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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互动与唐传奇的文体生成

http://www.newdu.com 2017-10-22 文学遗产网络版 佚名 参加讨论

    引言:赵彦卫传奇“文备众体”说的启示
    虽然元稹的《莺莺传》在当时是否被称为“传奇”还可讨论[1],但是,今天可以肯定的是“传奇”这个概念在唐代还只是特指,而非一种文类之泛称或统称,由此可以推测,尽管出现了大量成熟的传奇作品,唐人也尚未形成充分自觉的传奇文体意识。传奇被视作一种文体类型是在后代的创作实践和理论批评中逐步清晰起来并被自觉加以追溯、“命名”的结果。20世纪以来,参照西方叙事文学发展,唐传奇的出现更被认为是中国古典小说独立的标志事件。在现有的唐传奇研究中,追溯其文体来源历来是一个重点: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认定传奇文体渊源于六朝志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学者又有所补充,如董乃斌、李剑国等认为其来源于前代多种文体写作经验[2],程毅中、王运熙和孙逊、潘建国进一步认定汉魏六朝杂传提供了传奇小说的基本体式[3]
    实际上,唐代叙事文写作甚为发达:传奇之外,还有大量的介于文学创作、历史著作之间的笔记;除了文人文言作品之外,民间还出现了白话小说;除了世俗的叙事作品之外,宗教宣传叙事作品甚为流行,而传奇只是唐代叙事作品中一个很小的部分,它确实是从前述大量的杂史、杂传、笔记、宗教宣传品中脱颖而出的。显然,确认其渊源只是了解其“出身”的一个方面,我们更要关注上述诸种文体因素融合并实现蜕变的背景和条件。
    近年来,不少学者审视六朝隋唐时期宗教宣传世俗化的历程以把握小说形成的背景,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视角,但是,文体间的相互影响显然也是我们考察传奇生成背景的重要角度。早在宋代,赵彦卫在《云麓漫钞》卷八中就发表如下一段非常著名的议论:
    唐之举人,先籍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之主司,然后以所业投献,逾数日又投,谓之温卷。如《幽怪录》、《传奇》等皆是也。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
    赵彦卫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二:一是传奇小说这种文体“文备众体”即包含了“史才、诗笔、议论”,这种文体可以综合显示作者创作其他文体的能力和才华;二是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们使用传奇小说来“行卷”、“温卷”。赵彦卫的观点引发了当代学者的激烈争论,现代著名学者如鲁迅、陈寅恪及程千帆等对此皆信从不疑,半个世纪前汪辟疆《唐人小说在文学上之地位》还详细论证了唐人小说与诗歌、骈散文、曲、后代笔记小说之密切关系[4],而反对、否定的声音亦不小,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彻底否定赵彦卫说法的声音越来越大[5]。“行卷”说是否属实姑且不论,赵彦卫的说法倒涉及传奇的文体内涵,提示我们要注意传奇形成与其他文体包括诗歌的关系。应该承认,尽管我们不否认有些传奇作品具有展示个人文章以及文章写作才能的功利目的,但是,对于那些数量并不大却是成功的传奇小说而言,史才、议论甚至诗笔最后都集中为作家的小说创作服务,也就是说诸多文体要素与写作经验都凝聚为特定性质——也就是我们所推崇的小说性质的独立、完整的作品。正是在上述意义上,就诗歌以及史书、子书对于传奇小说的影响或唐传奇创作中“诗笔”的功能与表现而言,我们不必拘泥于赵彦卫原话之字面意思,单纯关注小说行文中的诗歌或诗句本身;换言之,我们既要注意传奇小说叙事中诗歌的直接使用,更应该注意诗歌或文学精神的内在渗透。因此,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历时性的角度,考察传奇生成过程中诗歌或文学的背景作用。
    一、        文、史分合与六朝隋唐之际尚文思潮的高涨
    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传奇的基本体式确实来自于史书,而这类史书获得文学精神的背景就是六朝隋唐之际的高涨的尚文思潮。
    文学与历史的区别意识在汉代才开始出现。其实,不论是文学,如诗、赋,还是史书,一开始人们注意到的是它们的共同点,即都是使用文字为载体的文章。《论语·先进》云:“文学,子游、子夏。”邢昺《论语疏》云:“文章博学则有子游、子夏二人。”此所谓“文章”就是写成文字形态的书籍、文献,扬雄《法言·吾子》说:“子游、子夏得其书矣”。到了汉代,“文学”更侧重指博学、学术,甚至特指儒家经学。《史记·孝武本纪》载:“上乡儒术,招贤良,赵绾、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上征文学之士公孙弘等。”又《袁盎晁错列传》:“(晁错)以文学为太常掌故。”与“文学”侧重于学术相对照,汉代出现了“文章”、“辞”、“文辞”,侧重指讲究语言形式美的文章或文章写作的能力,如《史记·曹相国世家》:“择郡国吏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又《三王世家》:“燕齐之事,无足采者。然封立三王,天子恭让,群臣守义,文辞烂然,甚可观也。”毫无疑问,汉代流行的辞赋创作具有鲜明的文学性,虽然汉代人们已经朦胧意识到史书与文学性辞赋的区别,但是,这种意识还不是非常自觉,没有出现明确、清晰的概念来表述这个思想。
    建安以来,随着门阀政治与门阀文化体制下儒家思想影响力日渐弱化,强调个人价值甚至享乐主义的思想盛行,文章写作日益流行,文章辨体意识逐渐增强,导致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文学独立的审美性质。“诗、赋欲丽”(曹丕《典论·论文》)、“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陆机《文赋》)等说法,表明人们对文学审美特性的认识越来越明确。文学创作的内容是“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萧绎《金楼子·立言》),形式方面则“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刘勰《文心雕龙·明诗》),在南朝出现了“文笔之辨”,文学与历史、哲学(儒学、玄学)在刘宋文帝时期被分列为“四馆”。早在汉代,就已经出现“文史”一词,如司马迁《报任安书》“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汉书·东方朔传》引用东方朔语“年十三学书,三冬,文史足用”,而到了南朝,此词则获得了文学和历史这两个特指意义。更值得注意的是,人们认识到文学与历史性质上的差异,“文”、“史”连用既反映出二者的密切关系,更反映出人们对于二者差异的充分体认以及对于文学、文学性的重视。《文心雕龙》所论“文”虽是一般意义的文章,其论述的重点还是与实用性文章“笔”形成对照的“文”,也就是具有文学性的文章,而萧统《文选》选文标准更是“综辑辞采”、“错比文华”,强调文学与史书的不同:“至于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所以褒贬是非,纪别异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文选序》)他之选录少量史书中论、赞、序,是因为它们“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6]”。
    初唐的开国者有感于前代覆亡的历史教训求鉴戒而提倡史书,《旧唐书·令狐德棻传》记载令狐德棻向唐高祖建议:
      窃见近代以来,多无正史,梁、陈及齐,犹有文籍。至周、隋遭大业离乱,多有遗阙。当今耳目犹接,尚有可凭,如更十数年后,恐事迹湮没。陛下既受禅于隋,复承周氏历数,国家二祖功业,并在周时。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 如臣愚见,并请修之。
    在这种功利思想指导之下,唐人之重视史学在中国文化史上是相当突出的,史学思想也空前发达,史书写作空前繁盛。高彦休《阙史·序》云:“皇朝济济多士,声名文物之盛,两汉才足以扶轮捧毂而已,区区魏晋周隋已降,何足道哉!故自武德、贞观而后,吮笔为小说、小录、稗史、野史、杂录、杂纪者,多矣。”根据《隋唐嘉话》记载,名相薛元超以平生“不得修国史”为人生三大遗憾之一,由此可见当时之社会风气。
    六朝隋唐之际,总的趋势是文、史分流,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与此同时,人们充分意识到文学的独立性,并自觉追求文学性,尚文之风铺天盖地,影响所及,连当时修“史 ”也情不自禁受到“文”的影响,向“文”学习。从当时两位著名学者的批判声中恰恰透露出这种信息。王通说:“古之史也辩道,今之史也耀文。”(《中说·事君篇》)众所周知,初唐著名史学家刘知幾特别强调文、史分野:“然朴散淳销,时移世异,文之与史,较然异辙。”(《史通·核才》)“昔夫子有云:文胜质则史。故知史之为务,必藉于文。自五经以降,三史而往,以文叙事,可得言焉。而今之所作,有异于是。其立言也,或虚加练饰,轻事雕彩;或体兼赋颂,词类俳优,文非文,史非史。”(《史通·叙事》)其现实针对性就是当时史书文学化的“浪潮”。清人赵翼就说:“盖六朝争尚骈俪,即序事之文,亦多四字为句,罕有用散文单行者。”(《廿二史札记》卷九“古文自姚察始”条)
    唐代史书写作的文学化倾向,其实缠夹着思想史的演变、传统“小说”[7]文体归类的调整以及文体辨析、文史异同及其融合与疏离、尚文风气等诸多复杂的文学与社会学术、思想背景,毋庸置疑,正是在这种风气影响之下,有些杂史、杂传以及传统被归属于“小说”的叙事性较强的文体形式,逐渐吸收了文学精神和经验,实现了文体转化,这就是传奇。
    二、        杂传、杂史的文学转化及其程度差异
    初唐出现的叙事性史书以及类似子书(“小说”),大概分为三个层次或三类,正反映它们受到文学影响程度深浅及进程快慢之差异。
    第一类,就是正史。
    唐朝既建,非常注意“以史为镜”,注意总结历史经验,注重史书的编纂。可是,正史的编写也受到当时尚文风气的影响。古代史学家和当今学者都认为,初唐编撰的“八史”(即《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北周书》、《隋书》、《南史》、《北史》)对于文学都进行了或浅或深的学习、借鉴,主要表现如下:语言上,追求骈俪和藻丽的倾向,对于文学家的肯定、赞美与欣赏,如唐太宗亲自为《晋书》宣帝、武帝本纪和陆机、王羲之传记撰写赞论等。内容上,不仅大量收录文学家诗、赋作品[8],而且,为了追求生动,不惜采用当时就已被认为是虚幻、不真实的民间野史、传说资料[9],《晋书》、《南史》、《北史》都如此,如《晋书·嵇康传》采用了东晋荀氏《灵鬼志》中关于嵇康夜宿于华阳亭引琴而奏,有鬼神授以《广陵散》的传闻,等等。初唐著名史学家刘知幾就曾批评《晋书》道:“大唐修《晋书》,作者皆当代词人,远弃史、班,近宗徐、庾。夫以饰彼轻薄之句,而编为史籍之文,无异加粉黛于壮夫、服绮纨于高士者矣。”(《史通·论赞》)指责其引用荒诞无稽的材料:“刘敬叔《异苑》称晋武库失火,汉高祖斩蛇剑穿屋而飞,其言不经。”而《晋书》取之,“令俗之学者……谈蛇剑穿屋,必曰晋典明文(《史通·杂说》)。朱熹则批评李延寿《南史》、《北史》,“除了《通鉴》所取者,其余只是一部好笑底小说(《朱子语类》卷一三四)。”胡应麟《少室山房类稿》载:“李献吉极论《晋书》芜杂当修,而王元美以为稗官小说之伦。”(《少室山房类稿》卷一〇一《读晋书》)《四库全书总目》也批评《晋书》:“是直稗官之体,安得目曰史传乎?”
    上述写法上局部、细微的调整并没有改变这些史书的基本性质,它们仍然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史学著作。
    第二类,则是某些别传、杂记类史书,和某些具有较强叙事性却归属于传统子部“小说”类的“神仙家”、“释氏”、“道家”宣教性作品。
    被归入子书的“小说”、有关“神仙家”之书,与史书中某些类别如“杂传”、“杂记”、“杂史”等史流之杂著,内容其实近似。它们在魏晋南北朝以来之被当时主流学者轻视,学术界一向往往从负面的角度审视、批判这一现象,认为完全是儒家“不语怪力乱神 ”思想作用的结果,其实,我们却忽略了人类思想发展更为根本的普遍规律的决定作用:人类放弃想象的观察世界的方式,而采取求真思维、理性思维,是人类思维能力进步与提高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唐前史学家们轻视“小说”和“杂传”、“杂记”、“杂史”等史类之杂著,表明人们开始认识到这类著作尽管也记载史事但其并不可靠,也就是说人们已经模糊地意识到“小说”、“杂传”、“杂记”、“杂史”往往具有虚构性,而从文化史的角度来看,当时学者的批判则应该获得正面的肯定,这是人类思维能力进步的表现。从文学创作的角度看,只有当人们意识到其虚构性质后,才有可能自觉地使用虚构进行小说创作。
    鲁迅先生指出:“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唐,特多鬼神志怪之书。”(《中国小说史略》第五篇《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上)》)干宝自述撰写《搜神记》就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 ”(《搜神记·序》),当时出现大量的“辅教之书”(《中国小说史略》第六篇《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下)》),包括佛教宣传作品,也包括道教及相关的神仙家宣传作品。对于神仙、道教、佛教的宗教故事以及古“小说”。记载的军国野史、民间传说,当时人们信仰其真实性,至少是半疑半信的,尚实求真也是其叙事的本原则,东晋裴启《语林》因为记载谢安语不实即遭世人鄙弃就是很好的说明[10]。但,我们也要注意相反的一种趋势,这些志人、志怪之书被归入杂史和子书行列,表明人们还是认识到其与一般史书的差异,认识到其荒诞不经的性质,在自觉的信仰中也有自觉的想象和虚构,在集体无意识的宣教、信仰之中也包含着一定的娱乐因素。干宝《搜神记·序》虽自述撰写该书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同时他也承认有“游心寓目”的目的,因此,鲁迅先生说:“若为赏心而作,则实萌芽于魏而盛大于晋,虽不免追随俗尚,或供揣摩,然要为远实用而近娱乐矣。”(《中国小说史略》第七篇《〈世说新语〉与其前后》)
    到了唐代,随着政局的稳定、国力的强大和交通的顺畅,大唐王朝与中亚、南亚的宗教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宗教宣传也空前高涨,除了传统的书面宣传之外,表演性、带有一定娱乐性的宗教宣传也空前兴盛,敦煌保存的原始文献展示了当时的生动景观。但是,我们要注意另外一种倾向,人类的认识能力毕竟进一步提高,人们对于虚构的自觉性有了进一步的体认。例如,针对《史记·五帝本纪》“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舜从匿空出,去。瞽叟、象喜,以舜为已死,……象乃止舜宫居”等记载,刘知幾《史通·暗惑》难之曰:“夫杳冥不测,变化无恒,兵革所不能伤,网罗所不能制,若左慈易质为羊,刘根窜形入壁是也。时无可移,祸有必至,虽大圣所不能免。若姬伯拘于羑里,孔父厄于陈、蔡是也。然俗之愚者,皆谓彼幻化,是为圣人。岂知圣人智周万物,才兼百行,若斯而已,与夫方内之士,有何异哉”!在这种思想背景下,上述原出于不自觉虚构的子书、杂史,都被重新归类,变成具有一定娱乐性的自觉虚构,具体而言,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原先被信以为真的属于杂传、杂记等史书作品,被重新定性和归类,几乎皆被人使用“小说”来称呼之。
    刘知幾《史通·杂述》云:“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骛,推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从刘知幾个人理解来看,他将“小说”由子部划入史部,“不是如目录学家那样,认为部分杂传、杂史不够史的资格,只能退入小说类,而是将“小说”也算作史氏之流别[11],可见,刘氏已经认识到“小说”徘徊于子、史之间所形成的“叙事” 及求真之共性。《史通·杂述》又云:“子之将史,本为二说。然如《吕氏》、《淮南》、《玄晏》、《抱朴》,凡此诸子,多以叙事为宗,举而论之,抑亦史之杂也。”刘知幾如此归类显然是出于排斥虚构、排斥史书文学化的动机,因为他认为史书必须求实——这其实是刘知幾个人的认识和提倡,更值得注意的倒是当时他所反对的一种写作倾向——当时某些史书的“小说”化,就是如古“小说” 那样虚构,如原来被划入“别传”、“杂记”的那些史书被刘知幾称为“偏记小说”。他有意区别于一般的史书,把传统属于“小说”的刘义庆《世说新语》置于其中“琐言”类史书目下,又将《隋书·经籍志》中属于史书的志怪作品如干宝《搜神记》、刘义庆《幽明录》、刘敬叔《异苑》等并入“杂记”,都被归入“偏记小说”这大类。
    刘知幾之子刘所撰《国朝传记》,就是今本《隋唐嘉话》[12]。其自序称:“不足备之大典,故系之小说之末”。其自视为“小说”。李肇《国史补·序》称《隋唐嘉话》为“集小说”,后人更直接称该书为“小说”[13]。高彦休《阙史·序》云:“自武德、贞观而后,吮笔为小说、小录、稗史、野史、杂录、杂纪者,多矣。”贞元、大历已前,捃拾无遗事;大中、咸通而下,或有可以为夸尚者、资谈笑者、垂训诫者,惜乎不书于方册。辄从而记之……讨寻经史之暇,时或一览,犹至味之有葅醢也。”显然也是将其《阙史》主动置于小说、小录、稗史之列。从刘餗《国朝传记》,到李肇《唐国史补》、高彦休《阙史》,都以“小说”自称[14]。萧梁时期殷芸《小说》开其端,周楞伽说此书“原是作通史时因内容比较荒诞不符合历史事实,或虽有史料价值,但不符合通史的体例要求而别集成书,可说是史之余,所以它仍具有史的规模,为后世一般野史笔记的滥觞。”[15]
    其次,就是原先出于信仰、不自觉虚构的“辅教之书”(包括佛教和道教),其中不少作品也逐步“小说”化、娱乐化和文学化。
    初盛唐之际的一代名相姚崇,临终诫子弟云:“今之佛经,……且佛者觉也,在乎方寸,假有万像之广,不出五蕴之中,但平等慈悲,行善不行恶,则佛道备矣。何必溺于小说,惑于凡僧,仍将喻品,用为实录,抄经写像,破业倾家,乃至施身亦无所吝,可谓大惑也。”(《旧唐书》卷九十六《姚崇传》)他将讲说佛教故事的佛经也视作“小说”[16]。晚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序》就说:“固役而不耻者,抑志怪小说之书也。”将“志怪”与“小说”连称并列,显然有将“志怪”视作“小说”的意思。现存唐代这类“杂史”、“辅教”之子书甚众,或者是军国野史,或者是宣传宗教,可是,在史志目录中,它们之被称为“小说”,这就表明其性质的改变。从《庄子·杂篇·外物》首次提及“小说”概念,到班固《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所谓“九流十家”之“小说”,其基本内涵,概括地说包括三个方面,即口说传播的形式、“委巷传闻琐屑”(不同于一般史书记载、子书讨论军国大事,其中自然包括有意、无意的虚构)的内容,和娱乐的功能。前述唐代这类史书、子书的“小说”化,表明其具有记载内容不一定真实、目的则有游戏的因素。
    第三类,传奇。
    上述两类作品,只是具备了一定的文学性因素,性质仍属于史书或宣教作品,还不能称为自觉的文学创作,但是,其中少数作品脱离了其原来所属文体(史书或子书)而成为文学作品,也就是第三类,即我们所关注的传奇作品。
    根据鲁迅《唐宋传奇集》、汪辟疆《唐人小说》以及李宗为《唐人传奇》、程毅中《唐代小说史》、周绍良《唐传奇笺证》、侯忠义《隋唐五代小说史》、张友鹤《唐宋传奇选》等著作的判定、收录和研究,传奇创作的高潮出现于中唐,而公认的初唐——正是传奇生成的关键时期——传奇作品并不多,只有《古镜记》、《补江总白猿传》、《游仙窟》三个单篇以及牛肃《纪闻》中《吴保安》、《裴伷先》和张荐《灵怪集》小说集中的《郭翰》、《姚康成》等少数篇章。
    从外在的文体形态来看,没有人能否定这些传奇基本体式来源于史书——特别是史书中的“杂传记”,例如,传奇使用“传”、“记”为名,作家在传奇小说中刻意强调故事的真实性,模仿史书传记“实录”的形式,叙事过程中刻意强调故事发生和人物活动的时间,确认人物的出身、籍贯等,结尾要交代其故事或素材之来源,有时还要模仿史家书赞形式对所述人物或故事进行评论、引出教益等,如《吴保安》、《裴伷先》的基本材料就被后代史学家用为史书文字,其作者有的就是著名史学家,但是,它们的性质和史书存在着本质区别,从而才被后代读者和学者追溯为传奇作品,而这种性质的获得正是诗歌或者文学精神影响之结果。
    三、        传奇小说的文学性质
    按照当代学者对于“文学性”[17]以及小说[18]的定义,传奇作为一种文学文体类型的小说,其文学品质从表及里依次表现为语言的艺术性、故事的趣味性和内容的人性化,而诗歌或者文学对于传奇小说生成的影响作用表现在两个层面:一个是性质的改变,另一个就是技巧与经验的借鉴。尽管小说与诗歌属于两种文体,具体创作方法不同,但是,传奇仍然借鉴了诗歌以及辞赋的艺术精神、创作经验与创作手法,有时直接使用诗歌作为小说行文语言,甚至某些唐传奇作品还表现出一种明显的诗意——被后代称为“诗化小说”,对此笔者另有专文讨论,在此不赘[19],倒是文学的影响使得唐传奇从根本上获得了文学的文化精神和文学灵性,学术界对这一点还缺少足够的认识和估价。
    文学活动,包括诗、赋这两种文体之欣赏、创作,其基本特征是审美,而审美活动的根本性质是对于个人价值的认可,简单地说,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抒发性,表达个人的现实生命感受,认可个人的主体性。其二,就是形式的审美性。关于文学的独立品质,历来强调的是第二方面,其实,二者是密切关联的,第一方面是更为重要的决定性条件。尽管从传统看,儒家比较强调文学的社会功能,比如汉儒曾提出“美刺”说,但实际上文学(当时主要是诗歌和赋)主要也还是抒发个人的感受,是对于个人经验和情感的表达,是对于现实人生的关注[20]
    诗歌或文学文化精神对于传奇小说的影响,概括地说,就是使得其将视角转向现实普通人生,关怀普通人的经历和命运,并且,在叙事中摆脱了历史真实,开始追求艺术真实,追求抒情性和娱乐性,追求细节化和戏剧性[21]。唐传奇内容、题材方面突出的世俗性和现实性,与史书的政治性和志怪的神秘性构成了强烈的反差[22]。传奇这种文化精神——以往被称为现实主义精神——之来源,现实的社会思潮是其主要原因,诗歌和文学文体的影响与刺激显然也是不可或缺的诱因。也正因为杂史、杂传以及不少宣教之作接受诗歌或文学的文化精神,关注现实人生,从而才进一步学习诗歌的创作经验和创作技巧,并在中唐走向文体的成熟和创作的繁荣。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唐诗与其他文体关系研究”(01BZW030)、安徽省社科项目“共生与互动——唐诗在传奇生成中的作用”(AHSK05-06D1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注释:
    [1]晚唐裴铏传奇小说集名为“传奇”,学界对此没有异辞,而有学者强调元稹《莺莺传》初始名也是“传奇”,说见周绍良:《唐传奇笺证》,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58页。
    [2]董乃斌:《中国古典小说的文体独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年;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 年。
    [3]程毅中《唐代小说史》(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初版;后经修订并易名为《唐代小说史》再版,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周勋初《唐代笔记小说的内涵与特点》(见其《唐人笔记小说考索》,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 年),王运熙《简论唐传奇与汉魏六朝杂传的关系》(载《中西学术》第2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孙逊、潘建国《唐传奇文体考辨》(《文学遗产》1999年第6期),潘建国《古代小说书目简论》(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以及《中国古代小说书目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等。
    [4]汪辟疆:《唐人小说在文学上之地位》,《汪辟疆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年。
    [5]黄云眉:《读陈寅恪先生(论韩愈)》,《文史哲》1955 年第8 期。另参俞钢:《唐代文言小说与科举制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
    [6]严格说来,六朝人所说“文”或“文学”和今天所说“文学”还不完全一致,六朝“文学”有时是“文章”与“学术”的意思。有时则是“文”之“学”的意思,就后者说,其“文”也还是“文章”之意思。当然,六朝人要求“文章”都要讲究文辞之美,不过,当时最为欣赏的文章是赋、诗(当然,唐代人在观念上仍然最崇拜辞赋,不过,实际生活中更重视诗歌),因为这二者最讲究艺术美(详论参见王运熙、杨明《中国文学批评通史· 魏晋南北朝卷》第159-163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杨明《魏晋南北朝时代“文学”一语的含义》,载《汉唐文学辨思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所以,六朝隋唐之际的“文”化即文学化,一般意义上是追求形式美(骈俪之风),而从文体来看,则主要是向诗、赋靠拢。
    [7]唐人所使用“小说”概念内涵完全不同于今日之“小说”,其指称的变化及与小说生成之关系参见潘建国《古代小说书目简论》(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之相关论述。
    [8]郝润华:《六朝史籍与史学》,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274-281页。
    [9]后代史学家对此大加诟病。应该说,初唐由政府组织的史书撰写,其目的是为了求鉴戒,不是审美抒情或娱乐,这些材料的使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史书叙事的生动性,但虚构却是有限度的,并没有改变其史学性质。参见李少雍《唐初史传文学的成就》(《文学遗产》1989年第4期)以及瞿林东《唐代史学论稿》(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之相关论述。
    [10]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843页。
    [11]王运熙、杨明:《隋唐五代文学批评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54页。
    [12]程毅中:《隋唐嘉话》“点校说明”,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13]司马光编撰《通鉴》称采用了刘《小说》资料,所引用材料即见于今本《隋唐嘉话》。另参见周勋初:《唐语林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802页。
    [14]韩云波:《唐代小说观念与小说兴起研究》第四章“从刘餗到高彦休:论唐代‘史化小说’的形成和发展”,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02年。
    [15]殷芸编纂,周楞伽辑注:《殷芸小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年,第8页。
    [16]蒋述卓:《论佛教文学对志怪小说虚构艺术的影响》,《比较文学研究》1987年第4期。
    [17] [美]乔纳森·卡勒:《当代学术入门——文学理论》,李平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9-36页。
    [18]祖国颂:《叙事的诗学》,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85-86页。
    [19]参见拙文《唐传奇与诗化小说》,待刊。
    [20]此处所谓文学的内容主要是指个人生活与体验,只是相对同一时期的史书叙事而言的。其实,当时文学家抒发的生命感受都与政治有关。虽然也有表现人间爱情的诗歌,但不是主流,而且,很多作家只是将之当作自己同情民生疾苦、关心政治的一个表现(例如曹丕《燕歌行》),甚至有时候爱情题材往往只是作家的比兴手段,借以表现个人的政治情怀(例如曹植《七哀诗》以及《洛神赋》)。陶渊明田园诗表现了个人的日常生活,似乎是一个例外,但是,田园并不是一个自足的世界,实际上,田园毋宁说是陶渊明追求精神自由的理想天地。中国古代文学,特别是诗歌,真正反映个人日常世俗生活是从中唐白居易开始的,只有到了宋代才完全实现。文学题材的变化,显然受到古代社会的演进以及文人人格、思想观念的调整制约。
    [21]参见吴怀东:《论唐传奇叙事的基本特征》,《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22]参见吴怀东、余恕诚:《论唐传奇的文化精神——兼论中国古代小文文体独立的文化内涵》,《江海学刊》2009年第3期。
    作者简介:吴怀东,安徽大学中文系教授(安徽合肥230039);余恕诚: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教授(安徽芜湖24100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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