研究。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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