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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凝练中见精神

http://www.newdu.com 2017-10-18 辽宁作家网 王纪人 参加讨论

于晓威是东北籍的青年作家,至今已发表百多万字的作品,有些作品出现在重量级的刊物上,并获得过不少文学奖。他有不少小说都是描写底层的生活和底层人物的,但与我们习见的“底层文学”不大一样。这大抵是因为他不满足于仅仅描写苦难,靠悲苦、悲情来赢得读者的眼泪,而是从中开掘出颇有深意的东西来,作品注重文学性,以凝练含蓄见长。短篇小说《厚墙》和中篇小说《沥青》就是这类小说的代表。
    《厚墙》的情节很简单,一个有过插队经历的中年人在晨练时见到一个少年乞丐,顺手给了10元钱。一次他要装修新房,找了一个要价最低的小工砸墙,没料到那墙特厚,耽误了一天工期,却大大推迟了忙碌的装修队进驻的时间表。小工因为墙厚,工作量超过预期而要求涨50元的工钱,而房主却因为误工而要压低150元工钱。在争执中小工举起了铁锤,刹那间觉得对方似曾相识,“不过,这一切稍微有点来不及了”。小说在少年举起铁锤时戛然而止,不再写他是否制造了一场命案,会不会锒铛入狱,在铁窗里度过漫长的一生。小说的故事情节固然也展现了底层百姓的困顿,如那个少年有一个病爷爷和一个读高中的妹妹,每学期“花的钱比地里的虫子还多”,他初中就辍学,挑起了养活一家的生活重担。起先在乡下挖沙,后来便到城里打零工。他本想用砸墙的钱正好支付妹妹的学杂费,没想到厚墙耽误了工夫,被房主压低了工钱,就不足妹妹急交的费用了。就房主而言,他也是收入微薄的工薪阶层,虽然给乞丐钱时并不吝啬,但对工钱却很计较。这一切都围绕“厚墙”而起,“厚墙”成了展开情节的契机,也成了展示底层生活的由头,但这还只是故事的表层。小说的深层意义在于表现城市与乡村、城里人与乡下人的隔膜,在两者之间存在着厚墙。小说所描写的两个特定人物的身份和人物关系意味深长:一方是:施主/雇主/曾经到乡下插队的城里人;另一方是:乞丐/小工/来自乡下的贫困少年。就施主和乞丐的关系而言,他们之间存在过施恩与感激的关系,但这只是刹那之间的,几乎忘记;就雇主和小工的关系而言,他们因为各自的理由从一拍即合到发生矛盾相持不下,以致可能成为生命敌对的仇人;就一个曾经去乡下插队又返城的城里人与到城里来打工的乡下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仿佛是一种被时代潮流裹挟的逆向的循环和重复,“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两者都是“盲目和被迫”的,前者永远不适应乡下,觉得城里人和乡下人“那完全是两种不同形态的人”,而乡下少年觉得城里人难以理解,他们很“凶”,口气里“有一种岩石的味道”,他觉得在城市没有发言权,最多就说声“好”或“明白”。其实那个早已返城的成年人,在城市里又有多少话语权呢?于是“厚墙”在小说中产生了丰富的含义,它成了城市与乡村的壁垒、城里人与乡下人难以沟通的障碍,甚至是人生难以穿透的某种关卡,因此它是一种陌生、疏离、异己、排斥的隐喻或象征之物。小说的深意也就从此可以连续地发掘下去,它的文学性也在这种貌似简单却相当凝练含蓄的象征意味中渐渐地显露出来。值得注意的还有:小说的主人公似乎从A角(从乡下返城的人)移向B角(从乡下到城市寻找生活的人),但因为有前因(施舍)后果(雇佣)的关系而发生纠结和对照,共同完成了小说隐含的城/乡结构关系和对比关系。小说采取了城乡二元对立的结构模式,但并不打算批判哪一方,谴责哪一个,只是由于城乡的差别存在着不平等,面对乡下人,城里人会不自觉的有种优越感和居高临下的位势。“凡是与泥土有关的东西,原来都不值钱”。这个出自少年的感悟,实际上也是作者的感叹。作者没有向哪方偏向的预设,宁肯采取比较客观的立场和冷峻的态度。
    《沥青》写的是一个“逃犯”的经历和心态。之所以说是“逃犯”,因为主人公张决是一个判了十五年徒刑被关在监狱里的犯人;我们之所以打个引号,是因为他仅仅是一个杀人嫌犯,在杀人现场留有他的痕迹,但他并非凶手,可是又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据。只有张决自己清楚这是一件冤假错案,在屡屡申诉,屡屡驳回的情况下,他便选择出逃。类似的题材在中国文学作品中很少见,但在好莱坞电影中却屡见不鲜。在我读过的中国当代小说中,类似《沥青》写的越狱行动却发生在文革背景,有当下背景的仅此一篇。小说中的张决其实有不在现场的证明,但因为证明人犯有诈骗罪而不能采信。这就决定了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不可能自己去取证,更不可能像好莱坞电影中的主人公越狱后自己去破案,从而还自己的清白。在这样的规定情景中,小说当然不能靠离奇曲折的情节去取胜,也不会采取传奇或惊险的样式。应该说,作者是偏向写实主义的。他写了监狱里的形形色色,也写了造成这个冤案的司法上的原因或有关的弊端,给人的印象是他具有写作这个题材的知识储备(作者曾到监狱采访)。但显然,小说的侧重点不在于此,而是着力描写一个生活正在趋向美满(即将结婚)的人如何因为突然的变故而跌入人生的最低谷(狱灾横至,百口莫辩);一个突然失去人身自由的人将会受到怎样的煎熬和痛苦;一个蒙冤的人如何为洗刷自己莫须有的罪名而费尽心机;当他采取种种“合法”行动均不能奏效后,又如何选择铤而走险。可以说,作者为人物特殊的心理和行为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同时又写出了人物的心理逻辑和行为逻辑。
    《沥青》一共写了主人公的三次出逃。第一次是在服“外役”时,他在“只有靠自己洗脱罪名”的冲动下,轻易就逃脱了,可是谁也想不到的是,他在打了个没有结果的电话和吃了16只包子后,当天下午就主动回狱了。结果关了禁闭,又加刑一年。第二次是在服内役时,伏在车底侥幸逃跑了,在得知未婚妻仍然爱他并劝告他,以及律师建议他自首后,又返回了。这次由于副监狱长的意见,没有加刑,仅仅关了禁闭。这两次明明快成功了,却又自投罗网,看来违背常理,却自有道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想证明自己无罪。副监狱长的说法也是一解:“他是一个有想法的人”,“他只是要故意蔑视监狱”。第三次越狱是在申诉绝望后的精心策划,这次他铁了心,一意孤行,毅然决然,在外隐名埋姓地过了三年,即使法院出了公告,说明真正的凶手已经抓到,要他回去办理出狱手续,他也认为不过是个诱饵,坚决逃亡到底。一、二两次出逃又返回,他虽然在自己的心理上达到了“证明自己无罪”或“故意蔑视监狱”的目的,但事实上他未能洗刷自己的罪名,在第七次申诉也被驳回后(事实上监狱根本没有帮他传递),他彻底绝望了。因此在第三次成功出逃后,他就不再返回。他不再认命呆在监狱里,用好好表现来争取减刑,因为对于一个有罪的人来说,那确实是个不坏的选择,但对于一个无罪的人来说,就意味着自认有罪,还意味着在监狱里继续付出很多年的自由和青春年华。但在他出逃的三年中,由于背着逃犯的罪名,仍然无法恢复自己的身份,不敢与未婚妻联系,所以他并未获得真正的自由。甚至在法院出了公告宣布他无罪时,他觉得是个抓捕他的诱饵,放弃了恢复身份获得自由的机会,选择了监狱以外的不自由。小说通过主人公的三次出逃,深刻地表现了一种人生的悖论和困境——罪与非罪;丧失身份和恢复身份;信任与猜疑;尊严与屈辱;自由与不自由,如此等等。小说写的虽然是常人难以遇到的事,却写出了常人可能遇到的种种人生困境和悖论。小说写到张决在服外役时见到铺路用的沥青,这种有毒物质发出难闻有害的气体,却“被强迫着来到地面,凡是人类需要迈动双脚或移动身体的代表路的等级的地方,就要有它去覆盖,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结尾时又说:“要想逃得更远,必须走没有沥青铺过的路。”显然,“沥青”在这篇小说中也是一个隐喻。
    于晓威的小说与一般的情节小说不同,写情节不是他的目的,而只是手段。所以他从来不为情节而情节,时刻防止情节的泛滥和漫漶,而是很有节制,表现出一种较强的叙事控制力,但又不同于情节过于淡化而含义又过于晦涩的现代主义倾向。这使他的作品显得凝练而有趣,同时向智性方向发展。偶然性是他的叙述策略之一,他在小说《在深圳大街上行走》里称之为“生活的随意性”,在小说中成为某些假定和偶然的因素,常常被用来把他笔下的人物步步驱入人生困境,以达到对人性的窥察和对真实的抚摸,所以他的小说表现出一种智性和智慧,具有某种形而上的意味。凡此都表明于晓威是一位有想法、有追求且有原创力的青年作家。我期待他坚持自己的写作路线,不趋时、不浮躁,成为一位更有独创性和艺术境界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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