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英德 摘要:文学编年史是一种专题编年体史书,有其长处,也有其短处。陈大康教授的新著《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展示出编纂者的一双慧眼、一片深思和一番诚意,为我们提供了堪称典范的文学编年史著述体例,不仅体现出极高的史学价值,而且提供了极大的史学功能。 关键词:文学编年史;著述体例;陈大康 引 言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文学研究界渐次走出“宏观研究”,呈现出一种“深耕细作”的局面,文学编年史著述的相继出版就是其显著的表征之一。1998年,傅璇琮主编的《唐五代文学编年史》(4册,辽海出版社)首开风气①。2006年,陈文新与数十位学者合作编纂的《中国文学编年史》(13卷18册,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首次表现出文学编年史著述的“规模效应”。此后2010年至2012年,又陆续出版了数部文学编年史著述。②而2013年更堪称“文学编年史年”,“以编年史方式重构文学版图”形成一时风气。③ 文学编年史是一种专题编年体史书,以时间为经,以事件为纬,按年、月、日编排文学史实。任何一种历史著作的著述体例,都有其长,亦有其短。唐代史学家刘知幾(661—721)曾评论编年体史书的“利害”:“夫《春秋》者,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此其所以为长也。至于贤士贞女,高才俊德,事当冲要者,必盱衡而备言;迹在沉冥者,不枉道而详说。如绛县之老,杞梁之妻,或以酬晋卿而获记,或以对齐君而见录。其有贤如柳惠,仁若颜回,终不得彰其名氏,显其言行。故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此其所以为短也。”[1](P27-28)编年体史书,以人/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年,打破地域、身份、类型等的空间区隔和文化区隔,既便于确认人物活动和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也便于横向考察同一时间中不同地域、不同身份、不同类型的人物与事件,还便于纵向追索不同时间中人物与事件的历史变迁,并且可以有效地避免叙事的重复,这是其长处。但是,在编年体史书中,或因观念的左右,或因轻重的权衡,或因详略的制约,有的应该记录的人物与事件因难以编年而无法加以著录,有的不应该记录的人物与事件反而因便于编年而得以著录,这就难免产生“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弊端。同时由于编年史书是按时序分列杂陈人物与事件,无法不间断地详细叙述每一个人物的生平事迹,集中描述每一个事件的展开过程,这就容易造成人物叙述与事件描述的“断裂”、“跳跃”甚至“空白”。 那么,如何做到在编年史著述中扬其长而避其短呢?2014年1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陈大康教授的新著《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展示出编纂者的一双慧眼、一片深思和一番诚意,为我们提供了堪称典范的文学编年史著述体例。该书的著述体例不仅体现出极高的史学价值,而且提供了极大的史学功能,这是该书之所以取得成功的奥秘所在,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 慧眼辨薰莸 研究资料的齐全完备,无疑是一切学术研究的前提与基础。因此,面对汗牛充栋的历史文献,文学史著述者总是希望竭泽而渔,详尽无遗地占有全部史料,文学编年史的编纂更是如此。然而,归根结底,这只是文学史著述者的“一厢情愿”,因为任何一位文学史著述者撰写文学史著作,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不加选择地采录所有的史料。人们不可能用一部文学史著作,细大不捐地容纳所有在历史上存在过的文学现象,这可以说是常识。 因此,从根本上说,任何一部文学史著作呈现给读者的都是被选择过的文学史,都对丰富多彩的历史现象有所淘汰,有所彰显,有所遮蔽。历史学家汤因比(A.J.Toynbee,1889—1975)曾指出,即使假设历史学家认为所有的事实都是同样重要的,可是他仍然无法写成一部掺和所有这些事实的历史,他不得不进行选择。而且,即使他把这些所有事实都转载出来,也往往经由文字叙述,突出一些事实并贬低另一些事实。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历史是人为的。[2](P14)因此,英国哲学家柯林武德(R.G.Collingwood,1889—1943)说:“历史学家不仅是重演过去的思想,而且是在他自己的知识结构中重演它。”[3](P244)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在谈到文学史叙述的原则时说:“纯客观的文学史现象是不在场的‘存在’,那种存在无疑是文学史理解和文学史叙述的基石,但它本身却无法直接进入文学史家的视野之中,而只能经由文学史家的想象和理解加以叙述。”[4](P88) 既然是选择,就要求文学史家必须秉赋一双慧眼,在纷繁复杂的史事中披沙拣金,鉴别、钩稽和昭示出有意义、有价值的史料。文学史家的这双慧眼,既要有开阔的眼界,在横向的取材上尽可能地囊括一切有意义、有价值的文学现象;也要有深邃的眼光,在纵向的穿透上尽可能地展现这些文学现象的动态流动过程。正是有鉴于此,陈大康教授在《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编纂框架的设想上,就明确提出,该书的著述体例要显示出“规模上的系统性和时间上的连贯性”,以提供较为开阔的“史料空间”。[5](序,P3) 毋庸置疑,文学编年史为了包容丰富多彩的文学现象,大规模的资料搜集、钩沉、考辨、整理和编排自然是首要之务。在这里,“选择什么”固然难以措手,而“不选什么”也同样令人踌躇。因为开阔的眼界并非无所不见,开阔的空间亦非无所不包,贯穿于其中的无疑是文学编年史著述者与众不同的眼光。 以《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为例,在中国近代纷繁复杂的与小说相关的史实中,陈大康教授选择得以进入编年的层面的史料,包括“新作品问世、已有作品再版、作家概况、重要理论观点、清政府及租界关于小说的政策、出版小说的书局与期刊、创作地域分布等”,资料可谓极为详备。这就“不仅显示近代小说运动本身,同时也展现了制约小说运动的各种摄动力及其变化”。即使是小说作品的著录,该书也不仅止于著录作者和书名,还收录或摘录序跋、识语、题解等,“从而知晓其创作或翻译的宗旨、过程或针对性”。[5](序,P3;凡例,P1)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文学编年史著述相比较,该书自觉地采取“宁失于繁,毋失于略”的编纂原则,有意识地淡化对文学现象的“重要性”的价值判断④,其“潜台词”应是上述层面的资料几乎无所不录。 当然,从“近代小说”本体着眼,陈大康教授的选择仍然有两个明显的维度:一是“近代小说”,二是“近代小说”。就前者而言,非“近代”者,即使是“小说”也不录入。如该书《凡例》称:“光绪朝前二十余年间,近代以前的小说的出版刺激了当时出版业向近代化的过渡,故本编年予以录入,除此之外,该类作品的再版一般不再录入。”“凡出版道光二十年前而未出版近代小说之书坊、书局,本编年原则上不录。”[5](凡例,P1)就后者而言,非“小说”者,即使是在“近代”被称为“小说”的作品也不录入。该书《凡例》又称:“传奇、弹词等文体并非小说,即使发表、出版时标为小说,本编年亦不录。”“以往各家著录为近代小说,经检阅确非小说者,本编年不录。”[5](凡例,P1-2)这无疑彰显出陈大康教授的双重价值判断:近代与非近代,小说与非小说。这一双重价值判断,既是主观性的(个人性的),也是时代性的(现代性的)。也就是说,这一双重价值判断并非以“客观”的历史事实为基础,因为中国“近代”的作家、读者、出版商等,并没有明确的、统一的“近代”观念或“小说”观念,他们仍然生活在“前近代”的时代和环境中,并未严格地区分“旧小说”与“新小说”,也未严格地区分“小说”与“非小说”。 因此,经过陈大康教授“一双慧眼”的筛选和定位,《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向读者呈现的无疑是在“近代”观念和“小说”观念制约下的“小说编年”的历史。这种“近代”观念和“小说”观念恰恰构成这部编年史的史观和史识,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其独特的史学功能,即有效地展现出“小说”从“古代”到“近代”的转型过程。 更为重要的是,历史上文学现象的动态流动过程,实际上是由一个一个“时间点”构成的。因此,文学编年史著述者还必须以其一双慧眼,尽可能多地搜寻和确定历史上的“时间点”,使之联结成一条文学现象历时演进的“线”。关于这一点,陈大康教授的论述非常精辟:“如果我们以取点的方式了解某事物的运动轨迹,倘若只取有限的几个点,那么将它们连起来的曲线,离客观实际必然相去甚远,不管论述者搭建了如何华丽的框架,构造了如何宏富的体系,阐述的思想是如何的深邃,对那有限的几个点的分析又是如何体贴入微且新见接踵而出,但毕竟只是依据有限的几个点而作的发挥,因而有时只要再新发现一个点,就可能使这华丽的框架、宏富的议论化为飘忽的烟云。很显然,只有取得足够多的点,并能对可能产生的误差有所估计时,我们方有个可供作切实研究的基础。点取得越多,我们对研究对象的了解就越接近真实的情形。”[5](导言,P54)为了说明这一问题,该书《导言》以从传统小说到“小说界革命”之间的渐进过程为例,做了非常生动的阐述[5](导言,P56-69),此不赘述。 可以说,“取得足够多的点”,这正是编年史著述体例与其他历史著述体例(如纪传体、纪事本末体)相比较的独特长处之一。因为编年史以时间为线索,尽可以优裕从容地将与某一人物或某一事件相关的所有(或尽可能所有)的文献资料,按日、月、年依次排比,而不必有所“省略”,有所“断裂”,有所“跳跃”。当然,由于史料不足或阙失,要在文学现象的演进时间中“取得足够多的点”,有时只能是一种美好的理想,而不可能成为切实的成果。例如,《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从道光二十年(1840)至同治十年(1871),整整三十多年的历史,根本无法按月叙事,遑论按月取“点”;从同治十一年(1872)开始,方才逐步进入按月取“点”,甚至按日取“点”的叙述。 由此可见,可供采撷的“历史记载”反过来也会制约着文学编年史著述者的历史叙述。即使他有一双穿透历史迷雾的“超人”慧眼,他也只能看到他能够看到的历史事实,而无法看到全部的“原生态”历史。因此,为了揭示“原生态”历史的内幕,文学编年史著述者不能不更多地调动自身的智慧和思考,经由重新组织史料,进而重新建构历史。 二、 深思发隐微 选择材料,即“写什么”,仅仅是文学史著述的前提和基础。文学史著述的实际展开方式,即“如何写”,则是巧妙有序地组织丰富的史料,符合逻辑地建构“合理”的历史,进而掘发历史的隐微。 研究历史上的任何一种文学现象,都必须上挂下连,左顾右盼。郑玄(127—200)《诗谱序》曾经指出:“欲知源流清浊之所处,则循其上下而省之;欲知风化芳臭气泽之所及,则傍行而观之:此诗之大纲也。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于力则鲜,于思则寡,诸君子亦有乐于是与?”[6](P264)“循其上下而省之”,旨在展示文学现象的时间过程;“傍行而观之”,旨在揭示文学现象的空间联系。纵横交错,时空交织,就可以建构立体的“历史”。因此,每一位文学史家都不得不清醒而深入地思考:在文学史叙述中,如何瞻前顾后以展示时间过程?如何左顾右盼以揭示空间联系? 早在十多年前,陈大康教授在撰写《明代小说史》时,就明确地将这种思考化为自觉的实践:“当涉及某一具体的作家作品或事件现象时,一般都应将它置于‘竖’与‘横’的交叉点上显示价值与意义。所谓‘竖’,是指考察它所受先前小说创作的影响,以及它对后来小说创作的推动作用;而所谓‘横’,则是指把握它与当时的小说创作以及时代、环境之间的联系。”[7](P2) 相比较其他体例的文学史写作,文学编年史的著述体例要求著述者仅仅按照时间顺序“客观”地“呈现”史料。那么,是否文学编年史的著述者就无须组织史料,以建构纵横交错、时空交织的历史呢?当然不是。从茫茫史海中钩稽出来的丰富史料,除了时间、地点、人物等“客观性”的“标识”以外,原本是杂乱无章、散漫无序的,它们有赖于文学编年史著述者运用一片深思,对其进行有机的整合、细密的联络,使其足以超越时间叙述和空间叙述的局限,得以前后照应、左勾右连,构成一幅“网状”的历史蓝图,让读者知晓人物与事件的来龙去脉、左右关联。陈大康教授编撰《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时,就明确地提出,要将近代小说资料“有机、有序地排列,较直观地显示近代小说发展的盛衰起伏”[5](序,P3)。 当然,受著述体例所制约,在文学编年史中,史料本身的这种“有机、有序地排列”,仅仅足以呈现出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的表面联系,而无法披露出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的深层血脉。况且,历史事件自酝酿、发生至结束,往往延及数月乃至数年,迁移数地,波及众人,编年体史书诸人并叙、诸事杂陈,将人物与事件散置各时间段中,读者往往难以对某一人物或某一事件清晰地稽其首尾,明其始终。如何灵活巧妙地克服编年史体例的这种与生俱来的“短板”,无疑考验着文学编年史著述者的智慧和思考。 前人的著述经验值得借鉴。在《左传》中,著述者采用追溯往事或带叙后事的方法,以弥补编年史历史叙述中单纯按照时序排列史料的缺陷。东汉荀悦(148—209)撰《汉纪》,东晋袁宏(约328—约376)撰《后汉纪》,则运用了“连类列举”的体例,力图扩大编年体史书容纳人物和史事的范围。北宋司马光(1019—1086)主编《资治通鉴》,在以编年为体、“年经事纬”的同时,时而注重交代重大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时而扼要概述典章制度的治革变迁,“合纪传之互文,而编次总括乎荀、袁”,章学诚(1738—1801)称之为“正编年之的”。[8](P373) 21世纪新出的一些文学编年史著作,则在编年体的大框架中有意地吸纳“纪传体”的著述体例。如陈文新主编《中国文学编年史》,设置了“向上的时间序列”,合若干年为“阶段”,合若干阶段为“时代”,卷首设“绪论”作为某一时代文学的综合论述;关于某一阶段文学的总体评论则放在该章的首年之前作为“引言”,以展示某一阶段或时代文学发展的整体过程及其特征。[9]这一体例旨在打破“平铺直叙”的编年体,引入对文学历史演进的宏观描述和意义阐释。张健主编《中国当代文学编年史》,也采用类似的体例,先界定一个大的历史时段,在历史时段下分期,在分期中再以年、月、日次第编排,于是文学现象被置于一个由时间的经线和纬线编织的网络结构中,其历史意义,在这种由先/后、左/右勾连而成的历史情境中得以完整表现。当然,这两部著作对文学编年史著述体例进行的改革和创新,在某种意义上难免潜在地“消解”了文学编年史的“客观性”和“实证性”。读者阅读时,不禁心生疑窦:经由这种有意识的体例创新,文学编年史著述者的历史观念和价值观念是否已经“先行”地干预了史料(史实)的选择与著录? 面对体例的局限和创新的诱惑,陈大康教授编撰《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时显得相当平静而淡定。他并没有“依样画葫芦”地照搬前人之例,而是采取了一种更为圆融的方法。在编年史的正文中,该书严格遵守编年史著述体例,按照时间顺序,不枝不蔓,如实地以原始面貌的史料记录各种小说史现象,而编年史著述者则完全“隐身”在小说史料“幕后”。陈大康教授谨慎地信守和彻底地贯彻编年史著述体例的“客观性”、“实证性”原则,在当下动辄标称“改革”、“创新”的时风中,这种“萧规曹随”的科学精神尤其难能可贵。 而在编年史正文之前,陈大康教授则“挺身而出”,走上“前台”,撰写《导言:过渡形态的近代小说》,洋洋15万字,用丰富的史料,清晰而深入地辨析和揭示近代小说历史中一些重要的人物和事件的纵向过程和横向联系。《导言》设置了“新传播方式的出现与发展”、“关于傅兰雅之‘求著时新小说’”、“‘小说界革命’新解”、“《新小说》创刊与‘小说界革命’后的转向”、“翻译小说的崛起”、“作者、书局与市场秩序”、“晚清小说与白话地位的提升”几个重要的近代小说史专题,具体而微地梳理近代小说是如何“杰出地完成了从古代小说到现代小说的过渡转换作用”[5](导言,P181)。据我个人浅见,这一长篇《导言》实际上是一个典型范例,陈大康教授作为编年史著述者,“以身作则”,为该书的读者展示如何阅读、使用这部编年史:第一,只有善于广泛地搜集、深入地思考纷繁复杂的文学史料,才能清醒而准确地提出有价值的学术问题;第二,只要围绕一个专题,对编年史中陈列的丰富史料进行细致的组合,我们就可以揭示出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纵向的变迁过程和横向的网络联系,从而廓清以往的文学史叙述人为散布的重重迷障,深入透视文学史的深层奥秘。 例如,为了对梁启超(1873—1929)主编《新小说》的历史贡献进行更为准确的定位和评价,陈大康教授依次钩稽相关史料:最早论述小说社会功用的是严复(1854—1921)、夏曾佑(1863—1924)的《国闻报附印说部缘起》,发表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十月十六日天津《国闻报》;最早倡导以“发起国民政治思想,激厉其爱国精神”为宗旨的小说创作的,是创刊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五月的《杭州白话报》;最早猛烈批判传统小说之弊的,是光绪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1902年6月4日)北京《经济丛编》第八册刊载的《小说改良会叙》……所有这些史料都雄辩地证明,在光绪二十八年十月《新小说》创刊之前,“改良小说”的呼声与实践已经渐次崛起,梁启超不过适逢其会,顺应潮流,成为“小说界革命”的旗手。又如,为了说明“‘小说界革命’后的转向”这一文学现象,陈大康教授根据编年史的详尽著录,统计出两张近代报刊小说发表情况一览表[5](导言,P75,76-77),一张近代小说单行本出版时间段表[5](导言,P93),让读者通过一组组数据,非常直观地看出近代自著小说和翻译小说发表、出版的实际状况,从而清晰地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小说界革命”的光环是如何逐渐黯淡下去的。 如果以烹饪做比喻的话,我们可以说,文学编年史的著述体例,要求著述者仅仅提供丰富多样、稍加整饬的主料和配料,以供烹饪者(即读者)根据自身的需要,确定所想或所需的菜品,对这些主料和配料进行各种有机的、有序的组合,烹调出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在文学编年史著作中,读者看到的仅仅是一条一条孤立的、单纯的史料,按照日、月、年的时间顺序,“共时性”地呈现给读者,这是文学编年史体例自身的局限,更是自身的特点。读者完全可以超越这种局限,发掘这种特点,充分发挥文学编年史为其他文学史著述体例难以比拟的特长——网罗宏富、著录精审,由此寻绎出历史演变的线索,编织出历史发展的锦绣。 德国文学理论家姚斯(H.R.Jauss,1921—1997)曾经指出:“某一共时系统必然包括它的过去和它的未来,作为不可分割的结构因素,在时间中历史某一点上的文学生产,其共时性横断面必然暗示着进一步的历时性以前和以后的横断面。”[10](P47)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文学编年史重要的史学功用,就是在为读者提供审视、钩连和揭示文学现象如何发生、发展、变迁的极其丰富、相当可靠的史料的同时,也提供了难以数计的“暗示”,以激发读者的联想性思维和创造性能力,从“共时性横断面”入手,梳理出各种各样“进一步的历史性以前和以后的横断面”,从而呈现历史逻辑的内在关联及其展开过程。这正是《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著述者的一片苦心和深思。看来,卓越的文学编年史著述者,无须对文学编年史的传统著述体例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也完全可以在严格遵循传统著述体例的同时,充分发挥传统著述体例的特长,以实现其与众不同的史学功能。 三、 诚意启来哲 综前所述,文学编年史与其他类型文学史相比较,在著述体例上最为显著的区别是:在其他类型文学史著作中,我们随时随处可以看到叙事者活跃的身影,听到叙事者强烈的声音,这不仅表现在全书结构的整体设计上(分编、分章、分节),而且渗透到几乎每一页的历史叙述中(包括篇幅的长短、用语的修辞等);而在文学编年史著作中,我们只能直观地面对史实,看到的是一条一条保留原始面貌的史料,依照时间线索相互缀连。这恰恰是文学编年史的独特价值:它淡化了文学史著述者主观建构的痕迹,追求更客观、更准确、更全面、更可靠地呈现史料,毫无保留地把历史叙述的“优先权”交给史料,让史料本身出面说话,从而提供一种史实自身连续性、多元化、多面相地客观呈现的“历史现场感”。⑤我认为,文学编年史体例所体现的文学史观,继承的无疑是中国古代史学源远流长的“实录”传统。⑥因此,文学编年史的著述体例要求编纂者必须保持一番诚意,坚守“述而不作”的史家立场,为读者的学术研究留出丰富的空间。陈大康教授编撰《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就犹如一位忠实于史实的抄录者,一丝不苟地抄录披露于报纸、杂志、书籍、档案等各种文献上的小说史料,并将之系连在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之下。在该书中,读者除了看到史料的抄录、排比以外,基本上看不到文学编年史著述者对史料的批评、议论,甚至很少看到著述者对史料的辨析、考证。⑦丰富而翔实的史料缀连,使该书“提供了一个较开阔的、读者可各取所需的史料空间”[5](序,P4)。 其实,看似琐碎散乱、万象纷呈的史料,一旦被铺排在一个井然有序的时间序列之中,自身就足以呈现出一个时段文学的多维走向和多重面貌。这正是古今中外的编年体史书潜在的价值与功能。当代德国史学家吕西安·赫尔舍尔(Lucian Holscher)指出:“每一种对过去编年史的分析都表明,历史是由大量完全不同的编年规则构成,例如,有的是迅速和缓慢变化的,有的是循环和线性的,有的关注某个故事的过程和转折点,有的指向过去、现在、将来等。从编年史的观点看,历史时间所表现的,远不只是一种在时间的不同规则和看法之间暂时的和周期性的相互影响,这些不同的规则和看法被展现为一种构成历史本身的结果,而不是一种历史的抽象和超理论的顺序。”[11]的确,在文学编年史中,文学史料(史实)的“被展现”,尽管与其他历史著述体例直接借助于“抽象”观念和“超理论”的有序化演绎截然不同,在表面上呈现出一种“纯客观”的面貌,更接近文学发展万象纷呈、缠绕不清的无序化的原初形态,但在其深层,仍然潜伏着编年史著述者清晰的文学史观。 归根结底,任何历史叙事都不是“纯客观”的叙事,总是或多或少地透露出、彰显着历史家特有的见解,体现出历史家深厚的淑世情怀与真挚的致用诚意。在《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序》中,陈大康教授就坦言:“编撰《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的初衷,是想为近代小说作一次较大规模系统整理的基础准备,展示数量庞大的作家作品或事件现象,并尽可能地显示出资料的丰富性,以及提供如何作进一步探寻的线索。”[5](序,P3)由此可见,该书必然要显现撰述者独特的见解,而更为可贵的是,该书的这种独特见解饱含着著述者对读者的一片诚意。 《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的独特见解,首先表现在何以“尽可能地显示出资料的丰富性”。该书将五花八门的近代小说史料,包括小说作家的生平和活动,小说作品写作、内容、序跋、出版和传播,出版小说的书局和发表小说的报刊的问世与变迁,清政府及租界关于小说的政策的制定与宣传,小说批评、评论、宣传(尤其是见于报刊上的广告与告白)等,统统囊括在内,形成了一部多面相、多声部的“小说编年史”。该书将小说史研究的触角伸入到近代社会小说生存与发展的大量细节之中,其“史料空间”的广阔、恢宏乃至显得细密、琐碎,是以往任何一部文学编年史所难以比拟的。于是,“小说史”就突破了“小说创作史”的传统框架,而在真正的意义上成为包括小说的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在内的“小说现象史”。进入21世纪的中国小说研究,渐次走出纯粹的“文学性”而强调广泛的“文化性”,因此越来越突显小说的“文化语境”。该书恰恰生动而形象地展现出陈大康教授对所谓“文化语境”的通达而深邃的独特见解,将小说生存、发展的文化语境与小说形态演变本身,水乳交融地融为一体,构成一个完整的文化生态图景。由与“小说现象”相关的丰富史料在同一时间的并置,及其在不同时间的响应,构成一个极其广阔的“文化语境”,为后来的研究者开启了众多小说研究的“不二法门”。 在这方面,《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很好地吸取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学编年史撰述的宝贵经验。傅璇琮在《文学编年史的设想》一文中,总结《唐五代文学编年史》的撰述经验时就提出,把文化政策、作家活动、作品产生、文学论争,以及文学与艺术、宗教、社会风尚等“有代表性的材料,一年一年编排,就会看到文学上‘立体交叉’的生动情景,而且也可能会引出现在还想不到的新的研究课题”[12]。董乃斌评价该书时也指出:该书“不直接给读者提供结论式的断语,也不标榜自己在探索文学发展规律,它只是在一种宏通而又深刻的文学史观指导下,从各个方面尽可能具体生动地展示有关的文学史细节、画面和素材,提供有关的原始材料,而让每一读者都有可能从不同角度去发现新问题,通过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得出自己的结论”[13]。我想,这段评论也完全可以借用来评价陈大康教授的《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 另一方面,如果可能的话,文学编年史著述者还应该有意识地为读者“提供如何作进一步探寻的线索”,我认为这是更为重要的方面。在《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中,陈大康教授撰述史著的一番诚意,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深挚:他从未向读者许诺一部近代小说编年史就可以“包打天下”,“一劳永逸”,而是善解人意地与读者交心,引导读者如何“活学活用”地使用这部编年史。为此,陈大康教授延续了《明代小说编年史》的撰述经验,采用介于年谱与文学史之间的一种史料编排体例,从而尽可能地提高编年体史书的使用价值。全书在正文之后,编录了600多页的“附录”,包括“近代自著小说内容介绍一览表”、“近代翻译小说内容介绍一览表”、“近代小说著译者及其作品一览表”、“近代小说出版机构状况一览表”、“近代小说转载情况一览表”、“近代小说书刊价一览表”六份表格,内容极其详尽,从不同角度卓有成效地揭示了中国近代小说史上众多人物与事件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表格中的文字内容,大都见于编年史正文,陈大康教授将它们一一钩稽出来,按照不同的专题重新加以排比组合,便于读者一目了然地概览该专题的全部内容。以这些表格所呈现的史料为基础,读者可以进行一系列别开生面的专题研究,从而引发出更为深刻的理论思考。比如,以单个表格为据,我们可以提问:如何按内容分门别类地归纳近代自著小说、近代翻译小说?如何在近代文化语境中审视、评价近代自著小说内容、近代翻译小说内容?以多个表格为据,我们可以提问:如何从内容的角度比较分析近代自著小说与翻译小说?近代小说转载与小说内容之间有什么样的关联?如此等等。 其实,类似的“一览表”并不仅止以上六份,读者还可以在深入阅读《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之后,发掘出更多有价值的研究课题,自编各种“一览表”,比如:“近代小说作家活动一览表”、“近代小说创作地域一览表”、“近代小说回目一览表”、“近代小说作品序跋一览表”、“近代小说连载时间一览表”、“近代小说批评文章一览表”、“近代小说广告一览表”…… 由此可见,卓越的文学编年史绝不是一部封闭的、凝固的文学史著述,而是一部开放的、活跃的文学史著述,它蕴藏着极其丰富的学术资源和学术命题,为未来的文学史研究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这正是文学编年史著述体例最为丰厚的史学功能。 注释: ①其后有曹道衡、刘跃进《南北朝文学编年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杨濂《元代文学编年史》(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刘跃进《秦汉文学编年史》(商务印书馆,2006)等。 ② 如赵逵夫主编《先秦文学编年史》(3册,商务印书馆,2010),曾枣庄、吴洪泽《宋代文学编年史》(凤凰出版社,2010),牛贵琥《金代文学编年史》(2册,安徽大学出版社,2011),易小平《西汉文学编年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等。 ③ 孙妙凝:《以编年史方式重构文学版图——文学史研究呈现新动态》,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8月12日。该年先后出版王庆生《金代文学编年史》(中华书局),刘福春《中国新诗编年史》(人民文学出版社),张健主编《中国当代文学编年史》(10卷,山东文艺出版社),鲁湘元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编年》(河北教育出版社),张大明《中国左翼文学编年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以及袁进《中国近代文学编年史(以文学广告为中心,1872—1914)》(北京大学出版社),吴福辉、钱理群、陈子善等《中国现代文学编年史(以文学广告为中心)》(1915—1927,1928—1937,1937—1949,3册,北京大学出版社)等。 ④傅璇琮《文学编年史的设想》(《江海学刊》1997年第3期)一文,提出编年史选材的范围,包括“重要作品的产生”、“文学上重要问题的争论”等。陈文新主编《中国文学编年史》,收录内容包括“重要的文化政策”,“对文学有显著影响的文化生活”,“重要作品的创作、出版和评价”,“团体之间和个人之间在重要问题上的论辩”等。参见陈文新:《〈中国文学编年史〉的编纂主旨及特点》,载《文艺研究》2006年第9期。显然,是否“重要”是其史料选择的价值标准。 ⑤刘勇强《文学编年史研究的两个意义》(《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指出:“编年史研究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研究者对文学史人为的切割、排列,最大限度地保留了文学史本来的面貌。”说“文学史本来的面貌”,稍欠精确,还是说“史实”或“文学史事实”,更为切合实际。这一认识甚至成为人们确认文学编年史之繁盛足以“拨乱反正”的原因,参见陈文新《中国文学编年史》总序、张健《中国当代文学编年史》序言等相关论述。 ⑥关于中国古代史学中“实录”传统的简要论述,参阅郭英德:《明清传奇戏曲文体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275页。 ⑦陈大康说:在此书中,对相关史实的辨析考证“所化的一番心血,全都隐藏在那括号之中了。如果有兴趣的读者将相关资料汇集在一起作分析,那还是可以发现之所以能添加括号作此注解的推导线索”。《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序》,第5页。 参考文献: [1]刘知幾:《史通通释》,浦起龙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2]汤因比:《汤因比论汤因比——汤因比与厄本对话录》,王少如、沈晓红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89. [3]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4]郭英德:《建构与反思——中国古典文学研究思辨录》,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5]陈大康:《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 [6]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阮元《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 [7]陈大康:《明代小说史》,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 [8]章学诚:《文史通义校注》,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4. [9]陈文新:《〈中国文学编年史〉的编纂主旨及特点》,载《文艺研究》2006年第9期. [10]姚斯:《文学史作为向文学理论的挑战》,载周宁、金元浦译:《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11]L.赫尔舍尔:《新编年史:一种史学理论的纲要》,陈新译,载《世界哲学》2003年第4期. [12]傅璇琮:《文学编年史的设想》,载《江海学刊》1997年第3期. [13]董乃斌:《论文学史范型的新变——兼评傅璇琮主编的〈唐五代文学编年史〉》,载《文学遗产》2000年第5期. 原载:《求是学刊》2015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